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经营管理制度

2024-09-15

施工经营管理制度(共9篇)

1.施工经营管理制度 篇一

质量管理制度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沈阳市树诚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5日

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实行由质检员负责、全员管理的质量管理办法。按照合同,业主、监理关于质量的要求,从原材料购买、验收、入库管理,到施工各个工序,都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杜绝出现质量事故,确保优质工程。

2、验收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主材的验收计量采用过磅和理论计算(检尺、量方等)辅材的验收按相应的国标或部标等规定要求进行。

3、所验收的物资其质量证明资料必须齐全。对有明显质量缺陷,必备的证件不全,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物资,以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有质量问题不能使用,或需要复验的物资,一律不得接收、入库。

4、入库后的物资其质量证明资料要按照其特性分类管理,妥善保管,不得出现由于保管而造成物资材料变质、过期使用现象。避免人为原因加大成本损耗,造成浪费。

5、认真审核施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主体工程施工实行“三检制”,加强施工五环节中的质量控制,质管人员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制止其继续发展,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后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并同施工人员尽快指定纠正措施。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造成不合格品的基层单位实施改正措施。质检人员对实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信息及时反馈。

6、认真详细做好质量日志,及时收集质量资料,提供准确的验收资料妥善保管质量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损坏质量资料。

沈阳市树诚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5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规定。

1、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职能部门及施工工区,所有参建者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2、安全文明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施工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

3、各部门及施工工区的主要负责人(第一把手)为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副职为直接负责人,齐抓共管,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安全文明施工当作头等大事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率为零,轻伤事故率控制在5%以内”。

5、对于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

(二)管理与监督

1、项目部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室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必要的经费投入。

2、项目部自上而下层层签定《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3、工程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或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研究、讨论,应有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

4、各工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

工全面负责。各工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经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工序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全过程确保有效实施。

5、各工区设立安全机构,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6、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且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做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特殊工种必须要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7、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序要按章操作,不允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事故,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各工区必须坚持安全日见检和周检,及时发现、处置、整改,报告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记录。

9、对于事故的处理调查要详尽,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做好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工作。

10、项目部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相关部门组织的人员参加。

沈阳市树诚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5日

2.施工经营管理制度 篇二

一、建立索赔制度的意义

(一) 施工索赔的客观条件

索赔之所以在建筑工程承包中反映突出, 是由建筑工程的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单一性、生产周期长和露天建造等特点, 这些特点直接影响着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 构成了施工索赔的客观条件。

1. 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生产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是固定不动的, 那么建筑施工中的各种资源一方面要围绕着固定不动的产品流动, 另一方面, 为了建立均衡、紧凑的生产节奏, 即使是同一建筑物的施工, 也要根据实际可能组织流水作业。这一特点使得建筑产品的生产组织十分复杂, 必须事先制定出周密的计划, 才能使资源的投入发挥出较高的效率。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涉及到的资金、人力、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诸方面中, 有许多因素是非工程的承包方所能制约和控制的, 而其中每一个环节的变化都会影响整个计划的实施, 使承包方投入的资源不能发挥原有的效率而蒙受损失, 需要通过索赔来加以补偿。

2. 产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合同价格的预算性。

由于建设地点、施工条件、资金能力、功能要求及人们的审美观的不同, 形成了建筑产品及其价格的单一性, 使得人们在产品峻工以前对其投入量不可能以精确的数据来反映, 在承包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只能以施工图预算的方式事先预测其投入量。既然是预测, 就很难做到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由此而使承包方蒙受的损失, 也可以部分地通过索赔来补偿。

3. 生产周期长导致了合同的风险性。

建筑产品生产的周期较长, 施工过程易受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及材料价格的变化影响, 承包方就此承担的风险也就较大。若由于风险发生而带来损失, 应该通过索赔来补偿。

4. 露天建造导致了生产条件的不确定性。

建筑产品是露天建造的, 因此建筑施工要受到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而这些条件的变化事先又很难准确把握。若因此而使承包方受到损失也只能通过索赔来加以补偿。

(二) 施工索赔的主观方面

施工索赔的客观性要求人们主观认可, 但由于事物所处的环境及人们认识程度的不同, 不可避免地形成主观方面的差异。

1. 关于索赔建立的基础。

索赔最早是伴随着建筑工程的承包而产生于资本主义条件下, 承包商和业主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不相容的。他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使自己获利, 因此, 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索赔就成为调整二者经济利益的必要手段。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是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的。每个企业都要通过经济核算来考核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效果, 并不断取得盈利, 对建筑工程承包中客观存在的索赔问题, 则有必要以法律制度来加以明确。

2. 关于索赔的目的。

首先, 是为了正确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按劳分配, 对企业劳动成果进行质和量的考核, 那么企业的合法利润就应该得到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在目前尚属微利企业, 有必要通过索赔制度的建立, 进一步合理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 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发挥施工企业的积极性。

其次, 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的管理, 不仅仅体现于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科学管理的企业内部之中, 也体现于发包方对项目的管理之中。施工索赔管理, 通过经济手段进一步调动了发包方参与、加强项目管理的积极性, 使承包、发包双方共同来追求项目的科学管理, 以求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

最后, 是为了合理解决承包、发包双方的争议。在实际工作中, 承包、发包双方围绕经济问题的争议是不可避免的, 但目前尚无独立、完整的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 只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文来处理。合同的管理工作越来越细致, 并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 迫切需要有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制度来保证。施工索赔的最终目的, 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补偿索赔方在经济效益上的损失。

二、构成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是广泛的, 沿着构成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分类, 可以查询施工索赔的内容。

(一) 人工费方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 可以考虑索赔:

1. 由于发包方增加了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 (包括设计变更) , 致使承包方多用了人工或延长了工作时间;

2. 由于非承包方的原因打乱了承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

使工程拖延, 承包方投入的人力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率;

3. 由于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人工资或工资性津贴增加而使承包方多付出了人工费。

(二) 材料费方面

若发生下列情况, 在由承包方包料的情况下, 可以考虑索赔:

1. 由于发包方修改了工程内容 (包括设计变更) , 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工程材料用量增加;

2. 由于非承包方的原因使材料的预算价格上涨。

(三) 机械费方面

与人工费索赔相似, 若由于非承包方的原因使承包方多投入了机械用量或降低了机械效率以及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增加时, 可以考虑索赔。

(四) 工程保证金方面

如果发包方临时取消合同以内的部分工程内容, 导致合同总额的减少而使承包方获取利润的机会减少, 可以考虑索赔。

(五) 管理费方面

若承包方就工程中的某项 (包括设计变更) 直接费用提出的索赔成立时, 由此项直接费所波及的管理费也可以考虑索赔。

(六) 利息方面

若发包方推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价款或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利用自己的资金投入在工程的建设上, 可以考虑索赔。

三、索赔的证据材料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和成本管理的原始资料及数据, 都是索赔的证据材料, 其中包括:

(一) 工程项目方面的资料

1. 全部合同文件;

2. 施工人员计划表及人工日报表;

3. 工资表;

4. 施工材料领用及机械设备使用表;

5. 施工进度表;

6. 由发包方代表签署的施工日记;

7. 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 由发包方签署的设计变更;

9. 相关的会议记录;

1 0. 相关往来信函;

1 1. 工程照片。

(二) 工程成本方面的资料

1. 工资的会计资料;

2. 材料和设备类的会计资料;

3. 财务信件类的会计资料;

4. 预算类的会计资料。

上述各种资料要真实可靠, 并需注明时间以便在索赔中做出准确的证明, 成为索赔的证据材料。为了在索赔中能够及时加以提供, 就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间注意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

四、建立索赔制度的几个具体问题

索赔直接涉及到经济利益, 势必引起承包、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 为了准确合理地进行, 在索赔制度的建立时, 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 关于时效问题

因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期一般都比较长, 索赔的范围又很广泛, 为了避免因时间拖延而产生索赔确认的困难, 索赔应在发生后及时进行, 即索赔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超过了规定时间, 则可以认为放弃索赔权。在施工索赔案例中, 单项索赔最易获得成功, 由于涉及的合同内容比较简单, 责任的分析和索赔值计算不复杂, 金额也不大, 双方往往容易达成协议, 但要注意时效问题。

(二) 关于索赔的申请

承包方就某一问题提出索赔时, 应向发包方提交索赔报告, 其中应包括索赔的内容、发生时间、索赔金额, 并详细列出清单, 同时提供索赔的证据材料。索赔报告的编制要求实事求是, 计算准确、证据可靠、文字简练。

(三) 关于纠纷

发包方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查实工作, 及时予以答复。若就此产生纠纷, 双方协商无效, 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由发包方或承包方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

(四) 关于索赔的监督

索赔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增减, 工程价款一般由建设银行负责监督拨转, 由此还应报建设银行进行评审。

(五) 关于反索赔

根据国际惯例, 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的索赔一般称为反索赔。施工索赔是双向的。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提出异议, 阻止对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建立索赔制度时, 也应同时考虑反索赔问题, 以便使之更加完善。

3.浅议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 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内容

施工企业经济合同是建设企业或总包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予以约定的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法制强制力的普遍存在,所以,协议一经产生,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都将是违法的。因此,为了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坏,保证施工企业获得合理利润,必须要在施工企业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加强管理,因此,施工企业只有在前期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在后期制定合同的过程以此作为依据,从而实现对合同的管理。

1.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

1.1由于经济形势的发展,施工企业和各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彼此间制定的经济合同越来越多,如果施工企业缺乏对这些合同行之有效的严谨的管理制度,就可能存在着合同在制定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从而导致合同在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终止的每个环节出现混乱,为施工企业带来损失。

1.2随着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逐渐完善,经济领域的每项活动都已被纳入到法律的体系和框架之内,过去经济活动领域中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局面,现如今已经得到了根本改观。所以,法律制度的完善要求施工企业也必须建立起严格、规范、科学、合法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使自身的活动都合法合规。

1.3建立起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助于在与其他不合规范的企业打交道的时候,遵循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 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确定的依据

2.1建立健全施工企業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必须要体现法制化的要求。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我国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导致施工领域乱象横生,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甚至民事纠纷频发,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合同法》的条款里专门在第十六章对建筑工程合同,作出了法律规定,从而为施工企业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施工企业在建立自己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时候,一定要将《合同法》中的法律条文纳入到制定合同的依据之中,从而使制定的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力和约束力。

2.2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必须要体现科学化的要求。

随着施工企业活动范围不断增大,施工企业的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在经济活动中需要制定的经济合同也不断增多,对于众多的经济合同,如果施工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不能体现科学化要求的话,那么就无法对这些合同施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可能会出现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法按照规定予以履约,进而给企业的信誉和效益带来损失。

2.3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必须要体现施工企业的真实意志。

真实性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志,而不是在别人的威逼、利诱、欺诈之下采取的非自己真实意志的行为,管理制度中必须要明确体现出这一要求,否则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

2.4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确立不能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前提。

施工企业确立合同的目的在于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和对方达成的以保证合同如约履行的协议。但在确立合同的时候,施工企业应依据这样的原则,既自己签订的合同在实现自己利益的情况下,不能以伤害第三方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为基准,否则,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如某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严重的噪声污染或其他有害污染,严重影响了施工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则应视该施工企业原订合同违法,因为它的签订侵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 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3.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实行的对所签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即合同经过各业务部门商谈、论证,最终会签后,再递交给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然后由法人代表签署意见,从而最终形成意见明确的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由于合同经过的程序比较完备和严格,合同最终的法律效力也就更加牢固。

3.2印章管理制度

每个施工企业对外都有代表自己企业的合同专用章,它是施工企业对外行使法人权利、承担法人业务的凭证。因此,一定要严格确立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制度,做到专人专管、专章专用,严禁私人随意滥用公章,尤其应该严禁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公章,公章的使用应该建立使用登记记录,凡涉及到公章使用的情况,一定要有管理人员和办理签约人员共同负责。对待随意利用专用章谋取私利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后,利用科学方法对合同实施情况予以及时跟踪监督,并采取实时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予以分析,从中及时总结出经验教训,从而为企业今后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合同统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中标率、谈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指标。

3.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趋势,选择先进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对合同实施管理,以保证施工企业不会出现由于人工管理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而导致的低效率和错误问题的产生。合同信息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化、高效化。从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态势来看,合同信息管理制度是顺应信息化发展态势的,同时也是满足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需求的。

3.5函电登记回复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来函来电等级制度,因为来函、来电的内容往往是突然性的涉及合同具体内容修订,甚至发生合同权利义务变化转移的,所以,对于最终合同的签订往往意义重大,所以要建立来电来函登记回复制度。应该有专人负责来函来电的内容记录以及回复情况的详细说明,以便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3.6资信调查制度

指应建立在正式签订合同前,由合同承办人就对方当事人的资金信用,主体资格、权利能力、履行偿付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的制度。施工企业每签订一项合同前,都应对合同的各个细节进行周到的审查,这个过程费时费力,如果己方工作做的很好,但最后对方却由于资质不全、资金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最终签订合同,无疑给施工企业自己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一定要完善资信调查制度。

此外,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还应制定诸如合同变更、解除制度、合同档案保管制度、合同传递制度、合同自查制度、奖惩考核制度等。总之,只有建立健全起一套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施工企业才能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使自身的行为始终处于严格框架之内,并切实保证合同后期的如约履行,从而增进企业的效益,实现企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英,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8(03).

[2]杨亮亮,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30).

[3]陈丽杰,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1.

[4]蔡世军,企业合同审查法律实务[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02.

[5]李启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07.

4.施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5.施工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五

目的

规范工程汇报的程序和汇报内容,使公司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基本规定

1.工程汇报分为例行汇报和专题汇报;

2.例行汇报每月一次,采用统一的工程月报形式;

3.专题汇报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内容不限;

4.汇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

5.工程月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编写;

6.工程月报采用电子文档和书面方式提交;

7.工程月报原件在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交资料室保存。

汇报程序

1.各专业工程师在每月1日前将本专业上月的工程情况书面报项目主管;

2.项目主管将各专业上月的工程情况汇总后在每月3日前报工程管理部经理;

3.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上报公司领导;

4.专题汇报由项目部上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报公司领导;

工程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部工作开展情况;

2.工程的形象进度;

3.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情况;

4.工程的质量状况;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6.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7.工程进展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8.工程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及其影响;

6.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

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

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

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

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

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

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

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

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

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

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

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

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

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

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

记录,隐蔽工程

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

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

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

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

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

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

质量报告制度

5.4.1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6.2事故报告

6.2.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事故调查处理

6.3.1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

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

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

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

7.施工经营管理制度 篇七

由于我国建设领域新出台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年来受到了广泛重视,这些建设领域的相关法规条款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及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劳动人数众多、规模巨大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因此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和谐和建筑企业的安全发展需要,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生产实践,总结编制出了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国家《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方可进行生产活动,这是施工企业的首要制度。

2 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安全生产关系十分密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地项目负责人、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俗称建筑施工企业的A,B,C三类人员,企业三类人员必须经过认真考核,具备上岗条件方可担任安全职务的制度,这是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的A,B,C三类人员,根据每年省建设厅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训,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的方可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3)工地现场的三类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编制现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具体安全施工措施,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工程脚手架、模板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不仅要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更要经常参加项目各级人员的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对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津贴补助,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必须全部合格方可发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执业。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它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层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办法;项目总包和分包合同中明确的安全职责;项目操作层中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要“警钟长鸣”,只有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从业人员思想重视、提高警惕,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人员培训、季节性施工等特殊作业培训、三类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年度培训考核等。该制度是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制定出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是建筑企业的重点岗位。工地施工现场凡是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超重工、场内机动车等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安全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完经考试合格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6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根据条例规定的基坑土方、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等较危险作业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经过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方可实施,针对特殊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还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专家进行方案论证,论证方案可行方可实施,并进行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防护措施配备等工作,确保工地安全生产而且施工成本要降低。

7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企业应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塔吊、汽车式超重机、龙门架等起重机械,编制专门的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起重机械由专业的安装拆卸人员进行操作,并派专人指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地市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以便于政府监督部门进行随时检查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企业在各个项目的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防火制度,对消防器械配备、高压水泵、灭火器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的要求都要制定齐全。

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的逐级上报。施工企业还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设置专人负责每天一报,逐级上报,绝不允许谎报瞒报。并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在施工现场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配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的伤害等医疗急救设施和常用药物消毒器具,配备专门医护人员,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紧急救护体系能够达到生产需求。

1 0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

1 1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对塔吊安拆、脚手架安装拆卸、龙门架安装拆卸、临时用电、机械使用等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由技术负责人、工长、作业施工班组长签字后各执一份,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所有技术安全交底在各分项工程作业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1 2 危险作业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企业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向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电工、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挖掘机司机、焊工、密闭空间内用火作业区人员、打桩机操作人员等进行告知,告知所从事作业的时间、地点、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企业必须告知作业者所从事的危险作业程度是企业的一项长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

上述各项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是本着对企业自身和所有管理者、从业人员安全负责的态度制定的,只有认真履行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才能保证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严格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保证生产的重要前提,上述制度也是施工企业的最基本的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保障,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便会为企业带来无形的财富和资产,为企业的安全、快速、健康、高效发展提供动力和源泉。

参考文献

8.施工经营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规范制度抓管理;严格标准抓落实;高铁;施工安全

1 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大西高铁根据高铁施工运行模式,每日0:30-4:30均安排维修天窗作业,现我段管内5个高铁车站管理人员、车站值班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施工作业绝大多数都是停留在普速铁路的层面,针对高速铁路施工这一新的作业方式与方法,车务段从规范制度、严抓落实方面下手,以确保高铁施工作业的绝对安全。

1.2 高铁施工作业涉及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作业,只有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推进,才能完成施工作业。车务系统作为施工的牵头部门,如何召开好施工预备会议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全面规范施工预备会议流程,让施工及配合单位充分预想施工作业过程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制定安全措施,才能确保施工安全。

1.3 高铁供电施工多开行施工作业车,高铁作业车开行涉及到作业车调车作业、向封锁区间开行作业车等情况,安全风险较大。

2 主要做法

2.1 规范高铁施工作业制度。一是根据高铁特殊施工情况车务段制定下发了《车务段大西高铁施工作业制度及卡控措施》(车技[2014]67号),该文件明确了高铁施工计划的下达与接收要求,施工预备会议、总结会召开要求,多项作业时的安全卡控与揭示要求。让每一名施工管理人员清楚施工重点应在哪里,预备会、总结会的流程是什么。从而实现施工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针对供电施工作业车开行多的情况,车务段制定了《高铁站施工开行作业车车站值班员作业流程及卡控用语》,从作业流程、车站值班员与盯控干部相互进行卡控,确保作业车施工安全。三是开通高铁站《施工管理信息系统》,明确高铁施工计划的转发、接收要求,保证施工计划及时准确转发。施工相关会议及安全措施使用系统进行上报,车务段能随时掌握车站施工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向车站反馈解决。

2.2 提升车站值班员素质,“回炉”再培训。针对五个高铁站5名车站值班员施工基础较差的实际情况,车务段在普速站挑选素质好的车站值班员作为师父重新跟班学习一个月,并针对性的制定了学习计划及考核措施,在跟班期间,业务科室进行了日常抽查,学习结束后由职工教育科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到车站上岗,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且继续跟班学习,直至合格。

2.3 9月份我段高铁站平遥古城、东、灵石东雨棚屋面病害整治施工,我段第一次组织Ⅲ施工,车务段组织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配合单位太原铁路房建段、侯马北供电段及3车站主管施工副站长施工专题会议,明确施工要求,结合部联系,人员进出通道,接触网停送电签认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制定施工作业流程,细化接触网停电安全卡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4 做好施工盯控安排,严抓作业标准落实,对高铁站Ⅲ施工及涉及施工作业车开行的指定业务科室干部进行盯控,全程参加车站的施工组织,对施工重点把关卡控。针对10月1日东站施工组织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专题通报,对站长、副站长进行经济考核。特别是11月1日新《技规》、《行细》执行,涉及作业程序的变化,车务段提前进行组织学习,变化期间对干部职工进行抽问。确保施工安全。

2.5 新规章实施前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职工掌握变化条款及规定。11月份新《高速技规》、《太原铁路局高速行车组织细则》、《车务系统高速铁路行车作业制度》、《太原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填记和管理办法》等一大批新规章执行,为的是职工尽快熟悉掌握新规定,车务段组织高铁站全部干部职工进行3次专题培训学习。车站组织新规章进行专项培训、日常培训、背规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通过对新规章知识在不断学、反复学、持续学,形成常态化。

3 取得的实效

3.1 施工作業得到有效的规范。从月度施工计划的下达,施工日计划、维修天窗计划的转发与审核,施工预备会议、总结会议的召开流程,施工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作业程序(运统46登销记、调度命令审核、揭示板揭示等)进行规范。车务段发施工专题通报5期,制定作业办法4个。通过车务段对施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施工盯控,高铁站施工方面的问题8月份共计71件,9月份共计65件,10月份共计39件,11月份30件,高铁施工问题明显下降,职工作业标准明显提升。

3.2 车站干部职工施工基础知识显著提升。通过对车站值班员结对子“回炉”培训学习,专项培训、日常培训、背规竞赛,高铁站5名“回炉”培训的车站值班员一次全部通过职教科组织的考试,在路局组织新规章考试中高铁站行车12名干部全部通过考试,在车务段组织的考试中高铁站职工全部通过考试。

3.3 重点卡控作业车开行。一是新《行细》对开行施工作业车准备进路可以开放调车信号、出站信号(反方向单操道岔并单锁)的要求提前组织职工学习掌握,11月1日重点盯控,确保了施工作业的安全。二是进路确认正确后方准向调度汇报,请求准许开行作业车的调度命令。三是制定施工开行作业车流程图,明确作业程序,盯控干部与车站值班员双人确认的卡控用语,特别是利用CTC车务终端转发调度命令要求盯控干部重点卡控,确保转发命令正确无误。在9-11月份施工开行作业车27次,未发生一件问题。

4 下一步工作重点

通过对高铁站施工管理规范,各站对车站施工及维修作业能随时掌握,对施工的流程能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卡控。车务段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的管理,认真审核各站上报的预备会议、总结会议及安全措施,对质量较高的会议及安全措施进行公开展示,质量较低的预备会及安全措施进行公开晾晒,从而促进高特施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我段高铁施工安全顺利。

9.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九

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反映了本工地乃至整个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要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场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相应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场容管理

(1)工地主要入口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工地建立文明施工制度,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工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派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现象。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板,楼梯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

(7)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砼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8)建立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贯通,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和利用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窗口向外抛掷。

(10)施工现场不准乱倒垃圾及杂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输途中不得遗散。

(11)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的作用。

2.现场机械管理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平面图固定安装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清洗机械的排出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特种机械必须是持有操作证者操作使用,其他机械定机、定人、定岗位使用,非机械操作工,一律禁止操作机械,操作者负责机械的维护,做到清洁无脏物。

3.现场生活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保持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内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2)食堂伙房及临时买饭处所,要制订卫生制度,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1、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遵章办事,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喝酒、打牌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2、做好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工作。一切外来人员应当出示个人证件,自觉接受询问、履行登记,严禁留宿工地。

3、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设备、材料须持有关证明,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发现物证不符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人。

4、做好交接班记录,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避免造成损失。

5、认真做好大门内外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6、夜间值班要进行巡逻,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及时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

7、对不遵守门卫制度、无理取闹或有意扰乱门卫秩序的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与正常秩序,同时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有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制定本制度:

1、员工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住宿员工民主选择产生并执行公司备案,宿舍长负责宿舍公用财产、清洁卫生、门前三包、安全等各项同管理工作,入住员工必须服从管理。

2、员工必须保持居室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室内自行清扫(门前三包区域在内),由住宿员工轮流值日清扫。

3、员工洗衣、洗餐具必须在水池规定的范围内,污水、饭菜不允许乱倒。

4、宿舍乃员工住宿所用,不能允许外来人员居住,若有留宿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罚款,扣发工资等处分。

5、每位员工应自觉节水、节电,维护公司的利益。

6、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以保证倒班员工睡眠休息,入住员工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形成良好的风气。

7、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打架、滋事,如发生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扣发工资,直到除名等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严禁男女混居一室。

9、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0、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11、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

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12、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13、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4、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1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消防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贯方针。

为了切实作好消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把火灾的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

2、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得到动作业许可证明后方能动火。

3、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理”。

4、高处动火作业要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接、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注: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排除残存油质的不动火;(5)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的管道不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动火;

(6)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由消防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以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育方法,以板报、宣传单、讲座、知识问答、训练和演练等教育形式,进行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对危险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岗位消防安全培训。

四、利用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消防设施的负责人进行消防技能训练、岗位练兵和专业性的培训。

六、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宣传、表彰和奖励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木工棚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二、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三、材料库房防火安全制度

1、库房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2、库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悬挂醒目的禁烟标志。

3、库房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库房管理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四、配电室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五、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

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

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

六、木工圆盘锯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七、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木工棚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4、检查人员除教育外,必要时要加以严肃的处理。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

仓库保管员防火责任制

1、保管员严格遵守防火管理制度。

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贮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办法性质相抵触的不易放置在一起。

3、严格按五距贮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不小于0、3米,照明灯垂直距与垛之间不小于0、5米。

4、库房照明灯不超过60瓦,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5、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随时清扫易燃材料。

6、库房内严禁设办公室、寝室。

7、库房保管员每日下班前检查一遍,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去。

电气焊工防火责任制

1、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割、气焊“十不烧”规定。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手续,操作前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许可证,方可操作。

3、进行电焊、气割前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冒险作业。

4、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及化工药品的容器设备必须清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5、五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或露天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性蒸汽、气体粉尘和有危险的场地焊割。

7、不准在可燃保温材料部位焊割。

8、不准在喷漆、油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场地进行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后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焊条,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割焊工具及设备。

11、焊割现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危险性大的设专人监护。

木工防火责任制

1、操作间采用阻燃材料搭设。

2、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要求,刨花部位电动机应装防尘罩。

3、操作间严禁吸烟或用明火作业。

4、操作间要存放当班用料、产品、半成品及时运走,刨花锯末及时清理。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旧木料起出木钉后方可操作。

6、配电盘、刀闸下方不准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废料。

7、工作完后,进行切断电源,检查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电工防火责任制

1、持证上岗,执行安全规范。

2、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安全负荷,并有良好的接地,不准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3、配电室内保持清洁干净、干燥、通风良好。

4、变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5、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6、当电线穿过墙壁时,要用瓷管竺阻燃隔离。

7、设备电路经常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修理。

8、电闸箱内保持清洁,配锁。

9、电气设备安装于干燥处,有防雨防潮设施。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申请,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申请,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END

上一篇:神奇的小仙人掌日记下一篇:小班音乐欣赏活动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