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2024-10-11

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共9篇)

1.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一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09]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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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二

xx片督学责任区根据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皖教秘督【XX】56号文件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合政督办【XX】29号文件要求,对照县局“XX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

xx片各校均已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教材均已发放到校,各校已安排好教师任课,领取教材、教学用品、打扫卫生,营造开学氛围,同时分配新学期课程,要求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并备足一周课程。

各校均完成了对学校贫困生的摸底排查工作。

各校完成了对一年级统编教材的教师培训,严格执行“一教一辅”。

各校均已完成对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开学正常使用。经费均能满足各校日常办学需求。各项主题教育各校均按计划执行。

二、校舍安全管理

xx片各校都召开了开学工作会,强调安全工作,做到人人有责。各校都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整改,所有学校均实行封闭式教学,部分学校下派保安能坚守岗位。各校均要求9月1日班主任要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长临河学区、xx学区已在暑期对一年级新生家长进行了培训)。xx学区领导对暑期因风损坏的树堂小学围墙的维修工作等进行了查看,教学区的校舍经过排查,无安全隐患;xx学区中心学校本部原老教师宿舍有部分危房。六家畈学校对运动场、围墙等进行了改造。龙塘学校进行了新综合楼施工。各校都对校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排查。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xx片各校均使用自来水,并配有饮水机,有食堂的学校对食堂进行了安全排查,确保了新学期正常使用(龙塘学校邀请新生家长到食堂与学生一起试吃并提意见)。

各校均已组织人员对教室、办公室进行了环境清理,保证了新学期的正常使用。

四、校车安全管理

xx片各校均没有校车。对学生自主乘车的情况,多数学校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与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学校都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等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多数学校将交通安全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进行宣讲。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xx片各校都能加强门卫管理,24小时有人值守,配齐防护器械,严格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坚持校园安全巡查,杜绝校园安全事故。

多数学校对楼梯施画标线,维持楼道秩序。排查灭火剂,更换过期的灭火剂。

学校都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和群防群治机制。坚持“一月一主题”安全教育。上好安全第一课。安全管理坚持“一岗双责”,鉴定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校防溺水教育工作做得较好。

目前xx学区中心学校、龙塘学校门前因摆摊设点和车辆随意停放等原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xx学区马桥小学学生上放学路口通行绿灯时间仅为14秒,存在极大安全隐患。xx学区第二小学目前无减速带,长乐王宗二小学门前摆摊设点阻碍学生通行并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3.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三

为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迅速启动全国统一开展的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为我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迅速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抓好隐患排查、监督抽查、执法办案、识假辨假宣传引导、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任务,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件,给假劣农资来一次“大扫除”,给制售者来一个“连窝端”,打出“春雷”行动声势,打出执法、监管部门声威,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力量,采取拉网式、随机式执法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渔药及鱼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达到重点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率达到100%、上级交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全区不发生重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安全事件。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及社会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农资市场

1、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种子站、区植保站、区土肥站、区农安中心、局政策法规股、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

2、整治重点

(1)种子。以水稻、玉米、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品种,以种子销售为重点环节,种子集中销售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经营、未按要求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2)农药。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限用和高毒高残留农药为检查重点,以农药批发经销门店、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园区、菜果茶标准化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限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重金属超标的矿渣磷肥、有机肥、土杂肥,严厉打击标注所谓“新型尿素、功能性尿素”(如多肽尿素、腐殖酸尿素、含锌尿素等产品)。

(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1、责任单位:区饲草站、局兽医兽药渔政股、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

2、整治重点

(1)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滥加抗菌药物、兽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人药兽用、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兽用抗菌药物以及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违法行为。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引导规范用药。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行为、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以血粉为原料的饲料及泔水养殖生猪的行为。强化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经营条件的经营主体,健全饲料经营管理档案,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清查和打击拆包分装、再加工和各有关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行为。

(三)生猪屠宰

1、责任单位: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局兽医兽药渔政股、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

2、整治重点:以生猪定点屠宰场为专项整治重点,全面落实屠宰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对农村农户、街道、屠宰加工作坊、流动屠宰点、卖肉商户和私屠滥宰畜禽场所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无证屠宰”“无证销售”“一证多猪”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动物屠宰、运输等环节违法行为。

(四)渔药及鱼饲料

1、责任单位:区水产渔政局、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

2、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水产健康养殖“五项制度、三项记录”规定,对水产苗种投放点、养殖园区、健康养殖示范场、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突出“小、远、散”养殖生产的抽查检测,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变质的渔药、鱼饲料,严厉打击在鱼饲料中添加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非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农机行业

1、责任单位:区农机监理站,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站)。

2、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机市场农机具及零配件质量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禁拼装或擅自改装的农业机械在市场销售,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机具的行为。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

1、责任单位:区农安中心,局农产品质量与品牌培育股,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治理重点:一是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点品种,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方法,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的抽检比例,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二是牵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三是强化监管。全面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督促指导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生产过程全程追溯。四是在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产业园区、新建菜篮子基地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五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一批不合格农产品的企业信息。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隐患排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扫黑除恶农业行业乱象治理,对全区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等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坚决纠正生产经营主体不规范、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快速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

抓住3、4月关键时期,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抽查和例行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三)从速从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

切实加大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力度,把执法检查、明查暗访、市场抽查和例行检测有机结合起来,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渠道,做到“有报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举报、摸排、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公开惩戒。涉刑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

(四)切实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识假辨假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结合春季农资打假,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咨询服务,组织合法诚信经营的经销商自备放心农资和宣传资料现场开展营销服务。向广大农户宣传农业政策法规、农资识假辨假、科学使用肥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知识,发放农资识假辨假、科学使用肥药宣传资料,切实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开展。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承诺保证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生产经营企业或门店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采取重点检查、新闻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

五、时间安排

1、行动实施阶段(2020年3月18日—5月15日)。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各单位迅速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摸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总结检查阶段(2020年5月16日—5月2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着力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及时总结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冯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韬、欧明雄为副组长的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农业执法大队、区种子站、区植保站、区农安中心、区饲草站、区水产渔政局、区农机监理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局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与品牌培育股、兽医兽药股、农机化与安全股等相关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局属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行业“春雷”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切实抓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重点整治到位。

局属相关单位、股室要针对本行业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住重点难点,敢于较真逗硬,抓早抓实,严查严管,查深查透,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件,给假劣农资来一次“大扫除”,给制售者来一个“连窝端”,打出“春雷”行动声势,打出执法、监管部门声威。

(三)协作配合到位。

局属相关单位、股室要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单位间协作配合,坚决摒弃各自为战、各自为政观念和作法,加强信息交流互享,建立系统内部相互协作、联合检查、检打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阻碍行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防止以罚代法,合力推进“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

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区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局属相关单位、股室做好本项工作的统计与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每月30日前上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5月20日前上报我区整个专项行动的总结。联系人:彭倩文,联系电话:XX,联系邮箱:XX@XX.com。

4.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 篇四

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局检查组的各位领导:

一年来,在市局领导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按照《黄冈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工作责任状》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开展了一系列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农资打假工作目标,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有力促进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场),396个村。现有农资、经营单位383个,从业人员866人。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20多万亩,其他植物种植面积60多万亩。种子、农药、肥料每年商品使用量分别是700吨、1200吨和110000吨。

主要工作成效:

1、今年共核查农资经营门店383家,审验《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资格审查表》、《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上岗证》等证件693份,取缔无证经营户21户,农资经营户都做到了持证经营和持证上岗。

2、今年共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84份,其中种子61份,农药10份,肥料13份。质量合格率分别为95.1%、90%和84.6%,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

3、今年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61起;责令限期改正24家;没收或证据登记保存有问题的种子16440公斤,农药1160公斤,肥料21500公斤。行政处罚61人,举报线索查实率和违法经营查处率均达到100%。

4、全年无一起农资质量纠纷引起群众集体上访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服务热情,执法管理规范,农业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主要作法与体会: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的领导 今春市局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后,我局局长喻成传同志就部署安排了全县农资打假工作动员会,特别邀请分管农业的县政府领导和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参加。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具体做到了:一是成立了以局长喻成传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陈军同志为副组长的“红安县农业局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资打假各项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农业执法大队陈国祥同志等17人组成的农资打假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农资打假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是制定了《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参战人员的职责,将工作计划到月到旬,把责任分解到队到人;四是在农资打假保障措施上,农业局专门为农业执法大队安排农资打假工作经费3万元,为明确责任还分别与农业执法人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守法经营承诺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部署科学、责任具体,为农资打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精心造势,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我们结合农资打假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县电视台和宣传车,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资经营户讲明农资打假工作的目的和要求,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利用“3〃15”在县城“中百仓储”门前和天舒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有关法律知识教给广大群众,以提高他们辨别假劣的能力,增强自保护意识;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的特殊效应作用,请记者对每次农资打假工作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电视曝光。今年,我们就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电视宣传报道5次,举办咨询活动8次,接受咨询的人员达3000多人(次),还出动宣传车10台次,制作宣传展板8块,悬挂横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多份,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4次,共培训320人,利用“送法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举办农资产品展览3场(次),参展品种30个。由于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到位,鼓造了农资打假的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资打假行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真抓实干,精心运作,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经过精心组织策划,从3月初开始,我们把执法人员分成城区和农村二个工作专班,全面投入到农资打假工作中。在实际工作中,以服务、引导、教育为主。通过组织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守法经营承诺书》,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规范农资市场;与此同时,组织农资打假专班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重点巡查与拉网式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市场检查,按照《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的放矢,分步推进,力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一是加强对农资批发商的监督管理,抓好源头治理。湖北三新利隆农资有限公司、红安双丰农资有限公司等农资经营集团是我们农资打假工作的重心,我们组织15名执法人员,从农资进入登记备案,提供质量鉴定报告到经营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大检查。对所有的两系杂交稻种及新品种全部实行预留存样,并具体落实了种子大田正季种植鉴定。二是加强乡村基层农资市场管理。我们重点审查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检查其经营档案;注重了毗邻武汉新州区和河南新县的乡镇农资经营户,对他们经营的棉花、水稻种子、杀虫剂、除草剂、复合(混)肥进行了标签登记和质量抽查。三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市场检查和群众举报,积极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的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有影响的案件,由点到面,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田作物种子质量问题是我们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8月中下旬,我们专门抽调农业执法人员和种子专家,主动深入村组搞接访,积极深入田间地头查质量,共检查出种子纯度超标中稻品种5个,种植农户1300户,涉及12个乡镇139个村。我们一方面找当地经销商与种植农户协商,稳定农民,避免矛盾激化,一方面向种子生产单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产品确认函》、《田间现场鉴定专家意见书》、《协助调查处理通知书》,通报种子质量纠纷情况。在田间鉴定和取证中,我们全程制作了录像,并与县电视台“阳光频道”配合,对违法当事人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有效的工作,涉案的5个品种三位当事人接受了处罚,受灾农民也得到了补偿。四是加强农资使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帮助农民维权。我们研究制定了农资质量纠纷应急预案,组建了专家鉴定小组,针对我县早杂、中杂及除草剂产品使用纠纷增多的趋势,我们明确了专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今年4月,县委书记蹲点的王贵轩村农民王辉乐等农民使用“玉香优237”稻种,因秧田成苗率低与经营户产生纠纷。我们接到投诉后,迅速派出执法人员、种子专家到农民种植的秧田进行鉴定,并抽样送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在得知该种子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我们仍帮助农民分析秧田成苗低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种。由于该没有通过审定,最终调解给予了农民合理的补偿。我们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对全县种子市场经营推广未审定品种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清查没收未审认品种53个,共15900斤;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我们雷厉风行抓整改,真心实意解民忧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到目前为止,已调处纠纷26起,派出专家21人次,组织田间鉴定5次,涉及农产品5人,帮助农民索赔直接损失16万元,全年没有出现大的责任事故和群众恶性上访事件。维护了农村稳定。五是创新农资打假方式,开展优良品种示范展示活动。今年2月下旬,我局在县城天舒广场组织了声势浩大的“送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政府、基层农业服务中心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我们积极搭建扶优的平台,让县城10个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经销商带人员、带产品、带资料参展,扩大了优质放心农资的市场覆盖面,深得社会各界好评。我们还干给农民看,让农民真正使用优秀品种和优质农资,在七里坪镇古峰岭村组织安排了200亩12个中稻新优品种展示示范;在城关镇陈升庙村组织安排了500亩6个花生新品种展示示范;在杏花乡百罗村组织安排了300亩3个秋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在七里坪镇组织安排了1000亩4个马铃薯新品种展示示范,在高桥镇庙咀湾村组织安排了16个品种的晚粳区试示范。这些扶优引领举措得到了省、市农业部门领导、专家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尽管我们在农资打假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资打假工作经费及其它保障不足,或多或少存在工作效力不高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自上而下加强督导,改变农资打假工作收费养人的管理体制,解决执法专项经费,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执法人员的培训,让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农业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形象。

5.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供应充裕、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印发本工作要点。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梳理农资产品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明确审批事项的要件、流程、时限,并向社会公示。依法加强农资生产主体及其产品的资质审查,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口。大力推进农资审批网上办事。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清理已丧失许可条件的单位,对严重违法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强化农资生产经营及农资产品审批信息公开及共享,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源头监管。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区域内重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隐性成分、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农民投诉的和维权企业举报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率和抽查力度。集中整治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坚决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探索研究产业宏观调控有关措施,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三、深化农资市场整顿。继续组织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监督检查,完善监管对象信息档案,加快实现部门互通共享进程,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农资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以省、市、县交界地区和农业产业聚集区、农资经营规模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经营秩序混乱的农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日常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制度,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农资市场开办者、电商平台和农资购物网站运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审验入场经营者及产品资质。跟踪分析网络销售农资的新动向,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加大农资广告监管力度,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农民。

四、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产品的真实性、质量状况及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不合格产品线索的,要按照“检打联动”原则,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涉及其他地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要及时依法移交。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地要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资使用特点,制定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的,要及时查清去向,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采取下架、退市、收回等强制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五、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在春耕、三夏和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渔船救生设备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公安机关继续侦办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作为“打四黑除四害”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质检部门继续严格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推动农资区域整治工作。工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延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换)发,打击取缔未取得农药生产资质的地下工厂,扎实推进磷铵、合成氨等行业准入工作。农业、公安、工商部门继续组织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启动重点监管地区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种子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查案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每一起案件,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查必彻底。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要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七、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要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农资营销方式转变的新形势,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下沉监管重心,延伸农资监管工作触角。支持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工商部门要引导农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农资经营示范店。供销合作社要继续着力推进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资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示范,探索建立农资质量追溯,加强农资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和诚信经营。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购买使用农资的服务指导,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从事集中育秧、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公益性服务的经营性组织,要加强管理指导。

八、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打假社会治理体系。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鼓励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支持农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加快农药、肥料、种子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程,完善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和大要案件查处激励机制,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为社会各方参与创造有利条件。

九、加快推进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农资产品条码、二维码等追溯码标识,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广泛应用物联网、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溯,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群众调查等信息,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并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督等运行机制。

十、创新宣传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制假售劣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勇于履职,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要以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

6.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六

2013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农资打假行动不仅是经济领域的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的民心工程,因此我局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今春以来,我们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安排部署。根椐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农业厅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针对我市种子、农药、化肥、水产鱼苗、渔船用品等农资市场现状,围绕打假护农中心工作,及时制定了《平顶山市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局方件(平农[2013]13号)的多形式下发各县、市、区,对全市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农资打假氛围。一是召开各种会议,层层统一思想。今春分别召开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种子、渔业管理等工作会议,强化农业法制工作,进一步完 1

善农业执法网络,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农资打假效能,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农资打假宣传。今春以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等媒体先后6次报道了我市农业执法、农资打假相关信息,其中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资打假宣传服务团进乡入村活动平顶山电视台农村频道作为专题节目在“3.15”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组织全市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服务团进乡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等宣传活动,与农民面对面教授慧眼识假巧维权的知识,营造良好的农资打假氛围。截止4月10日,全市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份,悬挂条幅****条次,展销并部分赠送放心农资产品*****公斤。

三、突出查处重点,狠抓农资打假治理关键。截止4月10日,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人次,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对农业生影响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农资集中进行了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资生产经营市场。一是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县级以上农资批发代理商代理批发的农资产品进行了调查摸底,初步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为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储备好第一手资料。二是深化农药市场治理。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监管为重点,坚决查处假劣

农药,重点抽查农药质量的有效成分是否合格,普查农药标签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规范;严查无农药销售许可证、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已检查农药经营门店**家,抽取农药检验样品**份,现正在检测中。三是深化种子市场治理。以玉米种子监管为重点,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种子标签等情况。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和保存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已检查种子经营门店**家,抽取种子检验样品**份,现正在检测中。四是深化肥料市场治理。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监管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已检查化肥经营门店**家,抽取肥料检验样品**份,现正在检测中。

四、下步工作打算。

1、4月11――23日,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抽调各县市区农业执法业务骨干,组成市农资市场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农资市场进检查。

2、加大宣传和农资打假力度,推动行业自律,注重农资质量源头防范。

3、完善网络,健全制度,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升农资打假和监管效能。

7.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七

根据市局《关于转发2011年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赤质监函„2011‟14号)精神,我局认真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生产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现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迅速研究,及时召开农资打假工作会,传达和学习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农资打假相关文件精神,就组织领导、宣传动员、阶段分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全局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打假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周密部署、内容丰富

我局召开专门会议,成立3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击下乡宣传活动。

(一)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

4月8日为我市局“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日,宣传行动组分别在3个乡镇开展了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并邀请了当地农技站人员共同参与,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8份,受理农民咨询共249人次。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局统一部署,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对辖区内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检查发现,在我旗境内没有农资生产企业。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一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此次活动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变专项行动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农资安全。

8.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八

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质监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质监局函„2012‟45号)文件要求,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现将行动总结如下:

1、结合XX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多办案、办大案、打团伙、端窝点”的主攻方向,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涉刑案件移送的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

2、本次活动检查的重点产品为农药、化肥、农机及其零配件,主要采取重点区域巡查、举报投诉、入户调查、种植基地实地查看、抽样送检等多种方式结合。高度重视群众举报信息,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

3、自3月份本次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组织宣传活动5次,接受群众咨询12次,农资打假抽样4个批次,发放农资打假宣传资料750份。立案查处1起劣质化肥案件,由于货值金额超过20万元,我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经检查,我县辖区内无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黑窝点。

4、本次农资打假利剑行动取得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对劣质化肥销售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不法经销商起到了震慑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行动,帮助农民群众提高鉴别 1

真假农资产品的能力,提升了识别假农资产品的意识。我局将继续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坚决遏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祸害老百姓的事件发生。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9.XX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篇九

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农市发[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委、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我们制定了《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协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为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联系。

电话:010-64192678

传真:010-64193157

农 业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安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格农资市场准入,稳步推进诚信经营,着力强化市场整顿,严查一批大案要案,大力开展质量监督,切实搞好市场流通,积极加强服务指导,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严格农资市场准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

(一)严格农资产品的市场准入。对需要经过审定、审批、登记或许可的农资产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或越权审定审批。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已经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及营业执照等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要一律依法注销或吊销。

(二)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各级农业、工商、质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开展对辖地所有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经营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企分开的要求,认真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和乱挂靠、乱挂钩的农资经营企业。

(三)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支持和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扩大宣传,提倡质量信誉公开承诺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要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四)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物流配送,鼓励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连锁配送服务,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实行直供农户。

二、加强市场监督检查,搞好各项制度建设

(五)加强农资质量动态抽查。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春耕和秋播前等农资购销高峰季节,结合重点地区,制定有针对性的农资质量抽查计划,提高抽查密度,扩大抽查范围,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

(六)推行农资质量例行监测。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行农资质量例行监测,依托各部门所属或社会质检机构,在重点农资集散地和农资市场建立固定质量监测网点,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和跟踪监督,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

(七)加大农资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农资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对不按法定要求审定,只收费不审查的广告发布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农业、质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虚假农资广告的整治工作。

(八)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农资市场监督。继续加强农资打假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和落实好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农资打假社会监督网络,形成全民打假的社会氛围。

(九)积极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公示制度、回避制度等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农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及时公布例行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结果,在宣传放心产品的同时,公开曝光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放心消费。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一批大案要案

(十)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商部门要继续抓好“红盾护农”行动,质监部门要围绕生产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化肥产品质量区域性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犯罪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供销部门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配合做好农资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十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重点品种,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县乡村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高毒农药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要充分认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行为,并进一步畅通合法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加强统一灭鼠,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十二)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特别要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等有效方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要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办案经费,坚决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和毒鼠强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以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

(十三)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涉及面广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指导,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联合查处,及时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案件,有关行政部门要在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建立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十五)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各级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及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结果、消费者投诉状况、公众评价情况等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

(十六)开展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在农资打假和监管实践以及互通信息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对辖地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信用等级综合评价。

(十七)实行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对于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企业要给予表彰、鼓励和政策扶持;对于发生经营过失、存在信用缺陷的企业要给予警示、教育和指导;对于多次发生违法记录或故意违法、情节恶劣的失信企业要重点监控,加强跟踪检查。

五、积极加强服务指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十八)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出台优惠和扶持政策,组织和支持农民参加或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依法建立营销组织,开展统一采购和配送。鼓励和引导农资经营主体特别是分散销售的经销商联合起来成立地区性或行业性协会,加强自律,规范进货渠道和经营行为,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十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协调

(二十)切实加强领导。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考核评价工作。对工作不力,或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地区,要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十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的牵头职责,组织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其中,质检部门要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关于化肥专项治理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的意见,切实把该专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发改委、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社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资打假有关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特别是县级各部门之间要及时通报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二十二)强化监督检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省(区、市)也要对所辖区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行督查。要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查处行政部门系统所属农资经营单位各种违规经营行为,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十三)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农资打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职的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针对大案要案和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地方预算,增加投入,改善执法手段,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和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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