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

2024-09-20

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共7篇)

1.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 篇一

纪工委职能监督工作汇报

有效地加强了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直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但这项工作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等原因,导致纪工委监察分局(以下简称纪工委)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开展工作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完善。

一、存在问题

部分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对自觉接收监督认识不到位,一是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方法落实不够。目前。存在回避监督现象,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参加,有关文件材料也不抄送相关纪工委等。纪工委了解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多,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重要工作当中去。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督工作及成效。纪工委的知情权、参与权小,存在着“裁判员”远离“运动员比赛场地”现象。列席部门或单位班子成员会及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上还不到位,没有完全起到派驻机构的作用。

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派驻机构工作运作管理规范不够健全,二是主观认识不够。部分纪工委干部存在求稳怕乱心理,怕开展工作不规范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形象,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工作难以有所创新。

不同的工作方式和特点,三是对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改革后纪工委工作面对的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不同的行政运作、权力运行规则,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勤政廉政要求,这就对纪工委的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只配了一半,纪工委委员、纪工委内设科室人员配备不齐,四是人员配备不全。要全面履行好对口联系单位的监督职责感觉到人手不够,力不从心,这也是纪工委工作不很主动的原因之一。存在裁判员”掌握裁判规则滞后现象,五是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和政令掌握不及时。由于纪工委未列入县委、县政府的文件发放范畴。政策掌握难以适应新体制下工作的要求。

二、工作建议

1加强工作领导

探索新体制下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工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强化工作衔接,为派出机构大胆开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二是统筹和指导好纪工委的工作,对经常性、共性的工作要统一研究、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使其工作有目标、有声势,达到纪检监察全面监督的效果;三是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纪工委干部进行工作座谈、汇报和交流,总结

工作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并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开阔视野。四是尽快配齐工作人员,为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人员力量保证。

2强化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更加突出。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相关工作、召开相关会议,纪工委主要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职责。以及组织专项督察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并赋予相应的工作权限,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实效,真正把新的管理体制的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工作强势。3完善监督方式

对负责联系的部门“三重一大”工作实施监督。为提高监督效果,上级机关赋予了纪工委以列席会议的方式。要有效的落实列席相关部门会议及部门文件、材料上报工作,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如制定统一的三重一大”监督细则,进一步界定内容,明确部门告知范围、参与程度以及决策等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同时,要督促部门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使纪工委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重点放在制度的遵守和执行上。

4创新管理体制

纪工委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现行体制下。特别是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职能,但实际上履行监督职责阻力重重,造成实际上监督效率的弱化。所以,应当进一步赋予纪工委独立开展监督、督查、巡查等工作职能及查案处理问题的权力,充分发挥纪工委主观能动性,使派驻机构改革真正起到强化监督职能的作用。

5加强自身建设

实行统一管理后,纪工委是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纪工委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讲学习、顾大局、守纪律。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把责任心化为工作激情。树立敢干监督是尽责,疏于监督是失职的工作理念,用高效工作业绩为湖城建设而做出努力。

6完善考评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纪工委工作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纪工委的工作实绩,把纪工委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纪工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 篇二

一、明确主体责任,构建四级问责制度体系

要把高校实施对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的问责制度,真正纳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中,并健全高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的党政领导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其责任体系的本质功能的实现是最为关键的。责任体系的本质内涵是法定的。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们说,对于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两块基石,更是实施对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问责的双剑主体。这就是说,高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领导高校全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接受上级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全方位实施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支持力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是高校党委体现和实施廉政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这其中高校纪委监督责任是通过强化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关的专门问责机构的功能,进一步明确高校纪委的执纪监督主责,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来体现的。而更为重要的是,突出监督与问责制度的执行,构建完善的高校执行廉政监督的问责体系。高校党委在正确履行好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主体作用的领导责任、治理责任、纠正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的同时,要引领高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保证和强化高校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完全实现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强化责任追究的刚性规定,对于责任主体的明确,是进行责任追究的关键环节,也是执行监督检查问责制度实施的主体。要坚持“事前预防比事后处理更为有效”的治理观念,通过层层问责制度的实施来警示责任主体时刻规范其行为,进而起到事前预防的有效作用。首先,在学校范围内,由上级党的教育主管纪检部门作为第一层问责机构,对校级正职和副职领导所签订的廉政责任书实施问责制度,每一个学期要对校级领导廉政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问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院、部、处)进行通报;学校党委纪委作为第二层问责机构要对和院(部、处)级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落实执行情况实施问责制度,每一个季度要对院(部、处)级主要负责人廉政责任进行问责检查,并在全校室(系、所)、科级干部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学院党委纪委作为第三层问责机构要对所属室(系、所)、科级干部廉政行为执行问责制度,每一至两个月要对室(系、所)、科级负责人及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所属部门全体教工通报。逐步形成上级党的教育主管纪检、校级党委纪委、院级党委纪检、科室级及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四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问责的长效机制。这种四级问责制度体系可以有效地实现层层监督,实时监管,让各级责任主体都在被监督的同时也在监督其下一级责任主体,真正实施了各级逐层监督,上下共同问责的高校廉政监督问责体系。

二、规范监督检查问责的方式方法,超前处置廉政风险

作为高校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即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针对其本校的组织和机构特点,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监督检查问责的方式方法,绝不能出现随意任意的行为。方法一,在机制与体制执行上要采取发挥实效性的创新手法,构建真正的就上文所谈及的第一层问责机构与第二层问责机构的高校纪检实施的双重领导体制。对于高校党委来说,就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要缜密划分党委纪委与党的教育主管部门(如省委高校工委、省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机构执行问责追究的范围、权限尺度、职能幅度等关系,研究与上级纪委所派驻院校纪检组的联合执行监督检查的问责制度,以此来解决长期以来党的教育主部管部门纪检组与高校纪委关系不顺的问题,并有利于促进党的教育主部管部门纪检组对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监督问责。第二层与第三层、第三层与第四层问责的方式方法也是如此,这是在机制与体制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方法二,就是要对监督检查的问责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其方法过程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对责任主体(高校各级党组织)的追责情况与其责任人(高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考核情况结合问责,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问责情况结合问责。要始终把责任制作为牵制点,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考核责任主体在学校治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考核是否在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中充分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规范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健全等内容。二是要把对责任主体负总责的问责追究与具体工作任务考核结合问责,以期实现既有对总的责任考核问责,又有视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考核问责的基准问责点,这主要是从解决问责内容问题的角度出发。三是要将风险防范管理问责和已经确定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问责相结合,突出责任主体问责的切入点。我们说,廉政风险防范问责,防范的是廉政风险,问责的是防范工作。方法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的责任追究问责的实施手段,形成完整的确实有效的追究问责制度。要特别注意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的监督问责,以人、财、物为重点领域,在高校各项事务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各个领域的监督职责和权限,把监督执行问责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阶段,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执行问责就延伸到哪里。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三道问责防线。

要把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贯穿高校廉政建设问责的全过程,以此来最大限度地降低高校廉政风险,超前处置腐败发生。从治理高校廉政风险问题形成的过程来看,可以把治理高校廉政风险防范问责划为三个阶段,即前期预防措施问责、中期监控机制问责、后期处置办法问责。把握确定追究风险点、超前制定落实防范问责措施,更好地发挥责任主体的治理责任。前期预防措施问责阶段,就是立足岗位行使职权的落实问责。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治理权利防腐上其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实行分权制衡制,即董事会、校委会(校长为主体)、学术委员会。他们分别具有:董事会拥有决策权、校委会具有行政管理权、学术委员会具有监督、质询权。分权就意味着权力的相互制约,而制衡意味着权力的平衡,权力只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并达到平衡状态才能充分发挥作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需要高校在各个方面进行合理分权,制约权力过分集中而带来滋生腐败的土壤。而现在落实分权制衡的关键在于各岗位权利的执行问责,使权利在行使之初就除去滋生腐败的土壤。特别是提醒预防那些在高风险领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谨慎用权,时刻明晰要担当的责任。中期监控机制阶段,即行动与过程全面防范问责。结合防腐风险程度和过程几率的情况,在行为权利允许的前提下实施控制性行为职权问责,注重职权运行过程的管理和监控,达到在职权运行过程中通过监控问责来规范各类人员的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升级并转化成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全方位多角度地杜绝腐败的产生。后期处置办法阶段,此阶段主要是通过完善的问责措施,实施对廉政风险问责的处理。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不管是谁,及时进行问责并追究处置。实行“一案双查”,不但要问责处置案件责任人,还要问责处置违纪违法案发案单位。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利用所有的处置手段和方法全方位实施问责处置。除了要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问责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既问责追究学校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也要问责追究同级纪委监督责任。建立科学客观、实际有效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考核体系,依据廉政问责制的考核标准,对高校各部门特别是高风险的(基建、招生、财务等)部门采取定期自查与阶段性问责检查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问责相结合的方式,作为廉政风险防范后期处置的主要措施和手段,通过问责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处置形式来提醒高校各级身处风险中的部门、领导或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责任意识。

从当今高校实施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情况看,高校党委纪委在基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视角下,实施对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的问责制度并严肃责任追究必须要在确定性、严厉性、及时性三个原则框架下进行有效实施。真正实现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机会,将风险防范问责落实到人,建立以“双责一体”为基础的实施对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的问责长效机制。

摘要:作为高校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保障的监督检查问责制度,如何正确有效地执行是其关键。为此,从明确主体责任、构建四级问责制度体系和规范监督检查问责的方式方法,以及超前处置廉政风险两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期求证于专家同仁。

关键词:高校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问责制

参考文献

[1]孙永勇,等.分权制衡理论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运用研究[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4.

[2]王瑞芳,等.高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分析与对策[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3.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 篇三

关键词:工程管理;党工委;纪工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一、结合工程管理实际,为创新党建工作提供思路和借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针对当前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意义更为重大。

2014年4月,管道公司原第一、第二项目部重组整合,新的第一项目部面临多项目管理的现实,工程建设任务非常繁重。漠大线增输、铁抚线、抚锦线等工程处于工程攻坚阶段;“气化吉林”平山线、管道公司重点项目津华线处于项目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漠河首站储罐扩容、吉长输油管道、成乐线成品油管道等工程处于收尾阶段。各个新建项目面临重重关口,重点工程施工、沿海水域地带的协调、穿越施工等方面存在不可预知的困难和阻力。

为此,第一项目部党工委适应形势变化,适应新的体制、机制,在工作主动求变,主动创新;对现有的管理模式、建管体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项目部党工委以“转作风、提素质、带队伍”为着力点,锻造精诚团结、作风过硬的管理团队,全力打造“阳光、安全、优质、和谐”工程。党工委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强化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强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支部建设,创新管理措施。2015年7月以来,综合办公室课题组以津华线、铁抚线、抚锦线、平山线为试点,全程跟进项目分部党支部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强化廉政安全的工作实践,为项目部今后的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思路和借鉴。

二、创新管理方式,打造作风过硬、业绩优良的管理团队

重组整合后,第一项目部党工委把各项工作做得比以往更细、更扎实,切实履行好分管工作的职责,强化团队协作精神。在日常工作中,保持了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良好局面。在工程管理中,项目部把科学管理,强化执行力放在首位。确定了“严格工程质量 争创名牌工程”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层层管理,人人把关”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第三方无损检测和质量监督的项目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控制质量、安全的措施,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安全、质量管理监督体系。

党工委确立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以过硬的班子带出过硬的队伍”。班子成员树立责任意识,大部分时间工作在工程管理一线,深入基层开展工作。靠前指挥,现场办公。领导班子运筹规划,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团结协作,有所侧重,全面覆盖,避免重复”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项目部党工委按照“忠诚、能干、亲民、清正”的标准,以为民务实衡量,严格做到“三严三实”。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造就了管理团队清晰敏锐的思维,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在踏勘调研和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引导大家积极开展工程技术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平山线开工程管理的先河,全线推行“管口焊接基本参数确认单”、“焊接工艺指导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质量过程监管。创新实践的管理方式、方法,在各个项目部得到了推广和有效运用。在漠大线增输改造、漠河储罐扩容、铁抚线、成乐线工程,“气化吉林”平山线工程、津华线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现场,项目部管理团队体现了高效务实的管理能力。

三、树立大效益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建设优质高效工程

在工程建设中,第一项目部树立“大效益”意识,提升开展工作的前瞻性;强化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优化工程设计。“一切为管道运行服务”,尽最大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实现工程建设提质增效,在项目部已经成为一种工作新常态。

项目部严格控制投资支出,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财务费用控制在概算之内并略有结余。2013年以来,项目部建管费用连续两年下降5%。在津华线建设中,项目部推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大外协”机制。在大港油田管辖区22公里地段临时征地协调工作中,按照地方政府文件要求,油田管辖区临时征地范围为管道两侧5米。项目部通过“大外协”协调各方共同发力,管道公司作为业主全力推动,管道公司与管道局领导多次赴大港油田进行协调,EPC参与谈判,施工单位利用地域优势积极协调。最终达成了按管道中心线两侧3米范围内进行区片地价赔补,取得通过权并节约大量补偿费。

4.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 篇四

2020年以来,X街道纪工委认真落实区纪委会议、文件精神,积极协助督促办事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狠抓作风建设,为办事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近年来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尽职尽责,协助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勤汇报,强化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及时在班子会和党工委理论学习会议上传达汇报区纪委会议精神,及时汇报中央、省市区有关新要求、新精神及街道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重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每季度落实廉政党课X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X次,参加X余人次。

(二)强化监督,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街道所辖X个社区设立支部纪检检查员和监察工作联络员共X人。二是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新冠疫情防控以来,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开展监督检查X次,发现相关问题X余处,及时纠正提醒,督促各部门、各社区做好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办事处纪工委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在结合“两会”和重要传统节日,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场所、人群进行监督检查,对机关和社区工作作风、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组织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X次。

(三)从严执纪,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健全办案机制。X年因未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制度,疫情防控工作管控不严格,通报批评X人,诫勉谈话X人,辖区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除党籍X人。二是深入推进“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的落实。结合实际制定《X街道X年“X”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按照X个方面X条问题清单,制定X条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时限逐个解决问题,逐项完成任务。三是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每月按时开启,重大节日期间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使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四)加强宣传,助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一是突出廉政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管理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X余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X次。同时,重点对重要岗位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廉政谈话。二是持续深化家风建设,用实际行动答好“必答题”。组织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家风建设相关活动,全年共开展以家风为主题的“迎新送春‘廉’,清风进万家”、廉政书画展、廉洁寄语话家风、廉洁家访等活动X余次,其中书写廉洁寄语X条,班子成员参加廉洁家访X次。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集中开展X次以案促改工作,同时,在社区组织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在辖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充分发挥纪工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和自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持续加强纪检宣传报道力度。今年来,上报新闻稿件X余篇,在省级新闻媒体发稿X篇、市级发稿X篇。

(五)强化巡察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X年X月X日至X月X日,区委第X巡察社区组对X街道X个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X个,街道党工委逐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X年X月至X月底开展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街道党工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全区X个社区党组织发现的X各方面X项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研究,主动认领X项共性问题,制定X条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改,取得明显实效。X年X月X日,区委第X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区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中涉及街道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问题X个,党工委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和不足:审查实效不高。街道层面不善于发现挖掘案源,工作缺少主动性,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日常开展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案后总结不深入,未能充分发挥震慑腐败、纠正错误等治本功能。原因分析:一是工作还不够规范,缺乏发现案件的手段,审查调查知识、业务能力还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教育培训手段不够创新,效果还不够明显,学习教育力度不够,触动不深。

2021年工作谋划情况

(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职能,严格监督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街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六项纪律”,落实好“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围绕区纪委(监委)下发的《为加快X副中心城市建设决策部署在X落实落地提供有力纪法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街道纪工委将树立“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做深做实做细近距离监督,找问题、查漏洞,完善制度、促进改革、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X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二)深化专项监督,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任务、狠抓关键环节,结合单位特点,深入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持续监督做好辖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监督保障。二是围绕年度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政治任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腐败”问题。

(三)坚持常态化监督,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活动作为常态化监督内容,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教育宣传,丰富监督举措,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治理效果,倡树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要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加大办案力度,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

5.关工委检查通知 篇五

各乡(镇)教辅站、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和州教育局的安排,九月初州教育系统关工委将对各县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为全面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和迎接州关工委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八月底前对所辖学校进行检查。现提出以下检查方案,望接到通知后,收集档案资料做好书面材料,迎接检查。

一、检查内容(按照册教[2011]关字第4号文件检查)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否把关工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关工委工作,转发关工委重要工作文件。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了关工委组织,关工委领导班子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的要求。

3、关工委是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否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办公室和办公设备、有经费、有活动。办公室是否由在职同志担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在职人员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退休的老同志担任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坚持日常工作。

4、是否动员和鼓励退休的老同志、老校长、老教师等积极参加关工委工作,参加关工委的人员是否占离退休人数的25%以上。

5、是否对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退休老同志、老校长、老教师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在关工委担任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是否给

予适当的补助。

6、关工委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开展工作情况。

二、受检单位:县直学校、各乡(镇)教辅站和中心中小学校。

三、县教育局成立检查小组 组 长:康忠国 副组长:潘向禄

成 员:杨昌德 覃国富 黄如明 王祖明 黄振丰 周正泽

四、检查方式: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五、检查日程安排

8月16日:八渡——弼佑——秧坝 8月17日:百口——双江——达秧 8月18日:坡妹——庆坪 8月19日:威旁——冗渡 8月22日:巧马——丫他

8月23日:岩架——者楼——实验学校 8月24日:册亨民中——二中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单位在接受检查时,应有退休老同志参加。

特此通知

册亨县教育局

6.各街道人大工委依法开展监督 篇六

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街道人大工委的社会影响。

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除参加市、区、街道组织的学习外,还要刻苦钻研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条件的,可以走出去,学习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街道人大工委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人大工委要求区人大代表提高认识,做到自觉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自觉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认真落实代表活动制度;每位区人大代表要带头搞好本职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崇尚科学文明,每年要有二条以上建议、意见,每年向选民述职一次;认真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为推进包河区及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起模范带头作用;在人大工委主任刘传良的带领下,组织代表对本辖区(居)村的农业基本建设、水利、抗旱防汛、秸杆禁烧、服务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等工作进行视察,并能有效地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工委不断探索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拓宽代表活动渠道和视野,先后组织代表学习参观庐阳、属山、瑶海以及南京江浦、苏州工业园区,详实询问工业园区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业园区的发展、以及人大工作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代表活动参加率达98%以上,既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又丰富了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人人争当组织认定、社会认同、群众认可的人大

7.纪工委监督检查制度 篇七

目前, 我国还未针对监督要素出台专门的应用指引, 主要是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内部监督要素做出相关规定, 同时在具体的应用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分散地体现了一部分监督的思想。下面, 把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系统监督指南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鉴证指引的征求意见稿的有关监督检查的内容进行并比较。

一、总体比较

监督指南专门针对监督要素, 旨在提高监督的效果和效率, 从监督的作用、监督的流程 (包括监督基础、监督程序、评估和报告结果) , 以及其它影响监督要素的因素等方面, 对监督要素进行了一个系统、全面而又具体的阐述。同时配之以实例, 使使用者能更好地利用监督要素。而我国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还停留在原则层面, 仅指出了监督的主体、类型、报告要求等, 但对于如何具体操作并没有详细说明。而且《规范》并未强调如何提高监督的效果和效率。

另外, 内部控制评价是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规范》,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 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征求意见稿) 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和内容、程序和方法以及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了阐述, 但该评价指引所指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 (或类似决策机构) 或其授权机构, 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报企业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定后公布”。可见, 《规范》和《评价指引》中所指的内部控制评价要是以董事会为主体的定期的全面评价, 其评价报告是一种对外报告, 未能涵盖监督要素中所指的所有报告。而监督最重要的作用是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 在日常监督中所实施的自我检查、自我评价以及内部报告对于企业而言更为重要, 但《规范》和《评价指引》并未对此做出详细说明。

二、具体比较

(一) 监督基础

监督指南强调高层对监督的重视、有效的组织结构以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准的理解。《规范》在内部环境部分强调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同时对他们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要求, 类似于监督指南中提出的评估者所应具备的特征, 但并未专门强调高层重视监督的意义和表达方式。

其次, 在我国目前已有的相应规定中, 基本都是将监督执行主体定位于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然而, 监督可能发生在组织中的各个层级。正如监督指南中指出的“正如其他的控制要素, 监督可以在不同的层级上运行”。在某种程度上, 内部控制是组织中每个人的责任, 因此, 每个人都负有一定的监督职责。企业内的每个人都在运用内部控制制度所涉及的资讯, 或采取一些影响控制的其他行动;对于营运中所产生的问题、违背行为准则或其他政策, 或不法行为的资讯, 每个人都担负着向上报告的责任。全员参与可使各责任主体及时了解在其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缺陷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 然后采取行动改进这种状况。所以每个人的工作说明书中均应有一个明述或暗示的部分说明该责任。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准的理解”是监督指南的一个新提法, 其实质是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是否有效的理解, 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 这种理解也要及时更新。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准的理解是进行监督的前提, 是监督人员首先要做的工作, 也是监督人员胜任能力的一个体现, 但在《规范》中未对此做出强调。

(二) 设计和执行监督程序

为提高监督的效果和效率, 监督指南强调在设计监督程序时, 要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 所选择的监督程序应该能提供充分且适当的信息, 以说明应对重大风险的关键控制在有效运行, 确保某一目标的实现, 而不是盲目地对所有的控制都进行监督。在没有考虑控制活动所要应对的风险水平或它们所提供的支持的数量的情况下, 对一系列的控制活动进行监督, 效果和效率都很低。而在我国的《规范》中, 仅指出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要考虑风险评估结果, “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而并未指出在日常监督中, 同样应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价指引》中也指出内部控制评价要遵循的原则之一是重要性原则, 即“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高风险领域”, 体现了这一思想。因此, 应将这一思想扩展到整个监督领域。

例如, 如果企业增加了一个新的销售渠道, 采用不同的订单录入程序, 监督者就要确认是否恰当设计和执行了新的程序 (即变化管理) , 对新录入的订单执行更细致的观察, 或者选择更多的订单来进行核查, 从而有效的变化识别和变化管理程序可以使监督者把注意力集中在由于变化引起的高风险领域, 使得通过改变监督程序的类型、时间和范围以提高整体效果。

在执行监督程序时, 监督指南强调“当风险和信息的可得性值得用持续监督, 在可行的情况下, 组织应该考虑更多地使用持续监督”。但从《规范》来看, 并未强调日常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仅简要地指出‘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的有效性是设计专项监督的一个考虑因素, 若不能从日常监督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那么就增加了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的需要。对日常监督的有效使用是提高监督整体效果和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日常监督可以及时地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 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地运行。而按照目前我国相关的规定, 极易使企业忽视了日常监督的重要作用, 而主要依靠每年一次的年末评估, 对于监督要素来说, 这样的年末评估是远远不够的, 无法达到及时发现控制缺陷的效果。

监督指南指出对外报告要求的存在会影响对有说服力的信息的判断, 进而影响监督程序的选择。企业监督的结果能多大程度上被外部使用者所信赖和利用, 体现了企业监督程序的价值大小。尽管从企业内部来说, 某些监督程序可以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但由于客观性不足等原因, 外部使用者不信赖该监督结果, 而重新执行评估, 增加了成本, 降低了监督的效率。因此, 在决定监督程序时, 要考虑对外报告的要求, 这是提高监督效果和效率, 降低对外报告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并未体现这一思想。

(三) 评估和报告结果

在内部报告方面, 监督指南强调将识别的控制缺陷进行排序, 并根据监督的目的和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报告的对象, 并考虑了涉嫌欺诈的情况。“在正常情况下, 应该将控制缺陷报告给直接负责该控制运行的人和至少高一级别的有监督职责的管理层;在某些情况下, 缺陷可能严重到需要与董事会讨论;在涉嫌欺诈的情况下, 可能不报告给直接负责控制运行的人, 而是报告给高一级别的管理层”。《规范》规定: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 提出整改方案, 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可见, 监督指南的规定比较具体, 体现了实质性的内容, 具有可操作性, 而我国的规定有些含糊, 除非企业在他们的监督制度中对报告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某种类型、程度的缺陷该报告到哪一层级, 否则“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具有选择性, 不利于操作。

在对外报告方面, 监督指南强调应充分利用监督的结果来支持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而避免“增加多余的、常常是没必要的程序来评估控制—对于这些控制, 管理层通过现有的监督已经能得到足够支持了”。《规范》指出: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 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即企业在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价时, 要考虑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情况。而仅仅强调考虑是不够的, 还应该加以利用。如果企业在日常的监督或专项监督中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某些控制是持续有效运行的, 那么, 在进行自我评价时, 企业完全可以利用这些监督结果来支持他们的结论, 而不必重新进行测试, 从而提高了整个自我评价的效率, 降低对外报告成本。

(四) 其它考虑因素

监督指南中还提到了其它有关监督要素的因素:

1、对外包服务方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当组织利用外部团体来提供某些特定服务时, 应将与该服务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本组织的监督范围, 监督指南还提出了一些提高监督效率的方法。但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 未考虑到这一情况。

2、利用信息技术来加强监督。

组织可以通过利用控制监督工具和流程管理工具来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并指出了具体的应用方法。在《规范》中, 并未提到信息技术在监督中的使用, 而在《信息系统应用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中强调“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应当利用现代管理手段, 开发信息系统, 优化管理流程, 减少人为操纵因素, 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效能”。但并未专门强调在监督方面的利用。

3、文档记录的正式性和水平。

监督指南指出规模不同的组织对文档的需求有所不同, 而当存在外部报告的需要时, 正式的文档是提高监督效率的一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方法。而《规范》指出“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 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 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可见, 二者所关注的重点不同, 监督指南从对内部控制监督要素之应用性发展:基于风险导向的理论模型及其借鉴文档的需求出发, 来确定文档的正式程度, 落脚点仍是要提高效率;而《规范》强调要保存记录, 并未对记录的要求做出说明, 未考虑到成本和效益问题。

4、组织的规模和复杂性对监督的影响。

监督指南指出许多因素会影响组织监督的类型、时间和范围, 两个特别值得关注的因素是组织的规模和复杂性。例如, 大型组织中的最高级评估者由于没有接近控制的运行, 执行更多地是对其他监督程序的监督。而小型组织中的最高级评估者执行较多的是对实际内部控制的监督, 但管理层的客观性可能会受损, 因此增加了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执行监督的重要性。而在《规范》中仅提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 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因素自行确定”。并未提到在执行其它内部监督时应考虑的因素。而任何一个监督计划, 如果要保持有效和高效, 必须认识到影响监督的变量, 必要时能够适应它们。

三、案例分析

为了对中美两国企业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方面的具体做法有更好的了解, 本文选取花旗银行和招商银行2007年度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报告为例进行对比分析。

(一) 花旗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关监督检查的内容

花旗银行2007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部分是:《则务报告内部控制管理层报告》和《独立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可是说, 前者是内部报告, 后者是对外报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管理层报告》主要内容有: (l) 管理层维护全面控制体系的目的是保证交易都在授权下进行, 保证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有效的信息与沟通, 以及绩效监督: (2) 管理层开展公司2007年12月31日时点上的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 评价是依据COSO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加以规范和应用的。 (4)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得到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核报告。最后由总裁, CEO, CFO签名。

花旗银行的《独立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是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有: (l) 会计师事务所依据COSO公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对委托公司在2007年12月31日时点上管理层做出的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2) 依照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准则判断被审单位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事务所的审计包括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管理者的自我评估, 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以及结合实际情况认为必要的其它审计程序并相信审计为后面发表的意见提供了合理保证。 (3) 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主要的方针和措施; (4)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花旗银行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也是有效的, 最后表示无任何保留意见。

(二) 招商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关监督检查的内容

招商银行2007年年度报告在第六节公司治理中专设一小节对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主要内容有: (1)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结构, 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同时, 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宗旨, 在信贷风险管理、资金业务管理、财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分行业务运作管理、反洗钱管理及内部稽核和监察保卫方面, 建立了系统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 基本筱盖了公司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按照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原则, 公司管理层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市, 以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并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 (2) 公司内部控制体现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强化管理监督及约束机制、规范业务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安全等方面体现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能够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的保证, 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将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自身发展和管理的日益深化, 持续提高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 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 内部控制在“三性”方面不存在缺陷。“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查, 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 合理性与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 两家银行的比较

首先, 内部控制评价及信息披露主体不同, 花旗银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及信息披露主体有管理层, 总裁, CEO, CFO, 招商银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及信息披露主体是董事会。其次, 两者在内容上有差异。从报告中可以看出, 花旗银行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 日常监督完备, 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对外报告对对内报告的有效性做出评价。招商银行也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但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方面重视不够, 没有提到监督的效率问题。

综上所述, 根据我国目前内控规范体系的建设现状, 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指引》, 借鉴监督指南中提出的有效和高效监督的原则, 并根据我国企业的具体情况, 对内部监督从基础的建设、程序的选择以及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 对企业真正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 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

摘要:本文对国内和国外的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比较。国外的资料来源是COSO委员会于2009年1月发布的《监督内部控制系统的指南》, 国内的资料来源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鉴证指引的征求意见稿。本文比较了两者的监督基础、设计和执行监督程序、评估和报告结果等方面, 指出了两者在监督检查方面分别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 》, 财会[2001]41号.

[2]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号.

[3]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征求意见稿) , 财会便[2009]7号.

[4]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 (征求意见稿) , 财办会「2008]7号

[5] (美) COSO制定发布.方红星译.内部控制一整合框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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