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2024-10-08

短信审核系统操作手册(通用4篇)

1.短信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篇一

川大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资格审核学生及学院操作手册 前言` 学生毕业前,学校需要对其培养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分为2级,先由学院审查,学院通过以后再由培养办审查,培养办审查通过后学生方可进行答辩和学位申请。

审核的内容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的学分,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报告、学术交流活动等。

流程图

开始

1、学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3、学生提交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2、学生提交论文进展报告,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4、学生到学院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5、学院送学生材料到培养办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6、进入答辩/学位环节

注:环节1、3可以同时进行,无先后顺序。操作说明

1、学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学生到“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论文开题申请”填写论文开题申请并提交到学院。学院到“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管理——》学历生/非学历生论文开题结果录入”将合格的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点“归档”按钮)。

2、学生提交论文进展报告,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学生到“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论文进度报告学生登记”,按学期顺序填写3个学期的论文进展报告并提交到学院审核。

学院到“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论文进度报告学院审核”审核学生的报告,没有问题的报告直接勾选并点“归档”按钮。如果报告有问题,让学生自己收回重新填写并提交。

注意:请学院提醒学生,每学期都按时填写论文报告(如是一次性补填,则需按照学期顺序填写),否则提交时系统可能不予通过。对于前面学期未填写而后面学期的论文进展报告已提交且归档的学生的记录,学院可将进展报告收回到“待院系审核”状态,然后通知学生自己再收回、按学期顺序填写并再次提交。

学院退回操作方法——

搜索学号将记录查出,点该记录后的“修改”按钮,在弹出窗口里点“收回”。

3、学生提交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学生到“培养管理——》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学术交流活动学生登记”,根据学校对学术交流活动的次数要求,填写学术交流活动并提交学院审核。

学院到“培养管理——》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学术交流活动审核”,选择要审核的记录,然后点“审核通过”,然后再将审核通过的记录“归档”。

注意:学院将学术交流活动归档后,如份数满足,系统会自动生成学术交流活动成绩,学院不需要再单独为学生录入学术交流活动的成绩。

学术交流活动审核操作图例

4、学生到学院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到学院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学院到“培养管理——》毕业审查——》毕业资格审核”,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1.选择需要处理的年级(如:2008级,预计毕业时间的数据可能不准,暂时不选),点击“初始化毕业成绩”。

注意:点“初始化毕业成绩”时,系统不会计算已经“初审通过”或者培养办审核“通过”的记录,因为一旦学院或培养办人工审核通过,系统认为记录已经不再需要计算处理。如果有学生的已经“初审通过”或“通过”,而审核的分项内容(比如:必修学分、选课学分、开题报告、进展报告等)为不通过,可将学生改为“不通过”(点“操作”后在弹出框里操作,见下方图),然后重新点“初始化毕业成绩”,待所有分项均通过后再手工将学生“通过”。

在分项未完成而总体审核通过情况下,将学生先审核不通过,再重新计算其资格

2.如果学生的各个分项都已通过,核对纸质文档无误后,将学生点击“通过”;如果学生有分项不通过,点击记录后的“操作”按钮,在弹出框里查看不通过的原因。

3.待将学生的不通过的分项内容(如:学分、开题报告等)补充完整后,再点击“初始化毕业成绩”,如果都通过,再将学生“通过”。

审核操作

查看具体情况

5、学院送学生材料到培养办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硕士——学院将已达要求学生的毕业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其成绩单打印出来,延期毕业学生需附上延期报告,跟读学生需附上提前毕业报告。

博士——学院将已达要求学生的毕业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其成绩单打印出来,附上开题报告、进展报告、学术交流活动(总表一份、分表20份)的纸质材料以及所有成绩的试卷,延期毕业学生需附上延期报告。

6、进入答辩/学位环节

学院将学生资料报到培养办,并由培养办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后,学生才可进入答辩/学位环节。

2.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 篇二

一、审核程序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程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属于财政部门审查性质要体现财政审查的要求;(2)审核实施与审核处理、审核报告三者紧密结合;(3)委托方式具有特殊性。具体程序分述如下:

1、审核委托

(1)财政授权项目审核任务

凡是政府投资或是国有资产形成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统一由财政部门安排审核任务,指定一家编制(或审核)单位实施,然后办理委托手续。这是因为财政部门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形成的基本建设工程的财务主管单位,它代表政府行使财政财务监管的职能,是投资性质所决定的。

(2)授受业务委托

建设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指定且具有审查资格的编制(或审核)单位,与之签订“业务约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商定审核费用。

2、审核准备

编制(或审核)单位接受业务委托后,即进入审核准备阶段,着手开展如下工作:

(1)成立审核小组,提出审核人员名单,确定主审人员。

(2)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及帐务处理等,摸清被审核单位的条件是否已经具备。

(3)探测工程建设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财务相关联事项。(4)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所需资料(可以列出清单交建设单位)。

(5)分析情况,拟订审核计划,明确审核目标、实施的方法、步骤、人员分工、审核应掌握的重点问题,以及时间安排等。

(6)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方法。

3、审核实施

实施方式通常是就地实施,也可以送达审核。就地实施方式下需要做好的工作:

(1)取得审核资料,主要是①综合性资料;②会计资料(账册、凭证、报表);③书面情况介绍,可以结合听取口头介绍。

(2)踏勘工程项目竣工状况,了解完工工程实体、竣工验收的资产状态。(3)综合性资料审查。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批准总投资概算、招投标方式、施工、监理、开工、竣工及工程验收、设施试运行等相关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查明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合理,存在什么问题。

(4)审查会计帐目,对工程项目全部财务收支全过程审核逐项审查建设成本、资金来源(拨款贷款和其他来源)、债权、债务、设备材料采购(收进、付出、结存)、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结余资金及竣工财务决算办理情况,查明财务处理的法规、政策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资金、财产是否账实一致,在财务上有哪些该处理和调账的问题。

(5)实物测试,核查库存情况,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库存设备、器材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一致,发现差异,查明原因,结合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账控物是否严密,手续制度是否完备。

(6)检查财务决算应办未办事项,有无财务收支已发生而未进账,账实差异及坏账损失未处理,尚有的尾工工程,待清理的账款及悬案等待处理的财务事项。

(7)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审核。对已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进行账与表数字稽核,表表之间勾稽关系的复查,建设成本分配与交付使用资产成本计算的审核及文字说明内容的合理性与完整性的审查,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则审核财务决算日的资金平衡表。

(8)汇总审核工作底稿,分类汇集审核资料。按照审核程序将各类工作底稿分类汇总,归集审核发现的问题,检查审核证据是否充分齐全,问题是否查清,主审人审阅提出意见。

(9)整理反馈材料。将审核实施结果整理成书面汇报材料,能够反映工程项目总体状况和审核发现的问题,初拟出处理意见。

4、审核反馈

将审核实施结果向授权机关和业务委托单位如实反馈情况,听取意见,便于进一步扩大审核成果妥善处理问题。

(1)向财政部门口头汇报审核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听取财政部门看法,商酌有关问题的处理,必要时再征求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的意见,做好政策咨询等工作。

(2)向建设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听取建设单位的认定和否定意见,发现与事实还有出入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取足证据,得出最终结论。

5、审核处理

在反馈和复查的基础上,取得建设单位认同后,落实有关问题的处理。(1)财务事项的处理:①尚未进账的成本费用;②不属于工程项目列支的费用;③需要补办审批手续的财务事项;④账实差异,盘盈盘亏;⑤悬宕账款;⑥缺口资金(尚未到位的投资);⑦债权债务;⑧涉税事项;⑨其他。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进行调整。

(2)会计账务的调整:①与财务处理相关的账项调整,按处理结果调账;②成本费用项目之间的账项调整,包括一级账户和明细账户发生额的调整;③其他账户发生额、余额调整。

(3)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①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处理后的账薄记录,编制(或调整)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审核小组予以指导、帮助;

②审核小组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6、审核报告

(1)审核小组整理、起草审核报告,集体讨论定稿。

(2)编制(或审核)单位复核、审定审核报告,经专人负责复核后提交所领导人审定。

(3)向授权机关和委托单位提出核报告。(4)将本项目档案资料组卷立档、保存。

二、审核报告

1、使用要求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不同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中的会计报表审核报告,由于用途的不同,报告的形式、内容、结构也有不同要求,使用者对报告的需求主要是:(1)能够反映工程总体财务状况(投资其及使用结果,财务收支与建设成本形成,工程概算、预算的执行等);(2)较为详细的反映审核发现的问题与处理意见;(3)提出投资效益评价与建议。

2、报告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用的报告格式有两种,一种是详式审核报告,以正文详细表述报告内容,并以附件补充报告内容;另一种是简式审核报告,以正文概要叙述报告内容,而以附件详细补充报告内容,根据需要分别采用。

现以详式审核报告为例,介绍如下:

(一)报告名称(标题)

关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报告

(二)报告结构

(1)范围段:(引言)表述委托关系与审核责任、审核依据,审核实施时间、范围及方法步骤等。

(2)工程概况段: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扩初批复、资金筹集、土地征用(拆迁)、招投标方式、工程施工、监理、开工与交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程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编制等说明。

(3)审核结果段:①建设总成本的审定、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分项列出送审数、核增数、核减数、审定数、简要叙述审核调整的处理意见;②投资来源的审定:按实际投入分项列出账面数、调整数、审定数、详述调整内容;③财务决算日相关资产、负债的审定:项目结余资金账面余额、调整数、审定数,详述调整内容;④批准概算执行结果的审定:列出概算数,超支或节约数增减%,分析主要原因;⑤技术经济定额考核审定:以概算指标与实际对照,列出定额数实绩数增减数%;⑥重大问题分析说明。

(4)意见段:①审核评价与建议:投资管理绩效评价、项目投资效益评价;②待处理遗留问题披露;③建议意见。

(三)报告附件

根据报告表述内容确定。详式审核报告的一般附件,有以下几种:(1)审定的竣工财务决算表(或资金平衡表);(2)会计调账分录表;(3)不合规票据清单;(4)涉税事项表;(5)待摊投资审定表;(6)建设单位管理费审定表;(7)其他。

3、简式审核报告与详式审核报告的主要区别

简式审核报告的正文扼要叙述项目审核结果,作简要明了的报告,让报告使用者对项目审核结果有概要的了解,而具体情况和问题以附件形式表述,可以分成若干名称的附件,例如:建设总成本构成情况说明、审核调整事项说明、投资来源说明、工程概算、预算执行结果说明等。

简式审核报告与详式审核报告比较,简式报告是正文简单而附件详细,详式报告是正文详细而附件简单,撰写方法上各有所长,随使用需要而定。

4、撰写审核报告应注意的问题

(1)报告形式的选择,因项目情况而定,不必强求一致,还需通过实践探索取得经验,力求形式完善,方便报告使用者易看、易懂、易用。

(2)报告用词、用语要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叙述层次清楚,内容写实为主,尽量少用或不用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适应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3)披露情况和问题讲究实质量于形式,观点明确不含糊其事,充分把握事实,点明性质,涉及财政投资违法违纪问题要如实反映按明文规定处理。

(4)审核建议要有的放矢,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采纳应用见实效。(5)审核报告阐述的内容相关数据要与建设单位编报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一致,审核发现的问题必须在审核报告提交前处理完毕。

三、审核重点

审核重点是审核必须关注的主要内容,也是审核质量控制的关键所在,每个项目有不同的审核重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情况下应当掌握的重点问题是:

1、工程建设总成本

如何确认工程建设成本,是审核的第一目标。

(1)审核的范围: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2)审核依据:以批准概算为准,各种费用按概算口径确定,没有列入概算的成本费用要查明原因慎重审定。

(3)费用界限:必须是本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否则应予剔除。(4)成本项目归集:以会计制度规定为准,归集不当的逐项调账。(5)成本费用完整性:财务决算日止各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数是否已归集齐全(对外投资,被没收财物,支付的罚金、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捐赠、赞助费不能进成本)。

(6)确认建设总成本明细科目发生额同时确认其对应账户发生额。

2、建筑安装成本

是建设总成本的主要构成之一,问题多发区域,需特别关注。

(1)工程造价确认,一般以工程造价审计的审定数为准,但也需进行复查认定,发现造价审计有不实之处可以重新审定。

(2)未经造价审计而直接进成本的建安支出要列出清单,待办审计手续后再认定,少量小额土建费用的认定可以不受此限。

(3)单项工程造价需账内、,账外同时审查,防止已完工未审计而不进账的情况发生。

(4)结合施工、监理合同有关条款审查,关注工程款结算和附加条件执行(如奖励、投资等)。

3、借款利息资本化

(1)列支范围:概算中规定有银行借款,又是本项目实际使用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2)统贷统用的借款进入本项目的利息,先查明分摊标准是否合理,以及本项目实际占用的借款额度与时间,再确认支出数。

(3)资本化截止时限,项目批准筹建开始,至工程交付使用时止,最长不超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超过时限的报财政审批同意。

(4)不属于本项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还款的罚息、滞纳金不能列支,特殊情况发生的借款先审核后慎重确认。

(5)银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冲减利息支出。

4、建设单位管理费

(1)真实性审查,确认账面发生的管理费是本项目使用的实际费用,剔除应由行政(生产)负担的管理费,属于待摊投资的其他项目开支的应予转出。

(2)控制标准按财政部(2002)394号文件规定,分档计算,业务招待费为管理总额的10%之内,对照标准划出超支或节约数,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报经财政部门认可才能列支。

(3)实行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即2002年10月1日以前的工程项目按原财政部(1998)4号文件执行。

(4)管理费发生时限为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竣工财务决算日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一致)。

5、收纳不合规票据

常见的不合规票据有:(1)工程器材采购凭不合规票据付款、汇款;(2)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中有外地建安发票;(3)本地施工单位等结算价款使用收款收据;(4)商品购入发票不合规(万元版开10万元以上)造成税收流失。

(1)在建安成本审核中逐笔清查建筑安装发票,非本地发票详细列出清单(单位、工程项目、结算总额、缺发票金额)。

(2)在设备投资审核中注意采购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尚缺器材发票的详细扎录。

(3)按不合规票据应纳税金计算涉税金额。

(4)确定期限(一般为发现之日起十五天内)由建设单位向对方换取合规票据,逾期不能换取或索取的应由建设单位(票据收受者)负责补税、罚款(不能进入成本)。

(5)实行“后检查”,即在竣工财务决算之后,审核单位检查不合规票据落实情况。

6、工程价款结算

(1)审核依据主要是绍市财基(1998)236号文规定,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审核方法:将建安工程分项目和结算对象列出工程价款结算数(应付、已付、未付、应扣、欠付)清理有关账户发生额、余额;征询、核对账户余额,取得证明;发现差错或重复支付的查明原因加以纠正。

(3)对照合同条款,有无遗漏的结算事项。

(4)建安投资、不合规票据、工程价款结算三者结合一起连贯检查,有甲供材料、代垫水电费的要同时扣收甲供材料、水电费款项。

(5)检查工程价款结算制度上的经验、教训。

7、印花税及其他税金 特别关注印花税漏交

(1)清查各类经济合同(施工、监理、设计、供货)应交未交的印花税。(2)清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资金利息收入、罚款、赔偿金收入等)应交未交的营业税、所得税。

(3)列出“涉税事项清单”计算应交税金,提出缴款期限。

8、甲供材料、水电费结算 是建设单位容易忽视的环节

(1)查甲供材料收、发、存管理制度,存在在哪里薄弱环节。

(2)稽核甲供材料收入、领用、库存数,核对施工单位收取,扣回数,如有出入,查明数量金额,提出处理意见。

(3)水电费实际代付数与扣回数之差额按合同规定处理。

(4)工程价款结算的发票金额应包括甲供材料、水电费、少开漏开的要补足发票金额。

(5)甲供材料收付不建账的需由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清理后再作审核,先查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结算往来,再审查建设单位甲供材料的账务处理,核实建设成本。

9、长期悬宕账款

是指不能落实债权的应收款项,未处理的物资报损和坏账损失,以及报废工程占用资金等。

(1)从账面数入手,逐笔审查,逆向追溯原因,查明数量金额,落实责任。(2)属于经办人员或施工单位责任的留置账面继续追究和回收账款,确实无法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损失,报经财政或主管部门批准列作待摊投资。

10、尾工工程与或有性支出

(1)尾工工程进成本数根据项目投资总概算的5%掌握,超过5%的不能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进成本的尾工工程支出,应有概算内容和具体支付项目,经审核确认需实际支付的款项。

(3)或有性支出是指现时还难以确定的成本费用,没有确切的政策依据和计算依据原不能以“预提费用”名义进入成本,此类费用一般应予剔除。

11、试运行期费用列支

(1)试运期时间确认,根据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引进设备的试运期按合同规定,超过期限并已符合验收条件的视同投产。

(2)经过核实的试运期成本费用减除产品销售净收入后的差额作增加或冲减建设成本,列入负荷联合试车费。

(3)试运行成本费用的收入与支出另行单独设账的应作延伸检查。

12、拆迁补偿费

要特别关注基础设施大中型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在审核方法上:

(1)要熟悉拆迁补偿的政府政策及本项目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合同,明确拆迁补偿的具体项目内容、支付标准、期限等。

(2)有安置房补偿的查清安置房购入面积(套数/平方)金额,安置分配的面积(套数/平方)金额,超面积部分处理面积(套数/平方)金额,以及与安置相关费用(补贴)支出,应支付数与已支付数,结出未支付数。

(3)安置拆迁由专职机构负责拆迁费用另列账目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列支应作延伸审核,项目承担部分有无出入。

(4)拆迁补偿有遗留问题的查明情况和原因,提出合理介定项目应承担的费用。

(5)发现疑点,把握实质性问题,深入取证,及时汇报。

13、工程项目混合建账

按照财政部财建(2003)724号文规定“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但是,一些建设单位常常是混合建账,统一核算,分不清资金来源,使竣工财务决算发生困难。在遇到部分项目已竣工,部分项目继续在建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已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要视账务运作的具体情况而定,方法上可以先查明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成本费用,交付使用资产及其相关资产、负债、并做好调账处理,然后相应地确定本项目投资来源,从总账到明细账双向分割出本项目的资金占用

和资金来源,产生本项目决算日资金平衡表,在建设单位确认之后,再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同时关注在建项目账实、账账的一致性、真实性,对今后的核算方法如何改进提出意见。

14、投资概算执行结果考核

审核报告上需要反映批准概算的执行情况。

(1)首先查明概算批准数、投资来源的批准数、工程面积(数量)设备项目及其他。

(2)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确定概算计划执行结果,计算超支的面积、金额、比率,节约的面积、金额、比率。

(3)分析超支或节约的主要原因:①规模改变的因素;②投资结构变动因素;③成本费用单价变动因素。

(4)实际投资来源与批准数对比:①投资者的变动;②投资额的变动;③超支是否增加投资。

3.短信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篇三

一、主体资格

1.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1)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出发点是保持报告期内股权相对稳定。

(2)股份代持原则上不作为认定依据,要提供其他客观充分的证据,但是代持行为应该还原。

(3)共同控制:一致行动的股东范围的确定要有依据,一致行为要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家族企业中的主要家庭成员都应作为实际控制人。

(4)股权分散的,其他股东委托第一大股东行使表决权,如果人数过多(50个人)很难判断为一致行动,关键点是股权稳定,无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如确实股权分散,要做一些保障股权的稳定的安排,不一定要有控制人。

(5)多人共同控制的,高管团队报告期要稳定;如果认定为其中的某几个人为控制人,则认定要有相关依据,不能任意认定。

(6)另外,要实事求是,不鼓励一致行动协议、委托协议等特殊安排。

2.对于拟上市企业的股权要求及财产转移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1)股权结构需要清晰、稳定、规范,入股及转让程序合法,要核查“股东是否是合格的股东”关注入股的真实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入股的新股东,都要详细核查;股权转让过程中有主管部门确认的,要关注其是否有权限;股权中没有代持,无特殊的利益安排;保险公司的股东不能为自然人;特殊身份的不适合持股(公务员,国企的高管不持有下属企业股份等)。

(2)同时,财产权转移手续需完善、合法、合规;出资方面的产权转移手续未完成的影响发行条件;资产、业务涉及上市公司的,要重点关注发行人取得资产、业务是否合法合规,上市公司处置资产、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满足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要求,是否触及募集资金,是否损害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上问题均可构成潜在的实质性障碍。3.拟上市企业历史出资不规范应如何进行处理? 历史上的出资不规范,若不涉及重大违法行为且现业已规范,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出资不实的,事后经规范整改的,必须如实进行信息披露且执行以下规定:

(1)问题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50%以上的,规范后运行36个月;(2)问题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比20%-50%的,规范后运行12个月;(3)问题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比20%以下的如实披露,不构成障碍。

控股子公司的出资也必须缴足,出资未缴足视同出资不实。需要在合法缴纳期间补足。

抽逃出资数额较小,且在报告期前解决的不构成发行障碍。数额较大且在报告期内才解决的,需要工商部门出具确认意见,同时提供出资归还的充分证据材料,需要规范后运行36个月才不构成发行障碍。

4.拟上市企业的技术出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1)技术出资问题,要关注是否属于职务成果。若用于增资的技术与发行人业务相关,要详细核查是否是职务成果。

(2)技术出资比例不宜过高,需提供技术出资的评估报告。

(3)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手里是否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技术尚未进入发行人;关注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相关的法律风险、潜在纠纷,前期尽职调查时要充分核查。

(4)发行人的技术优势、创新性不体现在专利的数量,而会体现在专利的质量。审核中会重发明专利、轻外观及实用新型,关键在于源于核心技术的经济效益的金额及比例。

5.红筹架构的审核要点是什么?(1)如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身为境内自然人或法人,发行人审慎考虑将境外特殊的公司架构去除,将控制权转移回境内。如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身为境外自然人或法人,要把握股权结构是否清晰。

(2)控制权必须回境内,境内控制人必须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得以香港公司持有发行人股权;如确能证明控制人资金合法来源于境外的,则控制权在境外有可能被认可,否则,不认可。(3)要关注尽调是否受限,能否做到充分尽调。

(4)对于红筹架构回归首要标准就是股权清晰、股权架构透明,因为境外架构是有很大风险的且境内中介机构核查很难到位(太子奶案例)援引:2010年第五、六期保代培训资料

6.国有股转让和集体股转持的不规范行为是否需要确认和核查? 国有股权转让和集体企业转让的不规范行为要取得省级国资委、省政府的确认,核查范围涵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变动。

援引:2011年第一期保代培训(杨文辉讲座内容)7.发行人控股股东曾经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关注点是什么? 关注其是否曾经受到处罚、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利益。

8.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如何处理? 目前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若清理,中介机构应对清理过程、清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属于自愿、有无纠纷或争议等问题出具意见。

间接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超200人,比照拟上市公司进行核查;在发行人股东及以上层次套数家公司或单纯以持股为目的所设立的公司,股东人数合并计算。

对于合伙企业性质的股东,正常情况下被认为是1个股东,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应注意的问题有:

(1)不能用合伙企业规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问题,若合伙企业是实际控制人,则要统计全部普通合伙人。

(2)要关注合伙企业背后的利益安排。

(3)对合伙企业披露的信息以及合伙企业的历史沿革和最近3年的主要情况进行核查,合伙企业入股发行人的相关交易存在疑问的,不论持股的多少和身份的不同,均应进行详细、全面核查。

二、独立性

9.发行审核中对资金占用问题的关注点是什么? 如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经营能力较差,除发行人外,实际控制人其余资产的业绩较差,则很可能产生资金占用问题,证监会将予以重点关注。证监会要求发行申请人对资金占用进行清理,并对在报告期内占用情况进行说明,包括发生额、余额、占用时间、资金用途等。

10.拟上市企业关联交易是否仅需参考30%的标准? 不可以,关联交易参考30%标准,但不仅看比例,更看重交易实质,审核中作实质判断,比如:

(1)业务链的核心环节或重要环节的相关交易金额及比例虽不大,但是依赖关联方;(2)业务链是否完整?如果发行人业务只是集团业务的一个环节,关联交易虽然少于30%也构成发行障碍。

援引:2011年第二期保代培训(毕晓颖讲座内容)11.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监管要求有哪些?(1)招股书要做详细披露;(2)保荐机构和律师要详细核查: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委托或代理持股,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对独立性、生产经营的影响,非关联化后的交易情况,价格是否公允等;(3)关注非关联化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清算的要关注相应的资产人员是否已清理完毕;转让给独立第三方的要关注是否真实公允合理、是否掩盖历史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在上市前转让出去、上市后又买回来。此外,审核中重点关注标的股权(或业务)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涉嫌业绩操纵?非关联化公司股权的受让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若存在亲属关系(即使不是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建议主动披露,若被动披露则是诚信问题,审核会更加严格。

12.对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审核关注点有哪些?(1)整体上市是基本的要求,要消除同业竞争,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从源头上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2)界定同业竞争的标准从严:不能以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细分客户、细分区域等界定同业竞争,生产、技术、研发、设备、渠道、客户、供应商等因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

(3)判断相关业务是否应纳入或剥离出上市主体,不能仅考虑该业务的直接经济效益,要同时考虑到该业务对公司的间接效益,正常情况(已持续经营)下不鼓励资产剥离、分立,为梳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进行的相关安排不能影响业绩计算的合理性、连续性。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关联业务的处理:直系亲属必须进行整合,其他亲戚的业务之前跟发行人的业务是一体化经营后分家的也应进行整合,若业务关系特别紧密(如配套等)也应进行整合。若亲戚关系不紧密、业务关系不紧密、各方面都独立运作(包括商标等)的,可考虑不纳入发行主体。旁系亲属鼓励纳入,不纳入要做充分论证,同时做好尽职调查,如实信息披露。

(5)虽然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进行同业竞争,但仍然构成发行障碍。解决不了实质问题,仅仅承诺是不足够的,承诺只是在实质问题得到解决以后的“锦上添花”。与第二大股东从事相同业务也构成同业竞争。

(6)创业板,与同一家关联方存在比例较大的采购和销售构成发行障碍。若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企业财务独立性存在缺陷。

①发行人与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之间的交易视同“准关联交易”。

此类交易重点核查、关注,如实披露,未来修改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准则时予以考虑。

②报告期内注销、转出的关联方,实质审核,转让前后均视同关联方审核,注销的提供清算之前的财务数据。

三、规范运行

13.关于人员兼职的审核标准是什么?(1)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除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外,还在其所控股其他企业担任重要管理职务,需要说明如何客观、公正、独立履行职责,如何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如何确保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性。相关人士对此出具承诺,并作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律师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3)对于家族企业内部的兼职,证监会认为不一定必须清理,但需要保荐人和律师对其独立性发表意见。14.在税收问题上的审核政策有哪些变化?(1)如果发行人存在欠缴税款的,以前是只有补充完毕才能上市,现在政策有所调整。因为证监会并不是税务征管部门,没有追缴税款的义务同样也没有权力,会里只是需要企业详细披露有关情况,然后认定行为的性质。

(2)如果偷漏税行为严重到构成违法违规行为时,有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也不会被认可,因为各级税务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审批权限,不能越权出具证明文件(1000万元以上的应该是在国税总)。

(3)整体变更及分红纳税的问题:反馈意见会问,也是一个充分披露的问题;关注点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巨额税款未缴纳的情况,是否会影响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情况及资格,从而影响到发行条件。

15.董监高重大变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1)属于发行条件之一,目的在于给市场一个具有连续性、可比性的历史业绩;(2)重大变化没有量化的指标。一个核心人员的变动也有可能导致重大变化;(3)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须个案分析,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变动的原因、变动人员的岗位和作用、变动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任职的前后延续性;可以把董事、高管合在一起分析;要考虑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4)1人公司:一般不会因为人数增加而否定;只要核心人员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而增加高管、董事不认定为重大变化。

16.证监会对竞业禁止的审核原则是什么?(1)新公司法有一些变化,董事、高管作充分披露,发行人同意也可以;但作为上市公司,要求应更严厉一些,原则上要求不能存在竞业禁止;(2)董监高的竞业禁止:不能有利益冲突,不能把相关联的业务转让给董监高,不能有重大不利影响。

17.发行人与关联方合资设立企业的审核要点是什么?(1)发行人与董、监、高及其亲属设立公司,要求清理。(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设立公司,加以关注,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清理。

18.对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1)董监高任职资格要进行持续性的尽职调查,审核过程中及审核前要不断关注董监高是否受到证监会、交易所的行政处罚(特别是独董要关注其在别的上市公司有无行政处罚和证监会、交易所谴责,个别企业因此被否);在其他上市公司有无任职(核查方式:董监高的个人确认、向公司进行了解、查询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等);监事应有独立性,不可由董事高管及其亲属担任;董事会中有亲属关系的成员占大多数,可能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转。

(2)董监应具备法定资格,符合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不属于公务员、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证券公司高管、高校领导班子成员。

(3)家族企业的董事、高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不能由家族成员担任。

19.对于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何认定?(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法处罚,可认定重大违法,构成障碍。

(2)近三年重大违法行为的起算点的计算方式是:如果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的,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如非法发行股票,要在清理完成后三年,以改正日为时点计算。

(3)犯罪行为的时间起算不能简单限定为36个月,参照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要求;依据职务行为、个人行为、犯罪的性质、犯罪行为与发行人的紧密度、犯罪主观意识、刑期长短、个人(企业)的诚信等对发行人的影响程度综合判断。

20.对发行人以及控股股东、董监高诉讼和仲裁的审核要点是什么?(1)关注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以上的诉讼与仲裁;(2)关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3)关注对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诉讼;(4)发行人如果存在诉讼情况,必须及时向证监会汇报,否则发行人、保荐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诉讼问题应看诉讼的性质、标的进行判断,如对发行条件无实质影响,披露即可;如涉及核心产品、技术、金额大的,需要申请延期;诉讼必须披露,否则涉及虚假信息披露。重点关注诉讼失败的影响,有的关于专利权的侵权之诉,要求赔偿金额很小,但首先要求停止侵权,这个要求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证监会不判断胜诉或败诉的机会,只关注诉讼失败的影响。

(5)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正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复议决定或法院判决尚未作出前,原则上不影响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是否为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但可依申请暂缓作出决定。

(6)对企业尽职调查,如涉及诉讼等,保荐机构一定要重书面证据、注意与发行人的访谈、法院查询、法律顾问访谈等,诉讼仲裁信息应及时如实披露、持续关注。

四、财务会计

21.申报报表和原始报表存在差异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 差异较大时要充分解释,若差异大说明企业会计基础差。

证监会遇到一些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材料报表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形,证监会认为其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22.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 研发支出资本化:一定要有充分的导致盈利能力明显增强、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的证据。如:是否形成专利?是否能开发出新的产品?产品档次明显提升? 23.发行人业绩真实性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 重点关注业绩及增长的真实性、合理性、可持续性,严格防范虚增业绩及利润调节等行为,比如:放宽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大幅增长问题;费用的不合理压缩问题等。

24.IPO的财务审核中,关于防范财务操纵方面有哪些需要关注的事项? 第一,首先是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方式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其中,在审核中关注利用跨期确认平滑业绩的情形,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需从严审核;财务数据是否与供产销及业务模式相符合,比如农林牧副渔行业,其确认收入、盘点存货的体现方式要进行关注。这类企业的审核标准需从严把握,因为相比其他类更容易操纵业绩。第二,毛利率的合理性、会计政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质量,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新增供应商是否合理等都是重点关注的内容。

25.关于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审核要点是什么? 报告期内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务必慎重。理论上可以调,但调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要比自身调整之前、比同行业更为谨慎。其中,折旧、坏账计提等重要的会计政策、估计需要与同行业进行横向比较。

27.如何界定发行人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1)关注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下一应不存在被终止情形。

(3)对于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等,必须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必须仍符合发行条件的。

(4)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越权审批,扣除后仍符合发行条件的,如果最近一年及一期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重不超过30%,则可认为不存在严重依赖。

(5)若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均符合法律法规,审核中不管金额、比例大小均不判定为税收优惠依赖,比如软件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但是要关注税收优惠的稳定性、持续性。报告期内对税收优惠的依赖最好能呈现出越来越轻的趋势。

28.目前对拟上市主体分离、剥离相关业务的审核要点是什么? 一般不接受分立、剥离相关业务。主要原因有如下两点:一是剥离后两种业务变为一种业务涉及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二是剥离没有标准,操纵空间大:收入、成本可以分,但期间费用不好切分。法律上企业可以分立,但审核中分立后企业不能连续计算业绩,需要运行满3年。

29.关于业务合并,审核关注点是什么?(1)存在一定期间内拆分购买资产、规避企业合并及“法律3号意见”的行为,审核中从严要求,业务合并参照企业合并。业务如何界定,需要做专业的判断,从严把握。(2)同一控制下合并,以账面值为记账,交易中可进行评估,但不能以评估值入账,不接受评估调账(这样计量基础改变了),记账时以评估增值冲减所有者权益,保证业绩计算的连续性。

(3)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允许“整合”上市,但要规范;不接受“捆绑”上市。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比同一控制下要求从严,并入的业务或股权三项指标(总资产、收入、利润总额)有一项达到合并前20%-50%的,需要运行一个完整会计;达到50%-100%的,需要运行24个月;100%以上的,需要运行36个月。

30.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审核关注点是什么? 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现金分红能力取决于子公司的分红,对于报告期内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不到合并报表净利润50%的情形,审核中按以下标准掌握:

(1)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子公司分红情况;(2)发行人补充披露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中分红条款,说明是否能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分红能力;(3)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就能否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分红能力发表意见。

援引:2010年第五期保代培训(杨郊红讲座内容)31.中外商投资企业补缴以前减免所得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1)公司补缴以前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款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范的内容;(2)所得税返还、补缴等政策性行为,通常在实际收到货补缴税款时计入会计当期,不作追溯调整,这样处理符合谨慎性原则;(3)以“保证比较报表可比性”为由对此项所得税补缴进行追溯调整的做法较为牵强,会计处理不宜采用。企业在将补缴的减免所得税计入缴纳当期的同时,应当将该项费用支出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五、其他问题

32.现有审核中对上市前入股锁定期的具体要求是什么?(1)全体股东 所有股东(不区分大股东和小股东,也不区分增资进入的股东和受让股份进入的股东),上市之后均应锁定12个月。该12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该等股东在上市之后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3)高管股东

该等股东除应遵守前述两条限售规则之外,还应遵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规定。

(4)上市前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的股东

① 创业板规定

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前6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② 中小板规定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根据目前中小板通常7~9个月的审核节奏来看,上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基本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A 并非所有审核人员都认可将“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换算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的作法。部分审核人员认为,应将“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从严理解为“申报材料前12个月内”。

B 关于如何界定“12月内”的审核标准,未来还可能会发生变化。

(5)上市前以受让股份方式进入的股东 ① 创业板规定

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受让股份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前6个月之前受让股份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② 中小板规定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受让股份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受让股份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本段所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同样也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援引:2010年第二期、第五期保代培训资料

33.创业板对拟上市公司一年内新增股东有哪些新要求? 披露最近一年内新增股东的情况,自然人股东最近5年的简历,法人股东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东的背景、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中介机构的关系、是否存在代持、对发行人的影响(财务结构、公司战略、未来发展方面),发行人要出具专项说明,保荐人和律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援引:2011年第一期保代培训(陈路讲座内容)34.对赌协议的审核要点是什么? 不允许存在对赌协议,可能造成股权或经营不稳定,要求上会前必须终止执行。

存在对赌协议的,不予认可;对于公司章程中、议事规则中存在与公司法相抵触、有违公平原则的,均应消除,如一票否决权等。

35.如何理解《创业板首发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规定?(1)同一种类别业务或相关联、相近的集成业务,如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或上下游相关关系;或者源自同一核心技术或同一原材料(资源)的业务;面向同类销售客户、同类业务原材料供应的业务。(2)发行人在一种主要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最近两个会计合并报表计算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30%,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不超过30%,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影响情况,提示风险。

以上口径同样适用于募集资金运用的安排。

36.拟上市公司社保公积金的披露与补缴的审核关注点有哪些? 社保公积金,发行人应说明并披露包括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办理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员工人数及原因、企业与个人缴纳比例、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是否存在补缴的情形。如补缴,说明补缴的金额与措施,分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保荐机构及律师应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未依法缴纳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出具意见。社保和公积金问题只要不影响到发行条件,历史上的障碍和瑕疵不会造成实质性障碍。

37.拟上市公司的商业机密可以豁免披露吗? 除非是军工等国务院豁免的情形,商业秘密原则上不予豁免,审核中从严把握。

38.发行人涉及上市公司权益的审核关注点有哪些?(1)境内上市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分拆创业板上市),要求如下:

①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②上市公司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③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具了未来不从事同业竞争业务的承诺,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④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发行人的净利润不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⑤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发行人的净资产不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⑥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应理解为不含拟分拆主体本身的相关人员,除非其也在关联方任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10%。(2)境内上市公司曾经直接或间接控股发行人的,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

①充分披露;②核查程序是否合规,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出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出发行人股份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④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⑤上市公司及其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⑥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不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⑦报告期内转出的要专项核查,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3)由境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

①境外上市公司将下属企业在境内上市不违反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②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已获得境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③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未来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④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⑤保荐代表人、律师在核查基础上对上述问题出具明确意见;⑥在招股书中披露境外上市公司情况。

(4)发行人下属公司在代办系统挂牌的:

由发行人披露挂牌公司的情况,挂牌时间、交易情况;如摘牌的,披露有关情况。可以不摘牌,但摘牌更好。39.整体上市的审核原则是什么?(1)原则上要求整合:出于简化公司内部管理、上市公司独立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新的公司法、证券法颁布及新老划断之后,原则上要求大型国有企业在整体上市时,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资产和盈利占比较高的下属已上市A股公司进行整合,对新老划断之前形成的一家上市公司控股几家A股公司的情况,也要求对下属上市公司进行整合。

(2)例外情形:目前执行的标准是资产、收入、利润等占比不超过10%,整合成本较高的可暂不整合;正在研究新的政策;但存在同业竞争等,不受该比例限制

(3)整合方式:①整体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已上市A股公司,如上港集团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整合上港集箱;②将集团资产整体注入已上市A股公司,如中船集团通过将核心资产注入沪东重机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③以现金要约收购的方式将A股公司私有化,如中石化在上市后以这种方式整合了扬子石化、齐鲁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四家下属A股公司。

援引:2010年第二、五期保代培训(杨文辉讲座内容)40.可能导致申请延期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发行人不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应撤回申请材料;(2)诉讼:发行人如果存在诉讼情况,必须及时向证监会汇报,否则发行人、保荐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短信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篇四

审核及录入操作流程

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是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按规定所获得的学分。可以从八个方面分别获得:科技成果与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自主实验活动、能力测试及选读书目、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审核部门涉及到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团委、体育部、图书馆、学院教务科、学院实验中心等部门,为规范本学分的录入及审核特制订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审核及录入操作流程。

一、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录入操作步骤:

1、录入时间:每年5-6月;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单及附件资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各审核单位及其审核人审核相关得分情况,确认得分记录;

3、各审核单位导入负责审核的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相关信息或录入学生提交的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申请单的相关信息;

4、各学院自行安排将创新学分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

5、学生可在每年9月查询和核对参加各类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所取得的分值,如有问题及时反馈进行修正。

二、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各部分审核流程图:

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与发明专利专利小发明小创造

学生提交申请单至科技处学生提交申请单至学院科技处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学院将申请单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已被索引论文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国内一般刊物校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学生提交申请单和检索证明至学院学生提交申请单至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学院根据论文刊物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学院将审核完毕的申请单提交至教务处学院将审核完毕的申请单提交至教务处国际竞赛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全国竞赛市级竞赛校级竞赛

教务处提供名单,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科技创新活动辅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

教务处提供名单,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学生提交申请单至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学院将审核后的申请单提交至教务处自主实验活动自拟方案进行实验自制或改制实验仪器用于教学学生提交申请单至学院学院将申请单提交至学院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进行审核学院录入审核后的学分学院将审核后的申请单提交至教务处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能力测试及选读书目人文学院提供名单,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语言文字能力测试选读书目

学生提交申请单至图书馆图书馆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处提供名单,审核并录入学分;后勤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后勤处提供名单,审核并录入学分。学生提交申请单至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学术讲座志愿者活动团委提供名单,审核并录入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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