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义务帮你杂文随笔

2024-06-29

我没有义务帮你杂文随笔(共10篇)

1.我没有义务帮你杂文随笔 篇一

我从零下一二十度的哈尔滨回来了,没有再去看你。

回来那天洛阳的雪下的很大,地上都是踩的脏污的雪水,比下雨天更加让人厌倦。

深夜里,提着一只行李箱在出站口,等朋友来接我。杂物送回家后,便同友人去了别处。第二天接到了母上大人让我去探望外婆的电话……

以往每次回来,次日便会早早出门,买些营养品,火急火燎地赶回去看她。每次还没有进门,我便大声吆喝到“婆,外爷,我回来了……”像是终于回归山林的乳燕。

我在外祖父家借住了十一二载,直到高三那一年,又再次回到了父母身边。

不管我走到哪里,回去第一件事总是去看看两位老人。不管多大,每每见我,老人家都要摸摸我的头发,说一句又长高了,也许是我自幼个长的比较快吧。

如今我又远赴东北之北,他便也离得我更远了。他在我的记忆里有着很鲜明、深刻的印象:总是肃着一张脸,阔步昂首,衣衫整洁,裤子上永远有着一道笔直的折线,也有些不那么好的脾气,有些强势。

夏日晚饭过后的一天,村子里突然断了电,我们那时正坐在饭桌旁说话。

黑暗让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格外清晰,空气里微微的汗味儿,两位老人的喘息呼气声,屋外的虫鸣蝉躁,都变得不同起来。

又是半晌的家长里短,这位威严颇重的大家长开口道:“丫头能看到外爷吗?”

“嗯” 趁着窗外的月光,我的确能看到他模糊的身影。

“把手伸到外爷这里来”我略带疑惑,却也乖乖伸手。我能感觉到有类似纸质一类的东西放到了掌心。

许久也没有来电,外爷中间又塞给我好几张,让我明天再看看是多少,似乎他自己也不清楚。

我很意外,他平时是绝少给我发零花钱的,按照老人们的说法,我毕竟是个外人。

我记得那种潮湿的感觉。紧紧握在手中的纸币被掌心的细汗打湿,心里翻涌出各种滋味,那股潮气便从心肺浸润至眼眶。

总之,从那个奇妙的夜晚起,我觉得自己真正成为了这里的一份子。

整夜里我都被那种鼓噪的感觉所侵扰。天微微亮起,藉着门缝窗棂透进的光,小心翼翼地将那几张纸币数了一遍又一遍。

我真开心啊……那时

外爷原来是这样一个可爱的“黑”脸老头。我想,他在我的心里变得很不一样了……

往后,我在他面前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顶嘴、撒泼、闹脾气、最可恨的时候还闹出数次离家出走的戏码,真是极其任性的。

现今你走了,我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总觉得你还在,我要是回去了,你就真的不在那里了。

不管怎样,我还是回到了那里。陪着外婆住上几晚,唠唠嗑,就像我们仨还在一处的几年。

晚间将近八点钟,我打去电话,问候老人家。外婆不识字,电话也只会接听。

我仍旧卖弄调皮的要她猜我是那个。即便耳朵已经不那么好使了,她还是第一时间认出了我的声音。

我刚要继续说话,老人家哀哀的语句便从电话那边传来。

“小白,婆想你啊……”

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好似失去了一切声音,一切话语。

收拾好心情,我佯装高高兴兴地,拉开嗓门儿,大声道“我也想你,婆我也想你,可想你了。”

我真怕她听不到,连喊了三遍,只是想告诉她,我也像她想我一样想着她。

她很想见我,前些日子,家里的人都去看了老人家,唯独少了我。

我因为有事走的急,也没有告诉她。但老人家心里是真的难过了,不管怎样,我总应该告诉她一声,让她明了,我如今身在何处,又将要去往何方。

她就似孤独的老雁,终日徘徊在昏黄的光影里,等待着她所挂怀的人啊,能给她一点点的回音。

她好像只剩下了等待,等待……

如果你不能回去见她,就多给她哪怕一个电话,一句关怀,一点你的近况也好。

而今我再想跟外公说说话,却是不能了。以前打的通的,现在我又该打给谁呢?

毕竟他们是真的会老去啊……

2.我没有义务帮你杂文随笔 篇二

刚入简书的时候,也是信誓旦旦,哪怕一天写十个字,也不能偷懒,坚持做到自律。

在简书,我看到了很多评论,有关日更的问题,大家各抒己见,褒贬不一,有的说写文章就应该有灵感来了再写,天天码字,规定一天写多少,质量一定不佳。

也有人说,写文就得天天写,既练了笔,又做到了持之以恒,两种说法我都赞同,但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我是一个做不到自律的人,只有天天日更,才可以锻炼我的意志力,彻底改变拖延症的毛病。

人们常说,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要战胜自己真不容易啊,这个我深有体会。

为了改掉自己拖延症的毛病,我也曾几次下定决心,痛改前非,可是到了关键时刻还是管不住自己,我真是痛苦万分。

虽然我没有天天写,可不是我的肚子里没有东西可写,而是我的脑子里想写的东西太多,什么想法都有,这些故事就像一群好奇的小怪兽,你争我抢都来到了我的脑海里,都想借我的笔来到大庭广众之下,虽然它们既不伟岸也不漂亮,既不宏大也不新奇,既不惊人也不引流,但是他们都是原汁原味,它们多想来到现实生活中和大家融为一体,做一个快活的小生命,只可惜它们命运不济,遇到了一个懒散没上进心的主,所以它们每天打的不可开交,已经乱成一锅粥,缠成一团麻。我不得不耐心的把它们理清,不仅让每个灵魂毫发无损,还得让他们鲜鲜亮亮的来到大家面前。

拖延症一直是我的禁忌,无论在哪里,一见到拖延二子,我就条件反射般的想到自己,而当时就神经质般的告戒自己,今后一定要改。书店里有很多关于拖延症方面的书,我一本也没有买,因为我最怕见到拖延二字,它就像我的前世仇家,一见到它我心情就会抑郁不堪。我现在想要改变自己的毛病,就得靠自己的自制力,你就是把这方面的书翻烂了,亦或倒背如流,自己不去执行又有什么用呢?

虽然我没有坚持日更,我也没有闲着,我的时间都用在看头条看视频了,我看人家写,人家拍,自己就懒得下笔了。

说真的,我并没有像别人说的那么高尚,自己之所以没有写,不是在找时机等灵感,真的是又犯了只有三分钟热度的毛病。

因为我有了这种拖延的毛病,才把少年的梦一直拖到现在,都白发苍苍了,还像年轻人一样谈理想追梦想,还美其名曰不忘初心,想想我自己的举动,自己都感到脸红。

其实我并不是说老年追梦不现实,历史上大器晚成的人多的是,我也不举例子了,可人家真的是少年不幸,中年坎坷,老年奋起,值得学习,他们也一直是鼓舞我重震旗鼓的榜样。反观我,从小到大,一路平坦,没有什么大起大落,日子像流水一样在指缝中溜走,不留一丝痕迹。

那少年的梦,也随着日子的流走而渐渐模糊,幸而没有彻底泯灭,那个小小的梦想,就像看得见摸不着的海市蜃楼,一直在远处招摇闪动,撩拨着我那颗好奇而又不甘放弃的初心。

如果一直任自己的思维发展下去,我就是到了入土的那一天,我想我的美梦也不能实现,只能把它带入坟墓了,现实的生活复杂而又残酷。童言无忌,却不懂世事,少年立志发奋读书,年轻持家,做贤妻良母,中年危机,兼顾父母,老年轻松,又带孙子。那漂在半空中的文学之梦啊,放在哪儿都不合适,就像一个不幸人发出来不幸的感叹,世界这么大,就怎么没有我的容身之地呢?

其实是我把自己的梦想放弃了,每天只要挤出一点点时间,就能容得下那颗小小的心。

那些白白流走的时间,和白白流淌的日子,现在想起来真是心疼啊,可当时却不是这个想法,总是把今天的事情拖到明天,明天的事情又拖到后天。总想今天忙,以后会有大把的时间,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年轻的时候就想,等老了,自己的孩子都成家立业了,我也就自由了,该干啥干啥,看书写字,实现少年的梦,可现实怎么样了呢?

老年真的来了,而且一点也不含糊,直接登堂入室,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简直是把我打得晕头转向了,原来老年一点也不轻松啊,年轻人压力大,而我是压力山大。

想起那些溜走的岁月,时间多么充裕,却都用在了喝茶,谈天,睡到自然醒,每天轻松不带一点压力。而现在呢,儿子,媳妇,孙子,加上老公,自己已经不属于自己支配了,自己就像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自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虽然看孙子是人生的最大乐事,可那少年的梦却一直追的我平不下心,我可怜的文学梦啊,到头来没想到你竟落到这步田地!如果我再按之前的思维往下推,那就是等孩子长大了,上学了,我就有时间了,但是如果他们再生二胎呢,又三五年的时间溜走了。

再看看我身边的兄弟姐妹,老的老,走的走,得急病的常有。今天还在跟朋友谈天说地,明天心脏病突发,就已经远离人世。再看看那些大病缠身的人,整天与药为伍,命都难保,谈何梦想,想想都后怕,幸好自己身体还不太坏,明天会怎样?我也没处猜。

看看那些活到八九十岁的老人,挺羡慕。但是如果现在我就老了,走了,其实也没有什么遗憾的,孩子毕竟都成人了,地球离了谁都能转,更别说我们这般如蚂蚁般的小人物了,但是我的梦呢,从少年一直做到老年,那就这样放弃吗?真的舍不得,所以我羡慕那些长寿的老人。

可是明知道时间这么紧,时间这么宝贵,我居然又让拖延症犯了,怎么不令人失望呢?

我就是一个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想彻底改变这个毛病,只有自救,没有人救得了我。

我今天之所以写这篇文字,就是给自己敲一下警钟,别再拖延了,别再三分钟热度了,别再做事虎头蛇尾了,别再做事半途而废了,因为属于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记住,你已经不是少年,没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了。

可是以后拖延症这个“老朋友”再找上门来,我该怎么办呢?

3.乌鸦没有回来的杂文随笔 篇三

麻雀消失了为什么还能再回来?

有一天,我从城市骑自行车回乡,看到公路上几只像麻雀的小鸟儿,停下来看了看,那真是麻雀,可又好像不是麻雀。已经有几年不见麻雀了,我说不清楚,总之是好多年了。好多年不见,忽然相见,我真的有些不敢相认了。这个从小就让人头痛的小家伙,消失了,居然是那样让人挂怀。回来了,又是那样让人感到亲切,甚至不认识了。我看到它们,好像天地间某种不正常的东西,又恢复正常了,也就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不过乌鸦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再回来。

长期伏案打稿子,累了,我就要骑着自行车,到村外的防洪堤上去走一走。独自站在防洪堤上,静下心来,耳边就好像哇哇哇地又听到乌鸦的叫声了。小时候我与儿伴们走在柳林间,割猪草,拣枯枝,常常会听到乌鸦哇哇哇地叫。我们听到乌鸦的叫声,抬头就会看到空中一只黑色的乌鸦划动着翅膀,哇哇哇叫着飞着。我们都要朝地上呸呸呸地吐口水。我们以为乌鸦叫,是要死人的。死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论如何都是异常悲伤的事。我小时候还信了,人本来是可以长生不老的传说的,是因为人在门背后脱壳时让另一个人发现,壳没有脱成,就不再长生不老了。

人,要是长生不老那该有多好?

既然乌鸦的叫声是咒人家里死人,确实是晦气的,不仅仅是晦气,而且这种黑黑的鸟儿也是可恶的。我与儿伴们看着空中的乌鸦,就会咒它们的族类死光,死无种。

不知不觉我也老了。而乌鸦究竟是什么时候不见了,我说不清楚。估计我的日记里也没记载这一物种消失的时间,我也不是那样在意空中消失了一个物种。我开始记日记,头脑中转着的梦全是成名成家,干出一翻成就来,头脑中肯定没有意识到乌鸦真的不见了。

而当我与村上人发现乌鸦不见,乌鸦不知已经消失了多长时间了。

久久地不见,我还真地有些怀念那黑黑的鸟儿,那哇哇哇的叫声。在黄昏的薄雾里,哇哇哇的叫声,如果没有那个这种声音是咒人家死亡的传说,我想那声音也是动听的。在田野间,穿插进那样一个音符,也是可以洗涤一丝心灵的尘埃的。久已奔波的疲惫心灵上落满了一路奔波沾染的尘埃,若能让这声音洗一洗,那才会真正地吁出一口气来。

我现在明白了,乌鸦不是咒人家死亡,可它却不见了。

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过人为什么会将乌鸦的叫声看成是咒人家死亡的文字。我想人往往有种自己不担当的精神,而懒到别人身上,可能面对死亡,人确实不甘心,就想出这一法子,让乌鸦担责任。当然,这是我瞎想的。

我是个从小就喜欢瞎想的生命。小时候放了学,光着脚板,常常奔跑在河边的沙滩上。那时的河滩与我眼前的筑了防洪坝的河边已经不是同一幅画面了。

我小时候的河滩一片片草坪,草坪上有一片片坟茔般的荆棘堆。我与小伙伴们光着脚板,往往会让刺刺进脚板心。要是刚好天空中飞过一只乌鸦,哇哇哇地叫,我们一定会说是乌鸦晦气,害得我们扎了刺。

我真不知道人为什么会讨厌乌鸦。

或许是它一身漆黑的羽毛,因为人很不喜欢黑色的。你看人会将夜色命名为黑夜,将没有光线的所在说成黑暗。黑,几乎是带着神秘的恐惧感的。

人总是喜欢鲜艳的,响亮的,高的,远的。

鹰,虽然也是黑色的,可因为它飞得高,就让人们有了敬畏之情。鹰的高,鹰的远,它的黑色反而让人有了敬畏的心理。

似乎是忽然间我就老了。我就常常独自站在防洪堤上,听着鸟叫,看着田野上的野草。面对万物,我都有着敬畏之心,一草一木,自是它们的命,自有它们的可敬之处。所有的生命在我的眼中都是生命。我也努力地不将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万物。人,会因为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万物,而不知事物的本真。

我年轻时村上还有个老人,脸上有块大疤痕,我问他是怎么来的,他说是被豺豹扑到地上,爪子挂伤的。那老人年幼的时候村后的山上居然还有豺豹。

而我小时候村后的山上是常有狐狸出现的。我四岁那年,我大姐嫁给了邻村。那时去我大姐家要从村后的山坡上过的,一个黄昏,我与娘去大姐家。我走在娘后边,到村后山坡上的水库边,看到一只“猫”蹲在山坡上,眼睛闪亮着。我与娘说:“猫喽!”娘回头发现水库岸上的那只“猫”,吓得不轻,赶紧将我抱起来,走远了,娘才说,那不是猫,是狐狸。那时我家的鸡也是常常让狐狸背走的。所以我也讨厌狐狸,想打死狐狸。我娘说狐狸是打不得的,狐狸身上有种妖气,你打她了,妖气就会上身,就会得病。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将许多东西与妖气挂上钩。

田野上油菜花开得正闹,鸟儿叫得特欢。有几个农夫在田间打药。

我刚好立在五水共治的警示牌前。这几年河水清澈了许多了。前些年河道里连洗手都不敢洗了。洗一下手,手上就容易起红斑。我想可能说妖气,要数人身上的妖气最重了。不过,人又会改造自己的妖气的,河流才又清澈了起来。

不过,现在的河流再清澈,也不是我小时候那种清澈了。我小时候的河流,没有涨水的日子里,那是真正清纯地,甘甜的。我小时候河道里的鱼,比现在多得多。

鱼,在小山村里是否会像乌鸦那样消失?也许大家会说,肯定不会。我倒是不敢肯定的。再过一千年,说不定连条小鱼也没有了。再过两千年,说不定地球只剩下人了。而要是那样,孩子们只有从图片中,信息中看到其他生物了。他们说不定从来听不到原声的乌鸦的叫声了。

那样的人会变成怎样?真难以想象。我完全有理由将人想像成一台机器了。他们只知道程序,而不知道程序之外的东西了。

当然,这是我瞎说的。

我是个很容易瞎想,瞎说的生命。说不定某一天我的瞎说会变成书,成为正儿八经的“小说”,而让孩子们从我的文字中看到乌鸦,与我与儿伴们趴在草丛中捉蚂蚁、蝴蝶玩的情形了。

4.我们终究没有成为情侣杂文随笔 篇四

遇到w时我23岁,大学刚毕业,正在吊儿郎当的找工作,对社会报了太多的期许又夹杂着我自己以为的事故。w是个程序员,那年28岁,工作到了瓶颈期,在不断找寻出口。

那个夏天,我们聊学英语的方法,聊工作的方向,聊生活的不顺遂,聊身边的喜怒哀乐,一起分享心情,一起仰望梦想,那个时候我们年纪都那么好,时光也那么好。我想我对w是有爱情的。对于爱情我总是会套用结婚誓词来验证,贫穷和富有,健康或疾病套用在不同人的身上心中给出的最诚恳的答案就是结果。对于w我想我能给出我愿意的答案。如果让我评价一下w,简单粗暴的讲就是像个男人。不是四肢发达的意思,虽然w也有180的个头,而是他的思想像个男人,不会跟女人矫情,思维却又很细腻,他似乎把太多的计较留给了自己。有时候我会觉得他就是那个不断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的人,而后渐渐的错过了爱情。我有时候会笑话他,那时候一个月能买一个苹果,能和我一起犯二的快乐着,而今一个月能买3个苹果,一个月能换3个女朋友么。

我一直觉得是我们错过了,现在想起来也许我们只是互相打发了那段无聊时光。

5.我远没有表面的那么淡定杂文随笔 篇五

而我自己呢,下午都等不了。一上午打电话,学了会英语,写了稿子。突然想起调剂系统,就打开看到一个学校。犹豫了两秒,就填上另一所学校。填完告诉学姐,我看到一个学校,想换个学校。学姐有点生气,最开始说随便你好了。但过了一小会,耐心劝我等等。既然没有好的,就再等等。说了她自己的调剂经验,她是把调剂上的三个志愿,换成三个等级。一个高的,一个中等的,一个保底的。保底的那个一直没换过,另外两个随时的换。所以,最后学姐也调剂到了那个保底的学校,当年就走了。

而我自己呢,一味地想好事,想着幸运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其实,一开始就错过了。三个都依次填了自己最想去的,都是比较好的院校。热门的城市,感觉自己分也不低,会有学校要的。可实际呢,真是高估了自己。自己本科没有任何优势,也要去和

211、双一流,更高分的同学竞争。结果呢,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复试通知。

等到回头,发现好多分比自己低的也收到了复试通知。而那些一般地院校也没有了名额,早早地从调剂系统“下架”。自己真是眼高手低,落到现在的地步。同时还不问别人,看到就瞎填。错过、一次又一次的错过。该填不填,总是懊悔。在调剂这个事上犯了无数的错误。

感觉到学姐的生气,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没敢告诉学姐,我换过了才告诉她。内心现在又感到很抱歉,懊悔。只希望另一个调剂快点解锁,换成学姐说的学校。

其实,幸运只会降临在很少一部分人手上,审时度势真的很重要。

睡一觉,但愿会有好结果,自己真的要多问、多听、多看。同时,记得要复习。

6.镇江的冬天没有雪了的杂文随笔 篇六

早上,爷爷带我跟弟弟出门玩雪,我们两个小孩穿着雨靴冻得直抖,一脚踩进雪里就没进去半个身子,爷爷只好一手一个提着我们走。

天还早,路上没车,路边也没有吆喝,稀疏的早点摊子飘出些并不暖和的白气。

雪后空气又甜又凉,我不停地想吸气,但又因为冻得肺疼而不得不憋着。

偶尔有一两声心不在焉的扫帚声,把厚厚的白雪分拨开到路牙上去。

没有被打散的雪厚厚的像松糕一样铺满路面,我不喜欢用脚踩,一踩就黑一块,我喜欢用手指头戳那个雪,垂直的戳下去戳一个洞,能感觉到由松到实的变化,那会儿觉得特别好玩。

玩多了手就冷,指头通红,一开始不觉得疼,雪化在手上以后才开始刺疼。爷爷让我把手放在他后脖颈。

手太冷了,显得爷爷皮肤滚烫滚烫的,暖一会儿手就开始麻麻的痒。

我想起爷爷骑摩托车送我上学去,总是让我把手伸进他外套搭在皮带上,说那样暖和。

爷爷给我跟弟弟买了麻团,一边走一边啃,其实我不爱吃麻团,觉得没什么东西,但是炸得金黄的麻团跟那天的雪,就是很搭调。

我记得,麻团的豆沙馅,甜到掉眼泪。

爷爷奶奶和我爸妈、我们全家都说我记性好,很小的时候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大概,可能,还有小小的担心我记他们的仇吧~

但我不记得,我的爷爷,什么时候老了?

是什么时候来着?

为什么我爷爷不跟奶奶“狡辩”说自己还是个小伙子了?

为什么我爷爷不再像之前那样不顾我们的“鄙夷”和反对以及我们灌输染发膏致癌的恐吓,坚持把头发染的一根白的都找不到了?

为什么我爷爷突然开始喜欢跟我说,以后爷爷老了…?

你为什么要说自己老了?

哪里老了?

背还是很直啊?做事也利索啊?我们吃不下的你还一样包圆恨不得把盘子都舔干净啊?你怎么老了?

不就是脸上皱纹又添了几道嘛?不就是动脉瘤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吗?不就是支气管炎一到冬天就犯嘛?不就是睡眠时间越来越短吗?

你怎么能老呢?

你老了,我怎么办呢…

我跟谁斗嘴吵架呢?我的脾气谁来兜着呢?谁来一边一本正经的跟我说共产党员要区别于普通群众,要尊重父母长辈,一边又背着奶奶对她做鬼脸呢?谁每到星期天晚上就坐在手机旁边等我电话呢…

你说,爷爷老了,宝贝也长大了。

我不想长大。

7.我们的生活没有标配的杂文随笔 篇七

我是见过人间疾苦的人,绝对明白有人生活过得比我们艰辛,也懂国内很多行业,工作时间长,压力大,挣生活确实不易。但因为讲了些自己的旅行故事,而被网友们误认为是有钱人,这真让我诚惶诚恐而又哭笑不得。回头想想也难怪,不停地写游记,给人感觉总在路上。又不是专业的旅行家,哪来那么多的钱和时间呢?

时间的问题好解释,我们其实一年也就两三次长途旅行,有时是圣诞或者夏天的长假,有时是趁着开会的机会,在会议结束后请个短假就地转转。其余的游玩,大都在芝加哥周边两三个小时车程范围之内,一个周末即可。可能因为看我游记的朋友绝大多数都不在美国,对于这些地名不太熟悉,于是也给人一种我一直在远方晃荡的错觉。

至于钱,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但也可以用两个字,做个粗浅的回答:穷游。除了,我们基本都在美国范围之内转悠。熟悉这边情况的朋友,也许比我都知道更多廉价航空、便宜旅馆和租车竞价的技巧。有时还借着开会的档口因利乘便,这样把来回的机票都给省了。而公路旅行的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大都不忌讳挑些少有人走的路。乡下地方的旅馆,比大城市又要便宜太多。

更重要的是,如果旅行真的成为你生活里最重要的爱好,那么时间和钱,都是可以不计代价的,从其他方面挤出来的。很多时候,生活已经小康的人们,虽然也向往着旅行,但总是被各种因素牵绊住了,大都是因为,除了旅行,在时间的分配上,或许还有更看重的爱好或者身不由己的束缚;而经济方面,也许生活里还有着更切实和重要的目标:比如车贷、房贷,甚至是学区房的房贷。

而我们之所以目前还没被这些更重要的目标困住,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获得被困住的机会。又或者,我们对于旅行这件事的痴迷,其实是因为我们穷快活得有些不知进取,又天真得有点太不为将来打算。

我不是个爱哭穷的人,但有段时间,我们是真穷。当然,和世界各个角落真正贫苦的人们比,这个“穷”的说法会显得矫情。但起码在美国,我们曾经是标准意义上的低收入人群。如何具体点描述到底有多低呢?在北美的华人论坛里,曾经长久的流传着一个加州的工薪阶层制定的跳楼线,意思是收入低于这个线就可以去跳楼了。因为当时的收入,和这个线差得太过悬殊,好几年我们都自觉的租住着一楼的公寓。李肉丸出生之后,肉丸妈妈找到如今的这份工作之前,附近的医院有对于低收入家庭医疗费用的减免政策,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家是可以申请到最大程度的减免的。

好消息是,肉丸的妈妈刚刚找到了一份全职工作,两个人工作的家庭终于勉勉强强的挤到了所谓中产的纳税区段,我再哭穷已经稍微有点不合时宜。接下来的两年,如果我好好努力,争取自己的工作进入下一个阶段,也许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跨入一种标准的美国中产阶级生活里。

包括华人在内,所谓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的标配,往往是在郊区有幢独栋的大房子、一两辆新车,当然更重要的是,两到三个孩子。即使不在美国,常看美剧的朋友们,对这种生活方式也不会陌生。就像“老友记”里的Chandler和Monica,有了孩子以后,他们也会从繁华而拥挤的曼哈顿搬去郊区。

郊区的房子空间宽裕,环境闲适,学区往往还不错,孩子们可以自由而安全的成长。但因为美国的城市布局总铺得像个大饼,公共交通又不太发达,上下班,哪怕只是去地铁站,开车都在所难免。又因为有了足够宽敞的房子,为好学区也付了与之相匹配的高房价和房产税,只生一个孩子反而显得有些奢侈了。所以这种标配生活不仅各种好处清晰可见,也有着环环相扣的内在逻辑。

很多亲友最近也在询问我如今的状况,和未来的打算。那么北美中产生活的这种标配,会是我们必将追求的吗?这其实是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能不能承担这种生活标准;然后,如果承担得起了,会不会选择这样的标配?这两个问题,对如今的我而言,都是开放的。我还没有答案,只是有着些不同的想法。

车子

既然我们这么喜欢旅行,那么先从车子开始说起吧。我们的车还是刚来美国的时候买的辆三手车:产的凯美瑞(Camry)。我们花4000多美元买到的时候,它已经经历了两任车主。之后的八年里,我的这辆老伙计,一直载着我们奔跑在附近几个州的平原大地上。李肉丸出生后,从医院回家、从香槟搬到芝加哥、如今每天幼儿园接送时坐的,也依旧是它。

今年年初因为一个故障,我以为老伙计快扛不住了。谁知修车师傅修好了,临走前告诉我们:虽然车子外观有些锈迹略显寒碜,但引擎和轮胎状况都很好,开起来还是很安全的。而且咱们这款车如今在送外卖届极受欢迎,毛病少又省油,他见过好些开到过30万英里的。这让我着实信心大增,欣然决定把老伙计的退休年限先推迟到。

虽然每次租完车,开回老伙计时,总能瞬间感觉到新车的种种好处,但我还是放弃了近期买辆新车的打算。一来八年的时间,或多或少有些舍不得它。更重要的是,既然它状况尚好,车子本来就是代步而已,我总感觉不到换车的必要性。

如果买了新车,无论如何每个月的车贷至少都得五六百美元,不换车,这笔钱就算是暂时省出来了。其实我们日子过得并没有这么精打细算,要不然也不至于到如今仍然没什么积蓄。而这省出来的钱,我早已经在心里把它挥霍掉了:每个月五六百,一年下来就是六七千美元,这差不多已经够我们一年两到三次的旅费了。

两年的几次旅行,和一辆新车比,哪个更有诱惑力?我的答案当然是旅行。因为对于我而言,时间是最难于兑换的。那些可以全家一起旅行的时间,也许很多年后回忆起来,用什么都换不回来了。

房子

房子当然是大得多的支出。偶尔提到房子,难免还让我有点惭愧。想想当年的高中和大学同学,大多靠着他们自己的努力奋斗,在北上广深有了自己的房子,而我们漂泊在异国他乡,如今孩子都有了,却还在毫无危机和紧迫感的租住着公寓。

美国乡下或者郊区的房子,正如前边提到的,后院可以让孩子们尽情嬉戏,前院可以留给自己种些花花草草,多出的客房可以让亲朋好友来了有个暂住的空间,各种好处显而易见。如果是在香槟这样的小镇子,每天上下班无论如何也就20分钟,我丝毫不会怀疑将来的目标,就是搬进这样的房子。

但如果是像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我们会重新仔细想一想。因为亲见之前的同事,每天上下班需要在路上花4个小时,有多辛苦。肉丸妈曾经羡慕说愿意住在那样的房子里,可以自己种点花,种点菜,被我揶揄到每天上下班4个小时的人,到家后是不会有精力和心情打理花草的。你憧憬着“采菊东篱下”,其实气喘如牛也未可见南山。

而如果学区不太差,找一个离工作地点半个小时车程的condo,房子小点,每天却相当于多出3个小时的时间。多一个小时陪孩子,多一个小时给自己的爱好,也许还能多一个小时给工作和专业。突然就可以工作、家庭、爱好三不误。而既然每天多了一个小时的工作,该休假的时候我就更不会客气,更不会有任何负担了。

孩子

最后一个标配,是孩子。美国人的.家庭是三个,中国人的家庭,大多两个。每每有人看着李肉丸,问我什么时候考虑生老二的时候,我总会尴尬的指着小肉丸说:“大概,就这一个了吧。”

其实如果真的精力和经济都允许,我还是想再添个女儿的。李肉丸长大得太快,我已经开始想她小的时候了。但“精力和经济都允许”这个条件对于我而言太苛刻,照顾一岁之前的小肉丸的辛苦,让我俩至今心有余悸。每每看到夫妻俩照顾两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同情而钦佩。一个孩子已经够折腾人的了,更何况两个呢。

也总有人跟我们说:“没事,再请爷爷奶奶们帮忙呗。”而就我们自己的情况而言,我总以为,孩子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们,他们总算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时候,我们也尽量不要太辛苦他们了。

如今的生活,每天接送李肉丸的路上,可以听她讲讲幼儿园发生的事情,睡前可以给她读两三本书,周末或者放假时可以出去旅行,我已经很满足。而有时忙起来,几天下来都不能陪她玩会游戏,总会有点愧疚:我这给予一个孩子都不够的时间,又如何掰开分给两个孩子呢?

标配之外的东西

一些东西之所以成为标配,也不仅仅是这个商业社会的灌输。更多的时候,人们的眼睛雪亮,最好的那些东西之所以好,大家都看得着,人人也都需要。可往往一个东西的价格,或者说代价,和它受欢迎的程度并不一定是线性关系,有时甚至是指数关系。一旦它的好处,绝大多数人都在追逐的时候,我们得到它需要付出的代价,往往太大太大了。

庆幸的是,虽然人人都看得到的,都想得到的,总是好东西;但并非所有的好东西,每个人都能看得到,又或者每个人都会需要。就比如一场流行乐巨星的演唱会,票价可能被疯抢至上万人民币;而一张塞在角落里的ECM黑胶唱片,却可能只标价几块钱。那我就选唱片一个人听就好,它带给我的享受,也许并不会比演唱会逊色。而我不用为支付演唱会票价的钱,兑换给自己,可能就是大把大把不需为收入殚精竭虑的时间。

很多个下午,当我走到湖滨大道(LAKESHORE DRIVE)的过街天桥上的时候,总能看到这样的景象:出城方向的车堵得水泄不通,进城方向却畅通得如飞马流星。当时我就在想:如果能放弃主流生活的种种好处,这样逆流的过日子,也会有很多人都不曾体会的畅快。

为此还曾在朋友圈里感慨过:“关于开车,很多人的幸福感来自于开辆好车;而我的幸福一直是开一辆开得动的车,走在一条走得动的路上。”

在芝加哥住了两年多之后,曾经号称只想作个小镇凡人的我,也越来越能体会大城市的好处。可如今将我们放逐于北上广深或者纽约加州这些黄金之地以外的,就是它们的房价了。要用十几二十年的时间去兑换,对于我而言已经有点太晚,又太过沉重。因为我的人生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说不好就已经过了一半了,时间才是最宝贵的。

这些年漂泊在外,没攒到什么成功的履历,也没攒到什么积蓄,如果非得说收获了点什么,那也许就是种随遇而安的过小日子的能力。长在湖南小城里,赴京读书一晃好些年,迁往美国伊利诺伊小镇再一住六七年,如今又搬到了芝加哥。中国美国的迁徙,大城小镇住个遍,祛除掉了我们对生活很多想当然的设定,也消除了我们对很多陌生地方的恐惧和成见。可以说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只要讲中文或者英语,只要治安不要太差,还能找到一份工作,我们都有能力好好的生活下去了。

很多童话故事的结尾都有着这样一句话:“。。。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如今给李肉丸讲睡前故事的时候,我总避免讲一些这样结尾的童话。因为我总偏执的认为:这些童话给孩子们灌输了一种错误观念。那就是它们总在幼年的时候,在我们心里悄悄种上了一种对于生活不切实际的期待:幸福就是需要我们历尽艰辛、等到万事俱备以后才能获得的稳定生活,而且这种幸福一旦得到,就会一直包裹着我们,永不离开。而成熟长大、历经世事之后的我们大都会同意:无论物质生活多么富足,又无论是正开始大展宏图,或早习惯小富即安,我们总难逃生活的苦乐参半。

当然,每个人都会因为自己人生的际遇,对于生活有着不同的喜好,不同的理解。每一种经过生活历练和独立思考的人生观,都值得被尊重。

8.我没有义务帮你杂文随笔 篇八

人活着,总会有千万种理由,但要寻死,理由可能只有一个,或是一闪而过的念头,或是在酒精催眠下,负面情绪的无限放大。

那些因为爱情,攀爬上楼顶的情侣,那些因为金钱,摇晃在塔吊边缘的工人,那些因为青春叛逆,坐在窗台边的学生,被七情六欲控制着,想要抓住自以为最后的稻草,往往却只能使结果更糟糕。

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那些红着脸仿佛在云端激动的脸庞,那些在事故缝隙里极速喘息扭曲的脸庞,那些在逝去亲人的身边嘶吼哭泣的脸庞,都在救护车的呜咽声中,离我远去。

9.小蓝鱼与小黄鱼与没有驴杂文随笔 篇九

“这本是Happy Ending来着的,”他说“现在可好,一切都乱了套。”

“但这也没有办法,你再如何的怪罪我,现实也不得改变半分。”对面耸肩。

“咦,等等?”

这是两条鱼的故事。

他们在试图寻找这水中气泡的源泉。

而故事的起源又是这样的,小蓝鱼在某一天,感受到了上天下达的指令,并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气泡,小蓝鱼闷声吸了一口那泡,差点没呛个半死。

“我懂了!这是说这个泡是不得要领的,我必须去找这泡得要领的地方!”

“等等等等,泡,得要领,又是什么东西?”路过的小黄鱼发问。

“这泡得要领啊……先暂不得说啊,这可是天机!”小蓝鱼自信满满。

“嗯嗯……”小黄鱼似懂非懂点点头“我也能去寻找得趣儿的泡吗?”

“当然!要不咱一起吧!”

“行啊。”

然后两条鱼顺着气泡飘来的方向游去。

但是——

他们是海鱼啊——气泡可是从入海口飘来的。

Oh!shit!

然后由于他们的盐分太多,终于,两条鱼不断地脱水不断地脱水,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二条自然条件下的咸鱼。

耶——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也太敷衍了吧?

当然,两条鱼确实是看见过许多不得趣、不得要领的气泡的,每一个都让小蓝鱼呛得不轻。

“喂喂喂,我说你这样呛来呛去实在是太没意思了吧?你该不会是个自虐狂吧?”

“那可还是不咧,这样呛呛反正也不是啥大事,我还能见识各种不同的泡,嘛,还是不亏,不亏。”

“你瞧,那瀑布下的泡又细又飘,吸来其实是非常得趣的!只可惜打的我身上辣痛的,才发现那泡不大得要领。而你再瞧,那水面上忽忽悠悠飘过来的那彩泡,就一扎水面就没了的那个,我碰了可多次呢,吸了吸倒是香得挺好,得趣的很,又可惜太脆了,还是不得要领。还有还有那咱刚出发时,那水底冒的泡泡,往上走啊,就越来越大,那时周围可热了,闷吸一口,哇,凉爽得不得了,也是十分得趣的,又可惜环境不得要领。”

“听我这么一说,感觉还是不错吧。”

“其实我可以把你这番话当心理安慰剂来处理的。”

“你瞧,我们确实是看了许多趣景,也品过螃蟹先生的泡泡,嫩叶在水下吐的泡泡,人类恶意在水中放屁的泡泡等等等等。每一项确实都十分有趣,但是——现状是这样的,我们来到了这条正处于枯水季的河流,赶巧的是,我们,在离水源五米的地方,水流刚好被掐断了,而且完全没有新水源供给,同时太阳也毒辣的很。”

“现在我们仅是在一滩水洼里,不是大海,不是河流,不是湖泊,烦请您这条智慧聪明的小蓝‘愚’稍微搞清楚一下子现状。”

“如果我们不走这条水的话,本来还是可以达到HE来着的。”

“咱要干涸致死啦!”

看起来小黄鱼是在嘶吼的样子,但其实他们差不多快要成鱼干了,那话是放不狠的。那一句句的话大概只是想立反向flag吧,可惜看起来不大有用。

但,聪明机智的小蓝鱼总是有办法,他靠近小黄鱼,将自己最后一点水沫吐成泡泡,递给小黄鱼。

“也许这才是最得趣的泡泡吧,”小黄鱼孱弱地微笑“你还是给您自个留一些吧,我不大要紧。”

也许这就是相濡以沫的涸辙之鲋吧,感天动地。

可是聪明机智超厉害的小蓝鱼是真的有办法啊!不是假的啊!不要搞的如此吓人,这俩孩子死不了!

说来,小蓝鱼跃出了水面,在干燥的沙面上游动,游向五米外的水源。小蓝鱼游过的沙面留下了一道浅浅的沟,当小蓝鱼突破到达水源的最后一层沙时,那些浅浅的沟作为引水渠将澄澈的水运到小黄鱼处,为小黄鱼带来生命。

“WT——?”等小黄鱼游到水源处时,他对小蓝鱼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这水泡泡不错吧。”

“得趣,得趣”

“那你觉着是这个得趣还是刚刚的得趣呢?”

“那自然还是刚刚那个,我倒个是唯心一点的家伙,那玩意出现时,我的内心是尤其感动的,大致是目前最感动的一次,然后再由这种意识映射到现实的话,那么这个泡,就是最让我得趣的`了。那您老人家呢?历尽千辛万苦找到的这个泡,总该是最得趣的吧?”

小蓝鱼又吸了一口这水源生产的泡,清、凉、舒适,大致是最让鱼得要领的一个泡了,小蓝鱼开心得很。

“那当然不啊!”

“?”

“这最得要领的泡,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谁曾有说过这泡必须要是液体边际啊?若以水陆表面为泡边界,以水面以外为泡里边,那么这泡,便是这地球以外的世界;而如果以我的边际为泡的边界,我以外的地方为泡里边,那全世界,除了我,都在泡里边。从来没有鱼说过,这泡里啊,一定什么都不得有,就算有也得要均匀,有这话吗?没有!所以我就认为,这最得要领的泡,就是这世界,第一,起码从我生至我死,这世界都在,第二,这泡有万物,什么都有,什么都有机会尝得到,第三,这泡不均匀,因此所有东西都是不和在一起的,是分离的,于是这泡里的东西就对于我来说,是时变时换的,看起来和第二点很像,但还是不大一样的。”

“所以我游来游去呛来呛去只是为了去不断完善我脑内关于这最得要领的大家伙,而不去再去找一个。”

“所以这就是你把我骗出来的原因?骗我说是去找最得趣的?而不是完善?”

“嗯那!”

“我……………………那你刚刚为什么能在沙上游啊?超能力?”

“这个啊,就是我不断呛来呛去,就那个你说的自虐,然后进化来的,怎么样,很不错吧。”

“不错,厉害,服气,为您鼓掌啪。”

“其实如果多在陆地上多游游还可以有几率进化出腿呢。”

10.没有头的人杂文随笔 篇十

这个也是凌晨一时兴起要填坑而写的东西。

没头脑,乱七八糟的,像鸡汤一样。

哎,不过可能也有点有趣吧。

人类总是残缺的,好像是故意被安排出生时必须少点什么一样。

很不幸,我大概是这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了吧——我竟然没有头。

会吓到你吧,很抱歉。

哎,不用愧疚,我已经习惯了,毕竟我也顶着这个纸盒子活了二十多年了。

外公告诉我,我出生的时候啊,手术室里年轻点的医生都快吓晕过去了。我父亲看到我的时候,甚至想丢弃我。只有我的母亲,打量了我一番,先是很难过地抱着我,但过了一会,她好像察觉到点什么,突然很开心地对我父亲说:“你看啊,你快看啊,他有心脏!”

于是我好像又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有人有好看的五官,有人有发达的四肢,有人有聪明的脑袋,可他们都没有心脏。

医生说,有心脏的人很少,我也并不是世界上第一例,如果需要,医院可以移植头部。我的母亲断然拒绝了,她想着,既然是上天决定的事,人随意去改变还指不定有什么雷劈下来呢。反正这个世界,没有头也能活。

于是我就顶着纸盒开始了我的无头生活。

讲老实话,没有头还是让我难过了一段时间的。学校里的同学好像没几个敢和我玩,运气差一点还会碰上恶意的言语。

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啊,为什么人要是群居动物呢,要是被排挤了,也太难过了点吧。然后转念一想,世界上又不止我一个人是被隔离在外的,被身边人排挤的我们也可以组成一团呀,这样子自我安慰就变得好受点了。

我偶尔也会使坏,躲在边边嘲笑那些没有心脏的人。把特别炫耀给自己看,结果往往是自己又感到了莫名其妙的难过。

拥有别人没有的东西是不是一件好事呢?我母亲回答:“看你自己呀。”搞得我无话可说。

我觉得我母亲太狡猾了,她的大脑一定是天下第一聪明的.,她的双关语运用得恰到好处。简直太可恶了,怎么能欺负自己儿子没脑子呢。

委屈,卟卟。

询问无果还被欺负了一遭,于是我只好自己找答案。

为了找到这个答案,我就没有在极度难受难过的那段日子选择死亡。我感谢我的没脑子,以至于我渴望自杀得到解脱的时候都不知要怎么个死法才好。

我也感谢我的心脏,在夜晚一人睡不着之时手覆盖在心口感受它的跳动也就变得心安,迷迷糊糊入睡了。

有心脏的我好像会变得很敏感,常常就被一些有意无意的话给击中要害。我是真的相信,心脏可以如石墨烯般坚硬,它也可以如猫露给你的靠近后腿的那一小块腹部那么柔软。

某次我陪着我母亲在街上闲逛,人多,太挤,我索性把纸盒拿掉了。一个小女孩看到我,她没有害怕,惊讶了一下,跟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个哥哥有心脏诶!”

她的话语落在我心脏底部,那块如猫腹般柔软的地方,我当时捂嘴差点就要在大街上哭出来了。

你能明白吗,好吧,你可能不明白。

但是没关系,只要我觉得很温暖就好啦。无论那个小女孩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我都真真切切地被她戳中啦。我那刻突然觉得,好像活在这世界上也没有那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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