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矛盾论文

2024-09-28

社会基本矛盾论文(通用8篇)

1.社会基本矛盾论文 篇一

一、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决定改革的必然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通过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也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社会中出现反对改革甚至否定改革的言论。这就需要从唯物史观层面和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角度,把握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性。

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而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这说明,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改革的要求,仍需要通过改革来推动社会发展。

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2]。“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相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3]这些论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肯定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基本矛盾,这些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自身能够解决基本矛盾,而不是通过否定社会主义社会来解决,这就是改革的哲学依据。

邓小平根据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指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好制度,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必须坚持。与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只是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同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对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进行改革。“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4],“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5],邓小平从理论上解决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问题,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哲学理论基础。

社会基本矛盾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只要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一天,改革就必然存在一天。那种否定改革开放的思想,从根本上违背了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是有害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因此,从基本矛盾层面看,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在思想理论上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坚持改革,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改革事业。

二、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在认识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认识改革的性质,它关系到改革的政治方向。从唯物史观层面上讲,改革的性质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的。

毛泽东指出:“同其他社会一样,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是矛盾的状态已同资本主义社会根本不同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基本上适合生产力性质的。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克服这些不完善的方面,解决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6]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方面,这是基本的方面,必须坚持;而不相适应的方面,这是局部的方面,必须改革。即改革的对象不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而是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不完善的方面。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只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且是它的非基本部分,改革中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对不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最终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部分进行改革。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改革要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基本矛盾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表现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因此,它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这种性质,从哲学上回答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邓小平运用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提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7];“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8];“我们的改革必须按照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个方向进行”[9]。这些论述科学地揭示了我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明确指出了改革的对象是与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体制问题,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阻碍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这为我国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我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完善。如果改革的措施否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体地位,否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合理性,改革将演变成否定社会主义而走向失败。

三、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改革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代表者,也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最终受益者,改革必然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目标。

在改革开放中邓小平提出,人民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他还提出了判断各项工作包括改革措施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0]。“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中生产力标准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与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也就是要实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价值目标。

进入新时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继续进行改革的指导思想,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江泽民提出,社会主义改革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新时期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今后改革在趋向上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根本原则。如果改革是在损害国家人民利益为代价的基础上实现少数人的非法利益,就背离了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否定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代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改革将失去人民的支持拥护。

四、坚持党的领导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人民群众推进改革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这决定了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依靠人民群众推进改革。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党在改革中处于领导地位。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的政治保证。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时期,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需要继续通过改革发展来解决。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创造者,也是改革事业的推动者。我们的改革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确保改革措施是符合人民要求、反映人民呼声、实现人民利益的政策。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而不是靠抽象的理论推理,需要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人民参与改革,监督改革措施实施的机制,调动人民参与改革的能动性。只有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改革,才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只有得到人民支持的改革,才是真正意义的改革;只有实现人民利益的改革,才能获得不竭的动力。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监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必将损害改革形象。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2.社会基本矛盾论文 篇二

一、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

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历来是人类社会探索和追求的价值目标,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有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展才能放开手脚。目前存在的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多半是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带来的, 因此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社会发展同时是社会和谐的保障。因为一个贫困落后的国家是没有和谐而言的。只有国家的经济繁荣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丰富了, 国家才能和谐。

从我国改革开放到今天, 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经济总量逐年快速增长, 国民财富普遍增加, 证明了我国市场的活泼生机, 同时也向世界各国证明了中国市场经济的无限潜能和发展动力。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贫困率从31%下降到1.8%。人们过上了小康生活充分验证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者邓小平所提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主题思想。

然而, 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两者在现实的发展中有时会相互发生冲突。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法则, 刺激了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效率, 提高商品质量。在激烈的竞争中, 经得起考验的成功者会乘风破浪追逐更大的利润, 而被淘汰的失败者只能在经济大潮中被人遗忘。中国的经济因此繁荣发展, 但是同时也产生了成功者、失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社会和谐必须在其间找到平衡点, 维持整体社会的安定有序。

在社会分配领域中, 为了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国家实行“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发挥其才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 由于个体能力的差异性, 必然使其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的不同。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中, 政府进行了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 新的人民内部利益冲突矛盾在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出来。

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从宏观上把握并解决这些矛盾就变得极为重要。首先, 大力发展生产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条重要经验。只有经济发展上去了, 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提供必要的物质财富, 才能满足人民各种各样的物质需求。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内部利益之间的冲突。其次,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 必须更加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加大政府经济调控力度, 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保护人民工作的积极性。第三, 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 对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有清醒的认识。第四,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调整人民内部的经济关系。

马克思认为“任务本身, 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的过程中的时候, 才会产生。” (2) 我国的改革开放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了准备。虽然发展过程中仍有这样那样的矛盾, 社会和谐也存在着不和谐因素, 只要我们致力于协调好发展中的各方面利益, 社会和谐的目标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二、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

矛盾, 即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双方在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作用下达到“动态平衡” (3) 。这种动态的平衡就是一种和谐的状态。而整个社会就在诸多矛盾的平衡中发展变化了。

第一, 毛泽东、邓小平的矛盾观

毛泽东的《矛盾论》就是一部系统阐述矛盾问题的著作。毛泽东在著作中将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宇宙的根本规律, 并且对矛盾规律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论述。毛泽东在中国的革命战争时期灵活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有一些人称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是“斗争哲学”, 在当时革命和战争的社会环境下是说得通的。因为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 只有“斗争”才能使中国人民得以解放, 国家得以独立。

邓小平在汲取毛泽东“矛盾规律”认识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 根据当前的时代主题是“和平与发展”, 提出了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一国两制”的治国方针。邓小平在时代的背景下辨证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让中国的经济走向了腾飞。

第二, 社会和谐与社会基本矛盾

从古至今,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存在于所有社会中。社会也在其矛盾变化中发展了, 要么前进, 要么倒退。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但是, 1936年的苏联却错误地认为已经建成社会主义,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相互适应, 没有矛盾。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导致苏联慢慢形成了僵化的经济政治体制, 经济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提出,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 但是并没有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方法去发展经济。邓小平拨乱反正坚持了“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找到了正确的道路。这就是改革开放,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中, 我们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中仍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因此, 我们应当深刻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 减少发展中的对立面, 即不和谐因素;改革经济、政治体制中的弊端, 对发展中的积极因素继续深化改革, 使发展中的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达到“动态平衡”使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使上层建筑进一步适应经济基础, 从体制上让社会更加和谐。

第三, 社会和谐与现阶段主要矛盾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主要矛盾是不断提高的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伴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物质文化领域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面对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 人们的需求很难被满足。要么是有钱买不到, 要么没钱买不了。人民内部矛盾在物质利益分配上显得格外突出。所以, 构建和谐社会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清醒认识及妥善的处理就变得格外重要。深化改革开放, 进一步解放发展生产力就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中心环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实现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落后”的社会生产自然也就变成了“先进”的社会生产, 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就可以实现了。

总之, “实现社会和谐, 建设美好社会, 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4) 面对发展中的一系列矛盾问题, 只要我们本着在发展中探寻和谐之路, 在和谐中善于发展, 一定能够化解矛盾, 把和谐社会伟大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3]秦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辑[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3.社会基本矛盾论文 篇三

最近以来,大陆涉台学界开始重视与讨论台湾社会的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问题。目前,台湾社会原来并不显著的阶级矛盾愈益突出,已成为民进党在政治斗争与选举中主打的议题。那么,如何看待当前台湾社会的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的确是我们深刻认识台湾社会与政治的重要问题。纵观台湾诸多社会矛盾与问题,可以发现,蓝绿对立与蓝绿矛盾是台湾社会的基本矛盾,其他社会矛盾,包括统独矛盾、省籍矛盾、南北矛盾、政经矛盾、环保与经济发展矛盾等,或多或少都受这一矛盾的制约与影响。

蓝绿矛盾是台湾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台湾社会的诸多矛盾中,蓝绿矛盾是一个基本矛盾,而且是一个对抗性的矛盾,影响与制约着其他矛盾。蓝绿矛盾不解决,其他矛盾与问题就很难解决。

当今,台湾社会不再是一个整体,不再是一个和谐、团结的社会,而是一个蓝绿二元对立、分裂的社会。泛蓝阵营在政治与权力结构上以国民党为主体,包括盟友亲民党与新党等,其支持者构成泛蓝阵营的群众基础;泛绿阵营政治上以民进党为主体,包括盟友台联党与建国党等,其支持者构成泛绿的群众基础。蓝绿的主要区别在于:泛绿阵营具有强烈的本土意识与台湾主体意识,主张与追求台湾独立,否定“中华民国”的政治架构,否定“九二共识”,“反蓝反中”;泛蓝阵营既有本土意识与台湾主体意识,也有中华民族意识,坚持“中华民国”的政治架构,承认“九二共识”,反对“法理台独”,“反绿不反中”。因此,蓝绿矛盾与统独矛盾、族群矛盾、国家认同矛盾等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与区别。

蓝绿矛盾之所以是台湾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台湾的政治、经济、社会与两岸等几乎所有议题,都存在明显的蓝绿差异与蓝绿之争,双方难有共识;对于同一个议题,蓝绿也很难有一个共同的看法与认知。第二,台湾社会对事物已没有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与是非标准,完全是以蓝绿立场与蓝绿政治标准来衡量,形成典型的二元格局。第三,今天台湾的一切政治斗争与政治运作,完全呈现蓝绿之间的利益与权益分配,没有第三势力生存、发展的空间。

蓝绿矛盾的核心问题不是内政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而是如何处理与定位与大陆的关系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台湾内部与大陆的矛盾是台湾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台湾内部的许多重大政经决策,都与大陆或两岸关系存在密切关系,或者说无法回避两岸议题。国、民两党在权力争夺中,主要是围绕两岸议题(台湾的政治问题核心也是两岸问题)展开激烈斗争。只要两岸问题不解决,蓝绿矛盾就会长期存在,并制约与影响台湾社会经济发展与两岸关系的发展。

统独矛盾已变为“独”与“非独”的矛盾,是台湾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许多涉台学者认为统独矛盾是台湾社会的基本矛盾或最重要的矛盾。在前些年,如果有这样的认知也许是正确的,但现在情况有所变化。虽然目前台湾社会的统独矛盾依然存在,好像还非常突出,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台湾的统独矛盾已经发生重要变化,今天台湾只有“独”与“非独”的矛盾。

这是由于,台湾社会内部尽管还存在统派,但统一的力量在迅速衰退,在岛内已无法构成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反,在今天的台湾,尽管维持现状派占绝大多数,是主流民意,但越来越多的人倾向独立,因此,今天的台湾已不是“统”与“独”的矛盾与选择,而是“独”与“非独”的矛盾与选择。“非独”就是维持现状,而不是“要统”。“非独”是一个需要科学解读的概念,这里还存在一个“事实独立”与“法理独立”的区别。“非独”是指不搞“法理台独”,而是要“维持现状独立”,或寻求“事实独立”。

事实上,随着国民党“非统”立场的变化或“独台化”(承认台湾的“事实独立”,不谋求“法理台独”)之后,统独矛盾就不再是台湾社会的主要矛盾。今天,民进党仍将国民党视为“亲中”的统一政党,是对国民党的栽赃与抹黑,是政治斗争的手段,是逼国民党不断“台湾化”、“本土化”与“台独化”。事实上,国民党已是一个完全“台湾化”的政党,是一个仍坚持“中华民国”政治框架或“一中宪法”的政党,是一个承认“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政党,是一个不再追求两岸统一的政党,是一个公开主张不搞“法理台独”、而谋求维持台湾事实独立的政党。民进党是一个台独政党,一方面在现实中逐步向“事实台独”靠拢,另一方面仍没有放弃“法理台独”的主张与目标(追求建立“台湾共和国”的“台独党纲”仍在),是一个“事实台独”与“法理台独”兼顾的政党。台湾民众的主流民意虽然不主张统一,但也不希望搞激进的“法理独立”,而是维持现状,即维持台湾的“事实独立”。可见,统独矛盾不再是台湾社会的主要矛盾,台湾的主要矛盾已经演变为“独”与“非独”的矛盾,即维持“事实台独”与追求“法理台独”的矛盾。

省籍矛盾依然存在

台湾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本省籍与外省籍两大族群的矛盾,即省籍矛盾,这是台湾一个重要的社会矛盾。

国民党统治政权退居台湾后,形成台湾社会“中央/外省—地方/本省”的二元政治权力结构。反映在社会层面,则呈现出掌握社会优势资源的外省人与居于弱势地位的本省人的关系与矛盾,也表现为掌权的外省少数群体与不掌权的本省多数群体之间的关系与矛盾。民进党的发展与崛起,就是建立在这一省籍矛盾强化的基础之上的,即强烈反对所谓的外省权贵层,为所谓的弱势本省群体争取利益。经过多年的政治演变与民进党执政,这一省籍矛盾更为突出,其内部力量发生了重大变化:本省人及本省政治集团势力不断壮大,外省人及外省政治集团实力不断弱化。目前,外省籍群体绝大多数(约占80%)支持国民党,本省人(占60%左右)是支持民进党的主体力量。

特殊的省籍矛盾在民进党的政治操作下变得甚为敏感,渗透到了台湾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角落。李登辉曾试图融合外省人为本省人,建构“新台湾人”,形成“台湾命运共同体”,事实上,李登辉一直在压制外省人,非但没有实现本省人与外省人的和解,实现族群融和,反而因其分裂路线进一步加深了省籍矛盾与省籍裂痕。陈水扁执政后,在“去中国化”、“去中华民国化”、“去蒋化”与“文化台独”路线下,极力打击与排挤外省人与外省势力,进一步加深了省籍矛盾。时至今日,民进党仍在质疑马英九的外省人身份与质疑他对台湾的政治忠诚度,就是省籍矛盾在政治斗争中的典型体现。

南北矛盾依旧突出

台湾的南北矛盾是由南北经济发展差距引起的南北地区的经济与政治矛盾。就历史发展来看,台湾经济重心一直呈现由南向北转移的过程,只是近几十年才形成显著的南北差距。最重要的原因是台北市作为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中了台湾最多的经济社会文化资源。国民党当局曾有以台湾作为反攻大陆基地的战略考虑,存在一种过客心态,于是在施政上采取了“重北轻南”的政策,即重点经营北台湾,较忽视发展南台湾,南北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因此扩大。今天以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与新竹市为中心的北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高科技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发达,南台湾(中南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以传统工业、重化工业与农业为主。

台湾的南北地区经济差距虽然很大,但是与东西地区相比,则不为过。为何从来没有出现所谓的东西矛盾或东西问题,反而出现严重的南北矛盾?这显然是经济话语权与政治因素造成的,与反对势力或民进党反对国民党的策略有关。外省人绝大多数生活在北部地区,所以民进党制造南北差距也有制造省籍矛盾与政治矛盾的显著用意。民进党不断制造南北矛盾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国民党的“重北轻南”政策,造成了南部民众对国民党的强烈不满,也造成了政治结构上的“北蓝南绿”格局。

阶级矛盾被炒作

在台湾,虽然也存在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但劳资矛盾并不紧张,也不突出,劳资争议案件还在减少,没有出现普遍性、强烈的劳工抗议资方的社会运动,为数不多、小规模的劳工运动是劳工阶层向政府争取权益,而不是直接要求资方增加工资或保护权益。

现在外界之所以认为台湾的阶级矛盾变得突出,是因为随着台湾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的两极分化现象变得更加严重。一方面,以上层社会为代表的有钱阶级(以工商大资产阶级为主体)的财富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中低收入群体扩大,收入减少。如果将台湾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与收入最低的5%的家庭进行对比来看,双方收入差距从1998年的32倍迅速扩大到2009年的66倍。民进党为了选举的需要,不断以贫富差距扩大这一现实问题制造新的阶级矛盾,一方面让台湾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商情结”,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低层劳工群体。然而,贫富差距扩大并没有加剧与恶化台湾的阶级矛盾,台湾中产阶级并没有因此与其他阶级或阶层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也没有发生典型的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抗议运动。扩大阶级矛盾不符合台湾的社会与政治现实,不会改变蓝绿矛盾这一基本社会矛盾。事实上,台湾各个阶级或阶层并非一个整体,而是三分天下,一部分倾向支持泛蓝,一部分倾向支持泛绿,还有一部分保持中立,尽管其间的比例有所差异,但这一大致结构基本确定。在蓝绿基本矛盾与政治倾向分野下,台湾的阶级矛盾就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被蓝绿矛盾所淹没。

无解的政经矛盾

政治本来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但在台湾却变为政治绑架经济,选举绑死经济,经济发展受制于政治斗争,让台湾经济发展陷于新的困境。

在民主政治机制下,政党轮替逐步成为常态。在一般民主国家或体制下,新政府基本上会延续旧政府的基本经济政策,即使采取新的经济政策,也不会推翻已经在体制或法制下运行的政策。但在台湾则不同,由于两个主要政党的政治理念与两岸政策有很大差别,新政府会采取推翻或否定旧政府的政策,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风险。

国民党重新执政后,马英九当局彻底修改了陈水扁当局处处限制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管制与保守政策,而是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加强两岸经济合作,为此签署了一系列经济合作协议,以促进台湾经济发展,实现两岸经济的互利双赢与共同发展。民进党则在台独主张与意识形态主导下强烈反对两岸经济合作,污名两岸经济合作,回避两岸经济合作为台湾带来的巨大利益与好处,无限扩大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2012年民进党赢得选举上台执政,在政治利益的考虑下很可能废止ECFA,或者修正ECFA,采取不积极作为,让ECFA的未来命运存在很大变数。这为台湾经济的未来走向带来变数。

环保与经济的矛盾再度尖锐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一直是台湾后工业化发展以来面临的一个主要矛盾,但近来因民进党政治领袖的党内初选变得尤为突出,其中又涉及复杂的政治因素或蓝绿矛盾。

近十多年来,台湾经济发展已步入低速增长期,尽管去年出现偶然的高增长,并没有解决台湾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与趋势,今年又重回中低速增长,高失业与收入低增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台湾当局尽管致力于发展经济建设,力求落实民进党执政时期提出并推动的国光石化项目、扩大科学工业园区建设,却遇到环保主义者的强烈反对,尤其是民进党党内参加2012年初选的两位主将蔡英文与苏贞昌均公开反对兴建国光石化项目,再次引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4.社会基本矛盾与全面深化改革 篇四

〔摘要〕 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不适应状况发生新变化,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发展出现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内在要求;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就是破解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社会基本矛盾内含的矛盾分析方法要求在改革方法上要“上”与“下”联动,“点”与“面”协同,“破”与“立”并举,“变”与“稳”统一。

〔关键词〕 社会基本矛盾,全面深化改革,科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5)04-0042-04

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期我党“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和动力源泉。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 〔1 〕(P137)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态度,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才能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和科学方法。

一、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内在要求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形式。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以生产力的发展为起点,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需求时,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也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就是通过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由基本适应到基本不适应,再到新的基本适应表现出来的,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

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内在机制来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由于生产力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状况也是不一样的,不会停留在一种固定的状态上。具体来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不适应方面,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适应方面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运动变化的,这种不适应以各种矛盾和问题表现出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主要是针对当时超越生产力发展实际的“一大、二公、三纯”的生产关系进行改革,对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大锅饭、平均主义进行变革,对统得过死、管得过严的政治体制和教育科技文化体制等进行相应的改革。正是这些领域的变革,冲破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使生产关系与初级阶段的国情和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中国模式的奇迹,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

经过30多年渐进式的改革发展,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来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的桎梏已经打破,但又出现了新的不适应方面和环节,同时,这些新的不适应方面和环节表现得更为突出和复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就是这种新的不适应的表现。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还不完全适应。一是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引领作用和影响力不足;二是劳动和资本关系不相称,资本处于主导地位,劳资关系矛盾冲突已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三是收入分配格局不尽合理,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持续扩大,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还不完全适应。一是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刚刚迈出新步伐,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问题刚刚提出并着手解决;二是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既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也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三是意识形态领域也出现了思想多元化,尤其是种种以右的、左的倾向为主的思想不断出现等。

面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发展的新变化、新常态,针对当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这些新的不适应的状况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紧靠单方面的改革难以奏效,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发展的要求,适应不断发展的生产力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就是破解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2 〕(P214)从性质看,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从特点看,基本矛盾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 〔3 〕(P373)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这种“非对抗性”的性质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改革,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范围内不断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激发社会主义制度的新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诸如贫富差距过大、社会分配不公、利益固化、公平与效率失衡、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等。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人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对改革的怀疑、质疑一直没有间断过。有人认为,我国的改革导致“民进国退”,公有制主体地位动摇;收入差距悬殊,收入分配秩序失范;“资强劳弱”,劳资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等,直接把问题和矛盾归咎于改革,甚至有人提出了中国现在搞的究竟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疑问与质疑。面对成就与矛盾交织的基本局面,针对复杂的国内外思想斗争形势,以及对改革开放的各种疑虑和质疑,习近平指出:“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动社会发展。” 〔4 〕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难度、阻力和风险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症结在于改革还没有到位,还不深入,还不彻底。习近平指出:“面对未来,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 〔1 〕(P3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制度、体制、机制三个层面六个方面作出系统部署:第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是推进市场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与公平最大化;三是尊重市场规律,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一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健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在内的各项制度;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5 〕 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发展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以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发展导向。第四,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一是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第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助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5 〕第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是切实履行党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二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三是加强纪律监督,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党更加注重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增进人民福祉,更加着力推进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在经济发展中处于主体地位,起主导和引领作用。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就反复强调,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一个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6 〕(P111)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其引领、主导作用。二是努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收入分配问题事关国计民生,是最大的民生和社会问题。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基尼系数一直徘徊于国际警戒线,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从一定意义上说,愈演愈烈的“分配性冲突”和社会怨气就是对当前收入差距的不满之宣泄。全面深化改革关于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重点更加突出,要求更加具体。就是要通过机制体制创新,“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同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两个提高”“两个同步”就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就是要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分配格局、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彰显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分配价值观,促进共同富裕。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事关职工和企业发展的切身利益。随着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成为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之一,恶意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为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体现以人为核心,共享共建的原则。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深恶痛绝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侵蚀着我党的群众基础和政权基础,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全面深化改革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魄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突出表明了我党鲜明的政治立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社会基本矛盾内含的矛盾分析方法要求在改革方法上要“上”与“下”联动,“点”与“面”协同,“破”与“立”并举,“变”与“稳”统一

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党创造性地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方法,科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和重大关系,体现了科学的改革方法。

(一)“上”与“下”联动,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统一

顶层设计是相对于“摸着石头过河”方法而言的,就是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性设计、全局性谋划,确定实现目标和战略路径,有效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面对的现实情况是浅层问题化解了,深层矛盾凸显了;显性问题破解了,隐性风险加大了;容易问题解决了,剩下都是硬骨头了;发展水平提高了,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强烈了。在这个阶段上,新旧矛盾交织渗透,利益藩篱盘根错节,需要解决的问题复杂艰巨,同时各领域的关联性、协同度明显增强。因此,依靠“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显然解决不了问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全局意识。

5.社会基本矛盾论文 篇五

我国当前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存在并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并规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制约着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阶级斗争甚至社会革命来解决,非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

。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敌对阶级之间的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必须经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矛盾的社会革命才能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私有制变成了公有制,社会基本矛盾已不再具有对抗的性质,而是通过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表现出来。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政治制度即上层建筑基本适合经济基础要求;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存在着种种相互联系的矛盾,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生产关系够不完善,上层建筑不够成熟,特别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突出,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从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上说,这些矛盾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应当而且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自我完善发展即改革来解决。 例子看特点:

从党的十五大看:我国社会主义仍然处在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达阶段。初级阶段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是又有不同于以往、更不同于以后的一系列阶段性和当代性的新特点。从矛盾发生、运动、转化的整个过程及我国实际例子来看,初级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矛盾发生和发展的非对抗差异性

即非敌我矛盾,现今是人民内部矛盾,表现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这些由诸多原因造成:如文化程度不同,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差异等,但是归根而言,国家按人均算的经济不高是重要原因,生产力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致于要先富带后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等政策,这些或多或少造成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但是,这些是人民内部矛盾,非对抗性,要正确对待,依靠改革,发展经济来完善。

2矛盾运动和展开的非线型双向性

从对内改革来看,如乡镇企业和名牌战略的发展实践,这既是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纵向性的运动和展开,更是横向性的运动和展开。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创新重组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市场为导向把各种生产力要素或现有的各种生产力系统,按照生产过程社会结合的发展状态和组织水平重新组合起来。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同程度地直接转换或直接融化为社会主义生产力。第二,经济体制改革牵动和推进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改革,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中的某些因素和力量,例如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及其力量,社会主义审美文化及其力量,在提升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经济力的同时,又复归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经济力,直接转换或直接融化为无形资产,构成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经济力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促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以直接转换或直接融化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凝聚和积淀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经济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创新重组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一方面,创新重组的社会主义生产力,经过提升而转化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力和文化力;另一方面,创新重组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以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体、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统一体,直接转换或直接融化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五,经济体制改革牵动和推进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改变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某些职能,不同程度地直接转换或者直接融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如某些政治部门改制和改组为企业集团;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某些职能,不同程度地直接转换或者直接融化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如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由新建的国有资产局承担。

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间交互渗透、整体转换,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之间交互渗透、整体转换,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取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传统计划经济形态的运作轨道和方式,是先从国家计划到生产企业,再从流通分配到消费需求,呈直线型单向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态的运作轨道和方式显然不同,是从市场需求出发,国家宏观调控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既要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又要尊重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律,企业自主经营既要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又要遵循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律,从而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并且创造和开发市场需求,呈非线型双向性。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展开,不是直线型单向性,而是非线型双向性。

3矛盾转化和扬弃的非质变可控性

同对内全面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对外全面开放。我国对外全面开放与对内改革搞活一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业绩。我国成为世界上外国直接投资的首选地点。对外开放,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和社会主义条件下引进外国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对此辩证否定、辩证扬弃、辩证转化)。

 缓和途径:

针对以上矛盾呈现出来的特点,我们要立足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社会:第一,推进社会公平。第二,完善社会组织,第三,集聚社会资本,培养责任、信任和诚实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于:一,正确处理效益与公平的关系。二,扩大就业应成为重中之重。三,缩小国内的不平等程度。四,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五,社会安全网问题。六,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文化:发展科教事业,培养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努力拼搏,为国家做有益的贡献,另一方面还应促进与文化产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产生规模效应和互动

效应。文化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不是孤立运作的,是一项系统活动,它将带动着其上游产业、下游产业和横向产业及其经济力的发展。例如工艺品带动工艺制造业、工艺美术品批发业发展;音像制品带动音像制造业、图书报刊零售业发展;文艺演出带动交通、餐饮、旅店业的发展;旅游业带动旅店业、游览业、市政工程管理业、建筑业、园林绿化业、观光农业的发展;电视动画片带动玩具业、食品业、游戏业、漫画业、电影业的发展等。

经济:大力发展经济,科技创新为先锋,利用外资,可向西开放,例如我国新疆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但是新疆对外资的使用是比较少的,特别是外商投资比较少。所以新疆向西开放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新疆是我们国家的前沿阵地。可把新疆办成我们国家对西开放、对西贸易的国际贸易中心。

6.社会矛盾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篇六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辩证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只有深刻理解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辩证关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社会矛盾;社会和谐

和谐与矛盾是哲学的一对范畴,因此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也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互相依存、相互斗争。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其中包含了若干个子系统。社会和谐就是要使整个社会系统达到全面的和谐,而社会和谐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是社会内部诸矛盾的融洽整合和协调发展。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体现了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因此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党十八大指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1]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仅要深刻理解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深刻内涵,还要进一步认识和处理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辩证关系。社会矛盾和社会和谐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统一于社会这个总体中。

首先,社会矛盾包含着社会和谐的因素。矛盾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矛盾的同一性指的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指的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互相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两者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推动事物发展中是有机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和谐是矛盾的特殊形式,所以社会矛盾包含社会和谐。但是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其次,社会矛盾是绝对的,社会和谐是相对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2]社会矛盾也是存在于任何社会之中,并且每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都自始至终存在着社会矛盾。即使旧的社会矛盾得到了暂时地解决,还会有新的社会矛盾出现。因此说,社会矛盾是绝对的。和谐是相对的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社会和谐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社会要发展进步,就意味着不断打破原有的和谐,在更高一级上形

成新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总是遵循着和谐-矛盾-新和谐-新矛盾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解放战争时期我国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同美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人民任务是推翻反动政府,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变为阶级矛盾,主要任务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再次,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处理好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矛盾。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得不到正确处理,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和谐。2010年12月突尼斯一大学研究生毕业,因经济不景气无法找到工作,自焚抗议并身亡。这在激起人民长期以来潜藏的对失业率高涨、物价上涨以及政府腐败的怒火。人们举行抗议活动要求总统本-阿里下台,并演变为持续骚乱。突尼斯的革命火焰延烧到埃及,由于物价上涨、失业率高和腐败等问题,埃及多个城市也发生民众大规模集会,要求总统穆巴拉克下台。开罗发生了最严重的流血冲突,社会动荡。除了埃及,也门、阿尔及利亚等中东和北非多国相继爆发了抗议活动,其根本原因都是由于没有处理好社会矛盾所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安定、国际地位显著提高等,就是因为在建设道路上正确处理好了阶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基础。现阶段我国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收入分配不均、看病难看病贵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处理,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就会受到影响。

最后,社会和谐是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每当社会矛盾尖锐的时候,整个社会就会动荡不安,人们就开始向往社会和谐。于是社会力量中的积极因素就会同阻碍社会和谐的因素进行斗争,当这些社会积极力量占绝对优势的时候,积极力量就会战胜腐朽势力,创造出理想的和谐社会。在封建社会末期,社会动荡、民族危机加深,一些仁人志士开始探索救国之路,要解放全中国人民和维护国家稳定,与一些顽固的封建势力、阻碍中国进步的外国势力进行斗争,进行了各种尝试,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等,最终建立了中华民国,实现了人民梦寐以求的民主共和。尽管不同的社会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和谐内容,但是社会和谐是必然的。不论社会矛盾怎样复杂,怎样层出不穷,最终还是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因此社会和谐是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综上所述,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没有矛盾的社会和谐是不存在的,社会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而社会和谐是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辩证关系。只有深刻理解二者之间的的辩证关系,我们才能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正确处理好社会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促进社会和谐。在推进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社会矛盾呈现出越来越尖锐和错综复杂的特点,利益冲突不断增强。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全社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当前的社会矛盾基本上是非对抗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保证社会民主和公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

[3]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改革是中国发展的最大红利,中国梦的根本就是共享,所以在改革深化时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开展分配改革,调动社会各个阶层和不同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用非对抗性的方式解决矛盾,避免非对抗性矛盾转换为对抗性矛盾,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促进社会和谐。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任何社会都存在矛盾,只有准确把握矛盾、积极化解矛盾,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这是一个长期并且艰巨的过程。

参考文献

[1]中国十八大报告.北京,2012 [2]《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7.履行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篇七

笔者所在院从实际出发, 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统筹抓好其他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 确保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坚决支持乡镇人大工作, 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本院坚决支持乡镇人大严格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人大在法制建设中担负着重大的责任。乡镇人大虽无立法权, 但与法律的关系依然十分密切。自治区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是———乡镇人大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与执行”。从一定意义上讲, 我们的宪法、法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条文化、规范化、定型化。党的主张是通过人大变为国家意志。我们的宪法、法律就是体现了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遵守宪法、法律也就是遵循党与人民的意志。法律就是党赋予的靠山。因此, 我们坚决支持乡镇人大敢于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坚决坚持支持乡镇人大敢于依法办事。同时, 本院坚决坚持支持乡镇人大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近年来, 本院坚持从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出发, 有效地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需求, 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 利用好各种宣传平台, 增进乡镇人大以及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通过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沟通, 以乡镇人大为组织对基层村委干部每年组织一次相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 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法制教育, 帮助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抓好捕、诉案件质量, 提高执法水平, 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质量是侦查监督工作和公诉工作的生命线。笔者所在院强化批捕和起诉工作职能, 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批捕和起诉工作始终, 着力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在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上, 强化证据关不放松。据统计, 2007年至2010年7月, 笔者所在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63件2623人, 审结1663件2623人。审查后不捕291件571人。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通知补查198件368人, 分别占不捕人数的68%和64.4%。作出不予批准逮捕通知补查的决定的368人中, 侦查机关释放106人, 不捕变更强制措施继续侦查262人, 其中取保候审245人, 劳动教养16人, 监视居住1人。不捕变更强制措施继续侦查完毕后, 重新报捕30人。由于依法严格履行批捕职责, 近三年来, 没有发生过错捕现象, 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执法水平得到加强, 在检察工作环节上, 没有引发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满的矛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 同时也是积极有效化解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的矛盾, 解决地方治安不稳、人民群众对政府不满的矛盾。因此, 在诉讼工作方面, 本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认真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 以及因邻里、亲友纷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 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司法政策, 化解社会矛盾, 努力修复或弥补受损的社会关系, 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 探索完善附条件不起诉、暂缓起诉等办案方式, 尽力教育、感化、挽救, 以调动未成年人悔改的积极性, 促使失足的未成年人复归社会, 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如2009年, 本院就对15件24人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 对15件1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同时, 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诉讼案件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加强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的风险评估预警, 以防执法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对于不捕不诉的案件, 建立不捕不诉说理机制, 耐心细致地向被害人说明不捕不诉的理由, 消除被害人的误解, 预防涉检上访等新矛盾发生。

三、强化控申和民行检察职能, 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篇八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实的容观需要

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影响了我国社会健康发展,和谐社会是社会不和谐的否定概念,或者说是针对社会不和谐而提出的一种社会理想状态构想。现阶段提出和谐社会建设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首先是国内现状的要求。2006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20万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近两千美元,按国际经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一千至两千美元阶段,社会矛盾将十分突出。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资源、能源越来越紧张;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统筹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改革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挑战;腐败现象尚未根本遏制;民主法制建设任务繁重等,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迫切要求我们处理好各种矛盾,保持健康稳定的建设环境。

其次是国际现状的要求。当前,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但国际形势处于复杂变化之中:旧的国际经济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严峻挑战;围绕多极还是单极世界秩序的斗争还将长期存在;民族、宗教、领土争端时起时伏;西方敌对势力、民族分离势力、国际恐怖势力相当活跃等。我们只有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保持和谐稳定的国内环境,才能在国际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

再次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任务的必然要求。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党的自身状况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此,只有更加自觉地、主动地依靠人民群众、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才能进一步巩固阶级基础,促进我们共同事业的发展。

中国正处于一个重要而敏感的发展阶段,有很多突出而深层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创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把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共同完成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任务的现实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建设和谐社会是人类世代追求的美好理想,一般认为和谐社会应当具有资源获得的公平正义性、社会结构的合理性、社会行为的规范性和利益协调的有效性等一般的规定性。

和谐社会具有资源获得的公平正义性,是各种社会力量并存共生的社会。社会中民族、宗教、党派、阶层的社会力量相互问是有差异的,但是它们又共存于同一社会共同体当中,和谐社会应当给不同利益群体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种社会力量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力量相互促进而又相互制衡的公民社会。

和谐社会具有社会结构的合理性,是社会各子系统动态平衡、稳定有序的社会。结构合理,是指社会各子系统之间有一种比较均衡稳定的关系。由各子系统构成的社会结构是社会的总体框架,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社会分层适当,社会矛盾也就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目标追求也就比较容易实现。

和谐社会具有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是社会约束机制比较健全的社会。“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社会的规矩就是社会的行为规则,无论是生活于社会中的人还是组织,其行为都需要规则的约束。只有大家都按规则办事,社会才能井然有序和正常运行。

和谐社会具有利益协调的有效性,是运筹良好的社会。社会运筹即社会整合,是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方式、方法,有效调节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有了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还要有社会运筹和协调机制,才能整合社会资源、调整社会结构,使各种社会力量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使社会顺畅协调地运转。

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基本内容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个体自身的和谐;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第一,社会个体自身的和谐。“和谐”由“和”和“谐”两字组成。“和”有和睦之意;“谐”有协调、无冲突之意,社会个体自身的和谐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任何个人,只有具备健康体魄、较强能力和良好精神风貌才能较为理性地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才能真正融入社会、融入自然,为建设和谐社会尽力。社会个体的和谐就是要实现人自身自由全面发展。所谓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就是使人各方面的本质能力都得到发展,使个人向完全的、完整的个人发展。所谓自由发展就是个体发展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他人发展的前提下,不受外人的影响、限制。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总的来说是指人的身体与精神、能力与品德、言论与行为等的和谐发展。人的身体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能力与精神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的精神全面发展又可以促进身体全面发展和支撑人的能力全面自由发展,而人的能力全面自由发展则集中体现和实现着人的价值。总之,人的身体、能力和精神的和谐或全面自由发展是人各方面和谐的最高表现,也是人类争取自我完善,进而实现成为人类自身主人这一美好理想的最终目标。

第二,人与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人际关系和谐,而人与人的和谐交往必然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又要重视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发展是伴随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而发展的,因而,人的发展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性和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第三,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指在维护人类利益的同时必须维护自然界的平衡,确保人类和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与和谐共处。要实现人自身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最重要的条件和保障是人与自然之间要和谐。没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思想,现代科学技术对人与自然关系重要性的认识是人与自然必须和谐发展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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