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精选8篇)
1.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一
查队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3、日常监管制度获得好评,集中检查与零点行动成效显著。这次的网吧专项治理行动,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采用日常监管制度,将网吧分片到人,只监管,不执法,注重向经营户宣传法律法规和专项治理精神,注重与经营户沟通,了解他们在实际经营中碰到的困难,使经营户逐步理解和支持专项治理行动。既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又改善了执法队伍形象。对一些不接受监管,继续违规经营的经营户,稽查支队通过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手段,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据统计,仅7月至8月份,市稽查支队共开展集中检查42次,零点行动12次,检查网吧4486家次,查处违规经营的网吧37家,取缔严重违规的网吧5家。全市共检查网吧22454家次,查处非法经营的网吧371家,取缔黑网吧36家,完成省稽查总队督办的案件2起,督办各县(市、区)查处案件12起,通过专项治理,全市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现象已基本得到控制,文化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引入高科技技术手段加强对网吧的监控也进入了实质阶段,我市网吧监管平台建设已于11月6日全部安装安毕,全市共安装网络监控平台424家,电脑终端数共计18551台。
4、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工作。作为市一级的文化部门,除了做好市城区的网吧治理工作外,还要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开展工作。7月6日,市文化局召开各县(市、区)文化局长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8月3日,召开全市文化稽查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治理期间每星期将最新治理情况报上来,截止8月底,共收到各县(市、区)报来的简报82期。市稽查支队及时将全市的网吧治理情况综合汇总,每星期出简报两期,共出简报14期,及时将简报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实现了信息的良好沟通。
5、探讨长效机制,做好以后的工作。网吧专项治理期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专项治理过后,如何既保持网吧的繁荣有序发展,又保持网吧的长久规范化经营?既保证青少年能充分享受上网带来的便利,又尽量不要受到网络上有害信息的污染?这确实是各级文化部门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市文化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稽查。立足于现实,着眼于长远,一方面继续严厉查处网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探索长效机制。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第1次予以重罚,第2次停止整顿,第3次吊销证照。对24时以后仍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发现1家,取缔1家。对网吧经营场所按照“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的要求,从今年起,一律停办新的单个网吧。我们打算对市城区现有网吧实行大规模整合,统一到几个集中场所经营,到2005年上半年,将市城区网吧经营场所压缩至30家左右。
(三)、演出市场专项治理。
根据省文化厅2004年关于全面整顿治理演出市场的工作部署,我市今年专门重点对演出管理进行了内部改革,吸取了去年的教训,对演出市场专项整顿治理。结合我市演出市尝歌舞娱乐场所的实际,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适合多层次群众的文化需求,拓展我市的演出文化产业,繁荣民族文化艺术,积极引进群众欢迎的各类演出团体,并对进入我市的各类演出团体、各类演艺人员作出了如下规定:
①对外来表演团体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必须到演出地县级以上文化部门批准才能演出。
②对未经许可、无证、证照不全,擅自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要严肃查处,坚决取缔。
③对证件齐全的外来表演团体,在节目内容上要严格审查,严禁~表演和三点式艳情表演。
④严禁歌舞娱乐场所播放有危害社会稳定、败坏民族风俗的音像制品。
⑤严禁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无证、证照不全的各类演艺人员;严禁表演内容庸俗低下的节目;严禁节目主持人“粗口”搞笑观众。
⑥严禁接纳河南、安徽的“草台班子”。
⑦对表演淫秽、~的表演团体要坚决打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吊销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驱出郴州市辖区。
针对我市歌舞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稽查力度,规范了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实行持证演出制。2月20日至3月20日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来自河南、安徽等省演出团体的违规演出活动进行查处,并对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存在的无证演出现象进行查处,并逐一登记、办证。今年共接待、中介演出团体35个,演出83场;介绍中介个体演员参加歌舞娱乐场所演出34人次,演出161常查处违规歌舞娱乐场所6家,无证照演艺人员86人,无证或证照不全外来表演团体5个,保证了无“草台班子”在郴州演出,有效地净化了演出市常
通过整顿和治理,郴州的演出市场得到了根本的改变,跳艳舞、脱衣舞的现象得到遏制,今年以来,还没有发现1起跳艳舞、脱衣舞的现象,我市演出市场正在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繁荣民族艺术、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主义精神的坚强阵地。
(四)、整治音像制品市场和打击迷信赌博活动。
1、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明查暗访、加强稽查等一系列措施,打击了音像制品市场的不法行为。4月着重对马家坪市尝北湖市场以及街面上的淫秽、~音像制品进行全面清查,共检查音像制品经营户250家,处罚60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5370余张,其中淫秽、~音像制品6000余张。查获马家坪市场经营户王某,经营淫秽、~等非法音像制品的重大案件,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王某已被刑事拘留。同时结合整治工作,对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重新审核发证。
2、我们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利用电子游戏机从事赌博活动的电子游戏经营户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清查。共检查电子游戏室43家次,行政处罚55家次,收缴赌博型电路板
30余块,对其中20家无证照或严重违规的电子游戏经营户,建议工商部门立即取缔,查处经营大型赌博游戏机的经营场所2家。还对充斥在街头巷尾的“投币机”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收缴“投币机”44台,使市面上的“投币机”得到较好的控制。
通过开展以上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基本上对本地的各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做到了底子清、方向明,由盲目发展、管理无序状态步入正常发展规范管理的轨道;文化市场正在由总量扩展阶段向层次提高阶段过渡,正在从初级市场形态逐步走向高级市场形态。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营业主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一些“网吧”经营业主只顾赚钱,不管社会效益。经营场所设备不全,安全意识淡保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现象时有发生。
2、职能部门太注重本部门利益,没有很好地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打击违法经营活动,文化、公安、电信、工商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关系协调难,综合治理的格局未形成。
3、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县(市、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人员编制少,无财政全额拨款,存在着工资无着落,无办公场地,“扫黄打非”和办案经费短缺等问题,从而致使执法队伍人心不稳,工作人员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乡镇文化市场难以实施日常性监督管理,给少数违法经营户有了可乘之机,管理力度、执法的强度较弱。
郴州市文化局
二OO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2.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二
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成武发改[2008]77号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今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 “绿色狂飙”专项治理行动,圆满地完成了2008年整规工作多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整规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政策法规科、农牧站、林业站、水利站为责任单位,局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落实相关科(站)工作任务和目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做到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管的良性运转机制,常设机构及专门人员设置率达到100%,在市场和农资门市整规举报点设置率达100%,并公布整规举报电话12316。
二、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1、完善制度,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农产品安全监管实施意见》、《农产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4项》,完善了《武侯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试行)》,提出了动物重大疫病的措施。并 1
成立了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刘玉泉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王力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区长陈琦、安雪松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一体化工作局。各街道办事处也分别成立了动物重大疫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做好了分工与合作,确保各项防疫措施的全面落实。
2、加强配合,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
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我局积极配合整顿和规范市
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工作,同时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密
切协作,切实做好联合打假工作,推动此项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3、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建立监督机制。
调动全社会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积极性,努
力营造人人关注整规工作、人人重视整规工作的社会氛围。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可通过公布的整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普及整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整规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宣传和培训,使整规工作深入企业、市场、家庭、学校和社区
我局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宣传了25次,发放宣传资料1671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市上组织培训2次,我局
政策法规科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15次,培训执法人员277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能懂法、知法、守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都能依法进行。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动植物防疫监督制度,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及农机产品进行专项整治(检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9次、检查农药经营企业9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9次、检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8次、检查农贸市场、冻库及定点屠宰场44次、鼠药检查36次、毒鼠强专项检查1次)。举报案件为零,举报案件查处率100%,案件结案率100%,完成信息17篇。
2、加强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结合我区实际及农时特点,每月定时对区内的农药、兽药、饲料等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促进其规范生产经营。兽药、饲料、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均实施承诺制,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销记录。5月份对全区饲料生产企业统一开展了饲料免税及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检8个企业32个样品送检。开展检查18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户43户。
3、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
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热线12316,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冒用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生产销售不合格认证产品的,可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方便了消费者的投诉,让老百姓买上放心投入品。
4、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
我区与15家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生产经营的投入品质量安全。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户签订信誉承诺书,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5、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
一是实行例行监测月报制度。区一体局监测结果,每月均向区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通报。二是实行重大案件专报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的情况,要及时向区领导、区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通报。三是实行部分产品质量安全公告制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组的要求,有选择性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在媒体上公告。2007年1-9月3次对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结果进行了通报。
6、加强对农资整规、打假执法力度
建立定期检查工作制度,每月对农贸市场、农资门市、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监管工作,重点监督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在开展对农资打假治劣和整顿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我局切实从我区的实际出发,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着力从农资投入品市场入手,从强化治理污染源头入手。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时节的农资在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着重严历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
共开展检查116余次,检查农贸市场177多个,畜禽经营户1823户,检查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97户。
四、加强对“毒鼠强”等违禁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
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区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今年我局从鼠药的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整治。加强了市场监管,重点放在农资经营点、农贸市场和流动摊贩,要求各农资经营点加强限用农药的管理,规范限用农药销售专柜,详细登记限用农药的进销情况,做到去向清楚、用途清楚;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对流动摊贩销售鼠药的打击力度,从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另外,将突击性检查和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把打击违法行为和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全年开展执法检查15次。
五、2009年整规工作计划和思路
整顿和规范市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在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和差距同时,明确了明年整规工作计划及思路:
(一)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工作,计划开展法制培训12次,培训300 人,开展法制宣传5次。继续加大专业市场整治宣传工作,严格要求市场的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行政,规范监管。对各项专项整治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并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联合行动,特别是继续抓好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加强市场整规工作与执法力度,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农贸市场和农业生资市场进行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开展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专项大检查,计划全年进行农业生资市场检查15次,农贸市场检查12次,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20次。
(三)加强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络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逐步建立整顿和规范市经济秩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标本兼治,整顿和规范农资投入品使用管理,打击查处农资市场的不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专项治理的法制氛围。健全市场违法举报体系建设,及时防范应对化解突发事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拓宽和完善举报、投诉体系,探索成立市场违法举报中心的可行性,建立高效的立体型的案件信息网络,继续做好案件信息员的培养发展,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使查处案件与综合治理、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实现规范化、正常化操作。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成都市武侯区城乡一体化工作局
3.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三
序工作总结
06年上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2007-02-06 09:56:59
今年上半年,根据区整规办的工作目标和安排,我局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开展节假日市场商品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及“五·一”期间,我局派出多个检查组,对区内各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停车场及相关的经营服务单位开展了商品价格监测和明码标价的检查。由于市场商品大部分都是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的检查重点是商品的明码标价。经检查,大部分经营单位都能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但有小部分超市、服装店借节日之机推销商品,标出“原价”、“现价”、等字样的价目牌,但经营者不能提供依据证实“原价”;又有小部分商家使用“超低价”、“特价”、“全部商品七折起”等标价方式,欺诈和误导消费者。我局均对其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如继续发现有这一类价格欺诈行为的,我局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在“五·一”前夕,物价部门对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作出了调整,我局加大检查力度,对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大多数旅游景区都能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进行收费,并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比较清晰。但有小部分景点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按物价部门的要求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文号、价格投诉电话等,有个别景点的售票方式带有强制性,没有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对这些存在问题,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
罚。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桂城某公园室外停车场对没有上防盗锁的摩托车加锁,并收取2元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不执行政府定价,引起车主不满。车主当即致电12358,我局值班人员接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责令该停车场立即按照政府定价的标准收取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并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停车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开展春运票价检查。在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我局与区交通部门和各镇、街道经发办相互配合,组成3个检查组,出动检查车辆15台次,检查人员36人次,分赴各镇、街道,对我区主要客运单位南海汽车站包括其下属西樵、大沥、官窑、和顺四个分站及平洲、九江等镇的客运站,各种客运票务代售点的收费和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经检查,各站所开出的各线路客运票价都能按照我局《关于2006年公路客运票价和春运客运票价的复函》(南价函[2006]1号)所核定的
票价执行,大部分客车还维持平时的客运票价,部分客车票价虽然有所上涨,但幅度没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的允许上浮标准。在车站明码标价方面,各车站都能按规定在客运大厅显眼处公示各线路春运客运票价及当天实际执行票价,有部分车站还利用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显示,标价比较清晰。但在1月19日的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南海汽车站官窑分站有2条线路的标价出现错误,但没有超出春运票价的上浮幅度,因此,检查人员责令该分站立即纠正。在火车票代售点方面,我局检查组共检查火车票代售点12家,这些代售点均能执行明码标价,手续费都能按规收取,未发现有代售点多收手续费的情况。
3、石油气价格检查,成品油价格巡查。去年底开始,由于受进口燃气价格不断飙升的影响,石油气、成品油的价格不断上升,为抑制我区石油气、成品油价格快速上涨的势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定,我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管理的通知》(粤价[2006]6号)、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粤价[2006]13号)的有关精神,开展了瓶装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调查的过程中,检查组认真检查经营企业的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经检查,我区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批发企业都能按照佛山市瓶装液化气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作价经营,未发现有经营企业因受液化石油气价格上升的影响而哄抬价格的现象,但我局也曾收到一些用户对瓶装气超出政府指导价的投诉,我局都一一进行了跟踪。经查实,是一些流动代冲点,趁液化石油气紧缺之机,乘机提价。由于这些代冲点来去无踪,提取处罚依据难道较大,难以处罚。在成品油价格检查方面,我局加大检查力度,对区内各加油站进行检查。虽然在今年上半年柴油供应一度出现紧张,国家发改委也先后两
次对汽油和柴油各种型号的油品进行了调价,但由于成品油价格管理政策切实有效,宣传到位,营造了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这些加油站各种型号的成品油都能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发现违价行为,没有发现有突破省规定的标准。
4、零售药品价格及明码标价检查。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物价局《下达阿奇霉素等降价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4号),《下达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等33种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6]5号)等文件的精神,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开展对区内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检查,重点是对国家公布的降价药品的执行情况和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真正落实降低药品价格,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共检查区内药店15间。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有关药店零售药品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价格标准执行,只有小部分超出标准,对这些违反价格规定的处理,由于都是个体经营,在购
销过程中,查无记录,取证难度大,因此责令这些店铺立即纠正。在明码标价上,一些药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中3家屡教不改的药店,我局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共罚没2300元。
5、化肥、农药价格检查。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从2月20日开始,我局开展了化肥、农药价格的专项检查。由于目前我区化肥零售价格已基本放开,经营主体亦由原来国有或集体企业经营转为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体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零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因此,我局重点检查了化肥经营的流通环节,共抽查经营化肥、农药的店铺20家。经检查,这些店铺均能按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进行经营,没有发现有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和价格欺
诈的行为。在实行明码标价方面,一些店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有部分甚至不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过期仍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6、整治和打击美容美发服务中的欺诈行为。3月23日起,我局与经贸、卫生、公安、工商、技术监督、消委会等部门相互配合,开展了整治和打击美容美发服务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重点对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同时加强规范明码标价力度。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美容美发服务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而且标价形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公示牌的形式进行公示,有的通过印制价目表(本)的形式进行公示,而且公示牌、价目表的制作比较精美。但有个别经营者公示的项目不齐全,只公示了部分项目的收
4.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四
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国办发〔200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为促进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继续实施全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
(三)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抓出明显成效,通过集中整治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督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具体行动方案另行印发。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四)制定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确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强化执法、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推动法律法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落实和推进地方人民政府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五)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地都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同时确定一个工作班子。
(六)进一步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充实和加强基层版权、专利、文化、公安和工商专业执法力量。
(七)建立健全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对策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
三、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八)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要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九)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务求摧毁传销网络。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严防传销进入学校。要多形式、多渠道充分揭露传销的伎俩和伪直销的操作手法等,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
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四、继续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的要求,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中的欺诈行为,务必在整治虚假促销方面见到实效。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监控,强化执法协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公众利益构成更大损害。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要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密切配合。
(十一)建立反商业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反商业欺诈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行为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构建反商业欺诈行为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开展反商业欺诈行为的宣传教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十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建材、汽车配件、烟酒、边销茶以及烟花爆竹等产品及其商标和包装物的违法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和毒鼠强反弹势头;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查禁走私和以旧充新手机。
(十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建立打击走私贩私的长效机制。
(十四)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维护财经秩序。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整治商业促销和通信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
(十五)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打击非法集资和银行卡短信诈骗。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网络炒汇以及洗钱行为,落实账户实名制,打击地下保单。
(十六)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抓好安全生产。
六、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制
(十七)针对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生产源头、完善市场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打击商业欺诈、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竞争秩序以及有关社会公共安全等立法建议,推动反垄断法出台,完善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规定,出台行政法规和规章,完善法律法规。
(十八)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提高执法效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基层执法。认真落实加快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移送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行为,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问题,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等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重大案件,要继续实行部门联动、挂牌督办制度。
七、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
(十九)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专题报道、正面引导与批评曝光、传统手段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相结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工作内容,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宣传。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兴商”活动,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新风尚。发挥好有关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整规”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针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对于那些搞地方保护、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级整规办要做好督查、协调、指导工作。
5.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五
【发布文号】沪府发〔2004〕19号 【发布日期】2004-05-20 【生效日期】2004-05-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上海市
2004年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沪府发〔2004〕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04年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2004年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部署,今年本市要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现制订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工作力度,使重点整治有新成效、治本措施有新推进、监管合力有新加强、市场秩序有新进步,为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作出新的努力。
二、基本原则
(一)有破有立,突出创新监管方式。要突破以往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实现前置审批管理向后续过程监管转变,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完善市场制度建设,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注重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综合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标本兼治,突出抓好治本建设。要着眼于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建立长效机制,抓住法规规范制度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主要环节,加大治本建设力度。同时,对损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危害、对造成群众重大经济损失的突出问题,继续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三)多管齐下,突出运用技术手段。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软、硬技术体系建设,制订完善各类技术标准,注重运用信息、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巩固和增强市场监管的效果。
(四)结合市情,突出体现上海特点。要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要求,以国家标准为底线,着力解决带有全国共性的市场经济秩序问题。结合上海市情,体现上海特点,实行差异管理。努力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对重要的领域和环节,建立比国家标准更高的有关企业标准,促进国际化、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
(五)依法规范,突出形成监管合力。要完善立法,按法定程序加快制订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执法,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依法行政,加强对市场和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组织协调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合作,形成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的合力。
三、工作重点
要更多体现着力治本,更好落实专项整治。对已经开展过的各项专项整治,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作为经常性工作继续抓紧抓好。同时,确定以下六项工作重点:
(一)以提高安全度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以规范超市、扩展超市为主要载体,建立完善适应大市场、大流通和大贸易发展趋势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以QS为标志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贯彻《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加强畜禽饲养生产的安全监管。建立质量跟踪制度,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畜禽疫病预防检疫、畜禽饲料场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监管。
――加强生猪屠宰和肉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加快建设现代化肉类加工中心,继续整治中小型生猪屠宰场,加强屠宰场达标验收,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斥品肉类管理。
――加强禽类屠宰及产品流通安全监管。实施禽类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建立禽类屠宰及产品流通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开展禽类产品生产加工场所、存放冷库和集贸市场的清理整顿。
――加强豆制品产销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地下窝点,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完善豆制品送货单等流通管理制度。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提高蔬菜批发市场的检验检测能力,增加市场抽检频率和覆盖面。蔬菜批发市场要加强交易管理,对经安全检测提示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按规定进行销毁。
(二)以质量监管为重点,整治建筑装潢材料市场。
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抽查手段,加强源头质量管理,努力建立起防范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工地的机制。
――加强对建材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室内装饰装潢验收地方标准的监督管理。
――加强建筑用钢材、水泥、涂料、胶粘剂、人造板、木器家具、地板、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产品的质量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坚决取缔“地条钢”及其假冒伪劣材料的非法生产窝点,严厉查处建材市场、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住宅装修装潢施工质量监督,查处未取得资质证书而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违法行为。
――加强建材、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和规划。
(三)以资质和行为为重点,规范中介服务市场。
以实施分类监管、规范经纪行为为重点,推动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新型中介经纪领域的监管。
――查处虚假验资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
――清理整顿不具备资质擅自从事质量认定的中介机构;取缔无照中介机构。
――规范人才和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的主体资格,整顿和规范人才和劳动力中介市场行为,清理整顿不具备资质从事出国留学、出国劳务和境外就业的中介机构。
――对评估、检验、检测类中介机构,推进实施与原主管或挂靠政府部门在财务、业务、名称、人员上的“四脱钩”。
――通过调研,制订《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以及鼓励和扶持技术经纪人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以维护合法权益为重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对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提高上海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大都市形象。
――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开展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市场的专项专利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商业流通领域的专利和商标保护机制。
――打击制售假冒驰名(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奥运、世博标志等特殊标志的商品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印制、买卖商标标志的违法行为;整治服装服饰等市场周边马路租房存假和拉客售假行为。
――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盗版、盗印学生教材和教辅读物行为,打击生产和销售盗版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软件活动;取缔音像制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游商走贩。
――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系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五)以推进信息公开为重点,规范房地产交易和服务市场。
继续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并着力建立房地产交易和服务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便捷、有序的房地产交易服务市场环境。
――严格执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规范销售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
――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加强监管,有效抑制短期炒作。
――建立统一的存量房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为市民提供房源挂牌、合同签署、资金监管、产权登记等服务。
――推进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诚信档案,并依法试行不良记录的公示。
――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标准,规范房地产经纪门店管理,设立中介业务交易受理专柜,加大房地产中介行为的规范力度。
――完善物业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批和程序,严格控制居住房屋改变用途。
――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
(六)以汽配和二手车为重点,整治汽车市场。
认真贯彻国务院的决定,按照商务部等中央九部门的有关安排,突出重点,开展汽车市场整治,营造汽车市场良好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认真清理和废除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销售和使用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及规定。
――严厉打击制售和经营性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配件市场秩序。
――清理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完善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清理整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借市场,打击乱收费、偷漏税和倒卖报废汽车及其总成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汽车贸易及服务业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和规划。建立二手车经纪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完善市场管理立法工作。
立法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今年要加强有关市场管理的立法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二是规范消费类票券的发售和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制订《上海市消费类票券发售和使用若干规定》。三是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工程设备监理管理体制,开展《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四是规范企业信用征信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制订《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五是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和经营行为,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开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六是规范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维护产品质量检验市场秩序,开展《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
(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要重点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诚信活动三个方面的建设。制定企业征信管理办法等。加强重点行业、机构及社会组织的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充分利用市场主体信息平台,分步实现各部门市场主体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信用服务行业加快发展,重点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倡导“树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
(三)探索实施经济领域的综合监督。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要在文化和城管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的基础上,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精神,探索经济领域的综合监督工作,为经济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积累经验。要继续搞好经济领域的联合检查执法,不断总结经验,使之制度化。同时,选择部分区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综合监督试点。
(四)建立实施市场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认真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市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经委、市农委等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信息。二是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由市统计局、市房地资源局等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房地产理性投资和消费。三是进行产品质量公示。由市质量技监局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计量、生产许可和涉及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等领域强制性标准等信息。四是披露企业严重违法信息。由市工商局将涉及传销和变相传销、制假售假、合同欺诈、虚假出资、走私贩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或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的失信记录,定期向社会披露。
(五)努力建设统一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咨询、申(投)诉、举报热线是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行业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将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将相关性较强的热线电话整合在一个平台上,统一对外受理,既方便消费者,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也有利及时进行信息整合、反馈以及开展督办工作。今年,先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量技监部门、卫生部门、物价管理部门的热线试行联网联动。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起电话号码为三位数的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五、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组织协调和依法履行职责、各方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
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整顿规范工作,市整规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挥综合协调、联络指导、信息沟通、督查推进的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和工作分工,依法行政并加强条线指导,组织开展治本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区县政府是全面负责本区域整规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对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进行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切实保证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进工作联手、区域联动、网络联通。
专项整治由各牵头部门组织落实,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密切协同,实行工作联手。市整规办和市有关部门对区县开展整规工作加强指导,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结合部、外省市接壤部的整治工作,实现治理目标、时间安排、人员支持等方面的区域联动。各级整规工作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建立部门、区县相互之间乃至上海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之间整顿规范工作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网络联通。
(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评议机制。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整顿规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整顿规范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视察。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经常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建议。提高整顿规范工作的透明度,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政府网站提供更多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6.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六
【发布文号】交公路发[2003]118号 【发布日期】2003-04-14 【生效日期】2003-04-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交通部关于
印发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3]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现将《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一、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
二、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验收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
近两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部《关于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0]258号)等有关文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实际,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等着手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比较突出,一是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服务方面还存在着经营业户数量多、规模小、设施简陋、服务不规范、运输纠纷多甚至欺诈货主等问题;二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挂靠经营现象仍较普遍,企业对挂靠车辆缺乏有效约束和管理,绝大多数挂靠车主服务和安全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车辆技术状况较差,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汽车维修市场中的无证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擅自减少作业项目和乱收费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继续开展面上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同时,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重点整治,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推动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
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是为道路货物运输提供中介服务的一个子市场,其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市场秩序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道路货物运输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针对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顿和规范。
(一)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力求达到:
――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非法经营得到有效遏制,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投诉明显减少。
――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并能适应和满足道路货物运输发展需要的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网络体系,切实提高信息服务的实效性和货物运输组织化水平。
(二)整顿和规范工作范围。
此次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的整顿范围,包括代理货物运输、代办货运手续、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等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各个中间环节。
(三)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工作要以严格市场准入为切入点,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货运代理(代办)特别是货运配载市场中存在的依靠黑、恶势力垄断货源、居间盘剥等不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规范货主与第一承运人(即代理、代办、配载和信息服务等经营业户)和第二承运人(即货运经营业户)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业户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1、严厉打击无证从事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的非法经营活动。对用不正当手段争抢货源、倒卖货源、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从严予以处罚。
2、全面审验经营资质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鉴于部1993年印发的《道路运输服务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已很不适应当前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各地可参照该开业条件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开业条件,并结合审验,对现有的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等经营业户从设施、资金、人员、企业组织等方面重新进行审验登记,确保经营业户具备基本的经营资质条件。对凡达不到经营资质条件的经营业户应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一律清退出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在整顿规范期间,各地应暂停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经营业户(具备道路货运经营资质等级的企业设立异地分去机构除外)的新增审批或核准工作。
3、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监督和管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设立服务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车、货主的投诉。对于查实的严重损害车、货主合法权益,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道路货运代理(代办)或货运配载经营业户,要按照有关规章的要求从严处罚。
4、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货运组织管理水平。各地在清理整顿中,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鼓励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经营业户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加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的科技含量,提高货运组织管理水平。要积极鼓励具备一、二级货运企业资质等级的大型货运企业通过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分公司等形式,建立运输企业自有的货物运输服务网络体系。
5、清理不合理收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清理涉及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等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坚决取消一些地方擅自出台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以减轻企业负担并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6、从事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的经营业户,要严格按照部颁《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管理规章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7、从事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的经营业户,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必须承担第一承运人的责任,应按照货运受理业务流程,规范使用货运单证。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经营业户在受理货物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配载时,要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或填写货物运单,办理货物交接手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8、从事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的经营业户要有健全的机构,完善的(企业)管理章程,并要将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采取一定的形式予以公示。
9、从事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的经营业户,应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在企业具体业务经营活动中,所有从业人员应挂牌服务。
10、有条件的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经营业户要配备计算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并加入本地公众货运信息网络,共享信息资源,提高对货物运输的组织水平。
(四)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时间安排。
从今年起,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04年底止),全面完成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总体时间安排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将整顿和规范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整顿规范(包括整改)、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要切忌走过场和流于形式,使整顿和规范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和货运配载市场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
根据部“十五”期间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统一部署和《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1998年第8号令)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从2003年起,开始对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和整顿。
鉴于客运车辆挂靠经营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务必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按“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对经营中心城市间全程高速直达客运的挂靠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对所有客运挂靠车辆进行清理。力争用3-5年左右的时间(中西部地区可适当延长)全部清理完毕。形成“车辆产权清晰、线路经营权明确、企业管理规范、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安全质量明显改善”的道路旅客运输健康发展新格局。
由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准确界定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部公路司已将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草案)印发各地再次征求意见,故请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接本文后,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先着手进行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调研工作。要对当地运输企业客运车辆的经营形式(挂靠、承包或是集约化经营)、挂靠客车数量、挂靠车辆经营客运线路类别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分析清理工作的难点,充分估计在清理挂靠车辆工作中将会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具体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后,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基层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的意见,同时要在行业内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清理挂靠车辆舆论环境,待我部“清理整顿道路客运挂靠经营工作安排”正式下发后,届时再认真贯彻落实并立即组织实施。
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具体工作安排将另文布置。
三、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
汽车维修市场的整顿工作要继续按部《关于印发〈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23号文,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的要求进行,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汽车维修市场整顿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应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将整顿工作稳步推向前进。
2、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合作。实践证明,搞好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仅靠交通部门一家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各地应从工作大局出发,尽可能地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工商、技术监督等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使整顿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3、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行业中的先进典型,正确地引导车主消费,自觉地接受用户和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4、注重实效。一是要求整顿工作与日常管理、企业审验有机结合;二是要求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要求通过整顿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管理进步。既要打击无证经营和欺诈行为,依法纠正偷工减料、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擅自减少作业项目和乱收费等违法行为,改善市场环境,又要引导企业建立诚信机制,遵守行规行约,树立规范作业意识,扎扎实实提高维修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既要强化《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又要加强道路运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的工作水平。既要企业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认真实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全面公示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收费价格、汽车维修作业规范、举报电话,又要不断巩固前期成果,防止反弹。
5、部将按照〈通知〉规定的应于今年8月份全面完成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安排,计划从二季度起加大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力度,检查工作以各省自查总结为主,部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重点的检查项目和验收标准见附件。届时各地应按照要求组织汽车维修市场整顿的检查验收,做好总结,并请于7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汽车维修市场的工作总结报部。
附件二: 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验收方案
序号
标准分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实得分
整顿组织工作
组织
领导机构
1.1.1 5
查验文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牵头,满分;由省级运政机构领导牵头,4分
工作机构
1.1.2 5
查验记录。设立机构、联系电话,并有工作记录,满分;无记录,扣1分
方案
1.2 6
查验文件。地方政府发文加2分;政府多部门发文加1分;运管机构行文扣1分
整顿主要过程 工作会议
2.1 3
查验佐证。召开会议,具体部署,满分;未召开会议,不得分
媒体报道
2.2 3
查验佐证。公众媒体报道每篇稿件1分,最多为满分
机构与人员
2.3 2
检查市、县运管机构,计算平均分。有负责人,得1分、有专人管理,得1分
基础工作
2.4 5
现场察看市、县运管机构,计算平均分。公示工作流程,2分,档案健全,2分,统计真实,1分。工作流程与实际不符,扣1分;档案不健全,统计数字不准,扣1分;不公示工作流程,无档案,分别扣2分
工作检查
2.5 3
查验记录。齐全、完整,满分;记载不全,扣1分;无记录,不得分
行政执法
2.6 4
查验记录。检查、处罚记录准确、完整,满分;记载不全,扣2分;该罚不罚,不得分
维修质量投诉查处率 2.7 2
整顿期间维修质量投诉查处率在千分之一以下,满分;在千分之一点五以下,得1分;在千分之一点五以上,分;
阶段性小结
2.8 2
查验佐证。无小结,不得分
总结
2.9 4
查验佐证。有分析,有数据,定性定量,满分;无定性定量,不得分;延期,扣2分;无总结,不得分
整顿实际效果
企业规范化服务
经营收费公开
3.1.1 5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工时定额齐全、完整,工时价格符合规定,方便查询,满分;有欠缺,酌情扣分;未公开,扣3分;定额不全,扣1分
作业项目公开
3.1.2 5
现场查看具有二级维护能力的2个企业,计算平均分。有主导车型维护工艺规范,并公开,满分;有欠缺,酌情扣分;未公开,扣3分
承诺服务公开
3.1.3 5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公开服务承诺,并践诺,满分;没有公开服务承诺,扣3分;无服务承诺,扣2分;公开服务承诺,执行有欠缺,扣1分
投诉举报公开
3.1.4 5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投诉举报电话公开,有人受理,满分;不公开,扣3分;无人受理,扣2分
悬挂统一标识
3.1.5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全部公开悬挂全国统一标志牌,满分;不统一,扣1分;不悬挂,不得分
社会满意度
3.1.6 4
随机抽样20份。满意率100%,4分;95%以上,3分;90%以上,2分;85%以上,1分;不足85%,不得分
企业资质条件
自查达标率
3.2.1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
一、二类企业达标率100%,满分;80%,得1分;不足80%,不得分
从业人员
上岗证书
3.2.2.1 5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质量检验员人数符合规定,持证上岗率100%,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80%,满分;检验员持证上岗率不足100%,扣2分;检验员数量不足,扣1分;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不足80%,扣1分;技术工人数量不足,扣1分
专项培训
3.2.2.2 5
现场查看具有二级维护能力的2个企业,计算平均分。有关人员全部参加专项培训,满分;递减10%,扣1分,扣完为止
企业管理
技术标准
3.2.3.1 3
现场察看5个企业(必须包括2个具有二级维护能力的企业),计算平均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比较齐全,保管较好,满分;无常用技术标准(二级维护企业无GB/T18344),扣2分;保管不良,扣1分
维修资料
3.2.3.2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必须包括2个具有二级维护能力的企业),计算平均分。无相关维修资料,扣2分;维修资料缺乏,扣1分
管理制度
3.2.3.3 5
现场察看5个企业(必须包括2个具有二级维护能力的企业),计算平均分。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满分;制度不健全,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制度执行不好,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维修合同
3.2.3.4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按规定签订合同,满分;不按规定签订,不得分
出厂合格证
3.2.3.5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按规定签发,满分;不按规定签发,不得分
配件使用
3.2.3.6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分
收费票据
3.2.3.7 2
现场察看5个企业,计算平均分。不按规定使用票据与工时、材料明细,不得分
7.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七
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总结
郎溪县整规办:
2012年我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强化市场监督,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农资市场整顿
(一)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各种食品批发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扩大了“农家店”覆盖率,提高了商品配送率推进了现代化建设。
(二)净化农资市场。配合农业畜牧业等相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售药、农膜、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加强烟草市场秩序
配合工商、烟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加工烟丝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规范食品药品的监管
(一)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中加大管理力度。
(二)加强定点屠宰管理,配合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严肃处理违法人员。
(三)规范酒类市场秩序。配合工商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酒类商品随单制度和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账和索要发票制度;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行为。
(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打击虚假申报行为。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故的检。
(五)严厉打击商业欺诈,积极查处农资销售,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作为依法保护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政策措施,发动群众自主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
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
(二)加强正规队伍建设,加大整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保证经费落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整规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对今年整规工作责任,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8.广汉市文化体育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篇八
一、前期工作
2012年,按照国家、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以及市政府实施“诚信**”的要求,根据**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局以促进市场体系完善和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努力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扎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对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进行重点抽查,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健全整治督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整治行为的监控,对执法人员在整治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农资商品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红盾护农行动,全力整治农资市场。在农资行业,推行了“两证两票、一书一卡”监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实施了以“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为主要内容的放心工程,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16户,办理农资案件34件,查扣不合格种子112公斤,过期失效及劣质农药302瓶,不合格化肥18吨,罚没款13.4万元,有效的净化了农资市场。
三是严查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家电产品质量监管,着重加强了彩电、冰箱、电脑及农用机械等产品的监管力度,实施了产品销售质量抽查和销售备案制度,对相关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从而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检查经营主体32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4户,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家电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
四是严查非法传销,稳定社会秩序。以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工商为主力军等多家部门配合的打击非法传销与变相传销为网络已建立,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无传销社区”活动,全县共签订开展“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共10份,发放《禁止传销条例》宣传资料4215余份。
五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稳定。今年以来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对网吧、餐馆、超市进行了一次专项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524人次,检查各类网吧16户,餐馆76户,各类超市63户,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深受学校师生和群众好评。
六是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今年来共立案查处违法发布广告一般程序案件32起,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95个,驳回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广告申请9起,进一步规范我县户外广告的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从3月下旬开始,对全县城区内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违法广告招牌,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按照市工商局的部署,我们于7-9月开展了暑期招生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出动354余人次,拆除户外广告牌及条幅321块,查处不规范的招生广告4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力量的限制,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2、市场无序竞争的态势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各种无序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彻底根治,影响了市场环境的建设。
3、受人员、经费的制约,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未能全面开展。
4、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业务素质还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将在今年工作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组织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整顿规范的重点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虚假违法广告、非法传销几个方面。
1、逐步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加大市场经济秩序的组织协调力度,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市场经济秩序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组织开展全县户外广告招牌整治,促进县容环境改善。积极推进诚信市场建设,加强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放心酒”、“放心肉”、“放心菜”“放心油”示范店活动。结合建设“幸福**”,宣传法律法规,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活动,开展明码实价诚信经营活动。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抓好“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手续;查经销食品,看有无质量、卫生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查包装标识,看标识是否虚假,是否属于“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有无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查市场开办者,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二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儿童食品市场、夏秋时令食品市场、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三大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完善食品准入、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信息公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五项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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