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土地整治项目

2024-10-17

一级土地整治项目(共8篇)

1.一级土地整治项目 篇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郭公庄路(京良路-南五环路)道路工程项目

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

(京发改〔2008〕992号)

你委《关于郭公庄三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7〕178号)及《关于郭公庄三期道路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7〕233号)收悉。经我委主任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你区实施郭公庄路(京良路~南五环路)道路工程。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工程北起京良路,南至南五环路,全长约1008米,红线宽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断面形式为二幅路,中央分隔带宽2米,两侧路面各宽14米,两侧人行步道各宽3.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5米。与京九铁路相交处新建铁路箱涵一座,郭公庄路下穿京九铁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均按平交路口处理,同步实施雨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工程。

二、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三、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拆迁前期工作,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流程(联席会通过后)

一、向市局报招标方案请示

向市局上报《关于***项目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同时呈报相关附件:

1、项目申请系统(申报单位填报)

2、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及审批表

3、专家评审会及联席会会议纪要

4、招标文件(《含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5、招标方案审批表

说明:此阶段约需1-2个月时间,主要是分中心做一些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等1个月),并进行上报的过程(1个月)。

二、向市中心报招标公示提示

市局批准或(同意请示、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向中心领导上报《关于***项目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三、发布招标公告

中心领导批示后,发布招标公告

(一)报刊:

1、《北京日报》

2、《国土资源报》

(二)网站:

1、市国土局:

(1)市局批准:市局研究室主任在《招标公告》上签字同意

(2)发布:向市局信息中心

2、市中心:

3、市交易市场展厅

4、区县政府网站

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四、提交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前,向市中心综合办公室提交《信息》

五、市中心统一印制标书

六、发售标书

统计《招标文件》售出情况。由购买标书单位填写《售出招标文件存根》后,向中心财务部缴纳买标书费用。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持由各经办人审核签字后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向中心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核定工作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点后,由各经办人审定到帐时点内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告知招标单位。

九、抽取专家

各区分中心和公正人员在投标前24小时内,到市中心专家库抽取专家,专家名单(《***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由公证人员当场密封。

十一、向中心报《关于支付专家劳务费有关问题的请示》

批准后,向财务支取专家劳务费。(将经各专家签字的《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一览表》交由中心财务部)

十二、确定招标底价

标底确定小组在投标前24小时内,随机确定项目标底(精确到万位),经市局批准后,当即密封。开标当场公布底价。

十三、开标、评标

十四、评标结果的报送

开标、评标结果后,拟定《关于确认***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招标评标结果的请示》,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报送当局。

十五、评标结果批准后

(一)颁发《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等招标人自开标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员划款帐户无息返还。

(二)、网上公布中标结果

说明:从开标当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所需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次日网上公示。

(三)、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向市储备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据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土房管财【2003】82号))该项费用纳入土地一级开发前期成本。

十五、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和《项目资金监管协议》。

十六、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将项目监管资金划入由招标人监管的专用帐户。

十七、经与中心财务核实,中标人的监管资金已划入专用帐户后,向其核发《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

整个周期约需3个月。

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国土财〔2009〕22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联合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意见的函》(京国土财〔2009〕745号)、《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二〔2007〕2367号)、《关于加强市区联合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市〔2009〕330号)、《关于加强1000亿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市〔2009〕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以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为主体、区财政安排投资的储备项目和市、区联合储备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 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我区土地储备项目支出。

第五条 由区国土分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贷款银行等部门组成门头沟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对土地储备开发资金安全使用实施综合监管。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以联席会的形式,对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协调。

第二章 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六条 土地储备项目专项资金来源:

(一)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筹措并拨付的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二)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示精神安排的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三)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区财政局联合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银行贷款;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开发的其他资金;

(五)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七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代表区政府作为区土地储备项目的主体,负责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筹措土地储备资金及项目融资还贷等工作。所筹资金由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开发。

第八条 由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对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有关协议、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等资料以及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三章 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

第九条 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

(一)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地、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支出。

(三)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支出。

(四)储备开发土地期间管理及入市交易等费用。

(五)用于拟储备开发土地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费用及经区财政局批准的与土地储备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土地开发费用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二〔2007〕23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所需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管理。

第四章 土地储备资金账户的设立及管理

第十二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经市国土局财务部门报市财政局批准后,设立“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即专门用于存储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的账户。

第十三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需严格执行分账核算的管理规定,区国土分局和区财政局对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账户及核算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需开立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第十五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及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开立的储备资金专户和监管账户,须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开户银行共同建立账户监管机制,监督管理资金支付行为。

第五章 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依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上报区政府土地一级开发联席会。土地储备项目通过土地一级开发联席会后,该项目列入区土地储备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本区土地储备工作计划,按照不同项目的资金规模、筹资渠道等内容编制土地储备项目预算。

第十九条 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会同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审核。

第二十条 由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聘请具有良好信誉、执业质量高的专业中介审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审计公司”)对土地储备项目进行“全过程评审”。聘请中介费用纳入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

第二十一条 中介审计公司对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确定后,由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审定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

第二十二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及相关单位需配合中介审计公司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第二十三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应按照项目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已确定项目预算的项目,确因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时,由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照预算调整规定程序报批。

第六章 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

第二十四条 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申请:

(一)土地储备项目投资概算确定后,区国土分局根据该土地储备项目的相关情况向区政府上报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

(二)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示精神,结合我区财力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安排资金。对于需要贷款解决项目资金的,区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审批和拨付程序:

(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包括征地、拆迁、大市政建设等资金使用方案),并提交中介审计公司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中介审计公司的审核意见对资金使用方案初步审核后,报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举行联席会通过该资金使用方案。

(三)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依据联席会通过的资金使用方案提出资金拨付计划,并填制资金拨付计划申请单。申请单需由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将资金拨付计划申请单分别报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计划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一同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开户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中。

(五)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根据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联席会通过的资金使用方案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申请,并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申请单。

(六)中介审计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申请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七)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审核确认项目资金使用申请单,并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审核同意,然后将资金使用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一同交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审核。

(八)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拨付相关资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未委托实施单位的征地资金,可直接拨付被征地村集体,村集体应提供与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分开的账号,报所在镇政府、区财政局、监管银行、区国土分局备案。同时由监管银行自签订征地协议之日起对该账号进行监管,至缴纳相关征地税费、完成征地结案后2日内解除监管。

第二十七条 拆迁资金原则上实行分期分批拨付的办法,即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做出的整体预算先拨付一定比例的拆迁启动资金,启动资金全部用于拆迁工作并由中介审计公司审核后再拨付第二期拆迁资金,以此类推,直至拆迁工作全部完成。

第二十八条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各项前期费用、国有土地收购费用等)的拨付按照土地储备资金的审批和拨付程序执行。

第七章 报表及决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于每月5日前向区国土分局和区财政局提供储备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备查。

第三十条 土地储备项目的决算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国土财〔2009〕224号)中项目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编制、报送决算报告,完成土地储备项目决算。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应当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土地储备机构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努力提高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效率。

第三十二条 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国土分局负责建立我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加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制我区配套资金预算和决算。

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我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区审计局根据市审计局意见,负责对我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负责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账户管理及加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贷款银行作为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成员之一,负责与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联合建立储备项目资金专户和监管账户的资金监管措施,签订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按照储备开发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作的原则支付项目资金。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同时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解释。2009年7月6日

2.一级土地整治项目 篇二

自1999年我国颁布《土地管理法》以来, 土地整治在这短暂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较大成就, 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前期调研、具体实施到后期管护, 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虽然我国一些学者已经从农村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出现的问题、市场化运作模式、土地整治评价等方面对农村土地整治活动进行了研究, 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土地整治项目风险方面的研究仍存在很大空白。本文将引入特征映射理论, 对土地整治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分析。

项目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针对项目中尚未发生的各项不确定性因素、事件、损失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归类, 从而确定风险来源及其产生条件的一种手段。严格来说, 风险不仅仅指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还牵涉到机会成本和不利因素威胁。任何能进行潜在问题分析的信息源 (风险源) 都可用于风险识别活动中。因此, 为避免各项风险因素的交叉、重叠, 降低风险被遗漏的可能性, 本研究基于特征映射理论, 分三个部分进行项目风险识别。

1 风险信息源识别

风险识别实际上就是对项目输入的信息源进行分析和处理, 为后面的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基础。一个项目的风险管理结构是否合理, 主要依赖于科学、合理的风险识别过程及对风险源把握的准确度。风险源是项目进行过程中导致风险发生的一切可能因素。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源可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获取。

1.1 项目的环境制约因素

任何一个项目的成功与否都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土地整治项目亦是如此, 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双重影响。从外部宏观环境来看, 它受到自然、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等因素的影响;从内部微观环境来看, 它又受到成本、质量、进度、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这些因素的作用方向是项目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当这些因素对项目总目标产生反作用时, 必然会损害项目利益, 形成风险。所以, 风险识别的过程中, 要求风险管理者密切关注项目的环境制约因素, 包括其作用方式、影响范围、变化趋势, 随时发现风险变化情况。

1.2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大方面, 通过对市场需求、资源供应、资金筹措、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 预测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 有针对性地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和决策依据。在对以上这些资料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1.3 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方案

国家建设过程监理规范、全国土地整治总体规划、土地整治管理办法、验收规范等一系列行业规范、标准是项目风险识别重要的信息源。项目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艺规程等资料对项目风险识别也具有积极作用。

1.4 类似项目相关资料

相关领域的类似项目及同领域类似项目的典型案例对本项目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尤其是类似项目的经验教训、相关文献、相关数据更是关注的焦点。这些资料对本项目的风险识别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 类似项目的风险指标可以为本项目提供可靠的参考要素;另一方面, 类似项目的风险事故记载也可为本项目发现新的风险因素创造机会。因此, 有必要专门搜集典型案例资料, 建立专家知识库, 利用数据分析技术进行深入研究, 为风险识别提供参考依据。

1.5 专业人员素质

风险管理人员的知识和经验是其识别、判断项目风险因素的重要手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风险往往具有较强的敏锐度, 能够有效提高风险识别的效率。同时通过项目相关参与人员的共同参与、分析讨论, 挖掘出潜在的、没有给予充分重视的风险因素, 进一步加强风险辨识的准确度。

2 特征映射风险识别

通过对风险信息源的识别, 监测总结出项目存在风险的特征, 利用特征映射理论分析存在的风险是否为不可忽略的风险, 风险因素的相关特征对土地整治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强度、损失程度起着决定性作用, 因此, 风险因素特征作为风险因素特定领域信息的载体, 特征映射则是借鉴映射理论研究的成果实现从某一特征域到另一特征域的特征映射转换的过程。

从集合论的角度出发, 特征映射可作如下定义:设M与N是两个非空集合, 若存在一个对应法则f, 使得对于任一元素x∈M, 有唯一确定的元素y∈N与之相对应, 即y=f (x) , 则称f为从M到N的映射。

应用到土地整治项目上, 可构成的对应集合分别记作:风险管理目标特征集合———由总目标分解构成的集合 (一般情况下, 项目风险管理目标是指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三大效益目标) ;风险损害特征集合———由目标损害特征信息构成的集合;风险因素特征集合———由风险因素特征信息构成的集合。

根据特征映射理论, 可用映射f来表示这些集合之间的对应关系, 即y=f (x) 。以风险管理目标之一经济效益风险为例, 若风险因素特征集合为自变量集合, 风险损害特征集合为因变量集合, 那么风险因素特征集合中的一个因子“通胀、利率风险”和风险损害特征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开发成本超支”之间的映射关系, 可表示为:

若风险损害特征集合是自变量集合, 风险管理目标特征集合是因变量集合, 则风险损害特征集合中元素“开发成本超支”与风险管理目标特征集合中的元素“经济效益”之间的映射关系为:

此种理论分析的特点是以土地整治项目风险管理目标特征为重点分析对象, 采用逐层分解的方法识别出土地整治项目风险因素。具体来讲, 可以完成由土地整治项目风险管理总目标向风险管理目标集合的转换 (即目标分解过程) ;完成由土地整治项目风险管理目标特征集合向风险损失特征集合的转换 (即目标实现风险过程) ;完成由土地整治项目风险损失特征集合向风险因素特征集合的转换 (即风险因素描述过程) 。

3 风险管理建议

3.1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 推行风险管理目标责任制。将土地整治项目工作落实到地块、单位, 并作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各负其责, 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 应该成立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 规范并强化现场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风险政策研究、实施方案的审定和工程推进协调工作, 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检查评估工作质量, 促进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 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

3.2 技术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 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教授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建立土地整治项目风险管理数据库, 引进先进的风险规避及防御方法, 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3.3 资金保障

建立土地整治项目专项基金, 稳定和拓宽投入渠道, 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探索并逐步完善整治项目工作的经济运行机制。严格新增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新增项目管理费的收缴使用管理, 尤其是要加强新增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 尽量避免新增用地的缓、拖、欠情况, 从而做到收缴到位, 专款专用, 提高使用效率, 以此来保证整治项目工作的投入资金使用度。

3.4 监管保障

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 对土地整治项目需要实行招投标的, 应加强招投标管理, 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 从项目的初期就确保项目的参与人合法。项目实施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予以使用、结算和管理, 工程实施后进行审计, 作为工程验收的必要条件。

3.5 法律政策保障

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依法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规划, 避免无序或乱序开发, 减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实行统一管理。明晰调整后的产权权属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制定“土地分配与补偿”条例, 建立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梁敏.农村土地整治社会效益评价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 2011.

[2]陆守超, 付光辉.统筹城乡发展下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及策略选择[J].江苏农村经济, 2010, 27 (6) :35-36.

[3]颜颖.中国林业生态工程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 2008.

[4]郑德涛.集成制造中的特征映射技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9:8-43.

3.一级土地整治项目 篇三

关键词 土地开发 一级开发 项目管理 面临风险 应对措施

笔者认为,为了与时俱进,更好地做好土地一级开发的项目管理,政府必须转变以往的土地一级开发运作模式,尝试新的方法,利用社会资本通过社会化合作解决土地一级市场的持续开发,逐步使政府从原先的单一完全主导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逐渐转变由政府主导下提供土地资源,企业参与提供开发资金,到时分享土地转让收益的市场化运作新模式。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典型模式

1.完全政府控制模式。该模式是由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2.政府授权机构模式。该模式是指由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从而达到调控土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增值归国家所有的目的。

3.由政府主导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在当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与土地二级开发紧密相关,因此这两类企业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运行土地一级和二级联劢开发。 两类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也可以满足经营业务发展的市场,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和建筑施工利润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保证政府主导土地一级开发的基础上能有效利用市场资源,减轻政府开发资金压力。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政府享有的土地收益也将减少。

二、政企合作下的盈利模式

政企合作下的盈利模式表现为不同的模式开发主体的盈利能力不同。

1.土地一级开发商通过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的关键,在于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在各项成本费用中,比重不控制难度最大的是征地拆迁费用,虽然政府有相关标准和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有难度。这就要求开发商具备较强的与当地政府、居民、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的能力,在安置等方面妥善解决当地政府和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实现多赢。

整体成本费用的控制在于系统周密的安排。对与大面积的土地一级开发,需要分批次批地、征地和拆迁,因此应严格控制整合各步骤的节奏,通过各步骤的无缝衔接,使企业的人员和资金效率达到最高,政府和农民的满意度也达到最高。

2.开发商企业可以通过创新性的一级开发节奏,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价值,从而获得最大利益。该盈利模式的前提在于当地政府的分享机制、一级开发中的授权范围,以及分批出让计划的安排。

在土地一级开发中,能够尽快实现土地增值的措施有: 首先是标志性工程建设。尽量争取政府的办公场所进驻,可以快速的提升周边土地增值效应。 其次是投资环境景观。本质是通过提高生态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益。其方式包括改造旧河道、变废为宝,加强景观和园林的规划建设、美化环境等。 再次是投资公共配套设施。本质是通过提高社会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益。其方式包括配套制冷及热力供应,地下综合商城、停车场,等等。

另外,引入大型服务性企业。前期出让引入大品牌商业设施与酒店,带动周边地块升值。实现一级和二级开发互动。

3.政府授权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可以投资公共配套设施,如医院和教育机构等。开发主体则可以通过提供公共配套设施服务而获得长期现金流。该盈利模式的前提在于是政府允许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进行部分配套的二级开发建设。对开发商而言,该盈利模式的最大挑战在于对公共配套设施的投资决策,以及后期的运营管理能力。

4.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通过与政府协商,出于主观意愿及客观原因,总是能够创造一些条件让一级开发主体取得二级开发项目。该盈利模式的前提是政府愿意让一级开发商取得一部分二级开发权。该模式要求一级开发主体具有相应的二级开发能力,通过二级开发弥补一级开发收益的不足,实现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的联劢。

三、做好土地一级开发的项目管理对策

1.鉴于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受到诸多政策性因素影响,因此,土地一级开发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综合来看主要来源于以下几项风险: 首先是对外出售地价预估价格较大波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物价的上涨,可能导致拆迁成本不断上升。另外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未来地价可能不及当初预估的价格。势必造成收入减少,而成本却增加,形成开发亏损的状态。其次是长期占用大量资金。对于只是用于储备的土地,经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后,由其用自有资金偿付给开发商,欠款风险加大。如果拆迁工作不顺利,也会推迟整个项目的完工时间。再次是政府违约行为的风险。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强势地位是绝对的。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法律文件进行约束,从而与政府方面的利益紧密捆绑,但仍不能消除地方政府违约发生的风险。

另外,还面临政策风险。目前全国性的政策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同时对于政企合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行为未明确进行制止。在地方政府层面,其政策风险因素主要为省、市根据地方情况而改变有关土地利用政策。

2.为规避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首先,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有效控制成本。开发主体在土地治理和储备过程中,涉及征地、拆迁、安置、基建、土地出让等诸多环节,同时,一级开发又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众多和政府对口以及和外部合作单位谈判的环节,因此,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对一级开发企业的成本控制有着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规划能力、挖掘区域潜在的价值。 土地一级开发的价值要素中最重要是规划。土地的特征使其一旦开发,短期内不可能复原,而规划的优劣对区域功能的实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区域功能又对区域价值有根本性的影响。 再次,把握行业波动周期,控制开发节奏。 在把握行业波动周期方面,既要充分考虑整体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区域经济等因素,也要充分考虑政策因素。这就需要企业有敏锐的市场触觉,并且能够与政府需求保持较高程度的一致性, 做到根据市场需求来控制开发节奏,仍而提升区域土地价值。

四、结束语

4.一级土地整治项目 篇四

资料清单

一、土地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县志;

2.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专项规划; 3.县土壤志;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文件;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文件。

6.项目涉及乡,村的土地统计台账,项目区分村,分片现状地类表(按照新三级地类统计);

二、农业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县农业区划报告; 2.县农业综合开发资料; 3.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

三、水利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县水利志,县水利区划报告(水资源评价); 2.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或规定; 3.县多年降水系列资料;

4.项目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数量与质量的实测资料,水资源利用现状与经验等资料;

5.项目区水文地质资料(地层、岩性、含水层、地下水埋深、水质等); 6.项目区工程地质资料(勘探报告);

7.项目区内现有农田水利工程(沟渠、竖井、提灌、涵洞等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图册、预算);

8.项目区通常采用的灌水方式(管灌、畦灌等)、灌溉制度(农作物播种前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的灌水日期和灌水定额); 9.取水许可证(取水量)。

四、林业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县农田防护林建设的情况(树种、价格等)与经验;

五、统计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县主要农产品的单位面积平均生产成本及其构成(有条件的可以对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价格;

1.县统计年鉴(最近1年);

2.项目涉及村的社会经济统计报表(最近1年);

六、电力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电力线、输配电设备及配件的型号、及其产地和市场价格等;

七、其他(建设局、物价局):

1.县工程造价信息(最新的,地级城市一般有);(如物价部门没有公开出版物,就应对工程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主要工程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汽油、柴油、砂、碎石、块石、管材及配件等。并有物价部门盖章。

八、附件要求

5.土地整治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 城固县东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龙江县山泉镇小泉子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劳务承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江县山泉镇小泉子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二标段

工程地点: 黑龙江省龙江县山泉镇小泉子村

第二条 工程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此价为包死价,含劳务发票税金)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质量等级及监理要求。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进度支付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劳动报酬。

6.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违章违规操作的罚款。

3.服从甲方、监理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监理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7.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

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8.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雇佣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9.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发生增项工作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未确认签证价款而影响施工,工期不予顺延。10.乙方负责已完成部位的成品保护。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施工内容进行劳务分包,一旦发现终止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因此所造成的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完成工程一律不予结算。特殊分项工程需劳务分包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2.乙方负责清运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地面成品保护的铺设、拆除及清运至现场业主(或甲方)指定堆放地点。

第八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各项施工措施有效实施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

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合理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 5:5 比例分成。

4.甲方在所供的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共同清点。乙方自行安排现场卸车就位,乙方清点、验收及保管,并承担保管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验收后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验收的材料/设备,乙方不负责材料的保管,所造成丢失、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5.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价格:包劳务人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本合同总款包死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及调遣费:小型机具(切割片、电锯片、钻头、开孔器、刨刀、修边刀、磨片、抛光片、凿子、锤子、抹子、铁锹、橡皮锤、网筛、铝合金靠尺、水平尺、平水管、气管、拉线、麻绳、吊锥、墨斗、墨线、墨汁、铅笔、记号笔、电笔、毛刷、钢丝刷、钢丝球、不锈钢擦布、扳手、钳子、电焊帽、电焊手套、电焊钳、熨斗、电吹、眼镜、螺刀、曲线锯条、开孔器、手锯(锯弓、锯条)、螺丝批头、毛笔、喷枪、油刷、滚筒、塑料桶、砂浆桶、砂纸器(架)、砂纸、刀架、刀片、灰刀、刮刀、毛巾、棉纱、抹布、口罩、面罩、雨鞋、雨披、拖鞋等)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一次包干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4.发生在承包范围外的施工增项及零星工作,需经项目主管及成本部主管审核,签字确认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开具劳务发票后,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28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 70 %。所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结算款。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劳务交叉作业时,乙方负责对上道工序的施工进行验收,再进行下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上道工序不对下道工序的质量负连带责任。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整改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程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若发生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质保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时,限乙方5天内付清维修欠款。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方组织验收,并提交经建设方验收合格的维修证明单给甲方。

4、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贰年。

第十四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的履行,且为双方接受;

③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的履行;

④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主管,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但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八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6.镇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制度 篇六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镇ZF是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成立土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督促、督查土地复垦项目区实施工作。各村委会是土地整治的实施主体,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监理等具体工作。国土资源所负责本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选址、立项申请、规划设计、等业务指导工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土地整治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其结果作为对村委会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工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由镇财政统一安排与拨付使用,实行专账管理。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实行村委会包干制度。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项目复垦为耕地的*万元/亩、林地复垦*元/亩、以上费用由各村委会包干使用,超支部分由各村委会自行解决,节余部分作为村级自有收入管理。

*、镇ZF按每亩*元拨付国土资源所,用于项目前期勘测、项目申报立项、报批。

三、资金拨付方式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镇ZF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确定的费用和拨付比例,分阶段提出拨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在土地整治项目批准立项并已开始拆迁或开发复垦,由村委会根据下达的任务,向镇ZF申请预拨包干资金,经审计后拨付百分之三十。

*、土地整治项目复垦结束后,经镇ZF土地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拨付百分之三十。

*、土地整治项目经省、市土地复垦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拨付百分之三十

*、验收合格后,项目区耕种一年后经审计后拨付百分之十。

四、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7.一级土地整治项目 篇七

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在2010年获批,土地整治项目在该区域广泛兴起。截止2011年8月,该区域国家和省级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已达到151个,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实现了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动态平衡。为了达到土地整治后耕地质量要求,主要通过运用表土剥离技术,保护400年才能形成1cm的耕作层。

表土剥离技术最早由胡振琪教授提出,应用于土地复垦,其中土地复垦技术研究的重点是土壤因素的重构[1]。付梅臣教授提出了矿区生态复垦中表土剥离的工艺,即条带复垦表土外移剥离法、梯田模式表土剥离法、生态预复垦的表土剥离工艺[2]。目前表土剥离对土地整治项目投入—收益影响研究较少,本文基于安徽省明光市某土地整治项目,阐述了表土剥离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3,4,5]。

2 研究区概况

本研究选择皖江城市带的明光市某土地整治项目为研究对象。该项目地处东南季风丘陵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土壤为黄棕壤土,肥力中等,土层较厚,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比较早的区域,同时整治技术较成熟,配套措施也较完善。该项目于2007年实施,2008年竣工验收,之后分配给农户播种小麦。本文在项目区内选择进行表土剥离整治区、未实施表土剥离整治区两个地块,同时在项目区附近选择未整治区,对这三个区域进行比较分析表土剥离对土地整治项目收益的影响。

3 研究方法与结果

本文通过对未整治区、表土剥离整治区、未实施表土剥离整治区进行土壤质量分析,以及投入—产出情况的比较分析,研究了表土剥离技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中,表土剥离整治区和未实施表土剥离整治区总体施工工艺相同(图1),只有在土地平整工程中加入表土剥离。

3.1 土壤质量分析

3.1.1 土样采集

本文对未整治区(A1)、表土剥离整治区(A2)、未实施表土剥离整治区域(A3)采样,每个区域按照“S”型选15个样点,每个样点用采集0—20cm、21—40cm、41—60cm 3个层次的土样,每个土样1kg,装袋,密封,带回实验室内测取有机质、全氮、速效钾、有效磷、比重、pH、电导率,其中压实度在采取土样时用紧实度仪器同时测取,有机质采用油浴加热重铬酸钾—硫酸溶液法,全氮采用蒸馏法,速效钾采用醋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有效磷采用0.5mol/L的NaHCO3浸提—钼锑抗分光光度法,比重采用排水称重法,土壤活性酸(pH值)测定采用电位法,电导率采用5∶1浸提电导法进行测定。

3.1.2 数据处理

在本文中各区域土壤质量综合指数值由各指标权重和隶属度来确定:Q=ΣWi×Ni。式中,Q为土壤质量值,Wi为各指标权重,Ni为各指标隶属度值。对上述8个指标选用相关系数法确定权重Wi,见表1。各指标采用戒上型和戒下型两种函数来确定隶属度。根据经验法,戒上型函数是有机质、全氮、速效钾、有效磷和比重≤1.6的样点;戒下型函数是电导率和压实度。而pH较特殊,采用专家打分方法确定隶属度[6,7]。根据以上公式,利用ArcGIS空间分析模块中的Raster Calculator功能对各个指标隶属度进行计算,再根据已确定的权重和隶属度来形成不同区域的综合质量分布图(图2,见封四)。

3.1.3 结果分析

通过图2可见,未整治区域土壤的通体质量较好、较稳定。随着深度增加,土壤质量逐渐变差,但尚能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实施表土剥离整治区整体土壤质量比未整治区差,主要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机械对土壤造成压实较严重,影响土壤的通透性和对养分的吸收,今后可以通过深翻耕、农业种植和培肥等,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土壤质量。同时,加上土地整治工程配套设施,将有助于该区域农业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未实施表土剥离整治区域的土壤质量最差,即使是经过3年农业培肥和种植,土壤质量有所提高,但仍比其他两个区域差,土壤养分贫瘠、层次混乱,仅靠追肥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土壤质量,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严重影响作物的生长。

3.2 投入—产出分析

3.2.1 收集数据

衡量施工工艺是否合适,最好的方法就是分析投入—产出情况。本文结合该项目施工方案、参考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定额和《安徽省统计年鉴》、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询问当地农民,得到三个区域内的投入—产出情况。表2中表土剥离费用结合该项目施工方案和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定额来推算,具体按照表土剥离20cm、回填运距为30m以内、土方量需工程施工费0.94元/m3计算,表土剥离费用为1881元/hm2,其余各项农业资金投入费用运用调查问卷方式获取。对表3中的作物产量利用调查问卷获得,而单价参照《安徽省统计年鉴》获取[8,9,10]。

3.2.2 不同阶段的投入—产出分析

不同阶段的投入—产出分析:①施工阶段投入分析。该项目于2007—2008年施工,A2区域比A3区域增加了表土剥离工序,多投入1881元/hm2。②土壤熟化期投入—产出分析。2009—2010年,项目工程已实施完工进入土壤熟化期,采用相同的耕作方法。对项目整治区,深松成本比未整治区投入多,主要是由于刚进行完项目施工,对地表造成的压实现象较严重,在深松时比未整治区要多深松。其中,2009年A3区域要比A1区域多投入615元/hm2;而A3区域比A2区域造成的压实现象更加严重,需要多投入180元/hm2。由于未整治区A1没有整治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在进行播种、收割、浇水方面投入多。其中,2009年A1区域比A2区域在播种、收割、浇水等方面多投入1230元/hm2。土地整治打乱了土层次序,造成土壤相对较贫瘠,因此施肥投入较多。在2009年,A2区域比A1区域多投入570元/hm2,A3区域比A2区域多投入165元/hm2。随着时间的增加,土壤的性能逐步恢复,到2010年A2区域比A1区域多投入450元/hm2。通过汇总发现:2009年A1区域比A2区域多投入435元/hm2,A3区域比A2区域多投入375元/hm2; 2010年A1区域比A2区域多投入1005元/hm2,A3区域比A2区域多投入585元/hm2。对各区域的年产值,2009年A1区域最大为36066.75元/hm2,A2区域为28392元/hm2,A3区域14640.75元/hm2。其中,净产值A1区域为27336.75元/hm2,A2区域为20097元/hm2,A3区域5970.75元/hm2,A1区域最大,而A3区域最小。2010年净产值A1区域为29038.2元/hm2,A2区域为25510.5元/hm2,A3区域为10062.9元/hm2。可以发现,随着时间增加,通过土壤追肥 、田间管理等措施,土地整治区的投入—产出将逐步增加。③正常生长期投入—产出分析。2011年,A1区域的投入资金最大为9570元/hm2,比A2区域多投入1740元/hm2,主要是播种、收割、浇水等投入较多;A3区域投入资金为8730元/hm2,比A1区域少840元/hm2,而A3区域比A1区域在深松方面多投入525元/hm2。对各区域年产出而论,A1区域仍最大,为41735.25元/hm2,最小为A3区域。其中,年净产值A1区域为32165.25元/hm2,A2区域为30707.25元/hm2,A3区域15589.8元/hm2。④分析。通过对这三个区域连续3年的观察发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区域刚施工后,土壤质量较差,年产值较小,但通过追肥、田间耕作管理等措施,年产值逐步增加,将赶超未进行土地整治区域。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改善配套设施,有助于田间耕作,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净产值。同时A3区域比A2区域在施工过程中减少了表土剥离工序,使土地农业生产投入资金多,而年产出值较小。

总体来说,随着时间推移,土地整治区的土壤质量会进一步提高,深松费用和施用化肥量将会进一步减少,这些有利条件及因素将会使农业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种植纯收益会不断提高,远远超过未整治区域。而没有进行表土剥离的区域,作物产值较小,前期农业投入较大,农业种植纯收益小,并且在较短时间难以改善。表土剥离区域比未进行表土剥离区域有较大优势,可在较短时间恢复作物产量,降低农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3.2.3 土地整治技术注意事项

土地整治可有效增加耕地拥有量,配套农田设施,增加农民的农业种植收入。通过上述分析发现,表土剥离技术在土地整治中必不可少,针对不同区域可采用不同的表土剥离工艺,如条带复垦表土外移剥离法、梯田模式表土剥离法、生态预复垦的表土剥离工艺。在进行整治后,应加大对耕地追肥、养护配套设施,加快恢复土壤肥力,逐步增加作物产量,实现农民的增收。

4 结论

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需要建设用地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而农民生活的保障来源于耕地的稳定收入。对实现上述两个目标,皖江城市带要加快推进城乡增挂钩和土地整治工程的步伐。土地整治可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而在土地整治中未加入表土剥离的工艺流程,严重影响了土地质量和作物产量,带来生产成本高而纯收益少的现象。对实施过表土剥离的土地整治项目,虽然增加了表土剥离费用1881元/hm2,但在短时间内可恢复耕地地力,增加作物产量,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

摘要:为了揭示表土剥离对土地整治项目收益的不同影响,作者采用采样分析、调查问卷、地统计分析、空间分析等方法对这种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表土剥离是土地整治工程必不可少的一步。通过土壤质量空间分布和作物投入—产出值比较分析,土地整治可有效减少农业生产成本,而表土剥离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壤表层,通过追肥和田间管理,在2—3年时间可基本恢复耕地肥力。

关键词:表土剥离,土地整治,土壤质量,纯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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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其经营模式 篇八

土地整治项目的特点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的几点包括:

(一)涉农土地协调整治过程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对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不仅仅土地面积非常大,还会涉及到多个村、镇上等村民的用地。对村民的土地经济补贴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因村民普遍素质较低,又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一旦处理得不好常会发生各种不同程度的纠纷。

(二)不可预见的项目建设因素。由于管理技术水平的局限以及建设项目设备的不足,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项目施工因素。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应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首先要做的是做好土地施工整治项目管理的前期工作,其中包括对图例管理的整体规划和施工设计,规划人员和施工设计人员在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要做到对所整治土地进行地形进行仔细地勘测、并经过多次讨论后,方可确定具体规划方案和施工计划。

(二)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

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土地整治项目会因为多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工期的延后或规划方案的调整,一旦出现了这些情况,要相应地重新调整项目人力、物力、财力这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为了降低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进度一定要跟上,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从而加快建设项目进度。

(三)规范工程监督

保证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完成与其工程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监工人员缺乏责任心对施工要求不严格,导致工程质量差,施工效率低的情况,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工程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改善土地整治项目经营模式构建措施

(一)构建项目监管体系

对于如何有效改善土地整治项目的经营模式,可以先从构建一个完整的项目监管体系为前提,对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到的整个流程进行统一监管,将其涉及到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各建设刑侦部门以及有关单位,使整个项目的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系统化。

(二)建立整治项目监管奖惩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其监管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施工质量。因此,落实好项目监管体系,将项目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身上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监督不利,出现严重问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治,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负责人进行适当的鼓励措施。

(三)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管理

隨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之前传统的管理运营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对于当今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运用得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全野外数字化测量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利用先进的软件技术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的数字化,同时能够显著加快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进度以及工程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发挥关键性作用,并直接影响了国家经济利益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土地整治项目的高度重视,加大了管理力度和资金的投入对土地管理工作和经营模式进行了有效的整治措施。虽然对于地大物博的国家土地,其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细节复杂,相信通过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在未来的时间里,我国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会做得越来越好,其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将逐渐趋于成熟化,帮助国家土地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发挥其最大使用价值,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昌黎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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