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申请报告

2024-06-24

预审申请报告(精选3篇)

1.预审申请报告 篇一

关于XXXXXX水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XXX国土资源局:

1、项目基本情况

XX市XXX水库位于XXX市XX镇XX村境内,地处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石梅寺河上游大钟咀河段。水库死水位为774.50m,死库容4.0万m3;正常蓄水位816.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40万m3;兴利库容136万m3;校核洪水位818.79m,总库容160万m3。水库具备多年调节性能,工程总投资16254.00万元,工期24个月,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

XXX水库工程任务主要是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工程修建后可以解决XX集镇1.05万人生活用水及集镇旅游发展、工业(酿酒)用水问题,集镇周边及水库灌区内农村居民6460人用水问题、同时为下游2880亩(水田941亩、旱地739亩、经果林1200亩)土地提供灌溉用水。

XXX水库工程项目的建设,基本解决了XXX集镇及周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问题,并能向集镇旅游产业发展及工业(酿酒)产业供水,而且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口粮问题和粮油作物稳收增产的同时,还促进了精品果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XX全镇经济发展,增加人民群众收入。XXX水库的建设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片区内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对优化XX镇供水水源结构和保障供水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不仅能促进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的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而且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项目选址占地情况

XXXXXX水库位于长江流域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石梅寺河上。根据石梅寺河周围的地形地质条件、库区淹没土地面积、移民搬迁工程量、工程建设难度及投资大小等方面综合比选,确定上游河段建坝成库较为合理,坝址选择位于湾头跌坎以上约320.0m处,即观音沟与石梅寺河汇口上游约400.0m处。

根据优化选址后确定的库区范围及枢纽区范围,XXX水库工程项目拟用地总规模10.7731公顷,其中拟占用耕地0.1561公顷(旱地0.1561公顷);拟占用林地10.3495公顷(有林地10.3495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0.267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0.2675公顷)。总用地中:水库淹没区部分占用8.4084公顷,枢纽建设区部分占用2.3647公顷(含大坝、管理房及附属设施)。

3、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XXX水库工程属重点民生工程,其建设符合“中央2011年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水利会议精神”,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促进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执行。同时XXX水库属于《全国抗旱规划“十三五”实施方案(2017-2020)》,已纳入了《贵州省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规划(2016-2020)》、《贵州省 “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遵义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XXX“十三五”水利事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符合调整完善后的《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XXXXXX水库总用地规模为10.7731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淹没区用地:8.4084公顷、枢纽区用地2.3647公顷。该项目选址时经过多方比选和综合分析,各功能分区布局科学、合理,大大的提高了土地利用能力,增强了用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达到了优化用地的目的。同时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措施,落实了节约用地的设计理念,具有经济性和先进性,有效的促进了项目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已经达到了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汇编》的标准,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5、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本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单位将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6、小结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单位申请办理XXXXXX水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呈请市国土资源局予以审查并审批。

XXX 2017年X月X日

2.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篇二

****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拟开工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市规划部门初步选址.现拟将该项目报***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对该项目用地进行预审.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属于****项目,行业代码为**。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平方米,*****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平方米。拟定总投资**亿。

二、项目拟选址情况: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于**市**镇**村。该项目用地选址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未纳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拟建项目用地情况: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为**公顷,拟占用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总用地中:**占用**公顷、**占用**公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公顷、院内绿化占用**公顷、规划道路及绿化占用**公顷。

四、征收土地有关费用准备情况:该项目不占用耕地。另外,该公司还同意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征收土地涉及的其他有关费用,并承诺将上述费用全部列入到工程投资预算中,确保各项资金到位。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 篇三

永春县国土资源局:

苏坑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苏坑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拟定投入资金为750万元。

拟选址情况:苏坑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永春县苏坑镇嵩山村,符合苏坑镇整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选址已通过县规划建设局批准。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779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2826.77平方米,拟用地类为未利用地,东西四至:东至民屋,西至田地,南至民屋,北至中心小学,不占用农用耕地。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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