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问题清单

2024-09-20

作风问题清单(精选8篇)

1.作风问题清单 篇一

办公室“作风建设年”活动自查问题清单

1.理论学习方面,尤其是对党的理论知识存在一知半解或不求甚解的现象,没有真正弄懂弄透,入脑如心。

2.考虑问题习惯用老思想、老办法,解决思考问题不全面。

3.对本职工作“不在行”,对相关工作“不熟悉”。

4.存在“老好人”现象,对工作上的问题有时候只是客观上提建议,缺乏担当意识,对急难繁重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5.考勤不严格,依然存在少数迟到早退现象。6.对计划内督办事项督促落实不到位,效率不高,存在“虎头蛇尾”现象,工作风风火火安排下去了,但后续工作跟不上。

7.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上存在“吃老底”现象,没有加强学习,工作效率不高。

8.满足于一般性完成任务,在提高标准方面有所欠缺。9.工作积极主动性有待加强。

10.对办公室工作重点需进一步梳理分工,明确职责,增强计划性,目标性,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

2.作风问题清单 篇二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采用定额计价招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定额计价的一般做法是:先计算工程量, 套定额算出直接费, 然后以费率的形式计算间接费, 最后确定优惠幅度, 得出最终报价。工程量清单从大的方面着手, 落实于细微的质量要求, 真实反映考虑工程实际, 为把定价自主权交给施工企业提供了可能。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 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现场情况等因素;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许多其他方面的因素。

与现行的招标方法相比,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具有以下一些优点:①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大原则。②有利于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③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 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 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④有利于节省时间,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则可以简化投标报价计算过程, 缩短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间, 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并可以节省时间和社会财富。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

2.1 工程量清单应准确全面地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中的实物工程量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 同时, 也是招标人估算拟建项目建设投资的基础。准确计量拟建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是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关键。

2.2 工程量清单中实物工程量的细分程度应遵循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中实物工程量的细分程度关系到项目报价的组成, 其划分合理与否, 直接关系到报价的精度和质量。一般情况下,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2.3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组织, 由于其第三方地位的性质及其智力密集和知识密集的特点,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最佳选择。

3 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思考

3.1 鼓励施工企业建立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的应用可以促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按实际消耗水平报价, 从而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 使我国的建筑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 施工企业应尽快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以适应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客观要求。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 企业定额贯彻平均先进原则,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特别是企业的价格竞争能力。

3.2 大力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推进我国工程计价制度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大力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是21世纪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实选择。依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智力密集型的专业优势, 可以有效地推进我国工程计价制度从计划管理走向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跨越。

3.3 完善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的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和完善规范工程监理制度两个方面。

4 结论

3.中央巡视组的问题清单 篇三

此后几天,13个巡视组陆续公布了巡视情况。从已经公布的信息看,相比去年的两轮巡视,这一轮的巡视更加“有料”,料也更“猛”。

“苍蝇式腐败”遍布各层级

从已经发布的信息看,被巡视地区的腐败问题既有广泛覆盖又有重点突出的特点。广泛,主要体现在腐败问题遍布官员各个层级;重点突出,则体现在腐败在某些领域里集中发生。

从官员的层级上看,这一轮巡视既查到了广泛存在于城乡基层的“苍蝇式腐败”,也查到了需交由中纪委、中组部另案处理的“大老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的评价是:“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这种“打倒一大片”式的负面表述,在前两轮巡视中还没有出现过。

用“苍蝇式腐败”来描述基层腐败的泛滥,不是第三轮巡视的发明。在去年第一轮巡视中,在对重庆和湖北腐败的描述中,就用上了这个词。

在本轮巡视中,“苍蝇式腐败”问题表现突出的有三个地方:天津、北京和海南。巡视组的相关描述分别用了“不容轻视”“问题凸显”和“形势严峻”的措辞。

这三个地方“苍蝇式腐败”猖獗,源于当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官员面临着巨大的利益诱惑。在这方面,贵为京畿之地、寸土寸金的北京,表现得更为明显。在第三轮巡视中,被巡视组点名有征地拆迁问题的地方有两个,北京就是其中之一。

与前两轮巡视一样,这次在巡视组每一个通报的最后,都会留有一个“尾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这一意味深长的表述里,暗含着“老虎”的信息。根据腐败案件管辖权的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处理的案件,”是指涉及省部级官员的案件。省部级以下官员的案件,则归省纪委和市县纪委管辖。

也就是说,凡有上述表述的被巡视地区,均可能有省部级官员涉案的线索。但最终是否立案,尚需进一步调查。

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为重灾区

巡视的结果还显示,在有些经济利益巨大的领域,腐败呈现出高发态势。《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对这样的领域进行了梳理,发现无论是第一、第二还是第三轮巡视,腐败频率最高的一个领域,均是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

《中国新闻周刊》发现,除了2个专项巡视的单位外,另外11个地方均存在这一领域的腐败。这体现出这一领域对权力的巨大“虹吸效应”——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大小权力都趋之若鹜。

上述11个被查出有此类贪腐的单位,其中有7家在描述中用了“问题突出”“比较严重”“相对集中”的措辞,对甘肃的描述还用上了“损失巨大”。

另外,在11家被巡视单位中,对山东省着墨最多:“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

在这一描述中,有几个反映这一领域共性的词汇,比如“亲属插手”“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等。结合起来,就能勾勒出这一领域的腐败路线图。

在此前两轮巡视中,这一领域也表现出了对权力极强的“吸引力”。在第一轮10家被巡视单位中,有3家被查出了此类腐败;在第二轮11家被巡视单位中,有5家被查出了此类问题。在所有巡视发现问题的排名中,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领域均名列榜首。

在这一领域腐败的背后,“一把手”的因素令人关注。按照中国式的权力运行机制,一个领域的权力运用,主要来自于三个人:主管副职、行政一把手和党委一把手。这个领域的利益越大,三人之间的权力分配就会越向后方倾斜。

如果某个事项相关利益大到需要在常委会上进行讨论,其决策权就基本上集中到了“一把手”上。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投标,正是这样的一个领域。在很多地方,它被称为“一把手”工程。

而分析过去的贪腐案件可见,大多数“一把手”腐败案的背后,都有土地的影子。

腐败利益共同体

在第三轮巡视中,能看到很多“一把手”的影子。

巡视的结果显示,“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正在有些地方呈上升趋势。其中表现突出的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山东省内,一个是天津市内。前者被指“一把手”案件呈上升趋势,后者被指“一把手”腐败案件多、危害大。

“一把手”腐败的影响,不仅在于其腐败本身,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把手”腐败,可能对其领导的整个组织注入一种腐败基因。

一个被腐败渗透的“一把手”,必定不会真心反腐,甚至有可能将反腐异化为一种利益交换。这在现实中的一个最直观体现,就是反腐力度不够。

在第三轮巡视中,有5个被巡视单位被指“执法偏软”,或者“没有形成反腐的高压态势”。在第一轮和第二轮巡视报告中,这种提法分别出现了1次和2次。

反腐不力的原因,除了人手不足、取证困难等技术因素外,利益考量更是个决定性因素。

在反腐尚未成为高压气场、官员之间又沆瀣一气的情况下,反腐就变成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而如果“一把手”有贪腐行为,该单位的反腐工作在价值取向上就成了反对“一把手”,则要面临更大的阻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反腐人员会倾向于选择无所作为,或者将反腐异化为可资变现的资源。今年上半年,中国多位有纪检背景的官员落马,其中的部分原因,是这些本应以反腐为己任的官员,将反腐置换为一种可资交换的资源,将自己变成了腐败的利益共同体。

执法偏软的结果,除了遗留很多腐败问题以外,还给当地营造了一种“有腐不反”的气氛,让腐败得以滋长,并最终形成风气。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也就是说,“一把手”是各地反腐的第一责任人。但“一把手”渉腐,让反腐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第三轮巡视的反馈中,还有一句话出现的频率很高,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据《中国新闻周刊》统计,在13个被巡视单位中,这句话出现了8次。在前两轮巡视中,这句话只在第一轮巡视中出现过一次。

在第三轮巡视中,还有几个问题引人关注:买官卖官、超职数配备和带病提拔。在前两轮巡视中,超职数配备被4次提及,带病提拔被提到了1次,买官卖官则没有明确提及。这几个问题在本轮巡视中出现的频率,比前两轮有大幅度提升:超职数配备被提到了5次,带病提拔被提到了3次,买官卖官、拉票跑要被提到了4次。

山东和河南在这几个问题上表现突出,巡视组对两省的描述非常接近: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仍然存在,拉票贿选现象严重。分析人士认为,对这种官场整体上的混乱局势,“一把手”同样逃不了干系。

第三轮巡视问题清单

一、国有企业问题 甘肃:省属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反映突出;天津:国有企业大案要案频发;北京: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相对集中;新疆建设兵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改制中问题频出,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新疆:矿产资源和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反映依然强烈;福建: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突出。

二、城建、土地与工程招标 甘肃: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损失巨大;辽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反映突出;河南: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等收受贿赂问题比较严重;天津:城市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北京:工程建设腐败案件相对集中;宁夏: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山东: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结,围标串标;海南:少数领导干部在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新疆建设兵团:工程建设、农资采购、土地承包等领域存在权钱交易问题;福建: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偏软 甘肃:纪检检察机关执纪问责偏于宽软。中粮: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偏软;山东:对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不够,有的对查办案件有畏难情绪,有的案件处理偏轻,对省管正职领导干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力;海南: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大;新疆建设兵团:对案件查处不够。

四、形式主义 甘肃: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形式主义仍表现突出;辽宁: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天津:形式主义调研现象仍然存在;北京:形式主义问题仍反映强烈;新疆建设兵团: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福建:一些检查评比、招商洽谈活动需要防止形式主义。

五、一些领导干部多占住房 甘肃:一些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辽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山东:少数领导干部违规获取、占有多处房产;新疆建设兵团: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新疆:有的住房面积严重超标。

六、科研经费管理混乱 复旦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辽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河南:有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中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科技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天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北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宁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海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

七、违规公务用车 甘肃: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辽宁:违规公务用车。

八、弄虚作假 辽宁:经济数据弄虚作假,干部档案记载不实;科技部: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山东:个别干部档案造假。

九、买官卖官、拉票跑官要官 辽宁: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河南: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宁夏:有拉关系、打招呼、“隐性”拉票现象;山东;有的地方买官卖官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干部为了获得升迁,热衷于找“关系”,“拉票”现象严重。

十、超职数配备 辽宁:超职数配备;宁夏: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山东: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海南: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新疆建设兵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

十一、带病提拔 河南: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宁夏:个别地方和单位带病提拔;山东:带病提拔问题仍然存在。

十二、农村基层腐败 天津: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北京: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海南:基层反腐败斗争形势较严峻。

十三、“一把手”违法违纪 天津:“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多危害大;山东:“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

十四、协会学会腐败 天津:协会学会商会中的“四风”问题反映强烈;科技部:对所主管的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

十五、征地拆迁 北京: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河南:广大群众还反映了一些由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问题引发的利益诉求等方面的问题;

十六、决策不够民主 北京:一些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充分科学论证、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不够;辽宁: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选任干部沟通酝酿不够充分。

4.个人作风整顿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篇四

篇二

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本人按照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认真吸取教训,明确努力的方向,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的目的。现将剖析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到办公室工作以来,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自身素质得到提高,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但与老同志相比、与办公室要求的独挡一面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

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工作中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问题,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认为自己工作能力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过于依赖科长和主任,因此,工作上没有大的起色。

二是学习积极性不足。

在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对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中满足于“蜻蜒点水”,对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是十分全面,遇上处理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

臆断和经验去分析情况、处理问题;在理论学习上搞实用主义,与工作有关的就学一点,与工作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由于理论功底不够深,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了解大局不深不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工作任务上存在走样、偏差现象。

三是工作作风松懈、不够严谨。

表现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离办公室要求的“一点不差,差一点不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文字校对工作中,有时出现错漏字现象,在卫生清扫方面有时不及时、不彻底;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地考虑和研究,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我看清了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并不是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就行了,关键是今后怎样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新上下功夫。

牢固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创新意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跳出以前的思路和框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求新、求活;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写出一批有深度、有份量的调研成果。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今后将全面、系统、准确地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打下坚实的政策理论功底,拓宽个人知识领域。按照通读与精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学习中心,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中心议题,确保每天拿出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坚持作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针对自己文字驾驭能力不强、写作水平需要提高的实际情况,加强写作方法理论的学习研究。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快节奏的做好每一项工作,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件小事,力争使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纰漏,达到完美;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科学性,工作想到前头,想细想全,克服盲目性,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有的放矢”。

总之,我将以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争取早日达到办公室独当一面的要求。

个人作风整顿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篇三

在此次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通过思想动员和学习,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照各项规定,我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各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反思,发现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并根据所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个人的存在问题:

(一)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分析问题不透,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服务意识不够牢固。

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为人民服务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认为能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任务已经不错了;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三)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从纪律上来看,对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

牢记“没有革命理论,便没有革命行动”的教诲,充分认识学好政治理论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力求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工作。通过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认真实践党的宗旨,恪尽职守

要不断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忧民、安民、富民、乐民作为从政的基本要求。按照XXXX的要求,认真回答好、实践好“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为党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问题。

(3)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合理摆布各项工作,力求从繁重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变在机关坐等办公为主动上门服务,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围绕“难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和广大群众交朋友,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自身职能出发为群众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在“勤奋、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坚持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力戒形式主义,时刻警惕犯脱离群众的错误。

(4)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

5.作风问题清单 篇五

领导干部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单位:市委编办姓名:**职务:市委编办副主任日期:2020 年 10 月 30 日问题类别序号问题来源主要问题及表现备注严 1 自查工作安排部署上坚持“件件高标准,事事争第一”、“干就干好、干就干成、干就干出亮点”的高标准还有较明显差距,分管业务有时亲身参与和督导不到位,善于运用创造性思维引领和指导业务工作上需要进一步努力。

细 1 自查对机构改革中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的研究、探索还不够深入细致,一些问题的解决上缺少“刨根问底”“解剖麻雀”“举一反三”的较真进取精神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突破局限视野,打破思维窠臼”的创新精神。

深 1 自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着局部零散学习多、全面系统学习少,浅尝辄止多、深刻领会少,就事论事多、全盘把握少的现象。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了解熟悉还有差距,找准“堵点”,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主动性还不够。

实 1 自查主动走到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家了解民意、“以群众为师”不够,去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少、蹲点少,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得多,查找深层次原因和问题症结少。有时指导工作还是遵循经验主义或简单照抄照搬,缺少创新举措。

快 1 自查工作上还存在“不掉队、随大流”的等靠思想,分秒必争、雷厉风行、敢打敢拼,有红旗必扛、有先进必争的干劲拼劲争劲不够。对工作效率和成果的转化上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6.作风问题清单 篇六

1.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意识不强。思想上还存在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容易干的事、出成绩的事,对一些难事、苦事、见效慢的事、历史遗留下来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还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胆气。比如有的单位明知有些政策不符合自身实际,不报告不反映,程序照走、动作照做,宁可浪费资源,也要骗取“抓了落实”的名义,借以躲避追责。

2.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的力度不够。抓工作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重安排、轻问效的问题,在落实过程中一些工作跟的不紧、督的不严,缺乏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和持之以恒的韧劲。比如有些单位把县委的有些部署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上,把想法当做法,把发文当落实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文件多、会议多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文风会风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部分单位在筹备召开分管领域工作会议时,未能及时沟通协调、整合会议内容,导致乡镇干部多次往返奔波,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基层同志对此多有反映。

3.从严从实、抓常抓细的标准不高。存在“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层少;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思考少;对分管工作用心多,对其它工作关注少;布置安排多,督促检查少”的现象,习惯于办公室听汇报、电话中问情况、资料上找数据,主动深入基层,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献良策不够,致使对实情摸得不准,对底子吃得不透,影响到县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措施的精准性。

4.工作中有时不够积极主动,进取心还不够强。比如对团青工作的思考还不够,团青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还需丰富和创新,团干部的交流培训工作还需加强,破解基层团组织“四缺”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

5.深入基层直接联系团员青年较少,服务青年、联系青年的能力有待提高。赴基层单位对团青工作检查指导、帮助不够,导致对基层团青工作看的少、听的少,视野不够宽,思维不够活。

6.对团干部的要求还不够严格。主要是因为各公司团干部基本全是兼职,团青工作力量薄弱,碍于情面,所以日常鼓励的多,批评的少。四是与同事之间的交流不够深入、广泛,联系不够紧密。

7.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在贯彻执行党建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不实、不细、不到位现象,创新精神有所欠缺,部分国企党建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中存在不彻底、推进缓慢、缺少抓手、“两张皮”、“灯下黑”、走形式等情况,工作成效不明显。8.工作上存在重视领导布置多、重视实际任务少的问题。比如2017年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党建、组织、宣传、团青等制度推进缓慢。

9.主动服务和帮助基层意识不够强。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少,对基层单位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文件执行情况掌握不全面,对一些单位党建工作实情掌握不透彻,帮助解决问题少。

10.与同志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不够深入。有时候对下属的工作具体情况不了解,存在主观主义和经验主义倾向,导致工作分工不合理,有“推着走、催着干”的现象,对部门同事工作积极性有所影响。

11.对部门起草的文件、方案、讲话等文字材料修改还不够、把关还不严。同时部门有的同事基层工作经验少、企业实际情况不了解,导致一些文件、工作安排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性不强、结合度不高,操作起来困难,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12.工作标准不够高。开拓创新意识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难情绪和倦怠思想,缺乏艰苦奋斗、迎难而上、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意志,自己平时走出去不多,视野不够开阔、思维不够活泛,有时感到思想疲惫、思路僵化,自我要求降低,干事创业热情减退,对如何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思考研究不多、冲劲闯劲不足。13.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意识不强。思想上还存在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容易干的事、出成绩的事,对一些难事、苦事、见效慢的事、历史遗留下来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还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胆气。比如有的单位明知有些政策不符合自身实际,不报告不反映,程序照走、动作照做,宁可浪费资源,也要骗取“抓了落实”的名义,借以躲避追责。

14.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的力度不够。抓工作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重安排、轻问效的问题,在落实过程中一些工作跟的不紧、督的不严,缺乏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和持之以恒的韧劲。比如有些单位把县委的有些部署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上,把想法当做法,把发文当落实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文件多、会议多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文风会风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部分单位在筹备召开分管领域工作会议时,未能及时沟通协调、整合会议内容,导致乡镇干部多次往返奔波,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基层同志对此多有反映。

15.从严从实、抓常抓细的标准不高。存在“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层少;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思考少;对分管工作用心多,对其它工作关注少;布置安排多,督促检查少”的现象,习惯于办公室听汇报、电话中问情况、资料上找数据,主动深入基层,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献良策不够,致使对实情摸得不准,对底子吃得不透,影响到县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措施的精准性。

16.突破自我的意识不够强烈。任职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己能够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存在的问题一个是,“求突破”的创新意识需要强化,习惯于“看文件写没写、过去有没有、别人干没干”,没有从更高标准、更好成效去思考研究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比如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面对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秩序复杂化的新挑战,如何创新方法去解决问题做的还不够;再一个是,“钉钉子”的工匠精神还有差距,抓工作落实的韧劲不足,工作深入钻研不够、大而化之,重指导轻一线操作、重布置轻节点落实,工作中有依赖思想,满足于多督促检查几次就可以了,有当“甩手掌柜”的思想倾向。

17.没有落细落小的问题。有时抓工作满足于安排了、部署了、强调了,没能很好地关注全程、关注细节。比如,文山会海问题一直喊一直抓,却总是尾大不掉,红头文件少了,便签类材料、电话类通知仍有反复;有些制度规定在末端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

18.缺乏常态推进的问题。对去年“XX专项清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虽然都对照标准逐个过了筛子,但在加强经常性检查、完善规范性制度措施上还有不足,有的问题转入常态化整改阶段便出现成效打折扣的现象,存在“一阵风”的倾向。

19.工作中不够注重细节。能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带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方向明确、立场坚定,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工作中始终抓好思想建党这个根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章为准绳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建设良好党内政治文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执行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把上级决策与公司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工作中有拼劲和干劲,坚持逢会必讲作风建设。但实际工作中部署要求做的多、研究细节做的少,有时碍于情面,存在回避的现象。

20.工作力度“小”。思想上还存在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容易干的事、出成绩的事,对一些难事、苦事、见效慢的事、历史遗留下来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还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胆气,还存在绕着走、推着干的问题。21.工作措施“虚”。一些工作没有实实在在的抓到位,上级检查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有的工作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

22.自己在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上有所弱化。不像以前经常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不扎实的表现在一定程度存在。

23.一直以来,自己始终没有忘记入党时“对党忠诚、积极工作”的庄严宣誓,任何时候都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前面,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该抵制的坚决抵制。特别是到市委组织部工作以来,更加自觉地把行动落实到组织号召上来,对组织上交办的每一件事,都千方百计、尽心竭力,努力要求自己完成得更好一些。目前来看,自己作为支委委员,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在组织党员深入系统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内容上,还做得不够到位。比如,工作中还存在精细化程度不够的问题。一些事情安排上虽然主观上想尽可能地做细做好做到位,但在具体落实当中,还盯得不够紧,导致工作效果打了折扣。

24.抓工作推进时有应付了事现象。上级下发文件通知、成立机构,照搬照抄,不考虑是否有必要,有时不能做到结合实际。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25.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执行不好。有时认为外出都是为了工作,请不请假不重要,而未能带头遵守请假制度,造成本部门对请假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26.有主观主义倾向。我主要负责政务工作,由于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报送材料存在应付了事现象,所以对基层单位、部门提供的资料信任度不高,经常怀疑其内容拼凑、数字有水分等。对上报过来的材料有时不看内容,先看格式,一看排版不规范,就认为内容质量也高不到哪去。对报过来的资料,特别是数据资料,有时候报过来后要打几遍电话再核实。有时过份自信,总认为自己的想法和判断是对的,耽搁了工作的进度。如:年初起草全会报告时,里面应用到了很多部门、基层单位提供的数据,他们报上来后,总认为他们理解有误,报的不实,再次开会进行了确认,会后又再次打电话对数据进行核实。

27.有经验主义问题。自己平时走出去不多,看的少,听的少,视野不宽,思维不活,有时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有时对以往的经验一味地生搬硬套,没有注重改革创新,用老的经验指导新的工作后劲乏力。

28.与同志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不够。在工作上有时候与同志之间相互通气不够,相互不甚了解各自所做工作的具体情况。这样一来,就使得同志之间产生了误解,尤其是在涉及到服务群众的一些事情时,由于不清楚各自工作安排情况,程序顺序,所以不好帮忙,给基层的办事人员带来一些不便。

29.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作为支部组织委员,对做好党建工作态度上是端正的,但因经验不够,学习不够,存在着“摸着石头过河”现象,工作成效不明显。

30.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上有重视领导布置多、重视实际任务少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把布置当执行,机械照搬照套上级、领导的精神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不够。

31.主要是职业操守还需加强。反映在工作当中,对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考虑的还不多,有担心说不在点子上、怕说错的顾虑,意见建议提得少。剖析原因,主要是自己没有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大局观念还不够强。

32.工作抓落实力度不够。一些工作没有实实在在抓到位。支部班子能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点,开展了“四型机关”创建等活动载体,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7.浅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趋势与问题 篇七

关键词:清单,趋势,必要性,问题

目前我国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招标文件中附上统一的工程量清单, 并规定作为投标企业作价的统一依据, 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每个分项的综合单价, 反映了工程的消耗和有关费用, 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 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为了能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通过市场的作用, 优化各种相关资源的配置, 提高经济效益, 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按程序办事, 克服混乱现象, 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是工程招标投标价格的逐渐市场化, 最终形成市场价格机制, 使工程价格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趋于合理。因此,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应不断地进行学习与思考。

1“工程量清单报价”公平、合理、势在必行

通过经历招标、投标活动几年, 为进一步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规范招投标行为, 现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笔者认为双方都能接受。比较目前多数单位采用“工程总价报价”的做法, 就更具有科学性、公正合理性。因为过去采用“工程总价报价”的做法, 招标人如果用“低标”或者叫“不合理标底”进行招标, 投标人则用合理的报价投标, 往往不能中标, 优秀的施工队伍、合理的工程报价, 有时甚至还不入围就被淘汰。为使中标可能性变大, 投标人在报价问题上, 几度揣测, 有时还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去索取有关信息、数据, 因为“工程报价”在“综合评估法”中它所占的比重就有65%, 所以力求“中标等价”更加趋于公平、合理,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做法势在必行。

2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有编制招标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依据《计价规范》、投标须知, 设计规范, 图纸等, 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明细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不实之处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 结合市场竞争情况, 充分考虑风险, 自主报价, 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

2.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

我国长期以来承发包计价, 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管理制度, 尽管曾在历史上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起过积极作用, 表现出其具有科学性、统一性、系统性、权威性、强制性、时效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 这一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量价合一, 形成“活市场”和“死单价”的矛盾, 不能在市场中真实地、及时地、准确地反映建筑产品价格。二是现行预算定额综合程度较大, 施工实物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不分, 不利于施工企业发挥优势, 提高竞争力。三是定额计价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 套对应定额子目, 按规定费率取费, 执行文件政策调整来确定工程造价, 这实质是政府定价, 企业没有自主定价的权利。这一模式难以满足招标投标和评标的要求, 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

2.2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已在建设市场中占主导地位, 特别是国有投资和国有资金为主体的建设工程基本实行公开招标, 通过招标投标竞争尤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而现行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 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 这实质是政府定价, 企业没有自主定价的权利,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为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要求,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尤为当前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改革的重要举措,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投标人自主报价,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 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 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 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求。

2.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如英联邦等许多国家、地区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均采用这种模式。我国加入WTO后, 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 为了引进外资, 对外投资和国际间承包工程的需要, 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实行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 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 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进入国际市场承包工程。

2.4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

由于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管理体系在工程承发包计价中调整承发包利益和反映市场实际价格、需要, 特别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方面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例如建设单位招标中废止压级压价、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高估冒算造成合同执行中产生大量的工程纠纷和扯皮。为了逐步规范这种不合理或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除了法律法规, 行政监督以外, 发挥市场规律中“竞争”, “价格”的作用是治本之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计价行为, 在技术上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需要研究认识的几个问题

3.1 关于推行工程量清单后定额无用的问题

我国五十年代初从原苏联引进定额管理制度, 一直使用至今。搞市场经济以来, 要不要定额问题的争论从没有停止过。现在有人认为,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 不再需要定额了, 这种说法是一种误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模式, 必须取消束缚建筑业竞争的法定性的死的“定额”制度, 建立新的能指导企业定价的“定额”制度。企业在确定工程成本和投标报价中还是需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水平和价格信息作参考。从投资方看, 更需要这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作为投资决策。财政、审计、仲裁和法院等在相应的工作中也要以此为依据。反映社会必要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量定额对引导和规范市场定价的作用始终是十分重要的。

3.2 关于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的问题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 原有的以定额计算的标底价为准, 上浮3%、下浮5%控制投标价的评标办法, 已不能适应评标工作的需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务院有关部委精神, 对政府投资工程国有投资工程今后评标中采取经评审最合理价中标越来越普遍, 为配合《计价规范》执行后的评标工作的需要, 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商务标的评标办法, 加强部门监管, 达到有效控制造价。

3.3 关于强化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问题

8.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相关法律问题 篇八

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初级发展阶段,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扩大外贸企业的市场,有利于企业进行优化配置,而且更有利于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吸引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志着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在该自由贸易区内,有许多不同于园区外的经济政策,本文拟从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这一方面,具体阐述我国自由贸易区内实行的负面清单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不同于传统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根据本国法律法规在本国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这种方式属一国境内关外的贸易行为,即某一国在其辖区内划出一块地盘作为市场对外做买卖,对该地盘的买卖活动不过多的插手干预、且对外运入的货物不收或优惠过路费。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园区是我国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所实施的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不同于一般的保税园区,上海自由贸易区具有很多新的特点,尤其是其中的负面清单的外商准入模式,它超越了行政机关的权利范畴,其需要的法律突破超越改革开放初期的“特区”,相应的优待也是前所未有。这就要求我们对负面清单有一个清楚以及全面的认识,从法律的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使上海自由贸易区对我国的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发挥巨大的有利影响。

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其含义是指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在清单中公开列出一些与国民待遇不相符的管理措施,即在清单中列明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的制定主要由上海市完成,其在负面清单中罗列了190项特别措施,禁止类38项,限制类152项。然而在我国其他地区一直实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大概是157项限制、禁止类措施。由此可以看出,负面清单中的限制产业和管制措施甚至比目录中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把自由贸易区外的几乎所有的管制都移植到自由贸易区内,是否与自由贸易区战略设计的终极目标相冲突呢?

因此,本人认为要切实解决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有关负面清单规定的准入的相关问题,依法合理有效促进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就应借鉴国外有关自由贸易区中负面清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特定国情以及历史与现状,在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考察我国关于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准入的法律困境和问题,为改革自由贸易区开放程度进一步作以下对策研究:坚持深化贸易自由化路径,以保护国内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角度出发,改革自由贸易区行业准入的相关法律制度,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上构建出更加完善、高效的自由贸易区商事主体的准入模式,以改变上海自由贸易区行业准入范围过窄的现象,确保自由贸易区内货物贸易的自由化。

二、各国及地区对于自由贸易区有关负面清单的经验与总结

(一)新加坡自由港

新加坡作为全球运输网络中的重要的节点,一直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对进出口以及转运业务限制较少,同时只有较少的关税限制,除四类货物之外的其他所有货物进入新加坡都免关税。自由贸易协定使新加坡与全球多数国家之间没有贸易限制。同时,新加坡也是东南亚自由贸易协定成员。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整个新加坡都近似于一个自由贸易园区,在这个园区里,贸易自由,限制很少,其贸易园区的负面清单范围相对狭窄,这也是新加坡港能成为世界上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的因素。

(二)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

纽约港对外贸易区于1979年由美国国会批准设立,面积8.41平方公里,是美国最大的海港,同时也是世界最大海港之一。该区的主要政策为:产品进入美国之时可以按照综合税率征税,在原材料进口方面可以不征收关税,而园区内的企业的增值税只有3%,对于进入园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对待,没有国别的限制,仅由海关和相关港务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基本的资格背景审查。负面清单最早起源于美国式的国际投资协定,可以追溯至美国在“二战”之后签订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而1994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则成为日后负面清单的范本。

(三)中国香港自由港

中国香港实行最彻底的自由贸易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其自由贸易政策表现在四个方面:对进出口贸易不受限制;不设关税壁垒;进出口手续极为简单;海关检查和卫生检验手续便捷。香港实行“居民待遇”的投资政策,不管投资资金来源于中国香港本地还是海外,也不管所有制形式如何,在中国香港地区设立并经营企业均享受同等的“居民待遇”。

上述自由贸易区从设立伊始,就明确在该国家的政府管辖之下,均设置于海关关境之外,接受海关治外法权的保护,在这块“境内关外”性质的区域里,各个国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准入并没有规定过多的限制,对外贸易方式比较宽松,同时这个区域也是关税的豁免区。

自由贸易全区的设立初衷是为鼓励对外贸易和日常的国际商务的发展,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其基本功能是进行贸易上的互通有无,免除进入区域内的货物的税费,放松对于外商企业准入环节的限制,加快货物、人员、资金以及信息的流动和传递,促进对外的国际商务。 以上自贸港区的政府都进行了相应的立法,随后才建立的自贸港区,为了保障自由贸易区内的经济良性发展,严密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由贸易园区内的各种经济活动,使投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正是因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政府对于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也体现出高效、灵活的一面,这使得这些自贸园区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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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通过探讨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纽约自贸港区、中国香港自贸港的发展规律,总结出一系列先进的理论与经验,让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要合理、有效的发展上海自由贸易区,就应当扩大外商的进入范围,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限制,国外自由贸易区“管住卡口,管出不管进”的相关政策,无疑值得我们在对上海自由贸易区相关行业进入问题上学习和借鉴。

以往,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一贯为设置正面清单,即外商投资参照国家发改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展。这份“白名单”中明确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但外商即使是投资鼓励类项目,亦需要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负面清单指的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简言之,负面清单是为投资领域而列出的“黑名单”,其管理思路是除名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合法。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几乎是将区外的所有管制都移植到了自由贸易区内,难道自由贸易区内的市场准入比区外还要严格?

三、对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的探索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将上海自由贸易园区作为我国推动改革和提高经济开放程度的一块“试验田”,这将是本届政府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打造经济特区的升级版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不只是上海加快转型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一项关系到改革开放全局的重要国家战略。就我国国情而言,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扩大自由贸易区的市场准入、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不仅具有必然性,而且也有其必要性。此次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必须充分利用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这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彼之长补己之短,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因此,必须深化贸易自由化路径,从立法、司法、行政等多种方面,对自由贸易区行业禁入的有关问题做出全局化的应对措施,在注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使其成为撬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支点。

(一)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

我们应当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总则下,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目的不是要建成世界上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港口,而是要做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其中要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进入上海自由贸易区,并且要构架大宗商品的交易平台。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和社会服务等其他领域的开放程度,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加快对外开放的脚步,进一步达到自由贸易区设立的目的和宗旨。应当按照公平准入的原则,暂停或者取消投资者资质的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对内外资实施公平的准入标准。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国家应当做出禁止或者限制性条款,禁止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但是对于其他产业,可以进一步放开,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在自由贸易区开设分支机构,最终实现国民待遇。在服务业领域,我国政府对其垄断经营的现象非常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升,尤其是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行,服务业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正因如此,在自贸园区内对于服务业更应该减少限制,给外资企业与我国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中国的流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实践证明,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凡是开放比较彻底、积极参与全球资源竞合的领域,都会有较好的发展。

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的国家,限制的程度则越低,也就是说开放程度越高。作为外资最为青睐的投资地之一的我国,在市场开放程度和对外资管理上都有提升的空间,而“负面清单”的模式不仅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变革,也是开放市场,提供公平的、非歧视性的内外资本投资环境的新的尝试。同时,作为世界贸易投资谈判的敲门砖,“负面清单”也为我国和国际市场起到了更好的衔接作用。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学习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限制,加大开放程度,有了开放的市场,稳定的环境,才能吸引外资进入我国市场,促进我们经济水平的提升。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保障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我们应当加快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上海自贸园区,使其稳定运行。要进一步开放市场,缩小负面清单对于行业准入的范围,证明会有更多的外资涌入自由贸易区,这也就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作为自由贸易区健康良性运营的保障。例如欧盟创设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对其成员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进行规范;韩国自由贸易园区也制定了《制定和经营关税自由区培育国际物流基地的相关法律》、《自由贸易园区法案》等四部法律来对其国内的自由贸易区进行管理。相比较而言,我国处于自由贸易区的实验阶段,还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立法方面显得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乏国家层面一级的立法,这无疑会给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加快有关自由贸易区管理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从国家的高度来实施统一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在自由贸易区外,我国对外资企业一直实行的是“符合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对于涉及本国投资者的投资关系用一套法律进行调整,而对于涉及外商投资者的投资关系则由一系列“外资法群”进行规范,主要是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为主体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法体系。在自由贸易区内,现在是暂停实施这三部法律,但是并没有新的法律来进行规范。我国可以在自由贸易区内采取“简单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即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典,以此作为调整外国投资的基本法律,并辅之以其他直接相关的外资法律制度,从而实现外资法律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相对于区外的“复杂双轨制”而言,“简单双轨制”显然更加适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模式,并且与我国的经济、政治体制相适应,能够更好的促进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与完善。

(三)建立与负面清单相适应的相关监管体系

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是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入我国市场,以此加强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市场准入限制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更加开放的市场必然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来支撑其健康顺利的运行。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外国自贸区的监管体系,建立起适应我国发展模式的相关制度。

正确认识和处理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关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对外经济效益,建立一个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有利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开放程度,通过发展开放型经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市场竞争力。

结语

上海自由贸易区作为我国全力推进改革的一个缩影,其实验意义远远超越了第一轮以开放促改革时建立的深圳经济特区,它不是一两项税收优惠措施,也不是招商一两家骨干企业,而是机制和体制的真正全面创新和升级。随着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的功能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从一区独自发展走向多区联动发展,自由贸易园区已经超越了地域限制、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和经济制度限制,向多种功能综合、产业集群发展的方向迈进。

缩小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的范围,对负面清单进行必要调整是自由贸易区将来发展的趋势,进一步放宽市场,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进有关自由贸易区的相关立法问题,打造出一个从经济体制到监管体制再到行政体制改革的综合的上海自贸实验园区,使其成为一个符合国际通行惯例、鼓励科技创新、自由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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