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制度

2024-08-03

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制度(共6篇)

1.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制度 篇一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惩防并举,防控结合。

3、深化改革,推进创新。

4、全面覆盖,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范围包括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中要突出“三个层次”,查找“四类风险”。一是查找领导岗位风

险;二是查找中层岗位风险;三是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

三、主要内容

1、清理部门职权。清理范围:一是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评审、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权。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四是内部管理权,包括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财务支配、物资采购等。对清理出来职权,按照最终决定权分成ABC三类。

2、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程序严密、精简效能、职责明确、方便办事的原则,根据环保职能、工作岗位、工作任务绘制不同岗位(或专项工作)的运行流程。

3、排查廉政风险点。领导班子、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论证,查找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确定相关廉政风险点和划分风险等级。

4、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照查找出的腐败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科学配置权利,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完善制度。对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配置,达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对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对工作流程不规范的,进行流程优化和调整;对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5、预警纠偏。本部门职权目录,权利运行流程图、腐败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要通过门户网站、工作手册、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2.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发[2008]15号)和《中共***委关于贯彻落实*发[2008]1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发[2009]8号),结合全州公路系统反腐防腐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全州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公路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第三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讲究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全面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依据一定原则界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级别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形成对预防腐败工作“内控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州公路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重点是有行政权力的科(股)室及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的原则,稳步推进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对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工作负总责,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科(股)室、联系直属单位的腐败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工作,各科(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公路局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常设兼职机构,负责腐败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统筹规划、分层指导、全程督察、绩效评估。

州公路局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法制监察科,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州公路部门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以及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为领导小组开展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州公路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公路段要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

第七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目标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一)制定计划。围绕公路部门廉政建设实际工作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不到位和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措施。

(二)落实执行。针对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不同风险,按照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措施,通过前期防控、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前期防控。按照岗位职责和相关的制度规定,有针对性的找准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并提出防控措施。

2、中期监控。建立信访举报、社会监督、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机制;健全完善自查、督查、提醒、预警等机制,对违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进行控制,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3、后期处置。对在中期监控中发现的苗头性情况和调查出的问题,采取约见谈话、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形式进行处置,达到教育和防止腐败的目的。

(三)严格考核。遵循定期监督,年中、年底考核的原则。在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目标管理的执行过程中,按照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目标管理的考核标准,结合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要求,采取自查、互查、领导小组现场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材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

(四)内容修正。根据考核的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强化防控措施,不断总结经验,落实奖优罚劣。

第三章 腐败风险排查

第八条 排查腐败风险点。各部门、各科(股)室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行业内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根据行政权力的特性及腐败行为发生的一般特点和规律,相关基本风险点位置是:

(一)掌控行政权力,可能利用其为他人带来直接或间接、近期或分期的不当利益和好处,从中谋求私利的科(股)室(单位)及工作岗位;

(二)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科(股)室(单位)及工作岗位;

(三)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需要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科(股)室(单位)及工作岗位;

(四)没有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科(股)室(单位)及工作岗位。根据确定相关基本风险点位置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等因素,将单位、科(股)室、岗位腐败风险点按三级划分。即:Ⅰ级风险点(一般风险级别)、Ⅱ级风险点(比较高风险级别)、Ⅲ级风险点(高风险级别)。

第九条 各单位、各科(股)室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经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党组织审核后,按职级和业务类型进行登记,分层级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 腐败风险信息收集与处理

第十条 各单位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服务对象及其他群众代表担任腐败风险信息员,及时收集整理腐败风险信息,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第十一条 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和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案件检查、责任审计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以及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访问服务对象和业务工作对象等方式,开展腐败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

第十二条 坚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公路行政执法、路政行政审批、建养项目审批、公路工程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十三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对收集到的腐败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机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低到高确定一、二、三级腐败风险,并根据腐败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第五章 腐败风险的预警

第十四条 腐败风险预警就是在腐败风险等级确定后,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腐败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化解腐败风险。纪检监察机构将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预警措施:

发现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不遵守工作规则的,发出一级预警,要求当事人在函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发现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不遵守工作规则,且引起群众不满的,发出二级预警,要求当事人必须口头说明情况,在函件规定时间内整改;发现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不遵守工作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出三级预警,要求当事人接受诫勉谈话,并在函件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和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第十五条 建立预警处置结果回告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预警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腐败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机构。

第十六条 建立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腐败风险预警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导。对高风险单位、高风险岗位的腐败风险预警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第十七条 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监察机构实施预警处置的重要个案和综合情况,要及时向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六章 腐败风险的防控

第十八条 腐败风险防控就是在实施腐败风险防范管理过程中,各单位、各科室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及制定的相关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第十九条 对在风险点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反腐倡廉思想道德教育,构筑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自省自励的思想道德防线。

建立健全学习、教育的制度,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正面教育、警示教育,规范日常行为。

第二十条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整体要求,各单位、各科室在建立本单位、本科室惩防体系工作中,要根据相关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特别要制定对相关权力运行的管理和制约制度,规范其权力运行。

第二十一条 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加强对风险科室、风险岗位、风险事项的监督。对于Ⅰ级风险行政权力,由局分管领导监督,各科室负责人管理并负责;对于Ⅱ级风险行政权力,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监督,各分管领导管理并负责;对于Ⅲ级风险行政权力,由局纪委和法制监察科监督,主要负责同志管理并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单位、本科室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腐败风险预警和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各单位落实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抽查。第七章 预警与防控措施评估考核

第二十三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考核就是在实施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之后,按照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的考核标准,结合年终目标考核、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局党委组织的专项考核或调研检查等方法,对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内容是:

(一)领导重视。是否对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工作重视,制度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明确,界定腐败风险准确,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目标具体。实行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责任是否明确,风险点确认是否具体、全面、客观、准确,预警与防控措施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三)注重成效。政风行风是否有明显好转,职业道德、服务理念是否有明显增强,群众测评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制度、机制防范措施是否贯彻落实,风险点及轻微违规现象和行为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有无重要来信来访和越级上访,有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四)材料详实。各项制度、机制、措施是否健全,文字材料是否齐全,台帐是否明晰,记录是否详实,资料是否及时备案归档。第二十四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按照考核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是执行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自查结束要填写自我评估表格,撰写总结报告并报局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本办法的规定,由局派出考察组,结合每年的综合检查考核,采取听取主要负责人汇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民主测评、查看相关材料等方式对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考核。

第二十五条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局法制监察科建立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主要包括岗位职责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表,职务变动情况登记表,诫勉谈话、警示提醒记录,诫勉纠错、责令整改通知书,回复组织函,批评通报,组织处理情况,纪律处分情况,以及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材料。

第八章 修正完善

第二十六条 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综合考评加分,在系统内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单位和个人以书面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并通过再次验收。对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直至采取组织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将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的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兑现奖励之中,并运用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等参考范围。

第二十八条 对腐败风险预警与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单位、科室及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意见由局纪委、法制监察科负责解释。

3.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临江市建国小学

为深入贯彻市教育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赵局长讲话内容,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廉政工作,保障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贯穿到我校教育教学的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对全校党员干部、教师在依法执教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基本建成覆盖全校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努力遏制和减少廉政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重点对象是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重点部门是对人、财、物进行管理的部门;重点岗位是工程建设、行政事业收费和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的岗位;重要环节是行政立项和审批及选人用人、资金项目安排、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四、实施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五、步骤与要求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9月22日——9月30日)

1、建立机构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李丽娟同志任组长,对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全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分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办公室,由朱桂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组 长:李丽娟(校长)副校长:朱桂媛(书记)

齐翠岩(工会主席)

陈茂荣(德育副校长)

宋金梅(教学副校长)组 员:刘希鹏 王 微 杜小燕

车玉生 董淑馨 王 强 蔡云平隋 瀛 焉 玲 范春雷 王 娜 于 静 尤 莉 丁 杨 耿 健 魏岫群 邱询忠 申文文 李 艳

举报电话:5213260

2、制定方案

明确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制订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

案,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广泛学习动员。通过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李丽娟校长做动员讲话,以及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精神,在党员干部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学校并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深化廉政教育。以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上廉政党课、廉政知识竞赛、节日亲情助廉、廉政格言锦句征集、“三知三心”(知恩知足知责、清心安心用心)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形成学习教育的完整序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31日)

1、查找风险点。各位领导、教师要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按照全员参与、全面查找的要求,围绕工作重点难点等内容,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等方式,分层次对可能滋生廉政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三方面查找风险点。

1)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学校党员干部和教师要结合实际,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形式,查找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2)查找岗位职责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的重点是管人、财、物和具有审批审核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和规定,独断专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等。要把集体讨

论和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自身查找相结合,细化、分析岗位职责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对不健全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不明显,贯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制度逐一进行排查。

2.风险点集中公示。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职责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岗位职责进行认真清理,填好岗位职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规范权力运作。流程图应力求表述简明、清晰、规范、实用,并标出重点监控环节。通过公示板主动向社会和家长公开不涉密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等,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集中公示,让廉政风险点时刻警醒每位党员干部,时刻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三)廉政风险评估(2011年11月1日——12月30日)

1、确定风险等级。学校成立评估小组,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政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将风险分为高风险(高级)、一般风险(中级)和低风险(低级)三个等级,并根据廉政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重点突出对高级风险的防控。

2、开展风险教育。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对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提出廉政风险监控和防范措施。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选择切实有效的教育载体,通过收看专题案例讲座、领导谈心谈话等形式,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切实知晓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和行为规范,从而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制定防控措施(2012年1月1日——2月29日)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设立预警处置工作机构。为保证预警工作常抓不懈,我校设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办公室,职能是腐败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处置工作。

2.收集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创建群众满意学校及行风评议、案件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坚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

3.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根据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对在岗教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

4.建立完善预警处置制度。一是建立预警处置报告制度。学校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汇报给教育局防控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学校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教职工及时督导。三是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实行预警处置的重要个案和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强化对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的惩处力度。对不顾全大局、开展工作不力的教职工,要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

(五)加强廉政风险监管(2012年3月1日—5月31日)

1.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把风险防控教育纳入学校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实施廉政教育“五个一”工程,一是开展好宣传动员大会,落实责任,提高认识;二是请市纪委领导上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三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开展讨论活动;四是学习正面典型,结合实际,写好心得体会;五是充分发挥政治理论学习这一特殊载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促使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2.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机制。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并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举报信箱及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教师和干部考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测。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及时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学校及时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存在廉政风险表现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便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修正风险内容,化解廉政风险。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全面查找风险点是否准确全面,风险等级划分是否科学严密,防范制度是否健全完善,预警控制机制运转是否顺畅,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完善,逐步形成行之有效、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按照局党政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实施。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

议事日程,党政领导亲自指挥、组织和参与,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常抓不懈。

(二)稳步协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要紧贴学校实际和自身工作特点,坚持预警防控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评,增强预警防控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抓好结合。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注重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学《规范》、争做新时期满意教师活动、与师德建设和效能建设紧密结合,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力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四)强化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增强教师、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五)注意总结。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注意探索和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积累经验,推动全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4.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制度 篇四

随着银行新业务的不断拓展,在业务领域和客户结构都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基层行防控案件和预防腐败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主动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成为提升银行内控管理水平和保证业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就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把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对廉政风险的各种信息实施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及时预测廉政风险的变化趋势并发出先兆预警,紧紧抓住“查找、防控、督查、评估”等关键环节,对在业务经营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廉政风险苗头进行预先防范、警示以及采取应急措施,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理岗位廉政风险。其目的在于提前预防和提前化解权力运行中的各类廉政风险,做到惩治于已然,防之于未然,促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从政行为更加廉洁,使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等腐败行为少发生或不发生。

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可以增强反腐败工作预见性,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廉政建设战略,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惩防体系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提供基础支持;可以预测在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可能会发生的倾向问题并加以防范,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可以及早发现在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防微杜渐,切实防止职务犯罪以及其他腐败现象。

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主要措施

针对当前基层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通过探索建立与廉政风险防范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反馈制度,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评估,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实现分析、评估、预警和预防一体化,提高案件预防工作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可以探索从以下几方面来建立基层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

(一)加强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高度重视从信访反映、案件查处、审计稽核、巡视巡查、干部考核和专项检查中获取的廉政风险信息,形成以案件风险排查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加强案件信息的收集工作,注意收集在党内监督、廉政监察和内外部审计检查中反映的党风廉政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要重视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收集和分析。通过剖析案件,全面了解掌握廉政风险信息,建立台帐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内的廉政风险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监控和分析研判,全面查找风险点,通过揭示高风险的领域、岗位和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防控重点。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深度排查,开展廉政风险评估

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探索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评估工作,可针对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特点,根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特点,以及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违纪问题发生的几率等,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借鉴现代风险管理的方法,认真细化和分析各类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

(三)强化对权力使用的监督制约。加强权力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借助行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提高权力使用的透明度;通过行风监督员、意见箱、举报电话、银企廉政共建等各种形式,畅通来自银行内部、企业以及社会各个层面的监督渠道,形成多方面、立体式的监督体系,有效防止和杜绝权力腐败,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有力促进银行业务经营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积极发挥警示教育重要作用。充分运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等方法,通过加强对已经查办的典型案件的剖析,深入查找案件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预防的对策措施;通过编发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利用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旁听金融案件庭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依法合规从业。

(五)齐抓共管预警防控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

5.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制度 篇五

当前,市纪委派驻城管局纪检组发出文件《关于在市城管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这次研讨活动,查找队伍在思想道德、机制制度、岗位职责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对策和措施,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有效解决预防腐败和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空档”和“盲点”等问题,全面深入推进城管队伍惩防体系建设,为城管队伍实现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人情化服务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证。下面就建立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谈几点看法:

一、建立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模式

(一)明确岗位职责、设定岗位权限、规范操作程序、落实监管制度,完善责任追究。要紧密结合市局2009年十大任务和“三化”建设,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用权履职,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督察分局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和队伍建设内务督办检查要求,以“规范、文明、高效、廉洁“为目标,对城管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评、形象督察和投诉案件的督办,监督系统人员严格按既定的规范运行,完善内部监督执法行为和执行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纠正不良行为,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着力营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勤奋进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查找岗位潜在廉政风险点,预测所在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起警示作用。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其所处的工作环境和责任范围,相对容易出现“利益关系”、“人情难却”、“热情款待”、“礼尚往来”等情况。面对人情关、面子关、权力关,如果把持不住,就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在执法和处理问题中就会出现随意性、效力差和模糊性,大大降低城管的执法公证性和公信力。例如:在群众投诉的有关案件中,有部分是出现多次投诉一直未能处理的,其原因就有“人情关”、“面子关”、“权力关”在里面起作用,出现处理马虎、处事含糊、少报漏报、甚至不了了之,就会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其主要风险点在于:一是责任意识不强,经不起人情或物质利诱,草率处事,不依法办事,甚至有以权谋私;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未能履行职责,工作拖拉,未能及时有效处理违章,制止在萌芽状态,出现拖案、迟报或报告不实;三是工作态度不好,怕麻烦,听不入群众意见,出现不闻不理、故意刁难、粗暴执法等现象;四是为民服务思想树立不牢,不能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不够重视,工作不到位。五是综合素质不强,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不高,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这些都制约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信访督办是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有效办法,也是依靠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监督有效形式,信访监督的意义在于防范权力滥用、有法不依事实的出现。将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运用到信访工作上,是对城管执法人员最大的爱护和帮助,重要的是突出预防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在前,使队员不犯或少犯错误,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

(三)完善廉政教育和监督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有的城管网这个平台报道廉政工作动态和学习资料。信访处理是城管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督察督办,促进信访工作的落实,防范权力滥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粗暴执法等行为。要不定期、多层次地广泛宣传、学习、动员,使大家尽快认知和明确督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分工,确保整体规划,步调一致。定期组织队员观看反腐倡廉题材的记录片,加强报道贪污腐化悲惨下场对队员们的视觉冲击力和震撼力。此外,在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中,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廉政风险分析研究和教育。一是前期预防措施;二是中期监控机制;三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四是定期开展检查、测评和考核。着力建立干部廉政测评、预警制度、网上办案、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等机制,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中,重点是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各级部门要相互协作,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应充分利用城管网这个平台,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的先进事迹,弘扬清风正气。

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一)运用督查、纠错、诫勉淡话等方式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纠正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查找和分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梳理岗位职责,理清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在履行岗位职责、执法制度、依法行政等工作范围内,要认清廉政风险点,对及时发现有腐败的苗头和倾向性,要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警告和“八小时以外”重要活动的监督,增强约束力。加强督察岗位廉政风险制度,有利于推动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清洁廉明的新风气。将行政执法的风险环节和风险点作为执法督察的主要内容,以督察内检工作为手段,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执法运行监控为依托,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运作为纽带,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为动力,对城管执法和管理活动实施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有效控制廉政风险,防患于未然。做到“没有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二)全面推进教育长期化、政务公开化、工作规范化、监测多元化、监督网络化、活动多样化。以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多管齐下的方法和手段,规范和制约权力,减少腐败的发生。要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岗位廉政承诺制,只有抓好从严惩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漫延,为注重预防创造条件。要积极积极开展“廉政促规范、廉政促勤政”活动,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察与自觉遵守相结合的良好局面。无论在“工作圈”、“生活圈”、还是“社交圈”,队员能自觉约束自己,时刻检讨自己,做到拒腐败、永不贪。逐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腐败现象才会减少,反腐倡廉工作方能实现预期目标。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腐败、行为、执罚暂扣行为,真正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巡而不查、查而无痕等定岗、定责、定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城管系统抓廉政建设、规范执法、基层上台阶、网格化管理等,初见成效。已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案件会审、内部监督、绩效评估等监控机制,实行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分开执罚依据、公开服务承诺,确保行政执法透明度。由于宣传、报道原因和个别队员素质的不强,处理问题欠妥,使城管正常执法经常受到阻力,甚至有群众闹事和围攻等现象。例如:在创卫、创文期间,为了形势的需要,加大了整治和执法力度,通过定岗、定责、定人、定时、定任务等网格化管理,取得明显效果,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改观。创文、创卫的经验,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认可和市民的好评。但是,不否认在整治违章的过程中会出现方法欠妥,甚至有粗暴执法、有法不依和罚没透明度不高行为,市民对这些执法行为有很大意见和很深的误解,这些都要在今后的管理机制和通过监督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一)明确行政过错责追究范围。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廉政全程问责制的有机结合,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与廉政责任追究关联互动。重点加强行政效能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普通队员违规违纪的监督、纠举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群众有效投诉、社会反映大、有“吃、拿、卡、要”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重点对各级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效能督查,通过效能监察,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和决策失误,防止少数人因制度的疏漏逃避追究等问题的发生。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行为应进行及时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发生。要将岗位廉政风险责任纳入考核当中,形成新的考核机制。一是强化反腐倡廉各项教育;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廉政监督工作;三是认真做好信访日常督办工作;四是有重点和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完善纪检监察和违规追究制度。要认真分析和慎重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在反映涉及廉政问题的投诉件更要认真对待,对情节严重和领导批办的重要信件实行领导挂案落实,深入基层跟踪调查,按时办结回复。发现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过程中,注意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要注重思想教育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积极探索城管队伍责任追究和问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促进队伍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将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各项政策规定之中,同步出台、同步落实。做到工作有要求,违规受追究,执法有保障。着力营造勤奋进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局党委提出的“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年”工作思路和目标,抓好廉政教育,完善廉政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城管执法权力,着力解决城管队伍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推动城管事业科学发展,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我们要通过这次以开展城管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研讨活动为契机,加深执法人员对岗位风险职责和反腐倡廉的认识,要使全体党员干部,更加明确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加强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求做到:一是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下功夫,塑造城管新形象;二是强化管理机制,拓展风险管理内外监督;三是注重队伍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四是充分发挥纪检职能和督察作用,为反腐倡廉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以深化改革机关干部效能建设和防控腐败系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打造 “最可爱的人”的而努力奋斗。

6.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采集制度 篇六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推进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概念及定义

第一条

风险就是人们在生产建设和日常生活中遭遇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受损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即“未来损失结果的不确定性”,或者说“个人和群体在未来遇到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与认知”。

第二条 廉政风险就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可能性。主要是指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机制制度风险。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个人都客观存在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每个权力岗位都存在廉政风险。只要有权力就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只要有职能就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的可能性。

第三条 廉政风险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臵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廉政风险管理,就是查找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起反腐倡廉建设与行政业务之间的关联机制,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

第五条 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是: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

第六条 岗位职责风险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是: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第七条 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 利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是: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八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坚持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体现业务、促进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为全市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制度、纪律保障。

第九条 总体原则。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讲究实效、奖惩分明。

第十条 原则性要求:

1、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机融入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之中,形成风险防控与事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2、要坚持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把加强质量管理与加强流程监管结合起来,强化对权力运 用、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各环节和程序的过程监管,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要坚持突出重点。从防范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入手,以点带面,整体联动,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态势。全市系统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审批、项目评审、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必须纳入防控范围。

4、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制度+科技”的有效载体和形式,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立足于质监工作实际,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目标

第十一条 市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纪检监察室设立办公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直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构建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工作的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各级领导班 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第十三条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以廉政风险查找为切入点,以领导干部、敏感岗位、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以及具有自由裁量权、业务处臵权的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一套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全面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第一步:清权查险。

1、清权明责。根据法定职能,将岗位职责分解,清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财务管理、检验检测、政府采购等业务权责和行政事务管理的权力明细,编制《职权目录》;将权力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依据岗位权力行使的频率和可能发生腐败的机率,科学设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预案;绘权晒权,规范权力流程图,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排查风险。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认真 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个人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通过上网、上墙、上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集中公开个人风险点和《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接受监督。综合各类风险点,明确风险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找出防范措施,编制单位和岗位《廉政风险点目录》。

第二步:监督防范。从自我预防、科室联防、社会群防三个方面进行监督防范。

1、通过自我学习、组织教育、相互帮助、自身日常思想和行为约束,开展自我预防。

2、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述职述廉、强化行政执法和人财物管理、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内部各项检查、设立预警信息收集员、及时采集预警信息等进行科室联防。

3、通过聘请人大、政协等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定期组织座谈评议,接受服务对象和信访人举报,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接受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和巡视督导等,开展社会群防。

第三步:预警控制。通过收集预警信息,确定预警对象,及时进行预警处臵,落实预警处臵的督查和反馈,建立一套完善的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将腐败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1、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预警信息员。通过信访投诉举报、党风廉政监督员评议反馈、内部预警信息员采集信息等多渠道收集预警信息。

2、建立预警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保密等制度,明确采集内容和信息报送要求,定期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送市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党组,确定预警对象。

3、针对风险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及时有效地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处臵。开展预警处臵的督查和处臵结果反馈,确保预警处臵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四步:考核评责。主要采取自查、督查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考核。

1、各级单位、内设机构和个人每季度对照考核标准开展一次自查。

2、市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或评估。考核工作坚持与行政管理和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3、通过检查考核,跟踪督导,纠正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修正风险内容,完善工作措施,进行奖优惩劣。

第五章 廉政风险排查

第十五条 廉政风险排查按“梳理职能和工作流程—明确(科室和单位职能)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或岗位)和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结果”的思路进行。

(一)梳理职能和工作流程。依据法定工作职能,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许可、检验检测、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及其他事务处理、业务处臵等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流程进行 梳理,绘制《工作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图》,查找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部位、节点、事项和岗位。

(二)明确职责。依据法定的职能任务,明确单位、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和职权,编制《单位(机构)职责目录》和《岗位职责、权力目录》。

(三)查找风险点。对照《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图》,《单位(机构)职责目录》和《岗位职责、权力目录》。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组织审等方式,全面查找岗位、科室和单位廉政风险点,并编制《单位(机构)廉政风险点目录》和《岗位廉政风险点目录》。

1、个人找。组织全员参与,对照《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图》,《单位(机构)职责目录》和《岗位职责、权力目录》以及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分析查找个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并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自查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自查登记表》按姓名+岗位(职务)+职责(分工)+职权(具体的行权项目)+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控措施+承诺+组织意见等九项内容设计。

2、领导点。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自查登记表》分别报送给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据其自查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风险点增减和风险等级升降的具体意见。

3、管理服务对象提。根据各单位、各岗位的行权履职实际,设计相应表格,以发函、座谈、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4、组织审。将本条第三款前三项的工作内容进行汇总,形成正式文本,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的组织逐项进行审定。组织审定的结果是开展风险防控、预警处臵和考核评估的唯一依据。

5、查找系统、单位、科室(机构)风险点的方式与上述相同。查找系统风险要组织干部职工、市场主体参与,结合质监工作的特点,查找业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报上级组织审定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查找单位风险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容易产生的风险及表现形式。查找部门(科室)风险点主要是对照职责定位和行使的权力,查找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表现形式。

(四)组织审定。将单位、机构、岗位(个人)的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图、《职责和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目录》等汇编成册,提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支部)或干部职工代表进行集体评审,确定风险点、风险点等级和防控责任人。

1、风险等级的确定。依据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将排查到的风险点分为一、二、三级。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风险点定为一级; 可能受到开除、撤职处分、或造成较大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风险点定为二级;其它的风险点定为三级。

2、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人的确定。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层管理、分级防控。一级风险点由单位主要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控;二级风险点由单位分管领导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机构)负责监控;三级风险点由部门(机构)负责人监控。

(五)公示结果。将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图、《职责和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目录》、组织评审意见、防控责任人等结果编制成《廉政风险手册》,报上级主管或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并通过网络、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还可设臵电子显示屏、电脑桌面屏保,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所处岗位的行为规范和廉政风险。

第六章 廉政风险防控

第十六条 明确基本要求:

(一)重在预防。在明确和充分评估廉政风险种类和级别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建立预警和防范机制,做到弥补漏洞,降低风险,防患于未然,把保护干部和注重预防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通过查找评估廉政风险和制定防范措施,把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审批及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点工作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纳入重点监控管理范畴。

(三)强化过程管理。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原理,对管理事项从经办开端到完结进行全程监测,通过预防措施,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问题,循环往复,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

(四)自我完善。从自己最熟悉的日常工作环节入手,发现最容易产生的廉政风险,选择确定最适用的防范措施,达到确保自己不出现腐败问题的效果。

第十七条 明确防控重点。结合质监系统职能和工作实际,着重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干部任用、财务管理、检验检测等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

(一)在行政执法环节,要重点防控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相关程序规定办案、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礼物和有价证券等行为发生。在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时随意立案销案、减免处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出现。办理12365举报申诉案件不及时或调查不彻底,以及人情案、关系案等行为的发生。

(二)在行政审批环节,要重点防控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批依据不透明、审批收费标准不公开、审批时限不按时、自由裁量权过大甚至暗箱操作等现象。在审批过程中违反程序操作,评审随意性大、降低标准、评审走过场、甚至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出现。

(三)在财务管理环节,要重点防控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票 据管理不严、预算核算脱节、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不规范、对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监管不力、侵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以及优亲厚友、分配不公、报销不正当开支等行为的发生。

(四)在干部任用环节,要重点防控不按规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调整干部、不按规定编制、职数选配干部、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泄露干部任免的酝酿、推荐和考核结果、民主推荐和测评中弄虚作假,造成用人失察、带病提拔等行为的发生。

(五)在检验检测环节,要重点防控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等损害质监部门形象的“行业潜规则”,以及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方面的问题发生。

第十八条 健全防控制度。按照个人定承诺、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要求,由个人、部门、单位分别从强化自律、加强教育、明晰职责、规范流程、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

(一)个人定承诺。依据国法政纪、党法条规和内部管理规章,自觉落实“廉洁自律”要求。针对个人查找、组织审定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防范措施,并就相应的责任作出承诺。

(二)部门(机构)定流程。按照“明晰职责、规范流程”的要求,针对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部位、节点、事项和岗位,对权力进行分化,对工作流程、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再造。

(三)单位定制度。从强化自律、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监 督检查等方面着手,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检查现有预防腐败制度的建设情况,已有制度且比较完善的,要抓好落实;已有制度但不很完善的,要修订完善;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要创新建立制度。

第十九条 抓好分类防控。按照“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的总体要求,对廉政风险实施分类防控。

(一)思想道德风险的防控。思想道德风险的诱因是教育学习不到位。防控思想道德风险,要将风险防控体现在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具体工作上,落实好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实施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日常化监督。

1、加强教育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党课、报告会、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学习的检查工作,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习惯。

2、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采取谈心、互帮互助等形式,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在党员干部面临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家庭发生重大事项等人生重大关口时,及时进行警示、告诫。

3、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加强作风建设。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5、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将党员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纳入管理和监督范围。

(二)制度机制风险的防控。制度机制风险的诱因是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控制度机制风险,要依据单位职能,找出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上未能很好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使制度规定具体化、权力运行规范化、风险防范程序化。

1、建立综合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各项工作的决策、执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核查工作落实结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2、完善制度体系。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改进和完善制度机制。

3、做好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要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执行力为根本,以有效落实组织人事制度、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为重点,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要通过听证质询、办事公开、权力制衡等办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权力寻租等现象。

(三)岗位职责风险的防控。岗位职责风险的诱因是岗位监督不到位。防控岗位职责风险,要明确涉及人、财、物、事各个岗位的操作规范,分解岗位职责的履行步骤,强化监督和复核程序,对岗位行为实施有效监督。

1、明确岗位职责。按照职责法定的要求,完善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一岗双责”职责明确。

2、推行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制。全体干部职工要针对“一岗双责”、廉政勤政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落实实名推荐制—差额考察制—差额票决制。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考察的全面性。

4、严格财务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资产处臵等制度,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局内的重大财务开支、群众敏感性支出及资产处臵情况要定期公示。要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及时纠正不合理支出。

5、强化政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策法规、执法流程、收费标准、自由裁量权等事项的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各界监督。

6、优化服务质量。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7、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开展质量监管和执法责任制管理等工 作考核和检查,及时发现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迅速加以解决,降低监管和执法风险。

8、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质监廉政监督员,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和民主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部门和工作人员各种不当行为。

第二十条 落实分段管理。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规律,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臵的分段管理模式。

(一)前期预防。前期预防是针对风险点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工作手段,将预防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贯穿于各个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制定前期预防措施的关键在于从本单位、本岗位的具体工作中找准“风险点”,将前期预防措施明确为具体工作任务,以便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具体措施是科学配臵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典型案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中期监控。中期监控是开展风险预警和工作检查的动态性措施。主要是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中期监控机制的关键在于发挥好各类监督渠道的作用,形成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的监控“网络”;同时发挥及时纠错功能,确保各项前期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后期处臵。后期处臵是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实施的惩戒性措施。主要是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实施后期处臵办法的关键在于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实施超前处臵,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第二十一条 完善防控机制。以增强干部职工正确行使职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出发点,完善防控机制,确保“四个安全”。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形成“分层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要采取专题学习、培训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做到工作内容熟悉,工作要求明确,风险点查找准确,防范管理措施有力。

(三)建立健全风险点查找机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贴职能任务,紧抓重要岗位和环节,以年度或项目建设始末为周期,定期采取自己找、同事提、群众帮、领导点、组织审等方式,全面、深入地查找风险点及表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做到单位 业务流程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

(四)建立健全制度修正机制。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随机调整风险等级,并检查现有制度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程度,能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的制度,要抓好落实;对防控廉政风险有漏洞或力度不大的制度,要修订完善;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要创新建立。

(五)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机制。主要是做到“五个紧密结合”。坚持与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机制建设;坚持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力度;坚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有效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坚持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完善教育培训和队伍管理工作制度,有效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水平;坚持与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解决在行业风气、行政效能、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六)建立健全考核检查机制。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法,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奖优惩劣;纠正存在问题,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完善防范措施。

第七章 廉政风险预警

第二十二条 廉政风险预警是防止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 的核心环节,目的是控制风险进一步扩大。要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等方式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通过预警信息的分析、反馈和处臵,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为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三条 廉政风险信息收集。按照“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臵”的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收集廉政风险信息。

(一)加强日常信息收集。要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开展专项检查、执法监察、行风评议、案件检查、责任审计、巡查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以及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日常信息收集工作。

(二)多渠道收集风险信息。要在加强日常信息收集的基础上,特别注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单位、网络媒体、行政相对人及人民群众中收集廉政风险信息。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级机关内设部门、直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重要会议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重要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重要活动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工作中发现或收集到的廉政风险信息。第二十四条 风险信息利用。对收集的风险信息要进行分类登记、科学分析、准确甄别。做到发现越权就预警、发现违规就预警、发现触线就预警。对单位或个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遵守工作制度和规程的;单位或个人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出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或处臵的;单位或个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第二十五条 预警处臵。按照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采用蓝色(较轻)、黄色(比较严重)和红色(严重)预警。

(一)对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问题,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蓝色预警;

1、组织谈话。根据群众反映,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由本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对其谈话,要求其对组织需要了解、核实的问题如实作出回答或说明。

2、重点提醒。针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降、“红白喜事”以及因生活习惯、性格特点等因素影响,可能发生腐败风险的事项由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提醒谈话。

3、函询整改。对举报、测评反映出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构发出询问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说明或提出整改措施。

4、蓝色预警的期限为一周。

(二)对情节比较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问题,采取发送 预警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或问责问廉意见书、责令检查、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黄色预警;

1、告诫劝勉。对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未认真履职或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由本级党组织进行告诫,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2、纠正偏差。对在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由本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通过书面或面谈等方式,告知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纠征错误倾向,终止错误行为。

3、黄色预警的期限根据诫勉纠错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1个月。诫勉纠错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纠错对象的纠错落实情况应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对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采取立案查处,追究责任等方式进行红色预警。

1、限期整改。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由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2、强制履行。对诫勉纠错仍未改正的,或对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由上级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剖析其错误根源,强制其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跟踪督导。

3、红色预警的实施期限根据责令整改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1个月。责令整改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应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根据需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接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实施预警处臵。主要方式是下达《预警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立案调查。

第二十六条

结果反馈。单位或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分析风险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书面报告整改结果。

第二十七条 跟踪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预警处臵情况的跟踪监控,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督导直至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情况通报。对实施预警处臵的重要个案及综合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本级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八章 防控工作考核

第二十九条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各单位及内设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自查;市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或评价,并收集、汇总各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自查、考核情况,向市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十条 考核方式和方法。检查考核的主要方式是实地查看、服务对象测评、听取汇报、查阅相关的活动记录。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动态考核。对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记载,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随机考核。有目的的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年终考核。结合党风廉政、业务等各项工作目标考核进行,客观评价年度工作情况。

第三十一条 考核内容:

(一)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以文件、实物及有关记录等资料为准。

(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为依据进行考核。

(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以相关的档案资料为准。

(四)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纪律、道德建设的情况。重点考核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看服务是否热情,举止是否文明,执法是否规范,有无举报投诉等。

(五)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各项材料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 评定标准: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界定风险准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臵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无违法违纪行为,群众满意度高。

(三)认真做好预警处臵各项工作,结果反馈及时,跟踪督查到位,教育效果明显,档案资料齐全。

(四)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律,不断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结合实际,创新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特色、有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二)对工作落实不力,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三)对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者外,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失职、失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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