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安、劳资、计生责任书

2024-11-05

安全、治安、劳资、计生责任书(精选10篇)

1.安全、治安、劳资、计生责任书 篇一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职工(含外协队)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的新工人(含外协队)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技术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对新入厂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做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6、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因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7、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8、要保证特种作业和从事要害部位人员的相对稳定。

2.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二

为落实房屋租赁双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承租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原则,租赁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一条:乙方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中途更换责任人,需另行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更换责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存放、携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械等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缴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不得让未成年人在出租房屋单独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员在出租房过夜。

第七条:乙方对出租房的取暖、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取暖、做饭燃煤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要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出租房屋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做到文明、礼貌,不在出租房屋大声喧哗、打闹,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妥善处理或报告甲方协助处理。

第九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通知甲方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现状。确实需要改变的,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消防检查,杜绝火灾等隐患发生。

第十一条: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所引发的火灾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的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相当于房租价格一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第十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市场治安与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杭州市集贸市场治安综合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的实际,特与经营户制定市场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消防、治安法规及规定,自觉服从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服从园区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园区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具,并有专人负责灭火工作。

3、营业场所严禁使用煤炉、液化气、电炉、电饭锅、电茶壶、电热杯、热得快、石英取暖器等明火和电热器具。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化学危险品。

4、食品外包装材料、废料杂物不得堆积在通道上和疏散口,保持道路畅通。

5、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和擅自移动、损坏园区安装的电器。必要用电改装必须按“一批三定”(即报园区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规定实施,并由园区专业人员操作施工。

6、不能在夜间存储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每天关门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隐患。

7、经营户不得在园区营业场所内住宿。擅自住宿,保安人员有权管理和处置。

8、积极开展防盗、防窃工作。未经园区批准,经营户不得擅自在营业房内装修及商品在营业房前堆放过夜。

9、严格遵守园区规章制度,服从园区管理,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及其他一切迷信活动。营业时间不得在园区营业房和通道上打牌、搓麻将等。

10、严禁夜间在园区停放车辆、堆放商品,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责任:

1、传达、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及规定,督促乙方执行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及规定,并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夜间值班巡查,每晚营业结束时应予消场,切断电源(除保留必要安全照明灯外)。

3、领导警卫工作,部署警卫力量,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

4、组织园区经营户定期、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素质考核,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防范工作。

三、奖励与处罚:

1、对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条例有显著成绩和重大贡献的经营户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违反消防安全条例和本责任书条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批评教育,警告并限期改进

(二)责令停业改进、处罚

(三)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收回营业用房

(四)情节严重的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

4.商户业主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四

安全责任书

安全为了服务,服务必须安全;为维护各业主及客户的利益,贯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治安管理方针及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呈贡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确保XXXX项目治安安全、避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XXXX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商户负责人

先生/女士为

号商铺的当然治安、防火责任人,(商户名称为),其责任如下:

一、实行“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任人、主要负责人为经营单元当然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经营单元的治安、消防安全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二、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经营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对所雇佣的从业人员和员工开展“四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四个能力建设”等的安全教育,确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做好每日防火防盗巡查记录,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经营范围内秩序正常安全。

三、商户业主为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商户使用人和所雇佣从业人员树立防火意识,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定期对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消防设备使用、扑灭初期火灾、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

四、熟悉防火手册指示及清楚一切火警程序,制定适当的内部制度,积极遵守防火防盗规则。

五、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维护保养以令其随时处于有效状态中。

六、定期对本商铺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七、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园区经管公司等组织的消防演习和宣传活动并服从相关的例行安全检查,按照园区管理要求缴纳相关安全保证金。

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组织指挥安全疏散、牢记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位置和紧急安全疏散楼梯,火灾时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

九、有责任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机关和管理公司调查火灾原因。

十、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假如因本商户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灾,本商户或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十一、经营珠宝玉石、艺术品等相关贵重物品的商户业主以及开展银行网点、ATM自动柜员取存款、酒店、娱乐、游玩、休闲、餐饮等特种业务,应自行配置足够“防火防盗”所需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园区物业提供必要的公共安全防范措施和每日例行巡查,并将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十一、园区内经营业主的日常“防火防盗”要求:

(一)“防火”工作,杜绝发生以下行为:私拉乱接;在商铺内煮饭炒菜;使用大功率电器;公共过道内私自摆放易燃物品;在公共过道内包装打箱;电源私拉乱接;占道经营;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堆放杂物;阻碍、圈占、埋压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下堆置东西;电源线路不规范,裸露线头未用绝缘胶布或PVC穿管保护;堆放物品垛距和码距与灯泡插座线路板等发热源过近;未配置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过期未重新充装;商户或者客户在易燃物区域随意抽烟随意乱丢烟头;在排烟风管上堆放杂物;在喷淋和消防管上直接布灯线或者吊挂东西;电动车在商户里充电;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就近灭火;人走未关闭商户电源和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人离场未及时拔下手机充电器、电动车充电器等发热源;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私自装修施工;装修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器;私自改变消防设施;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商户业主和所雇佣工人没有安全防范意识;部分商户半夜营业期间使用大功率电器;对小孩玩火的危险性警戒不够;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在商铺内住宿等等违反其它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防盗”工作,加强以下措施:人走关闭商户防盗门;下班后把过道内的物资收回自己的商铺;遵守管理规定,在非营业期间不在商铺内会客,超时营业;安装防盗级别比较高的门锁;经营贵重物品区域和特种行业,配置足够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安保措施。

十二、本商户业主为本商户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商户从业人员和业主雇佣人员共同参与,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十三、负责经营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以维护顾客的利益。

十四、各经营单位、商户业主应自行购买相应责任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

十五、商户业主或从业人员违反本商户业主“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任意一项,将按消防法《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由商户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昆明鹏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对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任意一项的责任经营单位单位、商户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将视情况进行约谈纠正、责令限期整改、违约金、临时停水断电、安全保证金、承担行政处罚相应责任、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诉讼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相关措施,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物业更换经营者为止。商户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商户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责任人商户: 栋(幢)

号铺

商户名称:

商户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人): 电话号码 : 电话号码:

5.今年的防火安全、治安保卫责任书 篇五

防火安全、治安保卫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消防条例》关于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及《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的有关条例,特拟定防火安全、治安保卫责任书。书展期间参展单位要做好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学校图书馆的防火安全规定,接受上级消防部门和校保卫处对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对书展工作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把防火责任明确到人;

三、下班时要注意拔下电源插头、断电;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学校图书馆防火安全规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五、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防范,保障安全;

六、公共财物因责任事故被盗,有关责任者应承担责任;

七、保证书展期间所借用的图书馆公共财产的安全、完好,发生问题及时与图书馆有关人员联系、协商解决。

图书馆(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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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盖章):

负责人:

6.危爆物品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 篇六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严防各类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下游相关法律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江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你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1、涉爆单位法人代表(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全责,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规定,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三专”、“三严”、“五双”、“六对头”等管理措施。

2、本责任人承诺决不私够、私造炸药、决不非法使用、持有、私藏买卖爆炸物品,对本单位发生私购、私藏、私造非法炸药有及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愿接受公安机关依法做出的处罚。

3、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涉爆从业人员责任制,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并与本单位内部涉爆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逐一签订无非法使用、持有、私藏、买卖爆炸物品的具结保证书。

4、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涉爆安全知识,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有记录被查。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掌握本单位涉爆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

5、严格落实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从业人员谁领取,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随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不带病作业不冒险作业,做到万无一失。

6、加强危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等的安全管理,不超范围购买、运输、存储、使用危爆物品,不使用非法炸药和私造炸药,在危爆物品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中,做到手续完备、合法、台账登记完整,严格台账保存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爆破作业。

7、在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不流失、不错用。

8、凡发生民爆物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不及时报告的,愿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9、严格执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

10、被责任是一式二份,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律(责任人、治安大队)各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一年。

江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责任人(单位盖章)

7.安全、治安、劳资、计生责任书 篇七

为了更好的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管理目标,实行逐级负责制,特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各处室、年级、教研组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好本处组人员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律学习活动,完成年度的普法任务。

二、各处室、年级、教研组负责人要对本处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责任和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责任心和防范意识。

三、自觉遵守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校安排的节假日和日常的各项值班保卫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责任到人。

四、各处室、年级、教研组负责人要积极组织本处组成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疏散和安全模拟演练,在演练中应当担负起组织和管理学生疏散和逃生的工作,发现危险情况及时处理,主动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年级长要和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加强对班级的安全工作,要求班主任加强管理,经常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各种安全,及时发现班级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排出,排出不了的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加强对电源、气源、火源的管理,谁的办公室谁负责任,各处组负责人应当经常提醒本处组人员,将“三防”工作落到实处。发生治安刑事事件,要及时报告。

七、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人员不定期的检查各班和办公室的安全保卫情况,及时排查隐患。对出现问题的班级和办公室要提出批评。

八、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失窃,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班级和个人要根据学校的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部门

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

8.安全与治安责任协议书 篇八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劳动者在接受工作任务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是劳动者顺利地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为此特订立个人安全与治安责任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服从公司及工地领导的安排,自觉遵守公司及工地领导所制订的各项安全和治安规章制度。

2、凡新老职工(包括民工、临时工、外包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三级教育后,并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同时签订好安全与治安协议书后,才能准许进入操作岗位。

3、特殊工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4、职工应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前,必须按安全生产要令,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并且必须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果断去排除故障,消除隐患。如有擅自违反安全生产规范,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按责任大小处理。

6、施工期间,应集中注意力,坚守岗位,不准串岗离岗,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代替,避免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失误。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凡最后一班,下班前必须按规定切断电源,汽源,箱盒锁好,熄灭火种,清理好现场。做到日做日清,工完清场。

8、二人以上共同作业,必须遵循有主有从,统一指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特别是离地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保险带,9、凡“禁烟区”的场所,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吸烟和火种进入,在禁火区域内作业,必须动用明火时,应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10、工地上各种消防器材,不准任何人随便动用,安全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职工对自己必须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保护能力,深知熟理安全生产和法制观念。严格抵制和反对冒险作业、野蛮作业、违章作业,如擅自违章不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的,造成事故和后果者,经济损失按责任大小处理。

12、职工必须经常性接受公司和工程处及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提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接受整改,杜绝未整改就施工的不良现象。

13、发生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14、在工地内,不搞赌博,不搞酗酒,如有违反治安条例,自愿接受罚款,及开除出工地现场。

15、在工地施工期间,自觉爱护工地上的一切公共财产,如有损坏,自愿照价赔偿(包括宿舍内的床铺、门窗以及其他生产工具)

16、在工地内不搞偷窃,偷拿工地任何财物,如有偷拿行为自愿以原价的十倍处罚及开除处分。

17、甲方有权对违法乱纪,安全,治安意识低劣,不服从领导,态度极差的乙方以予辞退。

18、本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逾期甲方对乙方不在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19、在工地施工期间,接受本地区管辖,服从对外来人员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以上所签订安全与治安责任协议书所订立的内容,双方自愿签订,信守协议内容。甲方签订均由项目经理亲笔签字或盖章;乙方均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他人代替,双方签好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工程处一份,工地存放安全资料一份,本人一份自保存。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具体管理细则

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认真阅读甲方制定的以下各项管理细则,合同签订后即表示乙方已知悉各项管理措施并愿意不折不扣的加以履行,并接受本合同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安全管理:

A、生产安全: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超过2米无围护或没有安全保

障的必须系安全带。如未做到任何一项每人每次罚款5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下同。

2)严禁乘坐吊篮,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3)不准由上向下或由下向上高空抛物,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严禁赤脚、赤膊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不准在施工过程中嬉闹、打斗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6)不准酒后作业或在施工过程中饮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严禁不懂电器或机械的人员玩弄机电设备,不得私设乱拉电线,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8)木工棚边或油漆棚等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

B、生活安全:

1)不准打架斗殴,如发现每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立即清理

出施工现场;在生活区和施工区不准赌博,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

2)不准带家属留住在宿舍,违者每人每天罚款50元

3)不准用电炉或太阳灯进行取暖,违者除没收外每次罚款20-100元。

4)如发现偷盗、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立即报公安局。

5)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做饭的罚款200元。

2、文明施工

A、生产文明

1)工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乱扔材料的现象每次罚款20-100元。

2)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每次罚款10-50元,随地大便每次罚款100-200元。

B、生活文明

1)不得随地乱扔垃圾,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

2)节约用水、用电,发现故意浪费水、电的行为每次罚款10-50元。

3)吃剩的饭菜应倒入指定的生活垃圾桶中,随意随地乱倒者每次罚款10-50元。

9.安全、治安、劳资、计生责任书 篇九

责任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外出租户的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宏信公司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要求承租方执行。

一、承租方在经营时,建筑物内必须留出足够的疏散通道。

二、承租方必须配备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三、承租方在经营时,发生任何有关消防安全、治安事故,及由此导致的上级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处罚,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承租方必须接受本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接受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五、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如要进行室内装修,须经出租人同意,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审,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承租方用电及照明必须按要求装置,严禁用铜、铝丝代替

保险丝,禁止使用电炉以及超负荷的大功率取暖器。

七、承租方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的商品,如鞭炮烟花等。

八、承租方不得经营污染、有害、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环境的项目。

九、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宏信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护好自己的物。

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出租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产权单位责任人:承租方责任人:

(签章)(签章)

10.财务部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篇十

为确保酒店宾客及酒店员工的财产、财物和人身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根据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青岛市消防、治安的有关规定,以及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保工作原则和安全岗位责任制。酒店安全委员会与财务部特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一、财务部经理是财务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务部的消防、治安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

三、必须把消防、治安、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消防安全工作

1、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许擅自安装电器设备,如果确有需要,必须由工程部专业员工安装,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和其它杂物。

2、保证本部门员工熟知“三懂”“三会”“四个能力”的内容(懂得本工作岗位中存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配备的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营业结束后部门员工要对工作区域仔细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作好记录方可下班。

4、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治安安全工作

1、对本部门员工要经常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建立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3、部门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须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有关安全的规定。财务部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七、经常对本部门安全承办协议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酒店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财务部在本不得发生火灾;不得发生责任性案件和本部门员工的违法犯罪案件。

九、酒店安全委员会支持财务部所采取的各种有利于酒店各项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十、酒店安全委员会对不重视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员工将给予通报;对造成后果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和法律责任。

十一、部门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其继任者承担此协议之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酒店 ***********酒店 安全委员会签字: 财务部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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