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4-08-22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共10篇)

1.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一

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委信息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党委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委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党委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信息工作做得好不好,提供的信息是否及时、真实、全面,关系到科学决策,关系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的重要时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一些突发性事件、事故、案件时有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对此,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党委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向上级组织报送信息作为一条政治纪律、一个组织原则、一项重要职责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当作检验领导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重要尺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信息工作,使其成为各级领导的“耳目”和“参谋”,为各级党委驾驭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收集上报网络,在所属各行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重点企业等基层单位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采集机制,开发及时、准确、全面和有价值的信息。沙坡头区工委要在所辖乡镇和社区建立信息直报点;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要统筹做好辖区内舆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中卫日报社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在新闻记者中发展“信息员”,收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市委党校要充分利用干部培训载体,积极报送学员反映的重要情况;其他部门要积极拓展新的信息渠道,不断扩大信息网络覆盖面,增强信息反应能力。

三、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质量是信息的生命。各级党组织报送市委的信息,一定要有决策参考价值。

(一)采编信息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及时性原则。要加强研判工作,着力提高信息预见性和时效性,杜绝迟报现象。二是全面性原则。采编报送信息时,既有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典型经验,又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做到喜忧兼报;既有局部情况,又有全局情况;既有当前情况,又有今后一定阶段或一个时期的情况,力求客观全面。

三是真实准确性原则。对来自各个渠道的信息,要仔细甄别、去伪存真,不得错报、误报、虚报。

(二)采编信息必须坚持“四个紧扣”、“九个必报”

“四个紧扣”: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紧扣领导决策需求,紧扣全国、全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紧扣各地民计民生大事要事。

“九个必报”:重特大突发事故事件案件必报,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必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必报,改革发展的重要情况必报,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典型经验必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必报,带有政治倾向性的社会动态、网络舆情必报,重要社情民意必报,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等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必报。

四、坚持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制度是做好信息工作的有效保证。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县(区)党委和部门(单位)“一把手”是本地区、本行业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凡涉及社会稳定、民族宗教、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卫生防疫、重大信访等紧急信息,均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委办公室信息值班单位。向市委办公室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2小时之内。如果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初步情况,随后书面报告基本情况及现场处置情况,并跟踪续报事态发展、善后处理、社会舆情、原因分析、经验总结、对策建议等详细情况。事发2小时后向市委办公室初报重大紧急信息的,或市委办公室通过互联网等载体知悉情况,但相关县(区)、部门(单位)未向市委办公室报送的,视为迟报;中央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通过互联网等载体知悉情况,但市内相关单位未向市委办公室报送信息的,视为漏报。紧急情况发生后,市政府应急办要及时与市委办信息调研科互通信息,市公安、安监、卫生、信访等相关部门要安排人员深入一线掌握情况,现场先向市委办公室报告信息,随后按有关规定同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涉密信息要按照保密要求,专人专送。同时,紧急信息报送重点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值班制度,并且每季度要报送一次职责范围内综合研判性信息。要简化紧急信息报送程序,减少审签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紧急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即可上报。二是落实党办约稿制度。党办约稿是上级党委和市委领导关注的重要信息。各地各部门(单位)接到市委办公室下达的约稿任务后,要专人负责、迅速落实、严把质量关,确保及早报送。凡迟报、漏报党办约稿的,在信息月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是健全领导干部信息调研制度。调查研究是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有效办法,也是提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基本途径之一。各地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每年都要围绕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立足本职,至少确定1个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完善信息考核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全市党委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卫党办发(2012)48号),把各地、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实行量化考核,按月计分通报,依据全年累计信息质量系数,年终对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落实信息调研工作任务,长期不报送信息,信息累计质量系数在同类单位中排位靠后的单位,或因迟报漏报紧急信息、党办约稿、假日信息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提交市委考核办,按照中卫市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规定,扣除该单位相应效能目标分值,并取消当年信息调研评先资格。对区属驻卫单位的信息工作情况定期向其上级部门反馈通报。

五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不落实年度信息调研工作任务,或不向市委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紧急信息,或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党办约稿的单位,由市委秘书长或分管信息工作的副秘书长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情况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年内被约谈过2次以上(含2次)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规定处罚。

六是建立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市委办公室主任或市委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各县(区)党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区属驻卫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同志

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信息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对下步信息工作进行研判和部署。

五、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信息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信息工作,要把信息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每年要专题研究信息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将任务下达到各级干部。要结合单位实际,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信息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特别是在采编报送紧急、涉密信息上,要从人员、车辆、设备、值班补助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快信息传递速度、保证信息安全。要及时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为信息工作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关心信息人员的成长,始终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的稳定与活力。各单位办公室要对本单位的信息进行归口管理,集中报送。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刊物,搭建信息决策平台。市委、政府各非常设机构办公室(主要指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门的,由所在部门承担非常设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报送工作。中央、区属驻卫单位要把向市委报送信息作为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政治责任和工作任务来对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二

《意见》分七个部分:一、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三、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四、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五、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六、着力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七、切实加强党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高校宣传思想战线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显著,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高校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进展, 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不断加强,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高校宣传思想领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 广大师生对党的领导衷心拥护, 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充分信赖,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

《意见》指出,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以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主线, 以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为基础, 以加强高校网络等阵地建设为重点,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意见》指出,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 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提高领导水平, 增强驾驭能力, 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 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 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设。强化依法管理,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把高校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 (4)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 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 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5)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校内外协同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 构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新格局。

《意见》指出,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 坚定理想信念,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加强高校思想理论建设, 加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建设, 进一步增强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不断激发广大师生投身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热情, 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 (2) 巩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弘扬中国精神,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加强道德教育和实践, 提升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成为全体师生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3) 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切实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引导管理, 做大做强正面宣传, 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加强国家观和民族团结教育, 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 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 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4) 推动文化传承创新,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要求的大学文化, 培育和弘扬大学精神, 把高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和辐射源, 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5) 立足学生全面发展, 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意见》指出, 要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调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把统一使用工程重点教材纳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把工程重点教材作为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 把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全面深化课程建设综合改革, 编好教材, 建好队伍, 抓好教学, 切实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高校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 在学校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评优表彰、岗位聘用 (职务评聘) 等方面充分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要着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启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任务政策教育,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 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 做好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深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改革, 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制定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哲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启动实施卓越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计划, 深入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要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 改革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评价方式, 重点建好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创新基地, 编写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核心教材, 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 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 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意见》指出, 要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强调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 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实行学术安全培训制度, 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工作, 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 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要扎实推进师德建设, 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完善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办法, 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要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 探索教师定期注册制度。

《意见》指出, 要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强调要扎实推进高校思想理论建设, 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 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重点基地建设, 建设和创办一批权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术期刊, 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培养一大批政治骨干,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学养深厚、有重要影响的思想理论建设队伍。要提升研究回答重大问题的能力, 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定期开展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 建立健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分类评价体系, 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高校名师大讲堂、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 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 支持中外学者围绕中国发展和全球性重大问题开展合作研究。要切实做好高校新闻宣传工作, 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进一步改进高校新闻宣传的文风作风, 建立高校、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三方联动宣传机制, 为高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校报校刊数字化建设, 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方面的认定机制, 着力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影响力广的网络名师, 立足校园网站建设开办一批贴近师生学习生活的网络名站名栏, 建设一支由学生和青年教师骨干组成的网络宣传员队伍, 打造示范性思想理论教育资源网站、学生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 推进辅导员博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客、校务微博、校园微信公众账号等网络新媒体建设。

《意见》指出, 要着力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强调要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 加强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建设, 加强高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强化高校课堂教学纪律, 制定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要完善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 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 建立高校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制定大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 加强宗教学学科专业教学科研机构管理, 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3.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三

充分认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这既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履行社会责任是全社会对中央企业的广泛要求。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大多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業和关键领域,其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到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中央企业的使命和责任,也是全社会对中央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

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是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大提升。

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新形势下,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社会对企业评价的重要内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也对树立我国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牢记责任,强化意识,统筹兼顾,积极实践,发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总体要求。中央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

基本原则。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改革,优化布局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立足基本国情,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切实取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及时足额纳税,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不断提高持续赢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科学民主决策。优化发展战略,突出做强主业,缩短管理链条,合理配置资源。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管控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投入产出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改善产品性能,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同。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带头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发展节能产业,开发节能产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加环保投入,改进工艺流程,降低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坚持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发展道路。

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和传统产业改造,着力突破产业和行业关键技术,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发挥对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带动作用。

保障生产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坚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尊重职工人格,公平对待职工,杜绝性别、民族、宗教、年龄等各种歧视。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创造平等发展机会。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深化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鼓励职工志愿服务社会。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工作,把履行社会责任提上企业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和部署社会责任工作,加强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努力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机制。

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国际合作。研究学习国内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开展与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的对标,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对话与交流,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制定。

加强党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广泛动员和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4.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四

《指导意见》明确界定了中央企业副职考核的适用范围,国务院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副职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党委(党组)副书记、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合岗位职责参照纳入考核。

为增强工作的现实操作性,《指导意见》在组织实施方面明确,由国资委授权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副职业绩考核工作。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国资委授权企业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董事会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可授权总经理对副职进行考核。

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对副职的业绩考核办法,针对每位副职的岗位职责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指标设计上突出价值创造导向,突出分类考核,既要落实出资人关心的共性指标,又要体现符合企业战略发展和个人业务岗位实际的个性指标;加强目标管理,结合企业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考核目标,可采取每年年初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通过签订业绩责任书等形式予以明确;严格计分标准,科学合理地细化考核得分和评级,确保考核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资委强调,考核要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要明确业绩考核最终得分,由定量考核得分与定性评价得分按照适当的权重构成。其中,定量考核得分的权重原则上不低于60%。定性评价主体应由企业负责人(建立规范董事会企业的董事)、职能部门负责人、一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方面组成,并分别赋予适当权重;也可直接采用依据《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企业副职“绩”的评价得分。

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要坚持“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把业绩考核结果和企业副职的薪酬分配紧密挂钩,并作为岗位、职责分工调整的重要依据;企业副职的绩效薪酬分配系数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配系数的0.6-0.9之间确定。

5.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4〕1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广大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群众权益、推动改革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队伍在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纪律作风方面,少数干警背离宗旨、脱离群众,纪律松弛、精神懈怠,情趣低下、贪图享受,个别干警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影响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人民法院的贯彻落实,坚决整治法院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以清正廉洁保障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一、坚持从严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进一步增强转变司法作风、坚持廉洁司法的自觉性。

2.抓好党性党风教育。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警重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继承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剥削阶级腐朽落后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影响,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3.打牢道德修养基础。要广泛开展法官职业操守和社会伦理教育,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严谨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官荣誉。

4.发挥案例警示作用。要善于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干警,充分发挥案例教育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人民法院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5.改进思想教育方式。要高度关注广大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在少数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要大力倡导积极的思想斗争,引导广大干警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通过个别谈心、提醒劝诫等教育方式,帮助具有小毛病的干警及时纠正错误、改进不足,防止小毛病发展为大问题。

二、坚持从严管理,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

6.落实管理责任。要把强化队伍管理作为人民法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政治责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少数法院“重业务建设、轻队伍管理”的不良现象。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查、考核,对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要严肃追责,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7.转变管理理念。要树立“严管厚爱”的管理理念,把对干警的关爱融入到严格的管理之中。要善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制度的要求逐步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坚持抓早抓小,注意从小事抓起,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8.完善管理制度。要完善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表彰的管理制度,彻底清除文山会海,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要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要完善防范廉政风险的管理制度,为抵御诉讼掮客的拉拢腐蚀、清除权钱交易的司法潜规则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9.加强专项整治。要针对管理方面的顽症痼疾,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要坚决整治“冷硬横推”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要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法院违规收费和少数干警违法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吃请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法院内部管理松懈、违规配置使用公车、违规建造楼堂馆所等突出问题。

10.增强制度刚性。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防止利益冲突等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已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强化管理的铁规铁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三、坚持从严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11.强化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要通过对法院领导干部的重点监督,督促法院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组决策程序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带头执行廉政制度和办案纪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综合运用司法巡查、谈话函询、离任审计、举报核查、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监督。

12.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要针对各审判执行岗位权力运行的不同规律和特点,综合运用办案信息公开、办案流程控制、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过错追究等措施,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要进一步规范廉政监察员的选任条件,创新廉政监察员的履职方式,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办案一线的日常监督作用。

13.强化对干警业内活动的监督。要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融入到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全面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14.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审务督察制度,不断加大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查纠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扩大监督视野,拓展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督促广大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自觉做倡导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者、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的示范者。1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外部监督。要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

四、坚持从严查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6.加大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干警违纪违法给人民法院和司法公信力带来的严重危害,对干警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严重违纪违法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对具有广泛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以便实现“惩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

17.完善举报线索督办机制。要继续推动四级法院举报受理网站的联网对接工作,逐步建立对重要举报信息的跟踪督办机制,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工作的实时指导监督。对因违纪违法而受到举报投诉的干警,要在查明问题后及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以彰显法纪的严肃性;对因秉公办案而遭遇诬告陷害的干警,要在查明情况后及时加以澄清,以保护干警的个人名誉和工作积极性。

18.主动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加强人民法院各内部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纪律作风建设中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注意从审级监督、审判管理、案件评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舆情监测等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增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19.改革案件查处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的查案工作机制,通过上级法院组织协调辖区下级法院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能力。要健全惩戒违纪违法人员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上级法院对辖区下级法院纪律惩戒工作的审核把关,坚决纠正个别法院在纪律惩戒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软”现象。

20.激励各级人民法院主动查案。要建立激励各级人民法院主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平时注重管理、主动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并主动查处的单位,不得在绩效考评中简单地予以“一票否决”;对平时疏于管理、出了问题又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单位,不仅要“一票否决”,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日

6.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六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查办案件任务十分繁重。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全民法制意识的增强,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案件管理是查办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对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多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纪办发〔1994〕2号),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案件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地区的案件管理工作局限于单纯的数字统计,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全面发挥;有的地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区案件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担负的职责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案件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

案件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纪发〔2005〕7号),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全面履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纪依法办案,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案件统计工作。按照统计法规和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案件统计资料的审核、汇总,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统一使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软件,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制定的统计指标体系进行统计,逐级报送。实行月报和季度备案制度。凡向上级机关报送、向其他部门提供或对外公开发表的案件统计数据,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加强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对一个时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围绕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加强对办案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过分析和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综合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

加强对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查办案件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做好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实施。注意掌握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定性、处理、移送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需要协调的事项。畅通组织协调渠道,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形成办案合力。

加强对重要案件的跟踪督办。对重要案件线索、领导交办案件和本级机关自办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全程跟踪督办,掌握案件的来源、去向、进展和结果,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明确责任,理顺关系,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违纪线索的初核及立案、处分等审批手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情况;办案时限、办案工作安全保密和违纪暂扣款物收缴及管理情况;办案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等。

三、切实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建章立制。

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各项制度。继续严格执行案件分析、办案情况通报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三项制度。完善统计制度,改进考评办法,提高统计填报质量。健全跟踪督办制度,重点规范上级机关要结果案件、领导批办案件、本级机关主办的重要或复杂案件、逾期未结案件和跨遗留案件的督办程序。

建立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的工作制度。认真总结案件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制度。建立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建立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重要案件线索的处置,须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建立案件备案制度,违纪线索的初步核实、案件的立案、使用和解除“两规”措施、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及时向案件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办案工作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办案组织协调制度,明确组织协调案件的范围、组织协调的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条例。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实践,努力创新,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工作综合性制度,为制定全国案件管理工作条例积累经验。

四、建立健全案件管理组织机构

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设置案件管理室,条件暂不具备的,可在有关部门设置案件管理机构。市(地)和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案件管理负责部门,有条件的可设置案件管理专门机构。市(地)级以上(含市地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出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列席研究案件的有关会议,阅览有关文件。案件管理部门经领导批准,可以向本级机关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了解案件查办情况。案件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要建立与中央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部门直接互通的内网邮件系统,市(地)与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应创造条件实现网络互通。

五、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案件管理工作与办案工作要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案件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研究分析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指导。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案件管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加强对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提高案件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本领。

7.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七

一、牢固树立“五种意识”

所谓“五种意识”, 就是服务意识、本领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奉献意识。

(一) 强化服务意识。

办公室工作头绪多、“婆婆”多、服务对象多、方方面面应酬多, 要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 要做到像火热般的夏天、温暖春天般, 给同事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处世、脚踏实地做事、认认真真服务。

(二) 本领意识加强。

相关的政治理论水平、知识文化、专业知识以及管理水平是办公室人员一定要具备的, 警惕性在知识上、能力上时刻保持, 把学习当成一项工作、一种责任、一个境界, 持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以及专科水平知识, 推陈出新、墨守成规、与时俱进, 做到“张嘴可以说、提笔可以写、有事可以办、没事可以思”。要善于对各种事物和各类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和思考, 从而做出判断。工作能力越强, 越是要把工作做细, 做到工作有激情。

(三) 强化责任意识。

把责任作为一种境界的是办公室的同志, 当作执行职责的动力来源, 强化责任感以及使命感, 要足够了解办公室工作的位置以及功能, 各种错误的理解坚决摒弃, 掌握办公室工作的性质以及特征, 开拓奋进、奋勇前进、有为奋发的精神状态是一直要保持的, 不辞劳苦、坦荡无私的奉献精神要牢固树立, 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要树立, 勤奋刻苦、忘我工作的实干精神要树立, 要做这行, 爱这行, 专这行, 以苦为荣, 以苦为乐, 把时间以及精力放在工作上, 把智慧以及力量用在事业上, 持续推进事业的创新发展。

(四) 强化效率意识。

在知识与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 办公室人员要努力做到“三快”, 即:主要工作反应要快, 介入早、思考早、研究早, 积极性加强;解决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快, 说办就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都要做到;督察催办事项反馈要快, 做到全程跟踪、全程督察, 特别是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地做好反馈。

(五) 奉献意识加强。

办公室事务很多的突发事情、很多的应急事项、很多的任务需要加班加点, 工作又苦又累, 有时吃力还不一定“讨好”, 这就需要工作人员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 任劳任怨的良好品质、说做就做的工作作风, 平静、平衡、平淡、平和的心态要时刻保持, 做到认认真真干事, 不谋取私利、贡献而不索要, 生活清苦要耐得住。

二、自觉强化“五种能力”

有了正确的意识, 还需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上下苦功夫, 自觉提升“五种能力”, 即服务决策能力、化解矛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开拓。

(一) 自身的潜力充分挖掘, 让服务决策能力提高。

基层是办公室人员要勤于跑的, 职工呼声要倾听、职工智慧集中、职工经验要总结, 对于鲜明特征的基层实践执行用心地调查探讨, 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的文件。更为关键的是, 办公室人员要顾大局、识大体, 自己的地位要摆正, 做到参谋而不越权、建议而不决策。

(二) 是促进核心工作落实, 提高化解冲突的能力。

对领导决策落实, 要出色抓牢“着力点”、认准“梗阻点”、抓实“空白点”, 要“敢”字当头, 善于积极出击, 督察拓宽范围, 督察延伸“触角”, 辅助领导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三) 信息整合加大力度, 提高文字解决能力。

高低的文字水平, 不但是技术性问题, 更是政治性问题, 企业机关的正常运转, 非常大程度上是用文书而不是交谈来保证的, 故而机关文字、文书的解决就变成一个合格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需的基本技能。同时, 我们要善于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工作, 努力提供全面、准确、真实、及时的各类信息, 提高信息写作水平, 增强信息反馈时效。养成处处留意、多多观察周围事物的好习惯, 要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都及时地整理起来储存到自己的大脑中, 这样会为以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日后更好地胜任办公室工作提供了支持和依据。

(四) 加强上下左右协作, 提升综合协调能力。

要发挥大家的智慧和力量, 引导大家分工不分家, 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好总调度、总调节, 不但要协调好各项日常工作, 更要敢于善于协调大事和难事。同时, 稳妥解决每一个方面的关系, 领导安排的事情做到不拖延, 不积压急办的文件, 不产生各种差错, 机关形象不受影响, 尽最大努力满足以及顺应领导工作的要求。在遇到突发状况的情况下, 办公室人员一定要具有快速应变的能力,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美, 信息的分析与存储, 都是为了方便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 并在这个过程再加以及时地指导, 如果办公室出了问题, 要及时地拿出依据。

(五) 夯实工作基础, 提升开拓创新能力。

要讲求效果, 办公室的全体效能充足施展, 扎实促进办公室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 鼓励以及推动办公室工作队伍本身素质的提升, 质量高、效率高、水平高地实现所承担的每一项繁重工作任务。同时, 要顺应信息化社会的需求, 努力改进办公手段, 踊跃使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方法, 努力完成关键办公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以及一体化, 办公室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提升。

三、树立品行端正的形象作风

人的形象、作风蕴藏着不可小觑的能量。作风就是团队的形象, 要想树立良好的形象, 首先要求真务实, 作为国有企业的办公室要以企业为核心开展工作, 实事求是, 说实话、求实效。书写的汇报材料要客观、真实。向领导汇报工作要求真务实, 不弄虚作假。其次要做精做细, 办公室的每项工作都不容小觑, 要用认真的态度去对待, 要求真务实、把工作做细, 让领导满意, 让同事满意、让群众满意。其次要有竞争意识。要树立敢拿第一的勇气和信心, 为团队、为单位争。第三要无私奉献, 办公室的工作需要脚踏实地、需要无私奉献, 这不仅是办公室队伍的优良传统, 而且是办公室队伍宝贵的财富, 也是办公室队伍中每一位成员应该有的精神境界。

四、结语

在新任务、新形势面前, 办公室队伍要提高服务水平, 形成创新的局面, 需要队伍不断创新, 需要团队共同努力。企业要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加强企业办公室队伍能力提升建设, 既是一门学问, 又是一门艺术, 必须以变应变、以动制动, 不断完善、不断提升, 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公室队伍建设的能力和工作绩效, 为企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企业的窗口、形象以及面孔就是办公室, 处于承前启后、左右联系、各方协调的关键地方, 是办文、办公、办事、办会的主要平台。可以说, 办公室千头万绪的任务, 千辛万苦的工作, 但属于小事的没有一桩, 没有一件能够忽视疏忽, 所有细小的漏洞, 都能导致大的失误, 一旦无意或不当全体甚至全局工作都会被影响。因此, 办公室的工作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影响, 发挥好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管理内务的作用, 必须牢固树立“五种意识”, 自觉强化“五种能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办公室工作,提升建设,能力发展

参考文献

[1]任维敏.浅析加强企业政工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及路径[J].新西部 (理论版) , 2013 (12) .

8.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八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是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年内出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意见,实现“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鼓励提供适当补贴和成本较低的场所。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推广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试点政策。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的,给予创业扶持政策。

三是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四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来源:新华网,2015年5月1日)

9.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九

录入时间:2009年7月31日 来源: 陕西老干部工作网【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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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08〕1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组织和推动广大离退休干部在构建和谐陕西、建设西部强省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广大离退休干部长期接受党的培养教育,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经验丰富,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柱和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离退休以后,有继续为党、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发挥作用、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的真诚愿望。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和谐陕西的建设;同时,在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工作走上规范以后,离退休干部更加关注他们的政治待遇,更加希望他们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以提升晚年生活质量、实现晚年人生价值。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新形势下我省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组织他们在建设西部强省、建设和谐陕西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三)要在使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同时,促使他们老有所为。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和就近就地、方便易行的原则,鼓励他们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做出新贡献,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要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必须搞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搞好离退休干部队伍建设,使他们了解形势、学习政策、支持发展。

(五)把离退休干部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身作则和支持在职干部的工作,作为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准。

(六)全省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即要实现各级老干部门的主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老年社团的主办、离退休干部的主体和宣传工作四个方面力量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有组织地发挥作用;努力实现“三个转移”的工作思路,即在发挥作用的主体上,由原来主要依靠离休干部向主要依靠退休干部转移;在发挥作用的领域上,由原来主要在经济领域更加注意在社会领域特别是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党的先进性方面转移;在发挥作用的组织上,由过去老干部门直接组织向依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老年社团的力量转移。

三、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七)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我省离退休干部人才荟萃,过去分布在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于长期担任党政领导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时,应当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原来从事科技、文教、卫生等专业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2005〕9号)要求,支持他们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讲学授业、人才培训、著书立说等活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智慧和才干;对于居住在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则可以组织他们以多种形式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各地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离退休干部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支持。

(八)发挥离退休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广大离退休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深厚、社会影响广泛。通过他们把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传递下去,把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更好地反映上来,协助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工作;通过他们帮助基层干部推动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通过他们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组织离退休干部做环境卫生的监督员、计划生育的讲解员、民事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和谐社会的宣传员、新农村建设辅导员,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九)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干部在宣传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智慧优势。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实践中,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五老”队伍,深入企业、乡镇、部队、学校、社区,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讲光荣历史、讲革命传统、讲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传承下去,不断发扬光大。

(十)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中,包括在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践中,通过组织离退休干部现身说法和督导巡视等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新上任的各级领导干部牢记革命历史,增强宗旨意识,自觉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同时,可以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行使他们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十一)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大力支持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优势和传承、引导、教育、关爱、表率等作用。重点组织他们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代际和谐、家庭和谐乃至社会和谐。

四、发挥老年社团的作用

(十二)老年社团是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要注意加强老年社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发挥老年社团在发挥作用工作中的组织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要建立各级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年社团的联席会议制度。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指导老年社团的工作,帮助解决老年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老年社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十三)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规定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可受聘作为技术开发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各老年社团内部开展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四)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陕西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五)树立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把他们树立起来、宣传出去,既能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更好地支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身作则,为社会树立榜样,激励更多的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又能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良好氛围。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中的先进典型,要重点培养,给予扶持。省市老干部门要定期对全省老干部发挥作用成果进行展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领导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落实。党政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提供支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足够重视、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的工作格局。

(十七)加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建设。各地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指导本地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要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给予鼓励支

持,进行经常指导。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10.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种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普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进团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现就加强新形势下我县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党历来十分重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把青年看作是自己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看作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倡导和树立了党领导团、团紧跟党,党重视团、团依靠党的光荣传统,使基层团组织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团的工作更加生动活泼,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以来,我县各级党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见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云发„2003‟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云发„2008‟2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了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把基层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在党建带领和推动团建工作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党、团组织对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团的建设缺乏有效指导,带动作用不够明显;有的基层团组织改革创新意识不强,自身建设力度不够。更重要的是,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广大党员群众尤其是青年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群体分布等方面都呈现出了新特点,对基层党、团组织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自身建设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全县各级党、团组织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把这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全面带领和推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服务力、凝聚力、学习力和创新力、合作力和战斗力,把各级团组织建设成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目标任务:将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通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在推动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同时,带动团组织逐步建立健全与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相适应,与基层党的建设相配套的基层工作格局、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通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深入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形象、比服务、比奉献”的主题实践活动,创建一批“五个好”的“五四红旗团组织”,培养一批“五带头”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力争到2015年,团组织的标准化建设100%覆盖机关、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团组织,使全县基层团建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1、五四红旗团组织要做到“五个好”:一是班子好,有一个政治素质高、深受团员青年信赖的领导班子;二是队伍好。有一支充满活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和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青年人才队伍;三是活动好。有一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组织活动;四是制度好。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五是保障好。有一系列确保团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保障机制。

2、优秀团员团干部要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带头学习提高。刻苦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带头争创佳绩。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追求卓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团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新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重大危急时刻、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保证团的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团结带领青年为党的事业而奋斗。

——坚持统筹兼顾,实现整体提高。在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同时,带领、带动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实现区域覆盖、城乡统筹、整体建设、共同提高。

——坚持尊重主体,发挥团的作用。牢固确立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帮助团组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青年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和以基层党建带动基层团建的有效途径。

三、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把团建作为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切实做到“六带”,即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带作用发挥和带创先争优。

(一)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引领。

1、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和帮助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把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团员青年作为带动团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的中心任务,支持团组织通过开办青年业余党校、业余团校,采取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建设新的理论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对青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指导和帮助团组织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召开1次团员青年座谈会,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要给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做1次形势报告,参加1次团的活动。

2、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校、村级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党员服务中心、互联网等阵地开展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做好青年团员政治思想工作;支持团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团员青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及时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党组织指导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3、各级团委(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员的,一般要列席同级党委(总支、支部)会;团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也要通过适当途径,使之及时了解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意图。各级党组织要鼓励保留团籍的党员要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要积极鼓励团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社区(村组)、青少年维权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带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的有效覆盖。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切实担负起同级团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配套建设团的基层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团组织,巩固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农村、以班级为单位的学校和以车间、班组等生产单位为主的企业团的组织体系,整顿机关、农村、企事业单位中“空壳化”、软弱涣散的团组织,加强乡(镇)团委建设,消除“空白点”,巩固和健全团组织,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凡是具备建立党、团组织条件的,应同时建立党、团组织;目前已建立党组织并且具备建团条件的,要及时推动建立团组织;暂时只具备建团条件的,支持“团建先行”;机构改革和企事业单位调整中,不能擅自撤并团组织。

在农村,要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合理设臵团组织,充分发挥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乡(镇)团委和村团总支、支部建设;在社区、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大力推行联合建团、挂靠建团、行业建团、市场建团等多种方式,灵活设臵基层团组织;在学校,要构建从小学到中学的团队分层思想教育体系;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应积极探索通过建立党委青年工作部和青年工作委员会等形式,拓展新形势下企业团组织的工作层面;在青年组织、互联网等青年聚集地,要以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方式建立团组织,重点做好进城务工青年中的建团工作。要探索建立农村、城市青年中心及网络青年中心,推进“基层团委+青年中心”的基层共青团工作新模式。要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链上建团工作,延伸团的工作“手臂”。

(三)带队伍建设,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推行挂职、交流、轮岗、培训学习等制度,强化教育和培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的团员和团干部队伍。

严格标准。县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乡(镇)团委书记应专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学历的人选。团县委班子成员,到团委工作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岁,在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1岁;乡(镇)团委书记和团县委一般干部,在岗年龄原则不超过28岁。县级团委委员提名人选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最高不超过28周岁,常委提名人选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要注重选拔2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团委班子,保持少数民族干部和女干部在班子中的合理比例,优化班子结构。要适时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也可从学校、企业、行政村或机关中选拔1-2名优秀团干部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

从优配备。原任团干部转岗后,要及时配齐配强班子成员,避免“以副代正”配备基层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各级团组织正、副书记因工作调动出现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配齐。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选拔培养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青年工作的优秀年轻党员担任基层团干部,并选拔培养优秀基层团干部充实到党的基层后备干部队伍中,使基层团的岗位成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岗位。乡(镇)要大力推行组织推荐、团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把年纪轻、素质高、事业心强的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到乡(镇)团委书记岗位上来,进一步畅通用人渠道。村(社区)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在农村和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担任村、社区团干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团组织负责人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重视加强基层团干部后备人才库建设,大力整合、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

提升素质。要以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人才为重点,加强培养锻炼,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团员意识教育,创新团员管理方式,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建立动态、协作的流动团员管理机制,保持团员的先进性,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交流轮岗、下基层挂职等方式,每年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团干部到基层、上级机关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1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培训班,每期50人,培训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壮大队伍。要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加强在农村、中学、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团员,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培养和发展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者队伍,建立一支长期从事青少年教育活动的职业工作者和研究青少年问题的专家、学者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鼓励社会优秀人才兼职从事青少年关爱、教育工作;在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乡(镇)学校中要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推优”。要进一步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28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应从团员中发展,35岁以下入党一般应听取团组织的意见,真正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主要渠道之一。

(四)带作风建设,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形成有效的制度,规范选拔配备和考核评价团干部,把作风好坏、懂不懂青年思想、会不会做青年工作、有没有服务意识作为衡量团干部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促进团组织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教育引导团干部把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倡导团结一致、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了解青年诉求、倾听青年呼声、解决青年困难,推动基层团建,树立团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指导团组织建立谈心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克服团内生活庸俗化。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县、乡(镇)团委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要形成团干部驻村调研、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支持团组织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崇尚科学、勤于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带作用发挥,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团组织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青年的激情和活力,在各行各业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突击队。

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要支持团组织广泛开展富有时代气息、符合青年特点的文化活动,培养青年文化人才,发展青年文化事业;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敬老助残、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会建设;引导青年在转变方式、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对外交流合作等领域建功立业,真正成为推动宁洱经济社会快发展大发展的生力军。

充分发挥“引路人”作用。要支持团组织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争当四好少年”、“十八岁成人宣誓”、少先队“手拉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深入开展青少年伦理、心理和生理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充分发挥“助推器”作用。要支持团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技能培训、青年就业创业等活动,给予资金、技术、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完善优秀青年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团组织表彰各类青年典型的相应待遇和奖励;开展各种结对帮扶、互联共建等活动,为城乡低收入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失足青少年等困难和特殊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

充分发挥“护卫舰”作用。要支持团组织探索建立党政主导、团委协调、社会参与、覆盖城乡、面向全体的青少年权益工作体系,坚持依法维权,加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各级青年人大代表和青年政协委员的作用,推动解决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要问题,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六)带创先争优,树立新典型。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总体部署,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形成党团共建、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同推进。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确定争创主题,制定党团共建创先争优实施方案,做到党、团组织争创目标相一致、活动载体相衔接、推进节奏相协调,指导团组织把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凝聚到志愿服务中创先争优,展现青春风采;在岗位建功中创先争优,践行青春誓言;在引领新风中创先争优,彰显青春力量,以一流的技能和服务,创造一流的业绩。要教育和帮助青年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

同讲评。要把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去;把党团共建创先争优作为重要内容,同时讲评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创先争优。要以“团员意识强不强、联系青年够不够、发挥作用好不好”为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团员、团干部民主评议活动。上级团组织要适时评议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同表彰。要重视发挥表彰和宣传的激励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和树立团组织、团员青年创先进、争优秀的先进典型,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进、争优秀的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在全县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让创先进、争优秀成为广大青年的价值追求,推进全社会创先争优。

五、保障措施 党建带团建,需要党、团组织的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和共同努力。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团共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党建和团建工作的共同进步,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要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组织书记应发挥主导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团组织要制定阶段性目标,统筹推进工作落实。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做到规划部署、配臵力量、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四个统一”,实现党团思想教育相衔接、队伍建设相衔接、干部培养相衔接、阵地建设相衔接、管理体系相衔接的“五个衔接”,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党团共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乡(镇)党委要建立由组织、宣传、统战、党校、团委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处理以党、团建设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组织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宣传部门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建设工作;团委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团组织要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具体抓,适时驻点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四)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与团组织共同制定实施办法,完善制度,细化责任,把党、团组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作为考核党委(党组)、团委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每年年终由党委、组织、团委考核下一级“党建带团建”工作。

(五)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协管制度。各级党组织在调整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时,应按程序征求上一级团组织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试行上一级团组织参与下一级团组织负责人的考察、评价、考核机制,推行下一级团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述职制度,把干部协管与工作协调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团组织积极推荐、党委统筹安排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促进团干部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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