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如何补办出生证明(共1篇)
1.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篇一
出生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家长可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挂失并申请补发。杭州的家长可带以下资料去补办:
1.接生单位证明;
2.已申报户口者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未申报户口者携带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申报出生登记的证明;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补证由父母一方来院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5.补证地址:学士路3号,红楼二楼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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