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庭解决方案

2024-07-09

数字法庭解决方案(精选8篇)

1.数字法庭解决方案 篇一

音频系统

音频系统设备:

•会议发言系统。

•公诉席、辩护席、证人席、书记员席安装音频输入插座。

•支架麦克风。

•数字调音台。

•音频矩阵(与视频矩阵综合为音视频矩阵)。

•音响功率放大器。

•音箱及音箱控制器。

视频系统

视频系统设备:

•会议摄像机 4 台。

•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证人席、书记员席安装 VGA-RGB 转换器。

•投影机 2 台,电动升降投影幕 2 套。

•42 寸等离子显示屏 2 台。

•视频矩阵(与视频矩阵综合为音视频矩阵)。

•RGB 矩阵 1 台。

•4/6 画面合成器 1 台,广播级。

•视频转 VGA 转换器 1 台

•VGA 转视频转换器 1 台。

•手写显示讨论系统,包括 PC 主机和手写显示屏各 1 个。法官席配置 3 套,其中 1 套作为协同工作服务器,配置 VGA-RGB 转换器 Extron RGB190 1 个,将讨论画面送到 RGB 矩阵。公诉席、辩护席、证人席各配置 1 套。

•视频会议系统:配置 1 台视频会议终端构成,并与法院专网的视频会议系统网络连接在一起。数据系统

数据系统设备:

庭审录制系统:配置一套录制点播系统,进行各法庭庭审实况的录制,并提供点播功能;

存储系统:针对庭审数据量庞大的问题,配置集中存储设备对录制数据进行存储,并提供点播系统的视频资料来源。

集中控制系统

科技法庭正常运转中的一些工作还是需要少量的人工干预的,通过集控系统设备,我们可以将这种干预简化为 1 ~ 2 个键的操作,尽力减少工作人员的操作。

前面我们提到了非常多的音、视频设备,还有很多矩阵控制设备,如果使它们能够在同一个图形化的界面里来同一控制,方便、简单、快捷的事项多种功能。这里我们就需要一套集中控制系统。

我们配置了 crestron 的集中控制设备。来对上面提到的所有设备进行集中统一控制,同时还可以对 DVD 机,照明等几乎所有的法庭电子设备来进行统一控制。

集控系统可以控制的包括强电设备,如分组灯光、电动窗帘、电动投影幕、各设备电源(投影机、矩阵、视频会议终端、视频录播服务器、功放、调音台、电子白板等),弱电设备程序控制,如视频会议终端、音视频矩阵、RGB 矩阵、调音台、投影机等。

强电设备通过开关电源继电器进行通断控制,对灯光用灯光调节器进行亮度控制等。弱电设备程序控制则通过 RS232 接口进行有效的命令控制。

在科技法庭庭审应用中,一般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分组灯光控制,在合并划分设备供电组的情况下,有 8 路强电控制基本满足要求。

弱电控制则以本方案涉及设备有 9 台(3 台投影机、两个矩阵、调音台、视频会议终端、发言系统主机、会议摄像头),其中投影机、视频会议终端等,可以采用红外发射棒控制,其他 4 ~ 5 类设备采用 RS232 接口控制。

集控系统控制一般为编程控制,将常用的几类情况进行编程处理,通过触摸屏或联网系统界面远端控制等方式。在科技法庭应用中,如果科技法庭的灯光开启、空调开启不由法院统一的楼宇控制系统控制,则我们建议在法庭入口采用墙装控制面板,对必要的设备预热开启。在人员进入法庭准备时即统一开启了,并在书记员桌面安装墙装面板,将最常用的一些程式简化到按键上。

科技法庭主要功能

建设完成的科技法庭主要功能如下:

多媒体展示功能

通过集控系统,实现多种展示设备的集中操作,并将展示的图像自动切换到视频输出的电动幕布上。能够显示图像如:实物展台(证据实物)、VCD/DVD(音视频信息)、录音 / 像机(音视频信息)、计算机(法官、当事人的文字信息及其图片等,可以是本地计算机的信息也可以是内部局域网及互联风上的信息)。

远程示证、作证功能

对于证据或证人不在同一个审判法庭现场的情况下,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异地展示证据、并进行作证,借助于法院专网(一、二级专网)或互联网将需要的庭审证据信息传送到本地法庭(或特殊场所),进行实时双向传输图像和语音交互。

证人保护功能

某些证人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在法庭内作证的,可以在其他房间(选择适当的房间,使用现有的便携式视频会议终端)里,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与法庭内交互作证,可以防止证人受法庭内气氛或人物影响。数据存储系统

存储系统需要满足数据库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电子档案存储、法庭庭审实况录制文件存储以及日常各类数据的服务器存储等功用。

庭审直播功能

庭审同时通过法院局域网络在本地进行庭审组播,可通过组播将庭审实况在庭外进行旁听,也可通过法院一、二级专网以视频会议系统在异地直播及交互,有利于审判监督,审判公开透明化,并能满足审判观摩培训的要求。

庭审录制点播功能

庭审过程中通过视频会议的录制服务器,能够同步存储庭审图像语音数据并与诉讼信息系统相关联,所有录制的庭审资料,可以通过录制视频控制服务器进行点播。可以让不能实时观看庭审的人员在庭审过后观看庭审录像,以便研究讨论。

审判辅助环境的联动功能

自动关联审判动作,根据审判进程自动调整灯光、电动窗帘、电动幕布等设备到预定状态。后台数据备份功能

建设数据备份系统,能够将数据库、庭审资料、重要服务器文件资料等通过统一的备份软件备份到存储系统中。

智能集中控制系统

负责法庭内部所有设备的集中控制,提供统一方便的操作界面;

通过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对设备进行远程控制管理

同声传译功能

可以实现多国语言的实时翻译,为涉及海外案件或海外人士的听证、取证提供方便。

庭审手写讨论系统

控辩双方于开庭前提交证据图片或说明性图片、幻灯文件,先存入法庭的公用计算机中,于庭审中可针对某个图片进行多方的手写标注、标示、指向等说明,进行庭审中的图文讨论。并且能够将手写标注的数据进行录制存储,以备将来查阅。

配置一套电子白板系统,能够与计算机系统进行交互,如现场说明的文字及图解,可以通过切换直接在显示设备上进行展示。

紧急状态启用功能

当法庭出现异常情况,此时人工启动紧急状态按键,进入紧急状态。此时服务于法官的摄像头取法庭的全景,备用话筒启动,法庭处于监控状态。同时将此时的视频信号传到法警队大屏幕上,并配以报警铃声。选择在法官、书记员的法台上的适当位置安装报警按钮,以便在特殊情况下报警。

法庭后台支持及指挥功能

在审委会会议室可以监控法庭的庭审情况,同时可以通过网上计算机与法庭、书记员进行实时交流。庭审记录核对功能

法官、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人等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审记录做出标记,供事后核对庭审记录用。

科技法庭案例

2.数字法庭解决方案 篇二

关键词:乡村社会;诉讼观念;法庭立案

一、乡村社会矛盾剖析:“重组”与“固守”抗衡中的价值透视

人民法庭立案工作即对欲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种乡村社会矛盾进行审查受理。剖析乡村社会矛盾的演变重组,以及乡民对矛盾化解手段的选择,对立案工作中乡民权利的法律保护及乡村社会矛盾化解途径的探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乡村社会矛盾的演变重组

在城镇化政策的推动下,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乡村,多元文化不断渗入,相对封闭的乡村逐渐成为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成为一定意义上的“小城镇”。部分乡村因其地理特征被规划为港口、电力等经济开发区,经商贸易取代田间劳作逐渐成为乡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乡村经济结构的改变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在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关系由简单性、稳定性向复杂性、易变性转变。例如,婚姻关系,由周边村镇之间的联姻变为跨省市之间的联姻。由于各个区域存在着不同的乡俗民风,“外来”的乡俗民风通常会被本地“异化”,进而引起矛盾冲突。从矛盾主体上分析,乡村社会矛盾由本土者等简单群体之间的矛盾逐渐向本地人与外来人等复杂群体之间的矛盾转变;从矛盾类型上分析,婚姻关系、借贷关系、合同关系、劳资关系、土地权属关系逐渐取代传统的家庭婆媳、妯娌关系、田间劳作关系,成为乡村主要的社会矛盾关系。

(二)矛盾化解手段的固守不变

作为调和乡村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准则与规范的礼俗规约,[1]“乡规民约”被乡民优先适用,成为调节乡村各种社会矛盾关系的主要规则。

“乡规民约”折射出中国乡风文化特点,继承了传统的尊卑长幼、合众修身的礼义原则,有着鲜明的宗法社会的特色,[2]其“不以抽象的辨识纠纷案件背后的法理学依据为根本目的,也谈不上超越于个人情感之上的正义理性,根本的关注点在于以尽快解决纠纷,恢复社会的既有秩序,实现终极目标的社会和谐为目标并终止于此。”[3]在乡约的共识下,乡民美俗息讼,以一套道德教化的仪式规范乡民行为,整合社会关系,促使乡村社会快速回归和谐秩序。故“乡规民约”一直成为乡民固守不变的矛盾化解手段。

(三)抗衡中的价值透视:“秩序”优先

乡村社会矛盾演变重组,纷繁复杂,“乡规民约”在矛盾化解功能上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在调整范围上,“乡规民约”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管辖范围有限,只在特定范围内发挥明显的制约功能;在调整对象上,其以邻里、婆媳、妯娌关系等为主,对合同、劳资关系等新出现的社会关系的约束则显得鞭长莫及;在调整手段上,主要运用道德手段对社会关系进行调节,与法所具有的国家强制力相比,一定程度上显得弱小无能。尽管如此,由于我国乡村,乡民“以家为事业信仰”[4],注重“家庭”的事业组织及前途命运等“家庭秩序”,忽视个人的权利保护及个体发展。因此,“乡规民约”仍是乡民化解各种矛盾的优先选择。可见,在矛盾中出现的多元价值中,“乡规民约”对各种价值的选择与乡民的价值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同性。即在个体权利与集体秩序的选择中:“秩序”优先。一旦既有的社会(家庭)秩序被“矛盾”破坏,其首先考虑的不是对自身权利的保护,而是以“秩序”优先。这里所指的“秩序”实质上是一种家族利益或较宽泛的集体利益。

二、乡民诉讼观念剖析:“争讼”与“隐忍”抗争中的途径透视

传统手段化解矛盾的功能愈显弱化,无法满足合乎现今社会秩序的欲求。于是,乡民试图选择其他规则欲以补正传统手段的先天缺陷。此时,“国家法”进入调节乡村社会关系的选择范围。以秩序优先与权利下位的传统文化思想以及现代法制权利观意识的双重影响,乡民萌生出“边缘化”的诉讼心理,并在“争讼”与“隐忍”的抗争中难以抉择。

(一)“讼”、“忍”抗争的心理表现

1.“羞耻”诉讼

儒家以无讼为有德,以有讼为可耻,除正面赞美无讼的美好境界外,还以“风俗日薄,人心不古,惟己是利,见利则竞”制造为讼之害的舆论。[5]由于根深蒂固的耻讼观念,在民众看来,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和治疗社会病态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6]因此,乡民在立案时表现羞涩,行为上具有隐秘性特征。作为应诉方的乡民对“被告”称谓相当抵触,认为成为被告会在乡村社会中承受不利的道德负担,这种道德负担甚过原告在诉状中对其诉请的负担。

2.“面子”诉讼

面子是中国精神的纲领。[7]不同于法律规则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其“不可捉摸,不讲规则,废除或替换全由人们的常识来定。”[8]乡民意识里的“面子”主要以家族血脉为中心的家族“面子”。尤其是家庭婚姻关系等纠纷,一旦乡民向法院起诉以主张其个体权利,即被整个家庭甚至整个乡村视为“败坏门风”。法庭在案件审查受理中发现,为保护家庭的“面子”形象,起诉者家属在法庭立案室外或在通往法庭的路上拦截或威胁起诉者。案件受理后,雙方当事人一旦“对簿公堂”即意味着双方“面子”的撕破。在诉讼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乡民注重的是对其“面子”的维护,而非权利的保护。

3.“关系”诉讼

人民法庭受理的基本是民(商)事案件,《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如果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将被拒绝在司法程序之外。实践中,当案件因不符合立案起诉的法律规定而被拒在司法程序之外,乡民会认为与法院“关系”不够好,或对方当事人与法院“关系”够“硬”。笔者试图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但乡民最终还是选择“关系规则”来解释,并试图运用“关系”促使案件能够进入司法程序。

4.“全能”诉讼

立案实践中,乡民一般会认为法院是帮助其解决“麻烦”的一个政府部门。有相当一部分乡民分不清律师与法院的关系,部分乡民到法庭并非立案起诉,也不存在具体的诉请,仅视法院为倾诉的对象。对于受案范围与管辖范围,以及案件受理条件的相关规定,乡民不甚关心。当案件不被受理,乡民通常对法庭的立案工作表现出相当的困惑,并对法院解忧止纷的社会功能产生怀疑。

5.“实体”诉讼

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构成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保护的不仅包括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也包括程序权利。法庭立案实践中,乡民对程序性的规定不甚理解,对案件的7天审查期限以及应诉方当事人的答辩期和举证期的权利设置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不满。他们认为,法庭在收到其案件后应立即通知应诉方,并迅速解决其提交的纠纷。其认为程序设置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且使纠纷解决的时间拉长、难度加大。部分乡民认为法庭以“程序”为借口“搪塞”其快速处理纠纷的要求。

(二)抗争中的途径透视:调解优先

调解具有国家法律强制力,能够有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乡村无休止的争端时,兼顾法庭当地的“人情”、“关系”等风俗理念,并考量当事人双方“面子”平衡问题,达到纠纷快速有效的解决,使乡村社会秩序回归到既有状态。因此,调解是传统矛盾处理手段与现代国家法相互结合的有效的争端处理方式,可以指引乡民在“争讼”与“隐忍”抗争中突围,并引导当事人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结合当地乡风民俗,在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尽可能的维持既有的乡村社会秩序。

三、人民法庭立案工作中遭遇的难题归析

乡村社会矛盾的复杂演变,以及乡民潜意识里“边缘化”的诉讼观念,给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带来一些难题,使法庭立案工作面临较大的压力,对乡民权利的法律保护以及乡村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带来极大的挑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对人民法庭立案工作中遭遇的难题进行归析。

(一)“秩序”优先与权利保护的冲突

乡民的起诉行为实质上是对其合法权利的保护。由于在集体秩序与个体权利保护这两者之间以“秩序”选择为优先,因此,乡民通常会过重考虑家族的命运发展及家族的“面子”等集体“秩序”,从而自愿或被迫放弃对个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以致于个体权利保护让位于家族“秩序”的维护。以离婚案件为例,一方当事人带领众多亲属以阻止另一方当事人起诉,从而引发聚众斗殴等身体权纠纷,在“案多人少”条件下,立案法官在立案审查的同时,还要控制局面、安抚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庭立案工作量。

(二)“全能”诉讼观念与“被动”受理案件的冲突

法院实行“不告不理”的案件受理规则。立案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对该规则不能理解,大部分乡民对立案程序不了解,比较关注案件实体部分的及时处理。因此,在立案过程中易引发乡民对法庭立案工作上的对立情绪,增大立案工作的难度。

(三)“关系”诉讼观念与法律公正的冲突

在“关系”诉讼观念影响下,乡民通常质疑法庭立案工作的公正性及法律的正义性。实践中,案件因不符合立案起诉的法律规定而被拒在司法程序之外,部分乡民长时间滞留法庭立案室,声明“投诉”、上访或求助新闻媒体等方式试图向立案法官“加压”,阻碍法庭立案工作的正常运行,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四、立案工作中乡民权利保护与社会矛盾化解途径探索

针对人民法庭立案工作中遭遇的难题,结合乡村社会矛盾与乡民“边缘化”的诉讼观念等因素,为在法律规则下最大限度保护乡民的合法权益,并有效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维护乡村社会的公平正义。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以探索人民法庭在立案工作中对乡民权利保护及乡村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

(一)以倾听为途径

“诉求”与“倾听”是起诉立案工作的重要行为。“倾听”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它可以在诉求者心里确立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立案法官在工作中把握准“距离”关系,达到情感上的靠近与身份上的对等性,使乡民在立案法官的认真倾听下畅通情感诉求渠道,并顺利完成立案起诉程序,为法庭与乡民的畅通交流建立纽带。同时,在倾听过程中注重释明权的运用,引导其正确选择救济途径,有效化解纠纷。立案法官在倾听过程中对细节分寸的得当把握会增加乡民对法院的信任度,使诉讼的运行事半功倍。

(二)以诉前登记为途径

在立案工作中创建诉前分流导诉工作机制,引导家庭婆媳、妯娌关系、相邻关系等案件有序的进入诉前登记阶段。部分案件当事人因法律知识缺乏等原因无法提交诉状,以及单纯倾诉型诉求等“无诉状”案件,也可进入诉前登记阶段。此外,要完善诉前登记案件各环节的相关制度,便于案件能够顺利进入诉前登记,并能顺利终结。

(三)以调解为途径

如前所述,调解是传统矛盾处理手段与现代国家法相互结合的有效的争端处理方式。那么在立案阶段如何有效的开展调解工作,笔者认为应该扩大立案调解机构建立的覆盖面。法庭立案室是乡民向法庭提交矛盾纠纷的最前端,较容易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特征及具体诉求,在第一时间进行灵活的调解速裁,有效化解乡村社会矛盾。

(四)已简化程序为途径

立案程序上的繁琐,不利于当事人诉求的及时实现。乡民之间纠纷的标的额一般较低,简化立案上的繁琐程序,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在程序简化上,可以参照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符合特定标的额或特定案由范围的案件可以在立案程序上相应的简化。

参考文献:

[1]王宁(主编).《中国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0,第185页.

[2]王宁(主編).《中国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0,第185页.

[3]赵旭东.《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民族出版社,2008.10,第125页.

[4]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新星出版社,2011.11,第404页.

[5]吴勇.传统无讼思想的当代价值[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5,(01).

[6]尤陈俊.中国传统社会诉讼意识成因解读[J].中西法律传统,2004,(00).

[7]鲁迅.杂文《说“面子”》.写于1934年.

3.模拟法庭方案 篇三

(2016——2017学第二学期)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庭审的各个角色,模拟庭审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选择容易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典型案例为素材,模拟法庭庭审过程。案例的选择首先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是经常发生在学生中的案件,如因琐事纠纷而引发故意伤害、被他人侵害后又邀约同伙进行斗殴等等,选择常见案例而不是罕见案例,这样更贴近学生的生活、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并且能够有针对性地预防青少年犯罪。

组织“模拟法庭”活动,能使学生在参与和观摩中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明白要敬畏法律,使其知法、懂法,自学守法。这种法制教育形式还具有亲和力,容易让参与旁听的同学接受,起到“以身说法”的作用。

二、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抵御极端思想 共建美好家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三、活动宗旨

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

四、活动时间、地点

1.预演活动时间、地点:2017年5月4日至5月27日,六年级教室。

2.庭审活动时间、地点:2017年6月1日上午,教学楼一楼大厅。

五、后勤安排: 1.总策划:魏富蓉 2.指导教师:谈小萍 3.承办班级:六年级 4.摄像:高彦玉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从5月4日至25日,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确定人物性格。2.主要参与人员的公开报名要求.(1)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表达能力强。(2)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才良好,有较强的思维辩别能力,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反应敏捷。

(3)法警2名,限男性。

(4)当事人若干(被告一名,原告一名),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3.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三)、模拟法庭简单流程安排:(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2)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演员。

庭审部分完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来进行。A、庭前准备 B、法庭调查 C、法庭辩论 D、合议宣判(4)主持人宣布结束

(四)彩排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场次序,熟悉台词。同 时各位演员要把握其角色所需的性格特征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演前,证人、被告、受害人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七、庭审现场过程

1.主持人介绍相关人员,介绍此次庭审案件的相关情况,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本次活动正式结束。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同学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活动,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问题。增强学生抵御极端思想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共建美好家园的思想观念,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

榆中县李家庄学校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本次活动所需物品清单 1.法官服3件 2.犯人服1件

4.和美实验学校模拟小法庭活动方案 篇四

(庭审校园抢劫案)

一、活动目标

1.通过模拟法庭的体验活动,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了解法律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

2.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以及质疑、希望了解新知识的精神。通过“表演”中的答与辩,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3.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初步养成守法意识。

二、认识法庭的人员、分工 1.学生模拟法庭前了解了情况。

2.认识法庭中审判长职责、书记员职责、陪审员职责、辩护律师职责、法警职责。

3.了解法庭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语言和宣判五个阶段。

三、模拟审判活动

1.师生共同选择模拟审判的案例。教师负责各角色学生台词和法律准备。

2.分角色扮演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辩护律师、原告、被告等,分头准备自己的工作。3.材料准备,熟悉程序。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刑法》;了解案情。

4.模拟审判。

(1)审判活动开始。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证人等当事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律纪律。(2)审判长宣布开庭。

(3)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双方出示证据。(4)控辩双方发表公诉词和辩护词,法庭进行辩论。(5)被告人做最后陈述。(6)法庭进行和议。(7)宣判审判结果。(8)宣布闭庭。

四、活动总结

参加这次活动,你有什么感受呢?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辩护律师、原告、被告、听众分别谈感受。

剧本:

模拟小法庭剧本--未成年人抢劫案

模 拟 法 庭

(等全班和旁听人员都入座后,原告、被告及原被告双方律师上场,公诉人、法警上场,然后,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所以本次法庭审判不接受社会人员进入。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审判长]:大家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学校少年法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明(化名)到庭。(法警带被告人张明(化名)到被告席。)审:你叫什么名字? 被:张明(化名)。

审:被告人你有无其他名字? 被:没有。审:出生年月? 被:99年9月21日 审:民族? 被:汉。审:籍贯?

被:秦皇岛市海港区。审:文化程度? 被:在读小学五年级。审:家庭住址? 被:海港区。

审: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 被:6月10日。

审:学校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学校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学校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明(化名)抢劫他人财物一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裴艺聪、庞佳美组成,由杨宇峰担任审判长,王丽珊担任法庭记录,学校检察院检查员常雪纯出庭支持公诉,由律师徐慧担任被告张明(化名)的辩护律师,律师刘月担任原告陈浩(化名)的辩护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可以请求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以上各项权利,被告听清了没有?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请庭审人员回避?

被: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站)学校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张明(化名),男,1999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在读学校五年级,秦皇岛海港区人。

被告人因恐吓抢劫他人财物于2011年6月10日被秦皇岛海港区公安

局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次日由秦皇岛海港区公安局分局执行逮捕。被告人张明(化名)恐吓抢劫一案侦察终结,于2011年6月1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张明(化名),于2011年6月8日下午5时许在学校门口外,发现原告陈浩(化名)从衣袋内拿出20元面额钞票准备购买学习用品,被告张明(化名)上前恐吓并要挟原告陈浩(化名),要求原告陈浩(化名)将钱交给被告,并要挟,如果不将钱交给被告,便采用武力。陈浩(化名)迫于被告威胁,将其母亲给的20元零花钱不得已交给被告,被告得到钱后携赃款逃离。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张明(化名)处,已追缴现金8元和所购买的玩具枪一把(均暂存本院)。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明(化名),采用威逼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此致 学校检察院 公诉员 常雪纯 2011年6月15日

审:本庭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张明(化名)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被告人张明(化名)是否需要陈述? 答:不需要。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公诉人,你现在可以讯问了。

公:你是什么时间到学校大门口外的? 被:放学后,大概4点50分。公:来干什么? 被 :玩。

公:到校门口外怎么想起来去抢钱的?

被:因为看到原告衣袋内有钱,自己的零用钱都花光了。公:抢劫后打算干什么? 被:买玩具手枪。

公:你从原告手中抢到了多少钱? 被:现金20元。公:什么面额的? 被:一张20元面额的。公:讯问完毕。

审: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向被告辩护律师问道。)辩:有。

审: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讯问了。辨: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 被:是的。

辨:你以前有没有抢过别人东西的行为? 被:从来没有。

辨: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 被:平时成绩不错。辨:你经常去网吧玩吗? 被:从来没有。辨:讯问完毕。

审:原、被告双方有补充讯问、发问的可以申请。原、被:没有。

审: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公: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张美娜到庭。

审:本庭准许传证人张美娜到庭。(法警带证人到证人席。)审:你叫什么名字? 证:张美娜。审:年龄? 证:10岁。审:班级? 证:五年级一班。

审: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

证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张美娜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证:能。

审: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陪审员一拿出保证书让证人签字。)审: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公: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

证:2011年6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放学昨晚卫生回家,看见原告张明(化名)和被告陈浩(化名)在校门口交谈。我路过他们旁边时,听到被告向原告要钱,原告不给,被告用恐吓语言威胁原告,如果原告不给,被告就打他,被告用拳头打了原告胸口一下。最后原告没有办法,将兜内的20元钱交给了被告。公: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 证:有。就是他。(证人手指向被告人。)公: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证人张美娜退庭。审: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原告证言:(原告宣读)证 人 证 言

2011年6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校门口外,准备离开时,被告张明(化名)上来管我要钱。我说没有,他不信,还用拳头打我,说:

不给钱以后就天天打我。没有办法,我只能将兜内准备购买学习用品的钱给了他。原告人:陈浩(化名)2011年6月15日

审:被告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被:没有。

审: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辩:没有.审: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

公:现在向法庭提交追缴的物品:(由法警出示封闭在塑料袋内的玩具手枪和8元人民币。)

审:被告人、辩护人对该物证有何异议? 被、辩:没有。

审: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没有。

审: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辩: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公:作为公诉人,就张明(化名)抢劫同学陈浩(化名)钱物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被告人还很年轻,但企图不劳而

获,走上犯罪道路。为教育他人,严肃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最后要求陪审团给以被告人处罚4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两周。

被辩: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张明(化名)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开庭前,本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听了法庭对案件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没有异议,但我有几点需要澄清。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 他从来没有抢劫的行为; 他孝顺父母,从来不去网吧;

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制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但我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不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他懂法,结果可能不是这样。我的当事人在被抓后在公安机关交待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请法庭基于以上各点考虑,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以法律制裁。

被辩: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

原辨: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相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才能真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抢劫行为在青少年中时有发生,虚荣心、贪小便宜、社会不良影响、家庭管教不严都会使他们沾染上不良恶习,如不及时予以教育纠正,会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张明(化名)(被告名字)出现!被辨:处理学生抢劫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对有抢劫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予改错的机会,自我纠正。只要其主动退赃,都应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校园中的抢劫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抢劫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今日校园中的抢劫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大盗!

被辨:原告律师说得很对。但是,关键是抢劫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如上面这个案例,设想案件发生以后,如果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就可能被推向社会,沦为社会青年而无法继续读书。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心”的处理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灵上受到震撼,感到内疚,主动退出赃

物。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原辨:(沉默,无语)

审:(问原辨)辩护人有无新的辩解? 原辨:没有。

审: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被:我当时只是非常喜欢那把玩具手枪,并不是打算去抢钱来买的。后来发现陈浩(化名)有那么多零花钱,出于虚荣心,才给他要的。这时,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我请求要求法庭从轻处罚。(发挥)

审: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审判长左右分别跟两个陪审员商议一会儿)

审:现在继续开庭。经合议庭评议认为: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法庭对本案开庭审理已经完毕。现在进行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明(化名)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明(化名)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思想幼稚单纯,有时受虚荣心或利益驱动,难免会有贪心,贪小便宜的想法,但只要我们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我们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纠正学生的不

良行为,培养学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良好道德品质,使学生不仅在校园里学到文化知识,更能学会做人。鉴于被告人张明(化名)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站)

审:

一、被告人张明(化名)犯抢劫罪,判罚3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一周,当庭退还抢劫钱物。

二、今天系口头宣判,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学校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杨宇峰 人民陪审员:裴艺聪 人民陪审员:庞佳美 2011年6月15日

现在闭庭,带被告人张明(化名)(化名)退庭 全体起立!审:退----庭!

和美实验学校模拟小法庭活动方案

(庭审校园抢劫案)

5.数字法庭解决方案 篇五

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本活动由经济与法律系承办,属于“衡阳师范学院学科竞赛及课外实践教学特色项目”之一,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普及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模拟法庭竞赛是学院提升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实际应用能力培养训练与考察的途径之一。通过学科竞赛,学生在专业知识、法学理论、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等方面将得到较好的锻炼,为学生将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感性认识。

三、专业竞赛的内容与任务

1.掌握主要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则及立法精神

2.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

3.熟悉法庭庭审的基本程序;

4.锻炼学生在司法实践中的控辩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5.熟悉法庭审判中各角色的职能、地位与分工。

四、参赛对象: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09级和2010级学生

五、赛事组织

(一)衡阳师范学院模拟法庭竞赛设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

1.“大赛组委会”名单

总顾问:皮修平

顾问:王鹏、宋毅军、邓长飞、谭忠真

组委会主任:罗文正

组委会副主任:刘余香、谭和平

组委会执行主任:杨晓

组委会成员:王平生、周标龙、唐莲民、彭雁、吴瑶瑶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经济与法律系学生会办公室(文综楼C402),下设会务组、宣传组、礼仪组。

联系方式: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联系人:杨晓 ***

方国希 ***

张槐生 ***

彭红娅 ***

郑文杰 ***

刘晓蓉 ***

联系电话:8484936

电子邮件:hysyyangxiao@163.com

(二)衡阳师范学院模拟法庭竞赛设评审组。安排系部专业指导老师、外校专家、法官和和律师组成评审组;比赛前大赛组委会随机抽出5名评委组成评审团负责初赛和决赛的评审工作。

(三)衡阳师范学院模拟法庭竞赛设指导老师组。安排系部专业指导老师、外校专家、法官、律师组成指导老师组,负责指导参加决赛的参赛小组。

六、竞赛流程:

本活动从将2011年10月31日(第10周)开始,到2011年11月26日(第13周)结束,历时4周。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2011年10月31日-11月5日

第二阶段,初赛选拔阶段:11月6日-11月11日

第三阶段,决赛指导阶段:11月13日-11月25日

第四阶段,决赛颁奖阶段:11月26日

(一)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

1.活动时间:2011年10月31日-2011年11月5日(1周)

2.活动内容:

(1)前期宣传:制作广告条幅悬挂于虹桥、食堂、文综楼下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制作海报、宣传单等在校园范围内广泛张贴与分发。

(2)发布案例:10月31日在经济与法律系网站发布初赛案例。

(3)组队方案:共15个小组参加竞赛,设原告组5个、被告组5个,合议庭组5个。每个小组10-15人,其中原告组出庭人数4人(含2个原告、2个诉讼代理人),被告组出庭人数4人(含2个被告、2个诉讼代理人),合议庭组成人员3人。竞赛小组由学生自愿组合,并选出组长。

(4)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2011年11月5日

(5)报名地点:文科楼C402

(二)第二阶段:初赛选拔阶段

1.活动时间:2011年11月6日-2011年11月12日(1周)

2.活动内容:

(1)开幕式:

①开幕式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6日上午8点30分,东校区模拟法庭。②参加人员: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大赛组委会成员、评审组和指导老师、2009级、2010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

③抽签分组:各小组组长进行抽签。根据抽签结果组合参加5场初赛庭审的人员,由每场初赛庭审的审判长担任每场竞赛的召集人。

④宣誓:参赛选手、评审代表宣誓。

(2)初赛准备:2011年11月7日-10日,各组进行庭前准备,庭前交换证据、撰写书状等。

(3)提交书诉:2011年11月11日,各参赛小组须将相关书诉(含起诉书、答辩状、代理意见书、法庭辩论发言提纲等)交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

放弃比赛资格。

(4)初赛场次:初赛共设5场庭审,每场时间为1-1.5个小时。

(5)初赛地点:东校区模拟法庭

(6)初赛时间:2011年11月12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7)奖项设置:初赛设置优秀原告组、优秀被告组和优秀合议庭各2名,共6个小组获得参加决赛资格;最佳初赛审判员1名、最佳初赛代理人2名。

(8)公布初赛结果:2011年11月12日晚上,在经济与法律系网站公布初赛结果。

(三)第三阶段:决赛指导阶段

1.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3日-11月25日(2周)

2.活动内容:

(1)发布案例:11月13日在经济与法律系网站发布决赛案例。

(2)确定指导老师:11月13日由大会组委会指定6名老师担任参加决赛小组的指导老师。

(3)决赛抽签:2011年11月13日,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举行决赛分组抽签。由初赛胜出的各小组组长参加,根据抽签结果,组合参加2场决赛庭审的人员,由每场决赛庭审的审判长担任每场竞赛的召集人。

(4)决赛准备:11月14-11月25日,各参赛小组接受老师指导,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5)提交书诉:2011年11月25日,各参赛小组须将相关书诉(含起诉书、答辩状、代理意见书、法庭辩论发言提纲等)交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第四阶段:决赛颁奖阶段

1.活动时间:2011年11月26日

2.活动内容:

(1)决赛场次:决赛共设2场庭审,每场时间为1-1.5个小时。

(2)决赛地点:东校区模拟法庭

(3)决赛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

(4)奖项设置:比赛设置最佳原告组、最佳被告组和最佳合议庭各1名,奖金各为300元;最佳审判员1名,奖金100元,最佳代理人2名,奖金各为100元。公布决赛结果:决赛在原告组、被告组和合议庭组中各评出2个小组,共6个小组参加决赛。2011年11月12日晚上,在经济与法律系网站公布初赛结果。

(5)颁奖典礼暨闭幕式

①颁奖典礼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26日下午2点,在东校区模拟法庭颁奖。

②最佳审判员、最佳代理人发表获奖感言,评审组和指导老师代表发言,领导致辞、颁奖、合影。

③参加人员: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大赛组委会成员、获奖选手、评审组和指导老师、所有参赛选手、2011级法学专业全体同学。

七、竞赛要求

1.各参赛小组应当积极准备,分工合作,推选适当人选参加庭审。

2.初赛、决赛各场庭审的召集人,应当在竞赛结束后5日内将本次庭审的完整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由经济与法律系团总支宣传部负责全程拍照、摄像,并与校园电视台联系,将大赛情况及时通过校园电子屏进行报道;

4.由经济与法律系团总支科研部负责写通讯稿并挂相关网页,及时跟踪报道大赛全过程;

5.经济与法律系团总支学生分会配合老师做好竞赛准备工作,并做好大赛后期材料整理和总结工作。

经济与法律系

6.数字法庭解决方案 篇六

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法官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审查证据、询问案件当事人。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庭调查的顺序不是对法官的限制,而是提供了一个指导。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顺序最有利于查清事实。法官要主导这个阶段。

当事人也不是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法庭辩论就是为当事人和律师自由发言安排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没有机会说的话,没能举的证,都可以在这个阶段向法庭提出来。当然,也包括对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意见。如果法官在辩论中发现有什么问题,法官可以重启他主导的法庭调查阶段。这也就是诉讼法规定的法官可以重新开始法庭调查的道理。

7.数字客房-酒店电脑解决方案 篇七

酒店电脑解决方案

酒店客房电脑不同于家用,损坏率非常之高,酒店方在选择产品的时候不得不考虑产品维护费用的高低、安全性、保密性、是否有噪音、功耗等问题。传统电脑解决不了以上问题,已经慢慢退出市场,随之取代的是电脑无盘站和电脑有盘站及一体机等产品,但旧问题没解决完新一轮的问题又接踵而来,开机等待时间长,系统稳定性差,令客人投诉不断,是酒店管理人员非常头痛的问题。

青岛快乐视界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研发的“智慧e房”云技术酒店多媒体系统完美的解决了以上困扰。“智慧e房”依据领先的电视显示技术、流媒体呈现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电视和网络多媒体的完美结合,向酒店客人提供丰富的旅游资讯、精彩的娱乐内容、电脑网络服务和细致周到的客房服务。让酒店客人在繁忙的旅途中充分享受现代科技带给人们的美好体验。“智慧e房”以全球领先的专利技术“云集架构”为核心,系统包括中心服务器、节点服务器及嵌入式终端—“云-PC”。中心服务器安装在公司机房,节点服务器安装在酒店机房,“云-PC”安装在酒店客房。中心服务器采用P4P方式向酒店服务器推送内容并自动更新;客房的“云-PC”将客人的点播数据通过局域网实时传输给酒店的节点服务器,再由节点服务器通过WEB网络实时传输给中心服务器,实现中心服务器对节点服务器和“云-PC”的云集管理构架。青岛快乐视界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是专业为高星级酒店提供数字化多媒体服务的高科技公司,是全球首家基于云计算技术的酒店多媒体系统提供商和内容服务商。快乐视界凭借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优质高效的服务、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与众多高星级酒店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帮助越来越多的酒店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增强了行业竞争力,为酒店创造更高收益。

8.数字化监狱安防解决方案 篇八

监狱安防系统的构成监狱安防系统中需要监控的场所主要包括院区外围、厂房、监舍、家属接见室、食堂、医院以及禁闭室等,监控安防系统建设任务包括专用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监舍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及电视墙显示等系统,其中重点建设的是网络系统、视频监控两个主要部分,此外,还包括对周界报警系统、门禁系统以及与监狱已有子系统的建设和集成如(图1)所示。

监狱网络系统

网络系统是监狱数字化安防系统的骨干支撑系统,所有的安防系统应用都依托于网络系统搭建。建立监狱到监狱管理局的传输网络系统以及监狱到所管辖监区的监控局域网系统,才能实现监狱、监区监控图像、信息等的交互和管理调度,是全省乃至全国监狱系统、司法系统实现数字化的重要前提。

监狱级网络平台建设应能安全、顺畅、稳定地运行监狱、监区的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能承载语音、视频会议业务,并能够实时准确地交换传递数字化安防系统的各种监控、报警信息,并具有与省监狱管理局联网的功能。监狱广域网络连接如(图2)所示。

建设监狱的广域网络之后,还需要建设监狱内的局域网络。在需要进行监控布防的各个场所进行网络综合布线的设计与施工。在综合布线工程中,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对每个分支单统改动都不会影响其它子系统,只要改变节点连接就可使网络在星型、总线、环形等各种类型网络之间进行转换。本项目中以中心机房为第一中心,呈星型向各监控点配线间辐射;同时各监控点配线间又是本区域的放射中心,成星型状连接各工作区子系统汇聚而来的双绞线。视频监控系统

监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包括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显示及控制系统、前端接入以及存储系统四个部分(图4)。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是IP视频监控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系统的核心,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实现IP视频监控系统的统一管理、控制、存储和媒体转发调度。平台软件系统各部件之间采用标准的信令、媒体、存储和视频编解码协议,实现各功能部件的灵活部署,系统容量可弹性扩展。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由平台管理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客户端接入服务器、前端接入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及分发服务器组成,实现全网业务统一管理、业务统计、业务分析、数据备份、视频分发、路由调度等功能。

显示及控制系统

本项目解码设备采用视频解码器,通过接入到IP网络中的解码器进行图像解码,并输出到电视墙或液晶拼接单元。监狱总控中心包括电视墙显示和控制系统两个部分。

电视墙显示系统:电视墙部署位置视监狱总控中心的具体尺寸来定,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配备不同技术的显示系统,例如PDP拼接屏、液晶拼接屏、液晶电视等等。电视墙显示主要通过接入IP网络中的解码器设备实现对前端视频图像的调用与查看,实现的是硬件解码显示功能。

控制系统:配置图像拼接控制器、网络RGB矩阵分配器、RGB矩阵、视频矩阵和电视墙工控机实现对前端图像在电视墙上的显示;配置操作台,设置管理工作站和液晶显示器。操作台显示部分主要通过接入IP网络中的计算机实现对前端图像的调用与查看,实现的是软件解码显示功能。

前端所有摄像机接入视频编码器,经网络传输至监控中心。在监控中心部署视频解码器,解码器的数量根据解码器的能力和显示屏的个数决定。视频解码器将数字视频信号转化为模拟视频信号输出至视频切换矩阵,通过控制视频切换矩阵控制图像在电视墙上的显示。监控中心显示与控制系统如(图3)所示。

视频矩阵对外部的多组视频信号、VGA矩阵对外部的多组计算机信号进行选择性切换输入,控制主机通过串口对液晶墙和矩阵的控制,实现画面的满屏、单屏等多种拼接显示功能;系统完全由一台电脑进行控制,图形化操作界面,适应网络规模较大,对系统要求较高的场合。前端接入系统

本次工程配置的编码设备为D1分辨率视频编码器,这样的集中编码可以有效控制系统组建成本,具体布置应根据现场环境来定。

前端编码器可接入监控摄像机、扬声器、拾音器和报警按钮,并可通过TCP/IP接入或开关量接入方式与门禁系统实现联动及与红外对射报警实现联动。

信号源

对于防盗报警系统而言,合理布局探测传感器于各监视部位是关键之一,通常采用红外、微波、手动紧急按钮、超声波、磁开关、光遮断、玻璃破碎的声音与频率、振动、视频图像灰度变化等各种物理方法,是产生报警的信号源,本文设计中仅涉及院区外围的电子围栏和手动紧急按钮开关。

信号传输

传输途径包括各探测器或报警按钮向报警主机传输方式,各探测器或报警按钮作地址编码后通过总线向主机传输并在主机译码方式,或采用无线传输信息等不同渠道。此次因为涉及到监区范围较广,报警点与控制中心距离比较远,因此采用编解码器的方式,将前端报警信号经过编码器编码后,通过原有网络传输,在控制中心使用解码器将报警信号解码后传输至报警主机完成报警。

报警主机的处警对策

在收到报警信号后,以防区分割的形式和显示报警位置,调出相应防区部位的电子地图,以提示对该防区采取警报措施,包括监视该防区的摄像机图像、通过监听该防区的声音信息对报警信号的正确性进行复核,必要时还需将复核后的报警信号通过电话、传真、局域网向区域性警报监视网络上传。

前端布防设计

考虑甲方要求并结合监狱监区的特点,报警点主要设置在楼梯、出入口、走廊、重要办公室和各个监区以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紧急报警按钮安装地点要醒目,同时便于操作与维护。

报警联动

报警主机通过232串行接口与多媒体工作站相连接,一旦发生警情,报警主机即巡检出报警器的地址码向多媒体工作站发送报警编码信号,从而在多媒体界面上迅速反应出报警的探测器号、地点、时间。多媒体工作站迅速反应并通过RS232接口向矩阵发出控制信号,使矩阵主机调出相对应的视频信号供录硬盘录像机自动录像。报警时,与报警联动的监视点视频信号将自动切换到由程序设定的监视器上,并充分利用矩阵切换控制主机的成组切换功能,将报警联动监视点及相关的监视点预先编为一组,在报警时与联动监视点及相关的监视点的画面一同显示。

报警与数字化监控系统的集成目前,报警设备系统同样是在向网络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报警主机以及报警输入设备可以直接接入网络,这样,安防系统在综合管理服务器的统一管理下实现与报警子系统的联动,一旦发生报警,系统将自动发出声光电警示、切换报警点的图像上墙、进行图像抓拍、启动录像存储,同时弹出预先编辑好的处理预案,提示预警下一步处理流程。另外,系统还可以利用LED大屏单独显示告警文字,实现视频与告警信息的对应,直观明了。

对讲系统设计

在监狱管理中,为了控制监狱突发事件(如:监舍内有争执、越狱、自杀及其他紧急情况等),让控制室或总监控室有关值班人员能随时了解监舍里的情况及相关信息,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得监狱对讲及监听系统应运而生。

在监狱监舍对讲及监听管理系统中,其设计理念和功能开发定位于解决监狱控制管理中对讲、监听、录音一体化技术的总线制智能监控、多级化管理功能,并可配合闭路监控系统和数字录音监听系统同步实现传输影像、声音及控制讯号,能有效提高对监舍的控制和管理力度。

监狱应用需求

在监狱的监舍、食堂、禁闭室、医院、接见室里,安装监狱监仓对讲和监听设备,用于值班民警和服刑人员的对讲。同时,为了更真实的了解监舍内服刑人员的情况,每个监舍内都安装监听头,干警可以随时通过值班室的设备监听监舍的声音。

在监狱大门安装内部对讲系统,主要实现狱警和武警之间的指挥对讲功能,完成两警之间的日常管理信息通报和出现警情时指挥对讲,武警值班室和狱警值班室分别设置一台对讲主机,武警检车区和狱警检车区分别设置一台对讲分机,实现狱警和武警之间的对讲呼叫功能。

系统组成监狱监舍对讲、监听、监视系统主要由主机、分机、报警按钮、解除报警按钮、门灯、解码板、数字录音监听系统等连接线路组成。专门针对看守所和监狱部门的使用选择专业性科技产品,从产品设计、结构、功能上,最大化满足现代化看守所和监狱的管理。

在监狱的监舍、楼层值班室、走廊、岗楼等地方,通常安装有对讲设备,用于监听犯人和值班干警的通话。在监狱的家属会见室,也都装有对讲设备,用于犯人和家属的沟通。

对讲系统与数字化安防系统的集成在对讲系统的设计上,充分考虑安防系统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安装网络化的对讲系统,这样不仅能够实现狱内的对讲需求,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上级部门对监狱内的对讲和其他通话内容的监听需求。另外,还可以建立安防系统与对讲子系统的联动,一旦联机,就自动触发监控系统做出一系列的联动操作,包括切换监舍图像上墙、启动录像存储等,用于记录对讲时监舍的现场视频信息。

门禁控制系统

门禁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利用识别技术对进出控制区域的任何人员和物体进行管理控制,以保证区域内的良好工作秩序。门禁控制系统作为安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可以很好地和其他系统实现联动。

建设一个完整的、集成的、可靠的、易操作的监狱一体化门禁系统,使其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对监狱进行监控和管理,并接入监狱智能化管理系统。这是建立监狱技防系统要达到的重要目标。

门禁系统设计

门禁系统由读卡器、控制器、电锁、开门按钮、门磁、门禁管理主机和门禁软件等组成。系统设计采用CPU卡门禁系统,采用业界最先进的安全检测技术,具有防破解、防伪造等功能保证系统安全,身份验证方式采用CPU卡+密码+人脸识别等任意组合方式。

门禁系统与数字化安防系统的集成监狱的门禁系统是监狱安防的重要屏障,用于对所有进出监狱的人员进行约束。在监狱的大门和重要的监区通道门,以及通往各个工作区域的门区,都应装有电子门禁控制系统。所有进出监狱的人员,必须是合法人员,并且必须留下进出记录,便于出现事故后进行查询取证。

实现与门禁子系统的联动,只要有人刷卡,就将自动抓拍现场图像,并启动录像存储,及时记录人员进出的信息,为每一条门禁的进出记录留下实时的图像与视频资料。对于非法入侵事件,还可通过门禁系统发出的报警信息触发监控系统的一系列联动操作。

通过使用网络化的门禁主机,集成到监狱安防管理平台之上,可以实现在各个分控中心和监控中心对各个出入口的门禁控制,也可以实现对门禁设备的设计、维护等功能,减少维护工作量。

结语

监狱安防系统的核心价值,在于运用各种高科技、高集成的物防和技防手段,尽可能减少警力的支出,减少警力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参与,最大程度保护警力和群众的安全。监狱安防系统的建设,是司法系统“科技强警,科技兴警”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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