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2024-07-09

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共8篇)

1.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篇一

居民住宅系统安全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

本指导书用于指导第八综合服务处居民住宅系统安全工作,全处员工从公司领导到普通员工均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在内部加强风险信息的沟通贯输给每一位员工,使其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提高抵御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了解居民住宅区域维修、矿建的生产安全,结合处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而制定,从而可以对危害因素带来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岗位条件

1.1具有中技以上文化程度,一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持专业技术证书上岗作业。

1.2熟练掌握维修、矿建本岗位的操作规程。1.3符合操作岗身体要求。

1.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从事本岗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认真工作,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1.5人员配备

a.同工种维修人员不低于2人。b.按小区面积核定人员配备。

2.岗位职责

2.1工作时要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严格按本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维护和保养好本岗位工具。

2.2工作中有疑问或情况不明时要进行询问,严禁自揣妄动。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2.3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六条禁令”及华北石油油田公司的“十条规定”,广大员工必须认识到安全是生命,是幸福,是效益。

2.4遵章守纪,执行处HSE方针,参加处HSE活动,接受处HSE培训,完成好本岗位的工作。

2.5在班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本岗位HSE职责。

2.6工作时佩带好劳保用品,并严格按本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维护和保养好本岗位设备、工具。

2.7工作中有疑问或情况不明时要进行询问,严禁自揣妄动。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2.8熟悉本岗位存在的风险和应急保护知识,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保护自己和他人。

2.9对HSE管理提出合理建议。管理制度

3.1、安全机构制度建立:设立HSE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并形成网络

3.2、安全制度及措施: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领导干部安全要害部位挂点联系制度、八防措施制定及落实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岗操作规程、3.3、HSE体系管理:对员工HSE作业指导卡内容的考试、全员经过HSE培训、HSE信息记录准确

3.4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内外部信息联系方式畅通、应急设备设施工

况良好,实行专管、专用、并定期检查并定期演练。岗位风险

4.1楼房外皮本身曾受外力已造成裂痕的墙皮,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到春季天气转暖,紧绷的墙皮受热易膨胀脱落

4.2有些楼房钢窗使用年限多达十年以上,本身质量较差,防腐措施跟不上,有的锈蚀已经十分严重,随时都有坠落的危险

4.3楼房楼道及居民家玻璃由于破裂与结构件之间部分脱落,随时有可能坠落危及路面行人。

4.4居民家里的日光灯安装很不规范,存在坠落危险。

4.5部分居民楼、公寓耧、平房厦檐出现瓷板脱落、墙皮起鼓、瓦片脱落等现象,且楼房周围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4.6居民家使用石膏板吊顶,存在坠落危险。4.7居民家里的电线老化,引发火灾。

4.8居民住宅有改商业用途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有的学校公寓楼灭火器材严重不足,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但至今没有落实

4.9老楼房居住的大多是老人,由于设施陈旧消防隐患复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距离不够。4.10在居民家管线更换施工,由于居民家里易燃物工作时要用到气焊所以火灾危险性尤其突出。

4.11楼顶防水作业,由于楼房顶没有护栏装置,容易引发高空坠落隐患。4.12在居民楼维修使用电焊时,周围常常伴随着水,暖气,容易引发触电事故。

4.13在居民楼维修时常常使用大的用电设备,容易引起电路过载,或烧损。

4.14维修居民家卫生间设施时由于空间狭窄,容易发生碰伤,割伤危险隐患。

4.15楼房避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给建筑物带来雷击隐患。并给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

4.16楼房的饮水管线破损,污染了居民的生活用水,容易引发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卫生事故。

4.17居民家安装的防盗窗,防盗网给很大的家庭消防隐患,当发生火灾时人员的逃生窗口被堵死。

4.18楼道内堆放杂物,阻碍了楼房消防通道的畅通。

4.19随着居民物质水平的提高,家里的用电器越来越多,功率也越来越大,而家里的电线却没有随之升级,使家庭容易引发电器火灾。4.20在楼顶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火花四溅熔渣掉落易燃区域引发火灾。5.21雨天在楼顶电焊作业时时,容易引发触电事故。

4.22居民楼梯间施工,交叉作业时没带安全帽容易发生砸伤事故。4.23在居民楼前管线维修,在管线上行走时未佩戴安全带。

4.24在楼顶作业时,工具和材料不用绳子系住缓慢放下,容易引发砸伤事故。

4.25电焊作业时,管工及相关人员未穿戴保护护具,引起弧光伤害。4.26在居民楼维修套扣时,不戴手套进行作业,引发割伤。4.27楼前有积水,积雪使道路湿滑引发摔伤。避免风险应对措施

5.1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5.2操作人员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工帽、工鞋、手套、护目镜等。

5.3小区物业应在此时对楼体进行一次及时彻查与修复,建议居民最好不要从旧时的老楼下经过,私家车也不要长时间放在楼下。

5.4多数住户因资金筹措困难,及风险意识淡薄,短期内无法解决。针对这种情况,在以往的检查中,多次要求居民在锈蚀钢窗的楼房下面设置隔离线、警示牌。

5.5要求居民请专业电工按技术规范安装日光灯架。

5.6适用手锤前,检查锤柄要牢固结实,头与柄的结合须牢固,操作时要经常注意锤头与锤柄不得有松动现象,以免锤头滑落伤人。

5.7施工使用的脚手架、梯子、活动工作台等,均应保证牢固,使用前应进行详细检查,发现缺陷应当修理。

5.8高空作业应配戴安全带及必要的防护用具,多层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5.8不得在未固定的管线上行走,或在未固定的管线上绕结绳扣

5.9高空作业时,所有的工具、材料等均应以绳索或滑轨送到地面,不得从高空扔下。

5.10钢管焊接时,配合工作的管工应戴深色防护眼镜和手套,面部不要朝向电弧,在潮湿地面工作时,应穿胶底工作鞋。

5.11钢管套丝时,应用刷子涂沫润滑油,不得直接用手接触丝扣以防割伤。操作指南

6.1氧气瓶应配齐防震胶圈和瓶嘴帽,搬运时防止撞击和剧烈震动。在氧气瓶上装卸氧气表应使用板手,不准用其它工具敲击,瓶内氧气不宜全部用完,应留有0.3-0.5兆帕。

6.2工作前对所使用的工具要进行详细检查,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整。6.3特殊场所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

6.4钻孔时不可用嘴吹工作台上的铁屑,以防铁屑飞入眼睛内;不可用手抹工作台,以防尖锐的铁屑刺伤手指。

6.5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距明火均不应小于10米。氧气管为红色,乙炔管为黑色或绿色,不得混用。电焊机内各线应拧紧,起动前,指针应在零位上。6.6乙炔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严禁倒置。

6.7关火时,焊割炬口不准对火,焊割炬嘴堵塞时,不许同时开启氧气及乙炔阀门,防止氧气、乙炔气互流。

6.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乙炔瓶阀关好,拧上瓶嘴帽。6.9保管好电工维修工具,仪器、仪表完整无缺、灵敏准确。

6.10所有绝缘安全用具、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禁止他用,并定期检查、检验。

6.11乙炔瓶不得放在高压电线下方和建筑物内。

6.12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交叉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帽。6.13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擦试和修理;当皮带轮转动时,不准挂皮带,以防手被卷入。

6.14使用氧气切割或焊接,周围10米内不得有易燃物,否则应有安全标记;在动火地点5米以内的下水井、管沟、漏斗等应密封。

6.15电焊机起动前,擦试干净,检查电源、接线是否牢固、绝缘是否良好,开关位置是否符合规定位置。

6.16每台电焊机工作两个小时检查一次,机温不得超过60 度。

6.17一般绝缘导线禁止在地面、钢结构框架、脚手架及其它工作面上拖拉,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绝缘、橡胶护套的电缆。

6.18在推上开关后或通电时,不得用手触摸电焊机上未经绝缘或已绝缘的导电部分。在焊接过程中,6.19如发现电焊机非导电部分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拉下开关,通知电工检修。

6.20焊接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面罩、手套等,不得手持玻璃,身穿湿衣服、鞋子、手套等进行工作。禁止将上衣束在裤腰里,裤腿塞在靴子里。

6.21高空作业时,应防止高空落下的火花落在乙炔瓶附近。6.22各种机械在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脚或其它物件强制停止。

6.23在维修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时,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用泡沫灭火或干砂灭火

6.24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经验证无电后,方可作业,不许带电作业。

6.2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6.26停电检修时,操作开关部位必须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6.27确保楼梯栏杆扶手无灰尘,无灰网,台阶无积土;墙上无乱贴、乱画现象,并做到楼前自行车摆放整齐有序。

6.28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必要时,上、下层中间要设置隔离设施;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无隔离设施时,不许在下方操作或逗留。6.29确保路面、场坪干净清洁,全天保洁。确保雨、雪天,路面无积水,无积雪。

6.30高空作业不宜穿硬底鞋、易滑的鞋,不要站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操作。

6.31马路两边排水设施有效,排水口内无杂物,雨后无大面积积水,雪后及时清理马路,保障道路畅通。

2.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篇二

我国对外投资在2002-2010年间达到了49.9%的年均增长速度,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09年对外直接投资达到565.3亿美元,而2010年在此历史最高位之上实现了21.7%的快速增长,年度流量首次超过了日本、英国这两个传统对外投资大国。而面对我国对外投资越来越大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广的投资行业,越来越多投资主体,越来越丰富的投资方式,多国也对此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保护措施,对我国境外投资带了诸多负效应。对于这些日益增加的境外投资政治风险,如何正确的识别分析与解决应对就成了我国境外投资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我国境外投资的主要政治风险

境外投资政治风险是指东道国发生的政治事件或东道国与其他国家的政治关系的变化对投资国投资利益所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具体来看,政治风险主要分为公司特定风险和国家特定风险。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针对特别公司的政治风险,与之不同的是国家特定风险不是针对某一特定公司,而是涉及整个国家甚至多个行业的政治风险,比如利比亚的战乱使得整个国家的多数企业都遭受不利影响。

公司特定风险中我国主要面对并需要重视的包括歧视性法律法规,蚕食性征收和政府违约三大风险。其中歧视性法律法规和政府违约较为多见,也是我国对外投资中主要面对的政治风险;前者是指即由东道主国人为设置的,用以限制海外投资的法律法规而形成的贸易壁垒,后者是指东道国政府单方面改变、否定、非法违反或不履行项目协议对投资方造成重大损失。蚕食性征收,又称逐步征收,指东道国政府国有化、没收、征用等非适当法律程序的行为,直致使投资者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减少或终止。

除以上三类公司特定风险外,还必须重点关注的国家特定风险包括战乱、法律变更、禁止汇兑以及大规模国有化。战乱对于境外投资造成的负效应最为直接,影响也最为巨大;法律变更是指因法律的变更或政权更替导致的风险;禁止汇兑,又称汇兑限制,包括“兑换的限制”和“汇出的限制”前者使投资者不能将当地货币兑换为国际硬通货币,后者限制投资者将货币汇出东道国,两者都会对投资者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最后,大规模国有化则和蚕食性征收较为类似,区别在于它是大范围无差别的国有化征收,并不针对特定某一家企业。近几年我国对外投资中对以上的几类国家特定风险均有遭遇,如比利时、荷兰及卢森堡三国政府对富通银行荷、比、卢三地的机构实施全面国有化,而是中国平安在比利时对富通的投资遭受损失,以及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对中海油竞购优尼科提出的五条严苛审查标准,而中海油应对不及,竞购夭折等事件。

三、境外投资政治风险的应对措施

应对境外投资政治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应包括企业自我保护层面和政府法律法规完善层面两大方面。

企业自我保护层面是指境外投资企业依靠和调动自身资源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

第一,在“走出去”前做好充分的政治风险评估工作。境外投资的企业需要对其整体政治形势有较高的认识,而有了对投资目的国政治背景的充分研究,便能筛选出相对适宜的东道国。

第二,建立有效的监控、预警机制。由于政治因素的变动是一个长期连续变动的过程,即使社会发生突变,也是基于各种矛盾的长期积累而生的结果。所以建立有效地监控机制对东道国的政治形势变化给予实时的关注,便能在政治风险来临之前预警,赢得规避风险的时间。

第三,购买政治风险保险。政治风险保险既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出售,也可以通过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或投资保险机构购买。而典型的政治风险保单一般承保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力、政府违约四大类政治风险。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对上述政治风险部分投保或全部投保。

政府法律法规完善层面与企业自我保护层面的应对不同,政府更多应在法律层面保护中国境外投资。包括国内法、双边投资协定、多边投资协定的完善和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

首先,国内法部分应当根绝我国尚处于境外投资的实践起步阶段这一实际情况对外商投资法进行修改以适应境外投资的需求,加快民营、私营企业境外投资立法;双边和多边协定上需要进一步规范,协调到吸引投资与对外投资的平衡,同时增加跨国并购的条款。

其次,虽然我国有对境外投资政治风险承保的企业,但目前并没有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对于我国日趋扩大的境外投资规模,完整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并且其理论基础实际条件也日渐成熟。

四、结语

后危机时代我国境外投资在面对层层政治风险的同时也来着诸多机遇——境外投资限制的减少、海外并购无形资产机会的增多、中国境外投资的优势的进一步加强、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的可能性增大等等都无疑有利于我国现有产业结构的转型以及在国际市场上地位的巩固。但威胁仍在、风险仍在,不能有效应对境外投资所面对的政治风险,一切便无从谈起。

摘要:中国境外投资2002年至2010年一直保持着49.9%的年均增长率, 2010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688.1亿美元, 而这高增长的势头能否保持, 中国境外净投资能否成功, 政经风险是极为关键的因素。文章分析了中国境外投资所面对的政治风险并从企业自身和政府两个层面分析了政治风险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境外投资,政治风险,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王晨光, 李峥, 李瑞民.如何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政治风险管理[J].国际融资, 2011 (06) .

[2]丁艳波.金融危机下中国境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D].烟台大学, 2010.

3.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篇三

【关键词】中小企业 物流外包 风险防范

一、前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我国解决了50%以上的税收和70%以上的就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实力弱、管理不完善、经营面较窄,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中小企业这种“小而全”的商业运作模式面临严峻的考验,以物流业务为例,我国社会总物流成本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其中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的物流网络和人才,其物流成本要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因此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中小企业通过物流业务外包,来提高物流服务质量、降低物流成本是大势所趋。国内外很多实践也证明,中小企业通过选择合适物流服务商,将非核心的物流业务外包出去,是中小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的明智之举。然而,物流业务外包是一把双刃剑,其带给中小企业诸多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风险。今天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复杂,中小企业面对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如果中小企业在物流业务外包之前缺乏准确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不仅达不到物流业务外包的实际效果,而且会给企业的带来一系列的经营风险和后果。因此,如何对中小企业物流外包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是十分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二、中小企业物流外包风险识别

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的内外部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物流业务外部外包中存在诸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服务质量下降

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中小企业集中精力于核心业务上,提高了经营效率。但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中小企业只能被动的依赖第三方物流企业,整个物流业务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无法对外包的物流业务进行全面跟踪管理,顾客对物流业务的反馈也无法及时有效传递到企业,中小企业无法根据用户信息进行产品或服务的改进和完善,长此以往,客户对产品或服务的滿意度在慢慢下降。

(二)商业机密外泄

中小企业在物流业务外包过程中,需要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实现一定的信息共享,这将会涉及到企业的商业机密的外泄。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客户资源是其宝贵的企业财富,如果物流服务提供商缺乏忠诚度,将企业客户信息泄露出去,对中小企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三)协调困难

中小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中需要与物流服务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由于物流业务服务复杂性和难以预见性,合同中不可能涉及到双方在合作中遇到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双方企业在一些特定问题上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但由于双方企业员工素质不同、企业性质不同、价值观不同等,给双方沟通带来一定的障碍,有的会产生严重的冲突,甚至会引起法律诉讼。

(四)增加转置成本

所谓转置成本就是中小企业由物流业务自营向外包转化过程中增加的成本,转置成本是中小企业选择物流业务外包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转置成本包括信息反馈成本、监督成本、协调成本以及信息系统的整合成本,当中小企业的转置成本小于业务外包带来的收益时,中小企业进行物流业务外包是有利的。反之中小企业盲目进行物流业务外包就会导致企业负担加重,经营成本加大。

三、中小企业物流外包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

物流外包风险的防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中小企业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来进行有效的管理,风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对中小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监控,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由于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管理涉及到不同的部门,需要不同部门的人员来共同参与和负责,例如财务、法律、仓储和质检等。为了提高风管管理的有效性,风险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大多由企业一把手来担任,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要求,形成多角度、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规范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管理

物流业务外包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需要合作双方事先签订完备的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尽量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物流业务外包风险。在合同中双方认真考虑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中小企业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职责,企业对物流服务的质量要求,合同未能正常履约的罚款方式和金额,物流业务服务的具体价格,中小企业对商业机密的保护要求,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额外成本的计算与支付等。合同条款越完善,越能规范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行为,保障中小企业的具体权益,降低物流业务外包中的风险。中小企业要邀请行业专家、专业律师、财务管理人员等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参与合同的谈判和制定过程。

(三)选择正确的物流服务商

中小企业物流外包业务对物流服务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何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物流业务外包成功的关键。如果选择不正确的物流服务商,将不可避免的降低物流服务效率,给中小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在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和物流要求来选择正确的物流服务商,不能一味的选择实力强、服务齐全的服务商,这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营运成本。而是要注重性价比,综合考虑物流服务商的服务能力、价格、企业信誉以及服务质量等诸多因素,从中选出最适合企业的合作伙伴,并与之建立长期的友好协作关系。同时为了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监管,促使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中小企业要对物流服务商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将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降到最低。

(四)设立物流外包风险补偿基金

风险补偿基金是防范物流外包风险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资金有限,很难通过购买保险来使物流外包业务获得一定的保障,因此可以通过各个企业以一定的费率,定期缴纳一定的资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来使中小企业物流外包业务获得一定的保障,风险补偿基金带有一定意义上的行业互保协会的性质,主要用途是防止参与联合风险防范的其中一家企业因物流外包过程中出现某一风险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时,可以通过一定的补偿方式从风险补偿基金中抽出一部分资金对该企业的损失进行补偿。

总之,物流业务外包降低了中小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了物流服务效率,深受广大中小企业的青睐。但与此同时,物流业务外包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在物流业务外包过程中,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促进中小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辉,杨帆.企业你外包了吗,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王淑云.基于核心能力的物流外包.企业经济,2008(6).

[3]杨帆.我国物流外包的实施障碍,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l).

4.中小学校风险识别与危机管理 篇四

中小学校园风险识别与责任管理

现代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自然风险或社会风险。这些风险一旦演变事故,简而言之就是“天灾”、“人祸”。由自然和社会原因造成的大大小小突发事件,如影随形,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非危言耸听,也不是夸大其辞。众所周知,美国2001年9月11 日恐怖撞击导致3000多人死亡事件,就是“人祸”,这说明即使这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度也同样存在着不可预测的危险。还有同发生在石家庄市犯罪分子的连环爆炸案导致108人死亡、30多人受伤,以及2009年新疆打砸抢杀造成200多人死亡和今年3月份昆明火车站6名歹徒杀伤172名无辜民众这些新中国成立以来相对死伤多的恐怖事件,同样说明了社会的不安全导致了人身不安全,风险不可置疑的侵入到人们认为最安全可靠的私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还有数不胜数的煤气泄露、输油管道泄露、天然气泄漏、剧院失火、交通事故、空难,以及大量的人类不可抗拒的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等等。诸多事实证明,无论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进入风险社会。有学者研究,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国家人均GDP处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社会处在非稳定状态,往往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行为容易失范”的关键时期,各种不安全诸如工作不安全、社会不安全、生态不安全、文化不安全、食品不安全等围绕在我们周边,一句话,现代社会每个人都面临着未知的几乎不能预测的风险。我们的学校也毫不例外的受到方方面面的突发事件的威胁,面对各种风险考验,我们必须正视和加强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但在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是习惯于发生事件后处理事件,再发生再处理这种循环往复的思维定势,岂不知学校从它诞生之日起就面临各种危险。所以我认为明确校园各级管理者职责是提前预防校园事件发生的首要前提。因此我今天的主要议题重点讲校园管理者的责任。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内容

1、确保校舍(校车)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不存在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不造成伤害。

2、确保由学校提供的食物和其他物品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教职员工依法执教,不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不忽视学生在教师管理下的身心健康;

4、确保国家有关学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在学校切实贯彻执行,完善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人、财、物保障该规章的实施;

5、确保经常性、制度性、有效性地开展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二、学校履行安全职责标准

●日本学校安全的做法三句话概括:事先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美国各州判断学校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的通用做法

1、作为校长,是否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风险监督管理计划,对管理活动的内容及执行监督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合理;

2、校长是否聘用了合格的教师,尤其是从事专业技术课教学和体育课教学的教师,这些教师必须提供权威的业务档案;

3、临时代课的教师对该课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是否具备,校长是否在其上课前检查过教学计划,尤其对缺乏教学经验的教师是否审阅过其备课教案;

4、教师是否与参加活动学生的家长取得了联系,是否向他们通报过所组织的活动的危险性并取得家长的书面同意或认可;

5、教师的备课教案中是否包括学生安全保护的内容,执行情况如何;

6、从事专业技术课和体育课的教师是否进行过紧急救护的培训,是否取得了有关专业资格证书;

7、学校后勤人员是否定期检查、维修教育教学活动中所使用的仪器、设施,有无检查、维修的详细书面记录;

8、学校是否配置了从事具有危险性活动课程所必需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用品,并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分发到学生手中;

9、学校是否定期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10、事故一旦发生,学校是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教职工的安全责任

●校长的安全职责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的法律法规;

2、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3、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学习各种安全制度与规则;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

5、拨付保障学生安全所必需的经费,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经费;

6、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

7、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专职安全副校长和教务长的安全职责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的安全意识;

3、联系和协调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开展安全工作;

4、具体处理学生伤亡的救治及善后事宜;

5、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班主任的安全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经常宣传安全知识;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

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5、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6、其他本班日常安全工作。

●任课教师的安全职责

1、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

2、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侮辱学生;

3、不得擅离职守,自习课时也应在课堂值班;

4、及时正确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伤害事故;

5、其他学校规定的安全职责。

●校医的安全职责

1、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尤其注意保护特殊体质的学生;

3、及时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4、及时治疗受伤学生,正确诊断病情,必要时协助把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5、协助班主任,向家长通报学生体检情况;

6、其他学校规定的工作。

●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

2、宿舍(防火、防盗、防跌落等其他安全);

3、门卫(保安);

4、保洁(厕所及高位玻璃窗);

5、维修(教学设施设备);

6、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仓库(防火、防盗);

四、学校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是指因校方责任给学生造成的损失赔偿(学校赔偿、教师直接赔偿)。

2、行政责任:是指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记过、降职和开除。

3、刑事责任:是指教职工违反刑法被法院裁定的法律责任,入狱年分则根据刑事责任轻重而定。

五、学校应学习和掌握的自我保护知识与方法

(一)学校直接责任事故

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有直接因果关系,学校要承当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具体讲:

1、学校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

2、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3、在体育课或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学位未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或教师违反教学大纲;

4、在学校实验课或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指导教师实施了错误的指导;

5、学校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或处置使用不当;

6、学校物品堆放或悬挂不当;

7、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教育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8、在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中,有关教育人员玩忽职守,没有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9、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不力,造成食物中毒;

10、因学校或有关教育人员直接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

(二)学校间接责任事故

这类事故通常不发生在学校内,而在当事学生之间,或在学生本人,或其他非学校因素。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学校由于某些过错或措施不力,客观上为事故的发生或伤害程度的加重提供了条件。对于这类事故,主要应由肇事方的法定监护人或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可视具体情况承担责任。下列情形之一可视为学校间接责任事故。

1、学校或有关教育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某些过失,但不直接导致学生伤害;

2、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随意让学生中途离校;

3、在课余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内活动中,学校未安排有关人员值班,或有

关人员不负责任,擅离岗位,其间学生之间相互打闹、游戏失手或活动不慎引起伤害;

4、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事故的直接责任为校外部门,但学校组织管理措施有不完善之处;

5、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医疗救护措施,由此延误病情或导致伤害程度加重;

6、有关教育人员对学校内已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没有及时制止,致使伤害程度加重;

7、因学校或有关教育人员的连带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

(三)学校无责任事故

学校在责任事故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讲:

1、不可抗力造成伤害;

2、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复发,学样事先没有接到家长通知;

3、学校和有关教育人员的教育方法完全正当合理,学生却在校内外自伤或自杀;

4、学生在上下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校车的除外);

5、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肇事原因纯系学校以外的因素,并且学校组织措施得力,有关人员尽到教育管理责任;

6、完全属于非学校造成的其他事故。

5.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篇五

——审计数据库分析触发的思考

风险贯穿于农村合作银行经营的全过程,从风险管理的趋势看,操作风险引起的损失不亚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如何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当务之急。我行内审部于2010年度搭建了内控、审计、预警三个防范操作风险的电子化平台,整合系统内的违规记录,共收集各部室及各级管理部门检查有效项目25个,问题记录1409条,其中综合管理143条,财务会计信息管理820条,信贷管理400条,安全保卫等46条,实现了管理指标量化评价。通过对数据库的分析,发生这些违规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风险防范乏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因此,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促进农村合作银行健康发展,必须找准操作风险的高发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操作风险的表现层面

由于农村合作银行点多面广,机构分散,且工作人员偏紧,各支行忙于应付总行布置的各项工作和完成各项经营责任制指标,重业务,轻管理,有意无意地弱化和降低了内控机制的效能和作用,因而容易诱发各类风险。

(一)支行管理层管理不到位引发的操作风险。

1、随着竞争的加剧,总行的存款任务指标年年加码,支行管理层和部分分理处主任为完成存款任务,引入在外苍南人在本地开立存款账户,月末从外地打入大额存款,月初再从存款账户汇出,但存款人本人并无回来,极易引发支行管理人员和分理处主任代理客户办理业务等重大违规操作事项。

2、部分支行对总行的文件未认真传阅,对重要信贷财务制度未召开学习会传达,重要岗位(风险管理员、财务主管)未见传阅签字,对一些需细化的操作流程未细化和传达到位,造成管理信息不对称。

(二)临柜会计操作不规范引发的操作风险。

1、个别临柜人员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能做到“人走机退”、“人离章收”,将个人感情和对同志的信任无限扩张凌驾于制度之上,存在严重的案件风险隐患。根据问题库的统计,仅临时离岗及营业终了现金等重要物品无入库(柜)上锁保管的一个问题,在一年的检查中全县就发生64次,频率之高,令人震惊。

2、个别分理处的临柜人员,未按规定流程操作,不重视凭证审核,经办的存、取款凭证要素不齐,大小写金额不符,凭证无户名或账号户名不符给予入账,现金支票未经系统验印给予支付等,使会计凭证失去了其应有的证明作用和法律效力。

3、临柜人员合规操作意识极其淡薄,触犯会计操作“26条禁令”条款,如某柜员在自己办理业务的终端上办理本人的存取款业务后,在凭证上注明“同名同姓,非本人办理本人业务”的字样。

4、综合柜员制柜员复核和授权业务流于形式,授权柜员无认真审核凭证、客户身份证、电脑打印信息等。柜员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如若不加强对柜员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的管理,单人操作形成的风险就会聚集和凸显。

(三)信贷制度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操作风险。

1、贷款业务无按规定进行“三查”是信贷问题的主要风险点。目前部分信贷人员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贷前调查”不深入细致,仅凭借款人的自我介绍,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资信状况、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情况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评估,贷前调查报告内容简单,不能全面如实反映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和信用程度,没有真正发挥贷前调查的作用;“贷时审查”不严格,重形式轻实质,信贷员与办贷员的责任不清,柜面监督简单,违规操作现象在个别分理处屡禁不止。“贷后检查”流于形式,使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贷款转入客户经理账户和贷款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

2、不良贷款管理存在脱节现象。由于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变动较频繁,“清非小组”专职清非员撤消等,支行对不良贷款掌控能力削弱,个别支行风险管理员对不良贷款管理存在盲区,存在不良贷款未按规定起诉或催收。

3、贷款合同要件缺少或不相符,贷款监督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贷款合同签名不符,漏签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名字等。监督人员的监督职能弱化,事实上只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否到场进行监督。

二、操作风险成因探析

事实证明,操作风险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农村合作银行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成因,寻找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已刻不容缓。从客观实际看,分理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具有面广,居住分散,存贷款业务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加之在一些分理处由于受人员配备限制,兼职兼岗现象短期内难以避免。但从主观上看,操作风险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

近年来,我行尽管加大了员工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但部分新员工培训时间短,对业务操作流程一知半解,没有真正弄清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内涵,使不规范的操作和错误观念在“传、帮、带”的过程中得以延续。同时,重经营、轻管理的思维模式造成员工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全面,合规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

个别分理处主任不重视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政策制度观念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自身带头违规违纪,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纠偏。

(三)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职能弱化,审计部门势单力薄。目前情况下,总行的扁平化管理还未全面实施,支行财务主管和风险管理员的职能未真正落实,对自身负有的检查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全辖业务的规范化操作定期开展有效现场检查的频次不足,而审计部门由于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时间,对基层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不能有效地抑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防范操作风险的应对之策 通过对以上操作风险的表现和原因的分析,本人认为防范农村合作银行操作风险的关键是落实岗位责任和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通过加强操作风险教育、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实施严格的奖惩机制等举措,实现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目标。

(一)引入咨询机构,借助外力,全面梳理和制定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分理处主任和客户经理的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明确风险控制的目标和责任。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辖内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案防”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将近年来审计数据库中积累的问题库、其他金融机构的案例进行阐述与分析,确保员工主动提升自我的合规意识,树立“我要合规”的理念。

(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内部责任体系,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一方面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职能部门、支行、分理处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另一方面强化对各部门、各岗位履职尽责的绩效考评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体系,督促各个岗位、各个风险控制环节发挥作用,使每项业务的开展都处于相应的内部控制监督制约之中。

(四)强化检查监督,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一要切实加大专业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支行风险管理员的职能作用,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和有效性,引入计算机辅助审计理念和技术,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要加强审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建立全年检查规划,消除部门检查各管一行的弊端和缺憾。三要加大整改处罚力度,坚决制止屡查屡犯发生。四要落实财务和合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提高各部门做好操作风险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农村合作银行识别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整体功能和作用,促进农合行事业稳健发展。

(五)强化审计转型,实现增值服务。

1、审计资源要整合。内部审计要整合各条线的资源,建立一套科学的动态内控评价体系,可根据实现的职能不同,将机构分为总行职能部室、支行管理以及网点三类机构,设计相应以风险为导向的考核标准化指标,整合所有内外监督审计结果,进行标准化考核分值设计,按季或按年对各机构的管理质量进行内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通过审计分析模型,提供领导关于各网点内控管理现状、全行管理薄弱环节、各级管理层负责人风险偏好等分析信息,通过绩效、干部及管理人员任免等约束机制,达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等目标。

2、审计项目要创新。通过审计资源整合和内控评价的结果利用,创新后续审计内容,对内控管理中薄弱环节、薄弱网点、关键人物等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进行内控后续,实现对专业部室因辅导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各类问题实行再监督,提交相关处理和管理建议,对新发现或屡查屡犯问题为下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力度提供科学依据,比如在检查规划项目中责任部室未提交相关风险问题或提交问题深度不够,内部审计部认为风险较大,可以立项实行该项目再监督,审计项目立项尽可能避免与专业部室平衡检查,提高审计项目效用。

3、审计手段突破。随业务信息的科技化,应对海量数据和各类内控体系风险防范,内部审计部要实现为经营班子的稽核职能,以及为董事会和监事会服务的评估和评价职能,必须要实现六大功能检查监督审计资源整合数据化、内控评价标准数据化、审计手段流程科技化、审计处罚标准数据化、动态提供项目创新的数据模型化、审计分析数据模块化。

(六)强化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员工的行为动态考核,确保员工从源头上合规。二是建立案防常态化学习机制,按季对辖内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纠偏,按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发生的频率、管理部门的容忍度等,组织学习班。三是建立责任分明、规范操作的奖惩机制、诫免谈话、约见谈话、问责机制等,将员工违规与日常绩效、评先、人员晋升等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篇六

石油企业中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

油田生产作业既具有野外、流动、点多、面广、高温高压、高劳动强度等特点,又具有海上滩涂、起重、高处和交叉作业等高危险性,因而引发事故的几率偏高.本文对石油企业建立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展开论述,通过危害识别、风险评价这一现代管理手段,可以帮助我们建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即运用系统的`方法,及时、全面、准确地识别各种危害因素,评价潜在的风险并采取最佳风险控制方案,从而降低风险减少事故.

作 者:吕荣 作者单位:胜利油田钻井职工培训中心,山东,东营,257064刊 名: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ENGLI OILFIELD STAFF UNIVERSITY年,卷(期):20(1)分类号:F407.22 X92关键词:石油企业 危害识别 危害因素 风险 风险评价

7.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 篇七

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在建设管理实务中, 建设合同风险的归类有着许多的文字表述。为简单起见, 笔者以合同的签订为标志, 将其归纳为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和廉政建设的风险。

(一) 合同签订前的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 主要是选择工程设计机构和完成工程设计、编制工程造价、选择建设单位和为合同签订进行其他的必要准备。在这一阶段, 除一些常规的风险外, 还应该重点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关注工程设计、招标和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选择。要建设一个质量一流、造价适当的工程项目, 选择高水平的设计、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工程设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工程的品质和造价, 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 关系到设计标准的实现和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设计的不完善, 可能会给建设工程带来颠覆性毁灭。退而来看, 即使不能造成根本缺陷, 也可能在合同执行中形成比较重大的设计变更, 给建设进度和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麻烦。二是要注意中标合同价和按施工方案细目分解的总造价的衔接。即还要对中标价按施工方案做好清标工作, 把合同价款规范的落实到施工作业环节中, 以便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效控制造价。

(二) 合同签订的风险

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很多, 需要很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经验来把握化解。在合同签订中, 除一些常见的风险外, 还应重点关注三点:一是合同的最终造价没有必要的约束。合同价格虽然是经过招投标确定的, 但是, 有些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 缺少必要的确认原则和确认程序方面的约束条款。许多施工单位常常以低价中标, 然后想法设法再虚列工程变更事项, 从变更签证中找补损失。这种做法, 既损害了招投标的公正性, 又可能潜伏着甲乙方同谋作案的腐败行为。二是对合同生效的时间约定没有慎重考虑。这样可能会因工程施工作业面不清、设计不周和施工准备不足等客观条件限制, 工程不能立即展开, 合同不能立刻生效, 对甲乙双方带来经济损失, 或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三是对合同谈判过程形成的过程性意见, 没有明确的约束限定或终止条款, 给合同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 合同履行的风险

导致合同履行的风险也是多种多样的, 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变更签证的风险。施工过程中, 因施工范围扩大、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设计失误、设计文件交付延迟、工期改变、材料代用、设备材料供应延误等情况, 可以申请变更签证。但必须有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 不能使之成为恶意低价中标的渠道。二是合同迟延履行的风险。实际施工中, 常常会因设计图纸未及时下达、现场条件限制、交叉施工、施工设备和劳动力组织跟不上等问题造成合同不能立即履行。三是甲方管理责任未到位的风险。即甲方未按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 对乙方进行严格管理, 或未能处理好与监理方的关系导致工程监管不力, 或过分依赖监理机构监督, 自己对现场情况缺乏必要的监督。

(四) 廉政建设的风险

从建设单位 (甲方) 管理的角度来看, 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风险主要是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采取不正当手段, 故意违反建设管理法规和党纪政纪要求, 为相关人谋取利益, 进而为自己构成利益输送的行为。如领导人员违纪插手工程项目、虚假招标、故意躲避招投标、擅自改变招投标结果、违规泄露投标低价、合伙虚构工程签证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二、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 构建合同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

构建合同管理的顶层设计, 就是要建立起合同管理监督的总体架构。在工程建设管理实务中, 就是要建立起专业管理监督、法律风险监督和效能监察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构建以合同形成和履行为中心, 包括合同形成前期、合同形成、合同履行、合同运营评价等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专业管理监督主要是借助工程建设业务管理的流程, 督促施工方 (乙方) 严格按合同和业内规则完成建设任务。同时, 要督促监理方 (丙方) 履行好监督职责。法律监督主要是要在合同签订生效履行的全过程, 以法律为准绳, 规范各利益主体的法律责任, 确保双方的利益。在合同签订前, 要严格按有关法律的规定, 完善好必要的文书记录, 确保合同文本真实体现双方的意志, 确保合同文本或附件完整记录谈判过程。合同生效就标志着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开始发挥作用, 如不能正常履约, 违规方将要面临或有风险。但在实际工作中, 随着合同签订或大部分工程资金付出, 建设单位 (甲方) 往往会从主导地位轮为被主导地位, 常常会因为甲乙方的责任不能厘清, 加之在工程管理中, 甲方应尽的责任不能到位, 对乙方的责任证据又未能收集齐全, 以致协商不成, 诉讼不能, 两败俱伤。因此, 从合同谈判起, 就要注意收集可能诉讼所必须的证据材料, 力争用法律手段解决或有争端。效能监察就是要站在业务流程之外监督合同管理。要建立合同管理的效能监察制度, 使监察工作在合同管理中的常态化。要增强效能监察的权威性, 效能监察结果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效能监察结果具有很强的刚性, 效能监察结果要和工程结算结果挂钩。

(二) 构建合同管理的制度流程体系

体制决定机制, 机制依赖制度, 流程体现制度。以合同形成和履行为中心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必须依靠一系列的制度来保证。在合同签订的前期, 要有设计咨询机构的遴选办法、设计咨询质量追究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造价编制管理办法、商务谈判办法等。在合同履行中要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设计变更判定制度和设计变更的审批制度等。特别是要建立工程建设责任的终生追究制度, 合同执行完毕, 还要有后评价制度。

(三) 做实管好招投标管理环节

第一, 要做实企业招投标管理机构。企业招投标管理机构不像政府机关的招投标办, 一定要做实。所谓实, 就是投标机构要能对招投标的质量完全负责, 确保招投标结果既符合企业利益, 又符合国家法规。招投标机构不能只是跨部门的议事机构, 必须有专门的人员研究政策和尽职调查, 还要做必要的基础工作。招投标机构不一定具体组织招投标, 但要主导招投标过程, 不能是任人摆布的橡皮图章, 自己不仅难以作为, 还要替不规范行为签字背书。第二, 招投标机构要抓住关键环节。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本意就是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要在尽可能多的选取样本中, 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 以合理的价格高质量地完成施工。招投标的关键要素就是质量和造价, 抓不住关键要素, 任何规范的招投标行为, 都是徒劳的。第三, 要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有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以招投标方式选择设计、监理和造价机构, 对在合作实践中, 有劣迹表现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人员, 果断实行“拉黑”机制。

(四) 做实管好工程造价编制与审计

企业应注意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两个环节的相互制衡。可以设立造价审核管理中心, 造价审核中心要把握好影响价格的三个环节。第一, 统管造价审核编制或外委造价编制咨询管理。要坚持市场机制, 选好执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德艺双馨的造价审计咨询机构。第二, 统管工程建设过程的造价变更。要建立造价变更审批机制, 要对变更规定一定限额, 超限额的要重新履行招投标程序。第三, 统管工程建设的结算审计。建立区别于工程建设甲乙方的第三者结算决算审计制度, 企业审计部门统管全部审计委托事项, 工程管理部门与审计业务分离, 第三方审计机构和造价编制机构分离, 审计费用与审计核减额挂钩, 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的不同意见, 由审计机构和造价编制机构协商处理。

(五) 严格把握工程价款的支付节拍和强化查处机制

要把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价款一并纳入合同价款的预算管理。要在工程项目结算之前, 留够必要的价款调整空间。一般可预留全部价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15%, 为结算审计后的价款调整空间考虑。要完善对企业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合同管理瀆职行为的问责机制, 强化对故意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机制。特别是要着眼于不敢腐, 强化查处机制;着眼于不能腐, 强化制度约束;着眼于不想腐, 强化宗旨意识。把查处、惩戒、约束和学习教育有机结合, 形成保廉网络。

庞改农 (1962-) , 男, 汉族, 陕西周至人, 高级会计师, 现供职于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从工程建设合同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方面, 提出合同管理存在的五个风险和六个管理改善建议。特别指出, 要建立起专业管理监督、法律风险监督和效能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构建以合同形成和履行为中心, 包括合同形成前期、合同形成、合同履行、合同运营评价等全方位的监管机制, 是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防范建设风险的重要举措。

8.财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 篇八

[关键词]风险;识别;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控制

一、财务风险的概述

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个方面和某个环节中出现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企业财务活动一般分为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回收和收益分配活动四个方面,相应的也就会产生各种不同的财务风险需要企业去面对。

从上述观点我们可以看到在会计学界里,关于风险的定义最不一致的就是与风险对应的是损失还是既有损失又有利得这个问题。尽管存在不一致,但都暗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风险是由某些事件引起的,这些事件具有不利性的一面和有利性的一面,事件的不利性让人们感受风险,而它们的有利性让人们追逐风险;第二,这些事件会对企业的未来造成影响,并会产生不同的可能性结果;第三,未来将会出现这些可能性结果中的哪一种是无法预知的;第四,风险是建立在对未来存在预期的基础上的,只有对未来存在预期,才可能出现实际结果和预期结果之间的偏离。

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产生于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和收益风险;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支付风险和资产风险。在筹办初期,企业存在创业的风险,如何规划企业的未来与发展方向将决定企业的命运;在企业投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风险更是隐藏其中,资金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新产品开发风险等,任何一环的疏忽和纰漏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授权风险、决策风险、内部牵制风险等,都对企业管理与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成为当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个企业的赢利能力与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就不可能有赢利能力。这主要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追逐利润,利润伴随风险;利润越高,风险越大。要想赢利就必须学会控制风险。

二、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

企业自成立之日开始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对风险的认识和处理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进行风险管理也成了企业不得不走的路。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定义可将风险管理分为四个环节: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评级和报告、风险控制和管理。其中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起点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但是,以往学者对风险管理研究的重点都在第二和第四个环节,对风险识别的研究并不多。风险识别包括了两个基本过程:要发现有哪些风险;要对这些风险的来源或者原因加以分析。

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风险识别需要为以后的环节做铺垫,因此要通过风险识别来发现风险以及找出发生这些风险的原因,从而能继续分析这些风险所可能引起的各种结果以及发生这种结果的可能性。每种方法都有其所适应的特定环境以及优劣势,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进行选择,这些方法并不是孤立的,相反他们可以相互补充的。组织图分析、审查财会账目、实地盘查等方法比较简便直观,能对企业的薄弱环节或者是损失情况给予反映,根据德尔菲法我们可以得到关于风险的比较关键和权威的意见,可以在这些基础上利用综合评价法和计量经济模型法来分析专家所指出的风险因子及其权数等,或者利用幕景识别法对这些风险因素逐步替换,比较出现的风险和后果,这样就可以在多个幕景下掌握各种事态和情况的发展趋势。

做好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如果不能在风险发生之前尽可能全面的识别风险因子,完成风险识别过程,那么风险的度量、控制和管理也都难以实现,而不同领域不同企业也有着不同的风险识别能力,因此风险识别需要人们依赖于在长期风险管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来不断探索,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

在风险管理框架中,由于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分析其相应的风险,因此目标的制定自然就成为风险管理流程的首要步骤,并将其确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企业的目标是由相应的机构和部门去实现的,这些部门也就成为风险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企业目标与相应目标的风险确认后,定期地进行风险测评成为风险监控的重要过程。风险的测评,不仅要有测评结论,还必须对今后的控制提出前瞻性提示和防范措施。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就是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控,就是要通过制订流程、执行流程、监控流程,來控制“不同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2.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3.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中,企业的领导者处于风险控制的核心,企业领导的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内控制度的决心和行为影响着企业风险控制的成败。

结束语:目前,企业风险的防范意识已越来越强列,这将有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在当今世界中,能够在风生水起的全球化经济圈内站稳脚跟,不断发展壮大的必定是那些能驾驭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王育宪. 企业管理的一个新分支——风险管理, 管理世界,1985,3.

[2]刘爱珍,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探析,2008

[3] 王志诚,周春生. 金融风险管理研究进展:国际文献综述,管理世界,2006,4.

[4] 李金昌,黄劲松. 风险理论发展的比较分析,经济学家,2006,2.转

[5]郑子云, 司徒永富. 企业风险管理.商务印书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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