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变代维合同
1.箱变代维合同 篇一
500KVA箱变施工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 500KVA箱式变压器制造、施工、安装达成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施工范围:①箱变基础;②箱变制造、安装、实验、调试;③电缆沟挖填、电缆敷设;④接火送电。
3、质量要求:箱变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电业主管部门验收,保证接火送电。
4、工期:计划2012年3月8日开工,2012年3月27日完工。总工期20天,签订合同12天内完成基础,设备进场安装完毕,8天内接火送电。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指定箱变安放位置并将附近地下管线情况通知给乙方;(2)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3)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并经甲方、监理重新检查认可。如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按照2000元/次进行处罚,同时不免除由此造成工期拖延的乙方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指派王胜东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
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和电业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火灾和人员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
(2)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出现的安全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火灾或盗窃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监理单位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甲方、监理单位不因为行使此监督权而对乙方发生的安全费用与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箱变设计图纸进行制造、施工、安装,确保符合泰安市电业主管部门要求,确保验收通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送电成功。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本合同价格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成本、利润、机械进出场费等各项试验费、检测验收、配合费、管理费、缺陷修复、政策性文件规定、保险、保修、技术服务、咨询、税金、各项措施费用、规费及完成本工程所有责任、义务、风险、与各相关单位间配合服务费用。该费用为含税价格,在甲方每次支付费用时,乙方应依法提供等额发票。
3、支付方式:无预付款,箱变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具备接火条件付合同价款50%,;通电正常使用后10日内付至总价的95%,剩余5%在满两年质量保修期后一周内付清。保修期自接火送电正常之日起两年。
4、埋地电缆暂按100米考虑,电缆沟暂按65米考虑,在最终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按实测实量数据进行结算,单价按照乙方中标单价。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款方式付款,因甲方原因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工期顺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电业局有关规定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5000元/天计算。如乙方擅自更改设计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接火送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留乙方进场设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追回已经拨付工程款,加罚与本合同价款数额相等的罚款。
3、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赔偿、责任、费用和风险(包括赔偿甲方供材),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罚、赔偿、责任和风险。
五、其他
1、谈判文件及乙方报价文件、谈判过程中的承诺或说明等一切谈判中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自各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