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2024-06-19

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精选9篇)

1.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一

往来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防止坏账的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和损失,保证债权债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维护公司权益,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往来账款按其基本性质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应收款类,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第二类为应付款类,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 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第四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目标是保证应收账款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按期回收应收账款,减少坏账的发生。

第五条 应收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销售部门和相关部门。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应收账款,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应收账款、督促销售部门进行催收,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全部的赊销过程。

第六条赊销的审批

(一)销售人员在建立客户销售关系时,应对每个新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详实填写客户信用情况基本信息表,交由相关部门评审。

(二)相关部门按客户的信用评级决定是否赊销及客户的信用额

度。所有的赊销均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客户信用情况基本信息表,建立客户信息档案,信息档案应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信用级别、赊销额度及使用情况、还应包括该客户的合同台账,用以掌握该客户的合同签订、执行情况。信息档案应执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第七条 债权的记录和管理

(一)财务部应按照客户及合同设立应收款项台账,详细反映每个客户每笔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每月报销售部门及相关部门。

(二)销售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设置合同台账,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对债务人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第八条催收

(一)为保证应收账款按期回收,防止坏账的发生,销售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每笔应收账款的责任人,并设定监督机制,责任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

(二)财务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销售部门共同进行应收账款清查工作,形成清查报告,清查中发现的即将逾期或已逾期的债权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三)对即将逾期或已逾期的债权,销售部门应及时运用符合法律要求的手段进行催收,并保留必要的催收记录,以合理确保公司债权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四)为保证应收账款催收有序进行,销售部门应每月整理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结果报财务部和相关部门,如有债务人要求退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销售折让、扣押质保金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管理层,经管理层组织查明原因后审议决策。如经管理层审批给予债务人销售退回、折让和扣留质保金等,销售部门应与债务人签订有效协议并取得其他相关凭据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按会计规定减少应收账款,销售部门进行后续催要。

第九条 对账

为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销售部门与主要客户进行应收账款余额的对账,形成对账报告并上报。对账结果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条 坏账损失

(一)公司采用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财务部每半年编制应收账龄分析表,组织销售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需要经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审批。

(二)对有确凿证据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认为坏账损失,进行会计上的注销。已注销的坏账应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第四章

应收票据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销售实现时没有收到现款,收到客户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第十二条 应收票据管理的责任部门为财务部和销售部门。第十三条 应收票据的取得、贴现和背书转让必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十四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应收票据,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码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十五条 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财务部负责督促销售部门提示付款人付款。对于逾期未付款的应收票据,财务部负责上报公司管理层,经管理层审批后,在会计上予以冲销,转记应收账款。

第五章 预付账款

第十六条预付账款是企业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

第十七条预付账款管理的目标为保证债权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与之相对应的货物劳务及时结付,维护公司权益。

第十八条预付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各相关货物劳务采

购部门(以下简称采购部门)。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负责催收货物及发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设置内部监督机制,以保证货物及发票及时结付。财务部门负责记录预付账款、督促采购部门催收。

第二十条其他管理如预付账款的记录、催收(货物)、对账、坏账损失等应参照应收账款管理。

第六章

其他应收款

第二十一条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二十二条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有如下几类:

(一)应向职工收取的职工借款;

(二)应向职工收取的代缴款项;

(三)应收回的押金、保证金;

(四)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管理目标为保证债权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及时收回资金,减少坏账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借款的管理

借款是指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垫支或对外预支的款项,具体管理办法参考《河北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押金、保证金的管理

应收回的的押金和保证金指公司为履行合同或参与竞标支付给

对方,待合同履行完毕或竞标结束时予以收回的款项。管理责任部门为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销售部门负责催收,财务部门负责督促销售部门进行催收。销售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设置相关台账,跟踪记录合同等执行情况,及时回收资金。其他管理如催收、对账、坏账损失参照应收账款。

第二十六条代缴职工款项的管理

应向职工收取的代缴款项指公司已为职工代缴的各项保险等,需向职工收取或扣取的款项。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催收款项,财务部负责督促人力资源部进行催收。人力资源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设置相关台账,及时回收资金。其他管理如催收、坏账损失参照应收账款。

第二十七条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比照以上事项管理。

第七章

坏账损失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坏账损失内部处理程序

企业清查出来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

(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三)涉及诉讼的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按照企业内控管理制度提交管理层审定。

企业处理的坏账损失属于逾期3年应收款项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也可以划转企业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管理,或者划转内部设立的专门机构追索。

企业处理的全部坏账损失,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第八章

应付账款

第三十条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三十一条应付账款的管理目标是保证应付账款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应付账款的支付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公司权益,保证资金安全,不得超合同进度、超合同金额支付。

第三十二条应付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各相关货物劳务采购部门(以下简称采购部门)。

第三十三条登记和支付

(一)采购部门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采购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设置供应商合同台账,梳理并记录每个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点,对合同执行、开票挂账和付款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一律不得提交未达到付款条件和时点的、超合同金额的付款申请。

(二)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部门的付款申请。财务部应加强合同管理,设置供应商合同台账,梳理并记录每个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

点,对合同执行、开票挂账和付款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格审核付款条件、付款时点和付款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申请一律不得批准。

(三)财务部应每月核对供应商合同台账与财务明细账是否一致,采购部门与财务部应每月核对供应商合同台账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应付账款记录的准确性。

第三十四条对账

为保证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组织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应付账款余额的对账,形成对账报告并上报。对账结果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清理

财务部应每半年编制应付账款账龄分析表,组织采购部门分析三年以上应付账款未予支付的原因。对由于我方原因未予支付的款项,应取得对方的催要函或对账单,以证明对方还未核销此笔债权。对由于对方原因无法支付的款项,应取得对方放弃债权的确凿证据,财务据此将此笔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如无法取得确凿证据,应由采购部门说明原因,财务部上报管理层,经管理层审批后,转为营业外收入,财务部做账销案存。

第三十六条暂估应付款

暂估应付款是实际已收到采购的货物和劳务,但发票未到,财务部按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暂估入账的负债。采购部门负责催要发票,财务部负责督促采购部门及时催要发票。采购部门应按供应商及合同

设置暂估应付款台账,记录暂估应付款的发生和冲回,并按规定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发票。财务部应每月向采购部门通报各供应商欠票情况,并于每季度末组织采购部门对暂估应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其中长期挂账的暂估应付款要求采购人员说明原因、并及时提供采购发票。其他管理与应付账款相同。

第九章 预收账款

第三十七条预收账款是在企业销售交易成立以前,预先收取的部分货款。

第三十八条预收账款的管理目标是保证预收账款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及时交付与预收账款相对应的货物或劳务,避免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十九条预收账款管理的负责部门为财务部、销售部门。第四十条销售部门负责收取预收账款、及时交付货物劳务。财务部负责记录预收账款,督促销售部门及时结算并结转收入。

第四十一条财务部每半年编制账龄分析表,组织销售部门对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进行清理,分析原因,上报管理层,经审批后及时解决。

第四十二条其他管理如记录、对账参考应收账款。

第十章

其他应付款

第四十三条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第四十四条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包括如下几类:

(一)应退的押金、保证金;

(二)应付的代扣代缴职工款项;

(三)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第四十五条其他应付款管理目标为管理目标为保证债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证及时支付或清理,避免法律和其他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十六条押金和保证金

应退的押金和保证金是公司为保证合同或协议的执行向对方收取的,待合同或协议执行完成后予以退还的款项。责任部门为相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业务部门负责跟踪合同执行、退还或清理债务,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审核支付、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支付或清理。具体管理参照应付账款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代扣代缴职工款项

应付的代扣代缴职工款项是公司已代扣的职工各项保险等,应支付给社保部门等的款项。责任部门为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保证代扣代缴遵守相关规定,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审核支付、督促人力资源部进行支付或清理。具体管理参照应付账款。

第四十八条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比照以上事项管理。

第十一章 监督问责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对照此文件规定,制定部门内部管理流程或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维护公司利益,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往来账登记、催收、支付、对账、坏账损失、清理等管理的审

计和监督。

第五十条各部门应制定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相关部门应明确赊销审批责任人,责任人对审批是否按规定流程负责。销售部门等债权责任部门应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责任人(其中个人借款责任人为个人),责任人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及其他管理。采购部门等债务责任部门应明确每笔应付款项的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应付款项的支付及其他管理。财务部应明确分管账目的会计为责任人,负责每笔往来账目的记录及其他管理。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应制定监督机制,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各个责任人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十二条公司内部的审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以下各方面:

(一)各部门是否制定并执行往来账管理流程或办法。

(二)各部门是否制定并执行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三)各部门对往来账管理是否有充分的登记,如客户信用情况基本信息表、应收账款台账、合同台账、供应商合同台账、催收函、对账单、应收票据备查簿等。

(四)各部门对往来账管理是否有跟踪记录和分析,如对账报告、催收记录、催收结果报告、账龄分析表、应收款项清查报告、应付款项清查报告等。

(五)需要有审批的是否均按流程获得审批。如赊销,给予折让、放弃质保金、计提坏账损失、核销坏账、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收票据的取得、贴现、背书转让、冲销等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按流程审批的赊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催收应收款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未经审批或授权取得、贴现、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暂估应付款长期未取得发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一定经济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二

一、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债权、债务管理混乱

一些企业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 责任不清, 往来账款挂账时没有严格区分业务内容对应会计科目, 导致债权、债务管理混乱, 应收、预付、预收、应付等挂账科目不能准确反映真实业务。

2. 未实施定期对账

有些企业不重视往来账款管理, 缺乏法律意识, 对往来账款不实施定期对账, 或即使对账但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对账依据, 在往来账款清理时增加清理难度。

3. 不及时开展清理

有些企业没有对往来账款开展定期清理, 往来账款金额越来越大, 长期挂账项目越来越多。对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无法支付的债务不开展具体分析, 未确认损益, 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有效的债权、债务情况。

二、往来账款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缺乏制度制约

有些单位重视生产经营过程, 但在往来账款管理工作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制约。或者即使有制度, 但没有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更新, 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在内部控制环节设计上存在漏洞, 如没有科学制定赊销业务及款项回收的相关规定及考核办法, 导致应收款项越来越大, 往来账款清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2. 公司上下重视不够

有些单位领导重视收入、成本、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 但对往来账款管理不重视, 没有意识到现金流量对企业经营的重要作用。有些业务部门认为往来账款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事, 部门间相互推诿。有的往来账款挂账时间长, 甚至是前任领导分管或前任业务人员经办, 责任部门对这部分往来账款清理有畏难情绪或清理不积极, 导致部分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无法清理。

3. 监管不到位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 企业为了占领市场, 与业务单位相互间越来越多地采用商业信用等形式结算, 债务方信用良好, 商业信用正常履约的应收账款回收问题不大, 但如果商业信用出现问题, 将导致逾期应收账款增加。对往来账款挂账风险不能及时进行有效评估, 往来账款不能及时清理, 甚至会发生坏账风险。

4. 有意隐瞒或虚列收入、成本

有些单位为了完成年度生产经营指标, 虚开或提前开具销售发票, 虚增收入及应收款项挂账;有的单位为了调节利润, 通过虚列成本费用, 虚增应付暂估挂账。

三、加强往来账款管理的几点措施

1. 完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往来账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往来账款的定期对账、款项回收及支付、往来账款清理等作具体的可操作性制度制约;二是定期开展往来账款分析, 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 掌握往来账款的清理情况, 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三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 了解往来账款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进一步修订完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2. 公司上下重视往来账款管理

企业负责人对往来账款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往来账款管理成效, 企业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往来账款的管理, 从认识上提高, 从制度上完善, 从执行上监督;各责任部门对往来账款管理要各司其职, 做好对账及往来账款及时清理工作;财务人员应认真做好往来账款数据日常核对工作, 定期编制往来账款账龄分析表, 报送至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部门。公司上下高度重视, 管理职责清晰明确, 清理工作纳入常态, 才能有效推动往来账款日常管理和清理工作。

3. 加强过程管理, 定期开展清理

(1) 定期开展往来账款结构分析和信息反馈。为加强往来账款管理, 企业应确定往来账款管理牵头部门, 可以是财务部门, 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责任部门, 定期开展往来账款分析。依据往来账款的经济业务性质、形成时间、债权债务单位性质、清理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分析, 逐项提出解决办法, 清理责任落实到人。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更新往来账款清理结果, 分析总结并进行信息反馈, 动态反映往来账款清理情况。

(2) 定期开展往来对账, 取得对账依据。无论是内部往来还是外部债权、债务, 开展定期对账, 并取得对方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确认的对账凭据, 是明确债权和债务的有效法律保护方式。企业应根据往来账款性质, 确定对账期限, 定期与债权债务单位对账, 将有效的对账凭据作为档案保管。

(3) 对长期挂账往来账款开展专项清理。由于业务单位经办人员或本单位经办人员变动、往来账款清理工作交接手续不完善、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原因导致质保金无法按约定时间收回、债务单位信用违约等诸多因素, 是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 往来账款挂账时间越长, 清理难度越大。企业应在做好当年度挂账往来账款及时清理的同时, 高度重视长期挂账往来账款的清理, 必要时成立往来账款清理工作组, 对长期挂账往来账款进行专项清理, 落实到人, 边查边清, 不留死角。

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对多次催收无效的应收款项, 应由客户提供抵押、担保等有关资料, 为履行法律途径取得有效证据。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补充完善有关资料, 作损失处理, 同时做好账销案存应收款项的备查工作, 确保债权、债务的真实性。

4. 改进考核激励方式, 加大清理力度

企业在经济活动中, 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激励应综合权衡各项考核指标, 重视往来账款管理成效指标的权重, 通过考核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 应制定合理的销售货款回款率, 即按现金流量作为销售业绩主要考核指标, 实施有效奖惩, 防止呆坏账的形成。对于长期往来账款的清理, 应明确责任人, 层层落实, 限期清理, 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目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通过考核促进各往来款项清理进度。

3.企业往来账款管理的体会 篇三

关键词:往来账款;管理;效益

在社会生活中,社会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往来账款小到市场买菜,大到国家金融。往来账款的活动产生在各行各业。其中主要的是企业之间的业务款项,业务往来涉及到的付款往往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付款单位的公司制度,简单来说包含预算、转账、电汇还是保函等内容。相应的收款单位资金是否涉及到汇兑,汇率是多少等内容。这关系到企业的资金流动,利润结算,工人工资发放等内容。账款管理同样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管理的意义

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迅猛,企业之间的竞争一朝一夕可能影响生死存亡,提高企业往来账款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资金支付手续要按照企业内部的账款管理制度严格的去执行,付款申请,付款依据,税票形式,税务比例等内容都要一一核对,如果某一个环节不去认真管理,将直接影响付款制度乃至财务系统的瘫痪。资金周转情况随着往来账目的增加会使得可用资金减少,这就要核算好付款及收款的时间及做好相应准备条件,以提高账款往来的效率,保证企业的可用资金量,使得企业不会因资金周转而造成倒闭危险。

二、应收账款形成原因

应收账款的产生主要有:一是,企业接单,按照合同约定,到了某一个合同执行阶段,需要做的停止点验证,并进行下一步合同执行需要的启动资金。二是,企业为了扩大销售业务而进行的诚信销售活动,即先给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然后再定期回收资金。三是,一些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或资金周转困难时期的欠款,因收到产品或服务时无足够流动资金去支付产品或服务的费用而延期支付的款项。无论是买卖双方何种原因所造成的需要按约定时间回收的账款均可称作应收账款。

三、企业往来账款管理不严对企业的不良影响

企业对于往来账款管理不严,各业务部门不能与相应的合作单位对账目进行定期的协商核对,长期下去会使合作单位对于账目的提出产生厌烦心理,不愿意面对欠款。会造成财务部门对欠款的催款清账工作困难,从而影响到财务部门的工作。有些单位对于账目的不清楚,造成公司内部可用流动资金短缺。在收款单位进行清账工作时,不是所有的合作单位都能顺利提供所欠账款。在欠款单位需要调节利润,减少成本时,会产生直接的拖欠问题。在单位应付与应收款项互相对冲时,必然会选择先收回应收再支付应付款项,这样会使得款项资金流动的延缓。在资金量小的单位很可能因为这一段时间的延迟而出现生存危机。

很多企业在刚开始运行时期资金还比较充足,但是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往来账款开始出现结存的情况,流动资金失去效应。众所周知,资金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资金就像人体的血液,一个人没有血液的流动必然会死亡,同样,一个企业失去了资金的流动也就意味着破产的结果。因此,一个企业要想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加强往来账款的管理,保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

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往来账款又是企业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往来账款对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应收账款,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无法避免会有一些坏账、死账,对这些账款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会计部门应该提早做出判断,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但没收到的账款,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是要先由中介机构对账款审计,之后再上报税务部门审批,如果不对坏账、死账进行审核,在年度汇算缴税时就会按照应纳税标准缴费,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税收,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便没有收到的账款企业也要将其作为收益,并且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款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在企业中之所以存在往来账款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企业没有将相关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很多制度都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其约束和控制的作用。因此,要想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首要任务就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要求企业内部人员严格遵守制度内容。比如,企业要对销售收入账款进行合理控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实行信用度的评价,这项措施主要是针对客户制定的,通过统计客户的信用度可以有利于企业内部对收入的控制,一旦客户信用度很低,那么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对账款进行催收。要实行信用政策就需要销售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对每位客户都要登记好账款信息,并且定期对每位客户的账款进行核实和催缴,进而保证所有销售收入都能按期到账。

(二)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

通过对很多往来账款出现问题的企业调查可知,大部分企业往来账款出现问题很多程度在于没有做好信息沟通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企业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没有定期将相应财务数据与担任其业务的工作人员报送,导致业务人员没有及时了解相应财务流动情况,甚至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将收款、报销等规定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业务往来;其次,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没有及时向领导汇报企业内部账务情况,导致领导不能对突如其来的财务风险采取准确及时的应对措施,阻碍了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这些都是因为企业内部沟通工作没有做到位,影响了往来账务的管理。因此,只有加强企业内部沟通,使相关人员与领导都能及时掌握和了解资金流动情况,才能准确把握企业的正常运行,即使面对资金风险问题也能提早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合理地规避风险,使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三)加大内审力度

企业对于往来账款的管理不仅包括企业领导对于内部账款管理的执行力度,还应该包括企业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而在企业中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的主要是审计部门,因此,要想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的管理,审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目前,在很多企业中出现了一种不良现象,审计部门成为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部门,很多企业领导认为内部账款都是由公司本身财务部门管理的,无需再进行审计,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加大成本投资,这种片面的理解导致审计部门没有切实发挥其对企业内部往来账务的监督作用。企业领导要提高对于内部监督的重视程度,加大内审力度,树立内审部门在企业内部的权威,才能有效约束财务相关人员的工作,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

(四)风险评估

一个企业的运行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往来账款,其本身就是风险系数极高的一项资金流动。因此,企业必须对于每一笔往来账款做出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根据风险指数对不同风险指数的账款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账款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要及早预测,制定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案,这样才能在风险来临时不至于不知所措。企业领导要深刻认识到风险评估对于企业往来账款管理的重要性,一旦往来账款出现问题会给企业的经营造成巨大影响,只有科学、合理、准确的对往来账款进行风险评估,才能保障往来账款的安全,将其风险指数降到最低。

五、结束语

总之,在企业运行阶段,往来账款对企业的影响就不可避免,我们需要加强管理,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去控制风险,将风险降到最低,通过管理好往来账款来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王蕾.企业往来账款管理的体会[J].现代商业,2009,02:24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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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姚骏.对(集团)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和控制的探讨[A].上海烟草系统2002年度学术论文选编[C].2002:3.

[4]张克洋.开展往来账款审计促进企业资金管理[J].商业会计,1997,09:9.

[5]任海年,薛峰,吴晓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款管理[J].中国农垦经济,2003,11:53-54.

4.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四

调查对象

企业的往来账款管理

调查内容

往来账款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是企业资产负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许多单位的往来账款居高不下,影响资金周转,直接或间接地虚增了资产、负债规模。往来账款管理混乱,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在几年的的会计工作中发现,许多企业往来账款混乱,在往来账簿打主意做动作的为数不少。虽然对“三角债”做了清理,但仍有企业、事业单位乃至部分行政机关把“挂账”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挂账”往往又大都挂在往来账欠账户头,由此往来账户面目全非,违背了往来账户核算的原则和要求。单位的往来账款居高不下,影响资金周转,直接或间接地虚增了资产、负债规模。另外,往来账款的管理混乱为某些单位弄虚作假、某些个人营私舞弊创造了一个犯罪的温床。

为了更好的管理企业往来账款,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本人在08年8月对往来账款混乱中常见的问题、往来账款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以及加强对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方法进行了一次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往来账款混乱中常见的问题

(1)因记账手续不全而形成挂账。

(2)不定期对账。有些企业由于疏于对往来账款的管理,不能做到定期与相关单位核对账目,特别是欠款企业,往往对债权人的对账要求持抵触态度,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往来账款账目不清,为今后的催款、清理带来困难。

(3)往来账款不定期清理。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做营业外收入等,均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

(4)对已销账的往来款管理不善。如已作坏账的应收款,收回时作为账外小金库,甚至公饱私囊;不需付的款项,付出作为账外资金,或被个人贪污。

(5)利用往来账款调节利润。

(6)利用往来账户擅自将公款借给外单位或个人。

(7)出租出借账户或为他人套取现金。企业往来账中有些一进一出的款项,无明确经济内容,实际出借账户为他人转款,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再如有些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备用金名义领取现金,然后通过银行转账还款,实际是为他人套取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规定。

(8)往来款账务处理不规范,往来账账户之间不按业务内容记账。如有些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款项计入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再如不屑一户但无法查清的应收、应付款余额相对冲。这样不便于企业根据不同往来账款的性质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9)年终结账方法不科学。个别结算账户,由于发生业务多,挂账时间长以及会计人员调入、调出等原因,已弄不清其经济内容,查不明其经济往来,这样就出现了查不清、理不清的陈账。

二、往来账款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有:(1)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往来款项的清理不及时。有的事项该结算的不结算,逐年累积,事项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会计人员调入调出,已弄不清其经济内容。

(2)个别单位利用往来款项隐瞒已经实现的收入或支出,将往来科目作为调节利润或净收益的工具。利用往来账款套取现金,设“小金库”,人为地编造假账,出现许多单腿账。

(3)有些往来账款账务处理不正确,已收回的应收账款不冲减,挂到应付款账上,两头挂账,使往来账款额度加大。

(4)一些单位明知应收账款已成呆死账,应付账款已无处可付,却一直不做账务处理。一是认为都是陈年老账,别人都没动,到我这也不能随意动,逐年往下过,只不过废几篇账页而已。二是想处理,但觉得报批手续太麻烦,如呆死账要有破产手续,死亡证明等等。还有些谁也说不清,更是拿不出报批手续。三是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对往来账款检查、清理工作认识不够,各种检查对往来款项只是抄个数,很少认真分析及时清理,也从不将其作为考核指标,这也是往来款项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

三、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

(1)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主要检查有无故意弄虚作假.采取虚设明细账户或在实有户头上记假账的手法,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

(2)查往来账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检查债项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内,检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动。

(3)查往来账款的效益性。主要检查往来账户中资金占用结构是否合理,呆滞资金占用比例,计算坏账损失金额,计算多支付的银行利息,来确定影响效益的程度。

(4)查往来账款收入。支出业务往来账户可能存在偷税、漏税、隐匿收入、成本虚增、利润虚假的问题。

四、往来账款检查的方法

(1)余额核对法。这个方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二是各户上年结转额与上年年未余额核对。通过核对,验证有无隐匿漏记问题,有无将有关账户合并、转销和改户名等方面问题。

(2)户名分析法。按合计制度规定,进行对照鉴别。往来账应以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为户名,进行分户明细核算。不按规定设立户名的账户,出现问题较大,应重点审查。

(3)经济内容分析法。对往来账户中发生的实际经济内容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经济业务是否应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凡是有专用账户核算的经济业务,拿到往来账户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4)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往来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那些账龄大、额度大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

五、解决往来账款混乱的对策

(1)完善会计规章制度。要制定往来账款账务处理规则。对赊销产品账务处理,要依据发票副本和欠款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欠据;对退款账务处理,依据红字发票副本和收款单位收、据;对往来账款结转要实行往来账核对单,即年终结转往来账款根据债权债务承认数额进行结转。

(2)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明结算纪律。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清理往来账款,执行制度要从提高会计基础工作做起,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使项的核算正确。

(3)银行等经济监督部门要认真考核,检查企业、事业等单位和部门之间的结算业务,严格把关,进行专业性监督和控制。

5.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五

齐河局 董雁飞

关键词: 往来账款 形成原因 问题 清理

摘要:目前我国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管理,有利于单位避免资金长期占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会计信息失真。

几年来,我们发现许多行政事业往来账款很混乱,在往来账簿打主意做动作的为数不少。虽然对“三角债”做了清理,但仍有事业单位乃至部分行政机关把“挂账”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挂账”往往又大都挂在往来账欠账户头,由此往来账户面目全非,违背了往来账户核算的原则和要求。现就对往来账户形成原因、常见的问题、检查内容、方法及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形成原因

往来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意识淡,监督失控。特别是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来账款管理失控。随着账龄的增长,行政事业不能有效地回笼资金,使资金流量处于非正常状态,甚至发生坏账,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或者只满足在资金收回未丢失的程度上,而不考虑由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所丧失的时间价值。二是财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习惯上重视资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视对往来账款的跟踪管理。即使进行监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够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响往来账款催收工作的开展。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也会造成往来账款管理的混乱。再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也是造成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之一。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财会人员不按财会制度和法规处理账务,擅自改变账务处理方法,造成会计核算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1.一债双挂,虚增债权债务,歪曲财务状况。2.应列收入却挂往来,隐瞒收入,虚增债务,为单位滥开支提供方便。一些单位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款、相关单位捐赠款、利息收入、出售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变卖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利润或管

理费、计提的基金等应记入“拨入经费”或“其他收入”等科目的款项,以及应划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接受财政监管的款项,却均记作“其他应付款”或“暂存款”。3.已开支的款项却不冲减支出,虚增债务,虚增支出。如代职工交的水电费、电视信号费、物业管理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等,有的单位先已列支出,那么扣回后应直接冲减支出却挂应付款

(二)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有的单位将本单位不方便支出的费用通过往来账转入本单位职工食堂或下属单位列支;有的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将单位公款出借给个人,作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有的单位将本单位的账户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通过往来账的形式为对方结算收支业务。

(三)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从而给外部造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达到平衡预算或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如:有些单位年终为了平衡预算,虚列预算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将经费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当年年末经费余额减少或赤字的现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转回,还有的单位将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虚列支出计入“暂存款”科目挂账,长期占用应付款项。

(四)长期不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和核实。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销账等,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有些款项,债权单位已不存在或长期无人追索,确属不需支付和不需退还的,也不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及时转入收入账内。

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

(一)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主要检查有无故意弄虚作假.采取虚设明细账户或在实有户头上记假账的手法,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查往来账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检查债项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内,检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动。

(三)查往来账款的效益性。主要检查往来账户中资金占用结构是否合理,呆滞资金占用比例,计算坏账损失金额,计算多支付的银行利息,来确定影响效益的程度。

(四)查往来账款收入。支出业务往来账户可能存在、隐匿收入、成

本虚增的问题。

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方法

(一)余额核对法。这个方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二是各户上年结转额与上年年未余额核对。通过核对,验证有无隐匿漏记问题,有无将有关账户合并、转销和改户名等方面问题。

(二)户名分析法。按合计制度规定,进行对照鉴别。往来账应以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为户名,进行分户明细核算。不按规定设立户名的账户,出现问题较大,应重点审查。

(三)经济内容分析法。对往来账户中发生的实际经济内容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经济业务是否应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凡是有专用账户核算的经济业务,拿到往来账户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四)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往来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那些账龄大、额度大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

五、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解决对策

(一)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账款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单位往来账款的特点,按单位、部门列出清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

1、个人借款中,限期向借款人追讨,逾期没有追回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偿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有纠纷的,通过调解或诉讼予以解决。

2、属于个人负担的应扣未扣款项限期从工资中扣回销账。

3、未结转的已完工程属已办理竣工决算审计但施工方已领工程款却未完税的,限期完税和提供发票并办理工程结转会计处理,并由建设单位扣收税款滞纳金;已完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限期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予以结转。逾期不办理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成为制度化和规范化合为一体的、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以增强所有涉及人员对往来账款工作的认识。

(二)坚持依法理财, 要求领导干部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责权明晰。主要措施是: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借出的现无法收回的公款,要追究批准人和经办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借出公款经商办实体现难以收回,应依据法律条款,动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偿销账;属渎职洗钱,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往来账款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往来账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那么在任领导须对任期内的往来账款做到欠款能还,借款能收;离任的领导对未清理完的往来款要有移

交清单和详情说明,保证不留坏账。

(三)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禁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追究制度等。

6.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明确应收账款管理职责、规范应收账款管理流程、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总量控制、过程管理的原则

(四)边界管控、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分工:

(一)集团负责应收账款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审批。

(二)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制订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审定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审批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额度,负责组织开展应收账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审议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三)市场开发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信用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拟定企业客户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客户信用评估,执行客户信用政策,持续跟踪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并及时调整信用政策。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的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清账。对销售合同支付条款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账龄核对。

(四)财务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风险防范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制订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参与公司信用政策的制订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负责应收账款的预警提示、分析评价。督促销售部门及时清账、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及时处理对账差异。

(五)企业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审核销售合同,处理应收账款相关法律事务。参与公司信用政策的制定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参与重大销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核准重大合同信用政策。

负责起草制订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收账款的控制结果提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六)审计监察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及风险防范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销售业务预算,结合市场、行业特点和应收账款情况,制定应收账款预算目标。

第六条制定预算控制目标时,应按照产品种类、性质进行细化,区分军民品、民品要细化种类,分产品、分户管控。

第七条 以预算确定的边界管控目标作为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确立和调整、应收账款分析、评价、预警及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 信用管理

第八条制定明确的信用管理制度。制度应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客户资信调查、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信用额度确定、结算方式、信用政策调整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各环节实行全面监督和控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与控制机制。

第九条销售部门建立健全客户的信用档案,主要包括:

(一)客户的基本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关联方情况、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等;

(二)客户的业务状况:包括经营情况、产品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规模、经营政策和理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等;

(三)客户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及趋势等;

(四)客户的诚信情况:包括客户的履约能力、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情况,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单位的合作关系等。客户信用资料应作为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档案由指定人员负责保存,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可查阅、修改档案资料。

第九条 依据客户以下方面情况,指定客户信用评定标准:

(一)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

(二)客户经营模式;

(三)产品竞争能力;

(四)客户财务状况;

(五)客户诚信情况;

(六)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七)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决定是否给予信用额度及信用额度的大小、信用期限。依据信用额度对赊销业务实行授权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追加信用额度的,按相应的审批权限办理客户信用额度的调整。对于赊销业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署合同。

第十一条定期或在用户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调整授信额度,设置应收账款警戒线,明确允许用户最高应收账款额度。

(一)在到达预警线时,销售部门在停止发货的同时与用户沟通货款清收事宜,如再行发货需向公司主管领导请示核准。

(二)子公司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不畅,阶段性为公司囤货时,经请示主管领导,允许超过警戒线,应收账款额度由本部与子公司协商报主管领导核准后允许发货。

第十二条 每年结合预算确定总体授信额度,并对客户逐户评定信用等级并确定信用额度、赊销期限、附加条件、结算政策(现款现货、先款后货、现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如为商业承兑汇票视同应收账款管理、现金折扣等),并根据客户经营状况及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及时对信用政策进行调整。逐户确定信用额度时,应重点关注集团类客户或关联方客户信用总额的管控,防范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客户多头取得信用额度形成的风险。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总会计师参加,销售、财务、法律、考核等部门组成的客户信用管理会议,通报分析信用额度执行情况,沟通协调信用政策执行中的管理问题,研究信用政策的临时调整事项,协调解决信用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收账款法律风险应对措施等事项。第十四条 应当持续跟踪客户信用状况,建立客户信用应急反应机制,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突发不利事件时,应及时评估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和应收账款损失的形成。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通过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业务执行过程的控制,使合同签订与执行、发货、收款等环节与信用信息有效衔接,确保应收账款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有效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过程中,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法律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销售部门应当结合信用管理制度、客户信用信息制定合同相应执行条款,并根据本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客户信用信息,审核收款条件是否满足财务政策要求;法律部门应对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等提出相应意见。

第十七条 确定赊销合同条款应重点关注但不局限于:收款方式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机构的选择。各单位对赊销合同应逐步推行格式文本,体现信用政策要求,固化风险防范措施,规避因合同文本不严谨带来的风险。

(一)约定明确的货款清收时间和逾期处罚办法;

(二)约定明确的发货方式,分户具体实施。对新用户、小用户和信用等级低的用户一律款到发货;对部分信用较好用户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控制,对极少数资信好用量大的用户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按约定账期发货;

(三)在合同中对数量、金额,特别是液体产品计量缺失进行明确规定。第十八条 在签订重大销售合同前,应组织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应对。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合同订单、发货通知单、出库单等信息进行核对,据以开据发票并记录、反馈应收账款;发货部门应根据发货通知单、信用评估结果编制出库单,并及时反馈至财务管理部门、销售部门。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业务台账,完整记录合同信息、出库信息、发票开具、债权确认、款项回收等相关信息,并逐步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实现应收账款管理各环节的信息集成共享,确保业务台账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规范应收账款对账管理,明确对账管理职责,细化对账管理流程

(一)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进行对账,财务管理部门配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账;并取得经对方业务及财务部门确认无误并签章的对账单,作为双方对账的依据;

(二)销售部门应当定期将对账结果及时与财务部门、负责信用管理的部门进行沟通,作为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资料。应收账款对账函可采取函证、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应收账款对账信息资料应定期汇总成册,存档管理,并将客户回函情况及时反馈给信用评价的部门,客户对账结果将作为信用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对于无法对账的客户,销售部门应采取措施渠道具备法律效力的对账依据。

第二十二条建立应收账款定期分析评价及风险预警机制。每月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销售部门、法律部门、考核部门参加的应收账款分析会议,分析应收账款预算执行情况,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额度控制情况,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要对客户赊销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作为销售及信用管理部门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额度依据。同时结合客户基本信息、客户经营状况、应收账款逾期原因、逾期程度、法律手续完备程度等因素,及时分析、查找、反馈应收账款管控中的异常状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根据风险程度,督促相应业务部门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应收账款分类实施针对性管控措施,军品应收账款重点关注预算总额管控、按合同履约,确保交货进度和产品质量;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军品货款内部结算管理办法,由军品总装单位按照军品分类确定的付款方式、周期,为配套单位办理军品货款结算,不得拖欠配套单位军品货款。民品应收账款重点关注预算总额管控、民品客户经营状况的变化、客户信用政策及风险管理。民品应当严格执行信用管理政策,严控赊销行为,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通过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保险、质押、债务重组、拍卖等业务,盘活存量资金。

第二十五条审计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应收账款专项审计,对应收账款总额控制及风险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管理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第七章 处置管理

第二十六条 应收账款处置管理是指为维护企业权益,降低应收账款损失,对已发生明显的减值迹象或已具备坏账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开展清理、清收和核销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对于已发生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日常货款回收措施以外的专项清收手段开展应收账款催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清收,法律部门参与清收,法律诉讼清收、拍卖等方式。发生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主要包括:

(一)逾期一年以上无正当理由拖欠的应收账款;

(二)存在合同纠纷,销售部门多次清收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三)客户存在恶意拖欠或资产转移迹象,采取日常清收措施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四)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且停止经营。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在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后,按坏账核销处理,具体条件如下:

(一)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收账款,具备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二)属于诉讼案件的应收账款,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收账款,具备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四)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收账款,具备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债务人个人死亡、失踪证明;

(五)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具备债务单位出具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六)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出具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七)逾期三年以上,已采取专项清收手段仍无法收回,预计清收成本大于应收金额的应收账款。

第二十九条 对于已作为坏账损失核销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辅助台账逐笔登记,保留追索权,按“账销案存”应收账款进行后续管理,并由销售部门负责继续清收。

第八章 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逾期应收账款处理情况等,以强化应收账款管理,落实责任部门,注重考核引导。

第三十一条对于已认定形成坏账的应收账款,应逐笔分析坏账形成原因,认定坏账损失,确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应收账款风险防范责任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因履职不到位造成的坏账损失,应当根据坏账的性质及金额,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章 附则

7.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七

1 农业科研院所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往来账款的账龄较长

往来账款的账龄过长, 且经历了多任领导和多位财务人员的变更, 当时的经办人有的已不在原单位, 即使能够联系上, 大都也无法解释清楚;有的因办理借款时的手续不齐全, 造成了现任财务人员根本无从下手的局面。

1.2 本应属于列收列支的经济业务也在往来账户中核算

一是一些独立核算的部门甚至个人, 其收支业务较少, 财务人员为了简化账务处理, 直接将其收支业务在往来账户中核算。二是不按照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账务核算, 擅自改变账务处理方法, 乱列往来款项, 将不属于往来款项的经济业务列入往来科目中核算, 从而达到增减收入支出、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

1.3 部分经办人员职责不清

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借款人在办完借款手续后, 因该笔款项是电汇至对方的, 故认为其没有支取现金, 并且该款项是业务汇款, 非个人借款, 已按领导的指示办理完汇款手续, 至于往来款项的冲销应由财务部门处理。以至于对方未寄回发票, 也从未主动催要, 至使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往来账户中。二是甲、乙二人经常为办理一些相关的业务向财务部门借款, 比如本是甲经手借的一笔款项, 却交于乙, 让乙代办, 乙又用发票到财务部门冲销其自已的欠款, 尽管在往来账款冲销前财务人员也核查了乙的借款, 但因二人有着相关业务的借款, 乙又不将这笔款项的来龙去脉告知财务人员, 所以财务人员也无法从中发现问题, 这样本应冲销甲的往来款项却冲销了乙的往来款项。

1.4 科研院所的账套及银行账户多, 给往来账款的管理带来诸多不变

科研院所的财务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一方面有其科技企业账务;另一方面承接的课题、项目较多, 而大部分的课题、项目又要求专账专户, 为此应运而生了较多的项目专账与银行账户。例如:徐州农科报水稻研究室有科研专账、种业公司专账、成果转化专账、试验站专账等, 部份借款人是从科研专账中借出的款项, 但取得票据冲销借款时, 却从种业公司、成果转化或试验站专账上支出, 这就需要财务人员逐套总账对此借款人的逐笔借款进行一一核查, 稍有疏忽, 就会造成该借款人几套总账的往来账款出现一片“混乱”。

2 农业科研院所往来账款管理对策

2.1 提高领导对往来账款管理的重视程度, 杜绝主观上怕得罪人的思想

在农业科研院所, 领导更注重的是争取课题、多出成果, 而往往忽视了往来账款管理的重要性。还有些领导持“新官不理旧账”的观点, 认为以前形成的往来账款与自已无关, 从而使一些往来款项因拖延处理而变为呆死账。如果领导能逐渐重视起来, 则相关的内控制度将会完善, 那么, 彻底消除呆死账、规范往来账款的管理将指日可待[3]。

2.2 严格借款的审批程序

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管理模式, 借款人一定要详细注明借款事由, 以方便日后的冲账与查账。

2.3 加强农业科研院所内部的信息沟通

往来账款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是由于缺乏信息沟通形成的, 财务人员应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 业务人员也应对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有所了解, 同时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各科室及个人核对往来账, 从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对对账或清理往来账款持抵触态度的科室及个人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如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欠款、建立适当的内部处罚机制或将往来账款纳入职工考核指标。

2.4 成立往来账款清理小组

对账龄较长, 又确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 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2.5 加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 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正确区分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杜绝“懒省事”的做法, 不属于往来账科目核算的经济内容, 坚决不在往来账中反映[4]。

2.6 借条一式两联

借款人的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注明是从哪一套总账中借款, 一联留作财务上记账用;另一联暂由借款人保存, 待到票据报销冲销借款时, 财务人员只要看借条上的列支渠道, 就会一目了然。这样既省去了冲账前要逐套总账查账的繁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又保证了往来账款的质量。

3 结语

农业科研院所往来账款的规范化管理仅仅依靠财务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 更需要领导的重视以及各处室的密切配合,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风险, 保证农业科研院所的项目、课题、经营等资金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唐国平.会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6.

[2]吴大军.管理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

[3]唐存莲.往来账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 (下) , 2007 (3) :42.

8.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管理 内部控制 往来 账款

企业往来账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按其基本性质可分为两大类,应收款类和应付款类。本文就以这两大类为基础来分析目前企业往来账款中存在的问题:

1、不定期对账。有些企业由于疏于对往来账款的管理,不能做到定期与相关单位核对账目,特别是欠款企业,往往对债权人的对账要求持抵触态度,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往来账款账目不清,为今后的催款、清理带来困难。

2、往来账款不定期清理。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做营业外收入等,均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

3、对已销账的往来款管理不善。如已作坏账的应收款,收回时作为账外小金库,甚至公饱私囊;不需付的款项,付出作为账外资金,或被个人贪污。

4、利用往来账款调节利润。

5、出租出借账户或为他人套取现金。

以下从五个内部控制构成要素来分析造成往来账款中诸多问题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1、控制环境

从目前企业现状来看,有些企业从领导到员工都没有充分重视往来账款的管理。有些领导财务知识有限,他们无法将应收款项与公司实实在在的资产联系起来,因此也就无法将应收款的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使内部控制成为管理者真正的需求,这就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基础上选用业务素质好,能力强且有责任心的员工,在有效的激励机制下,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便可创造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

2、风险评估

目前企业中普遍存在对往来账款的风险认识不足的现象,因此也没有对往来账款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对往来账款进行管理。事实上,往来账款账目不清,内容混乱,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而且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会使少数人有可乘之机,因而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

企业从业务人员到管理人员,都应认识到往来账款中存在的问题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后果。要按不同性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分析与管理相关风险的机制。

3、控制活动

往来账款中出现上述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企业缺乏相应的控制政策及控制程序,或有了这些政策和程序却没有执行。这些政策与程序主要指岗位分离、授权批准、文件记录、预算控制、实物保全等。下面针对往来账款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应建立哪些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3.1、涉及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企业应制定信用政策,确定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含信用期限,信用额度,折扣率)及收款政策,对客户的赊销均应被授权批准,客户信用期限、额度的调整必须经过相应权限审批人员审核批准。

3.2、涉及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

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货币资金的收支与记账分离,货币资金的经办人员与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这样可以防止恶意串通。

3.3、涉及预付账款的内部控制

进行适当的岗位分离:付款审批人员不能办理寻求供应商和索价业务;审核付款人员、付款人员、记录应付账款人员应进行岗位分离,以防止舞弊发生。

3.4、涉及应付账款的内部控制

1、采购审批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储存人员、财会记录应实行岗位分离,以防止串通舞弊。

2、定期分析应付账款,规定付款顺序,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配合,在企业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先付有折扣的货款。

3、制定应付账款清理计划,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应报有关领导批示,及时转入收入账内。

4、建立双方定期对账制度,以防止双方业务人员串通舞弊。

3.5、涉及其他应付款的内部控制

①、实行岗位分离,房屋、设备、场地等的租赁人员、审批人员、记账人员实行岗位分离;废旧物资、材料、包装物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审批人员、记账人员等实行岗位分离。

②、定期对其他应付款进行清理,有不需付的款项应及时做账务处理。

4、信息与沟通

往来账款中问题较多的企业往往在信息沟通方面做得不够。首先,财务人员没有定期向相关业务人员报送与其业务有关的应收、应付余额、账龄、风险分析等资料,并且由于企业没有相关的收款、报销等时间的规定,财务人员也不便于与相关人员进行往来账款清理进度及计划方面的交流;其次,财务人员也不能做到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往来账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因此主管领导也心中没数;再者,企业间由于缺乏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工作也会造成企业往来账的不准确。所有这些都影响往来账款管理。

为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企业管理当局、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交流,相互配合,上传下达,共同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

5、监督

现代内部控制理论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的指示得以执行的程序、制度,还包括对整个控制活动的监督。而内部监督过程中,内部审计发挥着主要职能。目前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由于其定位、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等原因的限制还不能充分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特别是目前企业的内部审计中将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监督作为经常性项目的很少,这就无法保证内部控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9.分公司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篇九

0923111044袁舒婷

摘要: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房屋管理模式,以其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特征。但是由于物业管理在中国起步晚,总体上还处在一个开创、摸索的阶段,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最大、最难的问题就是收费难。本文对现在物业管理费用拖欠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关的催款与管理政策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拖欠 物业公司

一. 什么是物业以及物业的分类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构成物业的要素有:(1)已建成并具有使用功能的各类供居住和非居住的屋宇;(2)与这些屋宇相配套的设备和市政、公用设施;(3)屋宇的建筑(包括内部的多项设施)和相邻的场地、庭院、停车场、小区内非主干交 通道路。由此可知:单体的建筑物、一座孤零零的不具备任何设施的楼宇,不能称之为完整意义上的物业。物业应是房产和地产的统一。这里的地产,系指与该房业配套的地业。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商业物业(分写字楼、商场、宾馆饭点等)、工业物业、机关物业(学校、机关单位办公机构、医院、军警单位等)、住宅物业(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农林牧渔物业(农业设施、林场、鱼塘、牧场等)、其它物业(公园、道路、绿地、桥梁)

二.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通俗地讲,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更改为“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为避免字意上的歧义,即将物业管理改称物业服务。根据建设部2007年164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之所以改名叫物业服务企业,从某种程度上是配合《物权法》的精神,突出尊重个人物权的重要性,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一直是第三产业,本质就属于服务行业范畴,这次的物业管理企业改名为物业服务企业也是顺应潮流,只是把本质上的东西在表面形式上体现并深化。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构成及其收取和催缴程序

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构成。物业服务成本包括如下九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2)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

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收取一般分为预缴一个月,三个月和半年。

对于预缴一个月管理费: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月15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月〈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月的管理费。每月的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月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7日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预缴一季度管理费: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3月1日及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一季度〈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管理费。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季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预缴半年管理费: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6月1日及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次年〈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个半年的管理费。每年的1月1日及7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年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 《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四、物业使用人拖欠费用原因

一是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小区开发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等造成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往往是住户不肯交费的一个主要原因。例如,屋面、阳台漏水、化粪池设计位置欠妥,排污管水平铺设过长,造成严重堵塞等问题。业主或不知道或嫌太麻烦,本应该找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这些问题,而往往把一肚子怨气撒在身边的管理处身上。一旦问题解决不了,就拖欠物业管理费。

二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

在实际的管理服务中,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妥善地处理业主提出的一些问题,抑或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而导致部分业主认为我们所提供服务质价“不等”,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三是一部分业主买房后长期不在此居住或出租给他人,忽视或忘记交物业费;

各个小区或多或少有部分业主当时为了投资购买房产而久未居住或租售,抑或因公司经营不善撤离小区,为了贪图小利而躲避、逃避缴纳物业管理费。

四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有矛盾,致使物业费用难以收缴;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按照此规定,政府、业主、物业服务企业都应参与物业服务定价,业主至少可以参与基准价基础上浮动幅度范围内的物业服务费定价。但实际上,业主几乎很少参与服务费定价。首先,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不能参与定价。由于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过程中业主大会尚未召开,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即建设单位签订的。此阶段业主不能参与定价,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志,更不能讨价还价。其次,由于一系列复杂的原因,很多小区撤换前期物业公司困难重重,业主也很难通过由业主自治机构与新物业公司签合同的方式参与物业费定价。这就导致业主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可能与物业公司产生无法调和的,在价格方面的矛盾。

五是一些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

五.拖欠物业管理费用带来的影响

对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根本,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需要相应的经费进行周转,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入不敷出,公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困难,区域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维护艰辛,无力支付服务人员薪资,造成服务内容减少或服务质量下降,引发更多业主拒交费用,导致恶性循环,后果堪忧。

对业主来讲,物业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可能会降低服务质量。更严重的有可能断电断水,从而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部分业主欠费的最终后果,是物业难以实现保值增值。一人欠缴,殃及众人,这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不可分割性决定的。没有缴费的业主与缴费的业主享受同等的物业管理服务,攀比从众心理使更多的人欠费,结果是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更低。物业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本来每天该清扫三次或随时清扫,改成两次或一次。服务质量降低了,业主不满意,使更多的业主不缴费,而物业公司再减人降成本,这就进入了恶性循环。

一些物业公司为了按时收取物业费,不得不“讨好”业主,还有一些还会在业主缴费后送小礼品给业主,这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还有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追讨拖欠的管理费用,在小区周围公布拖欠管理费用的业主的名单和详细情况,使得业主的名誉受到损害,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影响都是无法弥补的。

六.物业公司对于拖欠管理费的管理政策

1﹑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寓管理于服务中。

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对小区的整体环境相当重要,而且直接影响到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自身利益。严格执行公司IS9000质量认证体系,确保物业管理更加规范化,让业主从心里觉得深业物业很规范,深业物业的员工很有素质,从而使业主认同我们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得到业主普遍认同,才能消除业主对交纳管理费的不满情绪,为解决收费难问题创造良好的条件。

2﹑加强正面的宣传和引导。

坚持在日常的物业管理小区中利用(eg.温馨提示、有奖问答等)不同的宣传形式在公告栏、宣传栏中向业主进行宣传、引导,让业主知道:根据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每一个业主的法定义务。一部分业主不交费,等于免费享受公共服务,不只是欠物业管理公司的钱,对交费的业主也是不公平的。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小区的正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造成小区环境变差,物业贬值,最终利益受到损害的还是小区全体业主。

3﹑建立健全收费跟踪机制。

往常,我们采取的最主要的追收方式是定期发放催收通知单或电话联络。实践证明,这对于空置或联系不到业主的房产,意义似乎不大。如何更有效地保证管理费的及时回笼呢?

a)定期检查落实收款率,了解欠费原因,责任到人,跟踪追收情况,直至问题解决。

b)密切注意欠费的时效性。尽可能让欠费户有对欠费的确认单据,并保存完整。

c)对长期空置或联系不到业主的房产,可采用在其门上贴上“催款通知单”,并拍照的办法,保留追收的证据。注意在拍照的过程中,一定要字迹清楚可见,并有房号、催收时间、催收人。d)对于法院查封的房产,应尽快同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函件告之所查封房产欠我司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情况,并签收。通过立案等程序,争取在该房产处理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司权益。

4、强化法制观念,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诉讼是追缴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最佳方式

物业管理费的追讨工作是一门管理艺术,收费员一定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沟通能力,一般来说,这对管理费短期拖欠者有一定效果,但对长期拖欠者或者欠款上千上万元时,这种“管理艺术”的追讨工作就很困难了,这时法律诉讼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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