论民主

2024-07-03

论民主(共8篇)

1.论民主 篇一

论民主与自由

【摘要】民主与自由是现代政治理论中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一方面,民主只是自由社会的必要条件,不是其充分条件;另一方面,自由又与民主达成了促进关系。本文主要论述在不同分类中民主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关键词:自由、民主

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中,自由与民主息息相关,一直是人们苦苦追求的两个价值目标。为了实现自由和民主的和谐,人们在历史的长河中付出了长期的奋斗和艰辛的努力。

民主:何为民主?所谓民主, 就其本质来说, 是全体公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但是,就其实现来说,却是多数公民而并非全体公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所以,在相关文献中看到托克维尔写道:“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 因为在民主制度下, 谁也对抗不了多数。”政治学家们追根溯源,总是从希腊语中发现它的最初表达形式。希腊语“民主”一词意为人民的统治,顾名思义是以民为主,它充分尊重了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所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就来自于人的自由,相对于民主而言,自由是更高层面的社会价值。

自由:何为自由?自由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名词,有哲学意义、法学意义等,因此自由是一个使用的非常广泛的范畴。一般意义上的自由通常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摆脱控制和实现自主的发展程度。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自由是政治自由,即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因法律确认而享有的政治权利。同平等相对于特权、民主相对于独裁一样, 自由是相对于专制而言的。它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等。政治自由是同政治平等和政治民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范畴。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的。

政治自由

所谓政治自由,众所周知, 是能够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活动。在以往的封建以及奴隶制社会,政治自由是没有的,君王享有独裁专政。反之,在一个民主社会,能够使国家政治按照自己意志进行的,是每个公民。因此,在民主社会, 每个公民都享有政治自由。那么享有政治自由无疑必须拥有政治权力。因为所谓政治,即为权力统治、权力管理。这样, 任何人要想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便必须拥有权力。没有权力,不能进行权力管理或权力统治。所以,一个人只有拥有政治权力,才能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才能有政治自由;如果他没有政治权力,便不可能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不可能有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必定只能为拥有政治权力的人所享有,因而必定只能为社会的统治者所享有。这显然仅仅是政治自由事实的客观本性,而不是政治自由的道德原则。所谓道德原则,即每个公民不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应该享有政治自由。但是, 如果社会的被统治者能够反过来对统治者进行管理,从而变成统治者的管理者和统治者,那么,这种社会的被统治者便拥有了政治自由。被统治者拥有政治自由,决不是因为他们是被统治者,而是因为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统治者。那么,如果一个社会,全体公民都直接或间接掌握国家最高权力,那么才可以使被统治者同时成为统治者。这样, 被统治者就能够与统治者同样直接或间接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同样成为最高权力的掌握者、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同样使国家的政治按照自己意志进行,因而同样拥有最高的政治自由。可是,如果让一个社会, 为能使全体公民都直接或间接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必须采用民主。

政治民主

民主即民治,民主是一种人民自治的制度;民主即人民自己管理自己,人民即统治者。更确切些说,民主是全体公民直接或间接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一样直接或间接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 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一样是最高统治者的政治,是被统治者能够与统治者一样直接或间接地使国家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政治,因而也就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一样拥有最高政治自由的政治。只有以民主的方式管理社会时才能充分实现社会主义,即人与人相互关联的个人生活中的自主。只有在民主的政体下,全体社会成员才能拿出自己的规则来管理共同事务,并将自己置于这些规则的约束之下。这样,民主政体通过使被统治者反过来成为统治者,解决了每个公民,无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应该拥有政治自由的道德原则与政治自由的事实上只能为统治者所拥有的客观本质的矛盾。

自由和民主之间的关系

自由与民主密切相关。自由是民主的基础,没有自由,民主就失去了平等的前提。所以,讲民主必须讲自由。但是,民主和自由又不是同一个东西,二者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民主是一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的机制。实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意味着少数人的自由意志向多数人作了转移。这种转移表现为一部分人的自由必须服从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后形成的制度和法律,这也是民主的重要保障。如果把自由与民主混为一谈,甚至把自由看作民主的核心,民主就无法实行。要实现民主, 就必须坚持自由和平等。自由和平等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自由和平等,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民主之所以不能离开自由,是因为民主的主体首先不能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了人身自由也就束缚了人民投入到民主活动中去,丧失了享有公民权利的义务;其次自由是民主活动的前提,没有自由这个前提,民主就无从谈起。经查处民主是相对于独裁和专断而言的。在独裁和专断的制度下, 统治者个人独断专行, 完全垄断国家权力,根本就不可能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和要求。但是民主与其恰恰相反,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让人们充分地发表意见和看法。只有在人们自由地发表看法、平等地交换意见的基础上, 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才能健康地进行。民主通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即使如此, 少数人的自由意志和意见也应当加以保护和尊重。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自由,也就谈不上民主。所以,若追求民主,首先争取自由。

但是自由并不等同于民主,民主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的机制。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中, 就包涵着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定之后少数人的某些自由必须向多数人作出转移,如果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且上升为制度和法律之后,少数人只强调个人自由,甚至在行动中反对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的决定,民主也就不可能实现了。所以,把自由当作民主的核心,在理论上是不能完全实现的。政治自由是与专制形成对立的, 但是与法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律是对政治自由的确认和保护, 同时也是对无限制的政治自由的限制。在民主社会中,民主必须按照程序化的原则来运行,也就是说民主必须实行制度化和法律化。在民主活动中,按照多数人的政治自由意愿作出的决定, 必须上升为制度和法律, 根据制度和法律来运作,依靠制度和法律来保护。在民主社会中,相当于没有离开政治自由的法律, 但也没有离开法律的政治自由。

以自由看待民主

通过对上面民主与自由关系的论述,若要以自由看待民主,主张首先要通过民主让自由更加自由,然后要通过自由使民主更加民主,最后要将民主的发展和自由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查阅资料,自由可分为三种模式来分别解析和民主的联系。第一种模式:共和主义式积极的“在场自由”和民主的关系。“在场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是一种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自由提升了民主,因此它受到了民主的压制,两者的关系是偏执的。在历史上,古希腊人是无个人自由的。在中世纪的城市共和国中,自由和民主的结合是没有前途的。当代的共和主义的复兴只能仅限于外表。自由和民主关系的第二种模式:自由主义式消极的“下场自由”和民主的关系。在这种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模式中,自由试图构建民主的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关系,而民主则一直在抗争。两者之间的斗争总是无休无止,循环往复。这是因为,在这种关系模式中自由压制了民主,民主不甘心于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自由和民主关系的第三种模式:唯心主义式“离场自由”和民主的关系。在这种自由和民主的关系中,由于人们不从外在社会关系中理解自由,而是从自己的内心世界中实现自由。唯心主义“离场自由”往往无视民主和专制的根本区别,成为专制、压迫的“忠实反对派”。这种自由以自我实现为终极目的。

一、通过民主让自由更自由

只要自由中没有足够分量的“下场”和“离场”因素,仅凭着“在场”的因素处理其和民主的关系,或者仅凭着“在场”和“下场”的因素处理其和民主的关系,自由和民主之间就无法摆脱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对话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可以促进民主,而民主却不能反过来促进自由。但在马克思主义的推动下让自由从根本上去除了对民主的排斥作用,使其回归到作为“人的根本属性”的这种状态,使自由从物质转变为规律。马克思主义倡导:物质的自由中,自由式数量;规律的自由中,自由是性质,数量以多少衡量,性质以有无衡量,这就避免了民主以多数人为中心的理论,从而使民主可以促进自由的发展,让自由更自由了。

二、通过自由让民主更民主

通过自由让民主更民主应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使自由在其和民主的关系中发挥更多的工具性作用、增强民主在它和自由的关系中的目的性意义;二是保证自由在发挥工具性作用的同时,不被民主去目的性。这样,始终使自由和民主互为目的、互为工具。在“在场自由”和民主的关系中,自由在本质上便能让民主更民主。所以,通过自由让民主更民主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下场自由”和民主的关系。仅仅把“在场”的因素引入,“下场自由”也不能使自由能够心甘情愿地促进民主,还必须要把“离场”的因素引入自由,对自由进行某种改造,从而能让自由能够着实促进民主。这种基于“下场自由”,并融合了“在场自由”和“离场自由”的自由观在康德的著作中得到了体现。康德把唯心主义“离场自由”纳入自由,避免了“在场自由”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康德就解决了自由主义内部永远无法解开的难题。他在“下场自由”的基础上融合了“在场自由”和“离场自由”,既增强了民主的目的性价值,又巩固了自由的目的性价值,使两者互为目的。因而,他既保证了通过自由促进民主更加民主,又防止了民主在成为目的性价值的同时对自由的侵犯,从而使自由和民主能够处于一个远离相互掣肘且能够相得益彰的状态。也因此使其在自由的前提下民主更民主。

自由和民主之间存在着微妙的辩证关系,相辅相成。一方与另一方在政治理论体系的协助下起到了促进作用,政治自由与政治民主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下的合理体现也标志着自由与民主的一致性。因此这两者的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中国从历史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走到了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也为构建中国的特色主义现代化提供了动力。与此同时,因自由是民主的基础,体现了民主的价值,只有民主的社会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民主的社会必须由自由来推动,自由和民主也因此密不可分。

2.论民主 篇二

一、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 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邓小平同志指出,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 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 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 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 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江泽民同志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作了进一步强调, 提出了在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的思想, 提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要求。

党内民主的本质含义是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 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和管理党内一切事务。发展党内民主, 就是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生机活力。从我们党90年的实践看, 党内民主建设搞得好不好, 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正是基于这一认识, 我们党特别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这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对党内民主建设认识的深化。

二、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辨证关系

总结党内民主发展的实践历程和经验教训, 可以看到, 党内民主是在与民主集中制有机结合和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

1、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和前提。

任何组织, 无论是国家还是政党, 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或者其成员之间是平等的, 只需要也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否则, 如果它在政治上是非民主的或者说是专制、独裁的, 其内部成员之间是不平等的, 那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而只能实行专制集中制或官僚集中制。这就是说, 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是由作为政治原则的民主所决定和制约的;不仅民主集中制的是否实行取决于是否民主, 而且民主集中制实行的可能程度也取决于民主的发展程度。我们党之所以在组织原则上必须也只能选择和实行民主集中制, 而绝不允许搞专制集中制, 归根结底在于“其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民主集中制之所以屡有执行得不好的情况, 归根结底也正在于党内民主发展得不充分。

2、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在组织上的体现和保证。

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联系和制约是相互的、双向的, 而不是单方面的。就是说, 不仅民主决定和制约着民主集中制, 而且反过来, 民主集中制也制约和影响着民主。这种制约和影响作用主要在于:民主集中制为党内民主服务, 使党内民主在组织上得到具体体现和保证。如果没有组织上的民主集中制, 政治上的民主就会因失去组织保证而难以实现, 甚至导致无政府主义。

3、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性质与地位是不同的。

民主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内在要求, 集中则是党领导和组织革命运动的现实要求: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体现, 集中则是任何组织 (包括政党、国家、社会) 进行活动的必然要求。因此, 对无产阶级政党而言.民主与集中也是两个层面的东西, 民主是本质, 集中是属性, 民主高于集中, 民主决定、制约着集中, 即决定集中的方法及集中的科学程度。通过对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的科学分析, 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之间存在着内在不可分割的联系。离开民主这个前提, 就无所谓真正的民主集中制, 存在的只能是专制集中制。

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能有效推动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进程

1、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提高人们民主意识的重要手段。

时代在前进, 事业在发展, 人们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 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 我们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 根据实践的发展, 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提出了恢复、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并把充分发扬民主作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前提, 积极探索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 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推进党内民主方面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步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把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作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党内生活中, 党员的思想空前活跃, 独立思考问题、敢于发表意见的风气正在形成, 特别是通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党员的权益比过去有了更多的保障, 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渠道越来越多, 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大大增加, 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领导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

2、发扬党内民主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 建立健全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凡属重大决策, 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 不允许个人说了算。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建立和完善党内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强化领导集体内部的监督作用, 拓宽监督渠道,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采取包括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 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 大群众的民主参与。只有这样, 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化、规范化, 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发展党内民主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径。

3.论预算民主原则 篇三

关键词:预算;民主

中图分类号:DF4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27-02

1.预算民主原则的生成

财政一词译自英语中的“Public Finance”,是指为了公共目的或由代表社会的公共组织即政府进行融资活动。可见,仅从字面上财政与民主也有着天然的联系。财政从来都是阶级利益冲突最激烈的一个领域。在1215年的英国,资产阶级贵族就迫使国王签订《大宪章》做出一系列的让步,包括国王在征税时必须召开由大贵族参加的“大会议”,以征得贵族的同意。有学者称“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对国王征税权得限制”。到13世纪的下半叶,各郡县的代表也常应召与会,以便表明对贵族在政治上的支持,并且更经常地对科征赋税表示是否同意;经过“光荣革命”后,英国的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重申,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和支配税收;并规定征税收入和使用预算支出都必须征得议会的批准,采用按年度分配收支,在年前做出计划,提请议会审批和监督的办法。这些规定,标志着财政民主制度在英国的确立,同时也标志着资本主义预算制度的诞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财政民主与现代预算是相伴而生的。预算制度作为现代国家财政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与生俱来地追求民主、法治等基本价值。

预算则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计划,即用法律形式表现,反映和规定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财政收支活动的预期收支指标与平衡关系的一览表以及管理制度。它是政府分配集中性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调节、控制、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

预算民主原则是指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的整个过程均应体现人民的参与和决定权。一方面,预算民主体现为议会对预算的审批和监督权;另一方面,除了通过议会形式参与预算的权力之外,人民还应当有其它渠道可以参与和监督预算,例如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工具了解和反馈信息。

2.预算民主原则的彰显:法律规则之构建

2.1预算权的分配与制衡

预算权是预算法授予预算法律主体的某种权益,它表现为预算法律主体有权实施一定的行为。它主要包括:预算立法权、预算编制权、预算审批权、预算执行权和预算监督权等。而预算分权就是要将预算权力在立法机关、政府、政府财政职能部门及内部各组织机构以及独立审计机关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运作体系。在公共预算中,行政机关作为信息的拥有者和执行者都处于优势地位,“立法机关制约行政机关的一个主要方法,便是制度法律--对行政机关有约束力的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加以遵守和执行。”立法机关往往是民众参与国家事务的代议机关,是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渠道。法律赋予代议机关预算立法权以明文规定行政机关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范围、内容和违规责任等;赋予代议机关预算审判权以约束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更预算的内容、收支金额或随意放弃或减少预算执行等;赋予代议机关监督权以间接威慑、督促和指导行政机关的预算行为。同样,代议机关在形式预算审批权时,应为行政机关的预算执行保留适当的裁量空间,且应符合在先立法和遵守预算本身的规律。例如,依据预算年度性,不得表决多年预算等。

2.2预算决策的民主性

预算决策的民主性,是预算民主性的首要要求,是指预算的一切活动,其决策必须经由民主程序做出,以保证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并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我国,预算活动实际上是政府主导型的预算模式,这种过分地强调政府对预算的控制而忽略预算的议会主权和民主监督则违背了预算的宪法精神。

预算决策的民主性首先表现为各级政府的预算编制活动应由国家权力机关决策和控制。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度预算收支和预算支出年底计划的活动。政府进行预算编制活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以指导编制活动的进行。各国的预算管理理念不同,预算编制的原则也不同。20世纪以前,西方国家普遍奉行古典经济学派的预算平衡理论,在预算编制时,通常要求遵循完整性、年度性、可靠性、准确性、公开性、分类性和明确性等基本原则,尤其是30年代,各国奉行凯恩斯主义后,为体现政府预算的主动性和经济功能,又提出了许多不同的原则。但大多数国家均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对预算编制原则予以明确规定。例如,日本《宪法》中规定了总额预算主义原则,要求预算应计入政府的全部收支,并要求收入和支出列示到能反映实际情况的科目为止。

预算决策的民主性其次表现为代议机关对预算的审批权上。预算审批权分为预算的审查和批准两个部分。预算审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法性审查,即审查预算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尤其关于法定支出的比例和增长幅度的要求;真实性审查,即审查预算有无隐瞒少列或虚列的情况,对预算收支的测算是否科学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吻合;政策性审查,即审查预算有无贯彻有关方针政策,预算结构以及重点项目安排和保障是否体现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效益性审查,即审查预算是否贯彻勤俭节约,能否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科学性审查,即审查预算设计是否规范,能否直观地反映预算全貌和项目信息等。代议机关审查上述方面,如果认为符合相关要求,应予以批准,反之则动用否决权要求行政部门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或由代议机关直接修改预算,然后予以通过。前者是我国解决预算修改事宜的常用途径,后者则涉及到代议机关在审批过程中的预算修正权。民主核心是主权在民,但归属于人民的权力还仰赖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才能使之服务于民。因此,为防止放任代议机关自由地修正预算,各国对代议机关的预算修正权往往予以制约。如在美国,代议机关可以任意修改预算额度与项目,但总统拥有否决权。

2.3预算事务的公开性

预算事务的公开,是指以明确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预算编制、执行等整个预算环节中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等不能公开以外的所有信息。民主从来都是以民主事务的公开为前提的,预算民主理所当然地也要以预算事务地公开为前提。美国甚至在其《宪法》第1条第九款中专门规定政府财政收支情况的公布要求。在人民自己不能对不了解的国家事务充分发表意见,代议机关不了解相关情况的前提下,是很难做出符合人民意愿、有效而且合理的预算决策的。可见,预算民主离不开预算事务的公开,人民对预算事务的知情是预算民主的必要条件。

预算公开,从主体方面看,不仅要包括行政部门即政府的义务,也要包括代议机关的义务。政府是预算决策的编制者组织执行者和主要信息的拥有者;内容方面,主要包括三方面:(1)预算的依据即预算所依据的背景材料、说明、解释等必须公开;(2)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变更、决策过程必须公开;(3)批准的预算内容必须公开;在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上,应当以使人民群众充分和方便了解预算事务为原则。对此,国外学术界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狭义的透明度是指政府公布信息应具有一定的数量和准确性;广义上则包括信息披露的公开性、清晰性、诚实性和共同理解性。

2.4预算监督的有效性

预算监督的目的在于体现人民意志的预算决策能不折不扣地得到实现。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宪法或财政立法中对此做出专门地规定。例如,荷兰1976年《政府财产法》的规定,审计总署可以自行或应议会的请求,对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发现收支与预算不符的,审计总署应向有关的大臣保告。

首先,要加强议会的预算监督权。议会的预算监督权是指在预算案的形成、审批和执行的全过程中,议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管和监察的权力。这项权力具有以下几大特征:(1)议会预算监督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为立法机关;(2)议会预算监督权监督的对象使财政资金的收入和使用;(3)议会预算监督权具有明显的间接控制性;(4)它的有效运作是一个动态过程。预算制度的建立,是政治民主化的里程碑,议会对预算进行监管,则是预算民主的根本要义。众所周知,民主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公民的需求,预算民主的目的在于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财政事务的权力。因此,议会对预算资金运行的监督,对于预算民主的贯彻和推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预算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在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阶段对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例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议会审查政府的编制活动是否遵循了一定的编制原则,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法编制预算。

其次,应充分发挥其它机构的辅助监督作用。一方面可以借助审计手段加强对预算的监督。从世界各国审计机构发展的共同特点和趋势来看,虽然各个国家审计机构的名称职权不一,但共同点就是协助代议机关审批监督预算。美国的审计机关就有很强的监督控制功能;另一方面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由于预算是专业性、时效性、技术性要求极高的工作,因此,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会加强预算监督的有效性。

再次,应当重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这是人民群众参加预算事务管理的一个合法途径。随着预算的公开化,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预算问题的关心程度也会提高,他们的监督有利于法定监督机关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预算权的分立与制衡,预算决策的民主性预算事务的公开性预算监督的有效性,是预算民主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之间相互联系,共同保证实现预算的民主化。

参考文献:

[1] 王源扩.论财政法的民主原则[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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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包丽萍主编.政府预算[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4] 郭小聪主编.政府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79.

[5]刘明慧主编.政府预算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6]财政部财政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日本财政制度[M].中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4.读书笔记: 论美国民主 篇四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

上卷绪论

作为一本伟大的书,作者托克维尔在本书的绪论部分,就为四部恢弘巨著做了整体的规划和描述。在开头部分,作者说在美国的奇妙经历中“人们之间地位的平等”最吸引注意力。作者从地位平等出发,概括了它对于美国社会种种方面强烈而持久的影响,不断提升民主制度的理论高度,最后却又回到出发的原点,“这种平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一切衍生的基础,是我所观察的终结点”。

我所阅读的是中国社科出版社2007年的双语版本,在我之前有一位同学在该书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从字迹看应该是一个女生。在阅读的同时,能够看到学姐的思考过程,虽然不敢苟同,倒也颇有启发益处。遂有写读书笔记意图,并非长文空发感慨,仅作资料摘引留后用或略加评论和批评。

之后,托克维尔从美国的民主图景描绘转到了对于法国政治、社会发展的现状的思考。他首先回顾了从相当于我国宋代时期的法国到法国大革命关于权力来源的历史演变。从拥有地产的贵族独享权力,到普通人通过成长为神职人员增强政治权利,再到获得财富和文艺科学知识参与国家事务,权力结构和社会阶层巨大的变化不仅使得法律在调适阶层关系作用突出“法律大臣迅速从法官席中阴暗的角落崛起,走出落满灰尘的房间”,也使得“诗情、口才、记忆力、美好的心灵、创造的激情、思想的深度,以及所有那些上天随机给予人们的天赋,都成为民主的优势所在”。此处译文比原文精彩,可见译者朱尾声文学功底深厚。

【第七章:美国的政治审判】

1、美国人认为,宣布政敌不配行使其权力而剥夺他的权力,同时让他自由和不伤害他的生

命,才是斗争的最公正的结果。

2、政治审判不直接强加于被治者,但他是使为政者获得多数选票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3、美国人为了阻止让政治法院作刑事判决,与其说是他们为了躲避立法暴政本身,不如说

是为了躲避立法暴政所产生的可怕后果。

【第八章:联邦宪法】

本章并无太多精彩之处,“联邦宪法的历史”“联邦宪法概要”索然无味,或者是我还不理解。。P241译者模糊了邦联宪法和联邦宪法的概念。而且对于我所感兴趣的立宪过程丝毫没有提及,反而更加激发了我对看【联邦党人文集】的渴望。

5.《论人民民主专政》读书笔记 篇五

我想请问关心时事政治的学者,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学者也许答道,别向我提问这个使人讨厌的问题,这是个没有生命力的东西。当我说道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标是消灭共产党时,他也许会喜出望外、将信将疑。不用怀疑,这是我在毛泽东所著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找到的答案。当然这并不是全部答案,全部答案是,消灭一切阶级、政党、政权、国家及至一切政治工具。

在新中国前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后一个生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说明了了他所要建立的新中国的雏形,表达了他将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内政外交思想路线,表达了他的革命初衷及最终目的。他的后半生,就一直沿着他的初衷他的目的,锲而不舍,直到最后一刻。不管是三面红旗,不管是他所领导的历次政治运动,乃至文化大革命,都能在他这篇文章中找到根据。当然,这原理并不是毛泽东的发明创造,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表达过的原理。

根据这些原理,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社会是大工业,大农业,社会化生产,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阶级角逐的社会,要么是无产阶级统治,要么是资产阶级的统治,中国在取得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之后,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也只有两条路,要么是继续帮助资产阶级,由资产阶级领导,实行资本主义民主社会,要么继续领导无产阶级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社会,舍此没有第三条道路。

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看,刘少奇为代表的一部分共产党人是倾向

于第一条路线,按照过去历史贯例,依靠穷人打江山,依靠富人坐江山。但是他们又不愿完全走第一条道路,不原意放弃自己的政治地位,既要资本主义的经济,又要“共产党的政治”,正如他的战友们后来所实践的那样。毛泽东在一九六二年中央工作会议(八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是资本主义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的专政。”他们的所作所为没有跳出毛泽东给他们划出的圈圈,留下了血泪斑斑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劣迹,“反动的、法西斯的专政”的劣迹。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论点:中国共产党绝对不能领导一个资产阶级主导的国家,绝对不能维持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如果没有弄清毛泽东这一核心论点,就不能理解毛泽东通篇文章中提出那些现在被看成荒谬的观点。

这个核心论点就是人类进步的远景的问题,也就是党章党纲所规定的最终目的。毛泽东在文中首先就阐明这个问题。他说:

“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二十八年了。像一个人一样,有他的幼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中国共产党已经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十几岁的年青小伙子,而是一个大人了。人到老年就要死亡,党也是这样。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而走到更高级的人类社会。”

消灭一切阶级,消灭一切特权,消灭依寄生在人民身上的国家政权、政党,实现世界大同。这不是共产主义专用的口号,也是“三民主义”,更是资产阶级民主理论家叫嚷得最多的口号。可是一到现实中去,资产阶级的民主理论家们变成了政治家时,他们的舌头自然就变短了,世界大同是不可能的,阶级是天经地义的,国家政权军队是万万不可少的。舍此如何保护富人们温馨的生活,如何才能制止那些“仇富者”,那些不按章程法律违规往上爬的人们。他们旗帜鲜明,他们所谓的“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他们所谓的民主就是资本家作主。这是他们主观唯心的社会,他们当然知道人类如此发展下去,总是免不了争争斗斗,腥风血雨。自己的后代们总免不了逢灾受难,经磨历劫。但是人类只能到此为止,无法再前进一步。

毛泽东在文章中说:“我们和资产阶级政党相反。他们怕说阶级的消灭,国家权力的消灭和党的消灭。我们则公开声明,恰是为着促使这些东西的消灭而创设条件,而努力奋斗。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专政的国家权力,就是这样的条件。不承认这一条真理,就不是共产主义者。没有读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刚才进党的青年同志们,也许还不懂得这一条真理。他们必须懂得这一条真理,才有正确的宇宙观。他们必须懂得,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权力,消灭党,全人类都要走这一条路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条件。全世界共产主义者比资产阶级高明,他们懂得事物的生存和发展的规律,他们懂得辩证法,他们看得远些。”可惜的是人类也有其它动物同一的弱点,容易被既得利益所蒙蔽,资产阶级之所以在人类进步过程中要停住脚步,正是因为他背上了沉重的利益包袱。因此,人类进步事业势必落到了现代社会另一个主角

——工人阶级头上。于是开明之士组成了工人阶级的政党——共产党。曾几何时,这个世界首次取得了政权共产党抛弃了工人阶级,成为新的权利阶层。又曾几何时,这个世界首大的共产党不顾“老大哥”亡党亡国的教训,公然投入资产阶级的怀抱。

《共产党宣言》指出:

“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

“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

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

“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从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的世界观,完全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他从这种观点出发制

定的被国内外资产阶级政治家和理论家骂为极权的政治纲领,从理论上,也被当今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革命的专政和反革命的专政,性质是相反的,而前者是从后者学来的。这个学习很要紧。革命的人民如果不学会这一项对待反动阶级的统治方法,他们就不能维持政权,他们的政权就会被内外反动派所推翻,内外反动派就会在中国复辟,革命的人民就会遭殃。”现在人们常说的“一夜回到旧社会”,正是表达了劳动人民的现实处境。当然,资本家的狗也比一般的人生活水平还高,但是有几个愿意当这样的狗!

6.《论美国的民主》读书体会 篇六

——《论美国的民主》读书体会

何为美国的民主,美国的民主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很难回答的,而托克维尔仅在美国呆了九个多月,就写出了《论美国的民主》这本经典著作,这是何等的不容易。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主要讲了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他认为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正如托克维尔在书中写道:“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这也揭露了 《论美国的民主》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书的上册通过对美国地理、种族、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阐明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则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方面并与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类似问题作了对比。此书最可贵的在我认为是在当时的出托克维尔对当时美国的民主制度体制进行了辩证的剖析而非盲目追从。以下谈谈我对美国民主的几点认识。

一.美国民主制度建立的原因

美国的民主表现在多方面,包括身份的平等、公民的自由精神和自由理念、公民的民主精神、民主理念。“美国人的身份平等是在其他国家难以见到的。”“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能帮助它前进。”为何说它是“普遍和持久的”?托克维尔总结了有助于美国维护其民主制度的原因: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自然环境的因素很直观体现了美国的民主可实现性的要素。美处两大洋的包夹带,与外界甚少来往,美国国家的形成和大规模的移民有着直接的联系,是移民而成的大杂烩大熔炉般的新国家。在当时作为新大陆的北美洲,其社会自始至终没有形成等级有序的社会结构,人们天生就有极其强烈的平等意识,且加上彻底的独立战争的洗礼,新组成的群众团体有共同经历还有共同的民主自由的呼吁和拥护的政治表现形式,如此背景下地美国民主可以说是大势所趋甚是约定俗成的。而法国的革命在19世纪仍还处于启蒙性运动和不彻底的改革阶段,临近西班牙、德国、葡萄牙等封建王朝发展起步较早的国家,长期深受欧洲“贵族为圣”的阶级利益和封建统治影响,阶级分明且有序的社会结构也抑制了平等的可能性。民主起立点不同正是作者所要告知我们的,也表达了托克维尔的呼声是基于本国国情而并 非照搬美国的制度。这也让我想到我国在国家形成方面与美有着明显的差别,中国依赖于氏族的血缘关系而得以存续,世袭理念延续千年,类同于“君权神授”的欧洲文明思想,氏族的条框始终没有被彻底打破,且中国一直维持着大一统的传统以及金字塔形的一元多级的结构,在这种等级森严的结构之下,民主与自由绝非易事。

二.美国民主制度中的地方与中央权利均衡

托克维尔还指出:“美国公民自由、平等理念的根源是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实行自治,乡镇作为次级的行政单位,拥有这种自治权无疑促使了公平、自由理念在美国的萌芽与发展,美国民主制度的雏形是新英格兰乡镇制度这点无可非议,且美国独立战争的成功也或多或少受到了乡镇制度思想的影响使得群众基础相对强从而革命愈能胜利。乡镇自治制度与我国实行的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巩固国家统一稳定的做法有相同之处。基于美国社会是自下而上的社会,地方拥有较多的自治权,托克维尔认为考察美国的民主制度的顺序应该是:乡——镇州——联邦。在美国社会,阶级冲突并不强烈。“社会各个阶层开始混合起来,使人民相互隔开的一些屏障接近捣毁,财产逐渐分散为多数人享有,权利逐渐为多数人享有,教育日益普及,智力日渐平等,社会情况日益民主。最后,民主终于和平地实现了它对法制和民情的控制。”在说明乡镇自治在美国的可能性之余我们还可以可以探究到,阶级冲突愈是强烈的地方,人们之间在财富乃至在身份上的不平等性愈加凸显。

三、“法”的精神与三权分立的分权与制衡 “美国的贵族是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那些人。”法制在美国对民主的巩固大有脾益。美国人极其爱他们的法律,公民能依据法律对不同事件和人物进行评价也可见民主与法律的深入人心。再看到美国的行政制度,行政权在美国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美国的制度试图缩小行政权威的影响,而把权力分给社会上的许多人去掌握,从而达到权利均衡且又不涣散。只存在政府集权而不存在行政集权,联邦政府并不干预各州政府一般事物。托克维尔极为赞赏美国的分权制度,“虽然欧洲各国普遍都有分权,但美国的分权带来的实际效果最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当然,更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政治效果,使每个美国公民产生对自己祖国的认同感,公民在祖国那里找到归宿,祖国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美国宪法与体制约束力极强的三权分立主要是来自权力内部之间的相互制衡。托克维尔提及“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清楚地认识到„„除了人民的权力以外,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执行权力的当局。这些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托克维尔注意到司法权的独立性,但这个独立性是有限制的,因为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制违宪的法律,但是可 以我们可以看到司法权的独立是美国三权分力机制的重要保障,行政权在美国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美国总统虽拥有强大的行政实权,但在这种政治体制下受到各方牵制,限制总统的权力也是三权分立制度得以良好实施的关键之一,总统的弹劾制度也使得整个三权分立体制变得更加完整。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渊源虽来自法国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但在当时的法国乃至欧洲效果甚微,效率不高。

四.美国民主体制不足:极端自由下导致的多数暴政

“美国的民主往往不够成熟,但法制的总趋势是向善的。民主政府的毛病马上即可发现,但其优点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民主制度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人民,而民主始终代表的是大多数的人民,政府的行事思维归更易倾于民意,虽然人民可能有错误的判断和选择。任何民主制度都难免有缺陷,极端的民主导致专制和暴政。美国民主政府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它缺失防范暴政的措施,再加上行政权力的集中以及地方政府权力相对自由,整个民主政府有山崩离析的危险。民主政府跨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暴政和管理不当,集外因与内因于一身而非它自身的软弱无能。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对于美国总统选举和连任制,托克维尔称总统选举制度而责连任制,认为连任制是腐败和暴政的根源,尼克松的“水门事件”是对托克维尔观点的实证。对于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托克维尔把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看成是免费的学校。这个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然而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止“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五、本书的写作目的:为法国民主制服务

从《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对待事物高度的辨证精神。虽然,托克维尔高度称赞美国的民主制度,但并不是绝对的信任,因为任何民主制度都难免有缺陷,极端的民主易导致专制和暴政。然而,与法国相比,美国的民主制度更优,更能体现人身份的平等,托克维尔正是通过美国这扇窗户为法国找到一剂良方,其真正目的是借鉴美国民主制度来完善法国的民主制度。

托克维尔心目中理想的民主国度是美国。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民主制度所采用的方法无疑是两大方面:比较和借鉴。虽然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是最好的民主国家,但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美国民主制度来发展法国的民主制度,其根本目的是立足于本国,托克维尔对法国并没有完全丧失信心。正如托克维尔在描述美国人的爱国心时发出的感慨,这完全是出自民情,同时也表现了托克维尔本人对自己祖国强烈的爱国心。

我们必须向托克维尔表示尊敬。在他那里,一种真正现代的思维方式已经达到成熟。这种思维方式并不是启蒙运动的乐观主义和对历史进步的幻想,而是带着一点怀旧的情绪 ——不断试图回到古希腊,回到耶路撒冷,回到罗马,但试图面对的是当下的危机。这样,思考的结果并不是回到古代,而是更进一步地推进了现代性本身。

托克维尔在书中总结了一点,美国之能维持民主制度,应归功于其地理环境、法制与民情、但法制重于地理,民情重于法制。基于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发展现状,中国的民主之路由此书可以借鉴的制度与思想的精华可能如托克维尔所说,需要剖析着尝试下去才可有“药效”。如今所言的法制社会、民主意识已经不断发展,人民的参政议政热情和认知观念也在不断提高,尚法观念以及自由主义也被大多数人所推崇。只是我们仍需要思考,在一个人口众多,受传统文化悠长影响环境下的中国,可否有更有效的行政体制和法制制度的突破和改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改革仍要摸索着前进,希望改革能使得民主集中制度的民主更加凸显作用,使得集中更加符合民意。

六、经典词句

1.“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讲出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走向民主之路的困难。

2.“我所说的这场伟大社会革命,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好像差不多接近了它的自然极限。在那里,这场革命是以简易的方式实现的;甚至可以说,这个国家没有发生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就收到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说的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很轻易就成功。

3.“我毫不怀疑,我们迟早也会像美国人一样,达到身份的几乎完全平等。但我并不能由此断言,我们有朝一日也会根据同样的社会情况必然得到美国人所取得的政治结果。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惟一形式。但是,产生法制和民情的原因在两国既然相同,那么弄清这个原因在每个国家产生的后果,就是我们最关心的所在。”

4.“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

5.“民主政府尽管还有许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 福利将大为普及,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 民主从总体上来说是好的,但也有种种缺陷。

7.浅论学校民主管理 篇七

一一、加强学习, 增强民主意识

要实行民主管理, 就要加强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政治学习, 让每一个教职工懂得自己是学校的主人, 从而自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家长和学校领导而言, 必须首先树立群众观念, 走群众路线。遵循“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原则, 在管理过程中, 在做决策、发指令、提出具体措施之前, 必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 对各种观点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取其所长, 舍其所短, 以克服个人认识上的片面性、表面性和局限性。对教职工而言,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在大部分教职工中, 还存在着“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的看客心理和安贫乐道、与世无争的行为模式。因此, 要加强对教职工民主意识的灌输, 提高教职工对民主管理的意识。

二二、争取人人参与管理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就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保障教职工真正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人人参与管理是学校民主管理的核心, 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重要体现。《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只有参与, 才能使其意识到个人在集体中的地位和作用, 才能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才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和才干, 才能和谐人际关系, 才能克服对学校工作的不关心、不合作的消极心理。我们的做法是:

1.建立民主管理机构, 加强民主制度建设。

有了机构和制度, 才能使教职工借以行使其民主权利, 充分反映教职工意志, 才能使学校民主管理保持相对稳定, 并日趋规范和完善, 不至于因领导人的更替而中断或变化, 减少和防止主观随意性。学校民主管理的机构和制度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制度、校务委员会及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及制度、家长委员会及制度……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机构及制度, 不但可以增强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意识, 而且也可以提高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合法程度, 为教职工、全体学生创造一个参政议政、民主管理的良好环境, 较好地把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 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

2.创造条件, 开展民主管理实践活动。

实行民主管理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主观上想实行, 口头上喊实行, 并不一定都能实行得了。只有真正尊重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实现高度集中和高度统一, 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 才能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 每人肩上有指标”。只有在学校创设必要的条件, 开展民主实践活动, 如“校长接待日”、“最佳建议奖”、“民主管理意见薄”……让学校所有的人员有地方、有机会、无顾虑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总之, 要争取人人参与管理, 学校领导就要礼贤下士, 待人诚恳, 以心换心, 互通感情, 广开言路, 善于纳谏。

三三、充分发挥教代会监督、协调作用

管理机构体制是使学校管理对象构成系统的手段, 要做到体制的健全和科学, 必须明确学校行政和教职工及工会代表大会的职能, 理顺这三者的关系, 使之形成合力, 这样才能把工作搞好。为此, 我们制订了《校长岗位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明确规定校长行使行政指挥权, 教代会和工会积极动员和组织教工参政议政。在学校管理中还享有各种监督权, 如对学校的发展规划、财务进行民主监督, 对学校职能部门、学校领导进行民主监督, 对教职工自身利益的保障进行监督等。充分发挥教代会的监督作用, 既可使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又能够避免各种不良倾向, 有利于学校管理的集中统一指挥, 提高整体办学效益。学校管理工作减少失误, 避免了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 体现了管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从而使学校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我们的做法是:每学期期初、期末召开职代会, 对学校各种规划的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教职工利益的分配、奖优罚劣等问题, 都征求教职工意见, 群策群力, 集思广益, 对学校工作做全面分析、研究, 把决策科学化建立在决策民主化的基础上, 把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使领导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领导自身廉洁以及教职工自身利益等问题, 接受职代会提案、提议和提询, 并由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听取教工意见, 实行民主监督, 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改进领导作风密切教工关系。由于制度建立与修订是建立在广大教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 为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从而使学校管理开始由粗放经验型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四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民主管理, 既要反对专制作风, 又要反对极端民主化, 要把领导的集中指挥与教职工的参与管理统一起来, 既要领导教职工, 又要依靠教职工, 要把教育职工与向教职工学习统一起来, 那种只强调集中而忽视民主, 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集中的做法, 都是片面的。我们的做法是:当重大问题在校务会议有分歧时,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 或交由职代会讨论来处理。当职代会有争议时用无记名投票来解决;当教职工意见偏离上级方针政策时, 我们尽可能耐心解释, 绝不走群众尾巴路线, 使学校各项工作在依靠群众的基础上不偏向、不迷航。

五五、完善学校领导体制的内部运行机制

学校管理要朝着有利于民主化的方向健康发展。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处理好党政工团的关系, 使他们明确, 他们都是学校的主人, 但分工不同, 因而职责各异, 要坚持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 工作上分目标上合, 制度上分关系上合;二是处理好校长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广大教职工各职能部门能积极参与管理, 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协调配合, 互相支持。校长则应该:掌握不独断, 用权不单干, 接受监督不反感。这样既进行自我管理, 又督促领导工作。

8.简论民主的纠错机制 篇八

一、民主的概念

民主的基本含义是“人民统治”。希罗多德首次以之概括希腊城邦的一种政治实践:城邦事务由公民所参加的公民大会通过直接讨论和投票表决的方式来作出最终决定。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有权且能够直接或间接、积极或消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其最大特点在于,它以公民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政治决策以公民的意见为最终依据。

从分析哲学的角度来看,“民主”概念本身至少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谁是人民?在古希腊城邦中,政治参与仅限于人口的一小部分,包括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排除了所有女性、奴隶和外邦人。直至20世纪,大多数西方国家仍严格限制投票权(财产或性别限制)。英国直到1928年女性获得完全投票后才实现普选权。现在“人民”指几乎全部成年公民。二是主什么?即民主的范围问题。自由主义者往往极力主张将之限定在政治生活的范围内,以防止它入侵“私人领域”;激进民主主义者则认为它是适用于所有社会领域的共通原则;社会主义者不仅赞同政治民主,还要求实现“社会民主”或“工业民主”;女性主义者主张家庭生活的民主化。三是怎么主?即民主的模式问题。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曾将历史上形成的不同的民主模式概括为八种:雅典民主制、保护型民主制、发展型民主制、直接民主制、竞争型精英民主制、多元民主制、合法民主制、参与民主制。但它们又被进一步归为两种最基本、最典型的模式:古希腊的直接民主模式和20世纪通行的自由民主模式。

二、民主的纠错性

民主的各类模式大相径庭,且其纠错性在这些模式中也可一以概之,故而应分不同的模式来具体探讨其纠错功能。

(一)直接民主模式

直接民主是一种公民自行统治的体系,以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直接、不断与持续参与为基础。换言之,它的实现途径就是大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其典型是公元前5世纪和4世纪的雅典模式。卢梭因其“人民主权”说亦被归为直接民主的典型代表。20世纪50年代,以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新左派,将参与制民主作为其口号,主张对资本主义实行“大拒绝”,将直接参与民主理论导向以激进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为主体的“造反”运动。而本杰明·巴伯在《强势民主:新时代的参与式政治》里指出,强势民主的实质是扩大人民对政治的直接参与,成为当代直接民主的有力鼓吹者。

作为西方最早的一种民主模式,其影响至今犹存。共和主义者、参与式民主主义者不遗余力地鼓吹着这种公民社会的民主实践的内在价值。但更多的思想者倾向于质疑其当代意义。一方面,其颇为成功的典型是雅典城邦,那是一个小国寡民式的城邦国家,且现实政治的运作相对简单。在人口和地域扩大化、政治复杂化的今天,其可行性不言而喻。另一方面,即便令不少人心驰神往的雅典式民主,其实践过程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陶片放逐法使雅典公民缺乏安全感和秩序感,因为他们随时可能出于个中原因被自己的同胞在非理性激情的操纵下放逐出境;直接民主使政治智慧边缘化,使煽动家成为政治体系的权力精英,使苏格拉底式的圣哲死于非命……在这个意义上,它并非一种卓有成效的纠错机制。相反,大众参政所导致的,更多的可能是一系列令人叹惋的政治悲剧。

(二)代议制民主模式

鉴于直接民主的上述弊端,代议制民主(又称“自由民主”)日益成为其替代物而出现于西方的思想殿堂和政治舞台,从而成为当代西方的主流民主模式。它是一种有限的和直接的民主。有限是指它将民众的政治参与限定在每隔几年举行一次的投票行为中,既不经常也不短暂;间接是指公众并不亲自行使权利,而只是选择能代表其利益的代表来实施统治。由于国土和人口规模的扩大以及政治事务的日趋专业化和复杂化,代议制逐渐成为民主的重要甚至唯一的实现形式。洛克、密尔、托克维尔等思想家都是代议制民主理论的杰出阐发者。萨托利认为,自由民主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民众的保护”,即保护人民免于独裁暴政;二是“民众的权力”,即实行民众的统治。前者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公民权利不可侵犯,公民对代表的授权是有期限的,其权力的行使过程也须受到监督,人民可定期更换或随时罢免不称职的代表和政府官员。后者主要体现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不可直接行使主权,而是授权代表来行使,即代议制是实现人民统治的唯一可行的方式。

职是之故,代议制民主是一种极其有效的纠错机制。第一,它确立了人民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将民主限定在公共领域,将自由作为私人领域的最高价值,从而避免了政治失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第二,它将人民所拥有的国家权力授权给人民的代表,从而使有更高智慧、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从事政治实践活动,避免了公民直接参政易导致的错误倾向。而且,人民通过选举、监督等程序对其代表进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的可能。第三,它奉行新闻舆论自由、监督自由等,有利于个人和组织就某些政治问题提供建议和措施,从而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第四,它以多数原则解决政治分歧,降低了暴力、战争等剧烈的政治冲突发生的可能性。这也是其纠错性的具体表现。

(三)精英民主模式

精英民主理论的著名代表、美国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熊彼特基于对代议制民主现实运作的实证性观察,提出了颇负盛名的民主的定义:“民主的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出决定的权力。”在他看来,民主不是人民当家做主,而是精英集团通过竞取选票来实施统治,它以选举作为民主的主要标志。民主制度恰似市场机制,职业政治家(精英)是政策的生产者,公民是选择政策的消费者。其作用仅限于定期参加选举,也即民主只不过意味着仅仅给公民承认或否认统治者的机会。民主与独裁的区别并非多数统治与少数统治的区别,而是是否可以通过竞选在精英人物中进行自由选择。换言之,民主的标志就是公民可以和平地任用和解雇他们的老板。

事实上,精英民主的现实土壤即为代议制民主,故而代议制民主所具有的纠错机制在这里同样适用。

(四)多元民主模式

达尔最先提出,它是对精英民主的反动。达尔既肯定小规模的民主单位更易于达到民主的标准,又坚持认为民主政

体最适用于国家。如何克服二者的矛盾?达尔指出,现代国家的民主必须通过相对国家而言规模较小的社会组织来实现。真正的民主是“多重对立的少数人的统治”,其基础是多元权力中心的存在,以及社会权力的安排不是上下等级式的,而是平行竞争式的。权力之争是代表不同利益的众多集团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政策则是试图调节这些集团的需要的结果。而这些集团往往以少数人为领导核心,所以民主政治就在于由多重集团或多重少数人实施统治。在这种体制中,公民可通过定期选举的投票行为和两次选举之间利益集团进行的活动来参与政治决策。多元民主既是一种现实的描述,又是一种理想。它认为,民主的价值和基础在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减少多元主义的社会体系,既是民主发展的标志,又是民主发展的条件。

类似于精英民主,其现实土壤同样为代议制民主,故而代议制民主所具有的纠错机制在这里同样适用。需要指出的是,多元民主主义者认为,公民影响政治的途径并不仅仅囿于选举,在此期间,他们还可以通过利益集团进行活动来影响政治决策。此外,对政治和社会的多元化的呼唤,无疑是确保政治过程科学化、公共化的重要途径。

三、结论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和政治实践,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时至今日,民主化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民主的原则,如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公民自由权利不可侵犯原则、法治主义原则、分权制衡原则与有限政府原则等早巳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公认的政治理念。究其原因,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自由民主制度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宪法保障制度規定了政府权力的宗旨和原则;代议制政府制度规定了政府权力的组织运行方式;普选制度和竞争性政党制度规定了政府权力的产生方式;选举与任命相结合的人事制度规定了公职人员的产生和责任方式;对政府权力的社会制约监督机制则规定了公共权力的监督方式。这些制度规定为政治的运作确立了基本规范,从而将政治分歧和冲突纳入到有效、统一、公平、公开的制度化渠道中来,使政治资源的分配有了众所公认的权威性手段,所有这些都是民主的价值所在。

作为一种纠错机制,它体现在民主制度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上,体现在民主程序对公共政策科学化的促进上,体现在民主手段对政治秩序的维护上。当然,代议制民主模式是其上述价值的有力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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