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共9篇)
1.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篇一
为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9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地区〔〕796号)和恩施州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恩施州发改地区〔20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抢抓中央新一轮扶贫开发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搬迁为手段,以脱贫为目的,以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的搬迁脱贫为主攻方向,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加大政府投入,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后续扶持,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把握对象识别、易地建房、建新拆旧、配套保障、就业发展、退出销号六个关键环节,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的主导作用和搬迁户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建设新家园,尽快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同步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强化规划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
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农民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市民化,有效提升城镇化水平。
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成熟景区、乡村旅游景点、工业园区布局安置区,实现产业发展和扶贫搬迁互融互促、协调推进。
综合考虑水土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因素,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
4.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以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努力做到应搬尽搬。
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绿色发展,改善生态。
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建新房拆旧房,对腾退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加大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6—2017年,对有搬迁意愿且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安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
——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上述搬迁对象需在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聚焦聚焦再聚焦,经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本村群众评议、审核公示后由县人民政府锁定。
三、安置方式
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就近就地,适度规模,实行“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生态旅游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城区)。
也可以通过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等,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集中安置规模原则上达到20户以上。
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均实行“交钥匙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分配。
(一)集中安置。
——依托中心村、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
将搬迁对象安置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较为完善、水土资源承载能力满足安置条件的中心村、旅游重点村和旅游景区附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旅游等产业。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安置。
将搬迁对象就近安置在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国道、省道、县道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能力较为完善的行政村、自然村,既靠近生产资料便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方便贫困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务工。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集中安置。
引导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到县城、工业园区、乡集镇建设集中安置区进行安置,转变就业方式,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脱贫致富。
建设在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规划区内的集中安置区原则上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模式,特殊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保”集中安置。
属农村“五保”对象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安排到福利院或建设农村公租房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
——分散建房安置。
由乡镇统筹,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安置地建房安置。
——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引导搬迁对象采取购买产权明晰、安全实用、水电路配套条件
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屋,并流转相应耕地、山林等资源进行安置。
流转耕地人均不少于1亩。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协助搬迁户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
优先采购存量保障房安置。
采购价格由相关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严格控制在搬迁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内。
严格控制贫困户向他人借款购房,严禁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
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四、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住房建设。
1.建房标准。
建设保基本的脱贫安全保障房,住房设计、建设要经济、安全、实用,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不得随意提高建房标准。
2.建设面积和户型。
严格执行国家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
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
户型要精准对应到户,至少一个乡或村要统一一个房型设计。
单人户建设公租房,以集中居住为主,分散居住者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对于暂时因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但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3.奖励政策。
建新必须拆旧,旧房拆除的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万元。
对于进城、进镇购房及进村插花购房安置的,其购房补助如下:
(1)补助面积
严格执行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按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25平方米)。
(2)补助标准
①在县城区、野三关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进行补助。
②在溪丘湾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100元进行补助。
③在其他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助。
④购买农村空置房安置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进行补助。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点红线范围内征地、场平以及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
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四)后续帮扶脱贫。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资产收益和社保兜底等帮扶脱贫。
每个集中安置点应重点突出一个以上脱贫项目类型。
所需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五)搬迁安置区的建设方案、资金规模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定。
各乡镇安置区建设资金总规模按户均18万元的上限把控,预留部分资金全县统筹解决相关后续问题。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0.25万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搬迁时缴入相关账户,作为搬迁资金来源之一。
鳏、寡、孤、独、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要求自筹资金,但房屋产权归当地政府所有。
五、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5年内不能进行交易;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
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源,允许地方政府购买存量保障房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安置搬迁群众。
提倡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
切实落实减免相关税费政策,采取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措施降低建房成本。
(二)土地政策。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
2.所有搬迁户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
贫困户新房产权办理与拆除旧房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1年。
搬迁腾退的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间隙地(未记入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场坝、自留地等)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组织复垦。
3.集中安置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三)其他农户搬迁政策。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并集中安置的其他农户,可享受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各乡镇要参照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对象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同步搬迁人口,合理确定搬迁规模,防止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四)帮扶政策。
切实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
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
1.就业。
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
加强就业培训,大力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模式,强化工业园区定向培训,促进搬迁户转移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务工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外出打工人员从业情况,各级政府积极与务工地政府和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支持务工人员长期稳定就业,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信息专项统计制度,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
2.产业。
和“产业发展脱贫一批”政策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和资产收益等脱贫致富。
(1)发展特色产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特色种养农业,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机制,使贫困户在产业链上增收;
(2)发展劳务经济,通过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等提高搬迁群众收入;
(3)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商贸物流、租赁、农家乐及“互联网+”等;
(4)资产收益,拓宽增收脱贫渠道,通过光伏发电、土地(林地)流转、股份分红等,盘活农村资源,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县城、集镇、中心村及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区集中建设商业门店摊点或部分标准化厂房集中出租和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折股分红保底到户机制,租金及折股分红收入量化分配到搬迁贫困户。
(5)搬迁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承包的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
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五)社会保障政策。
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
搬迁群众原享有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
凡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
(六)公共服务政策。
1.加强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搬迁人口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
2.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进场交易。
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3.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持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招商代建的方式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六、实施步骤
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2月—2016年4月)。
1.组建专班。
成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召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精准识别。
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搬迁户进行锁定管理,确定全县搬迁总规模。
3.科学选址。
根据拟搬迁的贫困户规模,科学规划选定迁入地址。
4.编制规划、方案、计划。
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篇二
【关键词】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脱贫致富
贵州省委、省政府在2015年12月2日,以黔南州惠水县为主会场,以遵义、六盘水、安顺等7个市(州)为分会场,同步开工建设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为贵州省“十三五”期間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拉开序幕。遵义将依据“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自然村(寨)作为主攻方向,确保全市“十三五”期间完成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的工作任务。遵义2015年获得中央预算、省投资、中央专项资金共5.49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2016年将分两批完成11304户45000人(含仁怀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和28412人的项目申报工作。
1、新时期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等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依然是“十三五”期间移民搬迁和脱贫致富工作的重点,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1]。
1.1投入与需求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贵州全省91.2%人口属于贫困人口、94.6%乡镇属于贫困乡镇、92.1%村(寨)处于“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黔桂石漠化”三大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截至2015年底,贵州仍有623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投入力度和广大贫困农村严重缺乏基础设施及发展条件,与实际需求间存在较大差异,矛盾十分突出,急需深入落实发展生产、异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策略进行脱贫攻坚。
1.2各类配套资金到位不足,影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资金,主要以中央预算和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为主体,同时还需要省、地、县财政及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的省级投资配套资金。实践工作发现,由于各级政府自身财政紧,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到位率通常比较低,在配套资金落实和使用进度安排方面,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导致搬迁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可持续推进,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
1.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低,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
目前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助标准人均仅1.2万元(2016年起提高到2万元),很难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生产生活需求。由于缺乏生产生活土地,加上自身技术水平较低和难以融入当地风土人情、民风习惯等,贫困农户搬入城镇集中安置区后往往会出现大量负债问题。
2、加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建议
2.1坚持以新型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其他模式补充
坚持以城镇集中安置方式为主,农户自愿的搬迁模式,不仅可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同时也是减少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生态移民途径。对于对土地依赖度不高的农户,可以通过资金补助等措施,鼓励其选择城镇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对于对土地依赖度较高,经济来源不稳定,自身技术水平不高的农户,宜选择村庄小规模集中安置方式;而对于土地完全依赖的农户,则可以有选择的将其搬迁到“水、电、路、视”等基础设施均较完善的安全地带。通过有针对性的合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实现“城”、“村”共融,城乡一体,降低搬迁后生活、生产和就业所面临的困境,真正将利益切实惠及搬迁户。
2.2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宣传,着实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方法,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排部署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确保待搬迁区农户真正了解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农户“治穷致富”的生活、生产和学习现状,使其认识明确、信心满怀,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自觉自愿、积极主动。要根据搬迁区现状和搬迁对象特性,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和省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通过完善透明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制度体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有效落实。合理增加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额度,切实提高搬迁户人均资金补助标准。要充分引入农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退耕还林等工程扶贫资金,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整体效应。地方政府要从户籍、土地、税费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效解决搬迁户生产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问题,确保搬迁农户的生活稳定和“治穷致富”的生产发展。
2.3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大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要组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全程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动态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优质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完成“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攻坚目标,提供重要的组织领导保障。在搬迁农户稳定其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经过合理产业结构调整等,经土地调整、税费减免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实现产业结构的集成化、多样化,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搬迁农户收入渠道。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搬迁农户的劳动技能和产业化发展技能,实现“农工牧结合”农村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各种产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3、结束语
易地扶贫搬迁以其“见效快,返贫率低,可持续稳定,后续发展动力强”等特点,已成为深山区、边远山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等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和生产发展条件艰苦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的支柱性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关注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还重视移民搬迁后的人文关怀和生产发展,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是一项真正的“费省效宏”的德政工程,既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又能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进程,具有多重惠民、利民效果。
参考文献
[1]李娜.滇中彝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社会适应—以永仁县彝族移民为例[J].毕节学院学报,2010(7):15-19,25.
作者简介
3.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篇三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4.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篇四
一、目标任务
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78号)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土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市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扶贫产业开发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
(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实施0人群众搬迁,20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2018―20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
(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5.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篇五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赈〔2018〕238号)要求,结合《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精神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的通知》(川委厅〔2018〕2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通报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特制定此专项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国家成效考核、专项稽察及稽察“回头看”发现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较真碰硬,全面查找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以整改促攻坚,以完善促提升,全面提升搬迁工作成效。
二、整改重点
(一)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一些地方存在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替代危房改造、将非建档立卡平困人口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重复享受国家政策等扩大搬迁对象范围问题,对象识别不够精准。
(二)住房超面积、自筹超标准。一些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超面积建房、购房,或将厨房、厕所修建在附属设施用房中等变相超面积问题;一些地方建档立卡搬迁户自筹超过一万元,负债较重,影响脱贫。
(三)前期未进行地质勘查。一些地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进行前期地质勘测手续即开工建设,部分地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一些地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求;一些地方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甚至用项目资金弥补工作经费、为贫困户采买生活用品。
(五)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完成。一些地方2016年、2017年已竣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区道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未完成,导致部分贫困户未能及时入住。
(六)后续脱贫举措未跟上。一些地方对搬迁后的稳定脱贫不够重视,存在为搬而搬、一搬了之的现象。一些地方后续产业发展滞后或单
一、就业扶持不足、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单
一、持续增收不稳定。
三、整改措施和时限
(一)对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措施。严格对标政策,规范搬迁对象管理,严禁将非贫困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严禁将危房改造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条件,严禁重复享受农房保障政策,切实提高搬迁精准率。我们将组织各县(市)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逐户逐人摸清情况,仔细甄别搬迁对象,对不符合政策的,坚决进行整改,并按照对象动态管理相关程序要求剔除。规范基础信息管理,对已搬迁入住和正在实施搬迁的对象进行再次核实比对,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完善标注,确保录入的信息与实际实施情况一致。
(责任单位:州扶贫移民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整改时限:2018年5月20日—6月10日)
(二)对住房超面积、自筹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措施。严守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政策红线”,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原则,严控建设规模,严禁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和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对在建和已搬迁的超标准住房(含购房),我们将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抓好抓实整改工作,一是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因建房而举债或新增负债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区分或调整附属用房、户型兑换、联建、置换、出售、产权分割等方式进行整改消化;二是禁止搬迁户在通过国家验收前,擅自加盖楼层或扩建。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整改时限:2018年5月20日—6月10日)
(三)对前期未进行地质勘查问题的整改措施。督促各县(市)规范建设流程、细化质量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四制”要求和相关行业施工标准。做好地质条件勘查和选址评估比较,坚决规避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断裂带等自然灾害隐患点。强化风险预防处置手段,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风险。
(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整改时限:2018年5月20日—6月10日)
(四)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加强平台对接,定期通报各县(市)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大力提高资金拨付使用率。督促各县(市)切实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决査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和效率充分发挥。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整改时限:2018年5月20日—6月10日)
(五)对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完成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各县(市)对2016年、2017年已竣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区道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未完成的进行梳理,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列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整改时限:2018年5月20日—6月10日)
(六)对后续脱贫举措未跟上问题的整改措施。督促各县(市)针对搬迁人口,完善县级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脱贫发展内容,制定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搬迁户10户以上)脱贫发展方案。统筹考虑搬迁安置与脱贫发展,一是组织各县(市)以培育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搬迁户利益联结机制,在发展“短、平、快”脱贫项目的基础上,构建贫困户短期脱贫和长期致富的机制。二是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安置点就地就业,通过生态扶贫、公益岗位扶贫等方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鼓励本地企业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业,建立与输入地政府、接纳企业的对接机制,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就业。
6.甘肃把易地搬迁作为扶贫重要抓手 篇六
关键词:甘肃;异地搬迁;扶贫
易地移民搬迁是一项从根本上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综合性工程,与甘肃多山地、多丘陵、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农村人居环境恶劣的省情特征非常贴切。近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甘肃省按照“五个一批”扶贫思路,突出搬迁脱贫一批模式,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扎实推进扶贫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甘肃省通过建点、建基地集中安置方式,累计搬迁贫困群众19.8万户、94.4万人。从实施成效看,搬迁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后续产业发展得到提升,收入稳步增加,深受基层和群众称赞。迁出区生态逐步恢复,实现了“挪穷窝”、“换穷貌”、“改穷业”、“拔穷根”。
一、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移民搬迁
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开展,2013年以来,按照全省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在全面摸底调查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详细制定好“三个规划”,即移民搬迁任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配套产业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引领,促进部门之间横向配合,省市县三级纵向协同,搬迁工作按规划、按时序,分年度、分步顺利实施,确保了搬迁群众的思想稳定,有效完成各年度目标任务。
二、集中财力,发挥政策整体效益
在政策引导上,坚持加大补助与发动投劳相结合,从2013年起,在中央人均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补助2000元,调动农户搬迁积极性,鼓励农户采取投工投劳等办法降低建设成本。在资金筹措上,坚持自主筹措与撬动金融相结合,为搬迁群众提供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建房贴息贷款,省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3年,撬动银行资本解决农户筹资困难,既调动了搬迁积极性,又减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在资金投入上,坚持建设资金与扶贫资金集中配套相结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各项目县区依法依规对农电改造、农村道路、饮水安全、扶贫产业等资金,集中统筹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
三、健全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建立了“省级规划、市州协调、县区负责、乡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由县区长担任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规划制定、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的协调。2015年,甘肃省积极响应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专门制定了《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整村推进与农户增收、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近期与长远发展的利益关系,科学规划了今后一个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完善了土地、财政、金融和其他扶持政策机制,为全面推进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强化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研究出台《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六项内容”,即项目选择、项目库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调整、项目验收;建立补助款“一折统”直接兑付制度、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公告公示制度、省级备案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绩效考核评价制,保证资金到位、建房质量、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和终身负责制,做到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那里,把每一笔资金真正用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使易地搬迁项目资金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
(作者单位: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
7.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 篇七
抓督查,夯实基础。成立高规格督查机构,从党政办、扶贫办、国土所、村建站、财政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经常性地对相关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镇级领导亲自挂帅,对重点村,一般村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制定年度督查方案,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督查工作常态化。
抓机制,压实责任。注重督查程序。从规范程序入手,对交办、催办、报告、归档和工作标准作出规定,使工作有章有法。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每月进行专项督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排名”制度,对排名倒数第一的村进行处罚,倒逼村社干部重视,推动工作落实。狠抓工作作风。镇督查人员坚持现场督查,听取各方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坚持跟踪督查,实行“一件事跟到底、抓到头”的工作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8.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篇八
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x个,安置xxx户xxxx人。整个“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在20xx年一年时间内完成。20xx-20xx年我市无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扶持工作。
一、20xx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及时出台后续扶持工作方案
切实加强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市组织各相关县区深入开展后续产业扶持前期调研,认真研究安置区及周边后续发展可利用资源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点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措施,及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我市后续扶持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具体明确到搬迁安置点、到搬迁户,经各县(区)组级审定后,切实将实施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各县(区)列出搬迁户后续扶持项目清单,倒排工朝,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我市各县区确实加强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xxxx年,钦南区建成x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钦南区移民安置就业扶贫车间并投产,主要生产碱性无汞环保纽扣电池以及x号、x号民用电池。钦北区建成富贵金桔合作社柑桔茶系列产品加工扶贫车间,预计明年x月份投产。灵山县陆屋镇x泰晴玩具有限公司加工玩具扶贫车间于今年x月份开工,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中。这些安置点扶贫车间的建成投产,将解决相当一部分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三)加强培训及就业帮扶
钦南区xxxx年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x期,搬迁群众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共xx人;举办专项招聘会x场,进场企业xxx家,提供岗位xxxx个,达成就业意向人数xxx人,帮助实现就业xx人。钦北区扶贫办、人社局牵头,汇集xx家企业到安置小区举办“现场就业专项招聘会”,介绍部分搬迁户到企业就业务工,实现了xxx人转移就业(包括外出岗位务工)。灵山县人社局、陆屋镇政府、文利镇政府联合分别在陆屋镇和文利镇组织了x期中式面点师培训班,共培训xx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xx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举办了x次招聘会,送岗位到家门,参加招聘会的求职者有xxx多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xx人。
(四)加强产业扶持
钦南区、灵山县部分贫困户有特色种养产业,对符合奖补标准的,及时给予奖补。钦北区利用自身优势,还发展了以下产业:一是肉猪养殖产业示范小区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合作社带头,搬迁群众参与,预计每年能为每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分红约xxxx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x月产生效益。二是微田园项目。项目位于易地扶贫安置小区东北面xx米,投入资金xx万元。项目主要为每户搬迁户提供xx亩坡地,供各户自行发展特色瓜果蔬菜,实现瓜果蔬菜自供自给。该项目于20xx年x月底开始实施,已完成土地分配确权任务,目前安置户已种上果蔬。三是开发综合市场项目(规划)。项目位于安置小区西南面,与小区相邻,项目用地面积x亩,计划投入资金xxx万元。项目建成投产每年能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x至xx万元的资产收益,并优先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创业提供场所及服务。
(五)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大部分是原租地安置的`二次搬迁移民户,其旧房是支付xx年的租金,由上级投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安置房,到目前还有十多年的租期,移民没有产权。根据《xx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关于脱贫攻坚问题答复的意见》,同意不界定为移民搬迁户的旧房,不需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其他人员正通过试点,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工作,全市共拆除旧房xxx户,其中x区xx户,x区xx户,x县xx户。
(六)加强安置点管理工作
钦南区根据安置点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社区村民委员会,行政上归沙埠镇桥坪村委会管理,设置了管理办公室,帮助群众办理户口迁移,之女上学等手续,做到事事有人管。钦北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以新成立的安置小区村民小组形式迁入行政村大直镇大直村委会,所有搬迁户户籍迁到大直村民委员会米连自然村后,行政隶属于大直镇大直村民委员会。安置小区村民小组现有中共党员x人,设立党支部x个。小区实行支部、楼长工作机制,以自愿参与为原则,民主推选楼长x名,保洁员x名。小区日常在镇党委、村支部两级党组织领导下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建惠民服务,努力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氛围,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xx县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构初步xx镇xx村委会,学龄儿童就近新光农场幼儿园、小学就读、就医依托陆屋中心卫生院、新光农场卫生院;文利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构为文利镇升安村委会,学龄儿童就近升安小学幼儿园、小学就读、就医依托文利镇卫生院、文利镇升安村委卫生室。
二、存在问题
由于20xx年底刚搬迁入住,各县(区)后续扶持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9.易地扶贫搬迁需解决九个问题 篇九
一、“搬走谁”。搬迁对象是指那些纳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有搬迁意愿并且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搬迁对象必须“一锤定音”,必须精准,不得增减更改。对不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坚决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迁去哪”。需搬迁的贫困户正是由于原居住的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才需要搬迁。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必须搬离原址,挪个地方,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公共服务较为完善的新地方安家。搬迁要向中心村、集镇、生态旅游区、产业园、城区靠近,决不能原拆原建、“就窝下蛋”,更不能“屎窝里搬到尿窝里”。
三、“咋脱贫”。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必须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不能一搬了之,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四、“建多少”。严格按照国家“保障基本”的原则,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单户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这是红线,不得突破。对于暂时因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但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或预留宅基地。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五、“建到哪”。选址要科学,在规划设计上要发挥主导作用,既要征求群众意见,又要勇于担当。集中安置点要依山就势,避免大挖大建,决不允许在填方区上建房,要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
六、“建啥样”。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房型设计,坚持一镇一个风格,在坚持风格一致的情况下,设计多个户型供群众选择。
七、“何时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程序多、任务重、时间紧,因此,要增强紧迫感,提前做好安置点选址规划、建筑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谋划工作,根据摘帽进度安排、资金筹措、任务进度统筹安排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八、“谁来建”。要明确乡镇政府是建设主体,实行政府“交钥匙工程”。政府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质量安全监督、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分配,房子竣工验收后直接分配给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
九、“怎么交”。政府交给贫困户的是毛坯房,不是装修后的房子。搬迁户在签协议时,按照人均0.25万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交纳保证金。搬迁户住新房必须拆旧房,并将旧宅基地交给所在村集体,按照人均0.25万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给予贫困户奖励。
(作者单位:湖北省赤壁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推荐阅读: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07-30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08-12
教育扶贫工作方案09-09
区xx扶贫工作方案10-28
山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06-23
关于干部住村包村和定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06-17
扶贫对接活动方案08-03
2018电商扶贫方案10-04
文化扶贫实施方案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