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读后感

2024-06-29

法制故事读后感(共11篇)

1.法制故事读后感 篇一

故事一

在宋朝的时候,有个小孩他家很穷,也没有钱,他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卖油条,一天才能赚80左右个铜钱。但今天不一样,数了数,今天整整赚了100多个铜钱,小孩累了,就在石头旁睡着了,睡着睡着,一起来100多枚铜钱不见了,小孩就哇哇大哭起来,包公经过了这里,看到了小孩问:“小朋友怎么了。”小孩哭着说:“我今天赚的100多枚铜钱不见了。”包公听到后,变问起石头:“你是不是偷了小孩的钱。”石头一声不吭,在旁边镇里住的人知道后便赶来光看,包公说:“今天不早了明天在来审他。”

第二天,包公又来审这个石头,说:“你偷了小孩的钱,快交出来。”然后命令衙役抽他40大鞭,(这次观看的不是几十号人,而是由50多人了)他竟然毫无反应,观看的50多号人都笑了,包公见其他人都笑了,就罚他们每人投一枚铜钱倒水盆里,当有一个人把铜钱扔水盆里,盆子里一片油,包公命令衙役把他抓住,因为小孩卖油条,手上都是油,铜钱上也肯定是油,那个人不想抵赖,只好招了供。

故事二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制故事读后感 篇二

1 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的方式

法制类电视节目要讲好精彩故事, 应根据法制案例的具体素材, 灵活选用各种叙事手段, 使法制案例的故事化创作, 在达到普法警示和教育效果的同时, 更加生动精彩。下面介绍三种法制类电视节目常用的叙事手段:设置悬念、故事演绎和情景再现相结合、运用电影化的视听手段。

1) 设置悬念。悬念能直接增加将法制事件转化为法制故事的精彩度及吸引力, 加强法制故事的传播效果。在制作法制类电视节目时, 应充分考虑法制案例的开头、发展、高潮以及结尾这几个部分, 在节目的开头设置悬念, 在节目的过程中逐步将悬念推向高潮, 呈现一个完整的法制故事。目前法制类电视节目设置悬念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主持人来引导整个故事的发展, 在观众迷惑时, 主持人在解开疑问的同时抛出下一个问题营造新的悬念;二是通过顺叙、倒叙或插叙等叙事顺序合理设置悬念, 使故事更具不可测性。

2) 情景再现和故事演绎相结合。法制类电视节目的观众通常对法制事件发生的现场存有好奇与想象。但法制类电视节目所选取的法制案例往往已经过去, 不可能做到同时同步拍摄, 为了弥补现场画面的缺失造成的遗憾, 法制类电视节目一般都采用“情景再现”这一常见的叙事手段, 尽可能通过情景再现还原相对完整的故事过程。具体方法是在事发现场的空镜头、采访相关人员的基础上辅以解说词, 还原事件现场。“情景再现”的手法能够设置部分悬念感, 创造了观众的开放型交流关系, 再现了整个法制事件的过程。

3) 运用电影化视听手段。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声画结合, 相比纯文字或声音更具优势。法制类电视节目可以通过移动镜头、改变景别、声音与光线的造烈功能等电影化的视听手段, 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比如跟移镜头的运用、镜头的晃动、特写镜头及光影的运用都有助于营造故事的氛围。

2 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存在的问题

1) 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叙述娱乐化。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法制建设。因此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叙述应注重普法教育, 过分娱乐化会导致节目本末倒置。当前在对法制类电视节目叙事方式进行革新的同时应避免浅俗化和娱乐化, 特别是一些悲剧或重大法制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应该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故事化叙述。过分追求曲折情节而歪曲事件来哗众取宠的现象应避免发生。法制类电视节目在采编过程中要注重调查, 用事实说话, 将说理的逻辑性和形象性结合使法制案例更生动形象, 使受众更易于接受理解。

2) 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叙述媒体责任的缺失。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叙述除了应该避免过分娱乐化, 还要注重普法、警示、教育的宗旨。目前, 一些法制类电视节目在故事化叙述的过程中只注重法制事件发生本身, 对犯罪的过程及手法进行过度铺陈, 这容易诱发有犯罪倾向的人犯罪, 无形中导致犯罪现象的发生。这说明了媒体在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叙述中存在责任缺失。

3) 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的错位。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作为公众人物, 其言行很可能影响观众的价值判断。由于法制类节目采用故事化的表达方式, 使得主持人常以自己价值观来表达对事件的是非、曲直、善恶的看法。一旦主持人的言行有失偏颇, 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法律尊严, 甚至妨碍司法公正。

3 优化法制类电视节目故事化叙事的途径

1) 展现人文关怀。在法制节目中, 在不损害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上应该在节目策划、采访及拍摄过程中尽可能展现人文关怀, 包括尊重个人隐私、生命、关注弱势群体等、不将悲剧或重大事件的报道娱乐化。

2) 加强叙事的客观性。在许多节目中往往可以很强烈的感受到主持人或节目组的态度、倾向和观点。但是在法制类的电视节目中, 主持人应该尽量客观的陈述事实, 不用自身的态度观点来引导观众, 不对案例做过多的评论与判断。

3) 把握娱乐化程度。为了提高收视率, 许多法制节目不可避免地融入娱乐元素, 这也导致不少问题的产生。法制节目的媒体工作者应以普法作为节目的宗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将故事化和娱乐化作为同时实现节目社会利益和媒体利益的一种方式, 并不是目的, 在两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根据现实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4) 增加节目的深度和广度。法制节目只有不断增加节目的深度与广度才能增强节目的竞争力。为了增加节目的广度, 应扩宽题材, 除了公检法部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 还应从普通百姓身上寻找故事;为了增加节目的深度, 可以对案件的历史进行延伸, 挖掘事件的背后。

4 结束语

法制类电视节目在进行故事化叙述的同时, 应该兼顾内容精彩与普法教育。法制类电视节目要讲好精彩故事, 故事化叙述只是方式, 更重要的是用理性的思考挖掘法制故事背后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道德之间的联系, 并将其中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融入到故事叙述之中。

参考文献

3.《温迪嬷嬷讲述绘画的故事》读后 篇三

不用逐一介绍这部名著从古代世界到二十世纪的内容,我猛然想起“五四”新文化思潮涌起时,蔡元培先生对美育的倡导。人们一般常记得他一九一七年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他毕生撰写、演讲美育的论见不下四十余篇,其中《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1912年)、《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1919年)、《教育大辞书》中之《美育》条目(1930年)等,已不甚有人提及,至于先生历年美育实践活动更鲜为人注意。曩昔漫长的动荡岁月中,美育在教育方针中已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一九五七年中外注目的纶音播出:“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德育、智育偏颇不论,美育已无影无踪,斗争哲学的恶性发挥,到大革文化命时便集历史丑恶之大成了。

风息雨住,天开云锦,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审美、欣赏美、创造美的美育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

美育和美术不能混为一谈,美术教育包括在美育范围之内 。温迪·贝克特嬷嬷著《绘画的故事》,很值得注意。温迪·贝克特是英国天主教修女教育组织名为“圣母马利亚修道会”的一个成员。她早年曾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英语系,在南非任教一段时间后,于一九七○年回到英国,在加尔默罗修道院的庇荫下,过着敛心默祷的隐修生活。我不知其详细经历,单看她身着黑袈裟的像片,面色丰腴红润,露齿微笑,眼镜后面射出智慧而绝不呆滞的目光。对于我这样遵守清规戒律久矣的阿Q的哥哥阿P,竟又简直不能理解,何以谨严的天主教,不能禁锢她的灵魂呢?我可也十分虚诚地敬奉上帝爷,何以远不如这位译阿婆?她能成为英国BBC艺术系列片《温迪嬷嬷的大历程》《温迪嬷嬷的大旅行》的主持人,又是这本《温迪嬷嬷讲述绘画的故事》的著者;甚至还是《关于快乐、和平、爱与静默的沉思录》《一个孩童的艺术祈祷书》《当代女艺术家》和《艺术与神圣》等书著者。颇奇怪,隐修的女流,写出这许多书,还谈什么快乐和爱,不是尘缘未尽么?教会神职人员怎么不责成他狠斗灵魂深处,或则将她迳直逐出教门呢?海外奇闻,不可思议!

且住!不得妄谈他国内政,干涉宗教事务,触犯什么人权公约之类的洋教条。我是个本份人,读书为己,区区胘胘,冀见祖国繁荣昌盛,年青一代成大器。这部《温迪嬷嬷讲述绘画的故事》,却是培养美感的一种生动教材,提高审美能力的一种引导。理解美,鉴别美,使德育、智育、体育与美育相配合,从而提高国家未来主人翁自身的精神文明素质,真正养成为文明进步的现代人。所以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4.法制小故事 篇四

四年三班

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

我是四年三班的宋晨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一个交通法规的小故事。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因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5.法制小故事 篇五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小学生陋习排行榜

1.浪费水电纸和粮

2.打架骂人,不礼貌

3.上网吧,玩游戏

4.乱涂乱画,不爱护公物

5.走路看书,闯红灯

6.娇气,依赖性强

7.乱扔垃圾,乱吐痰

8.贪玩,不认真完成作业

9.不尊老爱幼,不尊敬师长

10.搞恶作剧

11.吃“三无”小食品

12.上课注意力不集中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校的小学生如何懂得依法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要依法保护好自己人,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一,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路也要有“规矩”

看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

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马路是虎口。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在“虎口”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

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的小学生,在假期和双休日都要独自一人在家写作业,以往的教训表明,假期双休日是犯罪分子入室作案的“高发期”。应该说家长对孩子独自在家普遍放心不下,上班前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孩子不能让陌生人进家。家长说了多少个“防防防”,为什么最后还是没“防”住罪犯入室呢?因为,犯罪分子在作案前以一番周密的谋划,总是能提出出乎小学生预料之外的入室理由,令小学生自愿开门。本文对犯罪分子入室借口简举几例,并告诉小学生遇此情况如何自护自小朋友,当你独自在家时,怎样自己保护好自己,让家长真正放心呢? 第一,自己一人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防止盗贼潜入。

第二,来访者提出问题时,你可以隔门与其对话;如果要帮助来人,可以将纸和笔递出去给他写,切不能开门让他进来。救。

以求助方式诱骗小学生开门

寒假的一个下午,小学二年级女生丽丽正独自在家中写作业,妈妈说写完后带她到外地姥姥家。这时,“当当当”,有人敲门,丽丽透过防盗门,只见一位相貌端庄的年轻人站在门口。那人说,自己是,她家邻居的,因为家里没人,想借笔和纸留个条。丽丽见那人说话很诚恳,长像上也不象坏人,加之他找的王奶奶对自己一向很好,自己应该帮助这个人才对。于是,丽丽就打开了门,让他进来写字条。

谁料想,防盗门刚一打开,那人便顺势挤进了屋,并“嘭”地一声把门反锁上了。还没等丽丽反应过来,那人就用绳子反绑住她的双手,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伤害了年仅7岁的丽丽后,又翻出了丽丽家的钱物,然后“满载”而去。

其实这个坏蛋早就来踩过点,他发现假期丽丽是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所以就编造了留字条的理由诱骗丽丽开门,至于邻居家是谁?邻居家现在有没有人?他根本不知道,因为他并没有敲过那家的门。

用正当借口诱骗小学生开门

修煤气管道、修水管、修电话、查电表……犯罪分子的这些入室借口,早已成了“大路货色”,不仅骗不了大人,连小孩也不会上当。那么,今天这两个“维修煤气管道”的人,他们的三言两语,为何就能让警惕性很高的小学生自开家门呢?

这天是放寒假的第3天,小学生周村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

“当当”,响起了敲门声。周村村非常警觉地问:“谁呀?”妈妈说要小心坏人,不能让任何陌生人进家,村村时刻牢记。“修煤气的”,敲门人接着说:“煤气味闻到了吗?楼下的煤气管爆了,管道一直裂到你们家,必须赶快抢修,不然要发生爆炸。”来人说得十分紧急。

村村想起妈妈和老师的话,煤气泄露是容易中毒死亡的。万一自己被毒死怎么办?这可不成,妈妈会很伤心的。村村透过防盗门往外一看,只见两个年轻人身着蓝色工作服,穿着和过去来检修煤气的工人师傅一模一样。村村认为,就是来修煤气的,不会有假。

于是,村村就打开了防盗门,让他们赶紧进来检修煤气管道。两个陌生人刚一进家,意想不到的情况就发生了。他们一个反锁上防盗门,一个迅速捂住小学生的嘴,往嘴里塞上毛巾,两个人将小村村捆得结结实实的,扔在沙发上。然后他们开始了大肆“掠夺”。

用“亲近法”诱骗小学生开门

每年冬季,不少单位都要搞福利,比喻发各种各样的水果等。犯罪分子就编造这个借口,冒充小学生爸爸的同事来送水果的,让小学生和他顿感亲近,从而打开防盗门。

“当当当”,听见敲门声,独自在家做作业的小伟伟警觉地问道“谁呀?”

“你爸爸单位的,单位发水果了,我们开车挨家挨户送,这是你爸爸分的。”听说爸爸单位发的水果,小伟伟一阵窃喜,因为爸爸单位每年冬季都要发水果。但来人是不是有诈?他还不敢确信,就掀开帘子向门外看,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 都挺面善的,门口放着一个大箱子,上面印有苹果字样,那可能就是他们说的爸爸分的水果吧。小伟伟没有再犹豫,就打开了防盗门。

来人将纸箱子搬进家里,顺手关上了门。余下的就是从纸箱子里抽出绳子和布条“伺候”小伟伟的双手和嘴了。

两个恶魔翻箱倒柜,将家里的现金、金银手饰、摄相机、照相机、高档衣服等贵重物品全部塞进大纸箱里,装了满满一大箱子,然后扬长而去。临走还恶狠狠地对伟伟说:“记住,我们是你爸爸一个单位的。” 用“意外”事件让小学生“急忙”开门

有个记者曾和出租车司机一起考考当代学生的防范意识,他们从学校墙报上任意找一个学生的名字,然后找到这个学生,说他爸爸上午突遭车祸现正躺在医院里,他们是他爸爸一个单位的,来接他去医院看爸爸最后一眼。学生听后脸色立马煞白,连向老师或同学打声招呼都没有,匆忙上车和人走了。记者在几个学校试验,都是同样结果。这说明当代学生在“突发事件”面前很容易轻信他人。

犯罪分子也用同样的借口,诈骗小学生开门。寒假的一天,几个小学生正在爱民巷53号楼下玩。这时,一个三四十岁年龄的妇女径直走过来,对其中一个小女孩说:“你就是甜甜吗?”小女孩说:“是的,阿姨您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哪个妇女说:“是你妈妈告诉我的。我和你妈妈是一个单位的好朋友。今天你妈妈在单位突然晕倒了,现在正在医院住院。我特意过来帮你妈妈拿衣服和脸盆送 到医院去。”

为了让小甜甜彻底相信自己,哪个妇女又对甜甜讲:“你妈妈说你叫甜甜,在爱民巷53号楼下玩,脖子上挂着钥匙,头上扎两个小刷刷。你看阿姨说得对吗?”说完,哪个女的还告诉甜甜:“你妈妈让你带我回去给她找衣服。”

阿姨说妈妈病了送到了医院,小甜甜非常着急,又见阿姨能说出自己的名字,对自己的在哪里玩和长相都说得头头是道,甜甜就信以为真,仅有的一点疑心也打消了,便匆匆忙忙的带着阿姨到自己的家取妈妈的衣服。

当小甜甜打开门,刚才还善良的阿姨顿时露出了魔爪。她将甜甜捆得严严实实的,然后就在甜甜家里“大扫荡”。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这个犯罪分子是怎样知道甜甜的名字和一些情况的呢?原来,她根本不认识甜甜的妈妈,只是在寻找脖子上挂着钥匙的小孩作为作案目标。她在此观察了好久,听到别的小朋友叫甜甜的名字,就记住了挂钥匙的小女孩名叫甜 甜。抬头又看到此处是爱民巷53号楼,再仔细观察甜甜的穿戴和长相,然后将她听到和观察到的情况说成是甜甜妈妈告诉她的,并编造甜甜妈妈晕倒住院和让她来取物等谎言,小女孩信以为真,就上了她的当。

犯罪分子之所以喜欢诱骗小学生开门然后入室作案,是因为这样不仅减少了撬门撬锁的麻烦,避免了室外作案容易被发觉和抓住,而且作案收获也非常丰厚。但是,入室作案却使受害小学生精神受到较大刺激,尤其是一些小女孩还受到更为严重的伤害,有的小学生甚至在反抗时被杀害。那么,小朋友,当你独自在家时,怎样自己保护好自己,让家长真正放心呢? 第一,自己一人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防止盗贼潜入。

第二,来访者提出问题时,你可以隔门与其对话;如果要帮助来人,可以将纸和笔递出去给他写,切不能开门让他进来。

第三,对自称是修煤气管理、修水表、修电表、修电话等的来人,可以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或者给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派出所等打个电话,问一下情况,一个电话就能避免一场灾难。

第四,当有人说是爸爸妈妈的同事时!可以反问他爸爸妈妈的名字。如果回答不上来,证明他们是骗子。对于说他们说是送水果、饮料等物品的,不能信以为真,更不能让他们搬进家里。记住,他们放在门口时不要以为他们已走了,可能他们就躲在不远,你一开门出来看东西,他就冲进来了,那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6.法制小故事 篇六

张老汉是一位村里人,他在年轻时并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便去领养了一个男孩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后,对他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完完全全当做了自己的亲骨肉。为了儿子,张老汉跑东跑西,忙里忙外的去挣钱。只要能赚来钱的活,不管再苦再累,张老汉也心甘情愿。张老汉这样做为了什么呢?当然是为了他的儿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等他老了之后,能为他养老。

张老汉的儿子小的时候,便经常欺负别的小朋友,可张老汉并不理睬,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是错,他都点头称扬,他的儿子提出的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儿子长大成人了,张老汉为儿子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又借债为他娶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媳妇。当张老汉把儿子的一切安顿好,儿子的生活蒸蒸日上时,儿子却对张老汉翻了脸,把他赶出了家门,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自己和他没有用任何的血缘关系。这几句话,让张老汉心如刀绞,差点气昏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的回到村子,四处诉苦,三番五次的向儿子讨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拒之门外。一些好心人劝他,把儿子告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完全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

看完这个法律小故事,大家心中有何感受呢?法律是没有感情色彩的,以最直白的方式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这便是我理解的“法律”。本是自己的亲生儿女,但却不报自己的养育之恩,反而对自己不尊不敬,将自己拒之门外。这种情况,相信哪位家长遇到了,都会为之气愤。而只凭自己的力量,无法让儿女回头时,我们便可以使用捍卫我们的武器——法律。虽然法庭判定的结果也许会让家庭的关系更加僵持,但是,总也算是一个答复,不再用一趟趟的向儿女讨要着赡养费,儿女便会主动给我。相信想到这一点,老人们的心中会得到一点安慰。

但是,家人之间,兄弟之间,姐妹之间,和和气气的当然最好,相互毫不隐瞒,有什么说什么,共同承担起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可一旦家庭中的关系弄僵,想挽回变难了。尤其是发生了什么特别令人感到气愤的事情,亲骨肉之间也会翻脸。比如这个法律小故事中的情况,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千万不要自己担着,使用最直接的方法——法律,让法官为你做主。

7.法制故事读后感 篇七

关键词:法制建设;战略目标;法制特征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初期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重要的待发展待完善的地步,本文主要从我国发展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法制特征这两个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做了一个简要的探究。

一、我国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时期,在这一段期间,法制建设也就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法制建设本身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建设工作,这一项社会工程的完成需要全社会的不断坚持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

法制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在我们伟大的党领导人对我国三十年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后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这段话明确指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前进目标。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落实好我国社会主义初期的法制建设,就必须坚持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民主法治建设正确思想和方向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制建设的积极性,将一切因素都积极的调动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在法制建设的路上,争取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一个民主充分、法制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也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战略目标。

为了充分的了解认识这个战略目标,我们必须对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一)我国法制建设战略目标的依据

我国的法制建设战略目标是在党领导人通过不断对过去的民主法治建设的痛苦经验教训进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重新确立的。众所周知,我国在新中国诞生之前已经经历了数以千年的封建传统专制统治和一百多年的半殖民地版封建社会的统治,在这一段期间,旧中国的法制建设尚且处于一个混沌的未开蒙的状态,“封建专制较多,民主法制较少”这是邓小平在给这一段历史的简单评价。而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这一段期间,中国共产党勇敢的扛起了建设中国法制建设这一杆空白的大旗,在黑暗中前进,等待着法制建设逐步走向光明。在这一段期间,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突破,并且累计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1957年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法制建设一直处于一个停滞不前的状态,尤其是十年文革,更是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我们党领导人通过对当时情况进行了一个详细的分析,指出必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及法制建设,确保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且确保人在法律面前都保持一个平等的关系,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制建设的发展使命。

(二)我国法制建设战略目标的本质

我国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确立的,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客观规律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本就是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这也是无产阶级伟大历史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的发展过程,其本质就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完成自己历史使命和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必经之路。

(三)我国法制建设战略目标的实质

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处于一个初级发展阶段。在这一段期间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健全性和不完善性,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的实质就是将我国法制的不完善、不健全逐步向完善、健全的阶段发展。

(四)我国法制建设战略目标的巨大转变

我国社会主义初期法制建设的巨大转变在于,彻底的将“人治”的传统抛弃,彻底地将“法治”贯彻落实。“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也就是能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都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依法治国。因此如果在我国想要将依法治国彻底的贯彻落实下来,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将国家治理好,并且以法律为唯一的衡量标准,不以领导人或各级领导的意志为转移,建设完善的法律制度,树立法律的尊崇权威,将国家的一切活动都归入法制的管辖范围中。

(五)我国法制建设战略目标的现实意义

我国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起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终点。也就是说,我国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贯穿于我国法制建设的全过程,既以战略目标来确立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又必须使所有工作的开展都围绕着战略目标丝丝入扣。这个战略目标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核心思想,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根本方向及奋斗目标。

总而言之,我国的法制建设战略目标就是建设“民主充分、法制完备、法制至上、依法办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也是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科学的正确的最为切实可行的法制建设宏伟战略目标。

二、我国法制建设的法制特征

下面我们就从前四个方面入手,对我国法制建设的法制特征做一个基本的阐述。

(一)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的概念就是指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法律至上的对象包括一切党派、机关和个人,这些党派。机关、个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职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能逾越法律,更不能凌驾于法律至上。对于所有违反法律的人,无论是党派或者个人,无论其社会地位的高低,无论其资历功劳的大小,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管辖,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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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历史资料都可以印证,国家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标杆作为约束,就必然导致领秀至上,国家的兴衰都将以当权者德意志为转移,将国家命脉系于当权者一身,这是不明智的。君主不论如何贤明,都不可能随时随刻保持理智,必然会有疏漏,当权者一个小小的疏漏对百姓来讲就有可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是将国家命脉都置于危险之中,是极其不理智的。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标杆作为衡量标准对各级领导人做出制约,只有这样,才能将国家置于一个健康,绿色的发展环境中,茁壮发展。这也从历史层面印证了法律至上的必然性。

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中,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同阶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等都会存在许多不一致,这些小的不一致有可能导致非常激烈的冲突。这就需要法律作为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来对多有的利益和冲突进行衡量。只有法律至上,才能凌驾于各种利益之上;才能将各地区各族人民的利益关系进行一个有效的协调;才能维护国家和社会的而稳定;才能最集中地体现全体惹您的根本利益和根本意志。追根溯源,法律至上,其实就是人民利益和意志高于一切的根本体现。

(二)人民主权

人民主权,就是宪法中做出明确阐述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我国的社会主义属性决定,人民不仅在法律上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事实上也要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宰,人民享有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社会甚至国家命运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人民当家做主。

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特有属性,其在根本上就与资本数以国家所大肆宣传的“主权在民”有着原则性的不同。人民主权能够真正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自由权利。

人民主权的根本概念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真正意义上的领导者,因此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意义上的民主权力自由,并且这种自由不仅仅是体现在法律条纹上,在实际生活中也是这样,人民能够支配法律规定的属于他的一切,任何故意或者过失对人民主权进行伤害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必须受到法律严惩的。

(三)权力制约

权力制约指的就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彼此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具体事物,又相互配合、相互牵制、相互监督,藉此达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最终达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对各级机关的权力进行制约,能够有效的保证国家机关健康运行,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际国情情况下的又一个特征。在西方国家颇有成效的三权分立因不适合我国国情而被舍弃,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历史中留下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我国不应该将反对专制而产生的权力制约舍弃,而应该将其有保留有选择性的作为民主集中制的补充纳入到我国的法制建设中。

这样做主要有两个原因:①经过长期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我们能够得知,如果权力不加以制约,便会像脱缰的野马一般肆意妄为,就会导致权力滥用,导致决策者专断,这就使民主和法治无从谈起,因此,想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国家,就必须对权力机关就行权力制约。②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有效的分工和制约,不仅能够避免专断,并且能够进行权力优化,促使立法机关有效的行使立法监督权,行政机关就能行使好国家的行政权,司法机关就能依法独立的行使好国家的审判权及检察权。总而言之,对国家机关就行权力制约并且相互监督,能够有效的促进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展开工作,有利于进行权责划分,能够更好地管理建设好国家事物,使国家朝着一个更加清晰的明天不断迈进。

(四)民主法制化与法制民主化

民主法制化的概念就是,把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和各项民主自由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认和肯定下来,使这些权利具有确定性、排他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样做的原因是,我国想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和各项民主自由权利进行确认和保障,并且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法律准绳。

法制民主化的概念则是,国家法律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以贯彻民主原则为基本准则,必须时时刻刻符合民主的要求,立法真实反映民意,执法得到人民监督,守法真正成为人民自觉自发的行为。法制建设之所以要民主化,指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是社会主义法制确立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要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将法制建设民主化。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及其根本内容。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中,只有以民主为前提,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始终贯彻落实民主立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制定出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一切忠于人民的法律。而在法律的实施方面,只有人民自觉对法律进行遵守,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法律至上的地位,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换句话来说,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扩大的完善其实就是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过程,社会数以法制作用的发挥必须以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为前提二者相辅相成。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既在理论上做好法制建设研究工作,并且同时在实践生活中也同时将法制建设工作落实好。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法制特征有个全面的了解,在社会主义建设,做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十分关键的一个里程碑。

8.法制小故事 篇八

女孩当“私家侦探”首单业务中遭强奸

受雇查证的人竟然自成“人证”,一起看似简单的绑架案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重重玄机?经过笔者的多方采访,终于揭开了这一系列谜团。

卢彩芳出生于1986年。20__年底,卢彩芳的一个同学介绍她到一座城市打工。

到该市后,她的同学给她一份当地招聘“私家侦探”的启事,承诺一经录用培训合格后,月工资可拿五六千元。卢彩芳觉得这个职业薪水高、很神秘、很好玩,决定前去应聘。结果,负责人对她很满意,立即安排她进行业务培训。

半个月后,卢彩芳正式上岗。一个月后,卢彩芳迎来了第一桩业务。那天,公司外面来了一名开宝马车的女人。她走进侦探社看到里面几乎都是男的,就谨慎地问有没有女性。负责人只好让卢彩芳出面接待。

这名富姐介绍说,她叫宋晓霞,35岁,在家做全职太太,丈夫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章晓明。早些年丈夫还没挣上钱时,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可后来慢慢有了钱,他就经常不回家。最近,她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可就是找不到证据,她边说边哭。

宋晓霞的情绪感染了卢彩芳,她红着眼睛同情地说:“宋姐,你放心,我一定尽最大努力帮你找到他的证据!”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卢彩芳在同事以及宋晓霞的帮助下,基本上摸清了章晓明的活动规律。他有个习惯,晚上爱一个人到一家酒吧喝酒。卢彩芳决定扮演一名陌生女白领去接近他。

随后的一天晚上,卢彩芳经过一番打扮后,她走进酒吧,径直上前坐到了章晓明的旁边,要了一杯红酒,端起时故意不小心把酒洒到了他的身上,然后赶紧诚恳地道歉。谁料,章晓明抬头一看靓丽的卢彩芳后,眼光就像被磁铁吸住了一样,满脸堆笑说:“没关系,被美女关照,不胜荣幸!”然后,他很老到地对卢彩芳发出邀请说:“既然我们今晚有缘,不如坐在一起喝一杯!”而这正中卢彩芳的下怀。

于是,两人一见如故地聊开了。章晓明说:“咱们交个朋友,以后常聊聊,一起解解闷!”

此后,两人经常在酒吧碰面聊天,关系就此熟稔了起来。只是,她的查证工作没有任何收获。

20__年2月底的一天晚上,卢彩芳和章晓明又在酒吧碰面了。这天晚上,章晓明不断地劝卢彩芳喝酒,而她平时很少喝,本想拒绝,又担心让他生气,她会失去进一步调查的机会,只好不情愿地喝了一些。夜里12点,卢彩芳提出要回家,章晓明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我开车送你!”

上车后,章晓明突然搂住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卢彩芳,一边亲吻一边急促地说:“我很喜欢你,你知道吗?”

卢彩芳顿时惊呆了,她惊慌失措地说:“求求你别这样好吗?”可章晓明欲火中烧,把身体全部压在了她身上,并顺势按下了平放在座位上的开关……

自成“人证”情何以堪屈做情人心灵几多挣扎

事后,章晓明发现卢彩芳的身下有斑斑血迹,他吃惊地问:“你还是处女啊!”

见卢彩芳哭得更厉害了,他抚摸着她的脸蛋说:“你给我当情人吧,我绝不会亏待你的!”而卢彩芳哭着说:“你不是人,我要报警!”

闻此,章晓明冷笑了一声说:“你去啊,就怕没人相信你,警察会问你,这么晚了,你和我来到这个偏僻的小树林做什么呢?你说得清楚吗?”

卢彩芳不知咋办,只好让章晓明先送她回家。第二天,卢彩芳以生病为由在家里睡了一整天。到了晚上,章晓明又打电话来请她出去喝酒,卢彩芳刚说不去,他就用带着威胁的口气说:“那我来接你吧,我知道你住哪!”极度的惊吓下,卢彩芳只好赶紧答应外出。

章晓明开车将卢彩芳带到一套三室一厅的新居里,对她说:“你看,我是真的爱你,房子都为你租好了!”说着,他拉起卢彩芳的手,把钥匙放在她手上。卢彩芳犹豫着,当看到他软中有硬咄咄威逼的目光,她收下了钥匙。

随着这样的次数一多,卢彩芳内心产生一种复杂的心理:反正自己被他强奸了,他是有钱的老总,不如从他这里弄笔钱做补偿,再找机会离开。于是,她半推半就地给章晓明当起了情人。 令她非常头痛的是,与此同时,宋晓霞还在不断地打电话向她询问调查进展情况。有一天晚上11点多钟,正当卢彩芳和章晓明在亲热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看竟然是宋晓霞打来的,卢彩芳吓得赶紧关了机。

20__年4月10日傍晚,章晓明驱车带着卢彩芳外出吃饭,当行至一个广场时,章晓明突然叫道:“你赶紧把头低下,后面好像是我老婆的车!”

卢彩芳一听,吓得脸都白了,赶紧蹲下身,趴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着急地问:“你看清楚没有,是不是你老婆啊?”

章晓明的声音都有点发抖了:“是她,肯定是她,她好像还发现我们了,一直追着不放!你小心点,我得甩掉她,要是被她看到你,我们就麻烦了!”

其实卢彩芳此时比他还恐惧,要是让宋晓霞看到车上是她,那简直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因此她不断催章晓明开快点。过了一会,章晓明才松了口气叫她起来,说是甩掉他老婆了。

刚才一幕像电影似的,吓得卢彩芳差点出不了气。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没从中回过神来。她为自己眼前的处境感到了深深的可悲:自己竟然鬼使神差地当上了所谓的“私家侦探”,又糊里糊涂地被别人强奸了还不敢报警!更为难堪的是,她为别人查证,自己竟然沦为可耻的“人证”!

这份尴尬,给卢彩芳带来了极大的心灵煎熬。她数次说服自己:“我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离开,我要过正常人生活!”

绑架抽身一步踏空噩梦迟醒人生多少泪和悔

思考了几天后,卢彩芳作出一个决定,她打算直接开口向章晓明要一笔钱,然后抽身退出这个既复杂又难堪的游戏。

20__年4月18日,卢彩芳等章晓明和她亲热过后,开门见山地说:“我想要一笔钱去做做生意,不想一直过这种无聊的日子!”

章晓明一怔,随即问:“你要多少钱?”

“10万就行了!我想买个门面卖点化妆品什么的。”卢彩芳满以为他会一口答应。谁料章晓明沉默了半天后,才叹气解释说,他虽然是公司的总经理,但公司是股份制,上面还有董事长和另外一个大股东,平时要花钱都要通过董事长签字同意才行。所以,他并没有私房钱可供使用。

见章晓明诉苦,卢彩芳当即和他吵了起来。章晓明突然一反常态:“要分手就分手好了,你现在是我包养的情人,说告我强奸你,你告到哪里都说不通!”说完,章晓明气呼呼地摔门而去。

章晓明走后,卢彩芳越想越生气。心中赌着一口气的她,想着无论如何都要他给她几万块钱,不然这样轻易放过他了,自己太窝囊了!

当晚,卢彩芳用章晓明给她买的电脑在房里上网时,和男网友“周侠客”闲聊起来。卢彩芳诉说了自己的遭遇,请“周侠客”帮她收拾章晓明,还说:“不管从章晓明那里要到多少钱,都可以平分,”周侠客“一口答应,并说再找两个帮手来帮她出这口气。

21日中午时分,”周侠客“带着两名30岁左右的男子来到该市。”周侠客“这时才告诉卢彩芳,他的真名叫周风,另两人分别叫邢春和皮二敏。

当天中午12点多,卢彩芳把三人带回住处后,就给章晓明打电话请他过来,说她想他了。

当晚10点多,章晓明高兴地开着车来到了卢彩芳住处。刚抬腿踏进房里,就被周风、邢春、皮二敏三人按倒在地。

三人在章晓明的身上搜了个遍,除了500元钱现金之外,只有几张银行卡和信用卡。逼出卡的密码之后,发现只有一张卡里有400元钱,被周风从柜员机取出,其余的卡是空的。

在周风等三人的威逼之下,章晓明不得不打电话给公司财务要8万。但财务只给他打进了4万。

4万元钱取出后,他们将章晓明嘴巴塞住,蒙眼捆在床上。之后,卢彩芳跟随周风三人一起乘车跑到了广州。玩了一周后,她回到了老家。

22日上午11点左右,章晓明挣扎着解开捆在手脚和身上的绳索。犹豫再三后,他拨通该市公安局的电话报了警:”昨天晚上10点左右,我从公司开车回家,在机场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拦下,后来车上下来三名男子将我拖到车上,绑了起来……“

警察很快发现此案有诸多疑点,追问之下,章晓明不得不讲出他包养情人并被情人绑架的事实。

9.学法征文比赛 法制故事 篇九

吕佳婷舒茶中心校九(1)班

指导教师:陈海涛联系方式:135056400

53《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不仅实现了每个少年的读书梦,也开启了一扇扇人生的天窗。———题记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青山碧水围成的小山村,就是小孩赖以生存的家园。小孩从小就很喜欢看书,不是因为必须要阅读,而是只有在书里,他才能得到片刻的休息。

小学四年级那年,他抓住自己的那张旧课桌死活不放,好像饥饿的骆驼嘴巴里的谷草——不可掠夺。全班所有人都换成漂亮的铁桌,只有他的桌子残缺不堪,每日硬挺着展览着沧桑。那不是荣耀,因为他拿不出100多元的课桌更新费。他有时会觉得自己就是一排白鸽里的黑乌鸦,一切都显得那么突兀。那个似血的黄昏,便是小孩人生的转折点。小孩在父亲收购的废报纸上翻阅着。从那之后,每次父亲收购废纸回来,总会被小孩翻得乱七八糟,他在求知,深邃的瞳孔放大,像一头脱缰的野马,止不住探索外面世界的马蹄声,去开垦荒芜的心田,找寻心中的世界。

每个星期五的傍晚,小孩都会带一本字典去爬山,(那是一本已经磨损的书,已看不出封面的色彩)只因为那时候,会有一辆客车驶来山村,从而获得更多的外界信息。小孩每天都在想,山的那一边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呢?肯定有老师说的小汽车和大楼吧!想着想着,便进入了甜甜的梦乡,他梦见自己被很多好看的书埋在一起,然后美美的一本一本的去欣赏它。

可是,一切都在新年的钟声的敲响后,戛然而止。

小孩离家的时候年仅13岁,小学刚毕业。和村子里的其他小孩一样,13岁理所当然是大人了。虽然在毕业典礼上领了奖品,他还是把奖品留给了弟弟妹妹,第二天带着简单的行囊(里面是两套新的短裤,一条新的咔叽布裤,是妈妈昨天晚上特地去买的礼物)就被迫跟着陌生的叔叔下山了,过了河,坐火车到城市当学徒了。

没有人为他送行,爸爸6点多就要去收废品了,妈妈7点多去洗煤场干活,家里只剩下弟弟妹妹,小孩离家前跟弟弟妹妹再三叮嘱道:“字典要找一张纸包起来,不然书皮很快会破掉,知道吗?”

字典是他昨天刚拿到的奖品之一,另外还有一支钢笔,钢笔他随身带着,就别在白上衣的口袋上。

此后的几年,小孩用笔的机会很少,当学徒的前几年几乎每天都是起早贪黑,想陀螺一样,被老板、老板娘、老板的妈妈、老板的小孩,以及大大小小的师傅叫来叫去、骂来骂去、打来打去·····当然,还有必须要做的工作,――自己偷空学习初中的课程。

当他第一次用那只钢笔写文章投稿时,复学的种子便在心底开始抽芽长穗。心里的欲望像雨后春笋般一样疯长,当他已经坐在了初二的教室里时候,那年他已经19岁,小孩已成了大男孩。他说服了父亲,从3年的积蓄中取出一部

分报了名,重新走进了教室。。

······

门外青山,小孩圆了他的求学梦,来到了门外青山;门内青山,有多少双渴求知识雨露的眼睛。

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关乎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从1986年到2006年《义务教育法》一步步艰辛的向我们走来。20年来,多少孩子因上学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命运,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说: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上文中的小孩因为家庭的财产状况而辍学去当童工,其实是迫于无奈。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

义务教育期间,国家免除我们的学费、书本费和杂费,尽可能地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更多的“小孩”去学习,去读书,去迈出“门外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小孩”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义务教育法》,是不值得提倡的行为。

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送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义务,保证教学质量及其环境,让祖国的希望能插上一对有力的翅膀,飞得更高,飞出门外山,飞进世界的大都市。

10.我的法制小故事 篇十

一天凌晨1点钟;我们刚刚进入梦境,就听见我们苑区里一片嘈杂: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情况;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原来是我们苑子有一户人家为搬入新家放烟花庆祝呢,放了半个多小时的烟花,把大家都吵醒了,大家不依不饶;非得逼得那户人家道歉。

当时警察正对住户说:“第一;搬家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现在是凌晨,需要照顾其他住户的感受、第二;放烟花的时间,地点不对,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烟花没有飞到其他住户阳台上,否则后果就严重了”听了警察的话,搬家的住户也自觉理亏,很诚恳的向大家道歉!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大家多掌握点儿法律知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1.法制安全教育案例故事 篇十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71.26%涉及财产,多以盗窃为主。今年4月6日,呼兰某度假村报案:度假村的50余扇铝合金窗户、4扇铝合金门和6扇高级实木门被盗,价值16万元。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了此案,作案人除一个60多岁的老头外,其余6人都在13至16岁之间。这个犯罪团伙年初形成,他们发现这个度假村冬天只有3个人轮流值班。2月20日,他们乘天黑摸进了度假村的大院,将一楼外层的4扇铝合金钢窗卸下盗走,把完好的铝合金窗砸断当废品卖,卖得现金百余元,几个人到哈市大吃一顿。几天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作案。为了便于运赃物,他们还低价买了一台三轮车当运输工具。直到4月8日破案,从后院墙根至大楼被他们踩出了一条一米宽的便道,也无人发现。

(由于这个度假村长期疏于管理,“开门揖盗”,把整个一栋楼的门窗都丢了,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未成年人作案的同时,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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