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工作计划(11篇)
1.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一
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按照《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规范》和上级工作要求,加强我院死亡病历的监测工作,杜绝死亡病历的漏报、迟报现象,健全死亡病历报告制度,特制定2015年死因信息监测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死因网络报告程序。
(二)按照工作规范,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措施
(一)对各科临床医生进行死亡医学证明书培训,要求完整准确及时的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要求各科室做好死亡病例登记工作。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做好记录。
(三)负责网络直报工作人员在核实确认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卡片通过计算机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卡片的收集、保存和登记。
(四)定期下科室进行死亡病历报告工作的督导检查。杜绝漏报、迟报现象。
2.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二
1 临床资料
4606例死因报告中, 男性2599例, 女性2007例。合计粗死亡率为80.73/万, 其中男性91.62/万, 女性69.96/万。标化死亡率55.05/万, (按全国2000年标准人口构成计算) 。婴儿死亡率为4.29/‰, 其中男性为6.01‰, 女性为2.55‰。
全年前十位死因及死亡率依次是: (1) 脑血管病19.35/万、 (2) 恶性肿瘤18.46/万、 (3) 心脏病18.24/万、 (4) 损伤和中毒9.06/万、 (5) 呼吸系病7.31/万、 (6) 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1.77/万、 (7) 其他疾病1.42/万、 (8) 消化系病1.28/万、 (9) 泌尿生殖系疾病1.14/万、 (10) 精神病0.89/万。前五位死因占死亡总数的89.71%, 前十位死因则占死亡构成的97.76%。心脏病与脑血管病合计占循环系统疾病死亡的99.63%。
男性死因的顺位是 (1) 恶性肿瘤23.16/万、 (2) 脑血管病20.27/万、 (3) 心脏病19.11/万、 (4) 损伤和中毒13.78/万、 (5) 呼吸系疾病7.51/万、 (6) 消化系疾病1.66/万、 (7) 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1.27/万、 (8) 其他疾病1.09/万、 (9) 泌尿生殖系疾病1.06/万、 (10) 神经系病小计0.67/万。
女性的死因顺位 (1) 脑血管病18.44/万、 (2) 心脏病17.39/万、 (3) 恶性肿瘤13.80/万、 (4) 呼吸系疾病7.11/万、 (5) 损伤和中毒4.39/万、 (6) 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2.27/万、 (7) 其他疾病1.74/万、 (8) 精神病1.22/万、 (9) 泌尿生殖系疾病1.22/万、 (10) 消化系统疾病0.91/万。
我市2009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7.52岁, 其中男性74.09岁, 女性81.11岁。
2 分析讨论
标化死亡率低于全国二○○一年农村地区死亡水平 (5.94‰) 。与以往相比, 死因谱及其顺位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在恶性肿瘤死亡中, 肺癌、胃癌和肝癌仍是我市恶性肿瘤死亡的三大主要死因。肺癌、胃癌和肝癌死亡占恶性肿瘤死亡构成分别为26.40%、21.65%、21.37%, 三癌合计占恶性肿瘤死亡的69.42%。与以往相比, 胃癌下降明显, 肝癌死亡率上升趋势减缓, 而肺癌上升速度加快, 并且超过胃癌的死亡率。肺癌死亡率上升的这种趋势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入的探讨研究。
3.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三
人口死亡登记和统计分析是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是制定我市社会经济以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评价人口健康水平及社会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为评价我市2012年死因监测状况,进行了如下分析:
1死因构成
3大类疾病死亡模式,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诸城市人群主要死因:三大类分类为国际通用的死因分类标准,第一大类疾病包括传染病、呼吸道感染、围生期疾病、产科疾病和营养性疾病共5小类疾病;第二大类疾病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其它肿瘤、糖尿病、内分泌疾病、神经精神疾患、感觉器官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皮肤疾病、肌肉骨骼疾病、先天異常共13小类;第三大类为伤害,包括意外伤害、有意伤害和意图不明伤害。
2死因顺位
2012年主要死因的位次、死亡构成和死亡率见附表8。人群前10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前10位死因死亡占全部死因的99.11%,仅前5位合计就占全部死因的96.47%。
3具体死因分析结果
2012年诸城市居民前十位具体死因依次为缺血性心脏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肝癌、胃癌、运输事故、食管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自杀。前10位死因死亡人数占总死亡的89.16%。仅前五位死因即占总死亡的77.70%。
3.1肿瘤恶性肿瘤死因居前五位的是: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男性恶性肿瘤死因居前五位的是: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女性恶性肿瘤死因居前五位的是:肺癌、肝癌、胃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乳腺癌。
3.2循环系统循环系统疾病主要为心脏病和脑血管病,占循环系统疾病99.71%;65岁以上人群死亡率较高,占总发病人数的83.51%;其中男性主要集中在70岁以上人群,占69.31%;女性主要集中在75岁以上人群,有60.41%的死亡发生在该年龄段。
3.3呼吸系统呼吸系统疾病主要为慢性阻塞性肺病,占呼吸系统疾病97.04%;75岁以上人群死亡率较高,占总发病人数的70.32%;其中男性主要集中在75岁以上人群,占64.81%;女性主要集中在75岁以上人群,有75.83%的死亡发生在该年龄段。
3.4伤害2012年人群因伤害死亡人占全部死因的4.79%,死亡率为34.47/10万,其中男性50.00/10万,女性18.59/10万;男女死亡人数性别比为2.75:1;主要为运输事故,占伤害的60.00%,其次为自杀,占伤害的16.53%;主要为20-74岁年龄组的人群,占总死亡人数的80.00%;其中男性主要集中在15-64岁年龄组的人群,占76.73%;女性主要集中在40-79岁人群,占死亡总人数的72.00%。
4结论
4.1三大类疾病死亡模式可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诸城市人群主要死因。
4.2男性慢性病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为1.26倍
4.315-34岁年龄组主要死因为伤害;35岁以上的年龄段死亡均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且年龄越高,慢性病死亡比重越大
4.4恶性肿瘤成我市居民首要致死因素,其次为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
4.5性别间死因顺位差异明显。男性前5位死因依次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女性前5位死因依次是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伤害。
4.6恶性肿瘤中肺癌居首位,其次为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男性恶性肿瘤的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为1.98倍。
4.死因监测工作相关制度范文 篇四
一、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三、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监测档案的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绝密档案专柜保管。计算机录入需保密的资料要加密保存。
六、借阅、抄录、复印、备份监测资料必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并由疾控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发生失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责任。
七、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应有两套备份。
死因监测工作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死因监测工作人员死因监测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形式,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对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内部及辖区村级医疗单位进行培训。
三、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每年举办一起死因监测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和厂矿医院的死因监测管理人员、临床医生和防疫医生有针对性地业务知识培训。
五、各乡镇卫生院以举办学习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的业务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对辖区从事监测的工作人员培训1次。
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科,派专业人员参加各乡镇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医生进行技术指导。
死因监测例会制度
一、为及时收集死因监测资料,了解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乡级以上医疗机构防疫例会,安排布臵监测工作,讨论死因监测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各医院每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讨论会,提高死亡报告的填报质量。
四、各乡镇农村卫生工作站,每月组织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防疫人员召开一次防疫例会,收集、填写和审查上报的出生、死亡等监测资料,讨论死因监测相关事宜。
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轮流参加各乡镇的防疫例会,了解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
六、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监测工作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一、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县死因监测系统工作开展情况,依照国家死因监测点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采取平时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平时考核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每季度检查辖区监测单位的二分之一,全年至少对辖区监测单位督导、检查一次;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百分制。
四、死因监测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资料管理、例会和培训记录、与相关机构协调工作完成情况。
五、检查、督导和考核应有详细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定期进行通报。
六、每次考核结果均计入单位年终考评成绩。对死因监测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前三名给予物资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后三名单位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工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死因信息责任报告人。
2、凡在医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3、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根据死者生前的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医学死亡证明书》报至乡镇卫生院。
4、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5、对院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要确定根本死因并进行死因编码)。
6、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监测人员应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7、医院死因监测人员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8、医院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提高死亡登记信息报告质量,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如下:
1、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为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的责任单位,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3、医院死因网络直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对院内死亡病例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和网络直报。
4、在进行网络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主要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或情况、根本死亡原因、最高诊断单位、最高诊断依据、填卡医生、填卡日期等信息。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打开“调查记录”栏,填写病人生前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等。
5、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二、县疾控机构要及时审核辖区内医院上报的《死亡报告卡》,对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无法编码的《死亡卡》的死亡病例要通知报告单位进行核实调查。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死亡报告的医生,对上级认为死因填报不清、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等需要核实的个案,需查阅原始资料,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四、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到县公安、殡葬管理部门、妇幼管理部门、劳动局社保中心等单位查抄死亡信息,反馈给辖区卫生院,由卫生院进行数据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五、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到辖区派出所、计生站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卫生所进行死因调查,进行查漏补报。
死因监测数据保密提供制度
一、为维护死者及其家属的隐私权,特制订本规定。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绝密档案专柜保管。计算机录入需保密的资料要加密保存。
三、借阅、抄录、复印、备份监测资料必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并由疾控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发生失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责任。
四、如相关人员有需要此数据及资料的,在规定职责范围内的可提供,其它的不得擅自提供,需按规定逐级汇报。
五、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泄漏保密报告、数据。
六、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资料交至部门领导,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5.死因监测培训工作总结 篇五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是一门研究居民死亡原因及其规律的科学。死亡比疾病具有更明确、更直接的含义。为了反应一个地区的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状况。同时死因监测资料也间接反映了社会、经济、文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连续完善的死因监测资料能够预测评估疾病死亡的态势。为疾病防治决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依据,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服务。我院利用防疫例会的机会对我乡全体乡村医生和医务人员进行了这次死因监测知识培训,现总结如下: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监测对象
县级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
三、主要指标
1.《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的填写无缺、漏项(身份证号码除外)、逻辑错误,字迹清楚,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有调查记录。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根本死亡原因确定及ICD-10编码正确率大于98%。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亡原因并进行ICD-10编码。
3.死亡病例漏报情况
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常规登记中没有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并进行网络直报的比例应小于5%。
4.报告及时率(100%)
医疗机构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并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送交辖区内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机构收到当日应完成录入、上报。
四、积极组织
这次培训我院由院领导负责,防疫科医师主讲,充分准备资料,认真备课,印制试卷,安排考试。
五、认真讲解
本次活动我们采取由主讲人讲解学员积极提问,对学员一次没有理解的问题进行再次讲解,甚至多次讲解,直到学员对所讲内容全部掌握,我们的讲解真正做到了耐心细致,学员的积极性高涨,认真听讲,积极提问,课堂气氛空前活跃。
六、严格考试纪律
培训结束我们为学员发放试卷,对本次培训进行了考核,考场秩序井然有序,学员认真答题,无交头接耳。
七、试后严格评分
试后我们组织人员当场阅卷评分,对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
6.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六
为加强我院死因监测工作,避免和减少误差提高报告质量和报告及时性,查找和排除过程中导致不合格的原因以便及时纠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1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有领导分管,明确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部门和专(兼)工作人员,落实相应的设备,物资,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死亡病例上报及监测工作的质量。
2、信息收集
凡在我辖区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并做好登记,,登记率达100%。
3、网络报告(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2)报告程序,时限
医院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由医务科或防保科人员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直报时,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报告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3)信息管理
医院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7.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死亡资料来源于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铁岭市死因登记系统肿瘤死亡资料, 由市疾控中心定期进行漏报调查, 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人口资料来自2009年至2012年铁岭市公安局、统计局等部门统计数据。
1.2 方法
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死因编码, 用Death Reg2005进行统计病死率分析, 率之间的比较采用采用SPSS 18.0进行χ2检验。采用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标化,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表1)
2009年至2012年铁岭市城市居民平均人口数为446008人, 其中男性222544人, 女性223464人, 性别比为:0.996:1。4年共报告死亡人数11124人, 年均病死率623.53/10万, 共报告肿瘤死亡数2767人, 年均病死率155.10/10万, 占总病死率的24.87%, 仅次于心脑血管疾病为城市居民第二位死因, 其中恶性肿瘤死亡2749人, 年均病死率154.09/10万, 占全部肿瘤死亡的99.35%。
2.2 不同性别恶性肿瘤死亡情况 (表2)
总体上恶性肿瘤死亡居前五位分别为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及食管癌。男性恶性肿瘤病死率高于女性 (χ2=62.84, P<0.05) 。不同性别恶性肿瘤病死率前五位不同, 男性为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及结直肠癌, 女性恶性肿瘤前五位为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及胃癌。
2.3 不同年龄恶性肿瘤死亡情况 (表3)
随着年龄的增加, 恶性肿瘤病死率呈上升趋势, 各年龄组男性恶性肿瘤病死率均高于女性。0~14岁年龄组为白血病;男性15~44岁和45~59岁组肺癌居恶性肿瘤死亡第一位, 女性15~44岁组乳腺癌居第一位, 45~59岁组第一位为肺癌、其次为乳腺癌;60岁及以上年龄组肺癌居首位。
3 讨论
2009年至2012年铁岭市恶性肿瘤病死率为155.10/10万, 低于国内部分地区监测水平[1,2]。病死率居前五位的恶性肿瘤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食管癌, 这与全国情况一致[3], 说明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肿瘤的防治是我市今后肿瘤防治工作的重点。不同年龄组结果显示, 除0~14岁为白血病外, 其余各年龄组肺癌是恶性肿瘤主要死亡原因, 同时男性恶性肿瘤病死率高于女性, 提示这与男性具有较多的不良生活 (如吸烟、酗酒) 和过大的的精神压力等危险因素暴露机会较多等因素有关, 提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控烟等针对控制措施, 同时男性自身也应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
女性15~44岁年龄组、45~59岁年龄组乳腺癌死亡占第一、第二位, 应提高重视, 加强健康教育、减少危险因素的暴露、推广乳腺癌早诊早治技术, 延长生存时, 减少乳腺癌发生和病死率。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 恶性肿瘤已成为危害居民生命和健康的最重要慢性病, 针对日益增高的肿瘤负担, 一要继续加强肿瘤防治知识宣传, 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倡合理膳食, 加强体育锻炼, 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二要积极推广主要恶性肿瘤的筛查, 开展早诊早治工作;三要坚持肿瘤规范诊治工作。降低恶性肿瘤发病、病死率, 延长人群寿命。
摘要:目的 了解铁岭市城市居民恶性肿瘤死亡趋势。方法 对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铁岭市死因登记系统肿瘤死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恶性肿瘤死亡2749人, 年均病死率154.09/10万, 占全部肿瘤死亡的99.35%, 男性恶性肿瘤病死率高于女性 (χ2=62.84, P<0.05) 。不同性别恶性肿瘤病死率前五位有所差别, 男性为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及结直肠癌, 女性恶性肿瘤前五位为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及胃癌。结论 恶性肿瘤已成为危害居民生命和健康的最重要慢性病, 应积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降低恶性肿瘤病死率。
关键词:城市居民,肿瘤,死因
参考文献
[1]刘清, 郭少林, 韩秋菊.齐齐哈尔市北三区2008~2010年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状况分析[J].航空航天医学杂志, 2012, 23 (2) :244-245.
[2]吕艺, 王侠, 赵琳, 等.2002-2009年沈阳市恶性肿瘤死亡状况及趋势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1, 27 (6) :650-652.
8.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篇八
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门诊医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
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医院每两个月要开展对医生进行二级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1、医院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死因工作流程图
村医 乡镇防保 各镇区医疗 区级医院及区卫生防疫站 县以下医疗机构机构诊治医生
家庭或其它场所死亡个案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7天内完成报告 30天内完成报告
5收集、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网络报告(查重、补报)县CDC
个工作日完成代报
9.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九
死因监测与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了解我镇居民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准确反映居民健康状况,为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项目防治制定卫生工作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1、掌握居民死亡和死因构成情况,准确估计主要癌症死亡率地区与人群分布。
2、确保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在我镇顺利实施,推动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
3、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死亡病例,了解我镇人群的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健康的因素,为上级卫生部门采取干预措施和卫生长远发展战略,提供提供依据。
二、监测目标与指标
(一)目标
全面开展我镇死因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村级漏报调查,按时上报死亡监测资料,上报资料准确、完整。
(二)指标
1、《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项目填写完整率≥95%,项目填写正确率≥95%;
2、以乡镇为单位网络报告覆盖率达100%;各村级报告单位从填卡至网络报告的及时率≥95%;
3、镇卫生院网络报告人员按时网上填报《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及时率应为100%;《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计算机录入符合率≥98%;月、年报表的差错率≤5%。
4、各村卫生室报告率100%,及时率≥95%,完整率≥95%、准确率≥95%。
三、机构与职责
1、镇卫生院职责
(1)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全镇死因监测工作。
(2)收集村卫生室上报的《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审核、登记后进行网上填报,对死因不明或主项填写不全的《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进行入户调查,同时进行质量分析,及时网报给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针对村级死因报告人员的技术需求,定期组织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4)负责日常技术指导,不定期的对全镇死因监测报告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死亡漏报调查,核实和校正死亡信息的准确性。
(5)定期与当地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做好补报工作。
(6)做好原始《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等相关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7)建立健全本单位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院内漏报。
2、村卫生室工作职责
(1)根据镇卫生院制定的工作规范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好本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2)按时参加镇卫生院组织的,医疗机构死因报告与统计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3)负责对本村居民死亡统计报表,及时把本村居民伤、病死亡信息供上报给镇卫生院防保所。
(4)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村居民各种死因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与保存。
(5)配合镇卫生院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死亡漏报调查。
四、范围与内容
在全镇范围实施,内容如下:
(一)监测对象及责任报告人
1、监测对象:对在医院门(急)诊或住院发生的所有(包括院前诊治/医院救护车上及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的本镇户籍常住
居民)死亡病例。
2、责任报告人:各村级卫生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
2、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3、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象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三)报告程序与时限
1、患者在本院死亡后,由诊治医生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
2、患者在家中死亡或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由村卫生室人员入户调查并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
3、镇卫生院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网络直报。
(四)数据审核
镇卫生院死因报告督导人员应对医生填写的《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进行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
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向诊治医生或村级卫生室人员进行核对。
(五)死亡信息分析与利用
1、数据分析
镇卫生院应按月、年进行动态分析,重点分析内容包括:(1)肿瘤患者死亡在所有死亡病例中比例。(2)心脑血管患者在死亡病例中的比例。(3)慢性病患者在死亡病例中的比例。
(4)其他疾病患者和不明原因死亡在死亡病例中的比例。
2、信息的利用
对在死亡报告数据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卫生院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五、质量控制
(一)健全组织
镇卫生院成立了死因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防保所长任副组长,防保所相关同志为成员。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由副院长任组长,防保所长任副组长,防保所及临床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培训指导
1、镇卫生院死因监测相关人员接受上级卫生部门培训后,应及时对村级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2、镇卫生院每季度召开全镇村级死因监测人员工作会议,讨论、协调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三)疑难个案核查
乡镇卫生院对村医报告情况不清的个案,须亲自查阅有关资料,或上门面访核实,明确诊断。
(四)资料管理及相关档案管理
镇卫生院对历年收集的资料应存档保管,以备分析,原始报表、卡片、计算机数据库均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存档,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对报告的病例个案按要求进行登记,并录入计算机,定期对医疗机构内部人员的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五)质量控制、漏报调查
卫生院每组织2次对村卫生室死亡报告卡片质量、漏报调查,并于12月底前汇总成专题报告上报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蒋济先
渔沟镇卫生院
附表:
10.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篇十
关键词:全人群,死因监测,死因顺位,主要死因
为了解万盛经开区居民死因构成情况, 我们将2013-2015年万盛经开区全人群死因监测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 深入探讨我区居民主要死亡原因, 为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依据。
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死亡资料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人口死亡登记管理子系统》, 以现住址为万盛经开区, 死亡时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已审核为条件提取死亡数据。死因分类依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 (ICD-10) , 按国家卫统表统计归类。人口资料来自统计局, 标准人口采用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1]。
统计学方法:采用Excel 2007软件进行数据整理, 用SPSS 11.5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计数资料分析采用χ2检验[2]。
结果
总体死亡情况:2013-2015年万盛经开区年均总人数255 776人, 男128 968人, 女126 808人。3年人口死亡登记管理系统共报告死亡个案5 559例, 男3 381例, 女2 178例, 男女报告死亡比1.55∶1, 年均总死亡率724.46/10万, 标化率709.43/10万, 男性年均总死亡率873.86/10万, 标化率804.95/10万, 女性年均总死亡率572.52/10万, 标化率614.28/10万, 男性年均死亡率高于女性,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242.19, P<0.05) 。
死因顺位: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 损伤中毒、消化系统疾病, 是万盛经开区全人群前5位死因, 前5位死因之和占全死因比例91.89%。性别死因构成及顺位:男女性前5位死因均为循环系统疾病、肿瘤、损伤中毒、消化系统疾病和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 只是排列顺序有所不同;循环系统疾病男女性均位于第1位;肿瘤男性位于第2位, 女性位于第3位;呼吸系统疾病男性位于第3位, 女性位于第2位;第4、5位死因男女性均为损伤中毒和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全死因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 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中毒及消化系统疾病等前5位死因死亡率男性均高于女性, 见表1。
年龄别死亡分布特点:0岁组婴儿死亡以损伤中毒和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为主, 1~4岁幼儿死亡以损伤中毒和先天畸形为主, 5~14岁少年组死亡以损伤中毒、先天畸形和血液造血免疫疾病为主, 15-44岁青年组死亡以损伤中毒和肿瘤死亡为主, 45~64岁中年组死亡以循环系统疾病和肿瘤为主, 65岁以上老年组死亡以循环系统疾病和肿瘤为主, 见图1。
地区死亡分布:城镇年均死亡率为702.91/10万, 农村年均总死亡率748.73/10万, 农村高于城镇 (χ2=5.58, P<0.05) 。城镇和农村前5位死因顺位均为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中毒和消化系统疾病, 损伤中毒、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死亡率农村高于城镇, 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城镇高于农村, 见表2。
讨论
3年死因监测资料分析结果显示, 无论地区、人群慢性病都已成为万盛经开区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 全人群的前5位死因和重庆市及其他区县的死亡分析基本一致[3,4,5], 只是死因顺位略有不同, 慢性病的预防重点应放在45岁以下人群, 0~45岁年龄段病死率相对较低, 45岁以后进入迅速上升期。
损伤中毒在全死因顺位中居第3位, 并成为儿童和青壮年的主要死亡原因, 因此应构建多部门合作的运行框架, 增加合作意识, 提高参与积极性, 共同推进伤害预防工作。
各年龄组死亡慢性病均占有一定比例, 并且随着年龄的增加所占比例也逐渐增加, 到65岁以上老年组达到最高, 万盛经开区65岁以上人口占12.52%, 人口结构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 所以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老年人管理, 做好老年人保健, 积极增加医疗投入, 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给医疗卫生带来的沉重压力。
男性死亡明显高于女性, 可能与男性的不健康生活方式, 如抽烟、饮酒、工作压力过大、生活不规律、高脂饮食等有关, 应加强对男性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干预, 降低其死亡率。
农村死亡高于城镇, 可能与农村居民医疗条件差, 卫生保健意识低以及农村青壮年人口流入城镇, 导致农村老龄化严重等因素有关, 因此应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保健水平,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提升卫生保健意识, 全社会共同参与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0:98-100.
[2]方积乾.卫生统计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1:159-161.
[3]王宇, 孟群.中国死因监测数据集2014[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 2015:52-53.
[4]毛德强, 丁贤彬, 焦艳, 等.2013年重庆市常住居民全人群死亡原因及期望寿命分析[J].重庆医学.2015 (21) :2949-2952.
11.死因监测方案 篇十一
一、死因监测目的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以下简称死因)监测工作是通过定期、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人群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死因统计分析的指标可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评价当地居民健康的水平,确定不同时期疾病防治的重点及效果的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又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
二、死因监测网
(一)死因监测行政管理:由孝感市及各县市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协调公安、民政、统计部门组织、管理本辖区内的死因监测工作。
(二)死因监测网构成:死因监测网由孝感市及县(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辖区内各级各类哨点医疗机构组成。
三、死因监测网职责
(一)孝感市疾控中心职责
1、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湖北省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督导、考核方案,组织县市区开展死因监测工作。
2、根据死因监测工作进展,针对死因报告责任人的技术需求,不定期组织培训。
3、负责日常技术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死亡漏报调查,核实和校正死亡信息。
4、及时收集本市网络直报的死因监测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定期分析本市的死亡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利用。
(二)县市区疾控中心职责
1、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组织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2、根据本县市区实际情况,针对各級各类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责任人的技术需求,不定期组织培训。
3、负责审核各级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死亡病例,并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本县市区居民病伤死亡的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利用,同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防保站。
4、参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种死因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与保存。
5、定期与当地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做好补报工作。
6、制定考核方案,对辖区内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每年至少一次,撰写工作通报,及时反映评估结果。配合上级疾控中心做好死亡漏报调查。
7、采集上统计部门人口统计数据供统计使用。
(三)乡镇卫生院、防保站职责
1、负责收集村卫生室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登记后进行网上填报,对死因不明或主项填写不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入户调查。
2、每月与当地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死亡资料核对,及时补报。
3、对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按质控要求定期检查指导村卫生室死因监测工作。
(四)医疗机构职责
1、负责收集本单位各科室医务人员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编码、登记后进行网上填报。
2、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3、建立健全本单位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院内漏报。
(五)妇幼保健部门职责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除按本方案做好死亡登记报告之外,加强孕产妇及婴幼儿的死亡报告,负责掌握核对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情况,应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作,相互提供所需的死亡信息资料。
四、监测的对象及责任报告人
(一)监测对象
1、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统计对象为本辖区内户籍人口中的死亡者。
(二)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五、报告凭证及使用
(一)报告凭证
全市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作为报告的凭证。
(二)报告凭证的使用
1、卫生部门死因报告的依据。
2、户口注销凭证。
3、办理殡葬手续的证明。
六、死因报告
(一)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过程中的死亡者,均由经治医生及时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未作出明确诊断的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新生儿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诊治医生或接生员(助产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在家中或求医途中以及在其他场所的正常死亡者,经过医生救治的则由负责前来救治的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进行推断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未经过医生救治的则由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或居委会)的医务人员家访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必须填写第二联背面的死亡调查记录。
(三)在外地死亡的当地未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或居委会)补填。
(四)凡非正常死亡者,需依照司法部门判定的死因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七、《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正确填写。
(二)部分基础项目填写说明
卡片编号:由卫生部门统一编号;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是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以备调查;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最长的职业填写,同时填写详细工种,如工人中的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挡车工、排版工、电镀工等;身份证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应与出生日期一致;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龄-出生年龄-1 已过生日者:死亡年龄-出生年龄; 未满1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死亡地点: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村;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他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住址或电话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三)部分特殊项目填写说明:
死亡原因: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1、第Ⅰ部分是用于填写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主要内容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但至少(a)行要填写一个疾病。以上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不要只填写临死情形。
2、第Ⅱ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与致死疾病无关但对死亡有影响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第Ⅱ部分有明确诊断的慢性疾病都须报告,如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肿瘤、冠心病等.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Ⅰ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
3、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指第Ⅰ部分报告的疾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的间隔时间。
4、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5、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6、填报日期:指出具死亡证明书的日期,一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予以说明.(四)调查记录:在家死亡、死因不明或来院已死,由该死亡者诊治医生或者负责入户调查的医生填写:
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用精简的医学术语,写出病历摘要,如达不到此要求,也可将死者家属提供的有关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内容应 包括: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急缓、病程长短、病情轻重、原发病的并发和继发、实验室检查结果、疾病的演变和治疗经过、有否后遗症即晚期效应(指发病后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残留病症)、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 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 酒嗜好等);
2.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在此签名;3.与死者的关系:指被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系或邻里同事等关系;4.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联系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5.电话号码:指被调查者的联系电话号码;6.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7.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8.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调查时间.死亡证明书在完成上述项目的填写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五)统计项目的填写要求:
由统计人员按ICD-10填写根本死亡原因编码。
(六)《死亡医学证明书》用途与管理:
1、《死亡医学证明书》四联的用途:第一联为出证单位存根;第二联由出证单位直接寄(送)至所在辖区疾控机构作为死因报告原始依据;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第四联为殡葬火化证明。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第一联由乡或乡级以上医院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以备核实、查询;第二联由县市区疾控机构长期保存;第三、四联分别由公安机关和殡仪馆妥善保存。
3、县市区疾控机构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后,将非辖区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转往死者户籍地区县市区疾控机构。
4、《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各级使用单位要做好收发编号登记。
八、死亡信息的报告程序
(一)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或居委会):责任报告人对本村(社区)常住人口中发生的的死亡者应及时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报送所在乡镇或街道防保站。
(二)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
由本单位预防保健科负责收集各科室经治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做好登记并进行第一级审核,对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应核实重新填写,审核后及时上网填报。定期与门诊和出入院登记核对,及时补报漏报者。
(三)乡镇或街道防保站
负责收集卫生院经治医生及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做好登记并按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第一级审核,审核后及时上网填报。定期与本级公安、民政、妇幼、计生部门掌握的死亡资料进行核对,及时补报漏报者。
(四)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单位、乡镇防保站网络直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每天上网按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第二级审核,对核实无误的进行根本死因编码,每周查重。
(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对县市区网上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第三级审核。
九、《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审核时限
(一)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和网络报告。
(三)县市区级疾控机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死亡信息进行审核和根本死因编码。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对报告的死亡信息进行确认。
十、质量控制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质量控制:项目填写完整率≥95%,项目填写正确率≥95%,死因诊断符合率≥95%。
(二)根本死因编码的质量控制:编码正确率≥98%,不能归类的其他疾病、其他原因者应≤1%。
(三)死因监测资料的质量控制:报告和审核及时率均为100%;县市区每全部《死亡医学证明书》中填写老衰和诊断不明者应≤5%;《死亡医学证明书》计算机录入符合率应≥98%;月、年报表的差错率应≤5%。
(四)漏报率:县市区漏报率≤8%。
十一、督导、考核与评价
(一)市疾控中心每年不定期对县市区的死因监测工作进行督导,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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