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例会制度

2024-06-18

加油站安全例会制度(共10篇)

1.加油站安全例会制度 篇一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学校安全工作例

会制度

赫章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每周周一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一般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请有关教师参加。每次会议都有中心议题。主要是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班级安全员会议,学习

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备查。

3、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北窝完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 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每周周五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一般由学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请有关教师参加。每次会议都 有中心议题。主要是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 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班级安全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 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备查。

3、通过安全稳定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 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稳定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 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 效性。北窝完小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

内蒙风电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内容概要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是依据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的一部适用于安全工作例会管理的制度。《制度》共分三章二十二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类别、内容、形式。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质量,达到会议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更好的协调和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国际风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

单位及在公司施工的承包单位。

第二章

安全例会内容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组织学习和传达国家、上级领导规定、指示、要求;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制定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工作;明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方向,杜绝安全管理的盲区和死角。

第五条

遇有重大事件,经公司研究决定,可随时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安委会会议由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

第七条

公司安委会会议可以与防火委员会会议、交通安委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等合并召开。

第八条

每次安委会都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供各单位、各风电场、光伏场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委会精神。

第九条

月度安全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会议。总经理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其它领导主持召开。

第十条

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主要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布置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后,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

各部门、风电场、光伏场按照统一格式,将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小结、下月安全重点工作;存在的安全隐

患及主要问题;需要上级领导协调决的问题等形成材料,以电子版格式报送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汇总整理呈报给公司领导。

第十二条

安全网会在每月召开,由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安全网成员参加。

第十三条

安全网成员汇报责任

区内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安全情况分析;执行规章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第十四条

安全网会内容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做好记录。第十五条

公司系统内的所有在建风电、光伏工程,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安委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委会由新能源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行政正职或项目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施工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项目公司有关负责人、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委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上由项目公司的安监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安委会

应由安委会主任主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工地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并按有关要求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第十九条

各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

应每周召开一次各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安全通报、快报以及有关安全文件,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安全管理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内蒙风电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废止。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将其列入各级的重要议事日程,使之有计划、有组织、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专业工种及各施工队。

二、会议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由项目生产经理主持,项目部全体成员参加。分析、研究本项目当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本月的安全工作进行评比、奖罚。

2、专业工种、施工队的第责任人每日召开一次由施工队长、技术员及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工地、施工队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3、项目安全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

次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安全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文件及会议精神,检查和通报各作业层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布置下周工作。

4、各施工班组必须坚持每周一小时安全活动制度,并正确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上,由班组长组织进行,必要时,也可由单位

组织集中进行,禁止用安排生产任务或其他工作为由挤占安全活动时间。

5、各施工班组应在每日早晨上岗前召开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落实“三交、三查”,做到施工安全的超前防范,并正确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上。

6、各类安全会议和活动内容,必须做好文字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要记录保存完整。项目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承德公司

2016年10月31日4安全工作例

会制度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及实施,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合理安排、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研究、拟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3、听取各部门和各项目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4、对项目部及各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

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6、针对各项目安全生产动态汇报合理制定日常检查工作表,并下发各项目。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部安检部召集和主持,项目部安全主管因特 1

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

2、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

3、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安检部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2.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篇二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安全例会每月一次。

二、参加人员: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要内容,如遇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四、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并形成纪要或决议,下发到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人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

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

出仅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一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职责部门和责

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十一、十一、建立消防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车档案管理职责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

防车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消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的有仅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灭处置程序,明确火灭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物内

3.安全例会制度 篇三

1、项目部安全会议是贯彻落实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在建工程规范性文件,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各类防范预案。

2、安全会议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主持,根据工程进程,研订会议内容,会议内容贴近在建工程,真实有效,解决实际工程安全管理及落实防范措施问题。

3、安全会议参加对象,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专兼职安全员、项目总工、技术员、试验员、施工员、各队队长、组长参加。参加人员必须书面交流近期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对在建工程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4、安全会议记录需按在建交通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进行完善,对特殊安全会议可扩大参加对象,即邀请业主、监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解决重特大安全生产问题。

5、安全会议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生产环节进行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内容,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的重要举措会议。

6、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对事故进行进一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做到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育,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能力。

7、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和近期施工安全工作指导、总结、评比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表彰好人好事,对安全管理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8、讨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事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工程全体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熟悉工程不安全因素,掌握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项目部按在建工程要求,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参加。

1、项目工程开工前对全体参施人员进行该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关键部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培训教育,熟知工程安全管理概念,并告知该工程不安全因素作为重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待参施人员明知后方可安排工作和进入施工现场。

2、凡对新招、调换工种、临时辅助工按规定接受安全三级教育,并按在建工程规范要求,进行登记入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资质证书,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4、特殊工种及高危特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参加各行业教育培训,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作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技术作业证书,不得参与作业及施工。

5、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在建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提高全体参施人员的安全文化和业务技术水平。

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为了在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达到安全、优质,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采取强有力的事故防控能力,现结合该工程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整改组织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项目工程全方位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兼职安全员组成,具体检查内容:(1)查安全台帐资料。(2)查安全技术交底签名。(3)查工程标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4)查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5)查用电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范。(6)查防火防盗设施是否到位。(7)查作业人员是否存在“三违”情况。(8)查事故隐患监控点的防范措施和责任人是否到位。(9)季节性安全检查。

3、项目工程各施工队进行自查自纠频率应根据施工对在建工程要求进行实施,由施工队长、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参加,具体检查内容:(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2)检查现场所投入的机械设备、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便桥、便坝、便道、取土坑、配电房、电动工具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到位。(4)针对季节性的安全专项检查。(5)通车施工、半封闭施工、全封闭施工是否按在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防护,及危害较大的专项作业保障措施。(6)对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检查。

4、班组每日进行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检查:(1)检查施工作业环境条件,警示、警告、指示标志是否齐全有效。(2)检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安全卫生情况。(3)搭设的施工构造物是否符合作业程序、行业标准要求。(4)各类原材料堆放是否合理。(5)各类机械设备停放是否达到安全畅通要求。(6)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妥善保管和有效控制。(7)作业噪音及粉尘是否按施工规范控制。(8)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是否达标。

5、各级检查后的结果必须按在建工程规范要求进行填报,并对检查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按事故隐患“三定”、“四不推”的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结果必须反馈到项目部,视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

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除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外,应及时书面向业主、监理单位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待批准后立即整改到位。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前提,是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的,对全体参施人员熟悉施工作业全过程和掌握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区域及危险点,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紧急救援措施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责任人(指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在施工方案确定后,工程未开工前,应向全体参施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介绍作业步骤和防范措施,明确现场指挥和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要求参施人员按工种需要正确使用劳护用品,并正确佩戴。班前班中责任人随时交待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定情况下变更组织设计方案,应及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告知、熟知。同时落实定岗、定位、定人员和责任制的落实,做到计划安排、重点监控、防范到位、检查到位,记录齐全(记录应具备技术、施工、安全)。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凭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必须讲实效,求实事,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不得有疏于形式,片面追求进度及效益等不良行为。

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所有参施人员必须按在建工程要求进行登记入册,并附有关安全管理、安全职称复印件,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2、特种机械设备须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入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报监理组验收签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报监理部门核定后方可上岗。

4、机械设备及工具应专管专用,并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每日进行清洁、调整、检查安全部件是否齐全有效。

5、机械操作人员在上岗时,思想必须高度集中,按施工现场指挥人员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项目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操作工必须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一次,对检查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得进行作业。

7、各种电气设备外壳要有良好的接零接地,禁止跨越使用接地线,电器闸刀不得搭挂,禁止一闸多用,对跳闸原因未查明原因严禁强行送闸,对漏电保险装置每天进行试跳试验,并做好记录。

8、一切电力设备,必须设有合格的配电箱和两级保护装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严格工程临时用电规程。

9、一旦发生机械电气设备事故,立即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待查明原因后,按责论处。如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应立即向有关监管部门书面快报、续报,并按有关规定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和法律责任。

工程承包、分包安全制度

项目部分工程在公司、监理单位的同意下,可实行部分工程承包、分包,对于工程承包分包作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工程部分承包、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相应资质和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持有有效安全证件,方可报名投标。

2、承包、分包单位必须是信誉较高,安全质量意识强,报价合理的单位。工程中标后必须签订分项承包安全管理协议和工程经济合同。

3、所有的承包、分包单位,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缴纳合同总价10%作为安全、质量、进度履约金,从而达到责任的落实。

4、承包、分包单位必须服从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管理,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做到定期和不定期的报告工程进程情况。

5、接受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管理和工作指导,并按在建工程规范要求贯彻其他事项。

6、项目部具体负责承包、分包工程的各类管理工作,对承包、分包的安全、质量、进度实行全方位的过程管理。如发现分包单位不能有效履行合同,应督促其改进,直至取消其承包、分包资格及合同。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1、在项目过程中,凡遇危险性较大作业时,必须根据较大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实施作业,并派专人全过程控制、监督各工序验收。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应对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详细了解,熟知工艺工序及防范措施,对照有关运算数据,必须重新复合,待核算无误后确定施工。

3、对危险性较大作业人员选择,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身体健康,技术、业务素质强的精干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投入危险性较大作业的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必须符合GB标准,作业前操作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检查各安全部件是否符合标准,安全可靠性是否达到要求,待确认后方可投入施工。

5、审核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任意更改和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工艺、工序进行作业。

6、如在作业过程中急需更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部应用书面形式进行申请,得到业主、监理或在有关部门评估确认及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实施。

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

为了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现对本项目部在如下危险性作业中必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一、1、道路改善工程,包括大修、沥青摊铺、道路开挖;

2、道路全封闭、半封闭施工道路;

3、通车、通航道路桥梁拆除、爆破;

4、在通航河道上新建桥梁;

5、施工现场临时性用电等。

二、申报内容必须符合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安全技术方案详细、全面。

三、对重点、难点、安全系数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专项技术保障措施(方案)一同报审。

四、凡申报手续不全,未经主管行业、监管部门的审批工程,不得进行作业施工。

五、审批后的项目工程,必须按上级的内容和审批意见严格实施,并坚持专人负责,现场落实责任制,把好安全生产关。

六、如需更改工序、工艺、施工时间,必须重新申报审批,待审批后方可按申报内容改变和更正。

七、审批方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审批内容、工艺、步骤,严格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八、建立健全台帐记录和技术档案工作,并按在建工程相对应的规范执行。

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1、本项目部在重大设备进场时,派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对照有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执行。

2、按在建工程规范,单项建档,登记入册,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3、重大设备验收中必须具备有效的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合格证,并把有关有效证件复印后归档。

4、项目部验收后的重大设备必须按在建工程规范要求填写检验报告,待业主、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业主、监理单位未验收认可的重大设备,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使用该设备。

5、严禁重大设备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和假材料,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按公司处罚制度执行。如产生严重后果,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夏季是事故多发性季节,又是台风汛期,对工程施工十分不便,为了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本项目部应按全公司防汛防台、六月安全生产月、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等安全综合领导组的要求负责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重点检查

1、进入夏季,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安全重点部位、施工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限期整改。

2、检查内容:查制度落实,查事故隐患整改,查“三违”现象,查标牌、标志和防汛防台、防雷的防护设施。

3、开展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调动全体参试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三)加强对工程机械及各种电器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1、加强对工程重大设备、特种机械及电器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工程机械、电气设施作业时处于安全正常的运转状态。

2、对威胁安全生产的机械及电器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添置、更新,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防暑降温等安全保障工作,适时调整作息时间,购置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提高全体参施人员的防控能力。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霜冻、雨雪较多,施工条件差,为了做好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项目部和施工队在冬季施工中及时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并对全体参施人员进行有关冬季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学习。

2、按在建工程规范要求,及时掌握温度变化,适时施工,并做好各项防范保护措施。霜冻雪天作业人员不得穿塑料底鞋、中跟鞋和铁掌的皮鞋,违章者不得上岗,确保人身安全。

3、经常性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冬季施工中应经常性组织自查、自纠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教育,增强职工防火意识和防火救险能力。

5、由于冬季施工对工程质量影响大,务必做好各种预制构件的保温防冻工作,并对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做好防冻防裂等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用电制度

一、用电(照明、动力)必须得到供电部门(站、输出单位)同意,按申报的用电额、规范输出线路,线路、线杆必须稳定、牢固、可靠,配电设施无老化、失控现象。并安装有触电保护器方可投入使用。

二、电动设备及电器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检查、操作,并进行试运转,待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三、严禁购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和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投入使用的电动设备和电器设施应做到经常性检查,并有记录在案。如发生电器设备、设施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由持证电工进行排除、修理,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

四、各种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操作人员更要熟知操作规程,应按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进行作业,严禁手持工具无人操作时通电及长时间通电。

五、使用移动式工作灯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罩具、灯具、输出线应符合安全要求。

六、配电房、配电箱必须符合在建工程安全用电要求,做到两级保护,一闸一机,严禁乱拉乱接。各种保险、保护装置严格按规范设置,严禁使用替代品和违反用电规范。

消防安全制度

1、本项目部应对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要求执行,做到有专人负责保管,隔离存放,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项目部所需的燃油、易燃物资,必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量购置,不得超量和长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必须标有危险标志和严禁烟火标志。

3、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在建工程有关规范、规定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

4、在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进行观察,如遇易燃、易爆物品应进行隔离,确保安全防火距离,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对灭火器材应严格保管制度,做到物、账相符,定期检查和更换失效灭火器材和各类药剂。

6、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教育,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结受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本项目部特制定如下快报、续报和处理制度:

1、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类别进行迅速处置,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2、根据事故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120、119请求救援及抢救,并有责任保护好事发现场,以待上级部门事故调查处理。

3、事故发生后必须实行事故快速报告程序,具体内容为:事故类别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后的初步伤亡情况、事故简况等,并统一使用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格进行书面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本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包括目击者和受害者或责任者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和相关事故证据,更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本项目负责人及全体参施人员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和调处,并积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如实进行事故上报和处理。

6、事故处理程序必须按照规范和公司事故上报、认定、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事故上报、认定、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竭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损失,维护广大职工利益,明确事故的上报、认定和处理,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分项工程及参施人员。各项目部对所有分项工程及临时辅助工必须切实纳入项目工程管理范围,并分别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劳动安全合同。

第三条 各工程项目责任人,必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通过实施安全硬件和软件技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硬件指:

1、安全技术

2、工业卫生

3、辅助房屋及设施;安全软件指:

1、安全管理

2、安全奖励

3、宣传和教育)。

第四条 所有参施人员,必须对安全行为负责。(即: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保护设备、工具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一切事故隐患和危险点的监控防范工作。

第五条 全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要切实承诺“三负责”制。即“向上级负责、向职工负责、向自己负责”。全面开展“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 事故分类

一、按性质分:

1、自然事故

2、责任事故

3、设备事故

4、政治事故

二、按损害程度分:

1、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

3、特大事故

三、按行业分:

1、危险品事故

2、电力事故

3、交通安全事故

4、行业内事故

第七条 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

一、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符合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三、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失踪)1人或重伤3人以下或急性中毒9人以下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失踪)2人或重伤4~9人或急性中毒10~49人的事故。

五、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失踪)3~9人或重伤10~29人或急性中毒50~499人的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事故(如危险化学品和民航系统有关事故)。

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或重伤30人以上或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的事故。第八条 事故上报程序 一、一旦发生事故,首先抢救伤者、采取切断电源、火源、气源和移动承压物的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120、119请求救援、抢救和控制火灾或用自备车、拦堵过往车辆把伤者送就近医院救护或进行现场急救。

二、凡发生各类事故有关项目部、施工队及现场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部门有关领导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不得延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往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尽力减少事故损失。公司领导及安全办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按事故发生情况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接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经过调查,材料收集工作和事故汇报工作。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包括目击者和受害者或责任者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更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责任人和受害者及有关人员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和调处,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如实进行事故上报。

第十一条 交通事故,按交通道路事故规定上报。第十二条 事故介定:

一、事故定性的职能部门由安全监督部门、工会劳动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

二、事故责任分类为:主要责任(直接)、次要责任、一般责任。

三、事故处分分为:行政处分、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罚款、赔偿:按照安全生产奖惩、赔偿制度执行。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

3、刑事处分: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由安委会协同权威部门调查处理,并按“四项”内容要求,查明原因,查明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一旦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二、按安全生产有关规章进行处理。

三、双方协商处理。

四、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处理。

五、由公安、司法部门调处。

六、法院受理。

第十五条 事故损失承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赔偿制度》执行。第十六条 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隐患、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集体财产损失或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若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驾校安全例会制度 篇四

安全例会是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培训的业务会议,由分管校长主持召开,驾校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必要时邀请驾培科、车管所领导来授课。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及问题的重要精神。

2、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决议、决定。

3、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管理措施。

4、安排近期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听取各业务科室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情况反馈。

6、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7、研究安全问题及教学改革。

8、研究拟定培训教学计划方案。

二、教学例会议题由教务处主任收集并报分管校长审定。

三、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四、会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5.医疗安全例会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医疗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及及各站主任参加。

2.会议主要通报全中心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医疗安全形势,讨论典型案例,吸取教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管理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安全例会制度 篇六

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周五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二、公司副总、各矿矿长、安全副矿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

三、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文件精神。

四、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汇报一周内的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五、安监部门落实上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六、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确定整改负责人。

七、总经理安排下周重点安全工作。

7.企业安全例会制度 篇七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例会制度分为

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2、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管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时间安排

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初月第一周召开。

2、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与生产平衡调度会一并召开。

3、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管理

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的,必须征得主持人的统一,不得无故缺席。

3、会议记录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惯例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传递。

8.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九

一、安全例会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主持召开

二、安全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二)汇报前期安全生产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各项活动等。

四、安全例会出席对象:县旅游局全体成员、全县各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安全检查员。

五、出席对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应预先向安全办请假。县旅游局事故报告跟踪处理制度

一、事故一旦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要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县旅游局和县安监局。

三、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与事故发生相关的情况,提供与事故相关的一切人证、书证、物证、服从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安排和调度。

四、对事故综合情况应如实登记安全台帐。按规定完善事故档案。

五、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处理。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重大事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尽快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职工的教育情况和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凡公司或安全部门安排技术培训及安全专项会议,有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抽时间补课。

二、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及班后处理工作,带齐劳保用品、服从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违者罚款或停工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除名。

三、职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发现事故隐患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同时做好防范措施。

四、杜绝违章指挥,对指挥者有权抵制。

五、对主动排除隐患和对安全生产有一定贡献者,可给予一定的表彰或奖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分管领导在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对所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各职能科室、工区、直属厂的负责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各职能科室、工区、直属厂负责人的副手协助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五、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0.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篇十

1、学校领导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召集安全委员会成员或有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2、春、冬季等安全工作重点阶段和重大节假日,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召开全体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工作。

3、当安全工作中发生重大事件或遇有紧急情况时,及时召开会议,由主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每次开展重大安全活动时,要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或者主管领导委托安全机构负责人召集有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5、在上级对安全工作做出部署或发布指示时,立即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或者主管领导委托安全机警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贯彻落实办法。

6、会议做出决定,或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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