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课考核评价办法

2024-10-09

德育课考核评价办法(共10篇)

1.德育课考核评价办法 篇一

江安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对学生的德育现实表现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注重过程管理,以增校园德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德育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内容为依据制定德育量化考核标准,通过量化考核活动,对学生进行既生动又实际的社会主义道德实践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使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不断进步,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德育量化考核的基本内容

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卫生习惯、仪容仪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细化为考核细则,综合评定,量化考核。

三、德育量化考核的基本方法

1、学生德育分由品德基本分、现实表现加分、现实表现扣分三部分组成。即以品德基本分80分为基数,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比照考核细则进行加分和减分,最后得分为学生德育分。

2、学生德育量化考核以每位学生为单位进行,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每日现实表现评定,每月汇总考核一次,上交学生处,学生处作好记载和结果运用。

3、期末汇总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学生会和团委会学生干部配合完成。以考核细则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将学生的加、减分数记入期末总表。学生德育分考评情况在学校德育公示栏公布。班主任须就学生加、减分情况每周在班上作简单小结和针对性教育。

4、学生德育分评定结果分5个等次:100分以上为优秀,85—99分为良好,70—84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学生德育分量化考核各项加、减分应有据可查,学生处保留原始考核评定资料备查,考核结果恰当运用。

四、德育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1、学生德育分在良好及以上者,学校优先推荐社会实践、顶岗实习和出国就业,并优先推荐评选省、市、县、校各级各类德育系列先进表彰及奖励。

2、当期德育分不及格者,班主任应把学生现实表现情况书面(填入通知书)和电话告之家长配合教育。

3、当学期德育分不及格者,不予推荐社会实践,取消一切受表彰及奖励资格。

4、毕业年级德育分不及格者,不予推荐就业,不予正常毕业(推迟发毕业证书)。

5、凡学期或学年德育分不及格学生,学校将如实填写学生当兵、招工、招考等政审材料。

五、量化考核细则

(一)现实表现加分项。

1、能按时参加教室、宿舍、清洁区卫生打扫,卫生检查得优者每天加2分

2、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周内无纪律不良通报加1分。

3、爱护班集体财产,一周内无故意损坏公物行为加1分。

4、一周内晨跑、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或早自习无迟到、缺席,无学校通报的不良情况加1分。

5、一周全勤(无请假、迟到、早退、缺席)的加1分。

6、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并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每周加0.5分。

7、拾金不昧,拾到现金或财物交公的视情况每次加1—5分。

8、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活动、劳动的每次加1—3分。

9、比赛活动名次及表彰得分: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的,参加的每次加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县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全班参与的活动获奖班级每人加1分。)

10、见义勇为每次加5分。

11、好人好事及其它应加分的情况酌情加分。(二)现实表现扣分项。

1、上课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2、课堂上睡觉、玩游戏、玩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其它事情,一次扣1分。

3、教室、公区、宿舍扫除卫生不合格或有不良通报的,一次扣2分。

4、私自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发现一次视情况扣1—5分

5、晨跑、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无故未到一次扣1分。

6、晨读、课前唱歌、小字、日志不认真一次扣1分。

6、不规范佩戴校牌、一次扣1分,转借、涂改、仿造学生卡或请假条的一次扣5分。

7、佩带首饰、男生长发、男女生染发烫发、穿拖鞋、衣着不得体一次扣1分。

8、食堂就餐不遵守排队次序及文明餐桌规定,一次扣1分。

9、乱扔垃圾一次扣1分。

10、吸烟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3分、以此内推。

11、故意毁坏学校财物视情况扣1—10分

12、私自离校、夜不归宿、未经老师同意留宿他人的一次扣5分。

13、不听说教,顶撞、漫骂老师的一次扣5分。

14、翻围墙、强行出校、酗酒、赌博、打架、偷窃、勒索他人的一次扣10分。

15、请假或归宿假未按时返校且家长未向班主任续假者按旷课处理、1节课扣1分。

16、归宿假回家未向班主任发送信息一次扣1分。

17、其余违纪情况按学生管理条例酌情扣分。

2017年2月

2.德育课考核评价办法 篇二

表现性评价是指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它是建立在对传统的学业成就测验进行批判的基础之上的[1]。这种评价方式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并不陌生, 它早已广泛应用于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评价中, 而在职业教育的专业课教学评价中更是经常见。表现性评价有助于测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开展“活动—发展”教学模式过程中, 笔者运用了以下表现性评价形式。

1 口头表述评价

口头表述是指学生运用独白或对话的形式来完成的表现性评价, 例如课堂演讲、参与辩论、口试等。口头表述可以较好地反映学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概括能力, 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思维过程以及对所掌握知识的理解程度。因此, 口头表述评价是一种比较适宜的评价方式。如:在课堂活动中可采用“PK大赛”的形式。对于一些存在思想冲突的知识点, 通过正反双方的辩论, 可以使原本模糊的知识逐渐清晰。而且辩论可以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概括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为中职学生将来毕业面试奠定语言表达基础。笔者在活动课“构建和谐小康社会从我做起”中运用了这一评价方式, 用知识点“我国现今是否已进入小康社会”为引子, 将学生分成正反2组, 让学生在课前搜集资料, 在课堂上进行激烈的辩论, 从而使学生认识了小康社会的科学定义和我国的现状。在辩论中教师通过事先制订的评价表对参与的学生进行评价。这样既完成了对本次活动课学生的评价, 也培养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搜集资料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概括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2 社会实践活动评价

社会实践活动是中职德育课开展“活动—发展”教学模式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和途径, 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 在校园以外的领域为学生创设一定的情景, 以与学生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为题材, 通过各种形式, 开展以学生为主体, 以实践性、自主性、创造性为特征的各种活动, 以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为主要目的。具体形式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等。

如:笔者在“构建和谐小康社会从我做起”活动课中, 创设了一个社会实践的活动主题, 让学生调查班上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从而了解我国经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我国有没有进入小康社会。学生在调查中发挥了很大的主观能动性, 制订了各种形式较全面的调查量表, 得出了较科学的实践论证。通过社会实践, 学生无论在知识上还是能力上都得到展现和提高。

3 项目研究评价

项目研究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 学生个人或群体选取一个项目, 运用类似科学研究的方法完成研究项目的一种学习方法, 也可以叫研究性学习活动[2]。这种评价方式不是一时半刻能完成的, 需要学生个人或群体利用一段时间, 运用类似科学研究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较全面的研究, 所以这种评价方式可以较全面地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笔者在“个人收入的分配和消费”这章教学中, 运用了这种评价方式。笔者先创设了一个项目: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 统计自己一个月的收入和支出。学生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自己的收入和支出进行详细的统计, 在一个月后交上收支簿, 教师对这份统计结果进行评价。这种方式可较全面地评价学生在学习态度、研究方法、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德育学科的教学影响着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关系着学生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的提高, 事关对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因而, 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 对那些德、勤、能、绩俱佳的学生, 要给予表扬、奖励。而中职学校正在试行学分制, 如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以利于陶冶学生情操,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 国家正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德育教师应时刻思考如何为国家输送合格甚至是具备崇高品德的中等职业人才, 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而培养崇高品德人才的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素质, 因此在中等职业教育正进行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关键时期, 我们更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教育者都明白, 单靠讲是无法真正地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的, 必须做到“知行统一”, 把德育课的理论与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 用科学的评价方式对中职生的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因此在中职德育课中运用“活动—发展”教学模式改革传统的评价方式, 符合中职学生实际, 顺应时代潮流。在中职学校树立以就业为导向, 以能力为本位, 以成功教育为理念, 以多元智能开发为主要特征的职教课程改革的理论的今天, 我们相信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能使德育课教学走出困境, 并成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教育的好帮手。

参考文献

[1]高凌飚, 陈冀平.想政治教学与学业评价[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 2005.

3.企业党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探索 篇三

企业党委工作考核评价的目的、

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考核评价的目的:对党委工作作出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大力推进党委工作管理和制度创新,努力把党委建设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考核评价的基本思路:对党委在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进行分门别类归纳,构成考核指标体系,按指标的权重设置维度,设置标准分。把党委工作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对照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多少,评价党委工作,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之目的。

确定考核内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确定重点工作内容。根据不同时期党委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形成若干项工作内容。本文归纳以下十个方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基层党组织建设;主题活动、专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反腐倡廉建设;党管干部和人才;群众工作;稳定和安全;党委自身建设。

上述考核内容可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比如“主题活动、专题教育”一项,2011年、2012年为创先争优活动,2013年、2014年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

建立党委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上述十项内容确定为一级考核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可根据其工作内容设置2~4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考核指标体系。

确定一、二级指标的权重标准分和奖励分。十大指标的总分定为1 000分(定义为标准分)。根据每个一级指标的涵盖工作内容多少、工作的重要性确定相应的权重分,以此类推确定二级指标标准分。同时为了鼓励争创先进,全面评价工作业绩,设置加分指标。对获得相应级别荣誉和上级通报表彰的,给予奖励分,按荣誉、表彰的级别给予不同的加分。标准分和奖励分构成考核评价的总分为1 200分。

详见《党委工作考核评分表一》。

考核的方式及程序

党委工作的考核评价采取党委自评、群众评价、集团公司党委(上级党委)组织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党委工作考核总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党委自评分、组织考核分=标准分数+奖励分数;

2.总成绩=党委自评分数×30%+群众评价分数×20%+组织考核分数×50%。

党委工作考核结论及分类:根据评分成绩,按被考核单位成绩排出优秀、达标、一般、后进等层次,作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改进工作的依据和参考。比如:总成绩1 000分及以上为优秀;总成绩900~990分为达标;总成绩600~890分为一般;总成绩600分以下为后进;等等。

同时引进否决制应用。在上述考核评分的基础上,还需参考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等方面要求和情况进行一票否决。比如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或达标党委:企业不能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发生重大安全、工伤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发生严重污染环境事件;发生重大不稳定责任事件。

考核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程序

集团公司党委负责全系统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企业党委负责本企业党委工作的考核评价,并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工作。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党委对本单位党委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考核评分。集团公司党委对下属企业党委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考核评价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核准备。考核评价可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十二月份,最好与年度工作总结结合起来进行,下属企业党委对党委工作考核进行布置,认真作好准备,使党员、职工明确考核的内容、程序及要求,党委班子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党委自评。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党委书记向大会报告本年度工作,安排下一年度工作,与会党员对党委工作进行评价,并根据《党委工作考核评分表一》分别打分,对分数统计汇总,其平均值作为党委自评分数。

组织考核。集团党委考核小组深入被考核党委所在单位,以适当形式分别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查阅党委基础资料,听取党委工作汇报,根据《党委工作考核评分表一》打分,确定组织考核分数。

群众评价。群众评价的指标设置与《党委工作考核评分表一》标准分基本一致(见评分表二)。组织考核时,考核小组召集部分有代表性的党外职工根据《党委工作考核评分表二》分别打分,考核小组对分数统计汇总,其平均值作为群众评价分数。

详见《党委工作考核评分表二》

分析划类。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对被考核党委进行划类,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考核评价结果。

总结经验、反馈结果。每次考核结束之后,上级党委及时向被考核党委反馈考核结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考核结果运用

l.党委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三优”工程综合评价(企业发展做强做优,党的建设创先争优、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厚德培优)重要内容。(注:本人对“三优”综合评价将另文进行研讨)

2.党委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委的主要依据。

3.集团公司党委可将考核结果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评为“优秀”的党委所在单位和党政负责人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对评为“一般”或“后进”的党委所在单位和党政负责人作出适当经济处罚。

4.集团公司党委要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党委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分析“一般”和“后进”党委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胡 正)

4.天津大学体育课成绩考核暂行办法 篇四

体育课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体育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体育课程应实现的课程目标是:运动参与目标、运动技能目标、身体健康目标、心理健康目标和社会适应目标。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我校《学生成绩考核和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体育课的实际情况,特拟订体育课成绩考核暂行办法如下:

一、体育课是学生必修课程,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除教师及时教育外,并记录在案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按10%的比例计入学期成绩。

二、体育课按规定为考试课程,其考试项目和标准,由体育部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并在学年初向学生公布。

三、体育课身体素质测试安排在每学期期中进行,专项技能考试安排在各项教学进度的最后两周进行,在期末其他学科考试开始前一周进行体育理论考试。全部考试完毕后由任课教师综合评定学生成绩,体育部审核后,及时报送教务处和各院办公室。

四、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年级、二年级为必修课。

成绩评定:

(1)体育专项技能占40%;

(2)身体素质测试占30%;

(3)体育理论考试占20%;

(4)出勤与学习态度占10%。

三年级、四年级为选修课。

成绩评定:

(1)体育专项技能占90%;

(2)出勤与学习态度占10%。

五、一学期内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体育课按不及格论,必须重修。缺考按不及格论。

六、学生每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及格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重修。

七、体育课重修仍不及格者,不准毕业按肄业处理,无学位。

5.美丽乡村考核评价办法 篇五

一、基层组织建设。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村级班子结构优化,村级组织健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双带双创”比例达到85%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当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得3分。如班子成员中当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得分,其余酌情扣分。

二、村庄规划。指村庄建设规划及“美丽乡村”专项建设规划情况。

(1)村庄建设规划做到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对中心居住点美丽乡村创建环境提升设计方案和节点、亮点等工程的设计,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居住建筑用地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得2分;每发现一户农房新建项目占地超标或没有落实建新拆旧规定的扣1分,直至不得分。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及其它收入发展情况。总分4分。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成村域内“农村道路网化工程”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完成沼气、太阳能、厕所改造,分别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五、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便民服务等发展状况。总分5分。

建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村民活动室、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广场、标准村级卫生室、保障救助服务站、村务公开栏、法制科普栏等。

六、农民社会保障。指农民享受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情况。总分3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指本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占全村应参加总人数的比率达100%,得2分。

(2)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参保人数占可参保人数达到90%以上得1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不得分。

七、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农民创业。指本村特色优势产

业发展及农民创业情况。总分为4分。

(1)全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面积占农业经营总面积的比例。

(2)全村规模经营种养户及在二、三产业创业的户数

八、村庄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1)道路硬化。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得3分。道路不符合硬化建设标准或硬化比例不足视情扣分。

(2)村庄亮化。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且维护到位、使用正常的,得2分,路灯安装量不足、损坏不及时维护则酌情扣分。

(3)村庄绿化。指村内道路硬化及村庄亮化情况。总分为5分。村内主要道路实现全绿化,农宅之间有绿化带,村庄绿化树种丰富、乔灌草合理搭配、有特色,得3分,达不到上述要求者视情扣分。

(4)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按照村庄建设规划、村庄人口分布和自然村落布局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清运工具,且各类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箱、桶内垃圾不外溢,得2分,配置不合理或管护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垃圾收集处理。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并实现区域集中处理,村域内无成堆垃圾,路边无明显垃圾,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无垃圾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九、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指彻底消灭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村内公共场所建有公共厕所,各农户家庭的卫生厕所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总分5分。

十、村庄长效管理机制。指行政村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情况。行政村合理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园林绿化养护人员、公共设施维护人员,并明确各类人员管理维护区域、责任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合理或责任不明确的视情扣分。

十一、农村文化建设。指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情况。总分为4分。

(1)文体设施建设。建有老年及青少年活动室(面积较宽裕、设施配套的球类练习室或其他活动室),得1分。建有标准篮球场等室外公共体育活动场地,得1分。建有乡村文化舞台,得1分。否则不得分。

(2)积极组建文体活动团队,经常性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建立美丽乡村宣传一条街,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得2分。

十二、计划生育达标率。指新生人口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比率。达到100%要求的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十三、学前教育情况。指学前三年教育情况,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含95%)以上得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不得分。

十四、庭院绿化美化。指农户积极对住宅小环境进行绿化美化的情况。总分为3分。

(1)庭院绿化。行政村通过培育庭院绿化示范户、免费(优惠)供应庭院绿化苗木、指导农户开展庭院绿化种植养护、开展庭院绿化户评比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户庭院绿化开展,有庭院绿化空间(指围墙内)的农户80%以上积极开展庭院绿化且效果明显的,得2分,比例每降低十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不得分。

6.六个标准评价考核办法 篇六

六个标准贯彻落实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六个标准”的贯彻落实,有效推动“标准落实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煤炭工作会议提出的“制定出台新标准评价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明确任务和责任,严格考核到位”精神,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煤矿六个标准推进措施的通知》(晋煤规发„2013‟307号)和《关于印发“六个标准”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晋煤规发„2013‟1275号)有关要求,制定我市六个标准贯彻落实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严格落实对《六个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考核,市局成立《六个标准》贯彻落实评价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吴俊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局领导担任,局各有关科室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组组成见附件1)。评价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规划发展科。

二、评价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六个标准”贯彻落实工作领导组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矿推进落实“六个标准”情况。

(三)“六个标准”达标情况

1、办矿企业标准达标情况: 办矿企业年度等级评定申报率、各级别企业评定达标率、办矿企业现场抽查情况(具体标准见附件2)

2、煤矿管理标准达标情况:

全省煤矿管理标准考核及评分标准分三级考核,其中:90分以上为一级管理标准达标煤矿;80-89分为二级管理标准达标煤矿;70-79分为三级管理标准达标煤矿;70分以下为不达标煤矿;全省所有煤矿要在三年内全部达标,其中2013年煤矿管理标准三级以上煤矿要达到50%以上,2014年三级以上达到80%以上,2015年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对各市和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按附件3-1每年进行考核,对煤矿按附件3-2每年进行考核。

3、煤矿建设标准达标情况:

煤矿建设基本条件达标率、煤矿(井工、露天)设计标准达标率、建设管理标准达标率、企业文化建设达标率、建设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标准达标率等。(具体标准见附件4)。

4、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达标情况:

招标管理达标率、备案管理达标率、项目部管理达标率、劳动用工管理达标率、教育培训管理达标率等(具体标准见附件5)。

5、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达标情况:

建成投产的新建矿井达标率、整合改造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达标率、9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矿井达标率、省级检查合格率(具体标准见附件6)。

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达标情况: 生产煤矿年度申报率、竣工投产煤矿备案率、生产和竣工投产煤矿达标率、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达标率;省级验收合格率(具体标准见附件7)。

三、评价考核办法

“六个标准”考核评价工作按矿井自评、县或集团公司评价考核、市局评价考核三个阶段。

(一)矿井自评。每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煤矿企业对本企业贯彻落实“六个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0日前上报县煤炭工业局。

矿井自评材料主要应包括:“六个标准”推进落实方案的制定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情况、对标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六个标准”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等。

(二)县或集团公司评价考核。每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各县煤炭工业局和离柳焦煤集团公司组织对所属主体企业及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六个标准”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整理汇总矿井自评材料。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市局。

评价考核材料主要应包括:贯彻落实工作领导组建立情况、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推进落实“六个标准”开展情况、各标准的达标情况、推进落实“六个标准”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六个标准”自我评价材料等内容。

(三)市局评价考核。每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市局组织对各县煤炭工业局和离柳焦煤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六个标准”进行评价考核。

市局规划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基本建设科对照评价考核内容,按照《考核及评分标准》,分别对各县和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六个标准”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由规划发展科统一汇总整理。

四、要求及奖惩

1、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离柳焦煤集团公司要相应制定出台“六个标准”贯彻落实评价考核办法和标准,分别对所辖主体企业及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六个标准”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促进“六个标准”的贯彻落实。

2、市局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建立《标准》贯彻落实工作长效机制,确立专人负责工作的协调、信息的收集、总结考核等相关工作。及时对标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年的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两次将半年及年度总结报送规划发展科,对局领导包矿推进落实落实“六个标准”情况要及时报送。

3、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六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查审批等环节要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煤矿,要视情况作出限期整改、停产停工整顿等处理决定。

4、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离柳焦煤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六个标准”评价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的,优先考虑单位评优评先;达不到80分的,取消本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

1、《六个标准》贯彻落实评价考核工作领导组

2、吕梁市煤矿办矿企业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

3、吕梁市煤矿管理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

4、吕梁市煤矿建设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

5、吕梁市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

6、吕梁市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

7、吕梁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及评分标准

附件1:

《六个标准》贯彻落实评价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吴俊平

7.德育课考核评价办法 篇七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026-01

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和有效形式,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科学严格的考核评价办法是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措施,是使党建目标考核由“虚功”变“实做”,更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基层党组织履行管党责任的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是一项重要课题。

1科学合理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办法

1.1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并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把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目标和责任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来考虑,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局性工作来考核,用党建工作来带动全局性工作,避免就党建抓党建,就经济抓经济,保证“两轮”驱动,同步运筹,实现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1.2科学设置考核内容。一是要体现合理性。只有合理地设置考核评价内容,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同时,作为被评价对象,也要明确受评内容,从而有了努力方向,职工群众也才能以此来观察、鉴别、监督领导干部。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指标的设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追求政绩而随意提高考核指标。二是要突出可操作性。在突出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各项数字考核指标,把一项项笼统性的工作,体现在实实在在的业绩之上。如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用党员履行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行量化打分。对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用群众测评、党员测评等方面来细化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三是要突出针对性。对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不能用一套相同的标准和指标考核。要根据部門差异、单位差异和岗位职责不同,尊重客观实际,体现实事求是,进行分类考核和评价。

1.3灵活制定考核办法。一是年终考核和平时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必须形成规章,建立制度。既要看年终考核的结果,又注重平时考核的成绩,切实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确保平时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综合测评的分值比例。二是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坚持组织考核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入群众测评的方法,在党建工作考核中,引入民意调查,开展党组织领导干部述职活动,让全体党员来评判,让人们群众来评判,把群众满意和不满意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过程中来。三是资料台账考核与实绩考核相结合。党建工作考核,要注重被考核党组织基础台账的建立、完善情况,基础台账是搞好工作的基础,没有完整系统的资料台账,整个党建工作就是空中楼阁。在重视资料台账的考核同时,要加大对被考核党组织实绩的考核。四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相结合。一要明确“集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二要明确“第一责任”。明确规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三要明确“具体责任”。明确规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管副书记是本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2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考核评价办法的措施和制度

2.1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党的建设是事关党的各项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只有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管理,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整个工作之中和各个环节中去。二是利用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生产经济建设都不是绝对孤立的,只有实行责任制考核管理,自觉地把党建与生产经济建设联系在一起,做到两项目标同订、两项任务同下、两项监控同抓、两项职责同查、两项工作同奖惩,才能真正围绕生产经济抓好党的建设。

2.2落实责任制,关键是落实领导者的责任,重点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和政治使命感,切实履行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全面负责、确定规划、组织实施、搞好协调”的职责要求,抓好责任制纵向和横向监控管理的协调工作,同时,牢牢把握好责任制运行管理的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责任制内容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

2.3抓宣传发动,促进广泛参与和提高考核的透明度。要进一步扩大民主,让群众特别大众传媒介入到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中来,依靠舆论监督的力量,让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受到大众的审视和评判,由此促进各级党组织不断完善自己,把抓党建工作当成一种自觉行动。要严格考核纪律,防止考核流于形式。考核是否公平公正公开。要提高考核透明度。要采取让被考核单位全程参与、公开打分、现场评价等多种切实可行的方式提高考核的透明度,使考核的成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为考核办法作用的发挥提供一个权威的结果。

2.4抓制度保障,强化责任制与考核管理的合理统筹。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调研分析会议制。坚持调研和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以保证责任制与考核管理的有效运行。要建立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制度。按照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阶段要求,将本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强化对平时工作的监控力度。要建立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派调查组定期巡回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组织落实责任制情况和党建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还要定期对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为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意见。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通过联系点,让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达到以点带面,指导全局的效果。

8.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篇八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管理,增强他们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在职村党总支书记、村党总支副书记(包括担任村党总支副书记的大学生村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临国境线村武装干事。

第三条

考核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绩效挂钩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考核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职责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对村“三委”班子,主要依据年初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与村“三委”班子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组织建设等情况。

第五条

对村干部,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岗位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作风建设。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道德品质、遵守政治纪律、团结干事、责任担当等情况。

能: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包括发展思路、政策水平、组织协调、改革创新、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等情况。

勤:指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包括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务实态度、请销假、出勤、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绩:指工作实绩表现,包括发展经济、组织建设、农民致富、党群干群关系、社会和谐等情况。

廉:指廉洁自律表现,包括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范权力行使、接受群众监督、清正廉洁等情况。

第六条

乡镇(街道)要根据各村实际,制作专门的“考核明细表”,对考核内容进行具体细化,为加强干部管理、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功能提供依据。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分督查检查考核、绩效考核、换届目标考核三种,绩效考核和换届目标考核程序一致。

第七条

督查检查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明确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一般在每年6月底进行;可采取随机走访党员群众代表、考勤登记抽查、工作进度民意抽查等方式进行,实行量化打分,分值100分。

第八条

绩效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及实施,一般在每年12月底进行。换届目标考核由县市区党委统一布置。每年底或换届时召开专题考评大会,组织村干部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述职,并进行评议。参会人员包括:乡镇(街道)考核工作小组、常务书记、新农村(农场)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本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会议由村党总支书记召集,乡镇(街道)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主持。考评大会严格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述职述廉。在考评大会上,村党总支书记应代表村“三委”班子述职述廉,村“三委”班子述职述廉后,村干部进行个人述职述廉。

2.民主测评。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述职述廉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对村“三委”班子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测评,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测评,再由乡镇(街道)考核工作小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三委”班子民主测评得分=100×(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村干部民

主测评得分=100×(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 ×0.8+基本称职票数 ×0.6)/总票数。

3.绩效考核和换届目标考核,均实行量化考核。由乡镇(街道)考核工作小组按照专门制作的“考核明细表”进行逐项打分,分值100分。

第四章

考核等次的确定

第九条

考核等次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定村干部考核等次。

1.考核得分。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得分按“督查得分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30%、目标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

2.考核等次。村“三委”班子共划分为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为一类村班子;70—90分(含70分)的为良好等次,为二类村班子;60—70分(含60分)的为一般等次,为三类村班子;60分以下的为较差等次,为四类村班子。村干部共划分为4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称职”,60-70分(含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认定为不称职的为“不称职”。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三委”班子或村干部比例不超过20%。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条

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目标考核及换届目标考核结果,与村“三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十一条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三基”建设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发„2010‟8号),每年给予每个山区行政村的2000元党员活动经费、坝区行政村的1000元党员活动经费作为绩效奖金,根据村“三委”班子综合考核结果计发。

第十二条 根据州纪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适当提高村(居)干部补贴标准的方案>的通知》(西民政发〔2014〕13号),从2014年1月1日起,村干部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的500元作为绩效报酬,根据村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计发。

第十三条

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村“三委”班子,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其绩效奖金按100%计发,对考核为“一般”等次的按80%计发,对考核为“较差”的取消绩效奖金,并将其列为“后进”党组织进行整顿。

第十四条

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村干部,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其当年绩效报酬由乡镇(街道)给予适当上浮。同时,结合考核情况,县市区党委每两年、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村干部”。同时,继续从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受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五条

对考核等次为“称职”、“基本称职”的村干

部,其当年绩效报酬分别按100%、80%计发。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当年不得“评优选模”。同时,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要与“基本称职”的村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帮助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第十六条

对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其当年绩效报酬全部取消,两年不得“评优选模”。同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若拒不整改,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是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临国境线村武装干事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程序规定进行免职处理;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要求其自行辞职,不辞职的依法罢免。

第六章

考核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考核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违者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村干部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目标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可直接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九条

实行过错追究制度。村干部任职期间违纪违法,并查证属实的,由相关纪检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依纪、依规作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第二十条

村民小组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由(街道)党(工)委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中央、省委及州委有关村干部岗位职责要求,细化村干部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详细考核方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9.教师培养帮扶结对考核评价办法 篇九

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发挥我校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中传、帮、带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和能力为目标,选派一批品德高尚、精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高职称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在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实践中给予具体指导,培养新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德和教风,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二、青年教师培养指导要求

(一)思想政治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勇于进取、学风严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尊重导师,爱护学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教书育人。

(二)业务要求

1、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系统学习新课程理论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掌握教与学的基本要求,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经指导和考核,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初步掌握研究性学习和校本课程的教法要求。

2、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随堂听课,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教案并进行二次备课。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教科研项目,提高研究能力,在指导期内,至少要完成一篇有一定水平的心得体会或学术论文。

(三)培养期限

一般为一学年。

三、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业务素质强。

2、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3、治学严谨,在教学、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

四、指导教师的基本任务

1、根据青年教师的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计划,并具体实施。

2、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备课、上课、说课、讲课。

3、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科研项目。

五、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考核

(一)青年教师指导培养期满,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核。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档案。

(二)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内容及奖励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2、教学成绩。以开发区教研室核算成绩为标准,语数英教师个人成绩在全区前1/3奖励指导教师现金200元,理化教师个人成绩在全区前1/4 奖励指导教师现金200元,政史地生教师个人成绩在全区前1/5 奖励指导教师现金200元。

3、讲课比赛及公开课

青年教师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讲课比赛一等奖者,分别奖励指导教师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区级二等奖不奖,市二按区一计,省二按市一计,国家二按省一计。三等不计。同级别的公开课按一等奖计。

4、教科研能力。

能积极承担课题研究并且能认真完成课题研究奖励指导教师100元、撰写教学论文能在《沂蒙教育》等其他正式教育刊物发表奖励指导教师现金100元。

(三)青年教师应和指导教师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

1、随堂听课记录一学期不少于20节。

2、指导与被指导过程的详实记录与总结

3、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的教案和备课笔记。

10.企业职工能力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篇十

职工能力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职工能力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开展职工考核评价工作,是实行职工竞争上岗的前提和基础,是职工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工考核评价工作,保证职工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合理选拔和使用人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激励他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全公司范围内在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员,其中,在职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评价。

二、考核评价原则

职工的考核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方法以量化考核评价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2、时间上以及聘任期满考核评价为主,随机考核评价与定期考核评价相结合;

3、方式上以组织考核评价为主,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评价相结合。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一)对职工的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

1、政治立场与思想品德,共作态度与团结协作精神;12、基本素质以及从事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参加生产、教学、科研与管理工程、项目情况及管理幅度,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发挥作用等情况;

3、工作表现及从事岗位工作的复杂性;

4、履行岗位职责情,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以及本岗位质量、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对特种作业人员及需持证上岗的人员,还要对其持证情况、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若未持证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即视为“不胜任”。

四、考核评价组织与权限

职工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具有对各单位的职工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监督的权力。对考核评价不认真,操作不规范,考核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的基层单位,应责令其立即纠正、整改。

公司各分公司级单位和小队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价小组,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小组一般5~7人,由本单位领导、组织、人事等相关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职工的考核评价工作应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科级干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核评价;其他职工由公司各分公司级单位负责考核评价,原则上一级考核评价一级,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技师、高级技师,授权由各分公司

级单位考核评价。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考核评价。此外,应急人员的评价由公司生产协调部负责指导、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和IMS管理体系相关人员的能力评价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和HSE监督站负责指导、检查。

考核评价资料与考核评价结果一定要准确、齐全,考核评价结束后,将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考核评价程序

1、准备阶段。组成考核评价小组,部署考核评价工作,明确考核评价目标。职工认真填写《职工能力考核评价登记表》,所在单位考核评价组对职工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要及时返给本人进行补充、修改,直至材料达到规定的要求。

2、考核评价阶段。考核评价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职工作述职报告。按照《职工能力考核评价量化打分标准》列举的内容,核准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分析取得的实绩、成果及其作用、价值、产生的效益;分析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技术水平、能力,特别是解决疑难和关键问题的能力以及其岗位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聘任期满的,要考核评价其任期内的全面工作情况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在考核评价分析的基础上,考核评价组成员分别对每一名职工打分,填写《能力考核评价打分名册》,所得总分取平均值后,为每一名职工的最后得分。然后参照《评价分值与考核评价档次转换表》,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分出优秀、胜任或不胜任,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填写在《职工能力考核评价登记表》上。

3、考核评价结果与本人见面。考核评价组将考核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向职工公开,并由有关领导与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以促进职工扬长避短,改进工作。职工对考核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组织说明。

4、总结阶段。各单位对考核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全公司职工的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六、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考核评价结果要与使用、晋升、奖惩、培训结合起来。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职工、能力水平达到高一级技术水平条件的,根据需要,参照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为胜任的职工,可以评聘;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胜任的职工,不予评聘,并采取警告、培训、转岗、待岗等措施,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安排其能胜任的适当工作。

七、建立健全职工业务考绩档案

各单位要做好职工业务考绩档案的收集、归档、立卷和利用工作。职工、聘任期满考核评价和相关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作为职工管理工作的依据。

对归档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齐全、准确。职工

调动工作时,要将其业务考绩档案一并移交。

八、其他

1、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应在下一二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考核评价进程,自行组织实施。

2、职工考绩档案分级建立和保管,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技师、高级技师的考绩档案一般应由分公司级单位负责建立和保管,其他职工的考绩档案由所在单位负责建立和保管。

3、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考核评价评价表中“德、能、勤、绩”等项目,结合各岗位不同实际,进行细化,充实新的内容,最大限度地体现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职工能力考核评价登记表

2、职工能力考核评价量化打分标准

3、能力考核评价打分名册

4、评价分值与考核评价档次转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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