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职责的规定

2024-07-25

物业公司职责的规定(通用9篇)

1.物业公司职责的规定 篇一

物业电工管理规定和职责

一、电工人员定岗

1、强电电工1人(负责整体商场强电安全工作)

2、弱电电工1人(负责商场弱电整体工作)

3、水工1人(负责商场水整体工作)

4、空调工1人(负责商场空调整体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1、强电电工工作安排:交接时把所有的电箱和电路都要检查和试用性能是否良好,要掌握每个强/弱电配电间内的电闸控制区域,也要掌握和了解整体的电路走向,每天巡检和检查本楼层的设备和设施运行情况。

2、弱电电工工作安排:交接时把所有弱电间内、消防广播系统、电话及网络等,掌握现有的设备控制区域了解整体的电路走向,检查设备设施和试用性能是否良好,每天巡检和检查本楼层的设备和设施运行情况。

3、水工工作安排:交接时把所有卫生间的水管、水阀、水龙头检查是否漏水和损坏,检查所有的消防栓、喷淋头、消防管道和水阀是否漏水和损坏,每天要检查和试用所有的水阀、水龙头、卫生间内的感应器等是否良好。

4、空调工工作安排:交接时把所有空调机房内的空调设备检查和试用是否良好,检查楼层内的空调出风口和控制开关是否无风和不制冷/热的问题,每天巡检和检查空调机的运行状况。

三、工作计划与管理办法1、2、3、确定电力人员到岗时间。进行电工岗位对接并明确工作安排。明确商场上下班关闭卖场整体电力时间。

4、5、制定出早晚班排班计划与安排人数的划分。针对电力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在培训的同时进行现场实际

操作演练。

6、在商场一装时,严格检查安全施工用电工作,具体组织施

工现场电力安全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安全用电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7、检查、考核电力人员工作情况,对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坚

决制止,并负责把检查、考核情况上报总经理,对违犯规章制度的电力人员有权给予处罚建议权。

8、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制度,组建义务电力巡查小组对卖场内

出现的私拉乱拉电源问题坚决制止,保安员及管理人员协同电工一起掌握一般用电常识,熟悉电力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9、积极应对电力的突发事件,对重大电力事件,应迅速上报

总经理,同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保护现场。

10、所有的电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定使用。

11、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

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12、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13、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14、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线路引起漏电。

15、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

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离地面室内

部少于2.5米。

16、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他

金属丝代替。

17、每班次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值班室签到上班,推迟5

分钟签到下班,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18、下班前接到维修任务必须完成,特殊情况不能维修的应做

好交接班双方签字认可。

19、所有维修任务应先取维修单后去维修工作(急修除外),维

修结束后清洁现场,报修部门签字认可。维修单填写完整后交于值班员。

20、当班前15个小时内不得酗酒(当班时有无酒气为参考依

据)。

21、不按时抄表者或抄表时没检查电气线路(当日有无出现电

气故障为参考依据)。

22、值班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公用工具和有无未完成的工作事

项与值班室卫生等。

23、工作时引起商户投诉与领导投诉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

24、维修事项经检查部合格返工后仍不达标者,商场将严格处

理。

25、工作时间无故窜岗或交代工作没去做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处

分。

26、工作态度散慢者扣除工资的20%作为处罚。

27、无故不参加班组会议与培训者扣除工资的20%作为处罚。

28、违反事项不属于《电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参照员工守则处

理。

广德滕建商业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中关村项目组物业部

2.物业公司值班管理规定 篇二

1.0

管理处值班分管理人员值班和财务值班

1.1

管理人员值班: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管理处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1.2

财务值班:由管理处在每周星期六上午须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值班。

2.0

管理处值班时间

2.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2.2

晚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晚上:17:30—20:00

3.0

管理处值班安排

3.1

管理处每月底须安排好次月值班表,上墙公布,公司相关部门随时抽查。

3.2

值班人员因故请假、调班,须经主任同意,安排好代班人员。

3.3

当值人员因故需离岗,须安排好代班人员。

4.0

管理处值班纪律及要求

4.1

当值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2

当值人员不能迟到、早退、脱岗。

4.3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脱岗论处。

4.4

当值人员值班地点为管理处办公室。

4.5

当值人员遇到不能处理的事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6

当值人员违犯值班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与《考勤细则》规定处理。

4.7

当值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5.0

管理处值班人员权限

5.1

值班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本处的所有员工,有权纠正本处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人员,有权建议管理处按《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5.2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对本处的突发事件有临机处置权。

5.3

财务值班人员只负责本处的费用收缴工作,不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须由主任签字方可办理。

5.4

财务值班人员对未结清费用而需搬离本小区的业户,有权要求管理人员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6.0

补休

6.1

管理处值班不计加班工资。

6.1.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可安排补休。

6.1.2

只有一个财务人员在晚上值班的管理处,财务人员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原八点调至九点。

6.1.3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补休须经主任同意。

7.0

遇强台风、暴雨、洪水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特殊情况,管理处全体人员均须留守管理处。

8.0

本规定由公司管理人员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物业公司值班管理规定范文(二)

一、目的为确保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为小区住户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客服电话

___小时服务电话:0539-5125000

0539-5125022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___春夏季:7:50-17:30

秋冬季:7:50-18:30为正常上班时间,期间,所有日常事务工作都正常进行。特殊节假日适当调整。

___周一至周六:17:30

-20:00

安排客服组二人,其他业务组一人在服务中心前台值班,处理日常业主的报修、建议与投诉、车位租用等工作。期间,家政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3.3每天:20:___次日9:00由监控中心负责值班,主要负责处理一些紧急事务(如:业主家里没水没电等情况安排技术员上门急修),对重大投诉或重大事件的处理和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同时安排有两名技术员值班到晚上22:00;22:00后有一名技术员留宿,确保对紧急维修事务及时处理。

3.4保安值班制度:实行三班___小时值班制度,对小区内实行安全监控。

3.5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准时到各岗位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值班,要经部门经理同意,并作好调配,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6各位值班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3.7各位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的交接工作。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值班管理规定范文(三)

一、管理处应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全天___小时有人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物业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的办公室负责人。

三、值班员每天准时到岗,___分钟以内视为迟到,___分钟仍未到岗者视为旷到(罚款___元)。

四、值班员首先检查上一日工作记录,处理上一日交接的工作。

五、值班人员代替房管员处理日常事务,检查水、电、暖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对破坏设备、设施现象及时制止,检查防火防盗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巡视并检查小区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六、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自主决定时由值班人员上报相关领导。

七、值班时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值班期间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如:打扑克、打麻将、喝酒等)一经发现首次罚款___元,第二次___元,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八、值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先向部门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并有

人替值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九、管理领导应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违规或擅自离岗者进行处置。

3.物业公司值班管理规定 篇三

为确保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为小区住户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客服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0539-5125000 0539-5125022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3.1春夏季:7:50-17:30 秋冬季:7:50-18:30为正常上班时间,期间,所有日常事务工作都正常进行。特殊节假日适当调整。 3.2周一至周六:17:30 -20:00 安排客服组二人,其他业务组一人在服务中心前台值班,处理日常业主的报修、建议与投诉、车位租用等工作。期间,家政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3.3每天:20:00-次日9:00由监控中心负责值班,主要负责处理一些紧急事务(如:业主家里没水没电等情况安排技术员上门急修),对重大投诉或重大事件的处理和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同时安排有两名技术员值班到晚上22:00;22:00后有一名技术员留宿,确保对紧急维修事务及时处理。

3.4保安值班制度:实行三班24小时值班制度,对小区内实行安全监控。

3.5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准时到各岗位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值班,要经部门经理同意,并作好调配,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6各位值班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3.7各位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的交接工作。

4.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篇四

一、出入管理

1、出入按北进南出路线行驶。

2、进出行政中心内时速不得超过___公里/小时。

3、进出行政中心内严禁超车、鳴号。

4、进出行政中心车辆限载___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院内。

6、进出行政中心车辆必须按路标行驶。

7、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必须按物业安保员的指挥。

8、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严禁占用本院内专用车位。

二、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安排停放管理制度后对应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

3、为保证行政中心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本院停放的车辆,应优先停放在南北停车场。

4、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安保员联系,妥善处理。

物业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5.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篇五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6.物业公司小区出入人员管理规定 篇六

一.小区业主出入凭有效的智能卡、安全出入卡,执勤秩序维护人员有责任在各出入口查验智能卡、安全卡,核对出入人员的身份,特别是对生疏的`业主应加大查卡频度。

二.小区业主的亲戚、朋友、同事等来访人员,须在各入口处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由执勤秩序维护人员协助与业主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应以小区内部通讯系统(可视对讲)为主,避免因使用其它通讯工具带来的不确定性。如确认业主家中无人时,婉言谢绝来客入内。

三.民工、装修人员出入,凭有效期内的出入证出入小区,证件遗失、损坏、过期,杜绝入内。

四.小区巡逻秩序维护人员,对形迹可疑人员有责任及时进行盘查,盘查方式应以友善提供帮助、查验证卡方式进行,避免因方式方法不妥当,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或因疏于盘查,造成安全隐患。

五.公司来宾、参观团体、重要客人,须由公司领导陪同方可进入小区。各部室来客、来宾,因工作、参观、访友等原因进入小区,须由本公司部室负责人,向各管理中心负责人或天庆物业公司办公室进行沟通,获准后方可进入。

六.因工作、业务关系、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须经被访问部室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验证登记,方可进入小区。

七.各维修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维修的人员进入小区时,须经各管理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

八、对于重要客人、重点客户出入小区,在接到公司领导指令后,可执行先放行,后补办手续的工作流程。

九.在小区举办大型活动时,原则上各出入口可以自由出入,但须加强内部巡逻岗人数,积极加强巡视,确保安全无误。

十.应聘、面试或进入小区了解某方面情况的人员,须持有公司办公室出具的准入证(盖章),方可进入小区,巡逻人员有权随时进行询问及盘查。

十一.工程部门、营销部门的客户进入小区时,公司工作人员须佩戴公司核发的有效证(牌),经各执勤秩序维护人员登记后,方可放行。

十二.各车辆出入口对于出入人员须加强检查。业主车辆出入以电脑记录为基础,尽可能了解随行人员的情况。出租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执勤秩序维护人员须认真登记车型、车号、随车人数及人员简况,并尽可能记录随车人员的外貌特征、出入时人数的差异等,避免闲散人员随车流入。

十三.其它车辆进入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应认真进行有效证件的登记,包括车型、车号、颜色、单位、随车人员数及人员简况事由等,确保无误。

注意事项:

A:对于不能说出被访者房号的人员,秩序维护人员不得为其查找或呼叫 以免向不明来向人员泄露业主的住址;(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查找时,须及时告知当值队长和区域管理员,并在避过当事人后进行验证,如业主同意其进入,则登记后放行,如业主不同意其进入则告知查无此人)

7.物业公司图书室图书管理规定 篇七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图书室的作用,提高图书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员工借阅图书通畅,同时也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减少图书损坏和遗失,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则:

1、由公司设专人管理图书室,负责书籍的借阅登记、清点、整理、修补和保管工作。

2、图书借阅办法:

(1)由个人递交办理借阅证申请:集团公司各部室员工向综合办公室递交办理借阅证申请,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子公司员工向所在公司递交申请并由子经理签字批准,然后本人携带申请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审核并发放借阅证。

(2)借阅数量和时间: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2本,时间应在15天内归还;如未看完,可办理续借手续延期7天,如未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者,按0.3元/天缴纳罚金,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续借手续的,视为丢失,按照原书价加倍赔偿;因工作需要长期借阅的,由本人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缘由及期限,经子公司经理同意签字后可办理借阅。

(3)借书时请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阅人负责。

(4)借阅者应爱护所借图书,不得任意撕、剪、卷、折页及在书上圈点、写字和涂画,若发现上述情况按书价1-5倍赔偿;若遗失图书,按原图书版本购赔或原价加倍赔偿。

(5)员工辞职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及借阅证归还,子公司方可为其办理辞职手续,否则,该公司经理按图书遗失标准给予赔偿。员工在借阅期间发生丢失、损坏、逾期不还等,物业公司通知其所在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负责督促其赔偿和及时归还。

(6)本图书室的图书只供本集团员工借阅,不得外借。

8.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篇八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试 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各属下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各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招商局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 各属下公司的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属下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 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 招商局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招商局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各属下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受理本公司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各属下公司管理处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为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投保;

(八)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含五千)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元至两万(含两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两万至十万(含十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人员及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各属下公司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和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外,要第一时间向总公司报告。

第十八条 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属下公司要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伤亡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九条 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始末。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

(二)协助其他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有效降低损失、挽回声誉的;

(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独到经验,并通过系统共享使兄弟单位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其所在岗位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事故的(含轻微事故);

(二)见义勇为,在保护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有效管理经验,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提升管理水平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属

下公司检查落实,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七)未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八)未按时完成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9.物业公司入出证管理规定 篇九

为加强对物业园区的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园区,减少不安全因素,物业公司特制定外来施单位和个人办理出入证管理规定。

一、外来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进入物业园区施工,需要到物业前台办理出入证,凭证出入园区。

二、每张出入证的费用:每张出入证收取费用10元,其中包括工本费5元,押金5元;待装修施工完成后,可持证到物业前台办理退证手续,返还押金5元,工本费不予退还。

三、物业出入证由物业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出入证必须有流水号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设立账本和办理明细,定期上交财务。

四、出入证费用列支和收据管理:出入证的10元费用中,5元列入其他业务收入,5元列入其他应付款,同时开具收款收据。

五、退还出入证的流程:持证人申请

六、使用出入证注意事项

(一)此证仅作为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园区之用;

(二)此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涂改、伪造;

(三)持证人进入物业园区应主动出示此证,并配合保安

查验;

(四)退证时请按装修施工管理相关程序办理退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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