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2024-08-05

“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通用11篇)

1.“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一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会计集中核算的利与弊

【摘 要】随着我国不断深入的国库收付体制改革,很多地区的财政部门通过单位会计核算来规范预算,从而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得到提升并且保证其安全性,然后组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单位范围内的相关部门活动的经济核算,本文主要通过对国库的一些收付改革进行集中核算,并归纳出这其中的意义和利弊,然后提出一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改进方案。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利弊;改善措施

财政国库的集中收支是通过国库的单一体系进行集中的收支方式形成的,这种方法的步骤是先由相关的预算单位提出相应的申请,然后通过国库进行集中处理或者一些预算单位进行审核后,给一些收款人的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支付的过程。在国库的集中支付制度之下,不同的银行主要通过网络进行清算,因此财政的支付账户和相关的预算单位在进行支付后账户都应该处于零余额状态,要想实现国库的集中支付,就必须有一个集中的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能够连接到业务部门、国库和集中支付机构,并且还能够通过这个信息系统对一些预算和支付发布实时的命令,通过将国库的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集中在一起的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将它们两者的优势集中起来,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突破,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会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财政的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之间的关系

国库的集中支付影响了会计集中核算的资金管理,这使的国库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还能够提高国库的资金支付管理水平,国库的集中支付下的会计集中核算的大前提:主管部门都是财政部门,并且它们的核算部门也都一样,都是为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核算,国库的集中支付和会计的集中核算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财政对于一些政府的资金有更强的调控作用,并且这两个是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存在给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一个平台。在国库集中支付作用下的会计集中核算仅仅改变了国有资金的调配方式,但是预算单位的预算命令下达并不受到任何影响,相关单位对于资金的控制权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影响,会计核算中心为一些预算单位开设了一些零余额账户用以实?F国库的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强有力的保证了国库资金集中支付的安全,并且会计核算也担任了监督的任务。

二、国库集中支付下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这种优势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

1.步入新世纪之后,我国的财政逐渐进入了集中核算的领域,这是一项非常基本的财政改革措施,在会计集中核算的改革之前,会计的预算单位常常有很多流水账的情况出现,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会计集中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基本预算单位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改正。同时,还要将基层会计工作不积极这一情况进行根除,经过多年的改革可以发现,在实行这种核算方式之后,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已经逐渐正常,从而可以得出会计集中核算非常适合基层预算单位的结论。

2.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有效的改善了以前那种资金层层调拨而导致的支付分散的情况,简化了拨款的流程,保证了资金的正常周转,保障了国家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3.这种支付方式的本质是改进了我国的传统国库拨款模式,适应发展越来越快的经济要求,政府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各个预算部门进行拨款,逐渐实行了按需拨款,在此之前都是由财政部门直接给预算单位进行拨款,没有考虑到各个预算部门对于资金的真实需求,这种拨款导致了两种情况的出现:一种是拨款不能满足预算部门的需求;另一种情况就是拨款数多于预算单位的需求。这就导致了预算单位会有余款留存账户,这两种情况对于财政资金的效益都非常的不利,但是在改革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改变。

4.我国最近几年对于腐败行为给予了严重的打击,腐败行为的根源就是财政方面出现问题,在实施这种新的核算方式之后,有效的遏制了腐败行为。还有就是这种制度为国家的预算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数据,在预算的执行上进行一定的规范,从而确保了国家财政收支得到了顺利的实行。

三、集中支付下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

1.往往拨款数和需求不符。当没有办法将预算所需要资金全部下拨时,只能在事情办完后在进行补偿,这是因为在进行拨款时这部分不足的款没有办法提前预知,所以通常会在资金下拨和使用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内存在了很多的不利因素,预算单位在进行资金预算时并不能预测到这部分备用资金的金额,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阻碍了一些业务的发展。

2.流水没有精细的数据。很多预算单位的账务流水根本没有办法进行直接的监管,这就导致了很多资金的去向不明,国库资金也存在着流失的风险,这给国库的资金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综上所述,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的会计集中核算能够有效的解决资金乱花问题,并且还能够解决资金调拨不足或者过剩的问题,还能够为一些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使我国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刘颖.国库集中支付下会计集中核算两种制度的融合[J].环球导报.2014.[2]杨霞.国库集中支付下会计集中核算的探讨[J].经济生活.2012(26).

2.“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二

现阶段,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日趋成熟, 较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具有如下优点:

(一) 更符合新《会计法》的要求且责任主体明确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 单位财务的核算职能和责任集中在财政部门, 造成了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员分离、资金使用和资金核算分离, 会计信息利用困难, 会计法律责任理不清。国库集中支付明确了会计核算主体是预算单位, 会计责任也相应明确, 使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融为一体。

(二) 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 降低财政筹资成本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 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都集中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国库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使库款调度更加灵活, 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有效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

(三) 更有利于实行财政监督和宏观调控

会计集中核算使财政部门陷入报账、记账等繁琐日常事务中, 财政监督更多体现在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资金实现库款直达, 增强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实现了财政全过程的监督监控, 为准确判断财政支出状况和宏观经济形势奠定了基础。

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严重制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程。

预算编制还比较粗糙, 许多分类没有细化到“项”“目”级;预算刚性不够, 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 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 实现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无缝对接”比较困难。

(二)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平台尚不成熟, 实施成本较高。

系统网络设施不完备, 无法完全实现会计信息数据的内部衔接和外部共享共通, 技术人员少、素质低。国库集中支付相配套的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都带来了很大的改革成本。

(三) 缺乏资金支付风险防范制度。

许多事业单位为其业务的发展而进行融资, 行政单位也经常提供担保。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 一旦融资或担保项目失败, 就需要以国库资金偿还, 风险最终转移到国家, 情况严重的还会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

(四) 预算外资金管理还不够健全到位。

某些单位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够彻底, 仍存在收入过渡户, 某些资金仍游离于财政专户管理之外, 专户会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 代理银行管理水平不高等, 这些都制约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

三、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具体措施及建议

(一) 充分利用会计集中核算的现有资源, 平稳实现向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转轨

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后, 将原来由会计核算中心承担的会计核算业务退回各预算单位, 恢复单位的会计核算权限, 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仍需经过核算中心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也就是说, 核算中心负责对预算单位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后退回预算单位, 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划拨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或收款单位的银行账户上。这样转轨后, 可以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重新明确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 实现集中支付、自主核算。

(二) 完善预算单位财务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仍保持不变, 各项经费支出由各预算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预算单位要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积极参加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知识及软件操作培训, 加强财务管理, 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 统一银行账户, 按规定程序收缴和支付财政资金, 使财务管理和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配套改革措施

1、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体系。

通过编制部门预算, 细化预算编制, 将各项年初预算指标导出Excel表, 再直接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这样, 既有利于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操作, 又可以防范和制止预算执行中的不规范做法, 便于开展预算审查和监督, 还有利于下一年度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重新编制新的部门预算。

2、建立与国库集中支付相配套的信息化系统。

一是建立一套安全可靠、功能强大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系统。通过该系统运作, 力求实现资金支付程序的规范化, 预算执行监控的明细化、动态化和预算单位支出信息采集的实时化。二是建立与预算单位的联网系统。可借助现有政府网络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联网,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信息传递的电子化。三是尽快实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库、代理银行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网, 构建联合信息网络, 实现数据共享、多方对账和多渠道监控的目的, 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

3、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各县区应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参与式预算、预算绩效管理、存款招投标等改革措施,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4、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实行“票税分离、计算机联网、银行代收、财政管理”的办法, 收入一步缴入财政专户, 堵住财政资金国库外支付的漏洞。

(四) 协调各方面关系, 完善制度, 确保国库支付工作顺利进行

要注意处理好与各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及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资金支付办法、资金清算办法、会计核算办法、业务流程、岗位职能分工办法等, 规范国库支付流程, 明确国库支付手续, 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 妥善解决转轨遗留问题, 保证转轨工作顺利进行。

摘要:会计集中核算如何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是近年来县级财政改革的重点, 可以说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探索, 是一种过渡模式, 最终将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取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有效探索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便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转轨

参考文献

[1]叶丽芬.关于龙泉市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丽水研究, 2011;3

[2]卢德刚.县级财政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探析[J].吉林农业, 2010;11

3.“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三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关系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核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改革形式。会计集中核算对规范单位收支行为,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以规范财政性资金的收付程序,使财政性资金流量、流向全过程处于有效、透明的监督管理之下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较好地解决资金沉淀在预算单位、资金调度问题。。两种制度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但核算主体、账户设置、财政资金停留的位置、财政监督的范围和侧重点、机构设置上都有所不同,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在不同层面解决不同问题。

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调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降低财政筹资成本。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都集中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这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库款调度更加灵活,资金支付更加及时;同时,由于预算单位暂时不用的资金都保存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降低资金持有成本,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有利于构建严密的防腐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对财政资金支付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使财政监督由过去的事后检查转变为以事前审核监督、事中实时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为特征的全面监督,从机制上避免财政资金违规违纪操作。

3.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的支出预算观念,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预算单位的支出预算管理。

4.有利于增强预算单位自身的微观理财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充分履行预算单位的职责,建立财政、预算单位的宏观和微观两级理财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的理财积极性,加强支出管理;

三、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实条件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不仅能够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而且为国库集中支付创造了有利条件。

首先,在账户的设置上,会计集中核算对纳入其管理范围的预算单位采取的“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统一在指定的商业银行重新开户,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其次,在机构的设置上,会计集中核算采取了“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基础,组建成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既承担为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同时又履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创造实施的条件。

再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以来,在广大报账员和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中心不但运转协调,而且始终执行“三权”不变政策,使收款人和预算单位都感觉到很方便,为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建立了广泛的思想基础。

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其所具有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功能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适应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下不断完善,最终转化为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行政事业的财政资金进行规范的控制、管理、核算和监督。

四、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措施

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都是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将会计集中核算功能融入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内部分地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发展趋势。通过对核算中心转换运作模式,实现“一个机构,两种职能”,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面,将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履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双重职能,增设内部职能部门,如审核部门、支付部门、会计部门等。该运作办法,既可以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又充分利用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现有的人员、机构、网络和机制,将目前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改造成一个集会计核算与监督、资金支付与结算、数据分析和预算执行为一体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是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用于与国库支付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二是在国库支付中心的代理银行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由国库支付中心监督和使用,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采购支出,与国库单一账户实时清算。三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国库支付中心按预算单位进行分户核算。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及财政授权支付,实行零余额管理。预算单位到核算中心报账时,由国库支付中心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并实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四是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和明细账。五是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加快国库系统电子化和网络建设,实施财、税、库、行、单位联网,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代理银行专线网络基础上的自动化处理程序,在网络界面上实现对资金预算、控制、异地查询、统计分析、监控等要求,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4.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在实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的基础上,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详细说明预算金额和支出标准,根据有关的支出标准编制各项支出的具体内容。对经常性经费实行定员定额。对专项经费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予以安排。

5.规范支付方式和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可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其中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支出、转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对暂不能直接支付的和零星支出,可实行授权支付。

6.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和用款单位的监督,财政部门的支付管理对象,不仅是预算单位,也包括众多分散的用款单位,必须加强这些单位支付行为的监督。二是财政内部的监督,由于直接支付方式是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支付中心内部设立稽核部门,使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化、经常化,还要对代理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的资信、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政府审计力度,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成为有机的整体,形成财政 、审计、人行国库等多部门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约体系。

参考文献:

[1]王颖.关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探析.今日财富.2009(11).

[2]马勤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的实践与体会.科技咨询导报.2006(18).

4.“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四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若干修改内容以及《凤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列报预算支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

并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支出功能类科目”的类、款、项科目依次设置明细账(下同)。

二、预算外资金专项会计

预算外资金专项会计对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外支出。

借:一般预算外支出贷:财政专户存款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同时,根据改革需要增设部分会计科目。在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号为10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编号为106)和“已结报支出”(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号为21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编号204)会计总账科目,并按一般预算外支出相关支出的“类”、“款”、“项”设立支出明细账。“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办理资金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登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当日办理的资金支付数;本科目借方,登记当日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当日资金结算后,余额为零。

“已结报支出”科目系负债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存款资金已结清的支出数额。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预算内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与预算外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之和。年终转账时,作相反分录,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一)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预算单位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第二联(回单联),区别预算内、外资金,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预算内、外支出,会计分录为:

1、支付预算内资金时记: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2、支付预算外资金时记:

借:一般预算外支出----财政直接支付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凤台县支行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汇总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财政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已结报支出(预算内)----财政直接支付

2、预算外: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已结报支出(预算外)----财政直接支付

(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于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凤台县支行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汇总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内、外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户额度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2、预算外:

借:一般预算外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四)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财政局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

(五)年终,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心将预算内、外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账

时,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

借:已结报支出贷: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2、预算外:

借:已结报支出贷:一般预算外支出

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仍执行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支付改革会计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 103)会计总账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本科目借方,登记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登记授权支付的支出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未支用的授权支付额度。

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以后,原资产类“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改为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结余和各项往来款等。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区别预算内、外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2、预算外: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事业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区分预算内、外资金登记入账,会计分录为:

1、预算内: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2、预算外: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支出(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事业收入----基本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三)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现金

事业单位:

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现金

(五)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一级预算单位上报县财政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一级预算单位和上级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将所属预算单位的数字相加,不得将上级的“拨出经费”与下级的“拨入经费”相抵冲的处理。

五、对账

县财政局职能股室、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人行淮南支行、代理银行应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定期、及时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对账务。

(一)县财政局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人行淮南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账务。

1、与人行淮南支行核对月末国库存款余额,对账单由人行淮南支行提供,对账内容为“国库单一账户”收入数、支出数、结存数。

2、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核对月末财政专户存款余额,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对账内容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入数、支出数、结存数。

3、与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财政性资金支出数,对账单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供,对账内容为按部门分“类”、“款”、“项”的预算内、外支出数。

(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县财政局职能股室、代理银行和一级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1、与县财政局职能股室核对按部门分“类”、“款”、“项”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数,对账单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供,内容主要包括分“类”、“款”、“项”的财政性资金支出的当月发生数和当年累计发生数。

2、与代理银行对账,对账内容为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当月分“类”、“款”、“项”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数和对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数;同时,与各代理银行核对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支用数”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对账内容为代理银行提供的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银行分“类”、“款”、“项”的相关数据。

3、与一级预算单位对账,对账内容为该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汇总的分“类”、“款”、“项”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数,其中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的额度数、支用数、余额数,对账单(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供。

(三)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单位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数、支用数、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预算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每日终了,预算单位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四)年终,县财政局和预算单位设置10天的整理期,用于处理未达账项等事宜。在整理期结束后,县财政局职能股室、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之间、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各有关账务必须完全一致,不应再有未达账项。

六、会计报表的编报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会计报表制度,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按规定格式编制月、季、年报表。

(一)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日向县财政局职能股室报送财政性资金库存款余额情况表,内容包括各账户的收入、支出、余额数。

(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规定向县财政局职能科室报送分预算内、外资金,按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类”、“款”、“项”分部门的汇总支出月、季执行情况报表,并附文字分析报告。

(三)一级预算单位按规定向县财政局职能科室报送汇总所属单位的月、季、年财政支出报表。一级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季末15日内,以《预算单位财政支出汇总月(季)报表》的格式(含电子文档),汇总所属各级预算单位上月财政性资金支出情况,并按季写出分析报告,报县财政局职能股室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基层预算单位按一级预算单位规定的时间,以《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支出月(季)报表》的格式,向上级主管单位逐级汇总报送上月财政性资金支出情况,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支出月(季)报表》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作汇总依据并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留存。预算单位年终决算仍由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局的统一布置,按规定格式编制并逐级报送至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局。

七、执行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五

江西省劳教局财务处 熊长春

【内容提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被誉为财政改革的“三驾马车”,是我国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笔者通过阐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出台的意义,明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深化政府财政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分析了国库集中支付施行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揭示了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提出了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必须强化的若干关联措施。

【关键词】财政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 推进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作为一名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对近几年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快速发展有了比较深切的感受,时也感到要把这项工作做好、真正做到位还有差距,还需要从更深更广的层面加强 1 财管理和会计业务工作。为此,我对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以下几点的思考,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

1、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效率和规范化运作程度,增强了财政资金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从运作机制上和制度设计上,改变了过去分散,层层拨付、占压资金的状况,并且通过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了控制的时效性,实现了预算执行监控的明细化、动态化。不仅能够更好地保证预算执行与批准的预算相一致,而且从制度上能够有效地预防、遏制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操作和违规问题。

2、有利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管,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增强了财政资金收付进程的透明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储存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预算单位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都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掌握之下。这使相关部门能及时了解财政资金的收、支和结存信息,为预算执行分析及政府决策、宏观调控提供了正确的依据。

3、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有利于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构筑起源头防腐防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资金由国库单一帐户直接拨付给货物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预算单位无法直接得到预算资金,也就不能绕开政府采购规定随意采购、违规采购。因此,国库集中支付是从源头控制和监督政府采购资金,促使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效手段,在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项核心内容,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被誉为财政改革的“三驾马车”,只有并驾齐驱,才能稳步推进。

1、预算管理不扎实,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被誉为财政改革的“三驾马车”。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预算是基础之重,因为一切行政支出均是在合理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的。然而,预算管理意识不强,重预算,轻管理的现象依然较普遍,多数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只想从财政“要钱、花钱”,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管理上产生了“松、散、乱”现象;缺乏控制机制,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支出很少受到预算的约束,开支前不计划,开支后审批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费用得不到及时控制,预算丧失约束力。由于预算工作的约束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用款计划编 制和用款支付也就无所适从,频繁调整。

2、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影响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理解不透彻,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不熟悉,对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不了解,往往是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规程实行采购,如有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只是报省政府采购办批准,而没有按批准的要求实施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而是直接找几家供应商比较一下就自行签订合同采购,导致相关采购项目无法通过国库直接支付资金,最终就采取违规的办法通过授权支付或改从基本账户支付,加大了资金管理风险。

3、财务人员业务不熟练,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涉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计划下达、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操作技能。目前,基层劳教单位编制紧张,警力有限,在确保基层大中队警力的情况下,财务工作配备人员普遍不足,财务人员不仅担负预、决算编制、日常业务处理等工作,还相应承担资产管理、人员社保缴费等工作,特别是年终、年初各项工作集中进行,工作量较大,难免出现应付现象。从财务检查发现,大多数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更解不透彻,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不熟悉,对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区分不清,造成从国库支付预算资金的类、款、项明细与实际支出的会计账务处理科目明细不完全相符;也存在单位对账不及时不认真的现象,仅仅是根据网上数据操作,填好对账表了事,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

三、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贯穿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层面,甚至与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关联,必须高度重视,要多角度重视和全方位落实。

1、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牢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基础。以前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主要满足于会计核算工作,新形势下财务人员要适应从简单付款、记账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的转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要在单位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理清单位整个事业发展所需资金情况,量入而出,全面做好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然后依据人大批复的预算,并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合理编制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严格按财政支出的类、款、项及项目要求使用资金,保证预算的严肃性。财务部门从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角度参与单位管理,并且要从以前的事后管理转变为现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库[2008]1号)充分肯定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通知》指出,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关系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这就要求财务工作者在做好单位领导决策参谋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杜绝 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编制有前瞻性,同时自觉接受预算管理监督。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程,防范国库集中支付风险。为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防止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今年3月省财政厅于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程序审核相关事宜的通知》(赣财购[2011]6号),明确了财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程序审核要求。预算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和工作流程,并加大政府集中采购规程的学习宣传,让领导了解什么是政府集中采购和为什么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让经办人员掌握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规程和怎样执行好政府集中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执行政府采购规程,完善物资采购的报批、审核和实施流程,完备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和公开招标的所有审批资料和合同,健全支出报销审批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3、完善国库对账制度,避免国库集中支付差错。预算单位要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预算单位每月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凭额度通知单作为入帐依据,进行相应帐务处理。发生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凭授权支付令回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作入帐依据,进行支出帐务处理。每月末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要及时按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除核对本单位“单位零余额 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外,还要核对支出的类、款、项是否准确,并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核对。特别是行政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分账核算,而这两项经费授权支付部分均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对账时就要分别进行核对,明细区分。《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赣财库[2006]46号)对预算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预算单位只有及时做好对账工作,才能进一步做好账务处理。因此,要加强平时的国库额度对账工作,逐款逐项地弄清年初预算批复数和年内预算调整数,做到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差错,年底再进行一次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对账,确保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与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衔接一致。

6.“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六

摘 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调度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一场根本性变革,是整个预算执行机制和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性创新。预算会计如何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才能促进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预算会计 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单一账户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预算、国库等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预算会计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推进。具体表现在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收支这四大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引向深入,预算会计的配套改革也相应地不断向前推进。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一、预算会计基本理论

(一)预算会计的概念: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体系和管理活动,是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政总预算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一门专业会计,是与企业会计相并列的会计学两大分支之一。

(二)预算会计的体系:

预算会计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和参与总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基建拨款会计,以及预算收入征解会计。

(三)财政性存款的概念和管理要求

财政性存款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管的财政资金。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收付。

财政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时应遵循的管理要求如下:

1、集中支付,统一调度。

2、严格控制存款开户。

3、根据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

4、办理转账结算,不提现。

5、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提出与实践

199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改革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社会各界关于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呼声也十分强烈。李岚清副总理在2000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会上指出,要建立严格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定为我国“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陕西省在财政支出领域的改革方面,近年来一直走在全国的前面,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先后进行了一系列单项支出的改革。如1996年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结算制度,1997年对省级会议费实行财政统一结算,1999年实行省级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制度等。特别是2000年7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2001年4月1日又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把国内多年来的国库管理理论搬上了实践大舞台

(二)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方法

1、银行账户体系设置。(1)财政总预算会计在指定银行开设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专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这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直接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2)财政单位为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单位在支付款项的同时,由集中支付专户向其拨入等额资金。有支出退回时,将退回资金于收款当日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该账户每日结算后余额为零。(3)各预算单位原来在会计核算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继续保留,用于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以外的资金收支结算。(4)对单位的零星现金支出,实行发放备用金办法,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2、机构设置。根据陕西省已经成立省级会计中心,并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行省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再成立专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而由会计中心代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会计中心在原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一个资金部,负责登记管理各单位预算指标,进行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会计中心原有各核算部负责审核单位的各项支出,控制预算执行,签发支付令。

3、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财政下达的预算和单位月度用款计划为控制中心,单位办理支付业务必须在用款计划指标内进行。单位每月在规定时间向财政厅报送用款计划,经厅内各有关业务处和国库处审定后送财政总预算会计处。财政总预算会计资金部及时分单位在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登记月度用款计划,由各核算部在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数以内审核,并办理单位支付申请。

三、预算会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为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种新生事物顺利推行,财政部对1998年开始实行的预算会计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由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都应用于财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二者在当年财政支出核算方面是比较协调的。但二者也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是:

1、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

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这其实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调,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3、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4、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是一种新生事物,复杂性和艰巨性很强,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属于正常现象。第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实质上是财政部门的一个资金调度中心,财政部门只是通过现金调控实现对预算单位财政拨付资金的全程监控。第三,目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反馈的财政收支信息不完整,制定一套属于预算会计范畴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制度》势在必行。

四、协调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程序基本保持不变,但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对于财政机关下达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会计分录,进行会计核算;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停止使用“已结报支出”科目。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向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不再作为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而作为用款额度支出核算。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

1、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批复的用款额度数列支,用款额度剩余退回时,作冲减支出处理。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核算不实行权责发生制。

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债类增设一个“待结算支付资金”科目,此科目用于核算与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往来待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或者“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或者“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三)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作为财政机关资金调度中心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根据财政机关下达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二是负责监管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那么其会计核算的重点就应放在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收支结余情况及单位其他收支结余情况上。

五、总结

7.“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七

事业单位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后, 仍然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试行) 》, 根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特点和要求, 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 只有授权支付方式下用该账户。这个账户的借方反映预算资金额度实收数, 贷方反映预算资金额度的支用数, 年末将未用完的额度数转出, 所以年末无余额。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日常核算

事业单位只要没有经营业务就不计算盈亏, 在日常收入核算中, 事业单位收到款项就确认收入的实现, 并计入相关资产或相关支出, 无论该收入属于何期。

例1:甲事业单位计算本月应付工资890, 000, 工资支出采用财政直接支付, 该单位收到收款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实现。其会计分录如下:

例2:甲事业单位向红星公司购买101材料一批, 价值24, 000元, 采用财政直接支付。

例3:甲事业单位采用政府采购方式, 用事业经费购置固定资产, 价款145, 000元, 由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未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时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日常核算

事业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的日常核算中, 关键在于收入确认的时点, 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 只有事业单位收到银行收账通知, 确认收入的实现。按其金额记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的借方, 支出额度时记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的贷方。

例1:甲事业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130, 000元。

如果未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时

例2:甲事业单位用单位零余额账户购入自用101材料一批价值3, 400元, 材料已验收入库。

如果未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时

例3:甲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2, 100元备用。

如果未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时, 如甲事业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2, 100元

例4:甲事业单位向胜利公司购入计算机4台和打印机4台, 并收到计算机和打印机后, 按规定验收后交付使用, 货款为56, 000元, 用用款额度支付胜利公司货款。

为了能准确掌握每年末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资金数额, 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其内容进行核算。在具体核算过程中, 应增加“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 通过该账户来反映整个核算内容。

(一) 在直接支付方式下的账务处理

年终事业单位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形成的预算结余资金, 其具体做法是:将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数大于累计实际发生的部分, 应记入“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的借方和“财政补助收入”账户的贷方, 下年初无需做账务处理, 等实行发生支出时, 作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会计处理。

例1:甲事业单位2011年度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数为4, 000, 000, 至年底, 该单位累计财政直接支付数为3, 500, 000, 确认结余资金500, 000, 2012年1月28日用该结余资金30, 000购买计算机5台。其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二) 在授权支付方式下的账务处理

年终事业单位将未使用完的资金, 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中转销, 下年1月1日再将其转回来。具体做法是:12月31日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借方余额从贷方结转出去, 记入“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的借方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的贷方;年底如果按事先编好的预算数与划到额度账上的数额进行比较, 前者大于后者的数额, 记入“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的借方和“财政补助收入”账户的贷方。次年初再将其转回来, 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数额。

例2:甲事业单位2011年底尚未支用的授权支付额度为50, 000元, 应将其未用完的额度数进行注销。其账户对应关系如下:

例3:2012年1月1日, 甲事业单位收到收款通知, 恢复本单位的授权支付额度50, 000元。其账户对应关系如下:

例4:2012年1月1日, 甲事业单位如果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尚未划转到额度账户上的预算数125, 600元。其账户对应关系如下:

通过对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的分析可以看出, 在两种支付方式下, 采用年终注销、次年经批复后可以继续使用的管理办法。下年初恢复额度时, 财政直接支付结余资金无需要处理;而授权支付方式下一定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额, 以后发生实际业务时冲减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总之,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规范化运作, 增强了预算单位用款额度的便利和及时;另一方面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库集中支付下会计处理的实质。

参考文献

8.“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我国经济体制的完善带动了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稳步健康发展。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新兴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效性,必须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的具体事项和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与改革。

二、国库集中支付及其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以国库的账户体系核心的,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收入都直接纳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也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商品、劳务提供者或申请用款单位。该项制度是财政制度改革下的预算执行的全新方式,将国库资金集中在单一的账户中统一集中管理,能够加强政府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国库资金使用调配的效率,加强对国库资金的有效监管,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人为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对事业单位会计算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变会计入账依据和财务处理方法;二是银行存款账户核算内容发生变化,会计核算科目增加,银行账户统一纳入国家单一账户进行零余额管理;三是会计报表发生调整,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资产负债表等内容。四是会计核算趋势与职能发生变化,会计核算科目逐渐细化,业务范围扩大,会计核算量加大,对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要求越来越高。

三、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不符

国库集中制度的核心是收付统一实现制,但是在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财政授权支付中收入确认是以事业单位收到银行有效的财政支付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为标准的,当到账通知书与用款计划信息确认没有误差后才能确认收入,这采取的是权责发生制,与当前事业单位收付实现中的收入确认不符合。这样一来会使得事业单位在年终确认收入引起滞后或误差,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财政已经列出单位资金支出,但是单位却并没有使用额度,或者额度已经预先支付,这样会出现人为操纵财政收支问题,影响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

2.会计入账依据监管不力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入账信息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整与改革,但是一些基层的事业单位在会计凭证运用上仍然出现诸多问题,比如原始会计凭证审核不严格、原始会计凭证内容不完整、报销手续不齐全、凭证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缺少附件张数、缺少盖章等。

3.零余额账户管理不完善

零余额账户主要是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拨付的资金和清算业务,但是很多基层事业单位在运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汇总问题,账户资金到账进度与实际支出進度不符、年底突击花钱、零余额账户不为“零”等等。

4.银行账户设置不规范,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建立了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但是在银行账户管理时,出现账户重负设置、专户偏多、管理分散、“小金库”等问题,造成国库集中支付不规范。此外在会计信息报表制作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报表调整不彻底,报表内容不完整,资产负债项目编写不完整,欠缺对财务业绩分析和会计报告制度。

四、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的改善途径

1.建立并完善权责发生制和追究制度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制度中的在收支类跨期拨付业务中要引入权责发生制度,明确跨年度采购资金的使用原则,以权责发生作为资金列入依据。在核算年中转账资金过程中要以实际发生的资金情况为准,年终财政部分应列为预算支出,而事业单位应列为收入。

2.完善并规范会计入账依据以及会计资料管理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要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会计收支行为,加强会计票据的管理,实现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在票据使用、领取、保管上要规范流程和使用原则,对违规行为要予以惩罚。另一方面要注重票据的日常管理,制定按日、按月定期结报制度,强化票据使用的申请与核准制度,强化对零余额账户票据的监督管理。

3.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

首先,加强零余额账户在线实时监管问题,明确各类银行账户的性质、用途,明确零余额账户使用的审批控制程序。在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下,简化零余额账户审核层次和支付程序,确保拨款和用款及时。最后要规范零余额账户的操作,明确收款人信息,加大审核监督力度,避免错误出现。

4.定期检查银行账户设置,完善会计报表信息

首先,定期检查银行账户情况和资金余额是否相符,建立严格完善的账户审批、备案、核查机制,实现对银行账户的长效监督管理。其次,完善会计报表信息,引入会计信息披露和会计信息财务报表制度。

五、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国家财政资金支付逐渐高效化、透明化,能够有效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对资金的控制监管力度。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能够有效利用资金,将资金尽快投入到生产建设和事业管理过程中,节省资金申请时间和额外申请付出的成本费用,避免了资金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避免腐败贪污事件的出现。

参考文献:

[1]孟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会计师,2014,24:28-29.

9.“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九

首先,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

预算会计制度规定:

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政补助收入”,这其实是应用权责发生制的具体表现。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m,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其次,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庠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再次,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年度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忖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最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

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10.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探讨 篇十

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探讨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中尤为引人注目的一项改革.本文从分析传统支付方式的.弊端着手,介绍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并澄清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认识误区,以期不断完善国库存支付改革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

作 者:王治福 作者单位:海南省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海南,海口,570125刊 名:海南金融英文刊名:HAINAN FINANCE年,卷(期):“”(12)分类号:F812.2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改革 误解

11.“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思考 篇十一

(一)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基本概念

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种改革方式, 具体是指在保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务自主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 统一成立会计核算中心, 同时撤销原会计机构, 取消会计、出纳等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只保留报账员岗位, 由核算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各项财务核算, 是一种集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等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两个具体制度之一, 是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对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方式的改进, 具体是指由财政部门在指定银行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在预算单位购买商品与支付劳务等申请获得审核后, 通过集中支付账户将资金拨付给对方单位, 是对原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等支付形式的改进, 它要求有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作为支撑, 需要以财政预算管理等作为基础。

(二)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统一

从总体来看,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具有很多的相同点, 它们都是财政部门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果, 均以核算、监督等为主要职能;它们的服务对象基本一致, 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主要工作对象, 以财政资金的使用为具体对象, 最终统一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中;它们的目标也是一致的, 不论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减少资金拨付环节, 还是通过会计委派方式改革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与账务处理方式, 均是为了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杜绝贪污、浪费等行为。

(三)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区别

尽管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有众多相似之处, 但是这两种制度也有显而易见的不同之处, 比如应用范围存在明显区别,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更为广泛, 在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模式下, 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及与银行的各种往来均属于其管理范畴, 囊括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各项工作。而会计集中核算所核算与监督的资金仅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公共与专项经费, 其他区别主要有:

1. 产生背景不同。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在参考国外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 由国库司与财政部金财工程小组根据我国实际具体情况研究出的一种国库管理制度, 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在会计委派制推出后, 一些省份为了节约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监督预防腐败等而实施的。

2. 账户设置与核算内容不同, 这是比较显著的一个区别。

在国库集中支付下, 采用国库统一账户体系, 由财政部门按五级账户设置方式将原下属单位分散的银行账户集中在指定的银行开户, 并且所设账户多为兼具代扣、使用支票与转账等功能的零余额账户, 账户的使用不仅具有统一性与便捷性, 而且能够动态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与数量, 也能够加强对财政资金收付活动的监督。会计集中核算是取消各单位自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开设账户, 统一集中管理;核算内容也不同, 国库集中核算是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等过程的监督与控制, 各预算单位自行进行具体的凭证审核、记账及编制报表等核算工作, 而会计集中核算是由核算中心集中对各预算单位的各种凭证、账簿及报表等进行填制、审核与编制, 工作内容更具体明确。

3. 资金拨付与支付方式不同。

在拨付方式上, 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 预算资金的拨付方式是采取逐层、多环节向下属预算单位拨付的形式, 这种拨付方式往往会造成资金滞留现象。这种资金拨付方式是对资金的真实拨付, 在预算编制不合理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下属单位资金盈余, 而同时因过度拨付可能会导致国库资金短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预算单位仅有预算目标, 根据需要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并接受财政部门的审批, 在资金支付申请未获批前以及未支付给相应收款方前, 财政运算资金仍截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中, 便于财政资金的合理安排与使用, 减少资金无效滞留等现象。在支付方式上, 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下, 各单位通过集中核算中心所开设的账户采取转账支票等方式将资金付给对方单位, 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 各预算单位需先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列明购买产品及用途等信息, 在获得批准后, 资金经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直接从国库单一账户中划转至对方收款人, 在这一支付过程中, 监督比会计集中核算更为充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结合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了现行国际与国内趋势。国外实践经验表明将公共会计核算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可以促进国库资金支付效率与效益, 国内一些地区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作结合到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中的试验表明这两种制度可以有效结合在一起, 多角度、共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并能加强对资金使用方向与数量的监督, 减少资金闲置浪费与贪污舞弊等现象。

二是会计集中核算能够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供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形成了一批职业技能和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队伍, 能够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性, 而且其核算与监督并重的服务方式使其可以发挥支付执行机构的作用, 这些优势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创造了有利的物质与人力资源优势。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建立融合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国库资金管理系统可以节约人力、物力以及财政资金等, 特别是与撤销已设立的集中核算机构而专门单独设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机构相比。

三是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加强资金控制等。一方面, 尽管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应对预算单位分散核算方式下的会计信息质量低、监督缺失等问题, 也能规范各项财务工作并预防贪污舞弊等现象, 但是由于存在收支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导致监督广度和深度不够, 而且在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 财政资金的拨付往往经由多账户、多环节, 容易产生财政资金闲置浪费或者被截留、挪做他用等问题。另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会导致被核算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相分离, 核算人员对具体的资金支出等业务不熟悉, 仅通过凭证单据进行资金划转等工作, 因此对具体的资金使用内容等缺乏控制, 导致内部监督有效性不足。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结合起来可以解决以上问题, 从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及加强监督等角度整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结合的途径

现阶段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仍是自收自支, 处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管范围之外, 这不仅不便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也容易造成财政资金被挪用浪费等现象, 而且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既符合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 也是与实践相一致的体现。

(一) 设立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实现这两种制度融合之前, 需要先完善各项制度的基本要求, 其中最重要的是按要求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通过完善账户体系为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变提供基础。设立各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及预算外资金账户等, 为展开财政资金核算与监督做好准备, 并设立财政预算外资金账户与设置各分类账与明细。此外, 要设立反映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间特殊收入支出事项的账户, 用于反应和监督这些特殊事项, 在过渡时期要保留原来为各核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核算国库集中支付执行前的财政资金, 实现财政资金由集中核算方式向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方式的转变。

(二) 以会计核算中心等机构为基础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机构

如前所述, 会计集中核算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人力、物力与技术等支持, 可以以集中核算中心为基础, 将原机构改建为类似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名称的机构, 保留可用部门与职位, 并增加集中支付部门。在机构内部进行职位调整与扩充, 既保证职能分工, 又实现集中核算与支付的融合, 具体可仍由会计核算部门对各类自付或者财政支付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业务审核与办理等工作, 财政资金的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等业务经由新增设的国库支付部门进行处理, 并综合进行总预算核算及与相关部门、银行等单位的对账及调整等工作。

(三) 构建集会计核算软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银行清算系统以及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软件系统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预算单位、银行、国库以及财政部门等部门融入同一网络, 实现会计核算、统计分析、资金收缴、支付与清算等业务的集合与全程监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财政部门管理系统结合, 及时掌握资金审批与拨付额度等, 与银行清算系统对接可以加快资金拨付效率, 与会计核算系统对象可以减少工作量, 避免重复减低运行与人力等成本等。

(四) 规范预算编制、收入上缴及资金拨付等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需要以规范的预算与各种操作程序作为基础, 同样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结合也需要以这些规范化的流程作为保障, 根据单位支出规模与结构等具体情况合理制定部门预算, 规范收入收缴方式与程序, 保证收入及时足额汇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有关财政账户中, 资金拨付符合财政资金支付要求, 并经严格审批等。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两个具体制度之一, 是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具有很多的相同点, 但是这两种制度也有显而易见的不同之处。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结合, 适应了现行国际与国内趋势, 能够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供基础。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结合的主要途径是:设立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以会计核算中心等机构为基础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机构, 构建集会计核算软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银行清算系统以及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软件系统。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区别,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冬生.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之我见[J].财会通讯, 2010 (1)

[2]丁丽.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一体化建设[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 (8)

[3]刘晓.试论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衔接[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4)

[4]钟喜凤, 马清华, 杨新.浅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模式的建立[J].科技创新导报, 20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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