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化解

2024-08-24

债务化解(共8篇)

1.债务化解 篇一

浅谈如何化解乡村债务

宋昕 付文志 程仙娟

[内容摘要] 乡村债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对我市乡村债务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化解的建议。

[关 键 词]农村经济 债务 对策

[作者介绍]六盘水市财政局

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乡村债务成了乡村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制约着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阻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进步伐。研究和探讨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办法,对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建康发展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乡村债务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98个乡(镇、办),1715个行政村,11979个村民组;农业人口有222万元人,52万农户。经核实,截止2005年,全市乡村债务总额31592.09万元,其中:乡级28011.49万元,村级3580.6万元;乡级债务占88.67%,村级债务占11.33%;平均每个乡(镇、办)负债322.37万元,每个行政村负债18.42万元,每个村民组负债2.64万元,每户农户负债607.54元,每个农民负债142.31元。这些债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乡镇、村级集体企业贷(借)款债务3295.30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0.43%,其中:乡级3287.41万元,村级7.89万元。

(二)乡村公益事业建设贷(借)款债务21365.17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7.63%;其中:乡级17952.57万元,村级3412.6万元。在公益事业建设贷(借)款债务中,兴建乡村学校的债务18688.13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9.15%(其中: “两基” 攻坚贷款负债17510.66万元,占公益性事业建设负债总额的81.96%。);修建乡村道路的债务2189.4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93%,乡村计生优抚等债务92.27万元,占债务总额的0.29%;其他债务395.31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25%。

(三)乡村发展种植养殖业贷(借)款债务5047.7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5.98%,其中:乡级4937.05万元,村级110.71万元。

(四)其它债务1883.8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96%,其中:乡级1834.46万元,村级49.40万元。其它债务主要有各种项目配套资金贷款债务、村村通电网建设、乡镇办公楼建设、维修、乡镇招待费、修理费、烤烟生产贷款等债务。如水城县滥坝镇、保华乡、米萝乡办公楼建设和维修贷款352.8万元。

二、我市乡村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盲目兴办企业,无序转型改制,增加了乡村债务。前些年,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乡村经济发展规划急于求成,盲目立项,兴办企业,在缺少资金、技术、人才的情况下,举债实施,致使一些企业先天发育不良,后天管理混乱,造成亏损或倒闭。在近几年的企业改制中,对乡村企业的资产没有部门管理,更没有认真地进行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没有经乡村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把不应由乡村承担的债务转嫁给了乡村。如盘县刘官镇磨芋加工厂1993年在银行贷款57.67万元,刘官增压砖厂1992年贷款40.68万元,响水镇煤矿贷款249.86万元,洒基镇煤矿贷款100万元等等,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企业倒闭,债务无法清偿。据清理资料汇总反映,全市这类性质的乡村企业债务达3293.30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10.43%。

(二)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增大了乡村债务。近年来农村扶贫“攻坚”工作,各级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乡村也增大了投入,农村的修路、拉电、人畜饮水、修建学校、村活动室、村卫生室等公益事业,在缺乏资金,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者是靠欠施工单位垫付的前提下进行的,增大了乡村两级债务。仅盘县滑石乡在农村电网村村通工程改造工程中货款就达169.4万元。据清理统计,乡村两级这类债务高达1177.47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3.73%。

2004至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政策,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农村义务教育“两基贷款”猛增,贷款总额达到17510.66万元,超过历年各项 债务总额,占债务总额的55.43%,其中:六枝特区3474万元,盘县6741.26万元,水城县6595.4万元,钟山区700万元。并且,承担偿还 贷款的主要是县、乡两级政府,加大了化解乡村债务的难度。

(三)举债实施种养业,因管理不善项目失败,乡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乡镇发展种养殖业,开发经果林、科技养猪、养牛等,本属无可非议,但是,由于对项目的考察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不“量力而行”,盲目地上项目、搞建设,结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大多数项目失败,由此形成的债务高达5047.76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15.98%。

(四)各种项目的配套,加重加大了乡村的债务。为促进地方事业的发展,乡镇都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但各种项目都要求乡镇有一定的配套资金,在乡镇无财力保障的情况下,只有向金融部门或个人借债实施,造成大量负债,如其他负债1883.86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5.96%。

(五)以收取“三提五统”为抵押贷款形成的债务。税改前,乡村贷款主要是以收取“三提五统”费作抵押贷款或还款保证;税改后,取消了“三提五统”,乡村没有了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由此贷款形成的债务,乡村缺乏偿款能力。

(六)政企不分,缺乏民主监督,使乡村经济秩序紊乱。政企不分问题在乡镇级并没有解决,大量乡镇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债权债务问题不清仍然存在,债务主体是乡镇政府还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分清。同时,由于农村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乡村干部不经群众讨论同意就擅自代表乡村借款,造成债权债务关系紊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化解乡村债务的建议

乡村债务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不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化解老债务,遏制新债务的发生,将严重影响我市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民负担反弹,增加财政风险,干扰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政府形象和执政能力。化解乡村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但是,由于乡村债务形成的因素很多,除了客观因素外,还有主观因素、历史因素、政策因素,加之乡村债务数额巨大、涉及面广、时间长、情况复杂,处理的难度很大。目前,各地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措施和办法,都在摸索和探讨当中,因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乡村债务

进一步理清乡村债务的规模、种类、分布是化解乡村债务的基础条件。这必须解决四个问题:一是明确乡村债务的统一统计口径;二是确定统一的乡村债务分类方法;三是编制统一的乡村债务表;四是对乡村债务进行系统的经济分析和统计分析。

(二)建立化解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减债办公室,减债办公室由市减负办牵头,负责全市乡村债务工作组织、协调及具体事项的处理工作。二是建立减债目标考核制度。把消减债务作为乡镇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列入年终考核,完不成减债任务的乡镇,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并且不得提拔重用。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市财政设立减债奖励基金,按实际减债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积极主动化解乡村债务的县(区)。此项资金仅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专款专用。

四是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乡村债务的专项审计工作,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五是规范乡镇经济管理行为,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规范乡村经济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乡村级债务发生。

(三)多方筹资,分级负担,逐步化解

一是按照政企分开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进一步摸清、核实乡村债务底数的前提下,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属乡镇政府行为的,由乡镇财政逐年化解;属企业或个人行为的,由债务人负责偿还,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以达到化解乡村债务的目的。二是制定减债时间表,分按计划完成减债任务。即村级债务在2至3年内完成化解任务,乡级在3至5年内完成化解任务。三是县(区)建立偿债准备金,实行“县(区)管乡用,专户管理”。对乡级债务,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乡级财政筹措一部分。由乡镇拟定偿债计划,经县财政审定后,乡镇按规定时间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县财政安排的偿债准备金与乡镇的一并存入专户,合并用于偿还各乡镇所欠债务,偿还债务时,由债权人提供有效借款依据,经县(区)、乡财政确认并报县(区)政府同意后,列入偿债准备金使用范围。四是对村级债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中上级明文规定给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提成留存以及其他收入,偿还确有困难的,乡镇财政可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偿债还债

乡村债务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解决债务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一是收回欠款还债。加大对个人借欠公款的清收力度;对个体、联合体承包的集体企业、林场、荒山等所欠承包金采取强制办法收回欠款;对集体、私营企业借、欠财政的资金,能用行政手段强制收回积极收回,收不回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处理,倘若一时还不清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二是资产抵债。对沉淀或闲置的资产、已关闭停产的乡镇企业资产,采取招商、合股、拍卖等方式进行盘活;对荒山、林地等集体资产,公开招标,过渡经营权;城镇建设出让土地资产,收益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三是划转消减债务。对乡镇、村级为企业担保的借款,划转企业承担;四是核消减债。对乡村两级历史上形成的呆账、死账,经本级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减;对历史遗留的银行贷款,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予以核减。六是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对口对项目化解乡村债务。如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债务,市、县(区)教育部门可从每年收取的“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还债;对乡村道路建设债务、农村计划生育、优抚等债务,市、县(区)公路、计生、民政等部门可以发挥其部门优势,积极乡化解乡村债务。

(五)采取措施防止新债

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四是不得举债兴建工程;五是不得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六是不得举债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七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八是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得超出“一事一议”控制标准,不得借债兴办公益事业。凡违反上述规定形成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资料来源:

1、贵州省农村税费改革资料汇编(2002-2003)

2、六盘水市税改方案

2.债务化解 篇二

农村集体债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普九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推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硬性达标,而上级配套资金十分有限,大部分资金依靠村组自筹。“普九”验收的强大压力,迫使村集体大量向农户集资和向金融机构借贷。不少地方村级债务总额中,“普九”债务占有较大比例。(2)企业债。也就是村集体兴办企业亏损形成的债务。20世纪80年代初,受沿海城市、大中城市农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影响,有条件的村和没有条件的村,都把发展村办企业作为脱贫致富的出路,部分村集体在无资金、缺技术、少人才的情况下,对项目没有进行科学论证,盲目靠借贷和集资兴办企业,加之政企不分、经济关系不清、摊派过多、经营管理不善、体制不顺、产品质量不高、市场信息不灵、借贷渠道不畅等众多因素,大部分村办企业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导致企业亏损以致于资不抵债形成债务。(3)税费债。就是村集体为完成各项税费和集资任务形成的债务。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户的负担项目非常多,除农业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外,还有各种集资摊派。农民由于收入低,加上村干部工作方法不得当,工作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不细,导致部分农户对村干部工作不满,不愿交和拒交各项有关税费。同时,农村外出人员不断增加,这些人员长期在外,村干部管不到也管不了,部分人“吃水忘了挖井人”,再加之有些承包户素质低,义务观念淡薄,上缴难到位。村集体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只有向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完成各项税费任务,长此以往形成了农户欠集体,集体欠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三角债”。(4)事业债。就是村级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近年来,村集体为了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争取上级资金,村村修路、打井、绿化村庄、阵地建设等大办公益事业。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上级资金即使争取到了也非常有限。有些村没有量力而行,超前办事业。特别是进入21世纪,“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在农村落地开花,各级政府也加大了修建村级公路的力度。修路为民,上级虽有大量资金投入,但实际建设资金远高于上级投入的资金,缺口部分的资金最终就转化成了新的村级债务。(5)利息债。就是村级债务利息形成的债务。目前,村级债务中,银行贷款和私人高利贷,占有较大比重,特别是在一些债务负担沉重的村,东挪西借的债务每天都在产生利息,也就是说每天就在产生新的债务。村级债务呈现出不减就增的局面。

二、化解农村集体债务的对策

其一,防范村级新增债务。具体而言:一是夯实农村民主基础。即建立健全村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村组债务台账,并由专人负责,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化解转移到事前管理上来,建立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管理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农村预决算制度。年初,各村要根据当地的预计可支配收入编制费用支出预算方案,并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交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定备案。年中要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控制预算外开支,实现村级收支平衡,防止新增债务。三是规范农村行政行为。对基层政府的行为应按照公共财政的观点,把基层政府的职能界定在行使国家政权管理公共事务的范围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时,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资金缺口,不得要求村级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四是严格政策,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助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集体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同时实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

其二,化解村级债务的途径。具体而言:一是剥离减债。就是将村级债务总额中的“普九”债务剥离出来,转为乡镇政府债务,从而减少村级债务总额。村级为“普九”达标而形成的债务,是村集体为国家垫付的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应承担“普九”债务。地方政府一方面是“普九”债务的承担者,同时又是化解“普九”债务的责任主体。二是帮扶还债。就是国家出台政策帮助扶持村集体偿还债务。对于确属举债建设农村公益项目所欠债务,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要求,加大对村级资金的投入。中央、省级财政视情况逐年安排转移支付进行补偿,应允许利用国家扶农、补农资金偿还相应的债务。国家应对扶持农业的款项进行适当调整,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扶持农业专项资金的一个重点来对待。三是划拨转债。在农村债务规模总额中,有一部分是发展乡镇企业或村组企事业形成的。其中有一部分企事业仍然在运行。有的虽然已转产,但仍然利用原有的房屋、土地等,针对这种情况,地方党政府要做企业继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其承担债务,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签订偿还协议。四是清欠还债。对于农村债权的清收工作,应区别情况,按照不同的债权类型分别征收。五是停息降债。目前村级债务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与私人高利贷,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介入,加强引导与协调,促成债务双方还本免息或停息挂账。首先是停高息降债。对于村级借欠的高利贷,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可从借贷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确认后统一换据,过去已付息的高出部分,可以用于抵冲本金。其次是免息降债。各地可制定一系列优先偿债政策,对于欠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不要息的优先偿还。避免村级债务不减就增的不利局面。六是拍卖偿债。首先是拍卖闲置资产。要在搞好村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闲置资产进行拍卖,将拍卖资金用于还债。其次是拍卖资源。对现有的荒出、荒湖、荒滩、水面、果园、机动地等集体资源,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拍卖、租赁、承包、卖断经营权,所得收入用于偿还债务。

3.化解债务的有效政策工具 篇三

经过近40年高速发展的中国,处于综合债务高企的状态。尽管与发达国家比较,政府债务控制在可控范围,但私人企业债务却居高不下,甚至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表外债务——指不在国家审计署2013年审计出的地方债务表内的其他债务。

债务会转化为危机吗?如何寻求化解债务的有效政策工具?前英国金融服务局主席阿代尔·特纳在《债务与魔鬼》一书中,企图回应这些难题。

一般而言,债务是由投资所形成的,如果负债的投资能偿还债务利息或本金,那么循环的结果,是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或财富与消费服务,同时也偿还了债务,我们习惯将其称为有效投资。但如果从宏观意义上看,信贷创造可能导致周期性过度投资,同时会形成实际资源浪费和债务积压。

比较典型的是房地产。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的关注热情始于20世纪末,发达经济体的银行业务从1928-1970年用于房地产的信贷从30%上升到35%,但到2007年就飙升到60%,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在国家财富中的重要性在不断上升。尽管房地产主要具备的是居住功能,但由于其价格的波动上升很容易导致人们投机心理的产生,尤其是在缺少个人投资有效渠道的国家,会因为货币保值(理性行为)和赚取超额收益(非理性行为)将大量货币投向房地产。

如果排除金融机构大量贷款给制造无效供给的房地产商从而形成金融风险外,个人用自己的存款买房,从理论上讲并不会引出可怕的债务危机。问题出在房地产的杠杆,信贷偏向及信贷与资产价格周期的关系上,以房地产为抵押发放贷款很容易导致信贷供给,信贷需求和资产价格的自我强化周期。信贷供给扩张推升资产价格,从而提高了信贷双方的资产净值,增强了信心。

资产价格攀升使银行信贷损失处于低位,资本基础增强,从而可以投放更多信贷。而在抵押比给定的情况下,净值增长又使借款人能借入更多资金,双方在价格上涨的感受中都会产生很好的预期。

很明显,这种周期会导致新建房地产的投资热潮。而现代经济体中金融不稳定的核心,恰恰就在于无限的信贷供给能力与缺乏弹性约束之间的相互作用,在没有强力政策约束的条件下,银行及其影子银行就能够通过票据方式无限创造信贷、货币和购买力。

而处于理想状态下的地产的供给往往缺乏弹性,这样,潜力无限的名义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导致阶段性的房地产价格难以预测,并在某些外力作用下大起大落,由此产生信贷和价格的周期,形成现代经济体中金融不稳定的本质特性。上行区间、无限放大房地产在财富中的重要地位,而下行之时,经济受到资产价格持续下滑导致借贷双方净值缩水,抑制信贷供给与需求,从而陷入债务积压的困局。

经过2007年金融危机后,人们在思考一个问题,是否必须依赖信贷快速增长和杠杆率不断上升来促进经济增长?如此造成的债务积压,能否寻求到二者的平衡点呢?作者在书中指出了导致信贷密集的三个原因,房地产重要性上升、贫富差距拉大和全球失衡。

同时,他还开出了药方:解决银行无限的潜在信贷供给与房地产及特定区域内缺乏弹性的土地供给间的矛盾;向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对收入的财富进行更多的再分配;缓解全球失衡要赤字国家与盈余国家共同行动,尤其是国家,需要抑制房地产的过度繁荣,缩小贫富差距,限制金融体系中的过度债务创造。

4.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篇四

**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8.05万农户,农业人口33.78万人,耕地面积20.58万亩。2005年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2740.8万元,村平14.82万元,人平81.14元;村级债权总额1568.74万元,村平8.48万元,人平46.44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1172.06万元,村平6.34万元,人平34.70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483.4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文章-找范文,到]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经管站)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30.2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130.66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32.2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从而冲销集体债务。四是划转债务50.6万元。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债务及经清查不实的债务,落实责任人,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五是核销减免债务34.4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38.8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42.34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124.25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健全“四项制度”,坚决杜绝新债发生。一是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象集体举债、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全部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5.化解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报告 篇五

根据塔城地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塔地综改【2012】2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教育、财政、纪检委、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清理化解办公室。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办公室与市综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作到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清理化解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负总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债务确认、筹措工作经费等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债务清理和进一步核实、报表统计、提供学校的相关数据等工作;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债务数据进行审计核查、锁定实际债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举新债行为等工作。

二、加强培训,摸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扎实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市政府下发了《乌苏市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0】216号),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任务、落实了责任,召开清理核实债务动员、培训大会,市财政局、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的范围、内容、政策口径及债务利息的认定,各学校相应成立清理核实工作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有关责任学校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学校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款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对债权人、债务人、负债项目以及债务形成时间、数额、合同、协议等逐笔登记,建立档案。

三、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审计认定工作

我市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报表制度,建立债务清理核实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各学校在本乡镇、村、学校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审计局对学校填报债务情况的原始资料和财务资料逐项、逐笔进行审计认定,重点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面达100%。

经审计认定后的债务,进行锁定,并将原始资料复印件、汇总表、认定表报市综改办和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改办将锁定的债务汇总报地区综改办,同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的要求,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确保偿债资金落到实处

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在清偿过程中出现还“糊涂债”、“水分债”、“人情债”等问题,确保偿债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

根据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和地区综改办化债工作要求,我市认真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将偿债资金纳入义务教育特设专户管理。

我市2005年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余额为753.69万元,2005年以后债务2969.14万元;自治区要求先偿还2005年以前债务。在自治区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我市积极筹措301.69万元,通过特设账户先期兑付债权人。自治区补助资金452万元于2011年11月24日到账后,我市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通过义务教育特设专户全部兑付债权人,并及时召开了兑付大会,我市综改办、教育、学校等部门领导、财务人员和债权人参加了会议。在资金兑付时,对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严格做到系统数据和纸质数据核对一致;网上债权人信息与台账登记的债权人信息一致;付款数据与银行付款信息一致。在确认资金到达

债权人账户后,及时利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已支付的债务进行销号。

针对资金兑付情况,我局于2012年1月10-20日进行复查,采取两种方式检查,一是电话查询,对债权人收款情况进行核实;二是到学校,通过查看账簿、原始凭证等对偿还的债务进行核实。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已全额兑付,复查面达100%。通过复查,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手续,并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保证资金的安全,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偿债资金特设专户运行良好,管理规范,资金审核、销号制度完善。

6.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研究 篇六

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中的最基层的一级财政。目前,多数乡镇财政状况欠佳,主要表现在:债务规模大,债务种类多。为此,结合莱阳市的实际情况,对如何化解乡镇债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乡镇债务概述

据不完全统计,至2005年底,全国乡镇债务数已超过2200亿元,平均每个乡镇600余万元。我市平均每个乡镇817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乡镇债务的构成较为复杂,既有显性债务,又有隐性债务。显性债务主要是:向上级部门借款,向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向非银行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统筹中借款和其他借款。隐性债务包括:欠发工资,欠付基建工程款,财政担保和其他方面可能形成的债务。

乡镇债务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为发展乡镇经济而形成的债务。乡镇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扶持一些企业发展,园区开发建设等向上级有关部门的贷款。在一些企业经营不善,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本应由企业承担的债务被转嫁到乡镇政府身上。(2)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而形成的债务。主要是乡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小学建设所形成的债务。(3)行政性债务。只要是指少数乡镇因财力不足,而存在的如招待费,工程劳务费,职工工资款等各种名目的欠款。这一类的债务虽然零散,但累计起来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

乡镇债务是特点是:(1)时空跨度大,累计时间长,且逞逐年上升趋势。(2)构成复杂。有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园区开发建设的支出,也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搞乡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4)债务利息高。乡镇的债务,除了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金融利率借款外,还有集资借款,其借贷利率一般都比较

高。

二、乡镇债务的成因

(一)客观方面的原因

(1)农村经济落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艰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投入不足和农民传统观念转变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农业靠天吃饭,沿袭传统耕作方式的现状仍然没有根本性的转变。再加上农村市场发育不全,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的存在,农村产业结构按照市场供求关系进行调整的步伐艰难。(2)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都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但是,相对于需求来说还是远远不足,农业科技投入还有待于提高,农业产品科技含量还是偏低,没有质量,更没有品牌,再加上缺乏对农产品进行系列化的深加工的资金和技术。因此,乡镇集体经济收入来源贫乏。(3)乡镇税源枯竭。农村税费改革后,停征了农业税,特产税,乡镇税源枯竭,乡镇财政收入来源大幅度减少。上述情况,客观上形成了乡镇较长时期内难以摆脱债务的困扰。

(二)主观方面的原因

(1)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偏多。虽然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机构、人员作了裁减,但还是存在财政供养人员偏多,人员经费负担偏重的问题。(2)乡镇机构偏多,且大部分受县级以上的条条管辖。乡镇既无机构设置权,又无人事管理权,大部分机构的人员费用却要从乡镇收入中解决,人事权与乡镇财权脱钩情况严重。(3)一些乡镇干部为了升迁,想方设法出政绩,负债建设“形象工程”和示范达标工程,把举借的债务留给后任处理。(4)政府职能不够明确,政府干部经济的现象仍然存在。近年来部分乡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银行贷款搞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然后通过土地出让获得收益归还,形成所谓的“资

金链”。但由于近年中央对土地使用秩序整顿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使其中的部分乡镇这个“资金链”断裂,形成巨额债务。政府包揽过多也增加了乡镇负债。(5)在管理上,乡镇举债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

三、化解乡镇债务的措施

(一)摸清底数,区别对待,合理化解。(1)对乡镇债务彻底清理,摸清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数额。(2)确定统一分类标准。(3)根据掌握类别,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手段,有计划的采取想应的化解对策。比如:对由于办企业,上项目所负债务或为其担保所负债务,需要进行剥离。对还在经营的企业,其债务就划转的企业头上;对未经营的企业或项目,可以对企业或项目的资产进行彻底清理,通过转让或拍卖等方式来抵偿债务;对普及义务教育制度形成的债务,可以由上级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予以逐步化解;对于公益性的基本建设负债,可以由乡镇及其上一级政府按比例予以化解;对拖欠职工工资、奖金形成的债务,由乡镇采取有计划的增收节支办法化解。

(二)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发展壮大乡镇经济,培植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源,不断增加财政收入,是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的根本性措施。在市场经济和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条件下,乡镇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切实把工作重点从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性服务,经营发展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来。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发展的重点从偏重产值转向提高经济效益,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提高科技在经济中的贡献率,促进乡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做精一产,稳定基础财源。主要是调整农业生产

结构,发展创税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和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通过政府的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档次,改变农业品种单一,经营方式落后,竞争力弱的现状。尽快提高农业抗自然风险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可靠稳定的财源基础。(2)做强二产,发展主体财源。要充分利用近年改善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所取得的成果,辅以相配套的引资政策,吸引更多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不损坏环境和生态的企业落户乡镇。对现有的乡镇企业进行挖潜,改造和改组,大力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档次。(3)做大三产,培植后续财源。目前,乡镇第三产业发展空间比较大,而且第三产业中的饮食、服务、旅游等产业征收的营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发展服务业非常重视,乡镇要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

(三)精减机构人员。按照每次综合改革和公共财政支出框架的基本要求,加快行政机构改革,加大减人,减事,减机构的力度。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的新路子,对非公益性的站所等事业单位,遵循产业化的路子,逐步推向市场。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节减支出,从而不断加快化解乡镇债务的步伐。

(四)加强债务管理。(1)建立乡镇政府偿债机制及偿债准备金制度。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确立偿债责任单位,创制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确保落实偿债基金来源。可按照不少于年初乡镇政府债务余额的3-8%设立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可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乡镇每年可用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在制定乡镇财政体制时规定一定比例的超收分成资金;从盘活的存量资产中挤出部分资金;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财政配套安排部分资金。(2)建立乡镇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及其部门、所属单位举债,在政府统

筹安排下,由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扭转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同时,规范举债行为,实施源头控管,实行举债审批制度。乡镇一级举债须报经上一级政府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举债。(3)建立规范、科学、系统的统计及报告制度。对乡镇债务,按照其来源、用途、偿还情况、累计余额等设计一套比较科学详细的统计报表,定期上报上级各有关部门。

(五)加强监督,控制新债。(1)完善考核制度。完善乡镇领导干部任用、考核、监督机制,使考核真正起到引导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向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转变的作用。提倡“减债也是政绩”,把债务的增减作为考核乡镇领导的任期目标和工作实际的重要内容,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评优、评先相结合。同时要完善现有的乡镇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把乡镇债务增减纳入审计内容,并将化解和控制乡镇债务作为乡镇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引导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向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转变。(2)加强监管检查。加强监督是控制乡镇债务增长的有效措施。第一是把乡镇债务人纳入乡镇人大监督审查范围,自觉接受乡镇人大对举债规模、债务来源、使用方向、还本付息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监督。建立乡镇债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包括债务(债权)的规模、成因、用途等所有相关内容。健全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乡镇债务的检查监督职能,可以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互通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化解和控制乡镇债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措施。(3)控制新增债务。要建立乡镇债务是内部预警体系,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监控指标对乡镇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要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针对乡镇事权与财力不相匹配,乡镇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在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时,上级政府要按照科

7.乡镇政府债务化解对策探析 篇七

关键词:乡镇债务,化解,PPP模式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 乡镇债务问题也随之显现。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2006年提供的报告显示:全国乡镇财政负债估计在2 000亿元~2 200亿元左右, 全国共计45 462个乡镇政府, 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左右。

虽然各地乡镇负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 但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乡镇债务面广, 包袱沉重。二是时空跨度大, 累计时间长, 有的债务、债权关系已不明晰。三是债务构成复杂, 涉及面广。从债务来源构成看, 上级财政借款、金融机构借款、个人借款、欠工程款是乡镇债务的主要来源。从举债的用途看, 工业园区建设负债较大, 占到40%左右, 其次是兴建公共设施、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负债和兴办企业负债, 分别占到20%左右。范围涉及科教文卫、计生等公益事业, 还包括名目繁多的各种接待费、赞助费等等。四是各乡镇债务的统计缺乏统一的口径, 统计方法不是十分科学, 透明度有待提高。

乡镇债务问题的性质已由一般性的财务问题衍变成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 并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影响了政治的安定与团结, 亟待从根源上予以根除和解决。本文针对中国乡镇债务的特点及成因, 挖掘乡镇债务产生的制度性根源, 提出以下化解乡镇债务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开展全国范围的乡镇政府债务的彻查工作

由于中国乡镇债务的形成原因较复杂, 有体制问题和政策性因素, 也有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等问题, 使得乡镇负债呈现累计时间长, 债权人结构复杂的特点, 为更好地进行各地债务风险的评估, 首先要开展的全国范围的乡镇政府债务的彻查工作。通过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 协调各级各方面的关系, 以账据为依据, 采取既清账内, 又查账外, 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 逐级逐笔登记, 分门别类汇总。达到既掌握债务规模, 又掌握债务来源和债务用途的目的, 为有效化解乡镇债务, 针并对不同来源和不同用途的债务采取不同的化解办法提供真实的数字基础。

二、对各乡镇债务规模及负债风险水平进行评估

对乡镇债务规模适度与否及风险大小进行科学评估, 既可以防范乡镇债务状况的恶化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的危机, 也可以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进行科学的债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近年来有关学者针对乡镇债务适度规模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中多采用债务依存度、债务率、偿债率、农民人均负债额、个人债务负担率等指标, 为判断乡镇债务的规模适度与否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在以上指标的基础上建立预警模型, 使各级政府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规避乡镇债务危机而引发的潜在风险。

三、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负债化解计划

债务化解计划的制定要结合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将债务规模大、债务危机较严重的乡镇列为重点对象, 全程监控偿债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树立“减债也是政绩”的理念, 把化解债务工作纳入政府的任期责任目标, 和乡镇领导的政绩考核相结合,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将债务量化分解, 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把债务的减增作为考核乡镇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 发挥审计在债务化解中的作用, 加强对乡镇离任干部的财务审计, 变任后审计为审后任命。

四、建立基于PPP的乡镇政府债务化解新模式

PPP (Pubic-Private Partnership) , 可以理解成为由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所建立的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以这种伙伴关系为基础开发的公共服务项目, 既可以使政府公共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担和风险, 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同时也可以在制度和体制上保证私营企业的盈利。这种新型的合作模式, 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 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于交通、教育、卫生领域, 及要塞、营房、军事培训院校等方面的国防工程项目。

1. PPP的基本模式

进行PPP运作的基本模式如下:

如图1所示, 对于策划实施PPP模式的项目, 政府应该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方案的选定, 参与制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税收优惠制度的制定, 并和企业一起完成整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既要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共担, 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 又要监督项目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 达到公共服务的目的。企业通过参与开发项目的政策制定, 以签订合同的方式保证投资的收益。

2. PPP应用于化解乡镇政府债务的可行性

虽然全国各地乡镇债务的统计口径略有不同, 但研究数据表明工业园区建设、兴办乡镇企业和公共设施、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在债务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说明中国的乡镇政府在地方经济建设中仍冠以“全能者”的姿态挤占市场与社会发生作用的空间, 引发政府职能的错位或缺位, 这是产生乡镇债务问题的制度性根源。

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2005—2006) 》显示, 自2000年以来, 民营经济税收增速已经明显快于全国税收平均增长速度。从税收总量看, 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这说明中国的私营企业在自身蓬勃发展的同时已经具有了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实力。同时, 随着乡镇经济的发展与农户积累的增加, 农户的投资能力也大大增加, 很多原本被视为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项目, 已成为农户可以投资并回收的“私人物品”。当乡镇政府在这些领域遇到资金问题时, 通过乡镇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合理配合、乡镇政府与农户的合作等多种方式将兴办社会事业的责任转移给社会, 允许民营企业或农户介入并成为供给主体, 不仅可以弥补目前公共管理的缺陷, 还有利于促进乡镇社会力量的成长, 从而承担更多地本应回归社会的职能。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 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 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这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和方向。

因此, 在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领域, 打破乡镇政府的垄断供给主体地位,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建立一种多元主体参与下的伙伴关系成为解决乡镇债务问题的一种新思路, 通过多种多样的路径和公私伙伴关系, 将一部分乡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生产让渡给社会或民营组织, 以其成本、技术和竞争等优势, 不仅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还能够以竞争鞭策乡镇两级组织提高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降低支出规模, 从根本上化解存量债务, 杜绝增量债务的产生。

3. 基于PPP的乡镇政府债务化解模式

利用PPP模式化解乡镇政府的债务, 可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现有存量债务的化解。首先要核实乡镇债务实际的情况, 然后通过盘活乡镇现有的闲置资产, 或者寄托乡镇资源优势吸引外部资金偿还负债。对预实施PPP模式化解负债的乡镇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政府, 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将乡镇资源优势和乡镇办企业、多种经营基地、集体山林及门面房、堰塘、小型水利设施等资源进行评估并进行公示, 向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农户征集债务偿还方案, 通过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 对乡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筹集资金偿还存量债务。二是对可能造成新增债务的新办企业、发展农业生产及乡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负责项目方案的选定, 参与制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税收优惠制度的制定, 并监管整个项目的运营管理。

借鉴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成功事例, 结合中国乡镇负债的现状, 本文提出了化解乡镇债务的两种类型 (如图2所示) 。

预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可以由乡镇提出, 更好地反映了乡镇的实际情况, 使体现“农民所需”的项目得到资金的落实, 而“上级所想”的项目则由政府出面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或优惠政策, 避免造成新增乡镇债务。同时社会范围内的方案征集既是解决资金来源的渠道, 也是对项目实施进行论证的过程, 避免了许多没有实际价值工程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兰柏超.基于PPP的城市基础建设模式刍议[J].大连大学学报, 2008, (4) :111-113.

[2]杜爽.乡村新增债务的诱因及影响程度实证分析[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3) :72-76.

8.化解债务风险需“组合拳” 篇八

近年来,城投债平均期限有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13年城投债的加权发行年限为6年,期限较前几年有所下降,票面利率为6.1%。2014年城投债到期量大于2013年,现有存量城投债偿债高峰在2017年—2019年,2018年达峰值。现有发行未到期的城投债约3.2万亿元,从到期的结构上来看,2014年、2015年两年暂未达偿付高峰期,高点出现在2017年—2019年,这3年占比达全部未偿付债务的64%,其中高峰为2018年,当年需偿还的债务达到8017亿元。就短期来看,2014年的偿债压力略高于2015年,2014年、2015年的到期量分别为3245亿元和2341亿元。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当前的共识是不存在整体偿债风险,但是存在流动性风险。从分级政府角度看,风险最大的是县级和市级政府,但是加权全部的债务,偿债压力最大的则是省级政府,其次是市级政府。背后的原因是政府的层级越高,信用等级越高,其负债模式更多的是或有负债,而低等级的政府则更多地依赖直接负债,加之财政收入在各等级政府之间的不均衡分配,就导致如上差异的债务风险状况。当前流动性风险指标高于国际警戒线水平(10%),存在一定债务压力。但笔者认为,偿债压力将逐年递减,2015年之后偿债指标应落在10%以内。

总体判断,债务化解之道应用长短期政策组合拳发力。

当前中国地方债务风险集中表现为流动性风险,但在经济增长中枢下移叠加局部性债务风险时,流动性风险亦不容忽视。存量债务可通过“长久期债务替换短久期债务”等债务重组来应对流动性风险。同时,在财政部的有效监管下,地方债的发行权可探索下放至省一级政府,使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逐步一致。

长期来看,则需财税、土地、金融多方面改革配套组合发力,建立地方政府融资的可持续机制。笔者建议:

加强债务扩张的行政考核约束。目前新的地方政府考核办法将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把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有利于遏制债务的快速增长。

加快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分配,为地方政府开征新的税种。近期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意味着财税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未来应逐步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投入力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快推出房产税,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流。同時,强化财政纪律约束,严格政府举债程序。

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首先,未来金融部门继续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发挥企业债、市政债、中票等融资工具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化的竞价机制;其次,应当新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发挥其贷款期限长、利率相对较低的作用,降低债务压力;再次,放开市场准入,引导多元化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拓展ABS、ABN、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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