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事件报告

2024-09-07

违章事件报告(10篇)

1.违章事件报告 篇一

违章装修及违章建筑调查报告

————学校附近建筑

11月4日,我们对学校附近的建筑进行了观察调查,发现有不少违章装修和违章建筑的现象。所谓的违章,包括以下的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等行为。

如上图所示,该厂房刚好是学校外面旺堂街边的一间室内工厂。由图片可以知道,该工厂的装修明显是违章装修,符合违章装修的第四条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等行为。

图片显示,该工厂为了生产效益,私自从房间内安装排气管通向天台上面。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并且严重影响公共卫生,破坏大气层,污染环境,这种做法明显是违章装修。

其实,不只图片里的工厂是这样,学校周边游很多工厂都是这样做的,有些甚至是从第一层楼修排气管都顶层的,一眼便看出是工厂私自修建的。更有些饭店为了生意,为了排烟,不顾周边的环境,直接把油烟排在相应的地面上,对周边居民和学生的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也让人觉得这些饭店表面干净,食物很脏。曾经有报道说学校旺堂街的某饭店是使用地下沟的油做饭菜的。很明显,造成这样的结果,便是这些建筑物没有按照政府的要求去装修。为了学生很更多人的利益,建议学校应该向有关部门上诉,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观察违章装修的过程中,我们还看到了不少违章建筑。所谓的违章建筑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情况。从违章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方面,违章建筑大体可分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如上图所示,该房子原本是不应该建在这个地方的,原本也没有这个小屋子的。而该房子正是一间烧烤店,这个小屋子正是店长为了增加生意的来源,在店子外面搭建帐篷,而用于烧烤食物的屋子。这间屋子明显属于违章建筑。

其实,从观察和调查而知,并不只做生意的人会这样做,还有很多自家的人会这样做。他们未经政府批准,不按照正常的程序,为了个人的方便,私自在自家房子附近搭建停车场,杂物房等等,甚至在房子的阳台外面加阳台,或者加框子装空调机,这些都是属于违章建筑。

随着深圳的房子越来越多,很多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去违章装修,违章建筑,虽然自己得到了收获,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者对于社会来说是不公平,不应该的。也是对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一个损坏,所以,为我们生活的城市,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制度,按照政府的批准建造房子吧。

2.违章事件报告 篇二

1 事故经过与临床

2006年1月27日中午12时, 呼和浩特市某单位组织员工到火锅店聚餐, 使用碳火锅涮肉, 约下午2时许, 有人感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 未引起注意, 继续聚餐。下午4时左右, 多人出现剧烈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 部分人出现视物不清、意识模糊、呼吸困难、抽搐、大小便失禁。疑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急送我院救治。截至下午6时30分, 共收住患者56人。入院后全部患者急查CoHb均为阳性 (排除食物中毒) , 同时予以吸氧, 重症患者送高压氧治疗。根据吸入较高浓度一氧化碳接触史, 急性发生的中枢神经损害症状和体征, 结合CoHb测定结果[1], 确诊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根据其症状、CoHb含量, 按中毒程度分为轻度中毒38例, 中度中毒18例。56名患者中, 男26例, 女30例, 年龄20~58岁 (平均年龄36岁) 。经检查, 其中发热8例, 体温37.2~38.0℃, 白细胞增高14例[ (11.0~13.5) ×109/L], 心肌酶活力高于正常6例 (55~98U/L) , 心电图ST段改变5例, 脑电图可见弥漫性慢波3例。胸片:右肺见云絮状影2例。肺纹理明显增强2例, 头颅CT:脑部有病理性减低区1例。

2 治疗经过与预后

患者入院后即刻予以鼻导管持续吸氧, 重者高压氧治疗, 氧疗同时给予静脉滴注中枢苏醒剂脑活素或胞二磷胆碱, 伴心肌损害者给予ATP、CO-A、大剂量维生素C, 对于伴有脑水肿并发症的患者给予脱水、利尿、皮质激素。有发热感染者给予抗生素治疗。

愈后及转归, 56例患者经上述抢救治疗, 症状、休征迅速改善, 住院最短5d最长14d, 复查相关指标全部恢复正常。无一例后遗症发生, 痊愈出院。

3 讨论

本次造成集体一氧化碳中毒的原因为碳火锅所致, 碳炉产生的气体中, 一氧化碳含量可高达6%~30%。由于天气寒冷, 门窗紧闭, 地方狭小, 通风不良, 多个碳炉同时燃烧, 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 患者吸入过量造成多人集体中毒。

经验、教训与预防:大脑对一氧化碳最为敏感, 缺氧的耐受性极差, 因此对一氧化碳中毒的抢救应分秒必争, 越快越好, 尤其是重症患者。尽快将患者脱离中毒现场, 吸入新鲜空气, 氧疗, 有条件者尽早高压氧治疗。高压氧能加速CoHb的分离, 促进一氧化碳的清除, 使Hb恢复携氧功能[2], 迅速纠正组织缺氧, 有效率达95%~100%。尤其是对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及后遗症有明显的防治作用[3,4]。减少了病残程度, 改善生存质量, 在氧疗的同时, 预以醒脑、脱水、神经营养药治疗可收到满意的疗效。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是较为常见的生活性和职业性中毒。需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 认识它危害的严重性, 普及安全使用煤炉、天然气知识。生活性一氧化碳中毒, 冬春季多发, 疑有一氧化碳中毒时, 应询问发病时的环境情况, 如炉火、烟囱有无通风不良或外漏, 同室中他人有无同样症状出现, 如为一氧化碳中毒, 要迅速离开事发地, 并报告相关部门。本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因为在食火锅时发生, 需注意与食物中毒鉴别。在早期有人感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时, 如引起重视, 意识到可能为一氧化碳中毒, 尽早脱离现场, 就不会造成多人中毒。

关键词:一氧化碳中毒,治疗,预防

参考文献

[1]叶任高, 陆再英.内科学.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971-974.

[2]王佳.一氧化碳中毒210例高压氧治疗体会.职业与健康, 2008, 24 (6) :602.

[3]房广才.临床高压氧医学.北京:华文出版社, 1995:169.

3.美国报告详解四大经典UFO事件 篇三

美国UFO爱好者约翰·格兰沃德一直向政府申请获取解密报告,经过长达20多年的努力,近日,他终于得以圆梦,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13万页的解密文件,供和他一样的全球UFO迷们查阅。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很多UFO目击报告案例,美国官方都做出了解释。

【案例1】1948年曼特尔UFO事件

事件:曼特尔事件是早期最广为人知的不明飞行物事件之一。而事件的主人公曼特尔被外界称为“世界上第一个直接死于UFO的人”。

还原:1948年1月7日,美国肯塔基州的高得曼空军基地得到报告称,路易斯维依上空出现了UFO。该物体直径为76米到90米之间,肯塔基州欧文斯伯勒和欧文顿都有人目击。

俄亥俄州克林顿县陆军航空领域的观察员在描述该物体时称:“中心火红,尾部散出绿色雾气。”另一位俄亥俄州观察员指出:“该物体靠近地面,保持约10秒钟,然后以非常快的速度攀升到3000米高空,随后又消失了,它的速度大于每小时800公里。”当时,肯塔基州空军国民警卫队第165战斗机中队正在进行4架“P-51野马”战斗机飞行训练。指挥官曼特尔上尉被告知要接近该天体。当天14时45分,6架战机奉命升空观测。

其中一个飞行员因飞机燃料不足,很快就放弃了追逐该物体。不久,共有5架飞机先后返航,只有曼特尔单人独机继续攀升追踪。他向控制台报告:“UFO为金属壳,外形庞大。”半小时后,控制台又接到报告:“正接近一个巨大的金属物体。”随后联系中断。17时后,曼特尔和他的飞机残骸出现在富兰克林附近的一个农场上,他的手表停在15时1分,机体上没有发现任何炮弹袭击的痕迹,也没有放射性物质。

官方解释:曼特尔追踪的是“天钩”气球 美国空军开始称,曼特尔追踪的实际上是金星,之后又称是美国海军施放的“天钩”气球。据美国空军资料,一旦曼特尔上尉驾驶飞机到达7600米的高空,他将缺乏氧气而昏迷,飞机开始朝地面坠毁。他的飞机坠毁在肯塔基州富兰克林南部田野。

【案例2】UFO“入侵”华盛顿事件

事件:1952年7月12日到19日晚,华盛顿上空曾发生发现不明飞行物事件,让白宫大动干戈。格兰沃德告诉记者,当年,白宫、五角大楼等美国重要的地方均出现过UFO目击报告。1952年出现的大批UFO报告导致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击落UFO。

还原:1952年7月19日晚11时40分,华盛顿国际机场控制塔的雷达屏幕上突然出现了7个闪光点,其中两个闪光点竟以每小时1.12万千米的超高速在空中飞行。与此同时,安德鲁斯空军基地的雷达也捕捉到了相同的情况。紧接着,卡塔尔机场807航班、610航班的飞行员也报告说亲眼看到了这些东西。

美国首都华盛顿的领空“遭到入侵”的警报发出,美国空军司令部立即命令F-86喷气式战斗机出击。但战斗机刚一升空,不明飞行物就消失了。等到F-86返航,那些不明飞行物又出现在华盛顿上空。它们就像与美国空军捉迷藏一样,一直折腾到天亮。

不仅如此,在随后的26日至27日内,飞入华盛顿领空的国家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和空乘人员观察到飞机上面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光线。数分钟内,华盛顿机场和安德鲁斯空军基地的雷达上显现了更多的不明物体。当时安德鲁斯一名警长形容,这些光线不像是流星造成的,它们并没有轨迹,而且变化速度之快是之前没有见过的。

华盛顿再次出现不明物体,令全美担忧。据当时“国际新闻服务”(INS)的报道,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要击落UFO。飞行员也处于24小时警戒状态,被要求如果无法“说服”对方着陆,将打下UFO。

官方解释:温度变化造成雷达信号扭曲

在华盛顿接连发生UFO事故后,杜鲁门给美国空军上尉、时任空军“蓝皮书计划”的监督人鲁佩尔特打电话,询问目击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鲁佩尔特告诉杜鲁门,雷达显示的物体可能是由于大气温度的变化造成的,一层温暖潮湿的空气覆盖一层接近地面的阴凉、干燥的空气。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导致雷达信号扭曲并发送错误的回送信息。为了平抚当时国内的緊张情绪,1952年7月29日,多名美国空军专家在五角大楼召开媒体发布会。这是二战以来五角大楼召开的最大会议。

【案例3】1964年朗尼·扎莫拉事件

事件:格兰沃德告诉记者,这一案例是“蓝皮书计划”中最值得关注的一个。

该案例是全球UFO研究会公认的最重要的UFO目击案例,当时参与“蓝皮书计划”的UFO权威专家海尼克博士也认为它是颇具研究价值的个案。尽管事件已经过去50年,仍争议不断。

还原:1964年4月24日17时45分,31岁的美国新墨西哥州索科罗巡警朗尼·扎莫拉在巡逻时看到一个17岁左右的男孩驾驶一辆汽车超速飞啸而过。扎莫拉便立即跳上自己的警车追逐该车。但是在不远处,他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伴随着巨响,空气中燃起了蓝色和橙色的火焰。

随后发生的一切让扎莫拉一生难忘。他亲眼目睹一艘类似飞船的“蛋形飞行物”着陆,飞船上刻着奇怪的红色标志符号,尺寸在半米左右。这个红色特殊标志像个箭头,指向一个开口向下的弧。随后,两名像人类一样的生物走出飞船。

扎莫拉形容这些生物长得很小,就像个“小孩”。当自己靠近它们的时候,甚至把它们吓了一跳。被发现后,它们随即返回了飞船,UFO从地面升空并飞走了。扎莫拉查看四周,发现地面上留下了UFO的痕迹。飞船支撑的脚架,也在地面留下四个呈长椭圆形的压痕。这些压痕宽30到50厘米,深9到10厘米,呈U字形状。

4月28日,当时担任美国空军“蓝皮书计划”顾问的UFO权威研究专家海尼克博士抵达事发地进行调查。起初,海尼克认为扎莫拉看到的可能是美国阿波罗计划当时在新墨西哥州测试的登月舱着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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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过一番调查后,海尼克排除了这项假设,并认为唯一有价值的线索,是蛋形飞行器上的红色特殊标志。

官方解释:没有其他目击者

扎莫拉所发现UFO的地方并沒有其他目击者,在该区域也没有任何不确定的直升机或是飞机。在雷达装置范围内,观察者也并未发现任何异常或是无法确认的物体。此外,当时天气晴朗,并没有出现雷暴等任何异常的气象活动。

【案例4】1961年希尔夫妇被外星人绑架事件

事件:这起事件是首个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的外星人绑架事件。事件中的主人公希尔夫妇的遭遇如同科幻电影里的情节。

还原:1961年9月19日晚,巴尼·希尔和夫人贝蒂从他们度假的加拿大尼亚加拉大瀑布驱车前往自己的家中。据其回忆,在他们22时15分到达兰开斯特的南部时,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道亮光。巴尼最先注意到月亮附近出现了一道亮光,他让贝蒂也抬头看,起初他们以为是颗星星,但随后发现那道亮光在运动。

他们确信空中的亮光不同寻常,于是他们停下车,用双筒望远镜观察。等他们开到南边的一条运送木材的路上后,那个不明物体的体型变得更加巨大,同时不时向西运动然后再返回。

巴尼再一次停下车用望远镜观察,现在他已经能看到其碟子般的外形以及从一排排的窗户发出的彩色灯光,甚至还能看到窗前的人影。巴尼感到害怕并逃回车内,然后他们发动汽车迅速离开。

在这之后,他们不再见过发光物体,但却听到一阵嗡嗡声总是伴随着他们。不一会儿,他们开始感到意识模糊,等他们清醒过来后,已经过去了两小时。回家后,巴尼发现自己的鞋子出现破损,贝蒂的裙子也有撕扯的痕迹。他们的车上还出现了一些无法解释的痕迹。他们向附近的一个空军基地报告了自己的所见所闻。据称,空军基地的雷达也曾在20日探测到了未知物体。

1963年12月14日,著名的波士顿精神病医师本杰明·西蒙对希尔夫妇进行了催眠。在催眠中,二人回忆出在那两小时内自己被劫持到了外星人的飞船上。在他们的描述中,这些外星人同罗斯维尔飞碟坠毁事件中的生物外观差不多,长着类似人类的双手双脚,眼睛很大,鼻子和嘴要比人类小。

二人还回忆起一些关于他们遭遇的细节内容,诸如外星人对他们做了检查。据贝蒂回忆,外星人首领向她展示了一幅星图,这份星图包含了其所在星球的信息。在催眠状态下,贝蒂将这幅星图画了出来。有天文爱好者认为,这份星图代表的是39光年之外的泽塔双星。

官方解释:夫妇俩看到的可能是木星

该案例中,空军文件中并没有足够的数据,而事件中UFO出现的方向以及方位并未上报。被目击物体出现在夜晚,而该物体被观察到至少有一个小时,但是并没有具体的细节被监控到。

美国官方称,当时木星处于西南方向,大约20度的仰角,但是没有具体的位置数据,无法断定其是木星,而实际的光源也不得而知。由于没有横向或是纵向运动,目击物体是木星的概率很大。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该物体的出现不是由于自然现象造成的。

4.关于公司车辆违章整改报告 篇四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九大队:

我公司车辆因更换驾驶室,当时驾驶员未将贴在原玻璃上的“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撕下,导致车辆行驶未放置检验合格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对此我公司立即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立即召开公司安全大会,通报批评 年 月 日 分 在铜永高速公路收费站方向 处实施了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我公司立即召开车辆违章整改会,安排专人到南充车管所和南充保险公司立即补办有关检验合格标志,由公司经理宣讲交通法规,重申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并由办公室主任宣讲交通法规,宣布《车辆违章整改方案》、重申车辆管理制度。

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与宣传。在显著位置立即张贴《交通违法车辆通知书》、《车辆违章整改方案》。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制度化。

三、严格处罚交通违法违章。在违法违章出现的当月末按《公司车辆违章整改方案》扣罚。

四、设立查车日。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查车日,由车辆管理小组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 检查的同时要按车逐一填写《车辆检查登记表》,每个查车日时要对驾驶员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经常性教育。

五、凡是发生酒后驾驶者一次以上(含一次),一律开除出公司并永不录用。

5.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报告 篇五

2011年8月22-23日,集团公司安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华能新疆阜康热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是:

一、电厂基本情况及所做工作:

(一)电厂基本情况

阜康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华能新疆公司在疆内设立的第一个火力发电企业,距阜康市约2km。建设规模为2×135MW 超高压、湿冷、抽汽供热机组,配套2×440 t/h 煤粉锅炉,工程于2009 年3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2010年11月2日和2011年1月1日投产发电。

主设备型号:

锅 炉:DGJ440/13.73-II10,由华西能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汽 机:C135-13.24/0.35/535/535,由上海汽轮机厂生产; 发电机:QFS-135-2,由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发电机厂生产。

(二)所做工作

阜康热电厂在新疆公司的领导和全厂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保证了基建和生产运营时期的安全生产,在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机组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新疆公司、集团公司做出了贡献。

二、发现主要问题

虽然在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事故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管理制度方面

1、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管理制度清单。建议每年年初进行一次有效管理制度的修编、会签、审批、发布,组织各部门宣贯学习,并按照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2、现行使用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未进行正式发布。建议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每年对各项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及审核工作,并将复核结论书面通知有关人员;各项规程应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3、未查到企业安委会组织机构、工作规则、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建议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策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及其它重要事项。

4、安全网人员发生变动未及时进行文件的调整、发布,安全网会议与月度安全分析例会一起召开,安全简报内容缺少上月反措和重点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督查结果。建议按照规定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召开安全网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完善安全简报内容,并组织各部门、班组学习,实现工作闭环管理的要求。

5、企业未编制、下发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在每年年底组织讨论第二年的“两措”计划,并进行发布,有相关部门执行落实,计划要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月在安全分析例会上通报“两措”的完成情况。

6、各生产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企业缺少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建议补充完善,纳入到华能现代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

7、企业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建议针对不同的部门,分解细化本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部门与班组也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关于一类障碍的考核未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执行。建议每年对有关标准、条款分析完善,提高有关制度的执行力。

9、厂安监室对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但未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无重大危险源清单。建议企业应建立危险点辨识与风险评估的标准,系统地辨识电厂存在的危险点,并对风险及其影响进行评估,对主要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建议厂内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10、厂内未制定2011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安全月”期间参加了阜康市的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未进行其它项目演练工作。建议每年应对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制定全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演练。

11、未制定2011年安措和反措计划。建议安全监督机构每年应参与“两措”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两措”计划要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四落实。

12、部门和班组未结合生产和岗位实际制定当年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建议部门和班组应结合生产和岗位实际制定当年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

13、现场使用的规程和制度汇编未履行审批手续,无编制和实施时间。建议完善严格标准、规程制度的编制,应履行审批手续。

14、厂部无安全工器具清册,班组安全工器具清册不规范,无检验日期和有效日期。建议应建立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工器具清册,清册要与实际相符。

15、现场安全警示标示和管道介质流向及设备标牌配置不全。如化学水处理车间酸碱罐储存间内无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说明。建议应按《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中要求配置现场安全警示标示和管道介质流向及设备标牌,统一完善生产现场安全标示、警示,特别是涉及到职业健康方面的警示说明更应高度重视。

16、高低压室和电缆夹层内无防小动物板。建议按要求配置。

17、运行和检修班组无班前会和班后会议记录。建议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要求应建立生产部门班组班前会和班后会议记录。二)、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方面

1、基层人员对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条例》(599号文)学习了解不够清楚,重要岗位人员对有关条款的掌握有待提高。建议企业内部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对效果定期评价。

2、厂内未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未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7月份上报隐患排查项目0);本厂按着集团公司69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厂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19项安全隐患,截止8月15日已整改13项,未整改6项。建议按照集团公司隐患排查管理标准,结合厂内实际编制本单位隐患排查管理标准,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反违章管理方面

1、集团公司2011年4月下发《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后没有按照办法要求建立本厂的相关制度和奖惩细则,部门有但可操作性不强,更多地是其他诸如文明生产方面通报,未形成全员反违章常态化的机制。建议立即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建立本厂的《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做到细则有针对性和有可操作性,消除违章事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没有进行专门的反违章专项检查,只是在常规的安全检查中将反违章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没有把反违章管理工作当做企业的一项重点安全管理工作来抓。建议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反违章管理,经常性的检查现场违章事件并进行全厂通报,杜绝违章事件的发生。

3、行政楼与水塔之间的空地上有一井没有盖板。建议加强对设备异动、防护设施变动后补充安全措施的管理。

4、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空调插头解下、将线直接连在拆下面板的墙壁插座的电源线上,并且没有包好接头。

5、起重设备和厂内机动车辆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建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联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厂安监室已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但不完善(正在补充完善);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资质单位资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建议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培训取证。

7、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未标注适应的电压等级、电动工具定期检验报告中未记录绝缘测量数据、配电室公用钥匙借用记录不完善。建议按《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四)、外包工程

1、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涉及安全责任的内容、条款不完整。建议单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进一步规避企业安全管理风险。

2、维修公司的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全,企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工器具检验、劳保用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资料存档等方面需要加强。建议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外包工程管理的要求完善规范相关内容,提高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能力。集团公司领导点评:

赵处:规程制度不健全,运行岗位年轻人员对规程掌握的不好,下一步应实实在在抓培训,并注重培训效果,各种规程、知识考试的质量要提高。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虽有合同但现场管得不好,只依靠门口保安,力度不够。拉灰车长期停在库里,外来车不能长期停在厂区内。特种设备管理起重设备虽有电子称重装置,限重标示不全。基建工程遗留问题抓紧整改,灰库容量急需解决。

张总:从机组投产以来,厂里整体上保持了安全生产的稳定,大家都很辛苦,做出了很多努力,人员有活力想干事,风气正。如何看待我们的安全,零目标又从零开始,干的再好也顶多是个零,过去不代表以后,井盖、安全带不做试验、锅炉结焦,时间短看到只是一小部分,现场安全隐患还是很多的,新疆公司定的这个隐患排查方案挺好,但缺陷和隐患还是有区别的,能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设备损坏的,我们的制度建设、隐患排查、反违章、人员技术素质、管理水平、外包队伍安全的界定不清楚、劳务派遣工有一些女同志,一定要有危机感、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靠制度、靠文化来管理企业是最高境界,好好学习集团公司制度建设有关要求,一是是否有章可循,二是要有可遵循的制度,班组没有把部门哪些相关的制度学习研究清楚,没有经过审批的制度是不能执行的,制度建设是长期工作,从现在开始花力气一年、两年、三年达到一个目标水平。人员素质问题不是不努力,而是没有标准,年轻人不知道,把集团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学一学,规定的很清楚,而且有依据,管理人员的水平会有提高,真正按照安平要求标准去做了,谁来检查都没问题,会上一个大台阶。

6.对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调研报告 篇六

为了预防事故,更加有成效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需对反习惯性违章若干问题加以研究探讨,并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谓习惯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

作规程的行为。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或没有认识,或随心所欲,但都习以为常,习惯式自然。

1.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习惯违章操作,既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流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的顺序,例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倒闭操作的顺序,要领和安全事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理说规程已颁布多年,操作人员应该养成按规程办事的习惯,但事实上,不在模似图板预演,不标示设备实际状态,不执行复诵制,不执行监护制等不良习惯,屡屡出现,致使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造成误操作或人身份无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是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性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

(三)是习惯性违章指挥,既负责人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流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

2.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我们可以把违章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以电力系统为例,习惯性违章与偶然违章相比,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这么说并非主观臆断,而是由于习惯性违章诸多特点决定的。

(一)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只要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理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二)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潜在性。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自然的结果,而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为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三)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会危害几代人。据对现有的一些职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分析,他们身上的一些“不良习惯行为方式,不是他们自己发明,”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

(四)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排他性。

7.违章事件报告 篇七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流行特征

食物中毒事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系统中报告数仅次于传染病的一类事件[1],不仅威胁着公众的身体健康,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2],规模较大和较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甚至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解黑龙江省近年来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规律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进行本次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2004-2012年黑龙江省上报的所有食物中毒事件。

1.2 相关定义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是指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是指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是指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未分级事件是指发生在学校等重要场所以外的,一次中毒人数3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

1.3 统计分析

利用Excel 2007软件对2004-2012年黑龙江省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的三间分布等信息进行整理和描述性分析。

2 结果

2.1 概况

2004-2012年黑龙江省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58起,发病2 084例(最多的一起为203例),死亡9例(死亡数最多的一起为2例),病死率为0.43%,见表1。

2.2 事件分级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所占比例最高,为50.00%(29/58);其次为未分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占37.93%(22/58);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所占比例较低,为12.07%(7/58);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无报告,见表2。

2.3 时间分布

2006年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数和病例数最多,分别占24.14%(14/58)和21.26%(443/2 084)。食物中毒事件全年除1月外均有发生,平均每年发生6.44起;6-10月高发,12-2月低发,6-9月报告食物中毒事件数和病例数分别占全年的74.14%(43/58)和70.25%(1 464/2 084),其中毒原因主要为植物类39.53%(17/43)和微生物类11.63%(5/43)。

2.4 地区分布

黑龙江省13个地市除大兴安岭地区外均有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哈尔滨市报告事件最多,占55.17%(32/58);其次为大庆市和鹤岗市,均为6.90%(4/58)。在哈尔滨市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中,致病因素为植物类比例最高,占40.63%(13/32)。

2.5 发生场所分布

食物中毒发生场所中学校比例最高,占36.21%(21/58);其次为集体食堂和餐饮服务机构,分别占22.41%(13/58)和20.69%(12/58);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有95.24%(20/21)发生在学校食堂,见表3。

2.6 致病因素

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未查明致病原因的事件比例最高,为39.66%(23/58);其次为植物类、微生物类和化学类;无动物类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导致病例死亡率较高的因素为甲醇、天南星和肉毒梭菌,病死率分别为50.00%、40.00%和25.00%。植物类中毒的主要食物为豆角、马铃薯和天南星,其中,食用未煮熟豆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数(16起)和病例数(448例)最多;微生物类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包括弗氏柠檬酸杆菌、变形杆菌、腊样芽孢杆菌和肉毒梭菌等;化学类食物中毒物质包括亚硝酸盐、农药/鼠药和甲醇,见表4。

23起不明原因事件中,共有7起事件上传了结案报告,其中4起事件进行了病例、可疑食物和环境采样,仅有1起事件检测了致病菌,其余均只检测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3 讨论

食物中毒事件因其大多具有持续时间短、病例就诊比例低、样品采集困难、实验室检测阳性率低和媒体关注度高等特点,报告率一直较低。相关研究显示,中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比例低于实际发生的10%[3],黑龙江省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5]。虽然近年来各级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逐渐重视,但漏报情况依然存在。其原因主要为事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为避免行政处罚,采取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故意销毁证物和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等方法,使调查人员难以获得所需的真实信息和样品,影响事件的认定和处理;部分消费者卫生安全意识较差,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后,多采用自行服药方式解决,只有病情较为严重或涉及赔偿纠纷时才向有关部门寻求援助,导致部分食物中毒事件难以被发现;个别基层单位为了行政政绩,降低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率而人为进行瞒报等[6]。

黑龙江省食物中毒事件分布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以6-10月报告最多,中毒原因多为植物类(豆角)和微生物类。植物类(豆角)中毒事件发生场所多为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发生比例最高,其原因主要是北方地区食用豆角比例较高,豆角烹饪所需时间较长,不易煮熟,建筑工地食堂多存在设施较差和厨师责任心不强等。此外,根据事件调查报告内容,大多数由豆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均未进行采样,可疑危险因素主要通过询问病例等现场调查内容进行推断,中毒原因判断存在一定的困难。微生物类中毒事件多发生在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机构,其原因主要是夏、秋季气温较高,湿度较大,适宜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等[7]。提示夏、秋季应加大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个人防护意识;加强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以便及时实施有针对性的治疗措施,有效降低食物中毒的重症率和死亡率。

2004-2012年黑龙江省有近40%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为不明原因,与国内相关报道基本一致[4、5]。其主要原因是近半数事件未进行现场采样或采样不及时、实验室检测项目多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常规项目、致病菌检测项目比例低和检测能力有限等[8]。由于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验多为市(县、区)级完成,而基层负责现场调查处置、采样和检验的人员和设备一般配备不足,提示应加大对市(县、区)级相关机构人员和设备投入,加强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处置和采样能力的培训,提高实验室病原检测水平,降低不明原因食物中毒比例。

参考文献

[1]赵艳荣,王臻,刘碧瑶,等.2006-2011年浙江省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特征和趋势分析[J].疾病监测,2012,27(4),307-310.

[2]Mead PS,Slutsker L,Dietz V,et al.Food-related illness and death in theUnited States[J].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1999,5(5):607-25.

[3]史海根,王建明.2000-2009年全国重大食物中毒情况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31(8):835-838.

[4]金连梅,李群.2004-2007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分析[J].疾病监测,2009,24(6):459-461.

[5]褚发军,冉陆,马莉,等.2008-2010年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食物中毒流行病学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2012,24(4):387-390.

[6]王勇,李岩,刘晓波.1996-2006年间哈尔滨市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及漏报原因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7,21(7):84-85.

[7]王君,刘秀梅.中国食物中毒的现况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6):426-428.

8.违章事件报告 篇八

为了了解2009年度中国出版业界对业内重要大事的关注度,本刊编辑部特别策划了“2009年度您最关注的书业内信息的调查”,希望能为出版同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次调查全部采用网络形式,利用E-mail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分别发送和回收问卷。由于采用了点对点的网络调查形式,大部分调查人群是积极配合的,特别是可以通过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方式与调查人及时进行沟通,使得问卷的回收率达到98%以上。这也比那种上门访问、随机在路上拦截调查人群的方式省时省力许多,效率明显提高。

本次网络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352份,调查人群覆盖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湖北、湖南、四川、广东等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所采集的样本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一、调查人群的主要构成

本次调查人群主要分六大部分,分别为:出版社(集团)策划编辑、发行人员,民营出版公司策划、发行人员,高校新闻出版科研人员,发行集团、书店人员,报刊社和网站编辑、记者,以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作家、自由撰稿人等其他人群。

其中,参与调查的出版(集团)策划编辑、发行人员最多,占l/2强;其次,是民营出版公司策划、发行人员,报刊社和网站编辑、记者,以及高校新闻出版科研人员。(见图一)

从参与人群的结构来看,出版社(集团)方面有出版社(集团)社长(董事长)等高层,编辑室主任、销售总监等中层人员,策划编辑、发行人员等普通员212;民营出版公司方面也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营销总监等中层,以及普通策划、发行人员。其他各个参与调查类别,也有高中层和普通职员参与,因此本次调查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二、业界对业内重要大事的关注度

本次调查由编辑部根据行业报刊、网络的新闻报道和部分编辑、读者的意见,从2009年度新闻出版大事中选取27个关键词作为候选名单,按“关注”、“一般”、“不关注”三种关注程度在对应的表格内打“/”。

根据所回收的有效问卷统计,有十个关键词受到广泛“关注”,具体如下:改制;3G;金融危机;出版退出机制;全民阅读;全媒体出版;谷歌“侵权门”;书名实名申领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调查人群选择“一般”关注的关键词,前五位分别是:《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理小说年、山寨、主宾国、双百亿。这些结果表明,一些与行业密切相关的事件还是有人在关注,也许他们对这些事件的了解还不够深刻和透彻,但至少表明他们还是关注着的。

调查人群选择“不关注”的关键词,前五位分别是:汉字整容、双百亿、推理小说年、新中国60年百名优秀出版人物评选、首届百佳出版社评比。这些结果表明,一些与行业有关联的事件还是没有引起业界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某些评选和带有一定目标式的口号,人们对其的关注仍然不够,仍需要创新宣传方式,以吸引更多的行业人员参与和关注。

27个关键词的关注度详细情况,见表一、表二。

三、从调查结果看业界对业内重要大事的敏感度

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活跃的关键词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体制改革方面的,比如改制、出版退出机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书号实名申领制等。以改制来说,2009年文化体制改制的新政策把图书出版业一下子推到风口浪尖,图书出版领域成为转企改制的新热点,出版社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已经成为共识。“钱从哪来,人往哪去”,成为了出版改制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而在实际运作中,大多数中青年员工和一向锐意进取的中老年编辑欢迎改制,而面临退休或依据内部政策要求提前“内退”的职工则切身感受到“被改制”的无奈。

另一类活跃的关键词是新媒体、新技术方面的,主要涉及出版创新,比如3G、全媒体出版、谷歌“侵仅门”等。2009年10月,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被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谷歌扫描上网。这只是文著协在选取部分知名作者进行简单查询后的结果。类似的版权纠纷,在一些网站和电子书营运商身上也多次出现。在谷歌“侵权门”的背后,折射的是数字出版版权保护的真空和无奈,而这也正是作家和出版商所担忧的。

此外,出版行业当前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比如出版业与金融危机、全民阅读等也成为内人士的重要关注点。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出版业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中国出版业也不例外。出版改革大提速,出版业升级转型加速,为中国出版业注入了强大活力,成为出版业逆势增长并持续发展的最主要推动力量。

9.地震事件信息报告自查报告 篇九

一、将地震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应急预案管理。

为确保地震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局在《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中,详细规定了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

1、预案规定了须报告的地震事件,即我市区域内发生2.5级以上地震或邻区、邻近海域发生有感以上地震,均要在15分钟内启动内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信息。

2、确定了信息报告在应急程序中的.重要性,将其列为预案启动后的第一个应急环节,为首要任务。按照《预案》规定,震情值班人员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预案启动后,全程负责并优先处理第一时间段内的信息报告工作,即确定了地震三要素后,迅速填写地震速报信息单,以传真的方式发送市委、市政府;信息发送确认无误后,方可交班,随后进入预案规定的应急岗位。

3、明确了地震事件信息续报工作机制。应急工作全面展开后,由监测预报组和震灾调查组分别进行震情会商和宏观调查,根据震情形势发展需要,应急保障组及时汇总情况,编写《震情应急工作简报》,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和宏观调查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震情动态和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依据。

4、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报告工作实行指挥(局长为指挥,书记为第一接替人,副局长为第二接替人)负责制,指挥负责审核、签发震情速报单和《震情应急工作简报》等信息,并负责在获知震情的第一时间,即震情速报单填好之前的时间里,利用通讯工具先期向市领导报告,并根据震情需要随时电话汇报震情情况,从而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判断和全市的应急救援工作争取时间。

5、严格责任追究制。因个人原因造成震情信息漏报、迟报的,依据应急岗位职责分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总结应对三次有感地震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信息报告工作。

今年X月XX日、X日,我市市区相继发生三次三级以上有感地震,我局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分别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速报了震情信息,及时报送了省地震专家作出的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应急工作结束后又以最快速度上报了三次应对情况总结及宏观烈度调查报告,较好地完成了信息报告任务。三次应对均反应迅速,应对有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省地震局局长还分别作出批示,表扬、感谢我局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工作质量,优化工作程序,X月X日,我局召开了全体会议,人人查摆应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思广益提出整改意见,其中,针对应急预案启动后首次信息报告环节中存在的人手少、工作头绪多等问题,从调整应急流程、确定不同时间段应急重点入手,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明确了值班员在第一时间段内优先处理和全程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的职责,确保了震情速报的及时、高效。会后,整理、编写了《会议纪要》,报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科技局监督执行,并据此修订、完善了《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使信息报告等环节更具可操作性。

三、下一步打算。

1、以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为契机,提高全体值班人员业务熟练程度,尽量缩短地震信息速报时间。

2、进一步严格落实设备检修制度,确保万无一失,保障信息通道畅通。

10.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十

一、目的

(一)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利于医疗管理部门早期介入、早期干预,将病人的损害降至最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医疗缺陷的主动报告;包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药品安全(不良)事件、器械安全(不良)事件和其他安全(不良)事件等。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机构与职责

我院由医务科统一承担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不良事件处理工作;统一接收、初步审核、汇总上报的不良事件。

(二)及时将收集到的不良事件转发给相关部门或科室进一步处理: 1.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护理部;如直报给护理部的,由护理部转告医务科。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如直报医院感染管理科的,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转告医务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药学部,如直报给药学部的,由药学部

转告医务科。

5.输血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输血科,如直报给输血科的,由输血科转告医务科。

6.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医学装备部,如直报给医学装备部的,由医学装备部转告医务科。

7.设施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后勤管理科,如直报给后勤管理科的,由后勤管理科转告医务科。

8.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党总支办公室,如直报给党总支办公室的,由党总支办公室转告医务科。

9.治安(不良)事件转发给保卫科,如直报给保卫科的,由保卫科转告医务科。

(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或科室对不良事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理。(四)各部门每季度汇总、统计、分析、处理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设。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必要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渠道与处理

(一)发生或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并进行上报。

(二)上报渠道

1.书面报告: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24小时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填写纸质版《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填写后上报至医务科。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行政总值班。

(三)医务科接到报告后,进行初步审核,根据不良事件主要责任情况转发给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四)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不良事件的隐患。每季度将不良事件上报处理情况汇总后报医务科。

(五)医务科每半年将不良事件的上报和处理情况进行整理、分析。

五、激励机制

(一)鼓励自愿上报。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的给予奖励。

(二)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给予相应奖励。

(三)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医务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一定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根据医院医疗纠纷处臵办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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