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共9篇)
1.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篇一
委托书
委托事由:由于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和领取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毕业材料,特委托(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并替本人办理一切离校相关手续。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文件材料在委托代领和保管过程中如有遗失、破损或遇其他不可预知事件的发生,学校和辅导员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受委托人的代理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其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特此申明!
委托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附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起装订好
2.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办理函 篇二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
:
我系专业班同学(应届生、往届生),因离校手续办理过程中在你部门未审核通过,现到你部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
系部签章年月日
领取毕业证程序说明:
1.往届生和有关部门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未通过的应届毕业
生,首先在系部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系部要注明该生 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未通过的部门。各系在学生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后,应立即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系部考核栏中审核通过。
2.毕业生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上签字、盖章,并在学生管理 系统考核栏中审核通过。
3.毕业生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到招生办领取毕业证。
4.毕业生持毕业证到信息办签字、盖章。
3.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详细说明 篇三
你们好!踏入社会走向实习岗位快一年了,大家辛苦了!毕业在即,由于学校考虑到毕业证及相关档案、派遣、户口等各项毕业手续的办理需要一个复杂和较长的时间过程,为了确保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按时发放,请同学们一定要按时返校,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离校手续,顺利毕业。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生返校,带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就业合同找辅导员报到。领取校、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审批表,由辅导员审核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就业合同(格式和填写说明群共享可下载)。
特别注意: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每页都要盖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子),其它资料专用章、账务专用章等一律无效。就业协议上的笔迹甲方和乙方不能为同一人笔迹,在填写就业协议书时尽量用力一些,争取四联全部都能填写清晰,切忌不要一联一联的写,并且协议书的内容不能涂改,否则就业协议就作废了。大家在办完离校后,一定要买几份就业协议备存,因为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对我们的就业进行跟踪,如果在半年内换了工作,换了单位一定第一时间和辅导员联系,及时更改就业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就业协议或劳动就业合同邮寄给辅导员。省就业中心在同学们毕业半年至一年内随时抽查,如发现本人就业信息不实,将要全省通报并作为不诚信记录,请大家一定要重视!!
二、召开顶岗实习座谈会,进行顶岗实习总结。顶岗实习要交的材料有:周记、日记、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工作经历证书,实习照片(如果有就发给指导老师)。材料的要求同去年的综合实习。
三、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要求:
1)学费、教材费(预收费用多退少补)、毕业代收费(办理毕业证、派遣证等)缴清;缴清自考本科学费。
2)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3)四证齐全(计算机、英语、技能证、工作经历证书)。技能证未合格但是本次报名了的视同合格办理;
4)毕业实习资料、顶岗实习资料完整,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合格;
5)无处分记载;
6)合格的高校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本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印章、负责人、固定电话、经办人姓名及电话均符合要求)。必须是与离校时的实际就业单位签订的才有效。
7)未按规定时间返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者,将列入下一(2013届)毕业计划,与下一届学生一并办理,本不予办理。
4.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四
毕业在即,为便于同学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我院将使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离校管理系统为同学们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从6月20日开始,请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办理离校手续(需现场办理的环节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该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首先登录学院信息门户网站,此网址内外网皆可登录,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登陆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然后点击门户主页左边“个人服务”栏目下的“学生服务”图标,即可进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
二、办理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请同学们注意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间。
三、办理流程
1、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后,请点击“离校服务”进入离校管理开始查询各办理环节的状态,各位同学查询到的环节状态显示未完成或未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
2、我院从6月20日开始可以登录系统查询离校手续办理状态并接受离校手续的现场办理,请在校或可以回校的同学抓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其他同学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20日-27日)进行现场办理(各环节的现场办理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查看环节消息)。
3、各位同学需要办理的环节包括后勤宿舍用品检查、后勤宿舍水电费、图书馆、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确认等8个环节。各位同学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离校环节办理进度。
4、需强调的是,领取毕业证为最后一个环节,只有所有环节办理完毕后才可领取毕业证书。所有环节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学生方可领取教务处发放的毕业证离校。任何一个环节未办理,都不能领取毕业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各环节截止时间前办理。
5.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篇五
1.6月9日开始,毕业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gr.uestc.edu.cn)“资料下载”下载离校手续单、学位服着装规范。
2.根据离校手续单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3.6月28日上午9:30在清水河校区体育馆举行毕业生毕业暨授位典礼。
4.6月28日—6月29日在双校区分学院举行授位典礼。地点:沙河校区学术会议中心;清水河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或成电会堂。
5.所有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完成学业的毕业研究生,须在毕业前与银行签定还款协议书(或者展期协议书)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6.双校区毕业研究生在7月1日下午17:00前办理完离校手续并离校。
7.委培、定向硕士研究生办完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3-202右)登记单位联系地址,毕业证、学位证由研究生院寄往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在成都市的学生,需到单位人事部门开证明,然后自行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领取)。
6月9日工作时间可以开始办理的流程及解释:
1.向导师道别,请导师签字。
2.6月9日至29日,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办理党团关系。
3.6月9日至29日,学位论文提交:
①非涉密论文提交按照图书馆的要求办理。
②涉密论文向本学院研究生科提供印刷版和电子版全文各一份,领取学位论文提交单(回执)一联保存。
4.6月9日至29日,持学位论文提交单(回执)、一卡通和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沙河校区:新馆二楼流通服务台;清水河校区:图书馆二楼流通服务台)办理离校手续。
5.6月17日—6月20日,毕业生体检,同时办理毕业生医疗证退还手续。医疗证退还后,在离校前凭所在学院证明到校医院看病。医保卡不需要退还。具体安排为:
沙河校区:6月19日——6月20日;清水河校区:6月17日——6月18日6、6月9日至24日,到计划财务处(沙河:主楼中127;清水河:主楼B3-305)结清费用。
7.6月29日—7月1日,双校区毕业生在所在公寓办理退房手续。
8.6月20日—7月1日办理退一卡通手续,具体安排为:
沙河校区:地点:风华餐厅后饭卡充值处;
清水河校区:地点:银桦餐厅1楼一卡通充值点、学子餐厅1楼一卡通充值点、本科20栋后勤服务大厅;在6月30日与7月1日,临时增加硕士20栋组团办公室服务点。注:
1、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凭入学通知书到退卡处办理信息更改。
2、建议非毕业离校的同学,尽量避开6月30日和7月1日高峰期,不要到本科20栋后勤服务大厅与硕士20栋组团办公室服务点办理充值或办卡。
6月28日起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学院要求的相关手续,交回学位服。
2.授位以后,到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盖章注销学生证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3.授位以后,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同学到本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奖状及奖金。
电子科大研究生院
6.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篇六
各位毕业生:
我校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我校离校手续办理启用离校系统,只有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系统中各部门的审核全部通过后,方可发放、领取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图书证、饭卡、退宿、学生证收缴必须在领取毕业证前,户口迁移在领取毕业证后办理)。我院毕业证等发放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19日,请大家于6月19日前请按照要求尽快办理相应手续。
一、图书和借阅证上缴
毕业生要在6月9日前返还所借图书,图书丢失或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付。6月9日~6月13日,以教学院(班级)为单位,持毕业生借阅证集中到图书馆二楼还书处办理注销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参与集体办理离校手续的同学,可在规定办理时间由学生个人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二、毕业生办理退饭卡手续
详见附件1。
三、户口迁移办理和计生手续办理
详见附件2。
四、学生证与校徽注销
毕业生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办理注销手续,加盖“毕业留念”字样,随后再发给学生留存,校徽作为纪念由学生本人留存。
五、公寓退宿手续办理
6月16日开始,毕业生以宿舍为单位到公寓楼管理老师处办理退宿手续,具体事宜以学生生活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六、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待办完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一并办理。
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的发放和领取
所有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以教学院为单位发放。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我院集中安排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等,届时持我院发放的《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传递单》领取各项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4年6月16日
附件1
2014届毕业生退饭卡
通知
为准确及时办理退卡手续,保证2014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退卡
1、本人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考试证、借书证等任一即可)和本人饭卡办理退卡手续。
2、受他人委托办理退卡手续的同学,请带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饭卡,办理退卡手续。委托书必须具有委托人姓事宜通知如下:
名、被委托人姓名、所在系的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委托书必须留饭卡室一份(可复印)。
3、退卡时间:6月11日——6月13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9:304、饭卡丢失的同学请于6月13日下午15:00——19:30持有效证件和所在系开出的饭卡丢失的证明,办理退卡手续。(不知道卡号的请提前到饭卡室查询)。饭卡余额为零的只须到饭卡室办理销户手续。
5、退卡时,请带足零钱、自觉排队,保持良好秩序。
6、退卡地点:学苑餐厅饭卡室
南苑餐厅饭卡室
特此通知!
南阳理工学院伙食管理科
2014年6月6日
附件2
关于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和计生手续办理的说明学校2014届毕业生:
为做好今年的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和学校《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手续办理事项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4】49号要求,现就有关2014年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及保管作如下说明: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离校时,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参加“专升本”和“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考取公务员和选调生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和《毕业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未参加升学考试、未提交在择业期内将个人户口留存学校申请,且愿意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
五、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愿意在择业期内将户口留存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向所在系院提交愿意在择业期内将户口留存在学校的书面申请,保卫处凭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名单办理户口保管手续。
六、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2014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申请将个人档案户口留存学校且在2016年4月30日前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由学校于2016年5月份统一到省教育厅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届时毕业生应及时回校凭《报到证》和《毕业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学校不负责户口邮寄。须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学校办理户口迁移。因特殊原因,学生本人不能到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委托同学或家人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户口迁移证有时效限制,因本人不能按时办理,造成迁移手续过期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申请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我们将在择业期内负责每年的户口核对工作;可出示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证明,但不负责办理身份证(已离校的学生,公安机关不再办理身份证),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九、特别提示:建议毕业生最好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或迁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便及时办理就业、落户或其它有关手续,以减少往返办理户口手续所造成的时间和资金浪费。
十、毕业生如果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由学生持所在系院的计生证明,到学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室咨询电话:62232539
7.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篇七
合肥工业大学二○一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指南
各位毕业班同学:
首先祝贺你们顺利地完成了大学学业,即将踏入社会开始人生新的征程。按照学校工作安排,6月16日~19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6月25日~27日离校。为使你们在离校时,能顺畅地办好离校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在学院
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调转;退还在学院所借书籍、杂志、实验仪器等。
2、会计服务中心
学生个人于6月10日前,将在学校的欠款报清(还所欠学费、医疗费等)。6月16日~19日,按班级统一在“离校通知单”盖章。
办理地点:
屯溪路校区:行政2#楼119 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202 屯溪路校区联系人:杨老师 62901134 翡翠湖校区联系人:陈老师 63831103
3、信息与网络中心
校园卡不再回收,具体销卡方式及余额退还相关事宜详见校园网后续通知。
4、制图仪器保管室
借有图板和丁字尺的学生,请尽早退还,因毕业设计需要无法退还的,6月15日前按班级统一退还,并领取已归还制图仪器证明。
办理地点:
屯溪路校区:东教学楼三楼 翡翠湖校区:实验3#楼108 联系人:丁老师 ***
5、图书馆
学生个人请于6月10日前还清所借书籍及超期欠款。6月16~19日,按班级统一在“离校通知单”盖章。
办理地点:
屯溪路校区:图书馆新馆五楼办公室 翡翠湖校区:图书馆一楼办公室 屯溪路校区联系人:孙老师 62901294 翡翠湖校区联系人:宋老师 63831071
6、保卫部户政室
《户口迁移证》按照就业方案统一发放,如有出入请先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308修改《就业报到证》,再到户政室办理更正(休息 日需要办理更正需提前电话联系)。未能毕业的同学,如果拿到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请以学院为单位及时交还户政室,办理复户手续。
办理地点:行政3号楼(学术会议中心南面)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瞿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62901161
7、学生公寓
6月16~19日,清点退还方凳,家具损坏鉴定(如有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到所在公寓管理员处签字盖章。
6月25~28日,退钥匙。6月29日,封楼维修。联系人:各公寓管理员
8、党组织关系
(1)学生党员离校必须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转往的党组织报到。留校或在本校继续学习的,可在下学期初办理。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党委统一办理,学生本人领取。
(3)学生党员接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有效期内,按照介绍信开具的相关党组织(即开头称呼单位)按时办理接转手续,并最后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入党志愿书》等建党材料存入个人档案,由学工部统一寄往学生工作(学习)单位。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工作单位如有变动且尚未接转关系时,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返校由学院党委重新办理;如组织关系介绍信已转至相关单位,则由接收单位办理。
(5)预备党员须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及时申请转正。办理地点:各学院党委 咨询地点:各学院或校党委组织部
9、团组织关系
(1)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带齐所有同学的团员证(党员和非团员除外)和离校通知单,到所在学院团委集中办理。
(2)班级中的党员和非团员可直接办理离校手续。
(3)如有团员证遗失的同学,由学院团委统一开具有效证明,并带一张一寸照片、两元工本费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后,再给予办理离校手续。
(4)办理地点:各学院团委
10、其他
8.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篇八
1、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择业期内就业手续的办理
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和外省生源毕业生签约河北省用人单位,按以下三种情况办理。外省生源毕业生回所在省就业,依据本省就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第一种情况:签约中直、省直单位,以及出省就业
①与中直、省直、省外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②持协议书到学院进行初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③持协议书和离校前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④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改签就业报到证;⑤持报到证到学籍部门迁转档案,到户籍部门迁转户口(具体办理要求按照学籍部门和户籍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种情况:省内签约市属单位
①与省内市属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②持协议书到学院进行初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③持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④持学校审核后的协议书和离校前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签约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种情况: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①与录用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②持协议书到学院进行初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③持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④将学校审核后的协议书和离校前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手续提交给用人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
举例:某毕业生为石家庄生源,离校后与唐山一家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离校前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经学校审核后的就业协议书到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办理时间:暑假期间每周二、四两天审核就业协议书,签约中直、省直单位,以及出省就业的毕业生7月15日、29日,8月15日领发报到证。从当年9月至12月每月15日和25日由学校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3个工作日后领取就业报到证(如遇节假日顺延)。毕业次年1月起至两年择业期满,持学校审核签章后的协议书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解约申领新就业协议书手续的办理
①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栏下载打印《毕业生违约审批表》(一式一份)并填写个人申请信息;②辅导员签署意见;③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④毕业生到原用人单位开具解约公函;⑤持《毕业生违约审批表》、解约公函和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已正式签约办理过就业报到证的一式两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更换新协议书。
3、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调整改派仅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已正式签约毕业生,学校将从严控制,督促毕业生诚信履约。所谓特殊情况是:①国家重点建设需要;②原单位违约或发生变更;③家庭特殊变故。调整改派于9月1日以后受理,期限至2012年6月30日。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和外省生源毕业生签约河北省用人单位,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第一种情况:签约中直、省直单位,以及出省就业
①毕业生解约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②与中直、省直、省外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③持协议书到学院进行初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④持原就业单位盖章同意调整的证明材料、报到证(上下两联)提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⑤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改签就业报到证;⑥凭新就
业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所属户籍部门办理户口改迁手续。档案则由新接收单位与原单位协调解决,不再经过学校办理;留在学校的学籍档案由毕业生个人持就业报到证到学籍部门办理。⑦凭新就业报到证到新单位报到。
办理时间:正常办公时间受理,随相应批次改签报到证。
第二种情况:省内签约市属单位
①毕业生解约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②与省内市属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③持协议书到学院进行初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④持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⑤持学校审核后的协议书和原就业单位盖章同意调整的证明材料、报到证(上下两联)到新签约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举例:某毕业生原签约单位为石家庄四药集团,需要调整到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审核签章的协议书、四药集团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同意调整的证明材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特别提示:
毕业生离校后,要积极关注学校就业信息(http://zsjy.hebtu.edu.cn/jyw/),注意查询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和就业工作相关通知。为提高办事效率,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时一定要手续齐全并按上述程序办理,学校一定会为毕业生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9.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篇九
顶岗实习及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一、顶岗实习前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1、签定顶岗实习协议书
学生到顶岗实习单位前,需由本人或家长与所在系、实习单位签定书面管理协议。
2、办理离校清单
顶岗实习前,领取《离校清单》,到各部门办理好之后,交回辅导员处。每个部门在检查相关项目是否完清后才能签字或盖章。
1)、辅导员:检查班费是否完清、班级财产是否完好、是否同意推荐、学费是否完清;为便于计财处查清学费,请学生在离校清单左上角写出学号(教务系统表格下载中的离校清单已修改)。
2)、系(部):检查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同意推荐;是否损坏实习实训设备;
3)、学生处(团委):检查学生证是否注销、档案是否完善;
4)、保卫处:检查户籍是否办理,处理遗留问题;
5)、图书馆:检查图书是否还清、借书证是否注销;
6)、总务处:检查是否损坏公物、水电费结算、餐卡注销;
7)、计财处:检查学费是否完清、结算书费;
8)、招生就业处:领取毕业证前办理[完善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于2011年3月1日前交回系部,由各系统一交招就处。无就业协议(或接收函)不办理];
9)、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前(每年 6月中旬)办理,检查成绩是否合格、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并发放毕业证。
3、填写毕业生鉴定表
在各班辅导员处领取《毕业生鉴定表》,在顶岗实习前填好并交回辅
导员处,由辅导员客观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毕业生鉴定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学生处存档和放入学生学籍档案。
4、领取《顶岗实习鉴定表》
顶岗实习前,领取《顶岗实习鉴定表》,在顶岗实习结束后,由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结束后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在返校领取毕业证时上交系部。
5、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顶岗实习前,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顶岗实习期间,与就业单位签定协议书(或接收函),并加盖公章。在顶岗实习结束后,于2011年6月1日前,交回系部,由各系统一交招就处。
二、顶岗实习期间应完成的任务
1、写好顶岗实习月记。
2、学院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鉴定和考核。
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有明确规定。顶岗实习期间,学院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全面管理和考查。其中顶岗实习日记、顶岗实习鉴定表是一个重要的考查依据。顶岗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擅自离开者按旷课办法处理,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学院、专业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并按照要求填写顶岗实习月记、《顶岗实习鉴定表》。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将有企业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顶岗实习鉴定表》和顶岗实习月记交回系上进行成绩评定及存档。
3、签订就业协议(或接收函)
就业协议(或接收函)是学院为毕业生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的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
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在2011年3月1号之前,必须将此表交回辅导员处,辅导员收齐后交系部。
三、毕业手续办理流程
1、有历期补考(重修)科目的学生,于2011年6月10日返校(11、12日考试)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终补,仍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参加下一届毕业补考(重修),在学制期限(3-5年)内成绩合格才发毕业证。
2、将顶岗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的《顶岗实习鉴定表》交系部。
3、将盖有就业单位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一式三份)于2011年6月1日前交系部。
4、在交回《顶岗实习月记》、《顶岗实习鉴定表》、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之后,在系上领取成绩合格的《成绩单》、《素质合格证》,在辅导员处领取《离校清单》。凭《离校清单》、《素质合格证》及成绩合格的《成绩单》到到计财处结算学费、书费,再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凭毕业证到学生处领取《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
5、返校办理毕业手续,领取毕业证的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至19日。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此期间凭上述资料前来办理。由于手续不完善或不按时前来办理,造成的办理时间延误自行负责。
本表一式三份,签字生效后,学生本人执一份,辅导员执一份,系部执一份。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且知其责任)
学生签名时间家长签名时间
辅导员签名时间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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