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2024-07-23

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精选6篇)

1.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篇一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年)终期评估报告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镇经济、人口等基本情况,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我镇自2001年来的“两纲”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分为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责任落实、妇儿工委机构运行、经费投入、宣传培训、纲要监测评估)情况评估和“两纲”实施情况定性目标评估两方面,最后阐述了“两纲”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以及相应的改善措施。

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我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确保 “两纲”目标的实现。2001年—2010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代市镇妇女儿童事业有了新发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儿童在教育、保健和生存环境方面有明显的改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2010年,我镇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了人员对“两纲”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统计评估。从评估督导情况来看,截至2010年底,我镇妇女发展纲要六个领域的可量化指标25项,达标24项;儿童发展纲要四个领域的可量化指标21项,均达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

截止2010年底,全镇总人口9.1万人,其中女性4.5万人, 0-18岁儿童1.7万人,其中女童0.8万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8096元,比上年增长6.2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36元,比上年增加6.8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547元,比上年增加 11.01 %。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广安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

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妇儿工作进行评估,组织领导情况评估从政策制定、领导责任落、机构运行、经费保障、宣传培训、纲要监测评估工作几方面进行评估,“两纲”实施情况评估依据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对妇女的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健康、法律以及儿童的教育、健康、法律保护等情况进行定量评估分析。

三、主要成果

(一)妇女发展纲要: 1.提前达标指标(24项):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人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镇人大女代表的比例、镇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女后备干部比例,居委会、村委会女委员比例,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初中女童毛入学率,三类残疾女童入学率,青壮年妇女文盲率,妇女从业人员比例,农村妇女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比例,防艾知识知晓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新法接生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孕妇产妇死亡率,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生育保险覆盖率,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饮水合格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2.未达标指标(1项):婚前医学检查率。

(二)儿童发展纲要提前达标指标(21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计划免疫接种率,孕妇产妇死亡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儿童保健覆盖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母乳喂养率,合格碘盐实用率,幼儿园、中、小学生入学率,幼儿园、中、小学生辍学率,三类残疾女童入学率,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达标率,科技教育普及率,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卫生厕所普及率,中小学法律知识普及率。

四、实施纲要情况评估:

(一)实施纲要组织领导情况: 我镇一直以来始终重视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自2001年《四川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我镇认真推动两纲的贯彻落实,在广安区妇儿工委的关心支持和全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妇女儿童事业进入了持续发展时期,实施两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广安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已把两纲的实施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到各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考核中。2001年,镇政府和妇儿工委办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2001-2010年代市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从2004年起,镇财政把妇儿工委办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拨付两纲监测评估经费3万元,保证了妇儿工委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两纲实施以来,我镇三次调整充实了镇、村两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扩增了妇儿工委的联络员和监测评估队伍,健全了组织网络。同时,成立了专门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终期监测评估。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机制,确定了成员单位责任分解目标,建立健全了责任机制和监测评估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保证成员单位在贯彻实施两个纲要过程中有计划进行。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向全社会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两纲的内容、目的、意义。镇党员培训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培训列为干部授课内容。同时,各部门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两纲的宣传,镇妇儿工委办共举办培训班15期,知识竞赛6场,有奖知识问答3次、参加答卷1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司法、教育、卫生、劳动、文化、环保、妇联等成员单位也都以现场咨询、有奖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发倡议书等形式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两纲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妇女纲要、儿童纲要实施情况评估

1、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情况从经济与人口情况来看,2010年,全镇户籍总人口7.69万人,其中女性3.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4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4‰;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591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49元。

(1)妇女就业人数逐年增加。2010年,全镇城乡女性就业人数达3万人,比2000年增加1.3万人,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的比重达76%,高于妇女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要达到40%的目标。从妇女与经济情况来看,2010年我镇城镇单位年末从业人员为8.28万人,其中女性3.29万人,城镇单位女性年末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达39.7%,比 2007年所占比重高0.7个百分点。从分行业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比重来看,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住宿餐饮业、教育业女性所占比重最高,分别达70.37%、61.57%和56.55%。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2000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为2735人; 2005年为21268人;到2010年,增加到191600人,其中女性参保人员93875人,比2000年增加了83666人。2003年底,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为3300人;2005年为5231人;2010年,增加到127100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60280人,比2000年增加了55049人。女性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也大幅度增加。

(3)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减少。一是城乡享受低保人数大幅度增加。2004年至2010年我镇有534971人次享受城市低保,有27083人次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我镇200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为40.26元,2010年提高到157.84元,人均增长为117.58元。尤其是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单亲家庭和孤儿,在保障标准上都给予了很大的政策倾斜,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在春节慰问、福彩助学上,都优先考虑单亲家庭。

二是加快完善我镇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农村散居五保户的基本生活。2010年在全省率先将农村五保与城市三无对象的供养标准并轨,将原1800元/年供养标准,提高到3120元/年,按月打卡发放,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

三是为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居住环境。我镇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87人,有三所敬老院,190张床位。近年来我镇对三所敬老院都进行了改造,其中三十岗乡敬老院列入2007年“515”民生工程,2010年1月投入使用,总投资389多万元。居住用房为标准间,均配有呼叫系统,大部分房间配有彩电、空调;附楼有阅览室、医疗室等服务设施;室外有健身器材、游园、果蔬园等。2010年大杨镇敬老院又列为“515”民生工程,并在原址进行翻建。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全镇女人大代表比例略减,女政协委员比例增加。2006年区一届人大代表总人数为189人,其中妇女代表为44人,占总人数的23.28%;2007年区二届人大代表总人数为190名,其中妇女代表为40人,占总人数的21%;2010年人大代表总人数为190名,其中妇女代表为38人(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女代表提拔后调离本行政区域),占总人数的20%。区政协委员2006年总人数为145人,其中女委员数为45人,占总数的31%。2007年换届后,区二届政协委员总人数为149人,其中女委员数为39人,占总人数的26%。2010年委员人数与2007年保持一致,没有变化。2010年全镇企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为36%,比2006年均有提高。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为20%,与2007年的比例基本持平。

(2)各级女干部比例有所提高。2010年全镇干部总人数为211人,其中女干部人数为73人,占总人数的34.6%,比2006年的30%提高了4.6个百分点,其中包括正处级女干部1人。2010年,区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分别配备了1名或以上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镇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在机构改革以后,女干部配备率有了明显提高,2010年配备率达60%,比2006年的56%提高了4个百分点。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也有大幅度提高,由2006年的5人提高到2010年的10人,比例提高了50%。

(3)妇女参与基层社区管理的比例有所提高。2010年底,我镇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为31.8%,比2004年的28%提高了3.8个百分点。

(4)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所提高。通过乡镇、街道、工业区妇联主席和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有效民主参与,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团结和凝聚了广大妇女群众,各级妇联组织为各级党组织联系广大妇女群众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了妇女儿童利益的有效表达机制,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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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妇女儿童与教育

(1)九年义务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覆盖,到2000年底覆盖面超过100%;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2000年已达100%,中小学生辍学率均为0。同时十分重视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每年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都在98%以上。2010年,全镇在校生共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8人(小学62人,中学16人),红星路小学的特教班、双岗小学的“关爱一体化”教育,成为三类残疾儿童快乐成长的新乐园。科技教育普及率已达到100%。

(2)妇女识字率稳步提高,男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缩小。2000年,女性成人识字率、女性青壮年识字率已分别达到97.4%、94.7%。

4、妇女儿童与健康

(1)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2007年、2010年孕产妇死亡人数分别为1人、1人、0人。通过开展妇幼卫生工作,提高了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完善了出生人口素质,其中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各项指标的完成率逐年上升,到2010年以上各项指标完成率达到了100%。2010年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与指标要求差2个百分点;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为770例,比2006年1292例减少522例。婚前医学检查率为0.8%,与指标要求的80%差距较大;出生缺陷发生率0.3‰,成逐年下降趋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

(2)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2010年婴儿死亡数分别为22人、23人、28人;婴儿死亡率分别为7.29‰、6.91‰、8.69‰(目标指标要求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分别为24人、34人、3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96‰、10.22‰、10.25‰(目标指标要求控制在5‰以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分别为3.15%、2.74%、0.05%(目标指标要求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分别为0.13%、0.27%、0.05%;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分别为90.52%、92.24%、93.7%(目标指标要求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为92.17%、94.67%、99.37%(目标指标要求达到96%以上)。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分别为98%、98.5%、100%(目标指标要求达到90%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8.5%、99 %、100%。儿童性病年报告病例数分别为10人、19人、8人。15岁以下儿童(全部是男童)结核病登记率分别为0.45%、0.31%、0.28%;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3年都为100%。

(3)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2005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2%,比2000年的90.58%提高1.42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100%。

(4)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连续3年为0。2010年,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为94.52%,已超过指标要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连续3年为0。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分别为94.52%。

(5)2006年-2010年,预防未成年人吸毒。2006年-2010年,每年在普法宣传教育日、禁毒日,开展以“远离毒品、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设置有关毒品类型、危害等知识图片的警示展板,设立“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咨询台,还现场回答过往群众所提出有关毒品方面的问题。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禁毒宣传中来,宣传禁毒知识,让禁毒深入人心。但禁毒经费还没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禁毒经费不足。

5、妇女儿童与法律(1)妇女儿童维权力度不断加大。成立了代市镇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2010年7月,区妇联与合肥市公安局代市分局共同协商,在辖区13个派出所和6个社区警务室增挂了“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牌子,明确了“家庭暴力”投诉接待职责,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能得到公安部门的干预保护和及时救助。同时利用148法律服务电话和区法律援助中心这个平台,维护妇女儿童的自身合法权利。2006年9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协调和沟通,进一步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2006年-2010年,共接听、接待、受理涉及到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婚配等方面权利的案件4730起。

(2)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2010年,公安部门共破获强奸案件 12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4起。2006年-2010年无一起拐卖妇女儿童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在我镇得到有效控制。

(3)保护妇女权益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工作。镇政府法制办积极围绕保护妇女权益,将相关立法建议和信息积极反映给有关立法机关,并积极协助省、市等上级立法机关组织驻地公众参与立法活动,对起草的法规征求意见稿充分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将各方面关于法律、法规等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立法机关。同时,在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等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6、妇女儿童与环境

(1)妇女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8.8%,比指标70%的要求超18.8个百分点。农村改水收益率96.4%,与指标要求的99%以上差2.6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6.4%。

(2)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各项经费不断增加。2010年,区财政用于卫生方面的投入为3574万元,比2007年增长142.31%;2010年,妇幼保健经费为62万元,比2007年增长77.14%;2010年,防治防疫经费为172万元,比2007年增长62.26%;2010年,计划生育事业费为829万元,比2007年增长62.23%。

五、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将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下,合肥市区划调整后,我镇及时调整了“两纲”的数据指标,增加了农村妇女儿童发展部分内容,建立了新的“两纲”实施指标体系。镇政府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将“两纲”实施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之中。镇政府要求各部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每年政府拨专项经费,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问题。镇委、镇政府于2007年11月召开了代市镇工青妇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代市镇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青妇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坚持行之有效的例会、考核、会办、检查、评估等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按指标要求进行监测统计。2010年,镇委、镇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各成员单位也将“两纲”实施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各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能,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2010年,我镇对“两纲”实施中期监测评估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对疏理出来的重、难点问题,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的问计会,要求各单位制定解决重、难点问题的方案。

1.针对性别比偏高问题,我镇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方案》。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当年实施办法,要求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加强检查,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同时,加大“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宣传力度,开展了“关爱女孩 综合治理性别比”演讲比赛等活动。

2.严厉查处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针对劳动力市场尚不完善,用人单位有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从2003年开始,每年劳动、工商、公安等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使用女工不签合同、不交养老、失业保险,合同中没有女职工“四期”保护条款,女职工因婚、产假扣发工资等侵权现象,责令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3.为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针对流动儿童卫生保健与辖区城乡儿童保健工作不平衡的问题,镇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城乡医疗条件,将流动儿童保健列入社区医疗服务。出台“及时办理”政策,为流动儿童、农村儿童和超生儿童提供即来即办的计免服务;在双岗卫生服务中心、林店、武警省总队医院等8处设立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监测点,对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及时转为常住儿童管理。接种疫苗时,一类疫苗全部免费,二类疫苗由家长自愿选择接种,确保了监测点内流动儿童每年的“五苗”接种率都在95%以上,流动儿童实施的社区医疗保健取得了初步成效。

4.为流动儿童就学铺设通道。镇委、镇政府把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镇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之中,从政策调整、资源配置、就学保障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儿童就学铺设通道,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镇政府确定了4所中小学为流动儿童定点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管理上不断完善措施,加大投入,让辖区内流动儿童与在籍儿童同享优质教育资源,感受到“同一片蓝天下的关爱”。5.实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流动留守儿童工作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即级级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一是成立了组织。我镇成立了由分管妇儿工委的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长和妇联主席为副组长,卫生、劳动、民政及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实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同时,10个示范点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区妇儿工委为10个示范点统一制作了“流动留守儿童之家”、“流动儿童保健中心(站)”的示范牌。二是制定代市镇实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工作方案。10个流动留守儿童之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好每一项工作任务。三是落实了经费。镇政府给区妇儿工委拨了10万余元专项经费。区妇儿工委给全镇每个示范点拨了8000元经费,用于流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10个流动留守儿童之家也相应的拨出配套资金。四是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牌子、有人负责、有方案、有职责等。10个示范点共有流动留守儿童800多名;已有420多名志愿者与流动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聘请“爱心班主任”105名,“爱心家长”、“代理家长”名。2010年1月17日下午进行了短期培训。区妇联还把流动人口家庭纳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

6.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婚检率。由于政府取消强制性婚检,目前人们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参加婚检的人数骤减,2006年-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为0.75%、1.24%、0.8%,这将严重影响未来的人口质量。为提高婚检率,宣传、卫生、民政、妇联等部门参与,坚持媒体宣传与机构宣传相结合,积极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点。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免费婚检。2010年政府已将婚前保健服务医学检查纳入区民生工程,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并出台了《代市镇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进免费婚检保健服务纳入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区政务大厅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一站式”服务。

7.签定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工作涉及两个部分:一是杏花村街道、工业区和大杨镇的东南部地区,这部分农户饮水安全工程入户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我镇三十岗乡和大杨镇西北部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包括三十岗乡9个村、大杨镇4个村实际农户数6652户。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入户工作正在实施。2010年11月初全面动工,工程的主支管网的施工已经完成,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涉及4.42万人的饮水安全建设,分两年完成,2007和2010各解决2.21万人的饮水安全建设。预计到2010年,全镇农村自来水收益率100%。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下大力气解决婚检率下降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婚前保健服务(医学检查)是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在当前取消强制性婚检并已实行免费婚检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婚检率,建议宣传舆论部门在全社会加强对婚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让全体公民都能够认识到婚检既是对夫妻双方负责,对家庭婚姻负责;同时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对民族的未来负责,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从而形成自觉参加婚检文明光荣,不参加昏检不道德的社会新风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教育管理,着力解决城乡幼儿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当前,农村教育投入与农村发展新形势要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在幼儿教育方面,主要表现在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缺少公办幼儿园,农村幼儿教育规模偏小,办园条件较差,严重制约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同时,0—3岁儿童学前教育还较为薄弱。因0—3岁儿童学前教育不属于区教育局管理的幼教范畴,区内0—3岁儿童学前教育多为私人办学,存在管理不规范,教育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公共投入,在农村兴办公办幼儿园;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鼓励和倡导开展0—3岁儿童学前教育。

附:

代市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指标完成情况表

代市镇妇儿工委 2011年1月30日

2.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篇二

实施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主要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妇儿工委10年来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评估主要结果;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评估;妇女儿童发展面临和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就两个规划实施的进展、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为制定下一步规划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

2001—2010资兴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资兴市各妇儿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指标的78项指标中(妇儿保健35项、妇儿教育12项、权益保障10项、女性参政议政9项、生存环境12项),除婚前医学检查率、女性从业人员比重、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还未达到预期目标,其它75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规划》确定的终期目标。

1、实施两个规划组织领导情况评估

两个规划实施期间,妇女儿童工作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保障。围绕一个中心,即以高标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为中心,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站在发展的高度,用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去研究和指导妇女儿童工作,用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工作手段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两个保障。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合力作用,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形成了政府带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构建起了党政负责、齐抓共管,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群众参与、便民为民的新机制,使我市的妇女儿童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按

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在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大力气给予突破,较好的完成了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落实。

2、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相关职能部门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定期开展劳动力供需见面的“招聘洽谈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为妇女的就业与再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社保稽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基金管理的协同运转,使社会保险的运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妇女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保障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男、女生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男、女生均达99.69%。初中毕业升学率男、女生均达95.78%。小学阶段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女生辍学率为0。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大幅提升。

4、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3.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篇三

2019年3月AAA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立足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医疗保障工作力度,完善医保参保体系,强化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AA医保局紧紧围绕提高保障比例、参保全覆盖、“两癌”纳入重大疾病三大主线,不断加大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医保覆盖面,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民生需求,医疗保障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2016年来,AAA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2016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843人,其中女性243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35人,其中女性492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45万人,其中女性10.37万人。

2017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283人,其中女性271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75人,其中女性520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72万人,其中女性11.25万人。

2018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696人,其中女性293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718人,其中女性545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80万人,其中女性10.78万人。

2019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311人,其中女性33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56人,其中女性5871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88万人,其中女性10.86万人。

2020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085人,其中女性3871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172人,其中女性633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92万人,其中女性10.88万人。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压实责任,提高妇女儿童参保率。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与税务、民政、妇联、卫健等部门间的联系协作,落实孤儿、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低保等特殊人群的个人参保资金补助政策,确保社会弱势群体100%参保,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的参保率。

(二)精准施策,提高妇女生育保障水平。

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一”政策,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了生育保险难于扩面的问题,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政策倾斜,提高妇女儿童疾病保障水平。

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前提下,妇女生育住院实行定额补助;倾斜将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治疗费用高的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畴,报销待遇适度提升;将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将儿童支气管哮喘、儿童注意力综合缺乏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依托家庭签约医生,开展妇女儿童疾病普查普治的同时,提升医保特殊病、慢性病办证率,确保惠民政策应享尽享。

(四)强化宣传,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意识。

突破解决参保群众范围广、政策专业性强、知识点不易理解等宣传短板,着力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多维度、深层次宣讲医保惠民措施及妇女儿童疾病预防保健方法,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意识和患病及时就诊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式

AAA医保局在面对行业内妇女儿童工作时,用强措施抓落实,在部门工作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尊重、关心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贡献医保力量,但距离上级要求仍有部分差距和困难,具体体现在医保参保扩面上。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长期旅居外地人员的参保工作仍有所欠缺,基层参保宣传工作落实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AAA医保局将从基层入手,夯实参保扩面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面的宣传工作,把握重要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间节点,核实情况,引导外出人员落实参保工作。

4.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区《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确保在如期完成“两纲”工作目标,为迎接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区“两纲”实施情况的评估检查做好准备,自治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全区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预评估情况,研究

部署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后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两纲”实施工作。我具体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提到突出的重要位置,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当前,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要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同样要求妇女儿童事业有更大提升。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实现“两纲”目标,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各项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民生工作的具体任务。“两纲”内容与各级党委政府正在做的民生工作目标一致、内容一致、实现的途径也一致。刚刚结束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年要着力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真正做到富民与强区并重。因此,不断促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我国政府必须承担的国际义务,也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1995年,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政府又承诺最迟在2015年实现8项千年发展目标,其中直接涉及妇女儿童的有“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利”、“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普及小学教育”等,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国家把妇女儿童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它作为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颁布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目前,我国妇女儿童发展总体状况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十分重视、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两纲”实施以来,全区妇女儿童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我区“两纲”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6大领域34项主要指标、43项具体指标中,有29项达到或接近终期目标,占具体指标的67.44%;《儿童发展纲要》4大领域17项主要指标、41项具体指标中,有32项达到或接近终期目标,占具体指标的78.05%。中期评估之后,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围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着眼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取得很大进展。自治区妇儿委去年又组织了终期预评估,结果显示,重点评估的16项差距较大的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进展顺利,大部分能够达到终期目标。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全民族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做好占三分之二人口的妇女儿童工作,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两纲”工作与保障妇女儿童切身利益,促进民生发展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加大工作(来源:好范文 http:///)力度,扎实推动妇女儿童两个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2011年国家将对“两纲”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今年是“两纲”实施的关键年、“冲刺”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两纲”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研究现阶段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努力解决突出问

题,把妇女儿童事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两纲“实施工作力度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作为“两纲”实施的主体,应进一步加强对“两纲”实施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工作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同推进。

第一,落实“两纲”责任,各级领导要到位。各级政府要强化政府职能,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纳入职能部门责任范围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纳入人大政协监督,从根本上保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相同步。

第二,明确“两纲”分解目标,相关部门配合要到位。“两纲”实施涉及经济、政治、教育、卫生、法律和环境等诸多领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及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参与、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合力运作是保障“两纲”实施的基础。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需要达标的情况,并提出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两纲”达标工作。

第三,推进“两纲”重点目标落实,工作措施要到位。针对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项目为载体,推动重点难点指标的实现。实施“两纲”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这项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具体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两纲”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又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农村牧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相对落后,是影响“两纲”目标达标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为解决“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要寻找“两纲”实施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结合点,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关于环境、教育、卫生等各类指标,同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池三改”工程(即修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饮用水工程、农村教育、妇幼保健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动“两纲”实施。各地要同步安排“两纲”实施工作,将实施“两纲”主要目标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政府部门今年的目标考核体系,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从而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有效实施。

第四,扩大“两纲”影响,宣传培训要到位。自治区妇儿工委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两纲”实施先进经验,加大对示范地区的指导和扶持,在政策、资金、项目、交流和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发挥引领示范效应,用典型引路。要高度重视“两纲”实施宣传,将其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常态化,并以此引导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各地区、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决策层、面向职能层、面向妇女儿童、面向社会的原则,制定宣传提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和对“儿童优先”原则的重视程度,提升实施“两纲”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激发参与“两纲”实施的内在动力,构筑实施“两纲”的社会基础,为“两纲”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由于“两纲”已启动实施了近十年,有关工作人员变动较大,有些地区对“两纲”工作内容不是十分明了,社会影响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年,各级宣传部门要编制“两纲”宣传工作方案,相对集中时间宣传“两纲”,及时报道、推广先进典型,让社会各界了解“两纲”、熟悉“两纲”,参与到“两纲”的实施中来,形成实施工作的社会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解决“两纲”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

我区“两纲”实施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仍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从预评估情况来看,实施总体情况良好,部分指标也已提前完成,但部分量化目标仍有差距,个别指标差距较大,有12项指标未能达标,其中接近目标的8项,差距较大的4项;地区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基础性工作较弱、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两纲”实施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容易做的我们前几年已经做完,有的提前完成,有的超额完成任务,留下的这几项指标都是难度比较大,而且涉及面很宽。所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重点放在解决差距较大的目标任务上,做到有计划、有责任、有落实、有检查、有奖惩,确保在“两纲”目标实现上有新的突破。

目前还有4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不理想,距要求达到的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这4项分别是: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这些指标的完成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卫生、劳动、建设、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着手解决好这些问题。各盟市、旗县也要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找准重点领域、重点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两纲目标达标进程。

婚前医学检查率目标值为城市90%、农村60%,目前城市只有4.25%,农村只有14.71%,差距非常大。同时工作进展也不平衡,有些盟市旗县的婚检率水平非常高。由于婚检率低,造成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呈上升趋势。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遏制性病和其他传染病的有效途径,是对婚姻从医学角度把关的重要手段。要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和民生工程应由政府负责,婚检费用需要政府承担,各地区要抓紧研究出台免费婚检的相关政策,把婚检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这项工作不仅是卫生一个部门的工作,民政、人口计生部门也要参与,各相关部门要总结推广西乌旗、库伦旗等地“一站式服务”的行之有效做法和经验,协调建立婚姻登记、婚检、办证一站式服务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动机制,方便群众婚前医学检查。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目标值为38.56%,目前已完成32.62%,还有一定差距。虽然离目标值不远,但是数量很大,需要重建20多万座厕所,需要资金很多。要依托国家已经下达的项目资金,采取“任务先完,资金后补”的办法,动员农户或由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府按比例分级垫付资金,今年年内把达标所需的卫生厕所数全部建完,把国家2011年任务提前到今年完成,从而保证此项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值为70%,目前已完成54.99%。建设厅已经对各地区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各地区在建的42座垃圾处理场原则上今年底前全部建成。在此基础之上,再增加1000吨的处理能力,这样可以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或超过70%。这项工作要作为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由建设厅来牵头,发改委、财政厅和相关盟市、旗县政府共同参与解决。关于农村改水饮水问题,请水利厅牵头,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提高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关于妇女干部的配备和使用问题组织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希望能够按照纲要的要求落实好。

四、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提高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两纲”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夯实基础,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当地“两纲”实施重点难点目标进一步认真自查,摸清问题、落实责任,列出完成目标的“时间表”和“路径图”。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妇女儿童工作状况,认真解决“两纲”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后,自治区政府和12个盟市、相关厅局签订全面完成两纲任务的责任状,各个盟市、旗县对落后指标和重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安排部署,把解决妇女儿童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狠抓落实。要创造条件,把“两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列入当地为民办实事或民生工程中。元月20日,自治区将召开本的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部分包括了妇女儿童的相关内容,这是落实“两纲”的一个具体表现。这次会后,各地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一次汇报,在各地召开人代会之前,适当调整预算和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两纲”项目的完成。自治区妇儿工委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全区“两纲”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邀请自治区人大、政协及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督促检查,以此推动各部门完成“两纲”目标任务。春节之前,要开展一次督查工作,一是检查12月21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地政府常务会或者专题会研究落实今年“两纲”实施情况和具体项目;四是检查各盟市和旗县“两纲”任务指标分解情况和项目组织、资金到位、施工前期准备情况;五是检查抓这些项目的具体措施,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督促检查的目的是在明年动工之前把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做好,特别是城镇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等项目建设必须在施工阶段展开。

二是完善“两纲”监测统计和评估制度。“两纲”目标实施的完整过程包括计划、实施、监测、评估四个环节,所以这四个环节不仅是实施,各个环节缺一不可。我们在“两纲”预评估的过程中发现有些指标掉下来并不是因为资金、项目的原因,而是主观工作原因造成的。有的盟市、旗县做了工作,但没有按照要求做详细的数据统计。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两纲”监测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确保数据质量,从而对本地“两纲”目标实施状况做出客观评价。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性别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性别统计制度,正确反映女性发展情况,促进性别统计工作落到实处。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将女职工维权方面的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

三是加强妇儿工委自身建设。各级政府要完善妇儿工委工作机构,按照各盟市至少要有2—3名专职人员,旗县要有1—2名专职人员的要求保证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妇儿工委办公室必要的工作经费,将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大对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力度,加强组织指导,提高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的能力。自治区妇儿工委在全力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如期达标的同时,要做好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新的纲要应与制定“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全力配合,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为制定新纲要进言献策,确保方案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引领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5.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篇五

(2001—2010)》终期评估报告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评估报告摘要

妇女是“半边天”,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促进调兵山市妇女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2001年市政府颁布了《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了2001—2010年调兵山市妇女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及策略措施。

十年来,调兵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发展规划的有效执行,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总体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同步的战略目标,妇女的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就业稳定、参政议政能力增强、文化素质提升、卫生保健加强、权益保障到位、生活环境改善等。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终期监测评估工作,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辽宁省和铁岭市妇儿工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1年,调兵山市妇儿工委针对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指标,通过采取性别分析、比较评价、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形成了《调兵山市实施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调兵山市经济、人口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是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 第三部分是 评估主要结果, 第四部分是《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第五部分是《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是相关对策和建议。

《评估报告》主要分析和总结了十年来调兵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卫生保健、妇女教育、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法律保护及环境保护六大领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通过分析,揭示了我市妇女在生存、保护和发展诸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待提高;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就业和劳动保护状况不容乐观。

针对我市妇女在生存、保护和发展诸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调兵山实际,市《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广泛宣传,强化措施,优化妇女事业发展环境;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大劳动与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完善统计监测网络等内容。

评估主报告

一、经济与人口

调兵山市是一座新兴的煤炭工业城市,区域面积为263平方公里,下辖3个建制镇、2个街道办事处,34个村、25个社区。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10年末,调兵山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74563元,比2001年增长74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1600元和8642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341.7%和186.4%;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7086万元,国家财政用于卫生方面的经费2669万元,妇幼保健经费126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305万元。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和居民生活不断改善,为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人口环境日趋良好。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24.1万人,其中女性11.9万人,占总人口的49%。0—17岁人口为4万,占总人口的18.8%。全市人口出生率为4.58‰,比2001年下降1.72个千分点。十年来,人口保持了低增长,从而缓解了人口对资源需求的压力,人口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

按照铁岭市妇儿工委《关于做好〈铁岭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调兵 山市实施《规划》的实际,全面开展了《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终期监测评估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工作机制。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全面顺利地开展实施《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调兵山市妇儿工委设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实施情况评估组。二是制定印发了《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方案,完善了《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三是召开了终期监测评估工作会议,培训了监测评估工作人员,对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四是形成了《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统计报告》。五是撰写了《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实施《妇女规划》的主要工作和经验,客观分析了《妇女规划》实施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今后开展妇女工作的主要策略与措施。

三、评估主要结果

《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十年来,全市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总体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同步的战略目标,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有力推动,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妇女的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就业稳定、参政议政能力增强、文化素质提升、卫生保健加强、权益保障到位、生活环境改善等。至2010年底,妇女发展六大优先领域可量化的42项监测指标中,41项达到省级规划目标,达标率为98%。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妇女就业再就业难度大,就业中存在着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女性“四期”得不到充分保护。

四、《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组织领导情况评估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对《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健全机构。将妇儿工委办公室设为常设机构,调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妇儿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针对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联络员经常变动的现状,定期对妇儿工委成员进行及时调整补充,真正做到妇儿工委成员不缺人、不缺岗。二是保证经费。在市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将妇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三是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原则,建立妇女儿童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落实责任。把实施《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对成员单位的目标考核,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领导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责任机制,确保《规划》得到顺利实施。五是全面提 升监测统计工作水平,完善妇女儿童数据库建设,形成一套深入调查、培训指导、严密审核的监测统计规范办法,确保《规划》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和及时上报。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有效做法 调兵山市妇女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以《规划》确定的终期目标为主,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障、妇女与社会环境”六个方面对妇女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妇女发展六大领域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是:

1、妇女与经济

调兵山市是一座新兴的煤炭工业城市,区域面积为263平方公里,下辖3个建制镇、2个街道办事处,34个村、25个社区,总人口24.2万,其中女性11.9万,占人口总数的49%,妇女发展事业直接影响着调兵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00元,比上一年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8642元,比上年增长8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4563元,比上一年增长58%,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大幅增长有效保障了广大妇女的生活质量。

通过《规划》的实施,妇女组织和劳动部门,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妇女就业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参与社 7 会经济建设程度越来越高。2010年全社会妇女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3.4%;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重61.5%。在积极为广大妇女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机会的同时,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还认真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及配套法规、条例的执法监察工作,对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性劳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加强了对女工的劳动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积极扩大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2010年,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女性职工人数分别为:3.7万人、3.9万人、1.6万人、1.2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1%,完成省级规划目标要求。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是妇女地位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规划》实施十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参政议政,妇女行使政治权利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使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的人数和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女党员2789人,占党员总数31%;全市现有女干部3351人,占干部总数54.2%;人大女代表35名,占代表总数21.2%;政协女委员60名,占委员总数33%。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分别比上届高了2.2和7个百分点。四大班子中有正副县级以上女领导4名,实现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别有1名女领导干部目标,全市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58名,占正副科级干部总数15%。在7个市委直属工作部门中有4个部门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57%,有女干部5名;在6个群团组织中有3个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50%,有女干部5名;政府24个所属工作部门有15个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的63%,有女干部22名;各镇街80%配备了女干部。农村村民委员会中,女委员占26.5%,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女委员占63%。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也都涌现出许多女性拔尖人才,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了领导岗位,促进了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进程。

3、妇女与教育

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不但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妇女普遍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是妇女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要目标。《规划》实施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先后投资1.2亿元,完成了新一中等13所中小学校舍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认真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帮助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解决了上学难问题,提高了教育教学条件,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通过省“提高水平”阶段“普九”工作达 标验收,在全省率先取消村级办学,实现教育城乡一体化。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教育事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环境日新月异,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其中女生净入学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其中女生巩固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其中女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其中女生巩固率为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7.3%。女性文盲逐渐减少,女性成人识字率达到93.6%,女性青壮年识字率达到100%。已完成了《规划》中规定的教育领域的终期目标。

4、妇女与健康

妇女的健康是人类健康的基础,妇女的健康不仅关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是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提高和改善妇女的健康水平,对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我市积极筹集资金,加强妇幼保健基础建设,针对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一是加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三项监测”工作。不断深化“三项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定报告人的法律责任,从 制度上保证“三项监测”工作的开展。二是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控制婴儿死亡率。201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婴儿死亡率为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1‰。同时,重点开展了育龄妇女、儿童健康普查工作,全市34个村实现100%免费体检,全市实行免费婚检、孕检。三是在城乡特别是农村,继续实施“母亲安全项目”工程,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不断提高高危妊娠管理率。2010年,城市、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3.03%、100%;高危妊娠管理率为100%。四是全面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制度,不断提高孕产妇保健保偿和儿童保健保偿的入保率。妇幼保健机构与网络建设不断健全,我市现有一家独立法人的妇幼保健站,业务用房面积800平方米,有专业技术人员28人,医学本科5人。根据我市人口少而集中这一特殊情况,市妇幼保健站同时承担镇级妇幼保健工作。全市各镇(街)、村(社区)均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为强化社区在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我市已把妇幼保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档率90%,入户调查率90%,已有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预防保健工作。五是为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们每年都对全市各级妇幼工作人员进行至少40学时的保健专业培训,几年来,共办培训班20余期,参加学习达2600多人次。六是保障妇女计划生育权力。2010年,全市育龄妇女人口数为 5.9万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0.6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逐年稳步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新世纪里继续得到较好的宣传、贯彻、落实。

5、妇女与法律保障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切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利。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相关部门认真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对弱势妇女实施社会援助活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是保障妇女的家庭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设立了维权机构,全市10个公安派出所均设立了110家庭报警中心,25个社区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家庭暴力避救站。二是强化对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在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建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由法院聘请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时,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形成了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维权网络。

公安部门按照上级部署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不断地开展了对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的专项斗争,成效明显。据统计,《规划》实施以来,全市累计破获强奸案件100余起;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500 余起,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6、妇女与社会环境

妇女全面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生活、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我市妇女发展规划的重要工作。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得到较大的优化和改善。一方面,切实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投资7292万元建成污水处理厂;投资6000万元,实施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工程,在原有的城市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即将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分类处理;投资7950万元,建成兵山广场和生态路,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3公顷;投资6000余万元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平安市”检查组检查验收。另一方面,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累计投资7600万元,重点实施农村水、路、电、气建设和村屯环境整治工程,实现了村村通公交车、屯屯通柏油路;实现了村村普及电话、普及有线电视、普及便民超市。2010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达到50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达2400个。2008年,我市成为东北地区首家晋升国家园林城市的县级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5%,农村改 水受益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1%,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68%,农村电话普及率达到78%。2009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平安市”。各项指标均已实现《规划》终期目标。

我们还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宣传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内容列入市委党校的总体培训之中。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组织版报巡展、文艺汇演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妇女工作取得的成就,动员全社会关注妇女,积极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市妇儿工委办定期举办培训班,每年对各成员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以《妇女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共计培训1000余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划》实施以来,调兵山市妇女儿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现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还没有完全实现,歧视、虐待妇女的现象仍然存在,家庭暴力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妇女参政议政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几年 我市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各级领导班子、党代表、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总体偏低的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变。

(三)妇女就业压力偏大,就业率还低于男性,有的行业还存在性别歧视。就业与再就业、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女职工就业和劳动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个别企业仍然存在超时加班加点和违反劳动合同等现象,女性“四期”得不到充分保护。

(五)为了保证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六、相关对策和建议

为巩固和提高已取得的成绩,针对我市目前《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要加强对妇女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妇女发展的目标,强化政府行为。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社会上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水平。大力发展 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实行倾斜政策,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三)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企业集体合同内容。加大劳动与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网络。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补助标准。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创办为弱势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改善她们的生存环境,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

(四)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大胆及时启用优秀年轻女干部,确保女领导干部的比例稳步提高。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通过各种学 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以及各种培训,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职工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6.乡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篇六

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一、经济社会环境概况

十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十年间,我镇加快经济社会各项建设步伐,经济得到了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提高,成为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十年。全镇财政收入由2001年的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元提高到2010年的元,增加了元。

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我镇妇女发展监测评估以《宾阳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为主,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我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 2010年,产前检查率为97.42%;婚前医学检查率上升到2010年的6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也有了很明显的下降,以上这些目标均达到终期指标。

2、育龄妇女享有生殖保健服务。2010年我镇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3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5‰;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14。

3、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2010年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

(二)妇女与教育

加强妇女教育事业是提高妇女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近几年,我镇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规,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通过“两基”达标巩固提高工作的实施,我市女性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受教育人数比例不断提高。小学女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以上,高中阶段女生入学率达到74%以上,均达到2010年终期指标。

(三)妇女与经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 1

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镇建立了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了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十年来,没有发生非法招用童工案件。妇女就业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程度越来越高。

1、女性就业比重逐年增加。2010年全镇女性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45%,女性就业人员的比例比2001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镇参加新农合53726人,其中妇女占15040人,占28%。

3、妇女素质进一步提高。

镇妇联为了充分发挥妇联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各种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十年来我镇妇女组织不断深化改革,解放思想,充分利用社区家长学校、科技培训学校等阵地狠抓学习培训,效果显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镇妇联每年都要举办科技培训,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妇女。全年共举办了妇女科技培训班5期,参加人数达400多人(次),重点培训了种桑养蚕、甘蔗生产、种植蘑菇、林果种植、高产马铃薯栽培技术等科学技术。同时通过邀请镇文艺队演出,广泛地宣传计生政策、“三优”知识、新《婚姻法》、“不让毒品进我家”,使受教育的妇女达1万多人,极大限度地提高了全镇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是男女平等重要的内容,是体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关键措施。自《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镇党委、政府和组织部制定规划、明确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不断提高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我镇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所提高。2010年我镇共有人大代表79人,其中女代表15人,占19%。

2、妇女干部人数稳中有升。2010年全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女干部、职工的人数有所提高,从全镇女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来看,女干部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知识结构的改变使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及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理论素养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不断提高。全镇不断扩大妇女民主参政的渠道,充分落实妇

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妇女参与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2010年底全镇两委成员中女性占18人,占总人数的18.6%。

3、夯实基础,拓宽渠道,为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一是重视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全镇科级女后备干部5人,占全镇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36%,;二是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2001年以来,组织100多名女干部参加了各类学习培训。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规划》实施以来,我镇积极发挥妇联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1、健全法律保护网络。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镇妇联成立了1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我镇司法所、镇妇联以“四五”、“五五”普法为契机,利用“6.26禁毒日”、“反对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扩大宣传面,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反家庭暴力、反毒品、反不法行为的社会氛围。一是以《宪法》为重点,宣传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中与男子享有的平等权益,妇女、儿童受特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并利用新《婚姻法》颁布之际,召开座谈会,探讨依法维权和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等问题。二是以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宣传活动,利用法律进课堂、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宣传了《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妇女学法用法、依法维权。三是以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中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特殊条款为宣传重点,对不断提高妇女地位,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为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妇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切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利。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打击了涉及妇女刑事犯罪的案件。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在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尊重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加强,营造了良好的妇女儿童发展氛围。

1、农村妇女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2、进一步加大教育、卫生和妇幼保健经费投入,为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每年用于教育事业、卫生事业财政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3、深入开展一系列家庭创建活动。镇妇联“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与家庭美德相结合,积极组织文体活动,以女性为主体,开展了“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家庭拒绝邪教,倡导文明”、“妇女〃家园〃环境”、“家庭助廉”等教育活动,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妇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但与《规划》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正职女领导干部不多,懂经济、会管理、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女干部不多。

(二)对农村妇女文化、技能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城镇化进程,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都有了明显改观。但部分妇女缺乏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单一,造成了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所以提高农村妇女的技能非常重要,所以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引导性培训。

(三)农村妇女的生存和生活环境要进一步改善。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妇女的生存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农村妇女的生存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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