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07-03

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10篇)

1.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今年1至12月,我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和我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工作也深入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国税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房地产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同时,将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深入开展纳税检查工作,发挥稽查局打击偷骗税的职能作用。

根据纳税检查计划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检查了20户企业,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对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共查补增值税382,801.55元、滞纳金97,244.94元、罚款188,474.58元,三项共计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内清缴入库638,760.42元。综合处罚率达49%,查实率达81%。

(一)抓好日常纳税检查工作。对去年未查结的两户企业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一是对国电**发电厂进行查处,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部份没有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等,查补税款277024.20元,加收滞纳金71369.88元,罚款138512.10元。二是对**有限公司在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时,为达到抵扣目的而要求开票方变更品名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19644.43元,加收滞纳金5795.11元,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我局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低的行业抽调稽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抽调三名稽查人员到无锡开展对蚕茧行业进行为其半个月的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抽调来的4名稽查人员开展对经营煤炭的3户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有两户存在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27534.36元,加收滞纳金3366.22元,罚款4694.87元。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

三、搞好协查工作,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上半年我局发出委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是征管部门转来的总局比对不符发票,回复结果无问题。收到受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经核查无问题,并已按其回复,按期回复率为100%。同时,按期上报协查分析和协查报表。另外,对贵州“9.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按上级协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协查取证,并按要求将证据寄送对方;对**宏祥铁合金厂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31462.35元、加收滞纳金13506.28元、罚款15731.18元。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征管软件V1.1稽查模块的运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实时录入。二是按照区国税局和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对新办(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人员身份资料进行核实的通知要求,对我市XX年以来认定和变更的1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办税员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发证单位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于5月16日填报好相关人员情况表报**市局,并已按要求将材料移送**市公安局进行核实,经公安机关核实无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进度缓慢,时间过半检查进度没有过半;二是稽查业务学习和查帐技能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纳税检查工作的开展,加快检查进度,确保对一般纳税人的检查面达100%。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成效,力争在人均检查面和查补税款数额上有进一步提高。

(二)调整检查思路,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查办涉税案件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2.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二

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工作总结

光阴任苒,岁月如梭,即将过去的**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里,我们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目标深入民心,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引领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进取,努力奋斗。

这一年里,为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作为江西省国税系统首家实行“一级稽查”改革的试点单位,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自**年10月19日成立之日起,在省局、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周密部署下,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适应加入WTO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基层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一级稽查”改革的新思路和新办法,特别是在深化

“一级稽查”改革工作中做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的经验。实践证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提升了我市税务稽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促进了我市国税稽查事业的不断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这一年里,我们学习了浙江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省国税局《学习浙江经验,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江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全省、全市国税稽查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大局观、发展观,牢固树立税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我市国税稽查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坚定不移地维护和促进南昌市的大开放格局,为加快南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这一年里,我们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切实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全面落实税务稽查公开制度,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效率。严格实行检查计划审批制度,尽量减少税务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规范稽查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充分考虑税收法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税收执法权,强化各岗位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偷、骗、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充分有效地发挥了税务稽查打击犯罪和组织收入的职能。

一、基层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基础工作,改善基本条件,在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国税稽查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切实把基层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江泽民同志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这是我们在新时期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而把着力点放在基层,心操在基层,劲使在基层,工作做在基层,是我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是新形势下提出的客观要求。稽查局成立伊始,全局上下就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着税务稽查中心工作这个大局,密切联系我局的工作实际,强化对各级稽查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为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稽查专业队伍夯实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我们通过读书班、研讨班、查摆会、上党课、以及《国税稽查信息》刊物、春训、集中整顿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我们通过组织收看先进事迹、参观革命圣地等方式加强包括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在内的思想道德教育;我们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收看党的十六大开幕式、学习和分组讨论江泽民同志所做的报告以强化形势任务教育。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的工作来抓。把廉政方面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每一个干部的重要依据;各股、室、科负责人还代表本部门作廉政建设表态并同局领导签订了《廉政责任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学习省局编撰的《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知识读本》,并结合新征管法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多次在不同范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了制度。在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了自身建设,重点做到“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两职”,建立健全了廉政工作责任制,推行落实了稽查局到检查科、内设股室负责人“一岗两职”的领导工作制、一级抓一级的目标责任制,抓好了稽查局股级以上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稽查局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社会、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用反面的事例警示人,通过廉政教育的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教育了干部切实解决好“人要怎么做,法要怎么执,权要怎么用”的问题,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大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自”、“四慎”,严格遵守“四个纪律”,自觉不触“四条高压线”,树立“四铁精神”,保证恪尽职守,清正廉明,公正执法。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和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

邓小平同志说过,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管理好队伍,不断增强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贯彻落实总局“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除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以外,建立建全科学、规范的各项涉及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不可或缺。我局自实施“一级稽查”以来,不断强化了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廉政工作制度》、《税务稽查复查追究制度》、《岗位职责体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套统一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产经费管理制度、勤政廉政制度。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用激励制约机制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明确了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使稽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今年初,我们紧紧抓住“一级稽查”运行的特点,积极与各管理局加强联系与沟通,并组织人员就稽查与管理及机关业务科室工作衔接进行调研,制订了《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稽查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征管信息与稽查信息共享原则、案件与信息交换要求、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及稽查信息反馈方式,同时建立了稽查与征管及机关业务科室定期工作联系制。使税务征管与稽查工作衔接更加顺畅、税收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与时俱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基层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步伐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基层税收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的客观要求,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新时期加强对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精神,我局坚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如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征管法及细则业务、查前业务培训、案件查摆会、CTAIS及计算机培训教育活动,并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必使各项培训活动真正达到目的,起到实效。增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下稽查干部接受挑战和考验的能力和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技能,奠定了培养适应新挑战的复合型、高素质稽查干部队伍的基石。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保证和具体体现。金人庆局长指出,要关心第一线同志的工作、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同时要多组织健康的文娱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我局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专门拿出资金用于购置稽查办案交通工具、亮化美化绿化楼院、新建设施完备的会议室、健身房、活动室、阅览室及职工食堂等。基础条件和征管条件的改善为各级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也为税务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为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干部队伍,我局大力开展基层干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争创“国税系统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争当“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实施“阳光稽查”工程等,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虚”变“实”;我们还为大家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如组织女同志利用午间休息时间进行健美操训练活动,开展拔河、棋牌、读书竞赛,建立乒乓球室、棋牌室等;我局编辑的《南昌国税稽查信息》内部刊物目前已出刊16期,为加强干部的理论交流、加强稽查系统的横向联系加强稽查局上下的广泛联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连同我们新创办的《国税稽查信息》网站,均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二、一级稽查改革取得新突破

根据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精神, 作为全省国税系统“一级稽查”改革的试点单位,南昌市国税稽查局于**年10月开始推行实施“一级稽查”改革,迄今已一年,提高了税务稽查的专业化管理,实现了城区全域的稽查工作集约化管理和对四县的辐射指导功能,制约了执法的随意性,杜绝了执法标准的不一,避免了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实现了执法的公平和统一,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纳税和市场投资环境;同时变多层次执法为高层次执法,变低水平执法为高水平执法,对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提高稽查水平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执法打击型稽查初步建立

“一级稽查”的运行,规范了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尺度,提高了办案质量。改革前稽查机构力量分散,层次过多,专业文化程度不高,稽查力度差。实施“一级稽查”后在城区范围设立一个稽查局,保证了有限人、财、物充分使用,达到并拢五指、握紧拳头、把握重点、重拳出击的效能,体现了稽查的“重中之重”的作用,可以准、狠、深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一改以往“重任务、轻打击”做法,使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戒、服务和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稽查的打击职能得以凸现。今年,我们成功查处了“华威”、“中威”两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案和“椰岛鹿龟酒”等多起大要案,依法移送公安查处案件 起,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税案 起。

(二)专业化管理优势明显

“一级稽查”运行后,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稽查四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实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设置综合股、案源管理股、审理股、执行股等4个机关股,按行业划分设置了若6个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稽查。稽查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解决了执法水平偏低、行业稽查业务不专一的弊病,进一步提高了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如**年3月我局在对金融保险行业专项检查工作中效果明显。此次专项检查仅检查5户保险分公司,查补营业税、所得税达200余万元。而在“一级稽查”实施以前,**年全市对保险行业的专项检查中,稽查企业10余户,查补税款仅30余万元。

(三)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一级稽查”运行后,稽查局查办的所有案件均按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到位,从选案、稽查、审理到执行严格按程序办,克服了过去基层征管局稽查人员少带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流于形式的问题,使稽查四个环节真正分离,内部各环节相互制约和配合。同时由于稽查职能从原征管局剥离出来,有利于加强对管理局执法的监督。在案件审理制度上,采取两级审理机构制度,稽查局设立本级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查补税款50万元以下的案件的审理;市局成立以市局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集体审理查补税款50万元以上的税案。

(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改革前稽查职能分散在各管理局,主要是围绕完成收入任务来开展工作,受各方面因素干扰,检查阻力大,稽查成了完成收入任务的调节工具。即使对企业实施了稽查,查出了偷税,考虑罚款较难组织入库,往往只补税不罚款,税务稽查在打击涉税犯罪方面的作用得不到充分体现,稽查的教育和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查处偷税执行难形成大量欠税无法追缴。“一级稽查”实施后,我们加强了与公安、司法机关和地税稽查局的协调,我们与南昌市地税局稽查局建立了定期交流的协调机制,目前已进行了3次联系会议;我们与公安经保部门不但进行了广泛的合作,还进行了2次篮球友谊赛。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系与沟通,密切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工作的配合,形成了合力,加大了对涉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纳税秩序。

(五)执法监督初显效果

稽查职能从全职能的征管局剥离出来,对集征、管、查于一身的管理体制形成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是一种分解,有利于加强对征管局执法的监督和制约,较好的解决全职能局易产生的将税收征管和执法中的问题掩盖在基层,消化在内部的状况。同时,通过对同行业的专项检查,各征管局在执行政策上宽严不一,税务管理松紧不一,税务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可以及时暴露,一级稽查的实施作为制衡机制,可以促进各征管局加强、改进管理,规范执法。如在对我市两个乳品制造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发现这两个企业属同城同一类型企业,隶属两个征管局管辖,但由于执行政策不一,造成两个企业实际税负率相差较大,前者为6.12%,后者补税后为3.77%。其次,稽查人员的集中,克服了过去基层征管局稽查人员少带来的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流于形式的问题,使四环节真正分离,达到内部各环节的相互监督、权力制衡。第三,今年,我们先后开展了石油、手机、箱包、沙石、烟草、建材、纺织、医药、汽配、保险及跨地区经营企业等行业的专项稽查按行业设置机构和实施检查,可以按统一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执法,对稽查人员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和权力的制约。

三、充分发挥组织收入的尖兵作用

为切实贯彻好南昌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和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支持南昌花园城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我局及时召开了干部动员大会,下达了《关于布置安排**第四季度税收稽查工作任务的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发扬勇挑重担的优良作风,发挥稽查队伍组织收入的“尖刀”作用,再接再厉,顽强拼搏,发扬稽查队伍组织收入的“尖刀”作用,以信息化作为支撑,和公、检、法、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市局交付的光荣使命。实践证明,我市国税稽查队伍是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的队伍,是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队伍,是一支值得组织和人民依赖的队伍。

此次组织收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对我局全体干部来讲,不啻为一次严峻的挑战。为此在马龙局长为班长的局领导班子的直接组织、精心指挥和周密布署下,在全体稽查干部的奋力拼搏下,全面完成了“四个到位”的要求。

一是组织形式和工作安排上到位。各部门领导本着讲究工作方式和领导艺术的原则,纷纷开动脑筋,有效地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层层分解、落实好了各项检查工作任务。工作中要特别做到了强调组织性、纪律性,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不越级、越权工作。

二是执法上到位。首先,在稽查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了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上的到位,即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其次,在执法程序上到位,即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赋予的税务稽查部门的检查权对企业实施检查,不越权越法;再次,确保文明执法上到位,做到文明稽查,体现国税稽查的良好形象和风范,为我市创建花园城市和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开放大格局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最后,在执法廉政建设上到位。各级稽查干部都能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规章制度,没有发生在企业就餐和接受企业的馈赠的现象。

三是时间进度到位。在工作中讲究方法,紧紧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工作要“进得去、出得来”,合理布置检查时间,保质保量保时地圆满完成任务。在组织收入工作后期,为加快工作进度,各检查组同志主动牺牲公休假和双休日休息,从工作时间上确保了任务的最终完成。

四是组织收入到位。通过我局干部职工的顽强拼搏和不懈努力,我局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市局根据我市经济的整体发展状况和全市工作的整体部署、统一规划对我局提出的要求和组织收入的目标数。

四、正视不足和问题,转变观念和作风,不断改进工作

尽管我们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客观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工作态度马虎、浮躁现象、自身业务学习欠缺、基本业务常识不足,在稽查工作中过分注重实体轻程序等等现象。这些缺陷和不足已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我们稽查工作上的错误甚至是不良影响,对稽查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为此要客观全面地对待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把问题摆出来,认真剖析对待,组织全体干部分批分层次开展讨论,以此搅动思想、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强化素质、端正风纪、查摆问题、提高认识,力争短时间内有个较大突破和改进。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坚决改正,针对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坚决杜绝。

一是要在加强工作责任心上下功夫,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消除工作中的浮躁情绪,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塌实的工作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稽查操作流程与稽查程序,提高稽查干部文书写作水平,纠正办案中较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准,为克服这些不足,我们决定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查摆会,使这种形式成为制度;

三是要提高我们的服务意识,对内对外始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善于领会和理解上级意见,做到政策和措施的上下贯彻统一。总之,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观念是当务之急的大事情。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勇于创新、勇于改革,不断完善机制,加强管理,防微杜渐,再创新的佳绩,不辜负省市局领导的希望和重托。

五、面临的任务、挑战和对今后工作的展望

前路漫漫,任重道远!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深化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推进基层各项建设、发挥稽查打击犯罪和组织收入职能等方面工作中虽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同时应该意识到深化稽查改革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应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对税务稽查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艰巨的任务;加入WTO后如何遵循国际惯例,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更好地为实现执法的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是我们今后亟需迫切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我市做好两篇文章,实现经济发展和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新形势也要求国税稽查部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依法冶税、文明服务的税务稽查体系;在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时代,如何科学地应用CTAIS,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带来的信息资源和人机结合的稽查机制,系统地运用稽查岗责体系,这既为税务稽查改革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不可回避的挑战„„

十六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发展是我们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展望未来,我局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税稽查会议精神,通过改革创新,唱响发展这个主旋律,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我们的工作:

第一,认准一个目标。我们的目标就是: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省市国税稽查会议精神为要求,通过加强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稽查工作水平。只有认准目标,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明确方向,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达到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稽查干部要公正执法是天平,追缴税款象尖兵,国税形象如大使,廉洁勤政是标兵,做改革与创新的排头兵。这既是上级领导要求达到的,也是我们稽查队伍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

第三,用好一个系统。也就是用好CTAIS系统,构筑以CTAIS为主体的稽查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稽查专业化建设。努力发掘CTAIS在税务稽查应用中的监控作用。仔细研究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对税源的有效监控,提高对偷税行为的稽查监控水平,防范和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税收征收成本大幅度降低,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有效制止“跑、冒、滴、漏”,为税收“大征管”专业化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实践“科技加管理”的管理理念,落实《征管法》关于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法律主张,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第四,实施一个工程。也就是正式在南昌市实施“阳光稽查”工程。弘扬和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用新概念、新观点、新理论、新思想,引导广大干部和全社会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新型稽查,丰富税务稽查的内涵。

3.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年工作安排

2009年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

09年,第一稽查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抓管理、保增长、促税收为主线,继续坚持“建和谐班子,带和谐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倡导“三个三”的治局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层级管理,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挖潜增收,稽查收入保持

良好的发展势头

2009年,全局干部以大局为重,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加大查处力度,深入挖潜增收,圆满完成了各项稽查工作任务。全年共查结各类案件户,其中有问题案件户件,有问题率%,共组织稽查收入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入库率达100 %,圆满完成全年稽查收入任务。

(一)明确目标,坚定信心,为完成稽查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为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带来不利影响,确保政府财政收入,今年,市局提出了“抓管理、保增长、促税收”的工作目标,针对稽查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考核指标,以此来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挖潜增收的目的。面对当前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税制改革及政策调整对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局领导班子在认真研究分析主客观因素的基础上,解放思想、调整思

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在为稽查人员施加压力的同时,积极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契机,通过组织开展“应对挑战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消除畏难情绪,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要求广大干部学会科学摆布工作任务、统筹兼顾各方面工作,把思想压力变成工作动力,团结协助,共克时艰,从而为完成上级交给的稽查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建章立制,统一标准,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了科学的行为依据。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完成任务的坚定信心,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统一的工作标准,来规范和指导稽查工作行为。年初以来,我们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先后制定并下发了《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稽查标兵、能手奖励办法》、《大案要案评选办法》、《稽查工作指导意见》、《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重

大案件申报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稽查工作规程,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稽查案件质量,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了科学的行为依据。

(三)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为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打下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首先,科学选案,合理下派,全程监控。逐步建立起以重点税源企业为主的案源库,对重大案源进行优中选优,合理下派,同时对已下达案件的检查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及时收集和整理案源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强化案例分析,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2009年共接收下派各类案源404户(包括上年结转 29户),其中专项检查134 户,自选203户,举报协查45户,转办19户,交办3户。

其次,检查实施,做好预案,督查督办。无论是专项检查还是举报协查,检查人员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查前“做

预案”,查中“环节全”,查后“复查严”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稽查预案制度”和“首查责任制”。通过分析、评估等方法确定检查对象,最大限度地提高查处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护依法诚信纳税,维护公平税收环境。

第三,案件审理,关口前移,做好服务。审理部门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提供税政服务,确保案件质量。对上报审理的案件,实施预审制度,在进行系统录入前由审理人员先期对案件进行预审,降低差错率,提高标准率。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通知检查人员进行补充调查,保证案件检查的严谨性。建立税政例会制度,全年共召开税政例会6次,上报市局税政请示7件,解答税政问题155件次,为广大检查干部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提供了沟通交流的平台。全年共审结偷税案件76件,重大案件41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坚持重大案件审理会制度,组织召开审理会21次,审理案

件38件。

第四,执行环节,通力合作,及时入库。执行环节工作直接关系到稽查成果能不能最终得到体现。在查补税款入库问题上,各检查科与综合审理部门通力合作,在确保涉税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而且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与市局相关部门以及企业所属征管局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从而确保了查补税款及时足额顺利入库。

(四)考核管理,督促检查,为增强稽查干部工作责任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

4.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四

七台河市国家税务局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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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上午,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在市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文忱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区、县局稽查工作主管领导和稽查局局长、直属分局和北兴分局业务局长及市稽查局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部署了工作任务,强调了工作重点。

会上,市局纪检组长王文忱同志作了题为《坚持依法行政 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全市国税稽查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和回顾了2011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客观分析了有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按照省局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国税稽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王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今年全市的国税稽查工作要突出抓好依法行政、精细管理、整章建制、案件查办、调查研究、提升素质、廉政建设、有效监督等八方面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确保完成稽查各项工作任务。

5.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五

某市国税局实施一级稽查的调查总结

**年,我市国税局本着“精减、效能、制衡”的原则,率先在全省进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试点,撤消市区各局的稽查机构和设在征管分局的检查岗,将城区范围内的稽查职能上收,市局稽查局在主要承担查处涉税案件的同时,还承担辖区五县的稽查业务管理职能。市局稽查局内设综合股、案源管理股、审理股、执行股四个机关股(正股级),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与此同时,按照“人数降下来、素质提上去、结构更合理”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从现有稽查、税政、征管等岗位选拔人员;并注意选拔计算机、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到稽查局。新组建的稽查局现有人员130人,比改革前城区稽查人员减少近200人。

市国税局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时间尽管不长,但已初步显现了一级稽查的优势。一是检查、处罚、执行职能的全面集中,有效地减少了对执法的干扰,检查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二是稽查人员和力量的集中,使得对行业的专项检查更深、更细,对重大案件和突发案件的查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三是取消给稽查局分配收入任务的做法,使稽查的打击职能凸现出来,过去稽查重大户、轻小户的现象得以改变;四是通过制定一套比较完备的内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在市区范围内做到了办案程序、执法文书、定案标准的统一,处罚幅度相对平衡,同行业相同企业执法不公的现象得到扭转;五是稽查职能从全职能的征管局剥离出来,有利于加强对征管局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克服了过去基层征管局稽查人员偏少带来的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流于形式的问题,使四环节真正分离,达到内部各环节的相互监督、权力制衡。

(二)实施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是按照总局、省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要求进行的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加以解决的问题,如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案件移送渠道不够畅通、以查促管效果不够明显等。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科学、规范、效能的稽查管理体制,正是我们迫切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广大税务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稽查体制改革不仅是稽查管理方式的变革,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专业化分工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的需要,是规范税收行政执法、建立公正执法环境的需要,也是强化权力制约、促进廉洁从政的需要,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上来,淡化权力意识、本位意识和无为意识,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加强配合与协作,积极主动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的发展。

2.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搞好工作衔接。当前,推行一级稽查迫切需要明确稽查、征管和市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合理界定和划分检查权限,制定案件移交标准,搞好工作衔接。可以考虑将征管局、市局税政、发票等职能部门和稽查所涉及的检查内容划分为管理性检查和稽查性检查。就目前条件看,征管局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对申报异常户、税负偏低户和查补税额较大户的下户调查,税政管理部门对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的检查和一些行业的税款清算,发票管理部门对纳税人领购、开具、使用、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检查等调查、检查可以归为管理性检查,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和专案检查属稽查性检查,由稽查局负责。但对征管局、税政、发票部门在纳税评估、调查、检查中发现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或嫌疑的;涉嫌虚开、代开、接受虚开、伪造或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嫌需跨辖区调查取证等情况,相关部门应移送稽查部门按稽查工作程序进行检查。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属管理性检查的内容,应当移送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3.建立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就征管、稽查等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来说,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层次:首先是强化稽查执法的监督。通过本级国税机关和上级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复查,对其执法的程序,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是否按规定移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等进行监督;通过工作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督促稽查部门对征管局、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案源、案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反馈;通过推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其次是强化稽查内部的监督制约。建立税务稽查工作程序、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税务检查限时报告制度、税务稽查回访制度等,推行稽查人员等级制、主查主审制、岗位轮换制、目标管理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激励机制。再次,强化稽查对征管的制约机制。税务稽查后,应当就执行税收政策和日常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以个案反馈、提交加强征管意见(建议)书和市局进行的跟踪整改等形式对征管部门予以监督制约。

4.规范稽查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一是逐步推行计算机选案。推行CTAIS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征管信息集中的条件,对CTAIS的计算机选案软件进行完善,并通过使用该软件筛选案源;未推行一级稽查的地区,要依托现有的基层税收管理系统和日常管理中提供的信息,设计选案指标,制作选案软件,发挥计算机选案功能。二是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作用,从协查案件中分析、筛选案源。三是接受征管局、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提供的案源、案件。四是受理举报案源、上级部门和外单位交办转办案源,研究开发并采用举报自动受理系统,方便举报,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和安全感。

6.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六

国税局为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年”的成效,要求稽查各部门把工作制度化作为带动基础工作的主要手段,结合实际,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落实稽查制度,使之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夯实税务稽查基础性工作。

一是在选案环节实行检查准入制度。在稽查选案环节实行检查准入制度,是指在下达稽查任务之初,选案部门提前了解掌握企业近几个年度的各类纳税检查情况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安排检查。由选案部门制作《税务稽查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这样既可以避免多头重复进户检查的现象,还可以为检查人员提供企业的基础资料,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性。二是在检查环节制定查前预案制度。查前预案即制定《税务稽查实施方案》是指依据被检查对象的行业特征、税收征管资料、举报线索等综合信息,运用计算、稽核、审计、经验判断等方法,对纳税人的涉税指标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综合评估,查找纳税异常现象,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指导检查人员进行针对性检查的工作方案。科学制定行之有效的查前预案,可以增强检查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是在审理环节实行重大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审理关口前置是指税收违法案件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审理环节

7.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七

加强“两权”监督 实施“阳光稽查”

背 景

近几年来,国税系统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规范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当前行政机关中仍有少数干部滥用权力、为政不廉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简称“两权”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我们**市国税稽查局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从制度上、监督上下大力气,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对干部实施“两权”监督,推行“阳光稽查”,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做到权力不过于集中在某一部门、某一人,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以及办事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在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做 法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自“两权”监督实施以来,我们多次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对税务干部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勤政廉洁教育、法制法规教育,使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来教育税务干部,用正面典型来感化人,用反面典型来警示人,明确“两权”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规范执法能力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和加强“两权”监督。还针对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两权”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七个实施办法,并专门印制了一本《“两权”监督制约知识读本》,将其下发到每个干部,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干部经常对“两权”监督的各项规定进行自学、讨论、理解、领会。此外,为了解干部对“两权”监督内容的学习掌握程度,我们还组织干部对“两权”

监督知识及相关内容进行考试,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根据“两权”监督的要求,针对税务稽查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了内部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科学界定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检查考核办法》、《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并(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免费提供下载。)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和督查制度,把“两权”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科室的工作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总结,年终有考核,使每一个执法权和管理权都明确地落实在具体岗位上,从而把各项权力置于上下监督、内外监督和专项监督之下,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有序,全局形成自上而下的纵向监督和各个流程及环节的内在监督制约机制。

三、强化政务公开,推行“阳光稽查”。我们以“规范化办案、严格化管理、科学化考核”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阳光稽查”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公告栏,对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进行公告,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进行重点曝光;

2、公开税收政策、公开办案程序,如对税务稽查选案办法、稽查工作流程、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

3、实行税务稽查的告知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使税务稽查部门的行政行为,接受被稽查当事人以及社会的广泛监督,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热线电话;

5、建立“一个标准,四项制度”,即《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汇报制度》、《税务稽查复查制度》、《税务稽查退查制度》、《税务稽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增强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

责任心,防止检查环节执法随意性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6、健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义务监察员队伍,向社会聘请义务监察员,对税务稽查工作进行监督;

7、开展优化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强本稿件版权属于517878秘书网对纳税人政策宣传和辅导,真正做到文明稽查,优质服务。

四、抓住重点,强化监督。我们以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初步形成了“信息数据集中处理、稽查相对集中、人财物集中统一本稿件版权属于517878秘书网管理”的改革思路,变多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分散执法为集中执法,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使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党支部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住重点环节,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行风建设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通过对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核实、建立乡镇联系制度和企业走访制度,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如对纳税人反映的税务稽查干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好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我们还将“两权”监督贯串于平时的工作中,如经常开展内部审计、稽查案件复查、ISO质量标准内审,对各项工作全方位实行监督制约,如自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三次执法(自查)检查,二次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复查企业30户,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除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外,对有关责任人员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共追究10多人次,经济处罚6000多元。

五、拓展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一是经常邀请有代表性的企业座谈,听取他们就如何搞好国税工作,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国税部门如何支持企业发展生产,为企业提供服务等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他们的监督。二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测评及企业评部门活动。三是经常上门走访义务监察员及市级骨干企业、规模企业的厂长(经理)们,了解企业对国税稽查部门的希望和要求以及对国税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反映,从国税与

地方、国税与地税、国税与企业、涵养税源与规范执法等角度,与他们交换意见,并要求义务监察员及厂长(经理)们加强对国税稽查干部和国税工作的监督,多为国税部门出谋划策,使国税部门更好服务于纳税人。四是利用国税“廉政网”和投诉电话,推行网上和电话投诉、建议办法。五是实行稽查回访制,对被查企业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踪调查,听取被查企业对稽查人员执法水平、服务态度、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反映和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建议。被查对象普遍反映,这种稽查后及时进行跟踪调查的方式,不仅有利于税企之间的沟通,还有利于加强税务稽查干部的廉政建设。六是开展查后辅导,即对已经检查完毕的企业,由税务稽查人员上门提供财务知识、经营管理、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辅导服务,特别是对企业执行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重点辅导,帮助企业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避免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减少企业的纳税风险。这项措施试行后,效果很好,既有助于企业走上规范化、诚信化纳税的轨道,也提高了税务稽查人员的服务水平,受到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

成 效

我局的“阳光稽查”工程实施后,效果明显:一是提高了稽查执法的透明度,使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办案工作不再“雾里看花”,彻底改变了以往税务稽查“暗箱操作”的管理模式,以公开促公正,消除了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弊端;二是推进了税务稽查的规范执法工作,保证了稽查程序的到位,使执法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通过“阳光稽查”,将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置于“阳光”下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使用的随意性,减少权钱交换的可能性,从而加强了对稽查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达到以透明保廉洁的目的,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也得到了强化;四是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自觉性,真正做到文明稽查,优质服务;五是增强了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使税务稽查人员

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懂法守法,严格执法,提高了办案质量;六是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在社会上收到了良好的反响,《中国税务报》、《##法制报》、《**日报》等报刊都先后介绍了我们开展这一活动的先进经验,外地有不少兄弟单位也专程向我们索取有关资料,进行学习、取经;七是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我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2002年至2004年共检查纳税企业1473户,查补税款12348万元,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3613万元,去年查补税款达到4022.8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1861.8万元,居地市第一位,为完成我市的国税收入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8.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八

商丘国税稽查局开展“稽查素质能力提升年”系列活动(宋传峰臧安邦)为认真贯彻市国税局“春帆”干部培训精神,进一步树立“事业凝聚力量,文化提升团队”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稽查队伍,该局确定2012年为“稽查素质能力提升年”,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活动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行政能力、业务技能、文化素养,进一步促进国税稽查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稽查素质能力提升年”以局创新管理小组、业务培训小组、工作调研小组、风险管理小组、文化建设小组为依托组织开展活动,各小组推选出副组长、秘书长,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各组成员明确分工,围绕稽查工作开展活动。一是以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为重点,使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快速反应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谋划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明显提高;二是以改善结构、强化业务培训为重点,使该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的知识结构、整体素质得到改善;三是以提升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为重点,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使该局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依法办案、依纪办案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四是以制度建设、完善考核为重点,促进该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氛围的形成,促进学习型系统的建立。

9.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九

一、现状与问题

“流程管理”就是对所有税务稽查业务即“四分离”的每一个环节与全部业务岗位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即根据税务稽查过程中选案、审理、实施、执行四个步骤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建立规则,对整个税务稽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这些环节加以规范和管理;“同步监督”就是纪检监察机构对涉税案件过程中检查人员的监督同步,对办理涉税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时间与空间监督同步。

“流程管理同步监督”实施以来,收到较好效果,主要有:选案环节体现出科学性;实施环节体现出严密性;审理环节体现出程序性;执行环节体现出及时性,使稽查工作逐步走上行为规范化、工作制度化、监督有形化的轨道。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日益激烈,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日趋呈隐蔽性、智能性、多样化、跨区域等特点,面对新形势,给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稽查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与稽查工作的不相协调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是稽查人员相对交流少,多数稽查干部与稽查户熟悉,工作开展难;二是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既是税收前沿阵地,又是风口浪尖,随时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腐蚀和干扰,使稽查干部的思想受到一定冲击,加之内在素质参差不齐,靠自身调节很难达到拒腐防变的效果,预防工作开展难;三是检查手段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就帐查帐的方式上,“稽查就是办案”的思想意识淡薄,稽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不高,查办案件难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在完善机制上做文章。

二、完善与深入

“流程管理、同步监督”这一管理办法,目前还处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在某些方面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求深入:

一要在提高干部“两个素质”上求深入。随着经济的发展,涉税违法犯罪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作案方式日趋智能化、团伙化和职业化,作案手段也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给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任务和新挑战。因此,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稽查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稽查干部必须把强化学习摆上重要日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也只有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提高稽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稽查队伍成为学习型集体,才能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加强稽查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装备精良”的专业化稽查队伍,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树立稽查干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

二要在管理监督的方式方法上求深入。及时准确把握流程管理、同步监督介入稽查工作之中的方式方法。什么时候介入、如何介入?都要掌握好方法和时机,介入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失去了监督的意义;介入不当,有可能给干部造成组织不信任的感觉。随着税务稽查工作的不断开展和深化,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索完善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

10.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十

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2017年,在党建工作的统领下,晋城市国税局稽查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深化稽查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贫等工作,并深度集成融合,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党建工作与廉政监督相融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二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落实、考核,确保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四是坚持廉政谈话,运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全年与普通党员干部谈一次心,做到有事随时谈心,互相沟通思想,及时反映情况。五是坚持推行《廉政监督卡》。把实施《廉政监督卡》与“阳光稽查”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将思维由“单纯执法”向“执法服务”的转变,增强服务理念,消除“烦、难”等情绪,统一认识,为全面推行“阳光稽查”奠定思想基础。

二、党建工作与两学一做相融合,全面构建从严治党新局面。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列出权责对等、内容明晰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为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覆盖责任网络。二是全面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瞄准作风建设中仍存在的现实问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正风肃纪,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同频共振、上下一心的好局面。三是全面推进党内监督。局领导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举措。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越来越细。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局上下扎实开展多轮自查自纠。四是全面深化党内教育。始终保持淬炼党性“炉火”的温度,不断通过严格的党内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加强党建学习,切实提升各级党务干部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相融合,全面深化稽查体制改革。以学习教育激发动力,推动各项改革落地。晋城市稽查体制改革率先到位,在全省带了一个好头,在市区范围内的一级稽查和全市稽查一体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周情互通”机制,即每周由市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市国税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在工作例会上交流工作信息、汇报工作进程、掌握工作动态、探讨工作做法、议定工作事项,并每周向市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发放“周情互通”信息。此举冲破了部门壁垒、统一了工作思路,提升了协作效率,促进了各项改革措施的平稳落地和各项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来,持续巩固并完善了“周情互通”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市局稽查局与保留的县局稽查局之间的紧密联系,要求高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阳城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参加“周情互通”会议,每月末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周情互通会议,沟通协调相关问题,会议参会单位由原来的两个单位扩围到四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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