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年度工作总结

2024-07-23

消协年度工作总结(共10篇)

1.消协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

上半年,市消协在省消协、市局的指导下,在各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3·15”系列宣传及年主题活动、召开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会议,制定了工作目标、效能责任制、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热情受理了消费者投诉,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谋划全年工作,制定

目标责任

根据省消协、市局要求,市消协于1月份就谋划全年工作,全年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此,市政府于1月26日召开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会议,并确定了3·15活动方案,市消协制定了详尽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结合市局绩效考核办法,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形成人人有职有责、有事干的局面。同时对三区一县消协工作目标进行了完善。对“一会两站”、“诚信承诺企业联盟”的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3·15”系列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一)组织筹划,认真细致

今年初,市消协就研究制定了今年的“3·15”活动内容,于元月6日拿出整个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市有关行政部门和维权专家、消费者代表等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消协召开了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并召开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会议。组建了市消协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委会。市政府以号文形式发文,全面布置了我市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方案审议、确定过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新生及参加会议的其他常务理事也提出了很好的修定意见,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江广水同志亲自对方案修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奇同志就消费维权与服务经济发展提出了:增强责任感,关注农村市场环境,引导科学消费,加强对商品和社会监督,尤其是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向到会的各行政单位提出了要求,使我市的活动方案确定的早,布置的周到。

(二)纪念大会庄严、隆重

3月15日,天气阴凉,但一早大华国际广场就有忙碌的身影。广场中央的主席台上醒目的大字:市政府主办、市工商局、市消协承办“马鞍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广场文艺演出”格外引人注目。8:30纪念大会准时召开,工商、质监、卫生、烟草、食品药品监督、市行政执法局等执法单位统一着装,列成方阵位于会场中间;电信、移动、联通、水务、供电、港华燃气等公用企业单位也着各自企业工装,列于会场东边,苏宁电器、好百年家居、农委、物价、旅游、消费者代表,《我的维权故事》获奖人员列于会场西边,参加大会的人员400余人。

大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奇主持,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市人大副主任王月明、市政府副市长方晓利、市政协副主席金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新生、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江广水、市卫生局调研员张建生、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儒华、市物价局副局长聂海林、市质监局纪检组长程柳木。

大会议程:一是由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江广水同志作工作报告,就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做了安排。二是由市消协副秘书长王加福同志宣读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是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新生同志宣读“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获奖人员名单;四是向获奖人员颁发奖状;五是市政府副市长方晓利同志讲话,对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提出要求。

整个大会隆重、热烈,既布置了消费维权的重点工作,又对各相关部门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提出了具体要求。把消费维权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很好地贯彻宣传了年主题。

(三)广场咨询,实际有效

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随后举办了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并在全市三区一县选五个主点,大华国际广场作为广场咨询的主会场。3月15日上午,虽然天气阴冷,但各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消费者代表还是不顾冷风吹袭,按照统一划分的行政单位咨询区、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区、食品、建材、旅游等行业咨询服务展示区进入各自咨询点。

参与广场咨询活动的消费者超过历年,消费者寻求维权知识的热情高涨。各单位的宣传材料成了抢手货。供电公司电能计量演示台、工商、烟草假货识别展示台,雨山、宏图公司的理发、维修便民服务台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累计为近420人提供了演示和理发、维修等服务。使消费者切实感受到了一种真诚的维权服务。

另外,安排县、区消协分别在农村、社区设点宣传维权知识,为社区居民、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宣传材料,仅当涂县就向农村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全市总计有106个行政单位、企事业参与了广场咨询活动,累计派出1120人。总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5052人次,受理各类投诉91件,现场解决76件,总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9万元。

(四)文艺演出生

动、活泼

3月12日下午,市工商局、市消协、市电视台合办的大型“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演出在市人民会堂隆重举行。参加演出的有专业、业余及民歌国际演唱获得者。观众有行政单位、企事业、消费者代表等近1000人。演出开始前,市工商局副局长赵承国致辞。向全市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演出当中市消协副秘书长刘殿佐宣读了消费维权典型

案例。同时投影屏幕显示了一些典型案例的采访镜头、消费者的叙说等。市消协副秘书长王加福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讲出了消协的观点和发出了消费警示。演出现场互动性极强,消费知识有奖竞答,观众凭号参与抽奖等穿插于演出当中,既宣传了年主题,又形象地展示了消费知识和典型案例,形成了一场既生动又形象的消费维权知识教育活动,为“3·15”系列活动增加了绚丽的光彩。

(五)搭建维权平台,增强宣传力度

除了纪念大会、广场咨询、大型文艺专场演出外,市消协还组织开展了如下活动。

一是和市广播电台共同办“3·15”专题栏目,消协人员走进直播间,介绍维权工作、年主题、“3·15”活动内容。同时现场解答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二是组织记者深入各咨询点,现场采访及征求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并采访有过消费纠纷经历的消费者,直接和消费者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

三是和马鞍山日报、南京晨报办了两期“3·15”宣传专版,广泛宣传了年主题,披露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四是为了广泛宣传,鼓励企业办专栏、专刊。首创水务、华东家居、好百年家居、电信公司等均以专刊、文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宣传了年主题和企业社会责任、诚信服务承诺。

五是市消协、当涂县消协,分别编印了6万余份宣传材料和5000份维权知识手册,面向农村、社区、广泛发放,形成了一个范围广、影响深的宣传氛围。

六是走进社区、老年学校、农村为居民、农民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很好地宣传了维权知识。

(六)品牌效应,持久永恒

“3·15”是一个各级消协组织在政府领导、各界广泛支持下唱响的一个维权品牌。今年的“3·15”形成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组织有力、领导决策正确、筹划细致、落实迅速。另外参与单位众多,代表性强,反映出社会各界越来越关心“3·15”,乐于参与“3·15”活动。在这参与中,维权意识、社会责任心、诚信自律理念不断得到加强。我们还改变了以往单一向行政、企事业单位发奖的状况,今年专门向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消费者颁奖。这些获奖者,对维权过程有着深刻的体会,他们都参与了“我的维权故事”征文活动。同时显示出“3·15”活动的生命力,贴近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更加明显。我们深信,我市的消费维权工作,通过“3·15”年主题宣传,一定会上一个新台阶。3·15消费维权品牌宣传活动,由于消费者、行政、企事业单位参与的广泛性,也会越唱越响。

三、发挥消协职能,认真做好消费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做好消费调解工作,加大了工作力度,既把事后处理工作到位,又将事前防范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

上半年,累计调解消费纠纷4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其中,当涂26件,花山112件,雨山36件,金家庄10件,市消协222件。从与往年比较看投诉量呈下降趋势,一是因为各级消协加强了维权工作力度,防范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协商和解效能显现,企业和解机制逐步完善,三是消费者日常消费行为更加趋于理性。同时咨询的人数较往年大幅增多。说明我市消费者日益成熟。四是我会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准确运用法律,找准解决的切入点,使许多消费者对调解结果满意。五是近年来我市消协开展的消费引导、消费教育的成果使全市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加强。另外,我们还对中消协布置的投诉案例征集工作,进行了认真收集、汇总,提交了3份有代表的案例。

四、消费教育广泛、深入

根据省消协、市局的要求,上半年我们进行了四次消费教育培训。

对消费教育工作,我会今年准备充分、落实到位。年初就制定了培训教育计划,从指导思想、具体培训方案、讲课内容上做了细致安排。培训形式上也有所改进,组织了二次进社区、乡镇培训,面向老年消费者、重点讲授了老年消费注意事项及保健品消费提示。同时对老年消费者进行了商品购物知识、维权法规等方面的宣传。

为了提高“一会两站”、“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协商和解员”等相关人员的维权工作能力,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会于5月11日在市局一楼会议室举办了维权知识培训。来自市区相关企业、社会区约140人参加了培训。此次由市消协副秘书长王加福讲课,内容有投诉案例分析、点评,以案说法,用发生在身边的事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消法》、《条例》、“三包”规定,同时对投诉较多的经营单位,进行点名曝光,指出售后服务、商品质量等的不足之处,指出处理消费纠纷的欠缺的地方,提出改进意见,使讲课与推进维权工作紧密结合,整个讲课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形象生动,为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上了一堂直观的维权知识教育课。为提升我市经营企业、“一会两站”、“协商和解员”的维权水平打下了基础。5月25日,又对当涂县“一会两站”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继续做好市场调查工作

市消协的市场状况调查是系统性的,每年选择

一、两个行业进行,先后进行了手机通讯、房产、保健品、旅游、农资等。今年根据年初维权工作会议及“3·15”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重点对邮政行业服务质量进行了调查。以问卷形式进行。我们将问卷设置了11个大题,34个小题,重点对邮件、包件、报刊投递、邮政储蓄服务等进行了解,并对邮政行业服务质量提高广泛征求了消费者意见。调查由三区一县组织,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380份,回收率95%,虽然问卷发放量不大,但我们采取点面结合,面上铺开,注重向学生、工人、农民、公务员等人群发放,范围包括花山、雨山、金家庄、当涂县。我们认为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收回的问卷看,许多消费者回答问题是认真的。

在调查问卷发放前,我们与邮局进行了沟通。问卷收回后,市消协进行了细致认真的统计,根据问卷及统计分析资料,提交了一份2300余字的调查报告。同时对邮政行业改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网点、项目等提出了一些建议。对消费者的一些反映要求也向邮政部门进行了反馈。这次调查,促进了邮政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使消协行使调查市场、反映诉求的职能得到了加强。

进入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消协、市局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维权工作,为我市维权工作上一新台阶做出贡献!

2.上半年消协工作总结 篇二

一、3.15活动开展情况

二、受理投诉工作

投诉受理是消协的主要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能,对每一投诉案件,我们思想上能高度重视,严格按《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进行及时调解,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受理投诉8起,调解8起,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39元。工作中,我们能认真对待消费者每一起投诉,尽最大努力,使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我们对各分会、投诉(联络)站的受理投诉工作进行帮助、指导,通过调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经营者守法、合法经营意识,维护了消费市场环境。

三、社会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消协与各分会、站,会同市场监管科,利用节假日、春耕季节,重点围绕关系到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餐饮等方面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化肥、农药、农资市场进行了检查,净化了市场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存在问题

1、对《消法》、《条例》宣传还不够深入。

2、对消协各分会业务指导不够。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继续深入开展《消法》、《条例》的宣传工作。

2、做好投诉调解,工作重点是各分会、投诉站的投诉调解工作,加强分会、投诉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完成“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任务。

3.(消协)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上半年,在区局、市消协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年主题活动,不断深化消费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加大食品行业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3·15”活动形式多样,影响面大

(一)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点、监督员作用,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向维权最薄弱的农村地区倾斜。针对西部山区涉农投诉反映出的问题,3月上旬,我们会同工商、农业部门、宁溪、上郑、富山、屿头等乡镇消费维权监督站,在宁溪召开了有农资经营者、农户代表、消费维权监督员共50多人参加的“3·15护农”座谈会,区农技专家向经营户、农户代表进行农资知识培训、消协分会认真剖析了辖区近二年涉农消费投诉案例,并讲解了《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工商部门传达了当前各级政府护农有关文件精神,当地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消协组织多方配合为山区农资经营户、农户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农资经营户还在会上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以工商、消协主线,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点6个,提供咨询和服务6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当场受理投诉50件,涉及金额9.5万元。

(三)以广播、报纸、电视等为载体,举办专题、专刊,宣传年主题。一是在台州商报举办特刊,公布黄岩区XX年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等内容。二是在广播电台举办3·15会长答记者问,全面介绍年主题涵义、确定年主题依据,以及围绕年主题消协将要开展的工作。三是制作消费维权电视专题片在黄岩电视台播出,宣传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宣传农村放心示范店建设,宣传消费维权志愿者先进事迹。四是编印XX年主题宣传口号10条,制作年主题宣传横幅70余条,在城区主街道及乡镇、农村悬挂,并在移动网络发送年主题短信3万余条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

(四)“健康·维权”消费教育进一步深入社区、学校。我们在海棠、县前、山亭等社区刊出了年主题宣传专栏10个版面,着重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消费教育。在澄江中心校消费教育基地,消协分会同志带领学生到超市、商场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现场指导学生掌握商品包装标识有关知识和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3月15日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作了报道。

二、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消费指导体系建设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全面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近几年来,区消协紧紧围绕年主题,点面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尤其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因地制宜,把消费教育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学校、延伸到农村。止目前,全区建立消费教育基地21个,其中学校8个,社区8个,农村4个,老年大学1个。消费教育基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期,培训学员100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编印《消费手册》2万余册,举办征文比赛5次,刊出宣传专栏60余期,消费教育影响广泛,成效较为显著,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各级领导的好评(具体见附后材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参与检查,发布消费警示,加强消费指导一是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百姓生命健康的经营行为,对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企业和产品坚决予以取缔查处。3月8日配合工商在市场蔬菜检测中,发现白菜咸菜有二氧化硫残留,根据这一线索,进行排查,掌握了白菜咸菜的储存地,经检测,冷库内的腌制商品均有二氧化硫残留,当场封存了白菜咸菜等腌制品70吨。3月7、8日,配合工商部门紧急行动,在全区各主要超市、副食品市场全力“缉查”苏丹红一号,发现部分超市经销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当场查扣47瓶“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和94瓶“坛坛乡”牌剁辣椒。5月2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中国消费报》等新闻媒体曝光了台州一些企业生产销售“毒奶瓶”事件后,区消协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被曝光生产“毒奶瓶”的黄岩××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查封,同时对全区100多家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超经营范围从事塑料杯制造加工的企业10多家。二是及时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在查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发布警示,要求消费者如有选购涉及问题的产品,须立即停用,并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在“毒奶瓶”事件曝光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把查处的情况向媒体公布,并提示消费者对其产品进行召回。针对食品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消协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了“购买食品八看八注意”消费提示。

四、与有关行业协会合作,倡导诚信经营,共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需要经营者参与,需要行业自律。为此,上半年我们一是推出省消信单位黄岩百货有限公司加强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建设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的成功做法,在电视上宣传,并在消协召开的“消信单位”表彰会上介绍。二是与质监部门、食品行业协会配合,推出5家食品企业在全区发出诚信经营共建健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倡议,3月15日,5家企业在城区新世纪广场组织了倡议活动,倡议书在媒体上刊登。三是与企业互动,关注老年、残疾弱势群体生命。3·15期间,区消协组织省消信单位台州供水大厦到农村敬老院访贫问苦,给老人送去保暖棉被,并由特级厨师给老年烹制了一餐美味佳肴。此外,为保证农村消费者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商品,我们与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组织全区农资经营单位签订不销售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承诺书,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促进农资企业严格自律。

五、全面完成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5月下旬,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消费会议精神,努力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农村消费安全建设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至目前,全区534个行政村,已建立监督点376个,聘任监督员442个。监督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考核细则,加强对农村监督员工作指导。最近,区消协会同工商、移

动公司开通黄岩“放心消费信息网”,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农村放心示范商店可以通过短信反馈消费有关信息(发送到088566222),也可拨打免费电话612315反映。农村监督网络建设在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上作用日益显现。如我区高桥街道消费维权监督站今年年初,成功调解了一起水泥质量不合格消费投诉,为五户农村建房户挽回经济损失7.18万元。该监督站经常深入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商店和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上半年查获过期食品50公斤,过期农资商品23瓶。

六、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提高争议调解力度今年截止5月24日,区消共受理消费投诉103件,调处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18万元。在调处案件中,我们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上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质量投诉,为病人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成功调解了一起鞭炮炸伤眼睛致残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此外,还成功地调解了一批商品房质量投诉。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消协组织的合作,维护消费者权益。3月23日,我区一消费者食用常州某企业生产的西洋参滋补液引起腹泻,我们当即与常州消协取得联系,在常州消协帮助下,厂方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给予消费者300元的经济补偿。5月中旬,上海一消费者在开启我区某企业生产的饮料时,不慎手被划破,接到投诉,我们立即与投诉人所在地的上海松江消委取得联系,经过两地消协组织的调解,生产厂者赔偿给消费者经济损失600元。

4.消协年度工作总结 篇四

“一会两站”是消协组织在基层的延伸,建设好“一会两站”工作,对于切实解决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现将我县2008年一会两站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使“3〃15”维权工作深入农村、学校、市场、超市、社区,家喻户晓。到今年6月30日止,我县应建站总数182个,已挂牌数182个,挂牌率100%;应成立消协会分会数8个,依托工商局(所)已成立分会数8个,挂牌率100%;应成立投诉站数174个,已成立投诉站、联络站174个,挂牌率100%;组织培训次数16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58人次;已落实挂牌站点工作人员,站长及工作人员174人,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仁德镇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33个;塘子镇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8个;金所乡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28个;羊街镇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21个;功山镇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 站16个;马街镇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44个;柯渡镇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13个;鸡街乡成立分会1个,投诉站、联络站11个。

二、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和指导我县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村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以下简称“一会两站”)工作的开展,真正落到实处,经寻甸县工商局、寻甸县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成立寻甸县“一会两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消协会长、县工商局局长刘健康同志任组长,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志明同志任副组长,县消协及各消协分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平交易科办公室,由县消协秘书长董吉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一会两站”工作的选点、认定、培训及挂牌等日常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申诉举报工作站。

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依托,在工商分局(所)所在乡(镇)设立消协会分会、12315申诉举报工作站,名称统一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ⅩⅩ乡(镇)分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ⅩⅩ乡(镇)工作站”。

目前,我县的8个消协分会,均由工商所(分局)长担任。

(二)行政村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

以村委会为依托,设立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名称统一为“ⅩⅩ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ⅩⅩ村委会投诉站”、“ⅩⅩ乡(镇)12315申诉举报工作站ⅩⅩ村委会联络站”。

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分别由上一级组织批准设立,并聘请依托单位负责人担任投诉站(联络站)站长。工作人员由依托单位指派,但必须以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培训后上岗,办公场地及设施由依托单位提供。

(三)各乡(镇)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中,对所设立的乡(镇)消协分会和12315申诉举报工作站、村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实行两块牌子、一个办公室、一套人员,做到统一名称、统一牌匾样式。

四、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有关规定,我县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向消费者宣传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等消费知识,引导和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三)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向辖区工商分局(所)、消协分会反映真实情况。

(四)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对辖区内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五)依法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和申诉,并定期上报辖区工商分局(所)、消协分会,记入登记台帐。

(六)对受理情节较为严重的投诉案件,及时上报消协分会,由消协分会调查处理。

(七)对掌握和受理的有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向辖区工商分局(所)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八)承担消协布置的对商品和服务调查的事项,及时向消协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信息。

(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五、取得的成绩

“一会两站”建立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一是社会反响较好,民众普遍反映维权投诉站设置在乡村,投诉维权更加方便,解决问题更加及时有效,对于较快 地受理农民消费者的投诉、防止群体上访事件,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地方经济等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是提高了消费者素质,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思; 三是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了消费者就近投诉; 四是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会两站”建到消费者家门口,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件容易的事;

五是化解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六是解决了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一会两站”既是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又是工商机关12315执法网络的监管终端。在乡村设立“一会两站”后,农民几乎足不出户就投诉有门,十分方便。

七是增强了农村消费维权能力,提高了农民消费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农民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到“一会两站”投诉,他们不再为几元钱几十元钱的投诉而“磨破嘴、跑断腿”而担心了,他们不再是个体的家庭,而是具有强大组织后盾的群体了,他们的弱势地位发生了根本改变,维权的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八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政府威信。实践表明,村(社区)干部兼任“一会两站”的联络员的做法,使他们有了更多的代表群众说话、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机会。基层干部在为群众办一件件实事的过程中,他们成了农民的代言人,成为农民的朋友、兄弟,成为农民的知心人、贴心人。这一方面紧密了干部群众关系,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九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是农村发展生产力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建立“一会两站”,是向广大农村提供优质生产生活资料,既是促进农业生产实现增产增收的保证,也是提高农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既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的指导思想,也遵循了在建设新农村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规律。概而言之,在农村建立“一会两站”,是顺党心、得民意,造福社会的一大举措。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府重视、支持不够。两站建设虽说政府发了文件,但没有真正摆上政府的工作日程,有形式而无实质性内容。如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均未落实,单凭工商、消协推动难以落实到位。因此,各级工商、消协应结合本地实际,建议政府整合资源,以乡、镇为单位先扩大消协分会,以工商所干部为主,吸收乡司法所人员、派出所人员、村人民调解员参加,成立理事会,落实固定的办公场所,实行轮流值班,一天一班不少于2个人,保持维权工作的正常化、常态化。

(二)乡镇领导认识不足。一些镇、街、村干部对“一会两站”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是部 分镇街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是工商局和消协的事,镇街村抓发展、上项目还忙不过来呢,哪有时间管维权,加上打假维权还需要许多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二是受理投诉、解决纠纷是磨破嘴、跑细腿的苦差事,又不发工资,尽的是义务,上边有检查的挂上牌,制度上墙,应付应付算了,工作中存在敷衍的现象;三是有镇街村还要凭与工商局和消协的关系行事,关系好就好好准备,关系不好人走了牌子就没了,已上墙的工作职责、组织机构也没影了。

(三)“一会两站”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难以完成繁重的维权任务。在村投诉举报站的工作人员,因为都是兼职,不注重学习维权的相关知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的专业技能,面对消费者投诉力不从心,面对消费者的咨询张口结舌,在消费者面前没威信,不能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因此门前自然冷落。

(四)“一会两站”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常常受到经费问题的困扰。因农村地处偏僻,居住分散,解决消费纠纷有的要跑十几里路,书纸笔墨、交通费都得“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自己搭,客观上挫伤了“一会两站”尤其是村级投诉举报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在消费者群体中仍然存在着不敢维权、不愿维权、不会维权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着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经济条件差的户不敢维权也无力维权的现象,经济 条件较好的户好面子不愿维权、不会维权的现象,他们大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能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理想与现实脱离。村村设立投诉站并达到“六个一”标准,让农民投诉不出村,确是一件好事,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的问题,为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搭起一个坚实的平台。但在人、财、物均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做得到呢?结果只能是空有形式,效果不佳。因此,建议应当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特点、地域情况,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能达到“六个一”条件的村先设,矛盾多、投诉多的地方先设,把好事做实、办好。

(七)人员素质与实际工作需要差距大。调解消费纠纷,不同于调解农村民间争议,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简单地和稀泥。非经过专业学习培训的人员,很难胜任消协调解工作。因此,一是在选用两站人员时,要把好“质量”关,宁缺勿滥;二是要加大两站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并坚持做到制度化;三是从规范操作入手,统一各类文书并制定分类样本,以资参照;四是定期向两站发行内部简报等刊物,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八)有针对性设站,适当调整两站职能。对哪些条件差的村,可先不设立投诉站而设立联络站,帮助投诉人联系消协分会来处理投诉,起到搭桥引路的作用;条件成熟,再 改为投诉站,行使受理投诉的职能。此外,建议适当调整两站职能,把“一会两站”受理消费投诉与经纪活动、劳务输出、提供致富信息、监管农资市场、调研农民消费动向相结合;与文化市场、食品安全、农资市场整治等相结合,将维权知识、消费知识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等送到农民消费者手中,宣传群众最关心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商品的识假辨假知识,从而增强了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

(九)开展一会两站评选活动,实行以奖代补。在一会两站经费一时难以全面落实的情况下,为推动工作开展,建议围绕两站职能发挥开展评选活动,对受理投诉多、工作开展好、社会影响大的分会、投诉站,由工商局、消协或建议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实行以奖代补,以提高分会、投诉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下步打算

1、积极培育典型示范分会和村级投诉举报站。市、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培训暨经验交流会一次,年底召开表彰大会,使“一会两站”工作学有样板、赶有目标。

2、县人民政府将“一会两站”工作真正纳入各镇、街、村目标考核并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重奖,每半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事迹。

3、建立“一会两站”基金,多方筹措资金,有步骤地解 决“一会两站”硬件设施,通讯、交通工具及维权经费问题,为“一会两站”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4、利用多种形式开办消费者消费课堂,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他们如何防止上当受骗及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常识,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教给消费者,让他们不再是弱者。

5、把农村“一会两站”的检查评比验收工作转到沉下心来,俯下身来,指导具体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上,变指手划脚挑毛病为教工作方法和真心实意地制定改进措施,变空洞的说教为帮助改善硬件环境,并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一会两站”的办事能力和维权水平。

寻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寻甸县消费者协会

5.消协年度工作总结 篇五

杂志编委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

5月22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中国消费者杂志社承办的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宣传暨《中国消费者》杂志编委工作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以及部分地市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百余人参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及中消协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此次会议就如何深化消协工作改革,适应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拓展,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做了积极探讨。姜天波秘书长在题为《深化改革、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消协组织近30年来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未来的发展进步,也必须依靠改革。深化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当前消费维权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是消协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消协组织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在谈到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时,姜秘书长强调指出,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工作是从宣传的角度为消协履职服务,担负着为消协履职提供舆论保障的重要作用,是消协组织的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加强消

协新闻宣传工作是让全社会了解消协、支持消协,营造有利于消费维权事业发展良好氛围的需要;是履行消协组织职能,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需要;是凝聚力量,推进消费者保护事业更快发展的需要;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做好消协新闻宣传工作不仅可以扩大消协的影响,提高消协的知名度,而且可以促进消费者意见建议的落实,推动消协工作成果的转化。全国各级消协组织一定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协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切实加强消协新闻宣传工作。

中消协秘书长助理兼《中国消费者》杂志社总编辑徐炽同志就进一步深化杂志全国联办工作和按照国家文化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推进联办规范管理等工作作了说明。与会者一致认为,杂志联办工作的规范、有序管理势在必行,是有利于维护联办各方利益,有效服务于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大局的好事,均表示应给予充分理解并一如既往的支持、推进《中国消费者》杂志联办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次会议得到了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厦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5月22日,由中國消費者協會主辦、中國消費者雜志社承辦的全國消協組織消費維權新聞宣傳暨《中國消費者》雜志編委工作會議,在福建省廈門市召開,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以及部分地市消費者協會的秘書長百餘人參會,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薑天波及中消協相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此次會議就如何深化消協工作改革,適應新時期消費維權工作拓展,進一步做好消費維權新聞宣傳做瞭積極探討。薑天波秘書長在題為《深化改革、奮發有為,努力開創消費維權新聞宣傳工作新局面》的講話中指出,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的主旋律,是推動各項事業發展的根本動力。消協組織近30年來的快速發展,靠的是改革,未來的發展進步,也必須依靠改革。深化改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當前消費維權形勢和任務的迫切需要,是消協組織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消協組織進一步發展的動力。

在談到消費維權新聞宣傳工作時,薑秘書長強調指出,消協組織新聞宣傳工作是從宣傳的角度為消協履職服務,擔負著為消協履職提供輿論保障的重要作用,是消協組織的一項全局性重點工作。加強消協新聞宣傳工作是讓全社會瞭解消協、支持消協,營造有利於消費維權事業發展良好氛圍的需要;是履行消協組織職能,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需要;是凝聚力量,推進消費者保護事業更快發展的需要;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需要。做好消協新聞宣傳工作不僅可以擴大消協的影響,提高消協的知名度,而且可以促進消費者意見建議的落實,推動消協工作成果的轉化。全國各級消協組織一定要提高認識,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消協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持、切實加強消協新聞宣

傳工作。

中消協秘書長助理兼《中國消費者》雜志社總編輯徐熾同志就進一步深化雜志全國聯辦工作和按照國傢文化體制改革要求全面推進聯辦規范管理等工作作瞭說明。與會者一致認為,雜志聯辦工作的規范、有序管理勢在必行,是有利於維護聯辦各方利益,有效服務於消費維權新聞宣傳工作大局的好事,均表示應給予充分理解並一如既往的支持、推進《中國消費者》雜志聯辦各項工作的開展。

6.消协秘书长述职报告 篇六

一、强化全员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消协

我会驻地位置特殊,为保证全体干职人员与全局保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信息畅通,我会学习采取全员学习制,即在党员定期学习会议期间,全体工作人员一律参加。学习的内容既包括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又有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还包括本会的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安排。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可以有效的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会议中,我们强调消协工作必须为全局工作目标而服务,要始终围绕“四个只有”、努力贯彻“四个统一”、大力推进“四化建设”,为实现“四高目标”而努力。一年来,消协所在的独立支部严格按照党组要求,认真传达了各类重要文件和各项工作,并带领全会人员认真学习各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知识,做好知识储备,力求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同时,我会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在网上进行公务员学习,鼓励大家通过午体、甚至双休的时间加快学习进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同时,更新知识结构,加快学习进度,建设学习型消协。

二、强化廉政建设,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

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我会也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同时勇于接受各项考验。今年,我会顺利通过了市财政局和市局政务处的各项例行审查工作。在前期,我会也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真正做到一目了然、清清白白。

今年,通过市局广泛开展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和一系列的反腐系列教育,本人深感身居维权一线的领导岗位上,权责并重,切记要慎独慎微,压力面前,我不断鞭策、提醒自己和欢迎您同事必须时刻自警自律,特别是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从不接受管理对象和个人赠送的礼金和物品,不搞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

三、深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以来,我领导全会人员全面投入到消费维权的一线工作中去,将中消协确立的“消协与服务”年主题,与建设“服务型工商”相结合,切实为消费者办实事、办好事。今年,我会在消费维权、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等方面都做了一定的探索和努力。

首先在消费维权方面,全市消协组织与同级司法组织都建立联系,诉调对接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第二是消费宣传工作方面。第三是消费教育工作。今年,我会的全市校园设立教育基地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四、存在问题及打算

1、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国家工商局最新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和探讨,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养。

2、增进创新意识,加强对消费者的预警机制,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工作,让一些投诉可以防患于未燃,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7.中消协双11调查报告 篇七

为了解国内部分电商平台“双 ”网购商品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参与了部分电商平台的“双 ”当天的网购活动。本次网购活动共从 2家电商平台购买到94款商品,这些商品大多折扣力度大(5折以下)、网上标示销量多。

调查发现,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快为 天,最慢为 9天。

此外,部分网购商品不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93款商品中,47款提供了发票(39款为纸质发票,8款为电子发票)。未提供发票的46款商品中, 4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32款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工作人员主动索要发票后,相当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补开发票,但消费者要承担发票税点。

而且,个别电商平台网购流程设置不尽合理。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8.北京市消协发布网络购物调查报告 篇八

市消协指出,现阶段网络购物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营者缺乏必要信息明示、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随意性大、“商品完好”和“不影响二次销售”缺乏统一认定标准以及网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等。

调查报告显示,当被问及“您在“7日无理由退货”过程中是否遇到过障碍”时,1545名消费者选择“是”,占比67.32%。

9.消协年度工作总结 篇九

中消协:汽车安全消费网上调查报告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汽车社会,汽车消费及驾乘安全对家庭和社会和谐的影响越来越大。201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年主题为消费与安全。为了了解和掌握广大消费者汽车安全知识现状和需求,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新浪网和腾讯网在3三包规定发挥积极作用充满期待通过本次调查,总的来看,一是广大网民非常关注汽车安全消费问题,也愿意积极参与汽车安全消费教育活动;二是在选购汽车时,汽车安全性能成为首要考虑因素;三是通过多种形式,提供通俗易懂、科学实用的汽车消费安全知识,为广大消费者在汽车领域的安全消费保驾护航非常必要。

隨著我國逐步進入汽車社會,汽車消費及駕乘安全對傢庭和社會和諧的影響越來越大。2012年,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年主題為消費與安全。為瞭瞭解和掌握廣大消費者汽車安全知識現狀和需求,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新浪網和騰訊網在3三包規定發揮積極作用充滿期待通過本次調查,總的來看,一是廣大網民非常關註汽車安全消費問題,也願意積極參與汽車安全消費教育活動;二是在選購汽車時,汽車安全性能成為首要考慮因素;三是通過多種形式,提供通俗易懂、科學實用的汽車消費安全知識,為廣大消費者在汽車領域的安全消費保駕護航非常必要。

10.消协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

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扬州市消协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了系列纪念活动。纵观整个活动,筹备组织有序,前后呼应关联,各界广泛参与,社会影响深远。纪念活动以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内容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提升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社会影响力。

一、政府统筹,协会牵头,活动的参与主体趋向多元

从今年1月初起,我们就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系列纪念活动,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由于汇聚了各方力量,今年3·15活动内容丰富、规模宏大,在全市各地掀起了阵阵活动高潮。

1、认真组织筹备,征集各界建议。3·15活动年年搞,如何将今年的活动搞出特色、扩大影响,我会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筹划。1月上旬,我会召开了专题策划会,邀请消费者代表、理事单位代表、专业策划人员共同商讨活动方案,听取不同的声音,征集到不少好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初步方案并逐项细化活动内容和步骤,研究每一个活动的操作细节,最终形成一个包含14项内容的活动方案。

2、推动政府统筹,提升活动层次。我们主动向政府报告了活动方案,得到了政府的批准和支持。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向相关单位转发了我会制定的3·15活动方案,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通过这一举措,将3·15活动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保证了在活动中各职能部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3、加强协调沟通,凝聚各方力量。我们主动与工商、质监、商检等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召开了协调会,通报了整个活动开展的内容和步骤,明确了各部门在活动中的任务。由于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我们的活动得到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我们以“消费教育进课堂”为契机,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我的维权故事”专题征文。我们招募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市消协消费维权法律工作者志愿团”,组织法律志愿者对消费领域的霸王行为进行讨论和点评,开展法律援助等活动。我们向社会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呼吁各界积极参与,使3·15活动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不仅是消费维权的宣传教育活动,更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社会动员活动,不仅是以工商、消协为主的活动,更是有社会各方,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的互动活动。

4、借助媒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3·15系列活动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宣传平台,我们与报社、广播电视、网络多家媒体联手,多角度、深层次、高频率地宣传各项活动。我们和电视台《关注》栏目联办了4期“十佳服务行为、十大霸王行为”征集专题,和《新闻女生组》联合制作了3·15维权人物专访和“消协调解员体验活动”系列专题,参与了电台《行风热线》专题访谈,做客《扬州晚报》96496在线解答咨询投诉。各家媒体也积极参与到3·15系列活动中来,部分媒体派出记者在整个3月份常驻我会,在第一时间报道消费维权新闻。我们以“渴望关注”为主题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发布十大维权新闻、十大成功维权案例、十大消费建议、十大消费热点评论、十大消费警示及2010年维权新举措。3·15期间,我们编印并免费散发了10万份《3·15报告》。借助媒体宣传,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3·15的概念得到了强化,报纸、荧屏、电波中天天有我们的消息,处处有我们的形象,时时有我们的声音,拓宽了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据统计,在3·15期间,各类媒体报道关于我会的新闻达到194条。

二、主题突出,措施到位,活动的服务内涵充分展现

在整个3·15活动中,我们始终突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服务理念,强调服务精神,细化服务措施,让“消费与服务”蕴涵的意义深入人心,使之成为3·15活动的名片。

1、将年主题有机融入各项活动。中消协正式公布“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学习年主题涵义,深刻分析在当前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政策背景下,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的现实意义。在研究制定3·15方案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如何做好服务文章,将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年主题要求融入到各项活动中去,使3·15活动在形式上与年主题要求相一致,在内容上与年主题实质相吻合。

2、全面开展“三送”下乡活动。接到中消协、省消协“三送”下乡活动通知后,我们迅速部署落实,制定活动方案,联系协作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做到组织到位、协调到位、宣传到位。我们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举行了“三送”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市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分管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将“三送”活动与流动维权服务、维权护农保春耕以及“家电下乡”工程相结合,使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广泛性,让农村消费者得到真正实惠。据统计,全市“三送”下乡中举办知识讲座50余场次,发放材料、书籍1万余册,有3万名多农村消费者接受了知识普及;解答咨询432起,受理投诉116起,现场解决43起;免费检修近百台电器。

3、举办大型咨询服务活动。3月14日,我会在市区举行了大型咨询服务活动,来自工商、消协、质监、药监、物价、房管等40多家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部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在现场,市消协的10家理事单位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履行理事单位应尽的义务,带头守法经营,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在现场签订责任承诺书。当天,城区分别在大润发卖场、沃尔玛超市、扬州商城等处设立了分会场。15日,各县市也分别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部分消协分会还在当地乡镇设立了咨询服务点。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城乡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31个,开展咨询服务活动93场次,现场受理投诉368件,现场调解75件,办结1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188万元,接受咨询6771人次,605名志愿者、420名专业人士参与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9.67万份。

4、隆重表彰诚信单位。我们对照争创标准,及时梳理出一批符合申报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企业,分省、市两个层次抓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起争创诚信单位的梯队。为了提高申报、争创工作实效,我们派员到企业指导准备申报材料,进行专门辅导。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关,一方面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缺陷的要求退回或补充;另一方面开展实地验收,成立了多个考核小组,对申报企业现场验收。最终,有280家企业被评为市诚信单位,24家被评为省诚信单位。3·15前夕,我们召开了表彰大会,宣传先进典型,倡导诚实守信的商业风气。

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活动的关注程度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会始终致力于工作创新,尤其在今年的3·15活动中,我们既在规模总量上有所提升,又在形式内容上推陈出新,使整个活动不落俗套。我们在系列活动中增加的一些创新元素,成功地吸引了社会公众的关注。

1、举办短信知识竞赛。我们对消费教育形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与市电信公司联合举办了“天翼杯”消费知识短信竞赛。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送赛题,用户通过短信答复参赛。这种方式形式新颖,互动性强,有近万名手机用户参与,不仅调动了广大手机用户的参与热情,而且扩大了知识普及的覆盖面。据统计,有近万名手机用户参与了竞赛,我们在3月11日举行了抽奖仪式,在答对全部试题的参与者中抽出获奖名单。

2、开展调解员体验活动。我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协调解员体验者”,让热心公益的普通市民参与消费纠纷的调处。这项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在短短两个月内,上百名热心市民踊跃报名。最终选定的10位体验者中,有公益维权20年、曾被《新华日报》专题采访报道的颜良甫先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观察团成员赵鹤年老先生以及律师、退休干部、企业员工和新闻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3月8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新接受我们的邀请,作为首位体验者参与咨询、受理工作。

3、征集、点评“双十”行为。我们开展了“十佳服务行为”和“十大霸王行为”的征集活动,倾听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心声,以公正、公平的视角真实反映消费者眼中的优与劣。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有30多个来自企业自荐、行业推荐的好的服务行为,而消费者通过来电、来邮、网络留言提供的霸王行为线索也有40余条。我们组织法律志愿团成员对征集的线索进行了点评,按照“企业自创并实行半年以上,高于国家标准或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或做法”这一标准,医疗服务进社区、盲文供水指南等10个服务项目被评选“十佳服务行为”,而“快递先签字后验货”、“出租车强制拼车”等10种做法被列入“十大霸王行为”。

四、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活动的社会影响广泛深远

3·15期间,全市各地消协除了完成市消协的“规定动作”外,还增加了一些“自选动作”,与市消协上下联动,前后呼应。邗江消协成立了“三送”下乡服务队,除了给农村消费者送去知识、提供服务,还配合工商部门对农资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广陵消协组织电动车行业自律会成员到社区开展电动车知识、维护、保养、维修等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维扬消协与扬州大学、瘦西湖风景区联合开展消费教育,向学生和游客宣传消费知识。江都消协联合电视台制作了《维权在线》专栏,从3月10日起连续播出10集。开发区消协组织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30多人,开展了“你经营、我监督”超市体验活动。宝应消协联合文明办、安宜镇举办了“和谐社区大家乐”文娱活动,让市民在观看文艺表演中接受消费教育。仪征消协与驻地部队联合开展义务活动,为市民提供服务。高邮消协开展现场农机维权活动,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积极支持参与,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使2010年全市3·15纪念活动规模空前,产生了广泛深远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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