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规范企业环保验收

2024-08-17

馆陶规范企业环保验收(共3篇)

1.馆陶规范企业环保验收 篇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V1.1版,2017年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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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建),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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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三、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或?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3、建设地点

非线性工程,选择到县级行政区域后,填写至门牌号;经纬度坐标采用在线地图点选的方式。

线性工程需填写到途径所有县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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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59”。如搜索不到,请输入并选择“其他”,因本系统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4号),部分项目可能无对应项。

5、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C3120”。

6、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需填写。

四、工程变动情况

1、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2、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如有重大变动,但环评文件未按要求重新报批的情况,系统将弹出提示,并无法进入后续填报流程。

五、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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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说明

“废水”—“水量”的单位采用“万吨/年”;“废气”-“气量”的单位采用“万标立方米/年”;其他项单位采用“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2、废水排放方式

注意点选填写对应选项时,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需对应。

3、排放增减量

此项为自动计算,无需填写。

4、新增污染物

如有特殊需要,可点击“新增污染物”,自行添加并填写相应内容。

六、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多个同类型环保设施

可将同类型环保设施合并填写。

2、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如没有相应环保设施,请选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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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在填报信息时,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对照环评时的批文内容,与批文中的规模、工艺、措施等进行比对,文字简洁,主要问题清楚即可。

七、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1、无相关对策措施

如无相关对策措施,请填写“无”,并在是否落实中选择“无”。

2、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建议大家在填报信息时,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对照环评时的批文内容,与批文中的规模、工艺、措施等进行比对,文字简洁,主要问题清楚即可。

八、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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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收结论

1、附件上传

目前系统只需在验收结论页上传验收意见附件,暂不支持上传多个附件。

十、完成

1、提交

请浏览完填报信息后,在页面底部点击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仔细核对。

十一、其他说明

为保证本系统正常使用,请您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出现兼容问题,影响填报。

其他验收相关业务问题请仔细阅读“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政策文件。

本系统运维支持交流QQ群:629568471。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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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馆陶规范企业环保验收 篇二

1 可行性分析

目前我国行业和地方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不够统一, 如建设部行业标准JGJ 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中把外保温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而子分部工程只有EPS板薄抹灰系统、保温浆料系统、无网现浇系统、有网现浇系统和机械固定系统5个, 还有许多外保温系统未列入子分部工程中去。

综上所述, 建议建筑节能工程不能单独作为单位工程或若干个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来划分。建筑节能工程应当像建筑业10项新技术那样, 应用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划分的9个分部和室外工程中去, 实际上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已成为建筑业10项新技术之一。

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增加砌筑保温砂浆和夹芯保温砌体工程的内容

在单一材料墙体保温系统中, 大家一般都能重视保温墙体的厚度设计和保温砌块的性能检验。如果采用专用粘结剂砌筑, 砌体灰缝控制在4 mm以内, 该保温系统的节能效果会较好;但如果采用一般的混合砂浆砌筑,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 mm和20 mm”, 这么大的灰缝容易造成热桥, 会影响墙体节能保温的效果。建议在该规范中增加砌筑保温砂浆和夹芯保温砌体工程的内容。

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还可补充节能验收的内容

GB 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4章、第5章已解决了卷材防水屋面和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工程验收的问题, 第8章已解决了屋面隔热工程验收的问题。笔者认为该《规范》只要稍作补充就可达到建筑节能验收的要求, 如第3章基本规定表3.0.1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刚性防水屋面和瓦屋面的分项工程中应补充保温层或隔热层;第6章和第7章中也要相应补充具体内容。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应按节能标准要求加以修改补充

1) 目次中抹灰工程这一章应增加保温抹灰工程一节, 即增加保温抹灰分项工程。第4.2.4条下半句可修改成“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及保温砂浆表面的抹灰, 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加强网不得褶皱, 抹灰层应饱满”。

2) 门窗工程这一章中需要增补的内容较多, 第5.1节一般规定中第5.1.4条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2”可补充修订为“隐蔽部位的防腐、外门窗框与墙体缝隙的保温填充做法、填嵌处理”。

第5.1节一般规定中还可增补3条:a.建筑外窗, 在严寒、寒冷地区不应在其他地区设有空调的房间不宜采用推拉窗和凸窗。b.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中对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要求。c.外窗的遮阳设施, 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遮阳设施安装的位置、可调节性能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安装牢固。

第5.3节金属门窗安装工程主控项目中可增加1条:“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措施相当。”

第5.6节门窗玻璃安装工程一般项目中第5.6.9条可增补“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还可增加2条:a.天窗 (包括采光屋面) 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做进场复验。构造节点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b.天窗 (包括采光屋面) 坡向和坡度应正确, 封闭严密, 嵌缝处不得渗漏。

3) 第6章吊顶工程第6.1节一般规定中第6.1.4节隐蔽工程项目验收可增加保温吊顶保温层内容。

4) 第7章轻质隔墙工程中也可增加保温隔热性能内容。

5) 第8章饰面板 (砖) 工程第8.1节一般规定中第8.1.4条隐蔽工程项目可增加保温层内容。第8.3节饰面砖粘贴工程主控项目中可增加1条:“外墙外保温墙面饰面砖粘贴应采用热镀锌钢丝网及尼龙锚栓加强。”

6) 第9章幕墙子分部工程中的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分项工程可增加基层墙面保温层的内容。

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附录B 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中, 抹灰工程子分部可增加保温抹灰;吊顶工程子分部可增加保温吊顶;饰面板 (砖) 工程子分部、幕墙工程子分部和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均可增加保温层。

1.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可增加聚苯模板混凝土和建筑模网混凝土

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章, 模板分项工程中可增加第4.4节保温永久模板, 具体内容为聚苯模板混凝土和建筑模网混凝土。

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使其适用于有保温隔热功能的地面

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章总则第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工程 (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 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和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应补充节能内容

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中可增加不采暖室内给水排水管道的保温、太阳能热水利用和采暖热计量装置, 实现分栋热计量及分户或分室热量分摊的内容。2)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中可增加节能灯具、节能用电设备、分路控制、延 (定) 时自闭、太阳能电灯等内容。3)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可增加节能型空调、空调系统分栋、分户 (区) 冷、热计量分摊的内容。4) 宜增加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地源热泵供暖空调技术等内容。5) 智能建筑分部工程中相应的子分部工程可增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所对应的分项工程。

2结语

3.谈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 篇三

在实际验收监测过程中, 我们发现, 因为环保设施和建设项目运行不正常、样品采集不当所带来的系统误差, 要远大于验收监测过程中产生的室内外分析误差。试想, 一套污染防治设施, 在验收过程中如果生产负荷达不到70%, 样品在采集过程中监测频率、监测时间设置不当, 那么, 监测所取得的实验数据即使“达标”, 其代表性也无从谈起, 它也不能真实地反映设施的防污治污能力。这种极大的系统误差, 如果不认真重视, 就会误导验收结论, 将来在设施正常投入运行后, 必将后患无穷, 损失惨重。

如何消除因设施运行和样品采集所代来的系统误差,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转变质控观念, 认真进行验收前的现场检查和资料收集工作。

过去, 我们的质控人员往往只注意控制验收过程中实验室内外的分析误差, 平行样、加标样、密码样做了不少, 但质控效果很不明显, 监测结果出口比进口高, 上下浮动范围极大等颠三倒四的现象时有发生, 最终不得不重测或补测, 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极大浪费。产生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 就是质控人员的质控观念仍停留在“重室内、轻室外, 重分析轻采样”的阶段。质控人员在验收前, 很少去验收设施现场检查、调研, 没有前期的检查和调研, 在审核验收监测方案时, 质控人员也就提不出有针对性的质控措施和质控要求, 仅仅能简单的对室内外分析过程提一些要求, 验收监测的质量往往不能真正得到保证。

要改变这种现象, 首先质控人员就必须转变质控观念。要积极深入验收现现场, 从实际出发, 掌握第一手资料, 认真按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各项验收条件, 提出复合实际的、科学的质控措施和要求, 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 应坚决要求厂方整改, 只有满足所有验收条件后, 才能正式启动验收程序。

2 加强验收监测方案审查, 科学设置验收监测点位和频次。

验收监测方案一般由监测科室编制, 质控人员审查。以往, 质控人员在审查监测方案时, 由于缺乏现场检查依据和资料, 往往仅注意审查室内外分析质控措施是否落实, 并没对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设施工艺、运行负荷等情况给予充分重视。这样在验收监测过程中, 就容易产生许多不符合验收规范的做法, 直接影响验收监测工作的质量。为减少这些不必要的失误, 质控人员应在充分深入现场的基础上, 结合验收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 现场与室内质控措施并重, 注重监测点位和频次设置的合理性、代表性, 使验收监测工作的质控措施更有针对性, 保证验收监测结果科学准确, 为管理部门提供真实有代表性的验收依据。

3 加强验收期间工况负荷监测, 重视“进口”浓度, 科学解释“达标”概念。

验收监测期间, 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数据或参数非常重要, 只有加强对项目工况负荷参数的监测, 才能准确掌握建设项目的实际运行负荷。只有在实际运行负荷达到70%以上的条件下, 验收监测的数据才能做为环保设施验收的依据, 否则在不正常生产负荷下取得的验收监测数据将毫无作用。以前, 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单位为达标验收, 人为地降低生产负荷, 减少排污总量, 从而靠欺骗手段达到通过验收的目的。这样通过验收的设施, 在今后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 根本达不到预期的环保目的, 最终给企业和环境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作为质控人员, 我们必须把好“生产负荷”关, 只有让建设项目在正常的生产负荷下通过验收, 才保证环保设施验收的质量, 才能杜绝虚假工程, 才能真正发挥质控工作的保障作用。

另外, 作为质控人员, 要改变过去只注重“出口”浓度, 不注重“进口”浓度的观念, 不能认为出口达标了, 就满足了验收条件, 偏面地减少进口的监测频次, 削弱进口监测数据的代表性。作为质控人员, 要科学地理解“达标”概念, 不仅出口浓度要达标, 进口浓度负荷也要达标, 设施处理效率也要达标。只有这几项指标都稳定的达标了,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才能说真正地达到了环保设施的验收标准, 质控人员才算正尽到了质控责任。

4 深入验收现场, 严把现场质控关。

质控人员要想保证环保设施验收的监测质量, 深入验收现场, 实地监督是最有效的途径。质控人员在验收现场可根据工况条件, 决定是否停止现场采样和测试;质控人员在现场可以监督验收监测方案的执行情况, 落实各项质控措施, 检查采样和测试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更重要的是, 质控人员在现场可根据验收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及时采取各种应急质保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 及时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 这是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保证验收质量的一个可靠方法。

因此, 改变现有验收监测的质控程序, 增大质控人员的现场监督时间和频次, 是今后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中应着重加强的环节, 应在设施环保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 必须有质控人员现场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测试工作, 否则验收监测结果无效。

以上几个方面的措施, 是我们在实标验收工作中摸索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当然, 保证监测质量的措施很多, 特别是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一般都比较复杂, 所以, 也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结合实际, 在严格保证验收质量的原则下, 实施各种不同的质控办法。使验收监测结果, 真正反映环保设施的防污治污能力, 为设施验收后的正常运转提供有效依据。

摘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防污、治污“能力”的一项全面监测和评价, 是环境监督监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 要破除“达标”观念, 质控人员要深入验收现场, 注重设施工况和“进口”浓度, 严把现场质控关, 消除验收监测中的弄虚做加现象, 科学地设置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 通过质量监控, 使验收监测结果, 真正反映环保设施的防污治污“能力”。

关键词:环保设施,验收,质量控制,现场,监督,能力

参考文献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 (2000) 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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