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见投诉处理程序

2024-08-07

员工意见投诉处理程序(共9篇)

1.员工意见投诉处理程序 篇一

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一、目的1.为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及维护公司的利益。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定义

只有在公司宿舍,饭堂及工厂内从事与公司有关之生产工作或在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不小心发生之意外事故;员工故意或者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作为工伤事故。

三、程序

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A.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行政部人员或部门主管同伤者一起到公司指定医院配药治疗,再凭医院病历卡、工伤处方及发票,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讨论通过,到行政部办理手续后予以报销同时需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单》。

B.发生重伤事故,该部门主管应立即通知行政部,行政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安排送伤者到医院或提供必要之协助;在办理好伤者入院治疗事宜后,召集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的措施,然后上级审核批准。伤者或委托者应及

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出院后,凭医院病历卡、工伤处方及发票,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讨论通过,到行政部办理手续后予以报销。

2.所有公伤事故均须用《工伤事故报告单》记录,并报总经理批核方可报销医药费及批假给工伤者。

3.因工伤事故需休养治疗的,经总经理批核后,公司负担其误工费。

4.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药及疗伤费用,会由行政部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办索赔手续,一般工伤须于五天内报告保险公司,重伤或死亡则须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保险公司。

5.如出现工伤死亡事故,应及时联络保险公司/劳动部门商讨善后措施,及尽快与死者亲属联系,处理过程要耐心,积极,并在劳动部门之协商/仲裁下,追保险公司赔付,公司亦从道义上协助善后工作。

6.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部门要会同行政部等部门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拍照及记明有关数据,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消除现场。

7.行政部于保险公司取回应收赔款后,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核销手续,清还工人医疗费的暂支费;如保险公司之赔偿与医疗费出现差额时,须出示有关文件,并开出零用现金单,经总经理签批后,连同所得之赔偿,到财务部清还该暂支单。

8.行政部对每次之工伤事故均需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决定,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后交总经理批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如工伤事故之发生是因为机器设备之维护或修理不当、或公司/部门未能对工人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的、或因工人自身操作不认真,疏忽所致的,会根据情节/原因做出不同的追究和处理(如通报批评,检讨,罚款,解雇)。

四、工伤就诊范围

1、公司工伤指定医院是指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2、需外地医院治疗的工伤人员,必须由本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特殊病情在非定点医院治疗的,事先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伤亡事故的结案处理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1、事故处理后,结案、归纳的事故资料有:

(1)工伤事故报告单、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2)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工伤人员的诊断书等。

2、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轻伤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重伤或死亡事故由安环部组织),认真找出事故原因,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违反政策法令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及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必须拟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包括在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及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诸方面,并有实施计划,以消除危险因素及隐患。

4、在教育措施上,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对负伤者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5、在管理措施上完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6、整改措施的复查。对于事故发生部门或行政部拟定的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行政部应组织进行整改情况复查。对于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政部应提出行政处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

六、工伤致残的鉴定

工伤人员在医疗终结后或医疗期满后的60个工作日内凡符合评残条件的,由公司行政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书面申请。

七、工伤工资计发标准

1、工伤休假必须凭指定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计发工伤工资。

2、员工因公负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3、若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而在外从事他业的,发现后以旷工论处。

八、工伤护理

工伤人员在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凭医院证明,可由他人进行护理。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三期及病假员工处理程序 篇二

1、员工请假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即自行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同时附医院病假证明及建议休假天数);企业可以按此给予相应假期。

2、员工病假期满,如果不能如期到岗,根据公司相关考勤制度,人力资源部可与其电话沟通,了解具体原因,最好就沟通内容进行电话录音。

A、如果员工表达其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上班,HR同事可以听取其后续处理意见,并表达公司“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用人现状及其工作的重要性。如果长期请人分摊其工作,也非长久之计,侧面暗示员工要做选择,要么继续来公司上班;要么就自行辞职;

B、如果员工愿意回公司上班,到了约定时间没有来的话,公司可以再与员工电话沟通一次(同样需要录音),一方面事先把人文关怀做到位,减少后续双方的争议;另外一方面,也请员工会设身处地为公司考虑,实在不能坚持上班的话,建议其先办离职,等生产完后,再与公司联系,公司也会根据其原来的工作表现,优先考虑重新录用及工作调配。

C、如果员工既不办理离职,也不来公司上班,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话,公司可以视同其旷工,进行相应的考勤记录,并且通过邮件送达、文件送达、短信通知等方式,要求员工前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与法律顾问沟通,看看如何处理能合理合法。

3、员工如果要办理离职,必须提交手写版本的辞职申请(可以通过

传真、扫描、拍照等方式),交到人力资源部。

4、公司同意员工离职后,涉及到离职后手续的办理,如果员工本人不能到场,需要由他人代办,请员工提交亲笔签名的签名授权委托书;

3.员工意见投诉处理程序 篇三

尊敬的集团领导:

2012年2月16日,接到杨总转发过来的员工投诉酒店个别人员违纪事件,经过几天的认真调查和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并进行了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一、客房经理沈永玲与员工在后勤部打麻将之事,经调查确有此事,查明她们是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无法回家午休才聚在一起打麻将的。这些都是之前酒店在管理中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也是之前酒店高管默许的,也没有明文规定。本人在例会上已做了重新规定,严厉要求今后不允许在酒店范围内打麻将或聚众赌博,否则将予重罚。

二、夜班经理李建宾在总台打地主一事:在此要说明的是,他们不是真人聚在一起打牌,系李建宾使用电脑玩地主游戏,但这也是绝不允许的。已对李建宾做出严厉批评和警告,并责令他写出检查,下不为例。同时禁止酒店所有营业区域的电脑玩游戏和他人随便进入使用。

三、保安部经理曹登权。他因工资的问题,的确存在思想情绪比较大的问题,我本人已最少三、四次找他谈过话,并纠正他的心态。保安部目前在管理上确实不规范,员工制度不完善,经理执行力度稍差。特别是两位主管,因在天赐工作时间长,跟经理的配合度不够,据说他们

都买了拉客的车,在下班后拉客(本人也是19日刚听说),所以他们谁都不愿上夜班,此事已向龚总汇报。酒店将对他们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从事兼职活动,影响到工作。

四、关于工程部锅炉工在兰盾宿舍打牌一事,经调查:是半年以前的事了,当时酒店已做了处罚。现在提出来,与事实不符。但酒店也会非常重视此事,绝不允许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维护酒店规章制度,让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天赐温泉度假酒店:程圳

4.员工意见投诉处理程序 篇四

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的暂行规定

(经公司2006年4月10日董事会例会决议通过)

一、为了规范处理公司员工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欺诈、舞弊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正当行为的程序,现制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的暂行规定。

二、公司员工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管理人员指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内部担任一定管理职责的员工。公司普通员工,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劳务制员工)。

三、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公司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五、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

(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二)、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挪用公司资金;

(四)、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五)、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

门应当为举报员工严格保密,维护举报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员工举报不正当行为查证属实的,公司应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举报员工进行适当的奖励。

九、公司任何部门、员工发现不正当行为的,应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进行举报。外部第三方发现公司员工有不正当行为的,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向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进行举报。

十、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对公司员工的不正当行为的举报,并按其权限对公司员工的一般不正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接到一般不正当行为的举报后,经初步调查确认一般不正当行为存在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责令有关部门或者员工停止一般不正当行为。

十二、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应责令相关部门对一般不正当行为造成的危害,采取持续补救措施,防止和避免一般不正当行为危害的扩大。

十三、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评估一般不正当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危害或损失,根据一般不正当行为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危害或损失的大小等因素,分别对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作出处理决定。

十四、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应该责令相关部门检讨和评估一般不正当行为涉及的内部控制流程,并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十五、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应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将一般不正当行为处理决定在公司内部及向相关的第三方作必要的通报。公司纪委、监察室和人力资

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二、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审核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将重大不正当行为的处理决定在公司内部及向相关的第三方作必要的通报。

二十三、公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室分别检查、复核其二十四、二

十五、所涉及的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的运行情况,由审计部汇总后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应于每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例会上评估前一年度公司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室负责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关不正当行为风险、反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记录;公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普通员工进行有关不正当行为风险、反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及《员工职业道德准则》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记录。

5.申办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程序 篇五

是验收合格意见还是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一、验收合格证明

(一)如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应当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1、到辖区消防支队受理窗口申报;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1、在互联网各省公安消防网站办事大厅申报验收备案;

2、如未被抽中即可;

3、如抽中应当到辖区消防大队申报相关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作为酒店还应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A5纸大队,彩色纸)

1、到辖区消防大队受理窗口申报;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固定格式)

3、验收或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当依法申报的资料(如有些地方法规要求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应当有保单复印件)。

特别提醒,未经许可不要使用。否则一旦被发现或举报证实,会面临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至30万元的罚款处罚。

6.员工意见投诉处理程序 篇六

第一条 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除特殊情形或经当事人同意外,不得委托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条 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又撤回执行申请,且经人民法院准予撤回,再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予受理。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条 对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执行机构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执行案件。

第五条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前款规定的当事人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包括被追加或者变更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因参与分配进入到执行中的其他债权人。利害关系人指对执行标的享有共有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或因执行行为可能使其利益受到直接损害的当事人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六条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提出评估程序违法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价格或评估方法等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的,不属执行行为异议的范围,执行法院应转交评估机构对异议的内容进行复核。

第七条 执行法院对执行过程中提出的异议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案件执行完结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按照执行监督程序办理。中止执行、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执行完结。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适用于2008年4月1日以后作出的执行行为。

第八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其认为违法的具体执行行为及其违反的具体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并附以下材料:

(一)异议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二)有关执行行为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还应当提交其与执行行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于申请主体合格、提交材料齐备的执行异议申请,执行法院立案部门应当在接收材料后及时立案。对于经审查不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后,发现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案件。

第十条 执行行为异议由执行审查机构负责审查。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基层法院可以独任审查。

第十一条 执行审查机构要求了解执行行为的相关情况的,执行实施机构应在三日内移交相关卷宗材料复印件。执行卷宗材料未能全面、清楚反映执行行为的,可以要求执行员提交书面说明。

第十二条 对执行行为异议的审查,一般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执行法院可以通知异议人到庭谈话,异议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第十三条 异议审查期间,异议人申请撤回异议的,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撤回。

第十四条 对关系当事人实体权益的下列裁决事项,应由执行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主体的;

(二)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

当事人不服执行法院就上述事项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一款第(一)项所列事项中属于名称变更或权利义务承受等不涉及实体权益争议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裁定不予执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5] 18号)的规定办理。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的,该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第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复议申请人、其他执行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情况;

(二)复议请求,明确声明是要求撤销还是变更原裁定;

(三)申请复议的事实及理由。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针对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裁决事项申请复议的,还应按执行案件相对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提交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

第十六条 执行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复议材料和相关案卷附裁定书三份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材料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材料及案卷。

针对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裁决事项申请复议的,执行法院还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第十七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材料和案卷之日起三日内立案并移交本院的执行审查机构。第十八条 复议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机构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不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可以迳行裁定。合议庭认为需要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第十九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对申请复议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超出执行异议请求范围之外的复议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所提供的证据,一般应当是在执行法院作出裁定之前已经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交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裁定认定的事实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对新的证据进行质证。依照新的证据作出裁定的,裁定书中应当写明新证据提交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复议审查期间,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予撤回,执行法院应按原裁定执行。

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撤回执行申请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复议程序。

第二十二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执行法院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复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二)执行法院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复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执行法院作出的驳回异议裁定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或变更该异议裁定所维持的执行行为。第二十三条 复议审查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法院异议审查程序违法的,不属复议审查范围。

第二十四条 复议裁定作出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送达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并在复议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执行法院的案卷附裁定书退回。

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复议裁定为终审裁定,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裁定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确认送达地址的,依确认地址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没有确认地址的,可以依照执行依据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

第二十六条 在对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主体申请审查和复议期间,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法院对被申请变更或者追加的被执行主体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执行法院可以参照诉讼保全的有关规定采取控制性措施,但申请执行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被申请变更或者追加的被执行主体提供合法有效担保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控制性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在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审查和复议期间,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性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采取。

被执行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可以暂缓采取处分性措施。

第二十八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的,由执行审查机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第二十九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提起诉讼,审判庭认为“诉讼请求确有理由”的,可以向执行实施机构发出停止处分执行标的的建议书,执行实施机构收到建议书后,应当停止对该标的物的处分行为。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第三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案外人请求停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执行完结前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是否造成损失以及赔偿数额由执行审查机构审查并作出裁定,该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第三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的,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部门受理。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递交申请的,执行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该申请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已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委托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的,应当告知其向受托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第三十二条 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执行法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执行法院名称;

(三)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

(四)执行案件立案的时间;

(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

申请书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移送审查。

第三十三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执行人变更执行法院的申请,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核实案件情况:

(一)将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及所附材料发送执行法院,要求执行法院在限期内书面报告案件的执行情况;

(二)赴执行法院查阅执行案卷,听取执行法院对执行案件的说明;

(三)向执行法院调取执行案卷,复印相关材料;

执行法院以书面形式报告案情的,报告应加盖本院或执行部门的公章。上一级人民法院查阅执行案卷,应当做好阅卷笔录。上一级人民法院调取执行案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案卷退回执行法院。

采取本条第一款所列方式仍难以核实案件情况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执行法院的相关人员汇报案情。

第三十四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执行人变更执行法院的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一般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如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庭就有关问题进行核实。

第三十五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查明执行法院执行程序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变更执行法院的情形的,书面通知驳回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第三十六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人;裁定由本院提级执行或指定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的,应将裁定送达当事人和有关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在限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申请执行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提级执行或指定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

中级法院拟决定提级执行或指令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的,应报经高级法院同意。

第三十七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期间,申请执行人撤回变更执行法院申请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审查程序。第三十八条 执行审查机构对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中有关事项的审查,一般应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主管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三十九条 2008年4月1日之前申请执行时效期限届满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以未满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8年4月1日之前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时效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或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年的期间。

第四十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申请执行时效应当分别起算。当事人分期申请执行的,前期债务的申请执行不能导致后期债务执行时效的中断。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时间不一致的,申请执行时效从最后一名当事人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其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全部财产状况。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报告财产令如实申报财产。

2008年4月1日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要求被执行人申报其财产状况。

第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被执行人未补充报告,但申请执行人认为该变动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属实的,应当责令被执行人补充报告。

7.员工意见和建议 篇七

1.传达方式:

A 口头方式 B 书面方式

A 口头形式:把你要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转达于你的隶属上司或直接转达于行政部。

B 书面形式:把你要反映的意见或者建议,通过E-mail或书信形式投于行政部或直接投入意见箱处理。

2. 意见箱开启时间:

定于每周的周一。周五开启意见箱

3. 钥匙的保管:

意见箱额钥匙将由行政部的专人保管,并确保来件的时效性,秘密性。

4. 来件处理:

将收到的信件进行分类处理,并及时的把有意义的或有益的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主管并定期分布。

5. 奖励:

对有益或经采用实效的意见或建议,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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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员工工作单位意见评语 篇八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员工工作单位意见评语》的内容,具体内容:激励评语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激励机制建设,可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凝聚力、向心力。下面是有工作单位意见评语,欢迎参阅。工作单位意见评语精选 1、工...激励评语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激励机制建设,可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凝聚力、向心力。下面是有工作单位意见评语,欢迎参阅。

工作单位意见评语精选

1、工作能力强,能带领本组员工积极地开展各项工作,起带头作用。

2、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过的几个岗位,产品质量都很稳定,在本岗位不忙的情况下,能主动帮助其他的岗位,做人更是积极向上,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模范。

3、该员工平时工作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不仅工作认真、做事效率好,而且上班的纪律也很好,值得各位同事学习。

4、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5、协作意识特别强,哪儿需要哪儿去,休息也心系酒店。

6、该员工平时工作认真,有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表现,且在日常生活中能与其他同事团结友爱,互助进取!

7、作为一名老员工,他工作勤勤恳恳,不论是部分一样平常工作,还是在 PA 需要的时间,他都能挺身而出,带领团队共同完成任务。

8、工作认真负责,在收银这个岗位上表现很优秀,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团结员工,品德高尚,平时收银不忙时经常到前厅为顾客服务。

9、该员工平时积极向上,不仅配合度较好,且平时工作表现也很努力,在工作时能以认真、仔细、负责的心度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10、作为领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11、,在日常工作中能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实干精神强,得到全体员工的好评,是酒店的好榜样。

12、她负责集团行政工作以及对外宣传,工作认真负责。海华二十年周年庆典期间,她辛勤付出,圆满完成集团二零零七年度工作目标之一,获得肯定。

13、作为领班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不管调到哪个岗位,从无怨言,在工作中能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14、该员工平时工作仔细、认真、负责,不但执行力强,且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工作,并且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15、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的完成。虚心好学,进步快,菜品质量稳定,能主动帮助其他岗位工作。

优秀工作单位意见评语

1、×××同志注重学习,政治素质较高,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工作思路方法清晰得当,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分管工作和局党

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服从整体安排,形象良好;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乐于助人,关心同事,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起带头作用

3、×××同志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服从组织安排,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积极参与××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工作,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该同志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

5、××老师温婉娴静,对待学生宽厚平和,总是以期待的心理鼓励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为了提升自己惠及学生,她积极参加各种教师进修培训,并迅速应用所学付诸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为了适应信息社会对教师素养的新要求,她苦学与美术教学相关的应用软件,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迅速掌握了 Photoshop,illustrotar,flash,3dmax 等,足见其用心之至。除了用心教学之外,作为美术教研组的组长,××老师也能够与老师们通力合作,在和谐氛围之中,把教研组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6、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

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7、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的正确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劳动纪律,教育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钻研业务,勤奋刻苦;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

8、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 XXXXX 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9、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业务创造更多机会和效益,受公司客户及合作企业好评,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能带动东区的给为同事积极工作,胜任东区大区经理工作;工作出色,业务熟悉,为我们成立起榜样。

10、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与北区各位经理相处融洽,树立榜样,胜任北区大区经理工作;人品端正、做事塌实、行为规范、对待所负责区域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高度敬业,表现出色

员工工作意见评语

1、该员工工作认真,脚踏实地,关心同事。虽然工作性质繁琐、复杂,但她能平和的对待,处理事情有条不紊,工作总能自觉、认真、细致地完成,受到办公室成员一致好评。工作中她能够站在公司的角度,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部门的管理出谋策划,是领导的好助手。

2、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3、他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 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 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4、xx 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业务创造更 多机会和效益,受公司客户及合作企业好评,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 会效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 事相处融洽,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能带动东区的给为同事积极工作,胜任东区大区经理工作;工作出色,业务熟悉,为我们成立起榜样。

5、该员工平时工作认真,有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表现,且在日常生活中能与其他同事团结友爱,互助进取!

6、她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平时严把工程质量关,在预决算方面为公司核减不少资金,在公司创精品理念下,积极贡献了自己的一份气力。

7、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 XXXXX 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8、该同事今年工作成绩进步大,工作认真,业务知识扎实,业绩发展迅速,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能积极完成公司的任务。

9、该同志在工作中态度认真,积极向上,为人乐观,自我检讨能力较强,思想态度端正,发现本组员工有思想问题时,能主动谈心进行疏导,在他的带领下,顺利完成了旺季时繁重的生产任务,在沟通和思想疏导方面有相当的经验,为部门员工队伍的稳定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生产的有序进行。

10、该员工平时积极向上,不仅配合度较好,且平时工作表现也很努力,在工作时能以认真、仔细、负责的心度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1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与北区各位经理相处融洽,树立榜样,胜任北区大区经理工作;人品端正、做事塌实、行为规范、对待所负责区域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高度敬业,表现出色。

12、工作认真负责,在收银这个岗位上表现很优秀,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团结员工,品德高尚,平时收银不忙时经常到前厅为顾客服务。

13、工作认真踏实,性格直爽,出菜快,吃苦耐劳,对人和蔼,能出色地完成每天的工作。

14、工作认真负责,人很和蔼,对同事关心,晚上值班即使回去的再晚也无怨言,默默无闻。

15、该员工平时工作仔细、认真、负责,不但执行力强,且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工作,并且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9.法庭审理程序及应答意见 篇九

第一步 法官宣布开庭,法庭核对被告人身份情况

自己陈述姓名、出生年月日、族别、籍贯、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情况。

第二步 法官核对检察院的起诉书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应作明确回答。

第三步 法官告知诉讼权利及义务

应回答:听清楚了,不需要回避。

第四步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官发问: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与收到的是否一致?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意见?

应回答:一致。对指控事实无异议。

可同时陈述:自己有一定工作失误,对死者及死者家属的不幸表示同情,以征得法官的同情和谅解。第五步 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

公诉人的问题应如实回答。态度要诚恳,表明自己认罪态度较好。第六步 公诉人宣读证据

应认真听公诉人宣读的内容。是事实的讲无意见。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提出自己的理由,进行合理申辩。

公诉人举证完毕后,法官问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供:可将自己曾经获得过的表彰证书作为证据提供,证明自己曾经是认真工作,工作表现及成绩均属于优秀的情况,以此获得较轻的判处。第七步 法庭辩论开始

先是公诉人发言。

自己发表辩护意见。自己的发言应围绕以下几点:

1、承认自己工作有不当之处,表明自己认罪态度非常好。表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2、指明对煤矿安全管理是防不胜防的理由,全国普遍发生,涉及方方面面的管理,有时不是自己主观上能控制掌握的,表明自己的罪责因大气候存在而较轻。

3、自己是自首的。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4、自己过去的工作表现:简单陈述自己过去获得的表彰,证明自己一直是一名称职的工作人员。希望法庭从宽处理,便于将来更进一步地为社会服务。

综合以上几点,请求法官给予重新做人,给予弥补的机会,对自己给予较轻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

法庭辩论可分三次,如第二、三轮没有新的辩护意见,可不再要求发言。如第一次发言未说尽的,可在第二、三轮中补充。第八步 被告人最后陈述

回答:请求法官从轻判处,给予较轻刑事处罚,给自己一个改过的机会。谢谢法官。第九步 法庭宣布休庭

自己在庭外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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