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协议范本

2024-08-07

临时用地协议范本(10篇)

1.临时用地协议范本 篇一

临时用地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用地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权属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民委员会 土地出租人: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长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临时用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西河滩与G309相邻,新建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ZK33+000长治方向左侧G309国道边河滩,其四至界限详见附图,该图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二、用地面积

用地总面积约16667.5平方米(25亩)(按照实际指界),施工中有超出放线范围的,依据本协议补偿标准据实结算。

三、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的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限为两年。

四、临时用地补偿及其他事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河北省、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将该土地转租给甲方作为弃渣场,用于弃土弃渣,租赁费为每年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响堂铺村民委员会与邯郸市涉县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依然有效,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同意将该土地作为甲方弃渣场使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与乙方结算,响堂铺村民委员会监督。

2、自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两年租赁款伍万元整。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事先约定合理有效的使用该弃渣场进行弃土弃渣。

②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③弃土弃渣结束后及时砌筑水沟挡土墙。

④甲方必须在2015年雨季来临之前,按照要求砌筑完毕水沟及挡土墙。如未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且承担乙方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的费用及损失。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及时支付乙方临时用地租赁费,乙方及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弃土工作,并妥善处理该场内原有煤场及所有纠纷问题。

②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③乙方承诺对甲方所使用土地在规定年限拥有产权和使用权。任何个人或集体对该地块使用权产生纷争,由响堂铺村民委员会及时负责调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响堂铺村民委员会一份。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邯高速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乙方:邯郸市旭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神头乡响堂铺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临时用地租赁协议 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XXX工程建设,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甲方需使用乙方集体土地,用于取土场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商量一致,特达成如下临时用地租赁协议:

一、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XXXXXXXXXXXX。

二、用地面积:

总面积XX平方米(XX亩)。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临时用地按每平方米X元/年的补偿标准,其用地年限为三年(以三方签字盖章后计算),共计补偿X元(大写:XX元整)。

四、青苗及迁坟补偿费用:

青苗由甲方根据土地实际状况分户补偿到位。迁坟按坟堆实际状况如实补偿到组,由本组负责迁埋,暗坟发现一座算一座,照实按标准计算。

五、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付款方式:

其土地补偿费用在B标清表后,取土的三天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事项:

1、取土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安排用地方进行土地平整。

2、取土预留高度以XX路面高度为准,平均高于路面0.5米。

3、如施工在取土过程中因村、组、个人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调解处理,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一份,此协议由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负责代表:

村委会(章):

3.临时用地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同意乙方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使用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乙方在批准的年限内有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如需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必须持有规划部门出具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甲方批准后,甲乙双方签订临时建设用地合同书。

乙方如需在城市规划区外临时使用土地,乙方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报告,须经甲方批准后,甲乙双方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书》,取得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

第四条:临时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已批准的土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不得交换、买卖、租赁、抵押或者变相买卖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甲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条: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四至界线:详见勘测定界图; 2、用地面积:平方米;

3、土地用途:详见审批表 ; 4、使用期限与临时用地审批表一致。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国家规定标准缴付土地复垦费、土地补偿费后,取得该幅土地的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七条:乙方需缴纳其他税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占用临时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堆放物品、材料等。

第九条:乙方所使用的临时用地,如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土地时,乙方应当自觉服从并拆除临时建筑。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条: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临时用地期满不申请续期又拒不归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乙方按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办理完临时用地全部手续后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篇四

(甲方):(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 项目建设,需使用 镇 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其中耕地 m),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22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5.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篇五

复垦监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 5.267 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

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内发

【2010】61号)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 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账号:)。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 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6.5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 篇六

被占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临时占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见证单位:会(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位置(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用途:工棚、临时活动房

三、临时用地期限两年。自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止。

四、临时用地面积:37.5亩,其中:耕地17亩,其他土地20.5亩。

五、临时用地补偿43180元。

(一)土地补偿费(2年):28080元。

1、耕地土地补偿费:800元/亩X17亩=13600元;

2、其他土地补偿费:800元/亩X20.5亩=8200元

(二)青苗补偿费:300元/亩 X 17 亩=5100元、(三)附着物(树、竹等)补偿费10000元

六、在本协议期满,乙方不需要继续使用该临时用地,则由乙方在本协议期满

负责达到复耕要求,并一次性包干支付给乙方复耕等费用(耕地地利差异补偿费)800元/亩 X 37.5亩=30000元。

七、上述各种费用合计:73180元,大写: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临时用地期满,乙方确需继续使用临时用地的,需要提前30日向国土

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重新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二)临时用地复垦后,乙方需报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且甲方

付清了复耕费用,甲方无条件地自行组织耕种。

(三)临时用地补偿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阜宁县国土资源局贰份。该协议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7.临时用地取土场便道补偿协议书 篇七

甲方(鹤大公路施工单位):鹤大公路七鸡段A1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

因修建鹤大公路需要,甲方临时使用位于

K197+050

做为工程取土场便道用地,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期限:甲方使用乙方土地的期限为

2010 年 5 月

15日至2010年 12月

31日(一年),如使用期满,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乙方土地,双方可在原有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的基础上,续签临时用地协议。

二、使用面积

187

平方米。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每平方米 18.28

元,其中含临时用地复垦费、青苗补偿费补偿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肆佰壹拾捌元叁角陆分

,(小写)

3418.36

元。

四、付款方式:甲方将临时用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后,要立即为甲方提供临时用地使用及取土的便利条件,如果造成甲方人员、机械设备等

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在使用临时用地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本协议设计确定的土地使用用途、范围进行使用,不得改做他用和超面积进行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超出原有面积进行使用,需提前与被占地村民进行联系,签订超出部分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六、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及由取土场便道引起的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在使用临时用地的过程中,若出现有提出各种理由和权属经济纠纷阻挠使用临时用地情况,乙方应全权负责处理,并且甲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即行失效。

方:

鹤大公路七鸡段A1标项目经理部

盖章:

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方:

日期:

8.临时用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雇佣乙方为临时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1、甲方负责乙方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经过体检与安全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同时安排食宿及日常管理。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或不服从分配,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3、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个人负责。

4、工作期间按日工资计算,按月支付,如有加班加点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办理,乙方不享受和福利待遇

5、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借故辞退乙方,乙方在工作中由于不按作业程序扩大作业范围等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对未造成事故者可考虑后果承担损失的费用,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确定。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七);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临时用地协议范本 篇九

聘用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点: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点: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点: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__月,其中试用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

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本合同签订地点所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其他

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日期:2021年6月21日签订日期:2021年6月21日

10.建设临时用地协议书 篇十

1、土地性质: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2、临时用地目的: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3、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

1、一次性青苗补偿______亩,每亩元,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2、土地内所有树木、坟地、水井等附着物均按京石高速公路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大树:棵,计人民币元。厘米以下树棵,每棵元,计人民币元,坟墓座,每座元,计人民币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租用时间:自2012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七、支付方式:乙方进入场地后,由**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八、双方责任: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九、其他约定: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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