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案编写的注意事项

2024-07-22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案编写的注意事项(精选7篇)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案编写的注意事项 篇一

附件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题报告》编

写提纲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名称、地点、建设项目性质;

2、建设规模(建设纲要);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主要原料、产品的名称、数量;

5、建设项目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及输送路线图;

6、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总投资,其中安全设施投资;

7、建设项目的定员。

二、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

1、初步设计的安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的情况;

2、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的情况;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情况;

4、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分布图;

5、生产场所危险、危害因素,监控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作业场所尘、毒、噪音、高温和放射线等危害因素的检测数据;

6、生产过程中主要危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7、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所制定的整改方案,预留的整改费用及完成整改的日期;

8、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的情况;

9、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

10、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综合评价

1、对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本质安全性进行评价。

2、对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评价。

3、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所采用的整改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案编写的注意事项 篇二

关键词:环保验收,现场勘查

1引言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的技术依据, 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竣工验收要求, 该监测工作程序主要为:全面了解相关验收资料、现场勘察、编写和审核环保验收监测方案、 环保验收现场监测、编制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在这五个步骤中, 现场勘查是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基础[1,2]。

2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3]

(1) 充分了解初步设计落实环评报告书 (表) 及其批复要求的情况。 (2) 充分了解工程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施及其建设完成情况。 (3) 充分了解工程的污染源、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环保设施和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4) 对“以新带老”和“改扩建”项目, 充分了解原有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及变化情况。 (5) 对存在委托处理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情况的建设项目, 检查接收或处理单位的资质, 检查建设项目与接收单位的合同和协议等, 必要时应对接收或处理单位进行现场勘察。 (6) 对涉及管理部门有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的建设项目, 对涉及区域削减的单位应进行实地勘察, 检查落实情况。 (7) 了解污水受纳水体、所在区域空气和噪声的执行标准及级别。

3现场勘查应准备的资料收集清单

(1) 环评报告书 (表) 及审批项目的环保局批复意见。 (2) 下一级环保局对环评报告书 (表) 的预审意见。 (3) 主管工业部门对环评报告书 (表) 的函。 (4) 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5) 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其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 (6) 被验收工程的厂区平面图 (电子版, 框图, 厂界周围应标明周围居民区、单位、农田、道路等距厂界的距离) 。 (7) 主要污染源情况 (包括a废气:烟囱数量、高度、出口直径等;b工业废水:来源、排放量、 循环水利用率等;c生活废水:排放量;d声源;e固废:来源、数量、 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 。

4现场勘查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事项[4,5]

(1) 勘察前要认真审阅环评报告及初步设计, 对该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有所了解, 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勘察。勘察时不要被企业“领”着走, 避免漏看、漏项问题发生, 尤其是污染物排放口的漏项。现场勘察时要认真细心, 每个环保设施、 每个点位都要勘察, 了解所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 废气排气筒的直径要丈量。 (2) 注意环评报告书 (表) 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建设情况的核对。对初步设计未能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批复的要求, 或环评报告未能预测到、环评批复中也未要求、初步设计中没有设计但工程建设完成后又出现了环境问题, 或初步设计落实了批复要求但在建设中未能实施等情况, 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 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注意工程建设的生产设施与配套环保设施的对应关系。现场勘察时应按工艺步骤、工艺管线和排放管线逐步核查, 了解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之间的关系, 以便正确了解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和进行监测点位布设, 以避免监测的盲目性。 (4) 注意了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 首先可通过现场的直接了解, 其次是通过对运行单位的运行纪录及日常监测数据与执行标准进行比较。对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不能达到要求的, 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并向件的, 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 (5) 注意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处理设施的设置。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含一类污染物废水排放标准的考核地点在车间排口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口, 且在处理达标前不能与其他废水混合。但一些建设项目考虑废水的集中处理问题, 将一类污染物的处理设施与其他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建设在一个地方。因此, 发现一类污染物处理达标前与其他废水混合或根本未处理的情况, 应向建设单位提出, 要求其进行整改。 (6) 注意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调查。为防止污水稀释排放和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般情况下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不应接纳各种污水, 特别是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因此在检查污水排放时, 应注意收集管网图并实际调查是否有污水在未经处理达标前就进入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 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实施清污分流的整改意见。 (7) 注意试生产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扰民项目的处理。对于此类情况, 应了解建设单位解决问题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 了解有关监测资料及建设单位整改措施的实际效果, 必要时应对周边单位和居民进行调查。对于未解决的问题, 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在现场监测前落实整改措施, 并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 (8) 注意工程变更项目的处理。 工程变更项目主要分为:建设项目生产规模的变更;产品产量的变更;建设地点的变更;环保设施和措施的变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和措施应按环评报告书 (表) 及其批复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 环保设施和措施重大变更应有相应的批复。现场勘察时, 应对以上四个方面是否有变更进行核查, 如有变更, 核查相应的申请报告和批复文件确定变更的合法性, 以确定验收监测的内容。对于未按要求申请变更的, 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 并按环保局的处理意见继续工作。 (9) 判断企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的条件。对于没有按照环评报告书 (表) 及批复建设环保设施或落实环保措施的建设项目, 一般都属于不具备验收监测条件;对有重大污染隐患的建设项目, 可以认为其不具备验收条件, 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对于排气筒未设监测控及监测点不具备取样条件的, 需通过技术手段创造监测条件;对还不具备取样条件的, 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说明情况。对于企业不仅缺乏有关环保常识, 又不配合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的其, 原则上也应属于不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 待企业积极配合后再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5结语

通过现场勘查才能确定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范围并确定验收监测内容、验收执行标准并反映在验收监测方案中。现场勘查过程中注意环评报告书 (表) 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建设情况的核对;注意工程建设的生产设施与配套环保设施的对应关系; 注意了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注意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处理设施的设置;注意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调查;注意试生产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扰民项目的处理;注意工程变更项目的处理;判断企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的条件。只有做到这些注意事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才能有效负责的进行。

参考文献

[1]惠学香.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需要注意的问题[C].乌鲁木齐: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1:3183-3187.

[2]张檀, 张志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C].昆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3:2472-2474.

[3]陈伟, 陈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若干问题[J].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4, 9:113.

[4]吕晓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环保检查[J].资源与环境科学, 2014, 12:233-234.

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案编写的注意事项 篇三

关键词:再生铅;竣工;环保验收

中图分类号:X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1)22-0039-01

随着中国铅冶炼工业的快速发展和铅需求的大幅增加,我国现已成为全球精铅第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2009年我国精铅产量达370.79万t。作为铅的最大用户——铅酸蓄电池2009年我国产量超过1亿kVAh,每年所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已超100万t,并呈日益发展态势,由此造成的环保形势日益严峻。

与此同时,我国再生铅资源再生率严重偏低,2009年再生铅产量100万t左右,占国家精铅总量不到30%,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比例已经达到70%。由此可见建立完善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体系,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发展再生铅产业,不仅是我国铅工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行业特征及生产工艺

近期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属重金属污染行业。

再生铅是以废蓄电池为原料,采用反射炉直接熔炼法生产粗铅,再经精炼得产品精铅及合金铅。原料废蓄电池在破碎分选过程中,同时用水冲洗,经过筛分,筛下物主要是铅泥,铅泥的主要成分为PbSO4、PbO、PbO2。经破碎分离出的板栅及连接头,通过螺旋给料机直接送到熔炼锅中,由煤气加热熔化,产生硫酸雾,氮氧化物、铅烟等,而这几种大气污染亦为国家重点控制的大气污染物。基于上述原因,环保部门在对再生铅企业“三同时”环保验收监测时,要特别注意其废水和废气的监测。

2工况影响

由于目前市场需求量小,再生铅的生产负荷不能稳定持续地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这种情况下,废水处理设施没有经过设计水质和水量的全面考验,不能反映该设施的真正运转效果,未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第六条: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若验收期间生产负荷达不到要求则不能进行验收监测,因此,在验收监测期间(一般需3~4 d)一定要保证生产负荷达到验收标准,同时,各类环保处理设施均须正常运行。

3各类污染物监测要求

再生铅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涉及水、气、声和固废等各方面,因此在验收监测时须分清每种处理设施处理污染物的种类。

①废水。为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本着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废水分别进行处理,废水经分质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通常情况下,一个企业只允许有一个废水排放口和一个清水排放口中。由于铅属于金属污染含有一类污染物(Pb2+),对于此类污染物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要求,其验收监测采样点均布设在有一类污染物排放的车间排口或车间处理设施出口,每一种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各不相同,一般均设有单独的处理设施,因此各种一类污染物处理设施排口均要设采样监测点,为进一步了解排污情况,通常在企业总排口增加布点对一类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控,防止企业有未经处理偷排、漏排的现象存在。

②废气。再生铅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其一,工艺废气。废气污染源是熔炼车间和精炼车间,其产生的废气均为有组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为铅、烟尘、二氧化硫等。根据监测要求:炉窑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 m,如烟囱周围半径200 m距离内有建筑物,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 m以上。其二,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原则为:下风向扇形布设3个监测点位;实际监测中,监测点位根据风向变化而随时变化。

③噪声。再生铅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排烟风机、泵房等。验收监测时,一般只对厂界噪声进行布点监测,主要考核该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学校、居民区等)的影响。为降低厂界噪声和减少降噪投入,建议企业在建设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应根据项目的外环境情况,慎重考虑厂内建筑的合理布局,特别是声源设备的布设位置,避免声太靠近厂界,主要噪声源远离环境敏感点,力争厂界噪声达标。

④固体废弃物。再生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电瓶壳,熔炼渣、精炼渣和水处理泥渣。验收中主要检查固体废弃物是否分质存放,做到防雨淋、防渗漏、防扬尘,临时堆放需有围堰,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是否办理了相应的环保手续及委托处理、处置合同或协议,危险固废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转移手续。

4环境管理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①环境管理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内部是否建立独立的环保管理机构,有无设立专职部门或专人负责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有无建立环保规章制度,自身有无监测能力或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日常监测;有无日常监测数据、各类批文、规章制度。对此,企业环保专职人员应注意日常收集归档,便于验收部门的检查。

②建设内容检查。主要检查报请验收的项目是否依法履行了“立项-环评-试生产申报-‘三同时验收”的完整程序;建设规模及地点是否与环评一致,不得未批先建,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及地点。200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加强三同时管理体制,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③总量控制要求。对于环评批复中给定的污染物总量通常为全企业的总量,包括原有和新建的设施,验收监测时会将原有设施也纳入监测范围,因此,企业在验收监测前应对原有设施进行检修,以达到最佳运行效果。

④绿化要求。绿化具有较好的调温、调湿、吸尘、净化空气、减弱噪声等功能,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一般以绿化率考核生态恢复情况,要求绿化率达30%以上。

5结论

铅污染危害较大,无论以气态、液态或固态存在于环境中都将带来较长期的危害。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项目设计及环境影评价中提出的三废治理措施,对于建设过程及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审批本项目的环保部门和验收监测单位汇报,及时沟通,从而有效地解决问题,争取一次通过环保验收。

参考文献:

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 篇四

宝山区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位于宝山区联泰路63号,建设上海市爱以德联泰护理院有限公司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主要生产设备名称、数量)。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年×月×日(批复时间)经××××(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现主体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已经建成,……(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经××××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是否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意见的要求落实有关设施和措施,现将有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呈报贵局,请予审批。

附件:

1、××××

2、××××; ……

×××(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

×年×月× 日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申请书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需分步验收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说明本次拟验收的内容,需暂缓验收的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暂缓验收的理由、计划等;已完成分步环保验收的内容及其批文号。

5.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案编写的注意事项 篇五

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

【摘 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检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部已编写多项专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来指导该项工作,但很多规范都是原则性文件,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具有一定的困难。文章主要对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生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工程变更后的环境影响

在工程概况的调查中,经常发现有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现象在交通类建设项目中非常普遍,公路、铁路项目中经常因为工程线路摆动而发生敏感点变化,因此,应重视工程变更,并在验收工作中明确体现对变更有关内容的调查。工程变更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调查也从这3个方面进行:一是建设规模、建设方案的变更,包括地理位置、建设规模、运输货种、交通量、工程量等的变化;二是生产工艺、运行方案的变更,前者主要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施T组织、施工工艺、施工计划安排等方面的变化,如桥梁工程是否围堰施工、是否安排在枯水期施工等;三是环保设施、措施的变更,由于工程建设内容变化,对应环保措施也经常发生变化。遇到工程变更,除全面了解变更的内容、变更原因,更应客观分析变更后的环境影响相比变更前是变好还是变坏。变更不一定是坏事,可能是技术进步了,采取先进工艺、手段或措施了。比如上海某港区二期上程被设计为运送化肥、钢杂、矿石的港口,变更后取消了化肥货种,增加了钢杂货种。这个变更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对陈行水库的影响,是有利于环境的变更。对于变更比较重大,且对环境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产生重大变化的,应该提醒业主尽早作补充环评或环评后评价,以免耽误项目竣工验收。

2、正确应对实际工况未达设计要求

一般是要求项目工况达到设计工况的75%的时候才可以进行验收,但是某些交通建设项目不能满足这个条件,比如青海、河南或西部的一些公路项目因为某些原因就达不到设计的交通量。这些原因环保的主管部门也是了解的,一方面,可能由于多方面原因项目工况的预测交通量偏大,另一方面也会因为道路没有完全贯通等原因影响车流量达到设计要求,但是并不能因为交通量达不到设计车流量就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不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对于交通类建设项目,只要工程稳定运行是可以申请验收的,但是在验收报告中一定要把实际的工况说清楚,不能失实,进行现状监测也须考虑到实际工况。对环评报告、各部门批复中提到的敏感点,应一一与实际情况对照;对其效果要进行监测及分析。总之,要吃透环评报告及批复,无论是现场实际调查,还是调查报告编写,都要针对这些重点展开。

3、明确验收调查标准

交通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标准包括沿线敏感点声、大气、水环境质量标准,服务设施区域污水处理设施、锅炉废气排放标准等。按照相关规定,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保护标准,当时怎么要求的就应该怎么验收。但是若国家的法律有新的强制性要求,也应作为验收依据。新修订颁布的标准只作校核用,达不到新标准时提出整改建议即可,不应作为项目是否通过验收的依据。但是有些项目在环评阶段没有明确说明所执行的环境标准,这时应依据污染物的实际排放去向、受纳环境的功能,依据现行环境标准或参考其他行业标准等提出验收标准建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现行环境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4、抓住项目特点

针对性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重要要求,应根据项目特点考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考察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以及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某些项目由于没有抓住或没有较好地抓住项目特点,可能产生“有影响无措施”的后果。

交通建设项目包括港口、航道枢纽、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属于生态型项目,相关的`影响主要是生态、声、水环境影响。进行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应注意把握项目特点,做好取弃土场恢复措施,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鱼类三场等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沿线居民点的声环境防护措施等。

5、利用好现状监测

抓住项目特点,必须利用好现状监测。现状监测是环保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考察相关环保设施的运转效果,另一方面可以了解项目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及其程度。

6、水环境监测

主要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进行监测,以了解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及污水排放是否达标:同时应对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时应根据不同环境功能区划、不同海洋功能区划分别设点,在水环境敏感目标处必须设点,污水排放口附近可设点,水动力条件有明显区别的水域应分别设点,布点尽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点位相一致。监测因子一般包括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LAS计)等。必要时进行特征因子的监测。监测因子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监测因子一致,因工程变更而增加新的主要污染物时,可适当增加监测因子。航运枢纽项目除常规监测因子外,还需考虑水温、水文情势、流量、水位过程等,有可能对鱼类产生影响的,还应进行过饱和气体的监测;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以满足验收监测和日常环保管理需要。

7、环境空气监测

主要是对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废气排放达标情况以及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一般包括以下几类:锅炉大气污染物监测:烟气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散货码头、堆场作业起尘点: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油品、化工码头: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挥发酚、甲醛等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

8、声环境监测

声环境监测布点主要针对以下4个方面:《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采取降噪措施的敏感点而试运营期未采取措施的敏感点;《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进行跟踪监测的敏感点:根据不同路段交通量差别选择调查范围内的育代表性的居民集中住宅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及敬老院等;监测点分布尽可能反映不同路段相对高差、路况、车流量等差别给敏感点带来的噪声影响,通常应进行一般噪声敏感点监测典型路段24 时连续监测和衰减断面监测。

9、坚持实地考察

验收调查时,有些措施的落实情况不能只听建设单位的一面之辞(有时候建设单位自己也不十分清楚情况),而一定要到现场确认。比如重庆某公路因为跨越地方引水渠而被要求设置排水管和收集池,开始时候只设置了排水管,建设单位以为已按要求完成设置,如果不是验收调查单位现场考察时及时发现并补充修建了收集池,将会影响项目顺利通过竣上环保验收。

坚持实地考察,一方面可以保证报告书的调查结果客观可信,另一方面能更加清楚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现场验收时如能将各种设施设置情况例如锅炉的大小吨位,除尘器的型号,污水处理的设施的位置、工艺,声屏障的位置、长高度、降噪效果等烂熟于胸,这样调查单位在现场深入全面的讲解,有利于环保主管部门全面了解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项副颐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以上均是交通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经常涉及的问题,如果能适当的处理,对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一定大有帮助。

参考文献:

[1] 吴世红,等. 如何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J].环境保护,,15.

6.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管理指南 篇六

建设工程的定义

指房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验收依据:

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向市环保局(法制监督股)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审核(材料不足,退回;补齐材料,重新申请)——》组织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出具意见。(验收不及格,责令整改,整改完毕,重新申请验收)

申请竣工验收须提交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3、建设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一式二份)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检查表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建设项目污染治理的设计图纸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配套设备(含在线监控设备)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8、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情况等)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

房地产开放项目提交1~3项和《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复印件

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

1、发电机、冷却塔、吹风机等配套设施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

3、周围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情况

4、设置餐饮功能的楼宇废气排放烟道的设置情况

5、周围环境的生态恢复情况

7.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问题研究 篇七

虽然环保工作力度近年来已得到加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也逐步引起了重视, 但在环保验收工作中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 而这些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建设项目竣工的环保验收效果, 结合以前的经验, 本人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中所存在的问题做了一定分析。

1.1 环保验收前期并没有将准备工作做好

环保验收工作在前期需要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影响了环保验收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验收质量。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进行资料的收集和现场的勘察, 所收集到的资料越全面, 文件越详尽, 就越能够对建设项目有更明确的认识, 有利于在现场勘察中对需注意的事项和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也可以说资料收集的过程就是对建设项目的一个认识和了解的过程。但当前我国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时, 前期准备工作并不充分。

1.2 生产负荷检查没有引起重视

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对生产负荷的检查力度不足, 大部分只流于形式, 敷衍了事, 这不仅降低了验收结果的代表性, 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验收结果的可靠性。在具体验收监测中, 若所建设项目的生产负荷无法达到>75%的要求, 则表示污染物生产量没有达到正常水平。验收后如果建设项目在生产负荷上低于了验收监测中的生产负荷, 就表明该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达到生产需求, 也就存在污染的隐患。

1.3 在环境管理检查上没有落实

建设项目中无论是设计期、施工期, 还是在试生产期所需要的各项环保的审批手续、环保管理机构、资料档案以及该有的规章制度等需具备齐全。在设计初评和环评的过程中, 要求所建设的环保设施无论是在建成中, 还是在运行中都必须将环保措施进行落实, 确保“三同时”制度能在建设单位有力执行, 这也是环境管理检查时进行环保验收的有力的非测试性的依据。

1.4 没有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引起重视

建筑项目环评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中通常都没有明确要求对排污口进行在线自动检测设备的安装, 以及具体的规范化整治。但如果要进行现代化环境管理, 就必须对排污口做出规范化整治, 同时进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比对分析, 这也应当成为建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的重要内容, 并体现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中。

1.5 项目真实情况并没有在公众调查中反映出来

进行项目验收中, 一般公众调查内容都相对简单, 进行公众调查即便是在不同的建设项目验收中其内容都几乎相同, 没有将项目特点凸显出来。此外, 公众调查以调查表形式居多, 形式单一。

1.6 验收执行标准混乱

在环评报告的批复中对建设项目做了相关规定, 即在正式运行后排放标准必须达标。这一报告代表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设计、环评批复国家, 当地对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环境质量要求等都是同当时所处的社会经济水平、治理技术密不可分的。大部分建设项目在运行后所实施执行的排放标准会同规定的环评批复的标准有出入, 在排放的认识上也存在差异, 并且国家并没有对这一块做出明确规定, 这也容易导致具体执行时混乱情况的出现。

2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问题对策

2.1 验收公示制度需严格执行

在建设项目上, 我国环境保护总局主要实施验收公示制度, 这就需要各地方环保部门对区域内所建设的项目环保验收情况做定期公示。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各环保部门并没有将该项制度落实好, 而社会公众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了解少, 参与度低。因此, 需提高公众调查, 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认真调查并落实公众所反映的问题, 并在验收结果上反映出公众调查的真实情况。

2.2 开展验收监测技术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79年就已颁布, 并提出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措施, 但从颁布到现在仍然没有正式下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也没有得到具体的实施。这也就导致该验收监测没有相应的规范和正式的依据, 且建设项目种类繁多, 不同类型所验收的侧重点也不一样, 因此有必要开展验收监测技术研究。例如, 如果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比较大, 那么在竣工环保验收中就会对将态环境监测作为重点。

2.3 明确验收执行标准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在执行标准上带有强制性, 因此必须执行。如果该建设项目建好并正式运行后, 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所变化, 那么将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但在具体验收中仍以环评报告批复中的标准来执行。当然这需在参考新排放标准下实施, 假如验收监测结果没有达到新排放标准但却达到了环评报告批复标准的要求, 也判定是达到了验收标准的, 不过需对该项目进行限期治理要求。

摘要:本文首先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做了阐述, 并结合目前在环保验收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研究

参考文献

[1]佟敬军, 金福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问题的探讨[J].环境保护科学, 2013, 39 (3) :9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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