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精选4篇)
1.石方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爆破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某某某某工程需爆破开挖的土石方,达成以下合同意向。
一、分包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指定范围的土石方爆破施工,包括钻孔、装药、爆破等内容,全面负责爆破施工中的人员、材料及设备的组织和调配,所有开支由乙方负责。本项目为场平爆破项目,不涉及边坡处理和沟渠处理,不需要进行光面爆破等特殊爆破工艺,若有需要,价格另议。
2、爆破后的土石方粒径甲方不做硬性要求,满足甲方施工车辆装车即可。
3、本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的影响,必须按本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4、合同价格:单价元/立方米(不含税费);
5、工期要求: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2)甲方负责提供平面及高程控制点,以便进行开挖放线和工程计量;
(3)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负责搞好周边关系及协调工作,若因群众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爆破作业无法顺利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单价包含了乙方对重要建筑设施进行保护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若因爆破造成输缆电线和道路设施及居民建筑物损坏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对于质量、安全没有按照设计、规范及爆破方案操作到位,造成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口头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书面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有权下达处罚通知或取消合同资格。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具备并提供相应的爆破资质证明;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业主、监理及其它上级部门的领导;
(3)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爆破方案,确保爆破作业时的人身安全及民房、构筑物及线缆的安全,爆破施工过程中的爆破飞石危害由乙方承担,起爆时乙方必须进行严格的警戒措施,若因警戒不到位,造成道路上过往车辆和周围人员损伤,后果由乙方承担;
(4)按设计规范要求及爆破方案布孔、钻孔、装药、爆破;
(5)乙方自备其承包工程范围内所需的设备、工具及临时设施,其数量、规格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各种标准、标牌、警示线等的布置满足相关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本着少药多孔的原则,合理布孔,确保爆破的土石方规格及开挖边坡符合要求;
(8)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材料,精心施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若进度或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在甲方下达书面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三、工程计量与支付
1、清理覆盖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确定开挖至设计面的总工程量;
2、每月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工程量的50%款项支付,爆破工程结束后两个月内全额支付余款。
四、质量、安全管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全面熟悉图纸,按施工图进行爆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
家颁发的爆破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规操作,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及人身安全;
(4)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6)乙方必须严格服从安全员的指导管理,如有违章作业,质安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甲方管理人员对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当月结帐时扣除。
(7)所有的安全警戒线、标识、爆破时间告示标牌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标准进行设置,严禁无警戒信号施爆。
(8)严格控制装药量,起爆时警戒必须满足规范要求距离,同时对当地村和村民的牲畜加以保护。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完成支付后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路基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业主)与工程承包人(本合同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在充分了解了本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施工环境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原则上必须有)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 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二、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 公路K 至K 范围内的劳务施工任务。此分段仅为暂定施工内容,甲方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惯例及工作安排要求酌情进行调整,即使这调整可能导致本合同桩号或合
同标的发生重大变化,乙方也应服从调整。
4.工作内容:双方认为本合同清单中所列工程项目中应包括施工场地清理、取土场整平、清表土集中堆放至弃土场、红线沟、边沟、排水沟开挖、临时排水设施修筑、修筑红线内便道产生的一切费用、修筑上下边坡、坡比符合要求、改路、改渠、涵洞、通道、挡土墙、桥梁系梁开挖及回填,涵洞和桥台开挖土可以利用的土应整平碾压,不能利用的土应清理到弃土场,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其它工艺处理和交工验收所需的其它工作,且这些内容不另计价,均已包括在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
5.工程期限: 至。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工,否则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6.劳务分包工程数量:以甲方现场实际验收为准,以设计数量为限,未经批准超出设计数量的作为无效工作量,不予计价支付。
7.合同价款: 采取按工程量单价结算劳务费用,则合同总价(劳务费总额)不定。
8、上述单价和合同价除另有说明外,均认为包括了乙方为完成上述工程内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相应的临时设施等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及税金;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也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还应包括缺陷期内和缺陷维修等费用,并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维护、养护及其费用。
三 分包方式
本合同为劳务分包,主要机械及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并承担价格风险,其他均由乙方提供、组织并承担费用。
四 工程劳务分包建设工期
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月,期间若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计划(包括调整的进度计划)。
五 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除必须符合施工当时实施的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和施工设计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总承包合同(包括标前会议纪要、补遗书及澄清文件等)的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工程质量和质量过程的要求。施工质量目标必须与甲方总体目标一致,交工时合格率达到100%,竣工时达到业主要求的优良工程。否则可处以结算工程款5%罚款。
2.对乙方已完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进行验收,甲方与业主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对于乙方未经甲方及业主验收而隐蔽的工程,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检测、检验及验收费用。
乙方在对隐蔽工程进行施作时,必须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由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共同核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向甲方提交含隐蔽工程施作过程内容的影像资
料。即使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场,也不免除其义务。如因未提交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完成每一道工序后,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复检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复验。
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劳务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必须遵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照章处罚。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作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遵守、执行工程业主对该工程项目提出的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服从业主及监理对施工过程中下达的与乙方承包劳务相关的一切指令。
六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本劳务分包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
4.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下达的各项文件、电函、信件、会议纪要、生产任务计划、澄清书、指令等书面文件;
5.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七 乙方驻地代表及权限 1.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应指定乙方驻工地代表,并出具经公证的授权书,授权书原件由甲方保管。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2.乙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1)乙方法人代表授权其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有的权利,且可与甲方签订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并承担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所有义务,乙方驻工地代表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特殊情况下,乙方须要更换驻工地代表,经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同意后可以更换,且继续履行的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有关的承诺和责任。
(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送甲方签收备案,回复以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具体管理人员的书面意见为准。
(3)乙方驻工地代表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令等组织施工。
3.项目各部门、各工区、各管段现场施工人员对乙方均具有在其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权利,乙方应服从指挥。
八、材料和设备供应
1.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甲供材料首次进场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施工现场,卸车发生的大型机械费用由甲方负责,人工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之后发生的吊装、转运、卸车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除甲方明细表中所列的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二次转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其他材料必须满足甲方和业主的要求。
2.主要设备由甲方提供,除此外为完成该合同约定施工所必须的其他机械设备、小型机具、车辆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损毁等,乙方必须赔偿或修复,修复后设备必须满足正常使用及安全使用条件,且不低于设备损坏前的技术状态。
3.甲方定期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供应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4.材料消耗控制标准执行理论消耗量,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偷工减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并按照甲方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办法处以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返工所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超用的材料用量(超设计用量,但未超出理论消耗量)甲方按实际购买价的1.5倍从其工程劳务款中扣除。
5.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发生材料丢失、损坏、损毁等,乙方应按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6.进场后的材料系甲方所有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甲方,只允许在本合同约定工程部位使用,不得向
4.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计量(价)规则按业主确定的计量(价)规则执行,对于组价因素的分析与理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按这一规则执行。
十 劳务分包费用结算、支付
1.施工阶段,每月20日开始按甲方的验工计价办法验收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验收完成后再进行结算。甲方将根据业主批复的计量支付资料,对应乙方当期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期完成工作量应得工费的75%,甲方在付款当期扣除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含罚款及责任赔偿金额)。如果出现多结、超结或重结,甲方有权在下期或最终决算中扣除多结、超结和重结部分。
2.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工,根据甲方验收的并经业主批复且支付计量的工程量,再向乙方支付到工程劳务款的85 %。其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撤离甲方施工驻地。
3.乙方剩余15%的劳务款,再分两次支付,其中:7.5%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交工结账单,并附详细资料,表明:完成本合同的最终工程量;本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给的各项款项的估算值(单独填报)。甲方与乙方形成最终结账单;以及反映最终债权债务关系的账单和备忘录,申明分包方已结清合同规定的款项,并向甲方公司工程部备案。另外7.5%的劳务款中的5%(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满足本款
量支付并经双方办理结算前,为保证施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项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自理。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撤离甲方施工驻地。
5.劳务款的支付时间
在乙方所完工程得到业主计量并支付后,甲方将在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结算的款项。但支付时需扣除质量保证金、各种代扣税费(含以甲方名义缴纳的流转税)、违约金以及其它代付扣款;
6.如甲方未能及时获得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自行承担资金周转义务,不能因此停工。
7.乙方在结算每期工程款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税由甲方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其他全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或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甲方代扣劳务款的2.5%作为全部税费。)。
8.最终支付:
在支付最终工程款时,以业主经最终审计后最后支付证书批复的工程数量,确定乙方最终结算。
在工程最终支付前,乙方仍未提供足额的符合要求的成本票据时,最终支付时,票据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完之后,清理完与甲方及本合同约定工程有关的
债权债务,账不清而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使甲方负连带责任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
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支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质量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代为修复,最终结算时,同时扣除代为乙方修复的缺陷费用。
缺陷责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最终支付,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方与乙方形成清账书,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完成工程款最终支付。
9.甲乙双方的结算单、最终决算单及相关支付文件必须项目经理签认后生效,否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 交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及保修期
1.乙方应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留守至业主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后,并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确定的实际交工时间作为本合同缺陷责任期的起点,计算乙方的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贰 年。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对所承担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和返工并自行承担费用。若乙方在接到通知5日内未进行返工处理,则甲方自行安排队伍返工,其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剩余款项及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若乙方所承建的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责任制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本工程保修期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一致,自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甲方代为修复,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和由于违约造成的各种损
失。
3.前述条款规定的交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以总体工程的最终期限为准,对于中间交工验收的分项工程部考虑提前计算,即便甲方领有相关证书也不影响本条款效力。
十二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1.在正式签约前,乙方应按所预计承担劳务分包工程总额的 5 %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于约定的时间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酌情返还。
2.质量保证金比例按每期支付额的5%,由甲方在乙方的结算付款中扣取、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且竣工文件全部交齐以后退还100%。但业主未及时向甲方支付时,前述期限顺延至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
3、农民工资保证金比例按每期支付额的3%,由甲方在乙方的结算付款中扣取农民工资保证金在业主单位退还后退还100% 4.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虽发生了安全事故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无息返还。5.前述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扣除条件:
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违约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时,则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质量保证金,应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阐明违约事实(明确违约金额)或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在每月
25日前缴纳。若乙方拒不缴纳,则甲方结算人员据此在当期结算中或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三 审计对结算价款的最终确定效力
工程造价与材料单价均受国家审计部门的过程审计及最终审计报告效力的约束。在审计过程中和最终审计报告中,如果造成工程数量的减少,所对应劳务施工方的结算数量也必须相应的减少;如果造成项目单价或工程量的减少,结算金额也要相应的核减,但甲方提取的费用的费率不变。
十四 安全、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费用 1.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按规定管理易燃易爆材料,对其所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原始记录。分项工程必须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危险告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
2.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文化、住址、籍贯、职业培训等情况表报甲方审查备案,并按月上报变化人员清单;特殊工种还必须提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从业资格,凡是不符合国家有关上岗条件或无上岗证,一律不准上岗,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病、工伤等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设备必须具备使用许可证,不得使用手续不全和国家明令报废的设备,并将相关手续报甲方审查备案,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保险有效,发生一切意外伤害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及业主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志、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水土的流失、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
5.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引火线等)、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等物品的运输、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接受业主、甲方及当地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6.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或跨越交通要道施工时,乙方应提前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将施工公告告知公众,在施工开始前落实,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施工区域要设明显的安全标志,标牌,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方便,乙方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灯安全防护设施。
8.乙方应加强员工森林防火意识教育,并制定措施,严防发生
森林火灾,因乙方引起的一起有关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应搞好与地方政府、群众的关系,并强化管理,做到遵纪守法,不寻恤滋事、违法乱纪,否则造成的纠纷、损失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已发生的纠纷或伤害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承担协调及赔偿责任,以免激化矛盾。
11.完成上述工作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中,甲方不另行付费。
12.由于乙方的责任未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含甲方名义下)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含律师及其他中介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 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根据事故等级再逐级上报,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十七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组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项目的工期和质量向业
主负责;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业主已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3.按时提供图纸;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助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以及协调、配合桥涵基坑开挖;
6.及时协调提供钢筋、商品砼等主要材料,以保证施工需要;并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7.甲方负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完成每道工序须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检验认可,否则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款,监督乙方民工工资的发放等;
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组织得劳动务工人员系乙方聘用人员(必须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对其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禁止使
用未成年、超过退休年龄和身体条件不适合从事建筑劳动的人员未乙方提供劳务,对于超龄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但其工作及生活安排必须符合其身体条件及劳动保护的相关要求。乙方还应按国家(或当地)有关规定办理进场劳务人员的暂住证等各种手续,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若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与劳务用工,社会治安和其他社会管理相关的规定,乙方应满足这些规定的要求。
2.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罚款及违约金。
3.不得以甲方及甲方公司得名义刻制任何样式的公章,对外从事的一切民事活动应以乙方自身的名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租赁、加工、劳务用工、对外委托等)。
4.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要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其中测量人员至少一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一名。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相关指令,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调度和安排;接受甲方随时检查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甲方的检查不免除乙方因缺少证件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乙方应做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种应纳入甲方核算体系的各
种票据,以及工资表等财务资料。
8.在未满足施工需求时,乙方的机械设备不得擅自撤离工地。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罚款及违约金。
10.乙方材料用量必须符合设计数量,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使用不足的部分视为乙方偷工减料,甲方有权追究其质量违约责任;妥善保管、合理、足额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材料(含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施工装置,因保管或保养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所有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严格恪守各项工作程序,保证和保障甲方在本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不受损害。
12.乙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授权委托,甲方根据乙方授权内容确定其能参与的事务。对于全权代理或具备管理、签署、结算、支付、收料、验收、检验内容的授权,乙方在此明确表明对其全部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13.乙方负责提供完成上述所有相关施工工作全部劳务用工、机械设备、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由于乙方资质实施的劳务人员数量未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增加人员的投
入,以满足施工的需要,此工作并不导致单价及总价的提高、增加。
乙方采购的非甲供材料,须符合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要求。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拨付的劳务款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15.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施工验收。
16.对于甲方指定供货商、租赁商直接交于乙方的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具、施工装置,乙方必须及时对质量、数量、规格、品牌、随货资料进行验收,对于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在一小时内上报甲方,并于12小时内上报书面文件;乙方验收后,必须在3日内进行抽样检验,对于在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一小时内上报甲方,并于12小时内上报书面文件。
若因上报不及时导致甲方无法追究供货商或租赁商的责任而形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做好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便桥修建和临时供电设施安拆等工作,所需费用已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中;甲方或其他与甲方协作单位需经过乙方工程便道时乙方应无条件创造条件,并免费确保同行顺畅。
18.乙方必须按政府或相关部门要求将弃土场运送至规定地点,若乙方未按要求处置,由此给甲方或
施工环境,以利工程顺利开展。若乙方施工区内造成施工人员或
给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十九 风险及不可抗力
工程一切险、(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各自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守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甲方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鉴于乙方签约时已充分考虑其履约能力中的风险因素,因此,其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履约能力下降不能成为其拒绝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继续履约的抗辩和免责事由。
二十 违约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计量款时,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项的利息,若因
(2)当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总额以工程总价的10%为限。
(3)若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不遵守本合同有关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规定,导致甲方接受的来自监理、业主及行政机关的处罚时,则乙方必须进行返工、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拒绝或不按期进行返工或整改,甲方有权另行组织返工或整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返工或整改费用2倍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中直接扣除),并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
二十一 合同解除
1.如本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总承包合同终止,甲方均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发生本合同二十一条(违约条款)规定的违约情形三次以上时。
(2)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累计停工超过10天以上或阻工超过5天以上;
(3)乙方所承担施工的关键工程进度比甲方指定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滞后15天以上,且又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方案时;
(4)乙方不服从现场监理或甲方管理人员工作指令时;(5)乙方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三次以上或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一次时;
(6)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无法适应岗位需要,不能满足质量、安全、进度要求或无法符合法律、法规或其他与作业相适应的强制性规范时;
(7)乙方未能处理好管理聘用人员,导致其现场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或发生破坏社会稳定事件时;
(8)乙方未能处理好与施工周边社会环境(公众)之关系,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或继续施工将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时;
(9)发生不可抗力(包括政策实施及变化等甲方无法控制及避免
之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10)乙方违反禁止转包、分包的规定,将本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已进入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程序时(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
(12)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或发生本合同其它条款确定解除条件时。
(13)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涉及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3.按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若因乙方过程甲方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按照要求退出施工场地。逾期乙方则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格工作劳务报酬。乙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因上述一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施工队伍的进场费及赶工费,可能存在的未施工工程成本增高的部分,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十二、其他约定
1、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未果,诉讼管辖地约定为当地的人民法院。
2、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3、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因素或因为政策、法规方面的限制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不能继续履行,乙方确认其依此向甲方主张权利的范围不能超出本合同约定,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亦即计算双方损失的依据。此条款应视为双方对结算的特别约定。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3.土石方施工分包合同 篇三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
与
共同签定。甲乙双方就
项目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一.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址:
1.3工程名称:
二. 承包范围和方式 2.1承包范围:
按照本工程图纸、相关规范及标准完成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石方爆破合同 篇四
甲方:江苏苏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贵州建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 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 工程中道路现场 石方爆破专业 专项工程建立.施工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文件组成 1.1本协议条款。
1.2施工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1.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可适用的相关条款。1.4甲方对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或要求。
1.5在工程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补充办议(如有)。
二、工程概况及合作范围
2.1工程名称: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工程 2.2工程地点:黔西县 2.3合作范围:乙方负责由甲方总承包实施的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工程中施工现场石方爆破施工(包括:甲方指定部位含取土场爆破部分)。
2.4合作方式:专业工程施工合同
2.5合作内容:乙方负责爆破工程所需的工人、机械、材料,包括水、电、机械设备、炸材(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管理等,以及完成该专业工程所需的一切措施及费用。
2.6合作原则:
2.6.1协议一经签订实施即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理解熟悉本协议条款。2.6.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组织安排施工。2.6.3乙方应执行甲方对业主、监理作出的一切书面承诺。2.6.4乙方应执行业主、监理对甲方的所有书面要求。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日期: 3.2完工日期:
3.3工期目标:
1、乙方必须无条件响应甲方对业主方的工期承诺,在指定的工期时间要求内完成该专业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布置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节点目标实施,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及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延误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进度计划及工期节点目标实施,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或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四、工程价款的确立及支付
4.1 工程单价:石方爆破每立方米捌元伍角人民币、新滩六组控制爆破每立方米加价一元人民币(包干单价),包干单价指乙方完成该专业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包括水、电、机械设备、炸材(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管理等,及其它辅助材料、爆破器材采购运输、钻孔费用、人工工资、爆破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及维护费、工程管理费、利润等以及完成该专业工程所需的—切措施及费用。该单价不包括爆破后弃料的挖运。
4.2工程量确认:
1、爆破前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对现场需爆破的石方断面进行实际测量,经计算确认后作为计价工程量依据。
2、乙方必须按照路基爆破施工的相关规范要求、标准以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路基边坡、路槽基底、沟槽等特殊部位需进行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等特殊工艺时,乙方需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超爆或爆破不到位、不达标等均不作为计价工程量。
3、乙方需保证爆破后的石块粒径能满足甲方挖掘机正常挖、装作业及石方路基铺筑的粒径规范要求,乙方需对超出粒径规格的石块进行二次改炮,且最大粒径大于50公分的不超过10%,否则不作为计价工程量。4.3工程总价:860万元(暂定),按照4.2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价。
4.4 工程款支付:乙方爆破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60%,路基工程结束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余下10%在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付清。
五、项目联系人
5.l甲方委派 为项目现场联系人。
5.2乙方委派 为项目现场联系人。
六、材料供应及管理
6.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自行选择、采购、运输及保管。.2甲方临时供应柴油:施工中的柴油暂由甲方提供,月底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
除。
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相关协议实施,制订完善的管理体系、管理网络及应急预案并上报甲方审批,施工工期质量、进度、安全均应满足甲方要求。
7.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在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合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7.3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并严格遵照甲方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上”的方针,确保现场施工安全。.4、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及制度,对涉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乙方在爆破作业中严格按施工流程进行爆破,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爆破周围企业、民房、建筑物、结构物、杆线及人员的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赔付,并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10%的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7.5、乙方应加强与甲与现场施工人员的配合,保证爆破施工的质量,应满足图纸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且要确保石方道槽的平整度达到基本要求,确保爆破体利于甲方的挖、装、运施工作业。
7.6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统一要求及布置,乙方配合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涉及文明工地建设时,必须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和要求。
7.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务工“三证”方可上岗,特殊岗位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上岗资质。
7.8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造成影响的,甲方即发出整改处罚通知单,如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扣除工程总价款的5%罚款进行处理,直至终止协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8.1甲方负责工程期间与业主、设计、监理及工程其他相关主管单位部门的日常工作对接和联系,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2甲方负责联系办理征地拆迂事宜,提供乙方施工作业面、负责向乙方提供施
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网络资料,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并负责主要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
8.3甲方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正确的施工用图,下达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环保措施和要求。
8.4 甲方负责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对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8.5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完成协议约定内容及业主、监理要求工作的情况,若发现乙方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造成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环保损失时,己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10%罚款的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实际情况,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报相关管理机构批准,并报送甲方备案,并在实施中严格执行。施工前将场地布置方案及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及开工。
9.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管理,按甲方进度所需的工程量和技术要求进行爆破施工乙方必须按时、按量完成。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配置满足要求且数量足够的人员及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乙方在工程实施前必须将下列人员报业主、甲方备案: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爆破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并达到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9.3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配置相应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办公,并保证主要岗位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主要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上报甲方并由甲方统一调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本工程。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三日内增加满足要求的人员,否则甲方将指派人员替代直至乙方人员进场,期间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4乙方按国家规定施工作业,不得违规操作,在现场相关人员的思想、业务安全教育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业人员必须凭证上岗。如因乙方施工中管理措施不当被通报处理,由此产生对业主及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甲方将对乙方作出与业主相同的处罚措施。
9.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及核算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工程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照明以及场地看守和警卫,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9.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因乙方野蛮施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抢险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9.7乙方在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严格火工产品的领用、保管制度,并加强对现场火工材制的监管工作,配备好临炮员对当天未用完的雷管、炸药及时入库。因爆破原因涉及的地方矛盾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9.8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有身份证属于合法公民,乙方应根据工程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好各种流动人口证明、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如有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9.9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生产纪律及规章制度,施工期间严禁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赌博等违纪进法行为,否则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视情节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10乙方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事项
1O.l本工程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达到业主、监理要求时,甲力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无效时,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乙方已完成工程总价的5%罚款)直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和阻止,甚至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10.3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约执行,乙方如不履行约定,施工期内发生无故停工待料、罢工、聚众闹事、中途撤场等现象或甲方认为乙方已无力完成及履行工程任务和协议条款,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退场,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并由此造成的损失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4 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发放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前面相关条款明确阐述的责仟及处罚外,如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按照每延迟一天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进行违约赔偿。
11.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可提请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附则
12.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决算支付后自行终止。
12.2本协议如有求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书面协议作为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的附件也作为协议的正式内容,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违反附件条例同样视为违反协议承诺。
12.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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