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

2024-09-19

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共8篇)

1.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 篇一

出口货物退税自查情况

瑞安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瑞安市奥宝斯机械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址:瑞安市平阳坑镇马前村,主要生产不锈钢制品,2008年8月14日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登记。根据通知要求,对2009年1月1日报关出口货物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销售情况:〈一〉2009实现销售收入152.16万元其中:1.自营出口销售收入52.89万元、内销出口销售收入99.27万元、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占内销出口销售收入比例为53%。出口退税单证收齐免、抵、退税额5.08万元其中:免抵税额0万元,退税额5.08万元。〈二〉2010年1-9月度实现销售收入239.27万元,其中:

1、自营出口销售收入104.97万元,内销出口销售收入134.30万元,,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占内销出口销售收入比例为78.16%。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单证收齐免、抵、退税额8.24万元其中:免抵税额4.89万元,退税额3.35万元。

二、货物出口情况:我公司自营出口产品全部为自产产品,业务是经由业务员跟国外客户商妥,签订销售合同。因我公司没有报关员,因此委托报关行、货代公司报关。货物报关出口流程,我公司将出口报关资料、核销单寄给报关行、货代公司,委托有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报关行、货代公司报关。没有国税发[2006]24号文件第二条所列的七种情形。

三、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备案情况:我公司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文件、国税发[2006]904号文件、国税发[2009]104号文件要求,对出口货物退税单证进行备案,并有专人负责,每份报关单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备案所附资料:出口货物明细表、装箱单、提单、委托报关委托书。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备案所附资料是出口货物报关后报关行或货代公司连同报关单、核销单退回我公司。我公司按当月单证收齐申报退税明细表备案,并按月按时装订成册。

瑞安市奥宝斯机械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3日

2.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 篇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1]51号) 的规定, 决定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 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对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以下统称融资租赁出租方)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 (含) 以上, 并向天津境内口岸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 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范围, 包括飞机、飞机发动机、铁道机车、铁道客车车厢、船舶及其他货物, 具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二) 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出租方向国内生产企业购买, 并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内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且租赁期限在5年 (含) 以上的海洋工程结构物, 视同出口, 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海洋工程结构物范围、退税率以及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 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 上述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和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不包括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不包括从区外进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原进口货物。

二、退税的计算和办理

(一) 融资租赁出租方将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租赁给境外承租方、将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租赁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其购进租赁货物所含增值税。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 (以下统称融资租赁货物) 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 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二) 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融资租赁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 (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融资租赁货物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 按照统一的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执行。

消费税应退税额=购进融资租赁货物税收 (出口货物专用) 缴款书上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三)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认定和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退税。

(四) 融资租赁出租方在进行融资租赁出口货物报关时, 应在海关出口报关单上填写“租赁货物 (1523) ”方式。海关依融资租赁出租方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 以下称退税证明联) , 并按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传递退税证明联相关电子信息。

(五) 融资租赁出租方凭购进融资租赁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退税证明联 (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退税免予提供) 、向海洋工程结构物承租人开具的发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要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上述用于融资租赁货物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不得用于抵扣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融资租赁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若申请退税, 还应提供有关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六) 对承租期未满而发生退租的融资租赁货物,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及时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 并按照规定补缴已退税款, 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 再复进口时融资租赁出租方应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复运进境手续并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货物已补税或未退税证明, 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三、有关定义

本通知所述融资租赁企业, 仅包括金融租赁公司、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批准开展融资业务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本通知所述金融租赁公司, 仅包括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 是指融资租赁出租方根据承租人 (单位或个人) 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 将其从供货人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 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四、融资租赁货物退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五、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 以退税证明联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 以融资租赁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3.出口不退税货物纳税评估相关政策 篇三

一.出口不退税货物征税政策依据

㈠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负责部门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㈡《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㈡《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八.消费税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3.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二.如何查询出口不退税货物

㈠查阅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操作性差)

㈡按照商品代码或名称查询相关网站

建议点击中国出口退税资讯网税率查询(税税通博客有链接)

㈢利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查询: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

㈣携带相关资料(报关单)到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查询。

三.出口不退税货物征税计算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2)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分别核算的,其相应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进料加工手册海关核销后,出口企业应对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行清算。清算公式为:

清算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实际保税进口料件总额-退(免)税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进料加工副产品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

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与各纳税期扣减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之和存在差额时,应在清算的当期相应调整销项税额。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大于出口货物离岸金额时,其差额部分不得扣减其他出口货物金额。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四.收入的确认和时间节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五.纳税申报表填写

㈠收入:

外贸企业应填写在主表和附表一征税收入未开具发票收入中。生产企业应填写在主表和附表一征税收入开具普通发票中。

㈡进项税额:

均应填写当期认证当期抵扣相应的栏次中。

六.其他问题

 ㈠滞纳金起始点为出口日期次月申报期结束次日始。

 ㈡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项,既有退税货物也有不退税货物如何处理?  解决办法:

 ⒈办理增值税红字发票通知单退回开票单位重开。

 ⒉填写“分批单”,待退税部分办理申报后不退税部分到退税部门办理《出 七.出口部退税货物评估操作

㈠管理部门取得企业不退税明细

㈡对照明细,填写自查报告,并编列自查报表 内容包括:

⒈企业基本情况

⒉出口货物退税与不退税货物销售情况

⒊成本核算是否分开核算(进料加工贸易)

⒋出口不退税货物申报纳税情况

⒌是否按期计提销项税额

⒍出口不退税未计提销项税额或未缴纳税款情况

⒎其他

㈢计提销项税凭证(FOB价换算销售额情况)㈣购进发票凭证

㈤增值税明细账、成本明细账(进料加工贸易)

㈥管理部门评估岗人员核查

㈦按照评估报告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㈧其他事项(按照征管部门时间要求提供资料

4.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篇四

《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8日

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以下称融资租赁出租方)的主管国家税务局负责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及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以下称融资租赁货物)的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享受出口退税的融资租赁出租方和融资租赁货物的范围、条件以及出口退税的具体计算办法按照财税〔2014〕6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

第二章 税务登记、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在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方可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

第五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首份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除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的资料外(仅经营海洋工程结构物融资租赁的,可不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证明;

(二)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办法发布前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租赁出租方,可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补办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手续。

第六条融资租赁出租方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退税申报、审核管理

第七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融资租赁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或收取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首笔租金开具发票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融资租赁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申报。

第八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申报融资租赁货物退税时,应将不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货物分别申报,在申报表的明细表中“退(免)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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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栏内填写“RZZL”,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二)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提供向海洋工程结构物承租人收取首笔租金时开具的发票;

(三)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融资租赁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应提供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四)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期在5年(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五)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收货清单;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已申报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融资租赁出租方不得再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第十条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融资租赁出租方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

第十一条 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财税〔2014〕62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审核、审批融资租赁货物退税。

第十二条 对融资租赁出租方申报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融资租赁出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管国家税务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比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退税;如融资租赁方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发函调查,在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第十三条 对承租期未满而发生退租的融资租赁货物,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及时主动向主管国家税务局报告,并按下列规定补缴已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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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上述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再复进口时,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规定追缴融资租赁出租方的已退税款,并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出具货物已补税或未退税证明;

(二)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发生退租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规定追缴融资租赁出租方的已退税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采取假冒出口退(免)税资格、伪造或擅自涂改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虚假退税申报资料等手段骗取退税款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 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视同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以融资租赁出租方收取首笔租金时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9号)同时废止。

5.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 篇五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规范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的退(免)税管理,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申报出口退(免)税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报关出口货物属于远期收汇而未超过在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汇局)远期收汇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的(以下简称远期收汇且未逾期),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提供其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远期证明》),无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以下简称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税务机关受理后,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审核、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

远期收汇是指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收汇。

二、对属于本通知第一条所述远期收汇且未逾期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第十九条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外汇局可依据出口企业的申请,为其出具加盖了“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远期证明》。

三、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并在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后,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预计收汇日期内收(结)汇,并在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四、税务机关应建立出口企业提供《远期证明》的台帐管理制度。对于出口企业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仍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对于试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以税务机关收到外汇局传输的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核销日期”为准),税务机关不再办理相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由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追回已退(免)税款,并视同内销补税。

五、外汇局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数据传输的有关规定,定期向当地税务机关传输出口逾期未核销电子数据。

六、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远期收汇备案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6.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篇六

无意中看到朋友回纳的出口退税操作明细流程,感到挺不错,一步步下来很清楚,学习一下,分享一下呢

步骤

1、在“使用口岸“中填入需备案口岸(代码、文字都可以,也可以按页面左下角提醒”应用口岸输入口岸代码,或输入0,按回车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步骤

2、点击确认

步骤

3、弹出对话窗口后确认 图8

弹出“设置胜利”的对话窗口后点击断定,备案胜利。一般电子口岸操作胜利后,海关会在半小时内收到电子信息。

提醒:核销单必需在电子口岸备案后方可应用。企业交单

核销单报关后,海关会出报关单的核销联和退税联,并在核销单的退税联上盖海关验讫章,并退回报关单位。收到从海关退回的核销单和报关单,应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数据,现在先先容提交核销单 操作页面左侧选择企业交单

图16 以核销单043119173为例

步骤1 “值”中输入核销单号043119173 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核销单号呈现在红圈3地位 步骤3 点击红圈4所示“开端查找” 图17

点击核销单号的蓝色链接 图18 弹出“设置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备案成功。一般电子口岸操作成功后,海关会在半小时内收到电子信息。

提醒:核销单必需在电子口岸备案后方可应用。企业交单

核销单报关后,海关会出报关单的核销联和退税联,并在核销单的退税联上盖海关验讫章,并退回报关单位。收到从海关退回的核销单和报关单,应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数据,现在先先容提交核销单 操作页面左侧选择企业交单

图16 以核销单043119173为例

步骤1 “值”中输入核销单号043119173 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核销单号呈现在红圈3地位 步骤3 点击红圈4所示“开始查找” 图17

点击核销单号的蓝色链接 图18

右上红圈所示“出口报关单”可以点击,并查看此核销单对应报关单数据,假如有误,应请求海关更改数据 步骤1,点击“交单”

步骤2 弹出对话窗口后选择“确定” 图19

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断定”

四、“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操作

出口退税子系统比拟简略,重要用来提交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因此用黄色纸张,所以俗称黄联)

本文重点提下报关单数据报送 报关单样本

数据报送

(一)、查询报送

从前面图2页面进入出口退税操作子系统,点击左侧的“数据报送”子菜单的“查询报送”

图26 以前面提到的核销单043119173对应的报关单号(后九位):537517822举例

步骤1 “值“中输入537517822 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报关单编号条件设定在红圈3处 步骤3 点击红圈4所示“开端查找“ 图27

点击报关单号的蓝色链接 图28

A处“表体“可以查询到报关单的报关状态,提交数据前建议核对电子数据和真实数据、纸面数据是否有误,如有,应请求海关修正。如准确可以报送 步骤1 点击“报送“

步骤2 弹出对话窗口后肯定 图29

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

上面电子口岸的备案,交单是摘自双鱼A的,假设产生外销,货物已加工完成,9月12日的船期,那我们确定要在9月10日以前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里备案,你备案好了,可以把相干的单证(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核销单)送交货代了,中间的几天可以让货代有时光往报关。。船开后的一周内你可以向货代索取提单(要正式提单的时候货代一般是要你把中间所产生的用度结算的),预录入单;有了提单,你可以传给客户了,凭着预录入单你也可以先开外销发票了。

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是10月15号左右吧,你就可以拿到报关单,可以凭借报关单在出口收汇和出口退税里做交单了,热血传奇论坛;顺便写下贱程吧,前面的图示很明白的。1:核销单的交单:点击出口收汇—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码—条件设定—开始查找—点击核销单号码—核对一下—点击交单—点击确定—完成交单。2:退税的报送:点击出口退税—输入报关单号,出口日期—点击条件设定—点击报关单号—核对—点击报送—点击确定—完成交单。理论上是拿到正式的报关单才可以交单,实在做起来我们只要拿到预录入单能确保和报关单一致的情形下我们是可以做交单的,为了预防万一,还是等到报关单下来在做,龙之谷疲劳值bug,呵呵。

9月12日-10月15日之间,你可以催客户汇款,T/T的话比拟快的,款到账后,你可以去银行结汇,结汇的同时可以付掉佣金,有海运费的也把海运费付了。

上面的讲完了,中间插一个在9月份出口的我们可以做免税申报的(申报期限自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时光每月1-10号,也就是10月的1-10号)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体系里,今天打不开那个系统,就说一下怎么操作吧,:发票部分 1:所属期,根据出口货物申报的月份填写,共6位,前四位为年份,后2位薇月份,注意申报填写时向前递减一个(本月填报上月);2:申报序号:系统主动生成;3:出口发票号:即出口外销发票代码后四位+NO:发票流水号(格局0670+12345678);4:出口日期:根据报关单上实际出口日期填写,斟酌到第一次免税申报时有可能报关单还没有下来,可以根据预录入单填写;5:贸易性质:根据报关单上填写;6:发票金额:出口发票的外币总额*当期汇率换成国民币;7:记账凭证号:依据记账的凭证号码填写;报关单部分 1:序号:系统自动生成;2:报关单号:报关单上18位海关编码后9位+三位项号(格局123456789 001)由于打不开系统那只能记住这些了,报关单部分应当还有些的,但都是很好填的。

发票和报关单部分都填好之后,要做免税申报数据处置了。

1:打印免税明晰申报表 申报数据处置—打印申报数据—免税申报(输入所属期)—打印免税申报明细表;

2:生成免税数据 免税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村委软盘或者电脑上; 3:上传免税数据文件 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导入国税综合电子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在你货款已结汇,报关单已收到的情形下,你可以往外管局核销了(报关单,核销单,银行水单,阐明表2张)。核销之后,进入出口收汇核销单系统,1:点击核销单信息—核销单录入—报送所属期主动天生—核销单号码——核

销单金额—点击肯定;

2:数据报送—上传核销单信息—所属期主动生成—选择所属期内所有—肯定传输—打印上报数据。

核销单信息输进好以后,经过这个体系上传国税。

现在可以做退税申报了(申报期限自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时光每月1-10号,也就是10月的1-15号)退税申报包含预申报和正式申报:

1:退税申报数据录入——第四栏录入报关单号(格局同免税)输入回车键,系统自动带入相关的信息,第8栏录入相对应的核销单号,核对保留。2:纳税汇总表录入 依据当期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3:预申报数据处置—天生上报数据—预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存为软盘或者电脑,讲天生的数据导入这个系统,上传退税处;等候退税审核无误,打印反馈表中的5张表格;

4:打印退税数据申报表 申报数据处理—打印申报数据—退税申报—选择下一步,打印报表;3张表格,纳税汇总表,退税明细申报表,退税汇总表; 5:生成退税数据文件 申报数据处理—生成上报数据—正式申报数据—存为软盘或者电脑,将生成的数据导入这个系统,上传退税处,同时打印上传凭证。

到现在为止,系统里的操作已经完成了,最后只剩下把在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正式申报打印出来的张申报记载+5张反馈表+3张退税明细表+增值税申报表+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外销发票送交退税处,这样所以的就完成了,记得把这些东西备案一份。

回纳: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度外汇治理局制发,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治理部分凭此核销收汇的有次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核销单 CERTIFICATE OF VERIFICATION 共有三联,企业存根联,银行签注联和出口退税专用联.由于我国出口政策的不断转变,目前核销单在实际操作中就只有出口退税联还在施展其功能。

空缺核销单在报关以前所须要做的筹备:

1、核销单三联的出口单位和单位代码须要填写,盖章或手写均可

2、联与联之间骑缝盖出口单位公章 按出口收汇核销细则第十四条 空缺核销单长期有效。

下面讲讲电子口岸关于核销单方面的操作

一、登录电子口岸

/pub 插入操作员IC卡,输入密码 图

1、图1中假如系统登录有问题,可以选择“一键恢复”,页面上方有电子口岸的热线电话,如有问题,可以向电子口岸咨询

二、进入操作页面

图2

A、修正密码可以在左侧页面进行

B、一般常用的是图中所示“出口收汇”、“出口退税”、“95199卡注册”三个子操作体系

现在点击进入“出口收汇”页面,进行核销单相干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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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鱼A

2007-11-5 14:17

三、“出口收汇”子系统相干操作

(一)、核销单申领

企业到外管局往申领核销单之前,应先在电子口岸上进入核销单申请 图3

进入“出口收汇”页面后,页面左侧点击“核销单申请”,申请份数中输进企业所需核销单数目、点击“申请”,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断定” 图4

弹出“核销单申请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

网上申请成功后,企业核销员带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等相关材料到主管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首次申领还需附外销合同。外管局依据企业出口范围、核销状态等因素向企业发放核销单,如发放核销单数目未到达企业申请数目,且企业有实际需要时,可以向外管局提交核销单申请报告,阐明企业对核销单实际须要状态,申请特批

(二)、口岸备案 图5

步骤1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 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 步骤3 点击“开端查找“ 图6

7.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 篇七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

(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

(一)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14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日期是2014年12月6日,最迟退税申报时间也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三、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需附送的资料

(一)生产企业

1.生成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可以从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sa密码:无。

系统安装完成后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配置电子口岸IC卡账号和密码: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Ⅰ中填写IC卡号和密码。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修改: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中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各地执行日期各不相同,根据当地要求填写)。

(1)免抵退税预申报的流程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根据企业的出口报关单逐笔录入出口明细数据{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按照向导的步骤进行操作,①进入“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②“四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③“四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生产企业在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前必须要进行出口退(免)税预申报。生产企业出口后由于网络原因或者企业未及时提交信息等原因,导致出口报关单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税务计算机系统,如果生产企业不进行出口退税预申报,就不知道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是否齐全。生产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才能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出口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退税率之差,一定要按照单证齐全、信息齐全并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明细计算出来的数据。否则缺少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计算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就会与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一致,造成免抵退税对审不通过。

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进项税额转出额中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相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要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举例说明:生产企业要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且也要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该企业应先去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预审,如果单证信息齐全即进行出口明细录入,生成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其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第25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最后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如此操作,该企业免抵退税对审时出错率会较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2)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流程

①生产企业去主管税务机关预审后,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后,如有缺少电子信息或者录入出口明细错误的情况,可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②将出口明细数据进行修改,进入“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③进入“六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④进入“八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⑤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⑥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税退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⑦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点击“保存”;⑧进入“十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打印申报报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2.免抵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②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①《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②《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8.出口退税软件填报流程 篇八

(一)申报明细数据录入(申报中最主要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易出错,务必详细阅读)

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进货数据明细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关联号:必录内容,一个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

建议:

1、企业按“2位年+2位月+2位号批次+4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

2、对多条进货(出口)对应一条出口(进货)或多条进货对应多条出口的,只使用一个关联号,即原则上一张报关单对应一个关联号;

部门代码:只有分部门核算单位录入。在“部门代码”维护完成后,点击下▼选择。注意:进货和出口的部门码必须一一对应,同一部门码项下同一商品的进货和出口数量必须相等; 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811”,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口日期分别为“20080915”、“20081003”、“200811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0811”。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进入系统前,应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以并与“申报年月”保持一致。

申报批次:即本月第几次申报。如第一次输入“01”,以此类推,当月不能重复。

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在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在数据录入时,可以都输入“1”,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分解,然后进行“序号重排”,建议按批次加顺序号进行物理排序。

出口进货标志:录“0”,表示既有进货又有出口;“1”表示只有进货;“2”表示只有出口; 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外运编号;

报关单号:12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后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

1、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

2、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

3、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第4条记录仍应录“004”,其他不变。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

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FOB),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若是其他币种的需换算成美元,可通过“安徽国税网→出口退税”查询)核销单号:9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069956703”,数字间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右上角10位码+2位项号(即2位年份+4位地区码+4位顺序码+2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远期收汇证明:属远期收汇的,录入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号;非远期收汇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出口备注:可录可不录。

商品代码:见关单中间左边“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①商品编码仅为8位的,录入8位商品编码后补加“00”补成10位码;②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如征13在10位商品编码后加1,征17则加2。

10位商品码(征税率不同),如:07129050901按13%征税的其他大蒜,征13%退5%;071290450902按17%征税的其他大蒜,征17%退13%。

消费税货物如:22座以下汽油型大马力其他小客车消费税从价定率征5%,代码为8703249011,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加1,录入为87032490111;只征增值税加2,录入为87032490112。商品名称: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 单位: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

出口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报关单上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报关单数量,如报关单数量为1000件,实际申报退税950件,则录入950件。进货凭证号:10位发票代码+8位号码;

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规则是去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字号的2、3位后的11位+2位项号。如:缴款书号码为(020021)3194630,则录入为0021319463001。

分批批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割证明的必须录入,若增值税发票数据1000,本次出口400,结余600,则本次录入分批批次“1”;下次用分割单申报时录入分批批次“2”。供货方纳税号:按进货凭证的对应内容录入;

进货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并且与“出口数量”一致;进货凭证的计量单位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后,录入对应的数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录入原材料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加工费或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其原材料是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则录入加工费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特别说明:要在备注栏加“WT”)。计税金额:即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

法定征税税率:录入该产品的征税率,增值税为17或13;消费税从价定率的按小数点方式录入,如10%,录入0.1;从量定额的录入单位税额。税额:自动生成。如果生成的税额比发票上的税额大,要进行修改,小的可以不作修改,按回车进入下个字段;

退税率:系统根据商品码自动生成; 可退税额:自动生成;

申报标志:为空,则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为“R”,则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上述标志不需录入,系统自动生成;

以上完毕后,点击“保存”,按提示进行确认或确认并继续追加。

注意:退消费税的,在上述增值税数据采集完成后,再进行消费税进货数据采集即可,不需要再做出口处理。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分解”,数据分解后分别在出口录入和进货录入中进行“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二)数据加工处理

实退税数量以下为空,并不为错,数据加工处理后将出现数字。

①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对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码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进行检查。

执行“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此步必做,否则申报数据容易出错,并且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出口进货金额、退税率、应退税额等栏目数据无法生成)。如果检查结果出现错误标志“E”或“W”,则需对错误数据进行调整。关联检查后有“E”错误,必须检查。

②换汇成本关联检查

建议要求所有外贸企业均在系统配置中设置换汇成本的检查。③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一致性检查,主要检查一是进货号是否在发票库里,二是主要的发票的总量控制,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提示“发票信息库里不存在”!在目前未使用认证信息读入申报系统前,此提示存在,可不用管。预申报数据列表:

退税进货明细表 sb_tsjh.dbf

2条记录 退税申报明细表 sb_tssb.dbf 2

条记录

预申报与正式申报的区别,前者将数据留在数据采集环节,后者无。④生成预申报数据。

在关联检查结果未出现“E”的情况下,进行如下处理:

预申报:点击“数据加工处理”之“生成预申报数据”,依提示生成一个文件夹,将该文件夹压缩命名为本单位的海关代码,在国税网站上进行预审。输入关联号≤“”,在空白处输满“9”,生成预申报数据。

(三)、预申报及预审

1.企业生成预申报数据文件,上传至安徽国税网站(http//:/),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预审(网上预审示意图见附件)。2.企业主管退税机关在24小时内下载并进行预审。3.税务机关反馈预申报审核结果。

4.企业根据反馈的预申报审核结果调整申报数据,准备正式申报。

(四)、退税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执行“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将数据提交到“正式申报环节”。

1、生成申报数据并打印申报表 ①、查询并打印退税申报表。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中,将光标移至“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中,点击打开,对申报数据作申报前最后一次检查(特别要保证“序号”不要重复,如果序号重复,则点击“扩展功能”之重新生成申报序号,在“起始序号”中录入与本月的申报序号不重复的第一个4位开始号码,确认后系统自动重新生成)。确认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表格。

序号重排:建议录入时按左侧索引窗口依次编排,建议使用序号重排,该功能先按关联号排序,再将本次申报序号重新编排。

建议:按“出口/进货明细录入”的,打印申报表前进行序号重排。

打印明细申报表: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中,执行“扩展功能”申报表打印,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及可。②、生成并打印汇总表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中,将光标移至“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中,打开经核对无误后保存。

汇总表的主要内容根据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但企业可以进行修改。注意以下内容是否有误: 申报年月 申报批次 总进项金额 申报退税额

打印汇总表,同上。打印主要对“扩展功能”。

在“扩展功能” —“申报表打印”时,“纸张类型” 纸张类型首选US打头的,应选US standard fanfold 14 7/8×11 英寸,“纵向、横向”中选择“纵向”(宽行打印纸与A3幅面纸的纵向概念不同,恰好相反)。上述操作后,若发现有错误或已申报数据中无数据,点击“撤销本次申报”,重新进行数据加工处理、生成申报。

③、生成退税U盘: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路径后点“确定”。生成申报U盘共12个文件: 建议:每一次申报按“申报年月+批次”在硬盘建立一个文件夹进行数据备份,以防U盘损坏,避免批次及序号重复。U盘须进行杀毒。

以上是完成一次申报最基本的操作,针对某项操作可能有多种方法,在未熟悉使用前,请按上述方法及步骤操作。

2、整理装订单证

按照出口明细表顺序逐票整理装订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消费税的需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装订封皮可到退税机关领取,并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装订。

3、上门申报退税

携带申报表(主要包括:汇总表三份、进货明细表一份、出口明细表一份)、申报单证和电子申报数据(U盘)到申报大厅办理退(免)税申报。

4、审核反馈处理

如果已生成退税U盘的申报数据需要修改或重新生成退税申报U盘,执行“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在“索引窗口”点击要进行处理的申报数据关联号,再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则该关联号项下所有进货和出口数据均返回到基础数据采集。撤销已申报,先筛选,再撤回,撤销出口明细数据,则进货和出口明细全部退回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五)、退税资料的返回

外贸企业应主动及时关注退税进度,随时在申报大厅取回已审批的退税资料,并跟综和查询已退税款是否退税。

五、单证申报操作步骤

路径为:“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 具体录入规则与申报数据基本相同(略)

注意:

1、证明的编号、项号问题。一个编号出具一份证明。如果有多条(≤5条)记录要在一份证明中出具,可使用一个编号,并按条数加注项号。

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为例:所附的报关单上有几行就填几行,报关单号应带项号,不允许同一商品合并填写。在录入数据时,“序号”是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行编号的。如当前所属期第一张证明的序号为0001,第二张证明的序号为0002,依此类推。“编号”由企业自由编排。“委托企业代码”可以录委托企业的海关代码,不得随意编号。“项号”指《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行号,第一行为01,第二行为02,依此类推。

2、进料、来料、补报关单等证明都可按上述规则分多项申报。

3、退运已补税证明,一条记录打印一张证明;

4、补核销单一张打一条,对应报关单多条,将报关单金额加总;

5、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审核反馈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则数据退回到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六、其他特定事项

(一)、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有关出口货物单证(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进行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二种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二)、出口企业自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未收齐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应先凭其他单证在有效申报期内办理退(免)税申报,但暂不予办理退(免)税。210日内未收齐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不再办理退(免)税。登记满两年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申报时可不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但须按申报顺序装订成册备查。

(三)、对于新办的外贸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尽量不要将不同所属月份的资料集中在一个申报批次内申报,以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相符信息未到而影响整个批次的退税进度。

(四)、对纸质退税单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的,出口企业可在限期内向主管出口退税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五)、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已核销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代理出口证明、退运补税证明、补办报关单证明、补办核销单证明,须通过申报系统提出申请(具体见单证申报)并附相关资料,退税机关经审核后予以出具。

(六)、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外贸企业,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市国税局进出口税处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七)、外贸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市国税局进出口税处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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