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2024-09-28

论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共7篇)

1.论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篇一

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犯罪绝对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性质逐步恶化,犯罪类型复杂多变,犯罪方式不断更新升级。其犯罪案件表现出成人化、突发性、低龄化和手段更趋残忍的特点,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醒。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来看,既有社会根源,又有环境影响,还有其主观因素。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状况、新特点, 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 把握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本文在简要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原因 预防

0 引言

研究未成年违法犯罪, 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培养和教育好未成年一代, 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1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1.1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界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以主体的年龄特征为尺度规划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型。从刑法学的角度来看,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只有当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时才视为犯罪。在我们中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把未成年人犯罪的范围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其目的不是为了定罪量刑、处罚未成年人,而是从不良行为抓起,预防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认知的。这样看来,刑法学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是狭义的,而犯罪学上的概念则是广义的。

1.2 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绝对数呈上升趋势。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不论是沿海还是内地,不论是汉民族地区还是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都要占整个违法犯罪人数的一半以上,而且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惯犯、累犯增多,无业和辍学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逐步恶化。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系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现在已发展到抢劫、敲诈勒索、强奸、轮奸妇女,而且实施的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其情节恶劣,胆大妄为,不计后果,严重犯罪的形势相当严峻。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复杂性、多变性。绝大多数是普通刑事案件,即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为主要内容的犯罪案件。诸如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聚众斗殴、侮辱妇女、强奸、轮奸、伤害、杀人、走私、聚赌、贩毒吸毒等等。犯罪种类之多、侵害主体之广泛、犯罪手段之狡猾、犯罪后果之严重都是前所未有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不断更新升级。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逐渐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化,流动作案、结伙作案和利用科学技术作案剧增,日趋成人化、智能化,网络犯罪日益增多,有的形成了黑帮组织或犯罪集团。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多样化,除上述描述外,在专家学者的视野里还归纳了不少特性,诸如激情性、游乐性、攻击性、贪利性、疯狂性、团伙性、反复性、突发性、连续性、传导性等等。从未成年人犯罪活动规律来看,多是由不良行为发展到违法犯罪,从模仿发展到违法犯罪,由逃学、逃夜、离家出走发展到违法犯罪,从娇生惯养或被歧视、虐待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只有从现象到本质去研究、去掌握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才能遵循与驾驭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的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浅析

2.1 个人主观因

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错位是致使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人生观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看法,只有形成了高尚的人生观,才会对社会有所贡献。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金钱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谁拥有金钱谁就能更好地享受生活。这种表露在外的社会现象对未成年人腐蚀危害很大,“金钱万能”、“有钱就有一切”等拜金主义思想在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心目中至高无上。为了享受,为了得到钱,他们去偷、抢、骗以及出卖肉体,甚至杀人,可见“金钱万能”的思想对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腐蚀毒害之深。

2.2 家庭因素

从家庭教育看, 主要表现在: 一是单亲家庭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有很大一部分是单亲离异家庭, 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 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由于单亲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 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 误入歧途。二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 教育方式不当, 有的对子女娇宠溺爱,听之任之,一味的以金钱物质加以刺激,久而久之孩子便养成了随心所欲的性格,追求奢侈生活,当家庭满足不了时,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因为孩子学习不好,或有劣迹,就使用简单粗暴来解决问题。更有家长对孩子放任自流,便使孩子有了和坏人接触的机会。三是父母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行为, 给子女以不良暗示。由于孩子自身认知水平不高, 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 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3 学校因素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教育工作的优劣,教师教育水平的高低,道德行为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从我们工作所接触的未成年人犯罪中不难看出, 在现有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在校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中可以发现现有学校教育体制中存在较大的弊端,影响了对青少年的培养。

一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薄弱。主要表现为政治理论削弱,忽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放任自流,简单粗暴。二是少数教师不适应教师工作,教育方法不科学,对学习好,性格乖巧的学生明显表现出偏爱和关注,对那些成绩差的学生则讽刺挖苦,当众羞辱,歧视、孤立学生,向家长告状,对学生停课甚至体罚等,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上进心,伤害了其的自尊心,促使他们朝相反方向发展。三是教育制度上某些环节的缺陷。在当前,学校教育的好坏只是以升学率来体现,致使学校教育在德、智、体三方面不能兼顾,甚至一些学校形成了重文化知识传授,轻思想和品德教育的倾向,很少组织学生参加培养学生思想和社会责任感的课外活动,导致学生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着讲吃、讲穿、不愿劳动的现象,道德水准下降,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缺乏远大理想和信念,从而导致对各种不良思想、习惯影响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致使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和走上社会后,很容易成为社会消极因素的俘虏,最终走向违法犯罪。

2.4 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除了家庭、学校因素以外,社会因素也是导致闲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文化领域的多元发展,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解放,崇尚自我、追求自由、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等均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同时也在一定程

度上造成价值取向自我中心化、享乐至上、拜金主义和权力主义转移。同时,如由贫富差距而产生的不公平心理、高期望值与现实的落差而产生的失落感等,在成为社会发展的心理障碍的同时,也使成长中的一代人不可避免地接受了失衡心态的影响。对处于闲散状态又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影响最甚,由于缺乏外力的约束和控制,那些符合他们爱好、兴趣和习惯的不良社会因素很容易逐渐内化,成为他们心理中稳定的成分,使他们产生不良的需要、动机,错误的信念、理想和人生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加强对《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坚持教育保护、及时防治、综合治理等原则,更重要的是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建立起家庭、学校、社区、司法和社会“五道防线”,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家庭预防——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此,必须提高广大家长的觉悟和水平,做到以下几点:

(一)全面教育,防微杜渐。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形成道德品质的基础,不能一味的宠爱甚至溺爱自己的子女,这样只能让子女没有自立,自强的意识。教育子女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培养子女的良好品德,培养子女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习惯。正如家庭格言中的名人吴玉章所说过的那样:“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我以为最主要的应该是爱和严相结合。在生活上既要给予子女适当的父母之爱,在政治上又要严格要求他们,特别是要舍得让他们到艰苦的环境中去锻炼,在风雨中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当子女出现一些小问题的时候,譬如任性,不能看成是小事,放任自流,不加教育。家长应主动多与老师交流和沟通,使学校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都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当发现子女犯错误时,一定要及时抓紧教育,决不能放松,更不能迁就。所以,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问题要从小抓起,抓早、抓好。

(二)正确引导,耐心教育。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作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优秀,所以教育方式有对的也有片面的。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子女正处于成长期,可塑性很大,所以讲究教育方法是很重要的。首先,家长应考虑如何和子女培养良好的感情,做到既不溺爱子女,又对子女十分爱护和关心,对他们的正当、合理的要求尽量给予照顾,使子女真正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父母的疼爱,子女对父母也就有较大的信任,并怀有深厚的感情。当子女出现错误时,父母在教育中耐心教育,使子女深有感悟,而千万不能用粗暴的方法来处理。这样,不但有助解决子女的问题,而且也会增长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其次,要教育好子女就要了解子女,掌握他们的心理特点,分析他们的问题所在,对他们出现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要循循善诱,积极制止,耐心说服。要根据子女的年龄和环境进行针对性教育,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客观的态度,切不可感情冲动,更不可采取“棍棒加手脚”的封建教育方法,这样容易伤害子女的自尊心,使子女与父母之间造成感情隔膜和离异心理,甚至使子女离家出走,流浪社会,一旦被坏人引诱,很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教育手段。

在家庭中,父母的言行对子女的影响很大,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既要言教,更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教育子女。家长的道德行为对子女起到最实际的示范教育作用,家风不正的家庭以及父母有违法犯罪的家庭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父母在家庭中的一言一行对子女教育非常关键,如果父母言行一致,说得好,做得好,就会得到子女的尊敬,教育的效果也就好;如果父母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不但没有好的效果,反

而会产生更坏的效果,致使得不到儿女的信任。所以父母的言行举止是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的基础。

(2)学校预防——学校是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场所,其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青年。学校要在抓好智育的同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品德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正确的品德教育引导,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正面关注,关心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变化和需要,使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以及树立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学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未成年人教育运行机制,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还可以建立必要的道德行为档案,对行为表现良好的未成年人给予奖励,在升学、择业等方面予以优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处。通过种种措施使广大未成年人在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方而趋向统一,逐步养成文明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开设一些专门的心理教育课程,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乐观的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二是对特殊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比如说,离异家庭、暴力型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往往更为突出。作为学校有责任更多关注来自于这些家庭的学生,使孩子因为家庭结构不稳定受到的伤害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三是开展有效的心理咨询活动。心理咨询是主体借助客体的力量来调解自己心理的方法。这种途径,使得问题学生在遇到困难时,能够通过与辅导老师交谈或书面的方式咨询心理问题。通过老师指导他们对心理进行自我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并运用主客体之间心理交往规律调节心理活动,达到使学生觉悟、减轻压力,身心获得有益休整的目的。

(三)加强法制教育建设

一是建立完备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就开始接受系统的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计划和大纲,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等方面加以明确。二是调整教学指导思想,多渠道地普及法律常识,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如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努力普及法律常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提高未成年在校生防范不良行为侵害的能力和守法的自律能力。同时,学校要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改进教学方法。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当前要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法律素质,增加法学基础理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学校要改进教学方法,使教育形式半富多采、生动活泼,体现出新颖性、直观性、参与性、系统性,从而真正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效益。

(四)建立学校家庭沟通制度

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为家长提供学习机会,让他们懂得孩子的健康成长,绝不以缺少家长的关心、爱护、启发、引导;管理教育孩子,既是家长的义务,更是学校的责任;所以,建立学校和家庭相结合制度有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3)社区预防——社区帮教,有利于引导青少年走上正确的道路

(一)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乡镇、街道居(街)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社区内各种文化、教育场所和设施,组织引导青少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利用晚上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在社区(居委会)对家长进行教育和培训。根据孩子的生理、心理的成长规律,传授如何进行道德教育、情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科学教子经验。

(4)司法预防——明确司法机关职责,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司法机关的工作不仅是发挥专政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要预防和减少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机关应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充分深入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法制宣传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犯,应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对他们做好犯罪的矫正工作,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教育、感化的作用、利用挽救方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序渐进的把他们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现今,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虽然有了一些法律规定和政策,但还不够完善和系统。距离当前司法实际的迫切需要与当前许多国家的立法比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易于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侵财、伤害类犯罪严密控制和严厉打击,遏制其诱发力,特别要严厉打击那些教唆、怂恿、挟迫未成人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审判机关应尽快建立少年法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5)社会预防——高度重视,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关注他们所处的社会大环境的状况,分析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趋利避害,加强教育。

(一)全社会要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党的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为青少年树立学习榜样。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电视、电影、文艺作品,用优质的作品引导青少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通盘考虑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和法制纪律教育。要创造条件丰富未成年人的课外业余生活,多创办青少年宫或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未成年人课外业余活动的乐园。要净化环境,铲除污染源,坚决取缔违规的文化娱乐场所,严禁黄赌毒的危害。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行之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应互相配合,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及学习环境,让他们在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让我们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积极行动起来,关心身边的每一个未成年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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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篇二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3.论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篇三

萩芦中心小学 张金涨

教学目标:

1、不良行为的认识。

2、不良行为的表现。

3、不良行为的分类。

4、如何杜绝不良行为,怎样与法律渗透。

重点:哪些是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难点:如何杜绝不良行为,怎样与法律渗透。教学方法:讲解 课时:1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提问学生早退,迟到是什么行为?出示图片,分析图片的内容。

二、授主题活动

1、出示主题: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2、让学生了解现在中国违法犯罪的记载,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犯罪总人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青少年犯罪人数高达15万人数。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数的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3、分析违法和犯罪的内涵,并加以区别。违法:是公民个人或者社会组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它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守法义务,超越法定行使权利的界限,对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破坏和侵害。社会危害性是一切违法行为的根本特征。

犯罪:是指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并根据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三、师生互动交流

1、大家谈: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2、对不良行为进行分类,讲解。

严重不良行: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非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中度不良行为: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成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的行为; •(10)吸烟、酗酒

4、轻度不良行为:

• 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

• 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

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戴首饰、男生留长发、光头、参加不良活动,不按时就寝、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等。、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答:第一、青少年由儿童向成年人过度时期,正是青春期发育的变化时期,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时期,他们在这一时期生理发育迅速,身体开始趋向成熟,个人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和追求欲望,表现过分固执,缺乏自控能力。一旦感情冲动,便会不顾一切,铤而走险。第二、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动机的形成方面是有区别的。年轻人感到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们的地位不稳定。因此,他们要全力争取得到承认,争取得到象征声望和地位的东西,在成人的浅意识中,不承认青少年是一种独立的群体,更不承认他们的文化观、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而青少年人却总希望与成年人不分高低,并驾齐驱。出于这个动机,他们的举止行为便带有骄傲自大,喜欢表现的倾向,目的无非是引起成人世界的注意。他们会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引人注目的方式表现他们的集体,证明他们已经“成人”,为了吸引他人注意,或者为了表示自己的这一特殊动机,他们就可以对任何人干出违法犯罪的蠢事,或者说这也是对成人世界的报复。第三、青少年最苦恼的莫过于感到自己无所事事。因此,他们之间也互相制造矛盾、摩擦,以次消遣度日。他们入世不深,妄想在犯罪的实践中探求其行为所能达到的极限。6、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做事多动脑筋,多请教家长、老师。

四、列举案例,让学生更进一步的认识

五、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未成年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③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法律知识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七、用图片总结,放《少年犯》的主题曲《心声》给学生听,让学生更深的理解犯罪多可怕。

八、让学生跟着自己一起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案 篇四

工作方案

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我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首先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培养新一代合格青少年为目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狠抓任务措施落实,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总体目标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大力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重点人员,重点活动场所进行重点预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建立起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

阵地,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在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1.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思想品德教学,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根据我镇实际,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开设法制教育校本课程,确保在学生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掌握正确的家教方法,特别要为教育子女存在困难的家庭提供指导和帮助。

2.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对辍学在家的闲散青少年,逐步建立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对进城务工青年,围绕工资拖欠、劳动超强度、工作环境恶劣和子女就学困难等突出问题,强化执法,建立有效机制,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对流浪儿童,围绕预防、救助、抚养、教育、安置等重点问题,预防、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加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硬件和机制建设,帮助他们重返家庭、正常生活和接受义务教育。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和矫治工作,做好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

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转化、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的工作。

3.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及周边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要在认真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4.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推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

四、重点工作

1.中小学校要普遍开设法制课,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全镇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

2.实施中小学校环境净化活动,引导学生不买、不看、不传有害健康的“口袋书”,不传、不唱“粗口歌”、不使用侵权盗版读物,自觉上缴不良文化产品。向中小学生推荐一批优秀少儿图书、歌曲、童谣和音像制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五、工作要求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健全协调运作、开展工作的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5.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报告 篇五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国家相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利益多元和观念复杂时期,青少年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致使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仍居高不下。为此笔者利用署假在我县进行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学校、政法机关等部门,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以采取切实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我县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29件78人。其中14-16岁38人,16-18岁40人,在校生5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性质:抢劫23人、盗窃15人、寻衅滋事10人、聚众斗殴7人、故意伤害7人、强奸4人、贩卖毒品4人、抢夺2人、非法拘禁2人、敲诈勒索2人、诈骗1人、破坏广电设施1人。法院已判决21件55人。其中免于刑事处罚1人,拘役1人,缓刑21人,判处有期徒刑32人。

二、特点

1、犯罪低龄化。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据调查资料显示,16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38人,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49%,14岁以下违法少年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2、作案手法成人化。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呈现成人化倾向,不仅预谋性强,作案手法成熟,而且手段十分残忍,危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如:15岁的段某为与邻居女生发生两性关系,携带菜刀、尼龙绳、护腕等作案工具深夜翻墙进入14岁的女学生周某家,因被周某的奶奶发现,段某当即用菜刀猛砍周某的奶奶十余刀,致其无法动弹,生命垂危,后抢救无效死亡。然后用尼龙绳将周某的双手反捆,用护腕堵住周的嘴,想强行将周某带到其家实施奸淫,由于周某反抗,段又用菜刀砍、割被害人的上身数刀,直到见周某没动静后才逃离现场。

13、侵财性、暴力性犯罪突出。抢劫、抢夺、盗窃侵犯财产的违法犯罪40人,占51%,排列首位。其次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30人,占38%,以此反映出青少年犯罪中侵财性和暴力性犯罪占很大的比例。

4、结伙作案明显。结伙作案35人,占45%;青少年作案的结伙性,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如王某某14人盗抢团伙中,青少年占50%,一月内,结伙在县城及周边乡镇盗、抢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严重危害社会。

三、原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家庭方面的原因,也有学校、社会、地域特性等多个方面的原因。从调查资料分析,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自身原因。青少年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心智尚不完全成熟。一是逆反心理强。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往往与成人的要求、学校纪律对着干;二是盲目模仿心理强。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暴力网络游戏、武侠小说、言情影视片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模仿的对象;三是报复心理强。利己心理作祟,这也是青少年犯罪中较常见的一种心态。尤其是独生子女占有欲十分强烈,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就会采用犯罪的手段来获得所需之物。四是讲“义气”,“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促使其做事不计后果。;五是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导致青少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理所当然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到耳濡目染的作用。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有很大部分原因是父母外出打工或父母离异,因而缺乏关爱及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等因素,使正处于半幼稚、半成熟身心发育阶段的青少年缺乏应有的辨别是非能力,在心理、生理方面发育尚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正确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极不稳定,缺乏理智,容易感情用事。如以上例举的15岁少年段某杀人案,就是因为父母均到外省打工,缺乏关爱及家庭教

育方法不当引起的。另案中的杨某因修房打茅坑与爷爷发生争执,而产生用毒鼠强毒死爷爷的念头,便将一包毒鼠强倒在爷爷的白菜盆里,后误将放学回家的妹妹毒死。这反映出青少年认识问题片面,不健康的心理和不计后果的心态。

3、学校教育。有的学校一味追求排名数和升学率,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再加上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和外界因素影响,也成为犯罪的主要原因。如:上面提及的在校生段某杀人动机,就是因为3调考试,从排名60名下降到120名,心里难过,认为喜欢优秀生周某更没希望,要“发泄一下”,欲强行将周某带到自己家发生两性关系,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社会影响。社会上不良风气和不良文化,特别是黄、赌、毒和暴力文化的影响,以及网吧、录像、歌舞厅、滑冰场等管理疏漏的公共场所,使辨别是非能力弱、抵抗力差的青少年深受其害,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有些青少年对银幕上、荧光屏中、新闻、画刊内的优秀人物及健康、使人上进的东西不学,反而对其糟粕毫无选择、不加思索地加以吸收,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灵魂。为追求不劳而获,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为捞取财物甘愿冒各种风险。如:在校学生16岁的周某、14岁的罗某、15岁的宋某,因迷恋网吧,没钱上网就寻找“刺激”,深夜在城区内采用暴力抢夺妇女的提包或挎包2次,而触犯刑律。可见不健康的娱乐文化对青少年的侵蚀有多深。

四、建议

1、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强化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家庭作为整个社会的细胞,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从小培养子女自尊、自爱、自强、自卫的能力,使青少年能够掌握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技能。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

2、重视对失足回归青少年的帮教和安置工作。对那些已经触犯刑法并受到处罚的青少年犯,应该在执行刑罚的同时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使他们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改过自新。从青少年犯罪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初犯和

偶犯较多,加之青少年本身的可塑性大,说明青少年罪犯具有很大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可能。将一个犯罪人校正为一个守法的正常的社会人,需要公安、司法机关及基层组织、社区、学校从不同的角度伸出援助之手,提供应有的帮助,而不能互相推诿,敷衍了事。特别是要防止他们对社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6.论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篇六

一、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撑

当前,关于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限定范围,相关部门只是根据国家下发的通知开展工作,社区矫正没有被归为法律制度管理的范围,造成社区矫正的法律效力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虽然在试点工作中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真正解决社区矫正法律效力问题的少之又少,特别是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的强制性措施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

(二)学校缺少教育监管

近些年来,校园暴力事件与未成年犯罪事件不断增加,引起了人们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关注。调查发现,包头市某社区青少年共有23人,经常三五成群集合起来欺负在校女生,但却没有受害者报案。而且发案学校有1088名学生,夏季在校住宿有230多人,冬季在校住宿的达到550人,但是学校只是安排2名生活指导教师进行检查。校园管理秩序混乱,来往人员过多,没有进行详细登记。同时,学校周围有许多游戏厅和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学校对住校生的安全管理缺乏。

二、优化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体系的途径

(一)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目前,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网络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网络的瞬息万变,导致一些不良思想层出不穷,网络犯罪不断增加,涉及范围较大,具有很大的危害性。青少年缺少这方面的认知,极易被网络影响,走上犯罪道路。因此,为了有效阻止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应加强社区网络管理的力度。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网络知识宣传力度,提升青少年对网络犯罪认识;二是健全完善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法院为中心,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平台,让学校、家庭和社区共同参与到宣传当中,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例如,政府应专门建立为青少年开放的网吧,只对青少年开放,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提升和教育青少年为主,以此分流一部分网络痴迷者。要求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进来,家长适时与其进行沟通分析网吧的利与弊,以帮助他们健康上网。

(二)建立完善的立法体系

在现代法制社会中,预防与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是依靠法律。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关键。例如,包头市政府结合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情况,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上进行完善,同时配合各个地方司法部门协调青少年法庭工作,在提倡“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的同时,适当加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另外,地方执法部门应加快完善《保护法》《预防法》有关规章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并将其落实到位。修订《监狱法》,增加与青少年犯罪使用社区矫正的条例;补充《刑法》《刑事诉讼法》中保护青少年的条款,明确处罚原则,对使用的刑法种类进行详细规定,对缓刑、减刑与假释条件酌情放宽。同时,制定《社区矫正法》和《未成年人刑法》;最后,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根据情况制定《青少年社区矫正法》与《青少年刑法》,以此对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界定。

(三)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主体

针对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缺少专业矫正人才的情况,须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处理。因此,要想促进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趋于职业化和专业化,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矫正工作人员职业制度的建设。建立一系列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有关的制度,以此促进矫正工作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二是职业统一评价标准的建设。设计与职业工作有关的评价标准,以此统一衡量矫正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资历,不仅可以确保人员流动的有序性,还可以为工作者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证,进而保持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制定适宜的薪酬激励制度。在设计行业薪酬方面,应根据学历、岗位、业绩、资历和资格等进行制定。对于业绩突出和能力卓著的工作者,可以适当地表扬、奖励,甚至给予晋升的资格,以此留住高素质人才。四是加强专业化培训的力度。定期对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其工作水平。

三、结语

7.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 篇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稀饭毒并称为三大社会公害。青少年处在生长发育期,身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度,明辨是非,抵御外界不良侵害的能力较弱;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日益滋生蔓延;家长过分溺爱,教育无方,家族关系不和谐,家庭结构残缺等给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日益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来,我们结合本市实际,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本人也在工作的实践中开展了一些思考。

一、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情况及特点 :

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各地的情况差异较大。二是严重刑事犯罪,如团伙犯罪、毒品犯罪明显增多,呈现出犯罪组织团伙化,犯罪类型多样化,且暴力化程度加剧。此外,利用计算机等智能犯罪的问题也比较典型。三是外来青少年案犯增多。全市外来青少年作案人数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四是社会闲散、流窜作案、惯犯比例明显增加。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影响的综合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冲撞,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准则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加之“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执行中出现过不连贯的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削弱,应试教育比较“硬”,素质教育比较“软”等,这些都不同程度的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影响全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对此,家庭、学校、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究其具体原因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

社会上的不良示范。目前,社会风气不尽人意,如:假冒伪劣、贪污受贿、尤其是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这些社会现象对青少年有极大的消极影响。青少年不是生活在真空,伴随着我国进行的社会改革中不可避免的产生的社会问题:如腐败、失业、贫困、离婚率高等,这些社会现象使一些青少年产生了信仰危机与价值失衡,导致了青少年思想上的混乱,个人物质欲望恶性膨胀,贪图享受,妄想不劳而获。一些青少年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应该说这些社会问题是青少年犯罪深层次的根源。“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和迷信活动蔓延,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尤其是影视文化的负面影响不断增大,一些宣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屡禁不止,青少年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这些内容所包含、透露出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伦理倾向、无不影响涉世不深、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催化剂,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90%的在校生犯罪的原因都直接或间接的与网吧游戏机室、出租书屋有关。

(二)学校教育的误区。

长期以来,应试教育是我国传统教育的显著特征。在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压倒一切,社会、家庭评价一所学校,学校、家长评价一个教师,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标准就是升学率。这样,学校为了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就会用分数压教师,教师就会用分数压学生,成绩差的学生即被冷落、岐视、孤立,甚至被排除在集体之外,这些学生由差学生到厌学,再到弃学,逃学,离家出走,进而违法犯罪。学校教育的另一误区是重智轻德,重智轻法,德育教育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地位,法制教育往往会落入俗套,流于形式,学校和教师只看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学生品德的培养、健全人格的形成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树立。

(三)家庭教育的偏颇。

一方面家长素质不高,教育无方。现在的青少年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有的家长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望子成才心切。强迫孩子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使孩子与家长产生对抗情绪,他们很容易走向极端。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物质上有求必应,行为上百依百顺,即使发现孩子有不良倾向,也熟视无睹,使得这些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怕苦畏难、耐挫力差,当他们的愿望得不到满足时,容易铤而走险,铸成大错。如盗窃犯汪某,家教甚严,但两代人间缺乏应有的交流和沟通。汪某初中时就读外地的重点学校,后经考察进入体校,主修射击专业,在多次省市比赛中,均取得好成绩。后因与父母在一些问题上的不同认识,产生了矛盾,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来到南京后,一念之差与人结伙盗窃作案。审理的结果表明,如果汪某的父母注意自己的教育方法,擅于了解孩子的心理,对症下药,完全可以避免两代人隔阂的产生,从而避免汪某走向犯罪道路。另一方面家庭关系不和谐,单亲家庭增多,家庭结构残缺,孩子从小心灵受创伤,有的孩子心理负担加重,精神状态不好,一旦交上不良朋友或者受到外界的不良引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有一些父母对非亲生子女另眼相待,甚至虐待,致使一些孩子离家出走,夜不归宿,也容易受骗

上当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和措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使其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关系到党和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重任。1999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及《2002下半年全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实行综合治理。

(一)从维护社会稳定,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加强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全市社会普遍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在增加,刑事案件居高不下,尤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增多。对此,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在与各街道签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中,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这项工作在领导力量、工作经费方面没有相应的投入。各级党委政府应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关系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和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每年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这项工作。要真正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专门的办公室主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也应充分认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体制的长期性、复杂性,加强对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专题调查与研究,把握新时期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规律,寻找对策,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做到超前研究、科学预测、有效预防。

(二)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2000年2月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了以培养青少年综合素质,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面向全休”、“全面发展”、“注重个

性”、“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得到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思想、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可见,实施素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根本所在。学校、家庭、社会都要摆脱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束缚影响,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相互作用,共同推动。按照青少年成长规律,建立以思想道德、法制教育为核心,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大、中、小学生素质教育配套衔接的目标递进的育人体系。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应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遵纪守法的意识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关键。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知识竞赛、演讲、展览、典型案例听庭等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及用法。第一,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抓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建议中小学应增设法制课程,将法制课从政治课中分离出来,让法制教育由陪衬走入主课堂,这与《预防法》第7条明确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相一致的。学校法制教育队伍也要努力做到专业化,可将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充实到学校,担任法制教师。对原来从事法律常识教学的一部分政治课教师要进行专业培训。要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培训和宣传,教育青少年的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第二,以社区为依托,不断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社区管理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由街道牵头,组织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组织定期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使学生“离家不离散”、“离校不离教”,学校、家庭、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第三,实施家庭细胞健康工程,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建设”。家庭作为人生的第一课堂,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家长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应提高素质,树立良好榜样,不断提高家教水平,提高家庭文明程度,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家庭氛围,对待孩子真正做到爱的理智,教的及时,严之有度,导之得法。特别注意做好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其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单亲家庭子女无人监护,流散社会,其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第四,对犯罪的在校生,我们严格贯彻教育、挽救惩治的方针,注重个案的庭前社会调查,发挥庭审中法庭教育的合力作用,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失足在校生。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治安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 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极为重要。重 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坚 持不懈的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猖、赌博、吸贩毒品等社会 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 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另一方面,要严厉查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 益的违法犯罪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侦破,特别是 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对引诱、教唆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要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 法权益。

其次,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公安、文化、广电、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整治,开展经常性的 督促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 理,鉴定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 年人入内。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影视、广播、报刊、出版部门要多出健康的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精神 产品。

第三,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净化校园周边 环境。对校园及周边恃强凌弱、以大欺小,强讨强要现象要彻底根治,让青少年学生普遍有安全感。公安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和落实长期管理 相结合,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的育人环境。

(四)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 青少年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的 违法犯罪特别是重新犯罪,而且对其他青少年具有警戒作用。

一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强化教育,本 着“教育、挽救、惩治”的方针,继续办好工读学校,要严格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学校要加强对工读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和不良心理、行为的矫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确保工读学校在师资的配备,资金的投 入,更好地发挥工读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作用。建立社会、家庭、政法部门参加的三结合帮教组织,开展帮教活动,落实帮教措 施。

二是认真做好辍学生,流浪儿童和社会失业青年的帮教工作,这

部分人如果闲散在社会是违法犯罪的后备军。对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 学生通过送温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活动,帮助辍学学 生和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接受义务教育。劳动部门应严禁任何单位和 个人使用童工,不允许家长强迫未成年子女辍学,务农或经商。对流 浪、乞讨儿童,民政、公安部门要做好收容遣送以及救助工作,防止 他们流落街头,走上歧途。对社会失业青年要建立青年就业培训基地,完善职业介绍网络,拓宽就业渠道。

三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其重新犯 罪。对刑释解教青少年做到政治上不歧视,安置上不偏见,生活上给 予关心帮助,同时做好接茬帮教,这对减少重犯罪,降低犯罪率是至 关重要的。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事业的千秋大业、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预 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家庭、学校、社会应齐心齐力、齐抓共管,共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 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事业 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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