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共12篇)
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活动及其卫生监督管理。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对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进行储存、加压,再送至用户的供水设施。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以下简称“清洗消毒单位”),是指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日常清洗、消毒工作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是指进入二次供水设施内部,进行清洗消毒的专业工作人员。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卫生备案
第五条(备案机关)
清洗消毒单位应当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第六条(备案提交资料)
清洗消毒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上海市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卫生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卫生管理制度;
(四)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五)备案场地布局图;
(六)清洗消毒从业人员一览表(含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附件2);
(七)清洗消毒相关工具、用品一览表(附件3);
(八)遵守有关卫生法规,确保消毒质量和接受监管的承诺书(附件4)。第七条(备案办理时限)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料齐全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清洗消毒单位予以备案,并出具书面《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并限期整改。任何单位不得出借、转让、涂改《备案证明》。第八条(变更、注销办理事项)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清洗消毒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变更登记表(附件5)。
清洗消毒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的,《备案证明》自然失效。
第三章 卫生要求
第九条(设备硬件要求)
清洗消毒单位应设置用于贮存、放置清洗消毒相关工具的专用场所,场所面积不小于15平米,该场所应干燥、整洁,工具、防护用品、清洗消毒药剂等应当分类分架存放。
应配备与清洗消毒工作相适应的专用清洗工具、消毒工具、防护用品、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设备以及其他辅助工具。第十条(制度软件要求)
清洗消毒单位应当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清洗消毒操作程序与制度,确保清洗消毒质量。第十一条(清洗人员要求)
清洗消毒人员应当经过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第十二条(使用消毒产品要求)
清洗消毒单位在购买消毒剂时应查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做好记录;不得使用未经许可的企业生产的或者没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清洗消毒单位不得擅自复配清洗消毒液。第十三条(清洗消毒流程)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宜按照以下流程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前,应检查二次供水设施所有阀门启闭是否正常,检查内外爬梯是否安全。对环境通风条件不好的,应提前采取相应的送排风措施。如二次供水设施材质发生锈蚀的,应在清洗消毒前对锈蚀处进行处理;
清洗消毒前,清洗消毒人员应着专用的洁净工作服、鞋、橡胶手套等,并备有照明用具和清洗专用工具进入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消毒操作时还应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使用的清洗消毒工具应专用,使用前经消毒清洁,不得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造成污染;
清洗消毒时,应先关闭进水阀门等阀门,将二次供水储水设施中的水通过排水管排净。清洗消毒人员遵循先池顶后底,由里向外的原则,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刷除垢;
清刷洁净后方可进行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具有有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调配和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及配比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人员用配好的消毒液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内壁自上而下、由里向外,均匀喷涂在内壁表面。喷涂完后清洗消毒人员退出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盖上孔盖。30分钟后打开进水阀,排空消毒液,然后再使用自来水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反复清洗,不留死角;
清洗消毒后,应清理好所有清洗消毒设备、工具和物品,严禁遗留在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内。
第十四条(水质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要求)
清洗消毒后,从事清洗、消毒的单位应现场检测二次供水浑浊度、消毒剂余量,并采样送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由检验机构根据GB5749的要求检测水质色度、浑浊度、pH、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
清洗消毒后,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应重新清洗消毒直至检测合格。
第十五条(清洗消毒档案)
清洗消毒单位应当协助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建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包括二次供水设施位置、时间、清洗消毒人员、使用消毒剂名称、水质现场检测结果和确认记录等);
(二)从事清洗、消毒单位备案证明;
(三)清洗、消毒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四)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测报告;
(五)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备案公示)
对已申请备案的清洗消毒单位,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职责)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委托清洗消毒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应当查验以下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备案证明》。
(三)清洗消毒工作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四)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对所聘请的清洗消毒单位的清洗消毒过程应进行监督。第十八条(社会监督)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2日前,通过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业主清洗、消毒的具体时间。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邀请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作为现场监督人员,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完成后24小时内,将清洗、消毒的有关情况向业主公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备案发放后管理职责)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和清洗消毒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二次供水,接收,统一管理
二次供水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后,另行通过加压设施为用户提供生活、生产用水。随着我市建设的发展,我市城区高层建筑和高地集中式居民住宅小区大量出现,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日益增多,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不规范、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保洁维修混乱、定期清洗消毒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用水安全和生活质量。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管理,保证用户用到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水,已是供水企业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1 郑州市二次供水管理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现有二次加压供水设施1194户(2793套加压设备)。现阶段大部分还是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由于二次供水设施在管理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支持,造成实际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申请二次供水准用证的二次供水设施与供水管网直接连通,对公共管网造成了污染,也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用水。
(2)二次供水设施由于密闭不严、冲洗消毒不及时等原因,很容易产生细菌、病毒、原生动物、藻类等杂物,从而影响水质。
(3)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和清理市场化,虽然自来水公司有专业清洗队伍,但选择权在用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选择价格较低的非专业队伍难以保证清洗消毒效果影响用户水质。
(4)对水池、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的监管缺乏政策依据,监管权在市卫生防疫站,未能形成制度化,存在有大的活动时(如创建检查前)进行突击式检查的形式化问题。
(5)产权和管理权使得二次供水设施采用总表抄表收费,总分表差额造成罢收停水的供需方矛盾无法解决。
2 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设想
二次供水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是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房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不愿意管,因为管理就要有运行费用、维修维护费用、清洗消毒费用、人工费用、水质检测费用等支出,这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包袱。另外,在物业管理收费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必须交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维护、清洗消毒费用,导致部分濒临破产、或倒闭的企业家属院无人管理,有些二次供水设施长年没有清洗过。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房改房后,二次供水设施产权转为多业主管理,无人牵头造成无人管理。即便是有些物业公司管理起来了,他们往往选择收费较低的非专业队伍,清洗效果难以保证。
解决的根本办法,是二次供水设施由专业的单位统一管理起来,而自来水公司具有绝对的优势担当这个重担。二次供水设施由自来水总公司统一维护管理,存在以下优点。
1)合理调配城市公共供水资源,优化管网,使管网经济有效运行。
(2)针对性的安排、控制二次供水水池、水箱的进水时间,防止因水箱频繁进水引起的压力波动等问题,在保证加压用户水量及水压的同时,保障低区市政直供用户的水量及水压。
(3)可以保证水池、水箱的清洗频率及清洗效果,保障加压用户水质安全。
(4)及时维护保养二次供水设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减少管网漏损等问题,使用户用水无忧。
(5)统一水表抄收的问题,可以尽快实现抄表到户,使用户明明白白用水。
3 二次供水设施接收与托管办法
(1)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协商可委托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进行维护与运行管理。
(2)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后,由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并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负责抄表收费等运行管理。
(3)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其所有权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与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签订改造协议,验收合格由双方协商可委托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进行维护与运行管理。
(4)委托维护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所有权人应向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竣工图及相关运行资料。所有权人应向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提供满足管理要求的专用泵房。所有权人应负责结清移交前住宅区内的水费、加压电费等相关费用。
4 二次供水统一管理障碍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由产权单位和产权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和相应配套政策的支持,自来水公司也仅仅是有愿望而已,如果出面管理,有“师出无名”或者“越俎代庖”的嫌疑。
5 制定政策法规,寻求政府政策支持
自来水公司已经上报了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主要包括二次供水的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与运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管理好二次供水市场,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所有事都做好的目标。
6 结语
3.试论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 篇三
【关键词】二次供水;系统优化
1.二次供水系统的改造原则
根据《标准》中规定的内容,为了保证改造后的二次供水系统不污染水质,提出了以下改造原则:
(1)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等设施混用。
(2)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有稳定可靠的消毒措施和防倒流污染的措施。
(3)二次供水宜采用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4)优先选用不锈钢水箱。
另外,在二次供水系统的改造中还应该充分利用原有设施,降低工程造价;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保证水质;选择自动化程度高、噪声小、环保、节能、运行安全、寿命长的加压设备;改造过程中尽量减少停水时间,保证居民正常用水。
2.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
2.1改换水箱材质
前面已经讲到,建筑物生活水箱材质一般有钢筋混凝土、玻璃钢、普通钢板和不锈钢四种,而且,钢筋混凝土水箱很容易对水质造成污染。那么,应该采用哪种材质的水箱呢?我们需要经过比较来选择。
2.1.1不同材质水箱的基本特点比较
①钢筋混凝土水箱具有价格便宜,施工工艺成熟等优点。但是由于易产生裂缝,易滋生细菌和藻类,而造成水质污染。而且,需要经常进行清洗,但是实际运行中,由于经费和管理原因很难保证。此外,由于生活饮用水含有游离氯离子,容易渗入混凝土内对结构强度造成损害。
②玻璃钢水箱特点是价格较便宜,但是由于玻璃钢水箱是在生产时一次性成型,整体运输,尺寸较为固定,不易根据不同建筑物的不同尺寸需要调整,生产成型之后运输、安装到位较为困难,一般适用于屋面小型水箱。
③普通钢板水箱优点是价格便宜,现场焊接成型,但易于产生锈蚀,水质含杂质较多,不适用于饮用水储存。
④不锈钢水箱特点是清洁卫生,如采用食品级不锈钢钢板,效果更为理想,特别适用于饮用水箱,但是价格较高。
2.1.2不同材质的水箱对溶出有机物的种类的影响
不同材质的水箱对溶出有机物的种类也不同。
2.1.3不同材质水箱对微生物学指标变化规律的影响
很多研究表明,饮用水贮存过程中水质变差和微生物污染有关,水箱的材质对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有重要影响。对混凝土、不锈钢和手糊玻璃钢、陶瓷和塑料五种材质的水箱进行实验:注水前,首先将实验水箱用自来水刷洗干净,然后量取活性氯≥5.2%的次氯酸钠溶液100ml稀释到1000ml放入五个灭菌水箱中,作为消毒剂,对实验水箱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半个小时后,注入自来水,注满后在相同的条件下,于实验室内加盖静置贮存。从贮水的当天起,每天取样,连续实验两个月,实验结果表明:自来水在贮存过程中出现大量细菌的生长繁殖,生长曲线符合一般微生物生长曲线,都有一个最大值,但最大值的数值和出现时间不同。
2.2生活水箱与消防水箱分开设置
在2003年4月国家颁布新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新增强制性条文第3.2.1明文规定:“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采用独立的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且在条文第3.2.8明文规定:“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与其它用水水池(箱)分开设置。”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和防水质污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消毒设施
改善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问题,除加强管理、改进水箱材质和构造外,其根本的措施是进行二次消毒处理。目前我国二次供水系统常用的消毒方法主要有:臭氧消毒,二氧化氯消毒,以及较后出现的高级化学氧化组合工艺。
2.3.1二氧化氯消毒
饮用水二氧化氯消毒杀菌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稳定性二氧化氯,另一种是二氧化氯发生器。稳态二氧化氯又有液态和固态之分。二氧化氯发生器分为电解法和化学法两种。稳态二氧化氯是通过加酸活化释放C1O2投入水中杀菌消毒。由于稳态二氧化氯消毒成本太高,消毒后不能完全达到饮用水水质要求。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是通过电解食盐水产生C1O2,由于使用不便、成本过高,也未得到广泛应用。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是国内目前发展较快的产业。
二氧化氯消毒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的特点,对大肠杆菌、葡萄球菌、军团菌、绿脓杆菌、霍乱病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脊髓灰质炎病毒、肝炎病毒等均有很好的杀灭作用。且不会产生致癌的卤代烃(THMs),不会有氯酚、氯胺等用氯时的副作用。其缺点是不能储存,需要现场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制取,就地投加,二氧化氯发生器能同时产生多种消毒剂,其中主要是二氧化氯、氯气、臭氧,对快速氧化,杀灭水中有机物及长久稳定水均有良好效果。
2.3.2臭氧消毒
臭氧O3是氧O2的同素异形体,纯净的O3常温常压下为蓝色气体。O3在水中的氧化还原电位为2.076伏,比氯(1.36伏)高出50%以上,因此O3具有很强的氧化能力(仅次于氟),能氧化大部分有机物。研究表明,O3所具有的强氧化性和易于通过微生物细胞膜的性能,使O3具有强大的杀藻和灭菌能力,能杀死水中细菌、大肠菌群、隐孢子虫、贾第虫孢囊、病毒等。
臭氧在空气中的半衰期一般为20-50分钟,随温度与湿度的增高而加快;臭氧在水中半衰期约为35分钟,其长度随水质与水温的不同而异;因其半衰期太短,一般采用现场制备。目前,臭氧的制备通常有三种方法:①电晕放电法②紫外辐射法③电化学法。电晕放电法与紫外辐射法的原理类似。它们都是将氧分子打开成为氧原子,自由氧原子与氧分子结合形成臭氧。不同之处在于电晕放电是气体通过了电场,而紫外辐射则是气体经紫外光的照射。而电化学法是采用水而不是气体来作为氧源。该法所产生的臭氧剂量大,浓度高。其浓度可达14%(重量百分比)远高于电晕法4%的浓度。制备臭氧的装置是臭氧发生器,用于饮用水处理时,臭氧的投加量是3-4mg/l,臭氧的接触时间是15min。臭氧消毒灭菌方法与常规消毒菌方法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①高效性:臭氧消毒是以空气为媒质,不需要其他任何辅助材料和添加剂。消毒进行时臭氧发生器产生一定量臭氧,在相对密封的环境下,扩散均匀,包容性好,克服了紫外线杀菌存在的诸多死角的固有特点,可达到全方位快速高效的消毒灭菌目的。
②高洁净性:臭氧快速自然分解为氧的特性,是臭氧作消毒灭菌剂的独特优点。臭氧是利用空气中氧气产生的,消毒氧化过程中,多余氧在30min后又结合成氧分子,不存在任何残留物,解决了消毒剂消毒方法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同时省去了消毒结束后的再次清洁。
③方便性:臭氧灭菌器一般安装在洁净室内或空气净化系统中或灭菌设备内(如臭氧灭菌柜、传递窗等)。根据调试验证的灭菌浓度及时间,设置灭菌器的按时间开启及运行时间,操作使用方便。
④经济性:通过臭氧消毒灭菌在诸多制药行业及医疗卫生单位的使用及运行比较,臭氧消毒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当今工业快速发展中。环保问题特别重要,而臭氧消毒却避免了其他消毒方法产生的二次污染。
⑤存在的问题:臭氧为强氧化剂,其在消毒的同时,不可避免对其他物体有着氧化作用,尤其是对橡胶和塑料制品。因此,在设计中采用臭氧消毒方式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其氧化性对橡胶和塑料的腐蚀。
在工程上,考虑的经济性,水量较大时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水量较小时,采用臭氧消毒,经综合考虑,本研究采用臭氧消毒系统。 [科]
【参考文献】
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二次供水设备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 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暑期清洗消毒一次。
3. 建立清洗消毒档案,消息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点、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4. 清洗消毒所使用的各种消毒剂、除垢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消毒剂必须合法,除液氯和氯气外,均须获得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方可使用。
5. 消毒清洗后恢复供水前进行水质检测。
5.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清洗消毒至少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水质余氯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须进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余氯达标。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制度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符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操作前准备:
1、清洗消毒工作人员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长靴、橡胶手套,并备有照明用具及清扫专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后)带入箱池。
2、在单位醒目处张贴告示,使单位内各部门有所准备。操作规程:
1、关闭进出水阀门。
2、打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使水位下降至30cm左右,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并堵塞出水口,防止污物进入。
3、清洗人员携带专用工具和水笼头进水箱(池)进行清扫和冲刷,先水箱(池)顶,后底,由里向外依次进行,如有损坏处进行及时修补。
4、洗刷和检查完毕,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尽污水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
5、用已配制的消毒液(有效氯含量300-500mg/L)对内壁自上而下,由里向外,均匀地喷涂箱(池)壁表面,涂刷至入孔口,退出箱(池),盖上孔盖并加锁。6、30分钟后打开进水阀,待水箱满后,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水,彻底冲洗净残留的药物后,恢复供水。
7、恢复供水时采样送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消毒液配制方法:
在专用消毒桶中事先标好相应的刻度线,并加水至满该刻度,将适量的含氯消毒原液(含氯量为4.5-5.5%)倒入量筒中,最后将量筒内的原液倒入加水的专用消毒桶,搅拌均匀待用。
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制度
1、每次水箱清洗后均需进行水质采样检测
2、水质必测项目为:色度、浊度、臭和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或二氧化氯);
3、选测项目为: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4、增测项目为: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5、水质检测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6.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四、水泵房管理制度.................................................................................3
五、水池(箱)管理制度.........................................................................3 六、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3 七、二次供水基本卫生要求.....................................................................4 八、二次供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九、供水卫生检查制度.............................................................................5
匠心筑服务,品质攀高峰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业主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
3、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5、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6、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二、二次供水卫生安全制度
1、生活饮水卫生许可证按期审核并悬挂在显著位置。
2、负责供管生活饮用水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卫生知识。凡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二次供水设施要设专人管理,每天对供水设施和水质进行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排水通畅,防护安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4、对蓄水池每年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清洗后及时对水质进行送检。
5、采购涉水产品要严格索证,任何人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及部件。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2、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3、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 匠心筑服务,品质攀高峰 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5、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7、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水便器直接连接。
8、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9、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四、水泵房管理制度
1、水泵房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3、水泵及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4、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5、保持水泵房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五、水池(箱)管理制度
1、由水电班指派责任心强、持有健康证人员负责水池的日常管理工作。
2、水池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3、水池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二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4、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
5、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六、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班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2、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匠心筑服务,品质攀高峰
3、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4、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水处理公司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5、水电班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6、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七、二次供水基本卫生要求
1、根据规定办理并出具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所有负责供、管水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3、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转,防护严密,不存在污水倒流,鼠害等侵入,雨水渗漏,防止投毒等现象发生。
4、水池加盖、加锁,有专人负责。
5、水池每年按规定至少清洗二次,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专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6、供、管水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及预防措施。
7、供水设施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物堆积和杂草丛生,排水必须通畅。
8、如出现饮用水污染隐患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导致的疾病发生。
9、消毒设施完善,定期对池水进行消毒,防止二次污染,保证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0、加强涉水产品的管理,严格涉水产品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八、二次供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公司二次供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1、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二次供水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供水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2、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二次供水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3、当供水场所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导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二次供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部门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6、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写本公司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公司和存档备案。
匠心筑服务,品质攀高峰
九、供水卫生检查制度
1、供管水人员应每天进行供水卫生检查。
2、供管水部门每周进行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3、公司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4、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5、发现问题或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6、检查供水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北京铁路地区管辖内29家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114套二次供水设施。
1.2 内容
1.2.1 现场调查内容
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分布及供水人口情况, 二次供水方式 (水泵与水箱联合式、变频调速式、直接增压式) , 水箱材质、水箱消毒装置、管网材质、水箱容量设计、日循环供水量、水箱使用年限、水泵房卫生管理情况、水箱设计及管理情况、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各项卫生制度及档案管理情况。
1.2.2 水质检测项目
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 H值、耗氧量、总硬度、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氮、硫酸盐、挥发酚类、铜、铁、锰、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 共计22项。
1.3 方法
1.3.1 现场调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采取普查的方法对北京铁路管辖内114套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用统一制定的调查表格进行现场调查。以《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7051-1997) 为评价依据。
1.3.2 监测资料搜集
查阅北京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管区内生活饮用水监测资料。
1.3.3 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
二次供水的采集和末梢水的采集、保存以及检验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2006) 进行, 评价依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执行。测得的各项指标全部符合标准的判为合格, 若有1项不符合标准即判为不合格。
2 结果
2.1 基本概况
北京铁路地区共管辖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114套, 其中无负压供水设施76套, 水箱供水设施38套。设在室内的112套, 设在室外的2套。其中分布在居民小区的86套, 机关单位16套, 饭店5套, 医院2套, 学校5套。大部分机关单位备有桶装饮用水, 二次供水只做其他生活用水。采用水箱供水方式中, 只有低位水箱的35套, 有高低位水箱的3套。消毒方式采用紫外线灯管消毒的35套, 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的1套, 臭氧消毒的1套, 有自动清洗装置的1套。涉及居民区供水楼203座, 供水35 031户, 其中水箱供水涉及居民楼104座, 供水13 714户。水箱材质为不锈钢的29个、搪瓷的7个、玻璃钢的4个、水泥的1个。楼外管道材质以镀锌钢管为主。日常维护及管理分别属于22家铁路产权单位和7家物业公司。
2.2 二次供水单位基本卫生管理情况
2.2.1 二次供水单位档案管理情况
29家管理单位对所管辖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全部配备了兼职管水员, 共有兼职管水员126名, 其中107名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占84.92%。多数单位建立了卫生制度, 但在法律法规、供水设施的工程设计、水质检测报告、管水员的卫生知识培训等方面资料保存欠缺。见表1。
2.2.2 二次供水单位水泵房卫生管理情况
水箱二次供水与无负压二次供水多项指标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2.2.3 水箱设计及管理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
水箱溢水口未加防护网罩或防护网罩破损的比例较高, 部分水箱距离墙壁不足60 cm, 距离顶壁不足80 cm。紫外线灯管更换记录和水箱清洗消毒记录合格率较低。见表3。
2.3 水质检测结果
2012年对114个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点共检测水样260件, 合格256件, 合格率98.46%。其中水箱二次供水检测136件, 无负压二次供水检测124件。在泵房采样244件, 采集末梢水样16件。水质监测报告显示, 1家硝酸盐氮含量超标, 其供水来源为自备井水, 其泵房和末梢水水样硝酸盐氮检测结果分别为27.3和27.1 mg/L;其余单位均为市政供水, 其中2件水箱出口水水样菌落总数超标, 检测结果为1.1×103和9.6×102CFU/ml。
3 讨论
3.1 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法律意识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
自1984年北京铁路地区建设高层建筑以来, 二次供水设施逐渐增多。由于二次供水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对生活饮用水的法律法规认识不足, 向卫生部门申请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单位只占55.26%, 而其中水箱供水设施由于建设年代较早, 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只占18.42%。预防性卫生监督的缺失造成二次供水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问题较多, 如水泵房空间狭小, 管道拥挤, 给设施维护、巡视检查、卫生清理等造成困难。应强化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的法律意识, 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 提高二次供水基础设施水平。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改造, 降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
3.2 二次供水档案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是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4,5,6]
北京铁路地区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档案不健全, 缺少法律法规档案、供水设施的工程设计档案、水质检测报告、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水箱清洗消毒记录、紫外线灯管更换记录、专业清洗消毒水箱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和泵房巡查记录等。由于水箱清洗消毒和紫外线灯管更换需要一定经费, 有些单位组织人员自行清洗, 紫外线消毒灯管超期使用数月甚至1年以上。部分水泵房内堆放废旧门窗、办公家俱、建筑材料等杂物;灯泡损坏不及时修复, 造成人工照明不足;四壁塔灰及垃圾不及时清扫;水箱溢水口防护网锈蚀、损坏;水箱入口未上锁及地面积水等。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的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档案, 应备有并遵守有关二次供水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规范对二次供水泵房的日常维护管理。
3.3 加强对直接管水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是保证二次供水规范管理的关键
管水员是二次供水的直接责任人, 1个管水员一般负责几个水泵房, 对二次供水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知识, 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居民饮用水安全。目前, 二次供水管水员大多由小区或单位的维修人员兼任, 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9]。管理单位对管水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重视不够, 29家管理单位中只有4家单位有对管水员的培训记录。加强对直接管水员的二次供水专业技能、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是保证二次供水规范管理的关键。
3.4 二次供水监测工作是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2012年北京铁路地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合格率为98.46%, 与2010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结果97.5%比较一致, 二次供水的水质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10]。其中2家水箱出口水菌落总数监测不合格的单位, 经过彻底清洗水泵房, 清洗消毒水箱, 再次监测水质达到合格标准。北京铁路地区二次供水单位每年监测1~3次不等。继续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是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可适当增加监测次数, 及时消除隐患。
3.5 引入量化分级管理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
自2004年以来, 北京铁路地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66.7%已经建成或改造成无负压供水方式, 显著减少了水箱供水所需要的清洗消毒、紫外线灯管更换、设备设施维修等问题, 水泵房内的环境卫生也显著改善。而水箱供水方式卫生问题依然突出, 将监督力量重点放在以水箱供水方式的监督检查上, 有利于促进二次供水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摘要:目的 全面了解北京铁路地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方法 统一制定调查表格, 现场调查询问。查阅2012年生活饮用水监测档案, 收集及整理监测数据。结果 北京铁路地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共114套, 其中无负压供水设施76套, 水箱供水设施38套。日常维护及管理分别属于22家铁路产权单位和7家物业公司。二次供水档案管理方面, 21家单位法律法规资料欠缺, 23家单位供水设施的工程设计资料欠缺, 15家单位水质检测报告欠缺, 25家单位管水员的培训记录欠缺。采用水箱供水方式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水泵房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和水泵房内整洁状况等指标合格率较低, 分别为18.42%, 60.53%, 75.00%, 与无负压供水方式合格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在水箱硬件设计及管理方面, 水箱溢水口防护网罩合格率为66.67%, 水箱距离墙壁、顶壁合格率分别为75.00%和77.78%。紫外线灯管更换记录和水箱清洗消毒记录合格率分别为25.71%和31.58%。结论 该地区管理单位二次供水档案缺失严重, 采用水箱供水方式管理问题突出。应加强二次供水档案管理, 加强对水箱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
关键词:北京铁路地区,二次供水,调查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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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怡, 周文琪, 陶诚.城市二次供水系统水质管理模式浅析[J].净水技术, 2012, 31 (4) :24-26, 108.
8.酒店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八
湖北星球国际大酒店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客人及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四、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五、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六、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七、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八、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请专业清洗队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九、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采购涉水产品要严格索证,任何人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及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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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水泵房设备等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三、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四、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组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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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管理制度
一、由工程部指派责任心强、持有健康证人员负责水池(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水池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三、水池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
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四、水池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五、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
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
六、水池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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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酒店工程部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二、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三、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房间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四、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水处理公司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五、工程部给排水管理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六、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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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基本卫生要求
一、根据规定办理并出具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二、所有负责供、管水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三、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转,防护严密,不存在污水倒流,鼠害等侵入,雨水渗漏,防止投毒等现象发生。
四、水池、水箱加盖、加锁,有专人负责。
五、水池、水箱每年按规定至少清洗一次,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专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六、供、管水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及预防措施。
七、供水设施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物堆积和杂草丛生,排水必须通畅。
八、如出现饮用水污染隐患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导致的疾病发生。
九、消毒设施完善,定期对池水进行消毒,防止二次污染,保证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十、加强涉水产品的管理,严格涉水产品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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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星球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供水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酒店供水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酒店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供水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三、当供水场所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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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卫生检查制度
一、管理员应每天进行供水卫生检查。二、二次供水安全卫生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三、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四、发现问题或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五、检查供水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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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一、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三、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四.档案内容: 1.二次供水基础资料 2.个人健康检查
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九
一、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清洗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
二、二次供水设施应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的洗消记录。
三、清洗消毒工作流程:凡在清洗消毒水箱、水池时使用的工具均须进行消毒后使用;作业人员必须穿消毒后的工作衣、工作靴、工作帽进入水箱、水池工作;水池清洗结束后,须对水池进行消毒,在选用符合要求的消毒药剂经规范配制比例后,喷洒水池的顶部、四壁和底部,并加盖密封30分钟;完成上述操作后,二次供水系统可打开进水阀进水,并作好二次供水系统的加盖加锁工作和搞好水池周围的环境卫生。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须做好二次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记录。
四、每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后,必须对水箱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并及时将清洗回执上报卫生监督部门,由卫生监督部门派人对水箱水进行卫生质量抽检。如抽检不合格的,由物业公司重新进行清洗消毒直至卫生监督部门抽检合格。
10.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数据资料来源于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2010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监测报告表。
1.2 调查方法
1.2.1 采样方法
饮用水采样 通过水龙头放水采集水样, 采样前放水5 min, 使积留于水管中的杂质流去, 然后将水样收集于瓶中。每份水样共需采集2瓶水样, 其中1个250 ml 玻璃瓶需无菌操作法采样,测生物学指标, 1瓶1 000 ml聚乙烯瓶需4 ℃保存,测定色、臭、味、浑浊度、pH值、肉眼可见物。
1.2.2 检测方法
按GB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检测感官性状指标4 项和细菌学指标2项。
1.2.3 评价方法
按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1.2.4 统计方法
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资料Excel资料录入Excel软件,按年份分为4组,用SPSS 13.0软件包进行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007—2010年厦门港区船舶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结果综合分析
2007—2010年总计检测水样108份,总体合格率为24.1%,检测项目分为4个大项,分别是色(度)、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数,其中色(度)的合格率最高,为97.2%,细菌总数合格率最低,为36.1%。不同年份间总体合格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 =5.398,P=0.145)。色(度)、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数4年总体合格率依次为97.2%、56.5%、36.1%、83.3%。
2.2 2007—2010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各年检测结果分析
2.2.1 2007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2007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送检水样22份,全部合格的仅8份,合格率36.4;合计检测110个项次,合格85个项次。pH值,肉眼可见物,臭和味合格率均为100%。色(度)、浑浊度、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合格率分别是90.9%,59.1%,40.9%和95.5%,检测结果显示,二次供水水质问题主要是色(度)、浑浊度和微生物学指标超标。见表1。
2.2.2 2008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2008年二次供水送检水样23份,各项指标全合格4份,合格率17.40%;共检测161项次,合格125项次;其中色(度)、pH值、肉眼可见物、臭和味合格率均为100%。其余项目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合格率依次为30.4、43.5%、69.6%。见表1。
2.2.3 2009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2009年二次供水送检水样31份,各项指标全合格仅4份,合格率12.9%;共检测217项次,合格180项次;其中色(度)合格率为100%,其余项目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合格率依次为51.6%、32.3%、90.3%。
2.2.4 2010年厦门港区国内船舶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2010年二次供水送检水样32份,各项指标全合格10份,合格率31.3%;共检测224项次,合格186项次;色(度)、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合格率依次为96.9%、78.1%、31.2%、78.10%。见表1。
3 讨论
3.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①色(度)、浑浊度问题严重,浑浊现象经常用来判断水是否遭受污染的一个表现特征, 饮用水的浑浊是水中含有泥沙、黏土、有机物等造成的。浑浊度的不合格不仅直接影响感官感觉, 而且为微生物的繁殖提供良好的环境, 且降低了消毒的效果。②一部分船舶无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无专人负责,部分船舶管理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3]。③饮用水存放的时间过长,由于许多船舶航行周期长的特性,船上的饮用水不论是在港口添加,还是通过船上自身设备进行海水淡化,往往一个饮水舱的淡水要用上1个月甚至几个月。在这段期间如果条件适宜,水中极易孳生大量的微生物。水舱长期反复加水, 致使水中残存的还原性物质,包括微生物本身或者还原性二次污染物对余氯的过度消耗。致使船舶饮用水中的含氯量逐渐降低,甚至消失导致细菌繁殖[4]。④由于船体结构特点,对水箱进行彻底清刷消毒有一定的困难,影响水质卫生质量。水箱和输水管道设计不合理 有一些出水管设置过高,出水管以下部分形成死水区,又未能按时清洗消毒导致有机物总量增加[5]。⑤微生物学指标超标严重: 水中的微生物会分泌黏液,久而久之,微生物及其分泌的黏液和其他杂质混在一起附着在输水管壁上生长,形成生物膜。当生物膜长到一定程度,膜深处的微生物会因为缺乏营养而死亡,造成生物膜的脱落,进而导致各种致病菌在水管中传播[6]。⑥无防鼠设施:所有码头无论是来自国内的船舶还是国外的船舶停靠码头,缆绳都没有防鼠设施。⑦船舶船龄大 船舶船龄大,船舶舱壁结构老化,锈蚀程度相对严重,更成为船员饮水二次污染的温床。⑧水源水受到污染:供水过程中发生的饮用水污染,当船舶需要在靠泊码头添加淡水时,很可能因为供水口本身受到污染,输水阀与输水管间接口清洁不到位,工人操作不当等原因在输水过程中造成污染[7]。
3.2 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须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①船舶二次供水舱(水箱)中的水宜勤换,勤消毒, 储存时间不宜过长, 最好不超过20 d[8]。②由于船舶的特殊性, 在上水前, 贮水仓内都有存水, 这些存水是细菌学指标超标的重要原因, 也是生活饮用水中细菌的主要来源。所以每次加水前,尽量排空水箱,防止水长期积压。③船龄较长的船舶应在水管网末梢安装小型高效的饮水净化消毒装置。饮水净化消毒装置能够通过过滤和化学处理提供高等级的饮用水,它能过滤消除水中的原生动物、原生动物的卵、细菌、病毒。安装饮水的净化过滤装置将对饮用水水质的提高发挥积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饮水净化消毒装置过滤能力的大小取决于滤芯的材质和使用时间。一旦滤芯超过规定的使用寿命,过滤能力将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净水效果,甚至还会起反作用。④定期清洗储水舱,避免二次污染建立饮用水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冲洗、清理和维修计划,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储水舱进行清洗,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9]。必要时应缩短对清洗周期,以减少水舱内沉淀的泥沙、水垢、铁锈等污染源。及时清除储水舱内壁的铁锈。而不要等到饮用水水质出现问题时才想到清洗储水舱。机械刮管涂衬、手管器和化学清洗是普遍使用的方法,对去除管内壁的腐蚀物和污染物作用显著。 ⑤ 禁止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涉水产品,供水系统使用的水箱、水管和水舱内壁等材料应选择安全环保有合格检验报告的, 并具有卫生许可证。⑥积极研究控制和降低饮用水卫生风险的有效措施。探索一种既改善卫生状况, 又不影响船舶正常生产作业, 同时经济、便捷的船舶饮用水消毒方法,并推广到全局各大中型口岸。 ⑦对船员进行健康教育, 提倡饮用煮沸的水。将水煮开是杀灭致病病原体的最有效方法。有些船员有直接饮用生水的习惯,而高级船员基本都能意识到饮水卫生的重要性。因此对低级船员进行饮水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当船员发觉水质浑浊或有异味时,应及时向就近口岸检疫部门报告,以便检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船员饮水健康。⑧藻类的生长不仅会使得船舶饮用水感官性状变差,还会受到藻类毒素的污染, 这种污染明显是由于载入污染源水所造成的。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强化船舶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工作,防止藻类污染, 另外一方面要加强饮用水质量和压舱水排放的卫生监督、定期洗舱,如发现高污染的饮用水要及时用活性炭处理或更换。因为微粪藻毒素具有热稳定性和水溶性, 常用的煮沸和茶叶冲泡是几乎没有效果的[10]。目前水舱的密封及防止藻类的污染是简单、行之有效的方法。水舱没有光照, 使得藻类生长的条件不能满足, 即使有藻类孢子的种入也不能大量繁殖。⑨源头治理, 加强宣传沟通。定期召开由政府相关部门、供水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船舶代理或船东参加的会议。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通报水质不合格情况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治理, 增加资金投人,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 逐步完善供水点和船舶供水系统软硬件设施, 从基础设施上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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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湛庆全.一起生活污水污染二次供水引起的水源性疾病[J].广东卫生防疫,2000,26(1):70.
[3]刘晓梅,卢桂华.小型船舶饮用水卫生调查结果分析[J].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2007,20(1):49-50.
[4]高勇,周浩,陈兴洲.上海口岸入境船舶饮用水检验结果分析[J].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2003,26,(4):231-232.
[5]Kawamura S.Optimisation of basic water-treatment,processes-de-sign andoperation:coagulation and flocculation[J].J Water SRT,1996,45:35-47.
[6]郭继征.生活饮用水中常见微生物概述[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70-72.
[7]陈一珉,姚宝龙,陈建宁,等.远洋船舶生活饮用水的现状调查与研究[J].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2011,34(5):375-378.
[8]曹清松,黄静华,潘其保.1998—2000年青岛市海上作业船舶供水卫生质量分析[J].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002,8(2):250.
[9]周秀梅,李皖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现状及管理措施.中国卫生工程学,2006,5(2):96-97.
[10]周志俊,俞顺章,薛寿征.藻类毒素与肿瘤[J].癌变.畸变.突变,1997,9(6):355.
1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一
二、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维修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维修工作;凡体检查见“五病“者应及时调离供管水岗位。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入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蓄水池应每年清洗消毒两次。所使用的消毒药物符合卫生要求,如无能力自洗,须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机构。
八、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年对水质进行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1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二
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吉林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办法》,已经1995年9月8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 长 战月昌
1995年9月8日
吉林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饮用水水质卫生,防止二次供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的卫生监督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评价和技术指导;
(二)开展城市供水水质卫生宣传工作,对供水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监督、培训;
(三)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等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四)负责供水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
(五)调查处理饮用水水质二次污染事故。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其职责做好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贮水装置必须设在门窗完好的单独房间内,其内壁须用无毒无味的材料涂衬,并须加盖上锁,设有排污装置;
(二)加压站、低位贮水池(箱)应设有防护设施,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污染源;
(三)贮水池(箱)溢流管不得直接与下水管线相连接;
(四)气压罐应安置在空气清洁的室内,补气处应安装空气净化装置;
(五)二次加压供水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竣工后,产权单位应当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二次加压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部门方可开栓供水。
本办法发布前已建成使用的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设施,产权单位必须在限期内申请领取《二次加压供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的供水设施要限期改造。
第七条 产权单位每年必须对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的水池(箱)进行两次以上清洗消毒。无能力的可有偿委托供水部门清洗消毒。
第八条 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水质进行一次卫生检验。
第十条 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共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必须建立清洗档案,如实记录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情况。
第十一条 凡从事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的工作人员,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及其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
第十二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宣传工作。加强对城市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工作人员的培训。
第十三条 对违反第六条之规定,未取得《二次加压供水卫生许可证》开栓供水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供水,并对供水部门和产权单位分别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 对违反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未按规定清洗或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供水,限期清洗消毒,并处以清洗消毒费二至三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 对违反第十一条之规定,未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主管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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