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解档案

2024-07-01

社区调解档案(精选9篇)

1.社区调解档案 篇一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矛盾纠纷交办制度 督查、督办制度 共同调解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

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8号、18号、28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

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7号、17号、27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

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二)、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三)、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四)、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五)、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矛盾纠纷交办制度

1、县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流交办;

2、对应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填写交办单,当事人持交办单到指定单位处理;

3、对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分流交办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协助,共同处理。

督查、督办制度

1、调处中心对应归口办理的矛盾纠纷实行转办、交办制度,由对口单位负责办理;

2、调处中心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随时进行督查督办;

3、通过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依法、及时处理

共同调解制度

为使发生在我辖区及附近单位的民间纠纷得到及时、妥善正确的调处,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1、不论为主持调解还是协助调解,均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

2、积极与有关各方保持联系,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或未造成者一律要执行回访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员要定期进行回访。

2、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纠纷回访过程中,要注意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改进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巩固调解的成果。

3、回访的对象主要是当事人和知情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要注意收集群众的反映,以便全面了解情况。

4、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进行回访时,要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继续进行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等思想工作,督促双方履行协议。

5、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束调解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主动上门回访纠纷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解决与否及发展动态,劝告当事人冷静、理智、正确对待,依法办事,不可感情用事,扩大纠纷事态,以防止纠纷扩大激化或转化。

6、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每次回访必须有详细的回访纪录并存档。

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一年两总结制度,半年初步总结,一年全面总结;

2、总结内容是: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估介,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以及今年工作的安排;

3、参加人员为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及各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员;总结的目的是发扬成绩,找出差距,克服缺点,改进工 作。、4

2.社区调解档案 篇二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社会的进步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发展, 经济的飞速发展使我们更有理由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 这期间,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屋建瓴, 全面分析, 指出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式下, 我国社会存在的影响全国人民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的不稳定因素, 在此基础上, 果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 这也就促成了现今全国各地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浪潮。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 而社区作为最新流行起来的我国社会基层单元, 必将成为社会管理的关键所在。

当前针对社区管理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基于政府管理职能上的研究。“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完善社区办事机构及设施, 以夯实整个社区管理;影响社区管理满意度的主要是居民对社区办事机构职能和服务项目的了解程度, 了解程度越高, 满意度越高, 因而加大宣传、扭转居民信息不对称状态是改善社区管理的重要途径2”;其次是基于社区自主管理为主的社区管理研究。“构建社区党的领导、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利用街道成立契机, 将社区概念定位在街道层面, 对现行街道管理体制进行深层次改革, 从而为我国社区建设积累了创新实践。3”三是多方社会力量引用的管理方式。“建立社区理事会, 社区理事会需要发动较成功的国人来协助较低下层的国人来提升自己, 并同他们分享国家的经济成果, 从而在经济上促进社区和谐。4”

在这里传统的社区管理有这样一种模式:

从图中很明显的看出, 传统社区管理模式虽然是多元的, 吸收了多方面的力量, 但却是单向性的, 管理层共同作用于被管理者, 通过对被管理者的作用来实现对社区的管理。

针对社区管理方式的研究越来越朝向多元化发展, 多方力量的介入是当前社区管理的主要趋势。社区管理可以平衡存在于多方力量结合之下:“社区管理域是社区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网络空间, 是影响社区管理的各种要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环境中介。社区管理活动就存在于这个环境中介之中, 离开了这个环境中介, 社区管理就无法有效进行。5”在这里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成功使得社区管理融合在多方力量之下, 因此我们需要找到一种多方力量结合性更强的社区管理手段, 去寻找各方力量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机制。

皮克林在1995年出版了《实践的冲撞—时间、力量与科学》一书, 集中表述了他的冲撞理论。皮克林认为, “实践的、目标指向的以及目标修正的阻抗与适应的辩证法, 就是科学实践的一般特征。这也正是我称之为实践的冲撞, 或者说冲撞的要旨所在。我发现‘冲撞’是对实践辩证法的便捷但蕴涵丰富的一种速记。6”科技哲学中关于科学理论创造过程的“冲撞”理论存在介入社区管理的可能性, 利用冲撞理论, 我们强调高层主动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 在操作图景下的社区管理实践就是一种阻抗与适应的辩证运动。“阻抗体现在实践中有目的地捕获物质力量的失败, 适应则是应对阻抗的积极的人类策略。7”高层管理者与社区居民主动确立一定的目标和规划, 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来捕获主动展示管理规则的物质力量, 当然管理的规划与规律力量的展示途径常常不一致, 这时各层管理者就要修正自己的目标和规划, 也就是皮克林所说的“调节”。当然这里的“调节”是我们从科学实践活动中借鉴而来的。

在冲撞理论指导下的社区管理主要应当包含以下观点:

一, 变传统社区管理的“表征性语言描述”为在“冲撞”理论引导下的“操作性”图景管理模式, 逐渐放弃单纯的政府单方面决定的管理理念, 注重在管理过程中政府管理、非政府组织活动、居民教育自治、企业资金援助四个方面冲撞、互动、调节的辩证管理。

二, 转变政府管理理念, 变管理为服务, 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同时也为企业积极提供社管资金打下坚实基础吗;另一方面在居民元素之中引入社区教育, 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养, 强化社区自治内涵;非政府组织要发挥连接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作用, 积极培育社区公民的公民精神、社区意识。

三, 任何行为包括管理与自治都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结合, 要创建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居民良性互动机制, 通过互动调节, 逐渐变各种管理与自治行为的阻抗反应为适应反应, 并在发展中不断调节, 使社区管理真正类似于有机整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时找到适合自身的管理方式。

四, 政府管理效能在冲撞理论下可以达到最大化, 同时对社区教育将使居民在素质、技能上有所提高, 另一方面企业将在社区管理投资中获得收益, 非政府组织扩大自身影响力, 整个有机整体能够达到完全互惠互利。

由此推出的社区管理模型是:

在冲撞理论社区管理手段中,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多方元素的抗阻作用以及寻找抗阻作用的适应点。因此说来, 利用冲撞机制, 建立预警机构, 以三人的身份独立观察社区管理过程, 及时反馈信息, 以此来诠释社区管理新思路。

首先, 论述社区不应仅仅单纯依靠政府部门进行单方面管理, 在社区管理的有机体中, 应当更注重反馈, 任何管理与自治行为都具有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四大元素之间应当建立起和谐的互动机制;其次分析建立一种以独立身材介入有机体的观察机构, 对四大元素之间的反馈信息进行及时总结, 并作出具体调整方案。

以往的社区管理方式, 往往并不注重反馈机制, 使得多方引入社区管理的同时却使得各方力量不能有力结合, 并不利于社区的长效平衡发展。而在冲撞理论的指导下, 社区管理方式应当在反馈机制上做文章, 建立第三方的反馈信息收集系统, 及时分析反馈信息, 使得各方力量冲撞的过程能够得到及时的适应性调节, 最终实现一种长效稳定的社区环境。

冲撞理论指导下的社区管理新模式, 难点在于如何有效利用“冲撞”理论, 建立有效的预警监督机制;如何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以及在更广的范围内应如何建立社区教育网点。冲撞理论在科学哲学中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观点, 相反将其引入社区管理之中仍然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探索。当前南通社会矛盾大调解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建立社会管理反馈机制的积极范例, 2000年底, 南通市有基层调解委员会5868家, 专职调解员70264人。而到了2002年底, 基层调委会只剩下3191家, 专职调解员27000人左右。在一定程度上说, 南通的调解委员会就是一种第三方的反馈机构,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 南通社会管理已经走出了其独具特色之路, 2003年以来, 南通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11698件, 成功调处108295件, 调处成功率达96.9%通过调处共防止民转刑案件764件4035人、防止群体性事件1251件38524人、防止越级上访1675件28963人。南通市有三分之二左右的乡镇实现了“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的“三无”目标。

任何新理论的实施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过程, 其中必定要经过无数次的反馈调节, 最终出现适应性阶段, 正如冲撞理论所坚持的那样, 社区管理也应当在多方力量不断的冲撞过程中去需要适应, 实现社区的长效稳定。

参考文献

[1]胡锦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OL].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2/19/c_121100198.htm

[2]陈志广.社区管理满意度的实证分析_以南京市区为例.社会主义研究[J], 2010 (1)

[3]周宇宏.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与启示_以北京鲁谷社区为例.江西社会科学[J]2010 (12)

[4]陆杰.新加坡社区的管理建设及其启示.党政论坛[J], 2010 (2) .

[5]王丽丽.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动力及其作用_一个场域理论视角的分析.城市发展研究[J], 2011 (2)

[6] (美) 安德鲁.皮克林.实践的冲撞——时间、力量与科学[M].邢冬梅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3.社区调解档案 篇三

关键词:社区调解;机制;新模式;法学专业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112-02

一、前言

当前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服务一般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开展,被称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以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培养应用型人才为视角,开展法律援助无疑是最优方式选择,而其中进社区开展调解工作是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可探性很强。

陈坤在《基于当前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几点思考》中提到“高等院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管理、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都没有具体规定。”而积极组织创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制度,让高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可以尝试规范高校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本文在阅读和整理大量文献并结合自己对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的认识、研究后,适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对我国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进行研究,全文分三个部分来论述:

第一部分:主要从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现状及其意义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可行性。重点从社区法律义工队伍运行的成功经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有力支持和社区调解的现实需求性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三部分:主要是提出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相关机制的建议。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以高校为依托,在高校设立大学生校园调解室,重点从人员选拔、管理机制、组织机构、服务范围及具体运作等方面论述。二是以社区为据点,在社区设立大学生社区调解室,重点从准入机制、考核机制、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方面论述。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现状及其意义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现状。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少数几个地区高校有开展此项实践活动,例如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五星街司法所依托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每年定期招募优秀大学生,组成大学生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到五星街街道办事处下辖的九个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志愿服务工作;宜宾学院法学系的大学生以一对一的形式,走进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广夏社区,以大学生人民调解员的名义开展调解工作。

相较于大学生村官参与人民调解蓬勃发展趋势,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却没有推广迹象,而且少数几个地区在试行此项活动时,注重宣扬学校自身影响力,社区也只是为了展示本社区法制工作开展。而对于大学生如何参与、具体操作流程等制度并没有真正构建起来,而且在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学术界并没有关于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调研和研讨活动,鉴于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在校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希望借此推动相关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意义。

1.对法学学生而言。

法学是一个实务型、应用型专业,当前设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很少有实践型的课程设置,而对口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更是少之又少,在某种程度上,实践经验匮乏使得法学本科毕业生专业水平欠缺,毕业后缺乏对口单位接收,就业率偏低。而借助社区“人民调解员”这个平台,开展校园、社区调解活动,让法学专业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纠纷解决,有助于学生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的结合,对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对高校、社区而言。

高校法学教育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学生专业素养的提高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则为高校开展实践教学提供了一个教学基地。另外,社区居民纠纷越来越频繁,其牵涉人群结构、纠纷发生方式等都存在差异,而且纠纷解决需求量大。大学生加入社区调解队伍,不但能够有效解决社区调解员供不应求的现状,而且大学生较高的专业素养、独特的性格、心理、教育等因素也有利于提高纠纷解决成功率。

3.对社会而言。

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需要新鲜力量的注入,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有利于大学生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百姓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律知识的宣传,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协助为校园学子、社区群众进行调解服务时所提供的法律咨询对推进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搞好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活动是司法行政走基层的一项重要手段,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顺应广大基层群众期望,着眼当前司法工作能有效延伸到基层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活动,不仅壮大了人民调解队伍,同时稳固了人民调解工作阵地,法学专业大学生在基层协助参与社区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为社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可行性

(一)社区法律义工队伍运行的成功经验。

2009年6月,长沙市驻长高校学生参与社区(村)法律义工工作正式启动,社区法律义工队伍是指以相关政府机构为主导,以各高校为指导,以高校法学学生为主体的法律义工服务运行模式,具体为由政法委和司法局等机关对学生法律义工进行领导,由各高校成立义工组织指导具体法律服务工作,由级别较高的校级领导担任队长,并聘请具有理论和实务经验的法学老师担任顾问,推选一名学生为学生负责人,负责联络各义工,义工中再分组,将每组义工分配到具体的社区。在此种运作模式下,法律义工根据社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在时间上能与之对接,而社区和相关部门提供资金,能有效保障法律义工队伍的运作,为法学专业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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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有力支持。

高校法学学生不仅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并且大学生在社会上拥有足够的公信力,越来越多的市民对法律援助的高校模式表示认同和欢迎。截止2012年我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省级。法律援助条例,其中有10个省提出“支持高等院校利用自身资源,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虽然我国高校法律援助事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也开始得到政策支持,但目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运作过程中,缺乏统一标准和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而且高校法律援助一般都以学生社团的形式开展法律活动,强调自我管理,而且学生社团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我国法律援助事业需要高校师生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但教师和学生以何种组织形式、如何结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是当前法学教育与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积极组织创建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制度,让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可以成为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措。

(三)社区调解的现实需求性。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社会矛盾呈现多样化趋势,而社区纠纷也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新特点,社区调解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

四、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的构建

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的模式以法学专业大学生为主体,拟在校园建立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在社区建立大学生社区调解室两种模式,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中的优秀成员作为大学生社区调解室的后备军。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一)以高校为依托,在高校设立大学生校园调解室。

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以法学学生为主体,专业老师指导的模式开展活动,主要负责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包括后期的跟进和调解总结。例如,鉴于长沙市包括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学院、民政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已成立大学生法律义工队,可以尝试将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纳入大学生法律义工队中,而且将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和大学生法律义工队其它部门工作职能严格分开,这样能更有效地打造大学生校园调解室这个精品专业服务团队,有利于团队专业化建设,从而提高团队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信任度。构建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人员选拔和管理机制。

法律义工队伍在逐年增加,但目前法律义工队员选拔机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使得义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法律援助服务要求。鉴于此,笔者认为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作为一个校级法律援助组织的一个特殊部门,应该制定符合高校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人员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范围等规范。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可以采取会员制,接受预备会员报名,在进行相关培训后通过严格的考核决定是否予以正式吸纳为新会员。另外,制定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制度,保证团队成员的专业性,考核符合要求,可以推荐参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调解员的选任。

2.组织机构的设置。

鉴于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只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关于其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既要考虑节约人员、资金等资源,又要保障机构正常运作的需要,其日常工作可直接由其它部门进行合作接洽,例如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一般还会设置接待部门、业务培训部门、财务部门等,接待部门可以主要负责接待纠纷当事人和进行案件纠纷相关信息的登记;业务培训部门主要负责新会员的组织规章制度和调解业务培训;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日常物资的购买和资金出入。

3.服务范围及具体运作。

大学生校园调解室以直接对接校园的方式开展校园调解工作,接受矛盾主动上门,经过一定的发展,也可直接向社会发布该部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矛盾主动上门。案件纠纷在接待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后,分配给调解室,由调解室根据纠纷性质分配给具体的调解小组,再由该小组调解员具体负责该纠纷的调处。若纠纷重大,调解员应向调解室负责人报告,通过部门讨论的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予以最终解决。在大学生校园调解室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联系,双方协作解决。

(二)以社区为据点,在社区设立大学生社区调解室。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底,湖南省目前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4万多个,人民调解员20多万人,在全国首创“三调联动”,还成立了由46名专家组成的湖南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专家库。长沙作为湖南省会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215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率达100%;三年来,全市共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1万余件,化解重大纠纷矛盾1万余件。另外,长沙也将在2014年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笔者认为可以借助调解改革发展这个契机,以社区为据点,让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为社区调解人注入活力。

鉴于第一种模式大学生直接参与即可,程序上操作比较简单,这里主要探讨第二种模式。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制定严格的准入机制和考核机制。

大学生社区调解室采取严格的准入机制和人员选拔机制,对大学生校园调解室推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为期半个月或1个月的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另外,将对正式大学生调解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对于其中工作态度懒散,不负责任,专业水平较低的大学生予以淘汰,而工作态度端正,调解质量优秀的大学生可作为专职调解员后备军,或者在其它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参与社区基层服务工作。

2.建立完善的大学生社区调解室组织机构。

关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考虑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置,一般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设副主任。而大学生社区调解室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个特殊部门,虽然机构内部没有社区或相关部门人员加入,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既是业务指导关系,又是管理关系。为了保证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其设立之初的职能发挥,该部门可根据社区和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小组,或者参照大学生校园调解室组织机构的设置,设接待组、调解组、业务培训组、财务组等,有助于该组织机构的运转和调解工作的开展。

3.明确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工作程序。

大学生社区调解室接收案件纠纷既可以是当事人主动上门,也可通过社区街道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委托,或者大学生调解员通过其它方式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关于大学生社区调解室工作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实现程序公正即可。大学生社区调解室通过各种途径掌握纠纷信息记录在案,调解处将纠纷分配给具体的人员,然后由其约同当事人在居民委员会或其它场所开展调解工作。

五、结论

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是一个新生事物,必定备受争议,但鉴于我国社区调解工作和高校法学教育的现状,有关部门可以尝试建立相关机制在各高校、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并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完善推广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社区调解机制。大学生校园调解室和大学生社区调解室目前还没有成立一个独立法律援助组织的条件,但经过不断地发展完善,在社会上的认可度将逐渐提高,大学生作为专职调解员也不再只是设想。

参考文献:

[1]瞿琨.社区调解法律制度:一个南方城市的社区纠纷、社区调解人与信任机制[M].上大法学文库:中国法治出版社,2008(12):10-123.

[2]张惠,刘敏.增强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活动效率的对策研究[J].宜春学院学报,2008,30(1):25-28.

[3]安淑珍.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理论与实践探索[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91-93.

4.社区优秀调解员 篇四

——刘庄社区大学生村官

,男,现年25岁,学士。从2008年10月担任刘庄社区村官以来,他给别人的印象是自信、开朗、热情洋溢,终日在为社区工作和建设尽献自己的全部力量而忙碌着。责任心极强的他为更好的肩负起使命,上班时不仅虚心向有经验的两委其他同志请教,还利用休息时间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并在社区调解工作中娴熟的运用,为群众排忧解难。两年来他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热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为社区居民举办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在社区,由于居民文化差异大,常因家庭纠纷、婆媳不和、顽童斗嘴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吵架动手。王辉深知调解工作是琐碎、繁杂而又具体的,但他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凭着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凭着对辖区居民的一片赤诚,用满腔的热情和辛勤的汗水,为百姓化解了一个个纠纷,维护了一方的安宁。

去年的一天社区居民焦铁岭来到社区反映,说居民焦国华总是骂他,他不知什么原因,请求社区调委会给予解决。经调委会了解,焦国华原来划分的土地,因地边线超线,被社区将超线土地给收回了,而焦铁岭就是该事件的具体操办人,焦国华因此对焦铁岭怀有怨气,认为是他捣鬼,所以经常找焦铁岭的麻烦,并且两人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调委会了解到情况后,责成王辉同志去处理该矛盾,王辉同志不辞辛苦,冒着炎炎烈日往返于他们双方之间。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冰释前嫌,和好如初。双方矛盾化解后两人都主动到社区对王辉同志表示感谢。

5.社区人民调解卷宗内容 篇五

人民调解委员会

卷宗类别:

婚姻家庭纠纷

名:

杨红侠与赵安南婚姻家庭纠纷

度:

2011

号:

2011010

调 解 员:

李静

调解日期

2011-06-27

立 卷 人:

李静

立卷日期

2011-06-30

保管期限:

长期

注:

卷 宗 目 录 文件名称 页码 文件名称 页码

调解申请书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调查笔录

调解笔录

人民调解协议书

回访记录

附卷材料

备 注:

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

页,附证物

袋。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和职务):

杨红侠,女,1968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相识,后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的女孩,现年13岁,小的男孩,现年9岁。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近来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认为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发生纠纷,已经文昌居委会调处,好了一段时间,现在又闹了,请办事处来调处。

特申请

顺河办事处

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

登记日期

2011 年月 27 日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纠纷类别:

婚姻家庭

编号:

2011010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杨红侠,女,1968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纠纷简要情况: 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相识,后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的女孩,现年13岁,小的男孩,现年9岁。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近来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认为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发生纠纷,已经文昌居委会调处,好了一段时间,现在又闹了,请办事处来调处。

经调解,于 2011 年月 27 日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和好;

2、赵安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戒烟;

3、家庭经济由杨红侠掌管。

协议履行情况:

达成协议后,赵安南当时写保证书。

因调解不成,于

****年**月**日告知当事人

,决定不受理该纠纷,告知当事人。

登记人(签名)

登记日期

2011 年 6 月 27 日

调查笔录

时间:2011年8月27日

点: 顺河办事处调解室

事由:

婚姻家庭

参加人:

李静

被调查人: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笔录 问:你与杨红侠何时认识?

答:1988年认识。

问:何时结婚?

答:1989年。

问:杨红侠为何提出与你离婚 ?

答: 她讲我抽烟,还有钱她要管,别的没有了。

问:为了你这个家庭,你能否愿意戒烟,并把钱交给她管

答:我愿意。

问:你能否做到

答:我一定做到,我愿意当你们的面写保证书。

问:别的可有什么要讲的了?

答:没有。

被调查人(签名)

调查人(签名)

参加人

(签名)

记录人(签名)

调解笔录

时 间:

2011年6月27日

点:顺河办事处调解室

事 由:

婚姻家庭纠纷

参加人:

李静

当事人:杨红侠,女,1968年生,汉族,居民,住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文昌街染坊巷。

笔录:

问:现在主持双方调解,你们是否有意见?

均答:没意见

问:赵安南你先说说自己的意见?

答:我觉得从现在开始戒烟,并把家里的钱全部交给杨红侠掌管。

问:杨红侠你看怎么样?

杨红侠:。。。

问:对双方进行劝解。。(略)

杨红侠:其实我也不想离婚,只要他能做到,我们和好,不过今 天要写个协议。

问:别的你们可有什么要讲的了?

均答:没有。

问:现在签订协议

均答:好。

当事人(签名)

调解员(签名)

参加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2011010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杨红侠,女,1968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纠纷简要情况:

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相识,后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的女孩,现年13岁,小的男孩,现年9岁。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近来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认为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发生纠纷。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和好;

2、赵安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戒烟;

3、家庭经济由杨红侠掌管。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双方签字后一同回家。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员(签名)

2011 年 6 月 27 日

回访记录

当事人

杨红侠 赵安南

调解协议编号

2011006

回访事由

婚姻家庭纠纷

回访时间

2011年6月30日

回访情况:

双方家庭幸福,和好如初。

回访人(签名)

2011

6.社区调解主任述职报告 篇六

20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黄家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黄家村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黄家村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每逢过节时,我联合村民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黄家村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黄家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5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5%。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黄家村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调。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

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黄家村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黄家村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0重点人员,黄家村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15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全年我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黄家村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黄家村而努力奋斗。

7.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篇七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对纠纷的正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调委会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会议,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每次学习要有文字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要内容等,要求清晰明确,调解主任每年组织调委会委员学习不少于6日,组织调解员学习不少于1日。

二、信息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及上报任务。

1、信息报告范围

(1)因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民转刑、群体械斗、群体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间纠纷。

(3)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5)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诉讼阶段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较长典型的案件。

2、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一般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即(居)调委会——(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基层科)和街道综治办。

3、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

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内(6小时)向街道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要及时分析、及时总结。报告原则上采用文字材料的形式。

4、信息报告任务

各调委会每月报送矛盾纠纷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提供的典型事例材料不少于3篇。

三、纠纷登记排查制度

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调解文书,调解结束后,将纠纷情况反映在调解台账上。

排查的重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排查的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3、因社会集资、企业债券不能正常兑付引发的矛盾

4、因土地、宅基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因学校的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7、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8、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

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

四、纠纷讨论制度

各调委会对重大、疑难的纠纷调解要进行研究,由调委会主任主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纠纷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请示。

五、共同调解制度

共同调解制度指两个或两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制度。共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有主持调解方和协助调解方。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受理纠纷;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有关资料,制定调争方案;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确定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主持调解,制作调解文书;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负责统计和档案管理。

协助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协助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配合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六、纠纷回访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回访内容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对调解工作中的问题要加以纠正。

七、纠纷办理移交制度

调委会对涉及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3天内办理,将情况可适当延长调解时间,但最长不超过5天,对些类矛盾纠纷一般调解三次,若当事人双方不服或者仍然不能平息事态,应及时书面向司法所、综治办报告,度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八、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一案一档,专人负责制,对调解的案件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规定的七种文书格式,整理存档,同时年终应将《调解纠纷登记簿》,调委会工作情况,调解文书等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九、岗位责任制度

调委会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以提高调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纠纷预防、法制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凡发生纠纷及纠纷苗头,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和调解,纠纷调解率必须保证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司法所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依据。

十、总结评比制度

8.当好社区调解主任之我见 篇八

人民调解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能否安居乐业、家庭幸福、邻里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区安定团结的第一道重要防线。我于2003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对本职工作充满了热忱,处处从社区居民群众最急、最难、最盼的事情着眼,扎扎实实地开展着工作。三年来,大大小小的纠纷我调解了百余件,为了社区的稳

定,群众的安定,我一心一意地干,一件一件地排,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实现了纠纷零上交、零累积、零激化、零扩大。如今社区里民间纠纷少、邻里关系好、社会民风好,已成为当地和谐慈城建设的一面旗帜。近年来,我社区先后二次被评为江北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年多的工作经历,使我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借此机会,我就怎样当好社区调解主任谈谈我的体会和见解,与大家共勉。

一、要当好调解主任,必须正确认识、坚定信念

由于我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内人口多,居住面积广,社情较为复杂,针对这一特点,除了我本人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有关人民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外,还经常组织调委会同志学习,坚定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同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辖区内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把人民调解工作同社区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得到了居民朋友的信任和支持。调解工作固然难做,但只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一些问题,定能赢得他人尊重;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只要能为社区里带来安定,自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打铁先得自身硬,律人必须先律己,”在几年的调解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四个心”即坚持党性,不搞派性;坚持正道,不搞邪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处理重大纠纷有决心;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热心,调解纠纷耐心,办事有公心。

二、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深入调查、切准焦点

处理民间纠纷,同法院审理案件一样,同样要以事实为依据。首先把事实真相弄清楚,然后才能确定问题的性质。作为调解干部,要在案发后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亲自到发生纠纷的地点,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把纠纷是怎样发生的?起因是什么?干部群众有些什么反应?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情况怎样?一一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调查研究是正确处理民间纠纷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深入调查,弄清争执的焦点,才能避免主观主义,偏听偏信,作出正确的处理。如:我社区居民赵某和张某是包办婚姻,张某虽说是知识分子,但在家时常殴打老婆,其老婆为了要面子忍受了几十年的痛。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今年向社区道出了真相。我了解情况后,和其他调委会人员上门做男方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劝他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多为对方考虑,并让他珍惜对方、珍惜家庭。在我和调委会人员的真情、真心的帮助下,终于解决了夫妻间几十年的积怨,现在夫妻和睦相处着。又如:发生在民族路的居民胡某因在自家房顶开老虎窗而引发的邻里纠纷案。隔壁居民王某说,老虎窗开着,影响了他们的私生活,家里的摆设以及一举一动会被对方看到。而开窗的胡某反驳,为此两家居民发生了口角、争吵,其中王某还告到社区要求解决。我在了解情况,实地查看后,首先安抚住王某的情绪,接着自己从房管所、司法所多个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在掌握了具体资料后,上门调解。一开始,胡某和其家人还大声嚷嚷,在本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劝说和疏导下,双方开始心平气和地协商起来,最终老虎窗换个方向开,并分摊了改装费用,结果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还特意来感谢调委会,说咱是居民的贴心人!还有一件发生在西径堂弄,因私自挖化粪池而引发的纠纷案。相邻居住多年的老邻居方某和陈某,却因方某为了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在自家地面上挖了一个化粪池,使双方关系恶化,甚至于差点到了大动干戈的地步。我在接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和调委会成员上门进行实地查看,并从中了解纠纷原因。原因是陈某这几天不在家,回来后见方某挖化粪池一没跟他打声招呼,二他家地势低,下雨天化粪池水外溢后,会流向他家,因此极力阻挠。由于方某白天不在家,我先从陈某着手,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对他进行一遍遍劝说,后我跟其商讨,在双方损失最小的情况下,找到一个最理想的解决方法——就是要求方某向外沿伸掏一条排水沟,以至于雨天污水不会流向陈某家。稳定好陈某后,晚上我又独自去做方某的思想工作,一番的劝说,终于使方某也让了步。相处多年的老邻居重新握手言和,使一起随时有可能血斗的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加深了居民对司法调解的认同。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在此我也不一一列举.

三、要防止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必须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处理纠纷,好像医生治病,“有病早治,无病要防,”防重于治。抓防范,首先要抓苗头。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一些纠纷和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征兆的。调解干部要做生活上的有心人,多跑、多看、多听、多问,心中有个“晴雨表”。怎样抓苗头

?一是细心留意,从平时与社区群众的接触中发现苗头;二是结合日常上门访问,了解情况,对隔阂户、常闹户、横蛮户实行超前预防;三是取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的重视和支持,对有可能引发较大纠纷的集中力量消化。四是季节性预防,比如过年过节搜索案发苗头。

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在前头,也是预防纠纷的有效方法。通过宣传窗、会议等形式,尤其注重

运用真人真事、现身说法,使群众看得见、情况明、回味深。在被动或主动地接受教育中,社区群众的法律观念有了明显增强。

人民调解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身为人民调解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感荣幸和自豪。三年多的工作经历,使我对这份工作更加执着热爱。三年多的工作经历,让我感慨万千。三年多虽然艰辛、苦涩,但这些已微不足道。俗话说艺无止境,我将继续发扬工作中优良的作风,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为社区的安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9.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篇九

1、依据《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条例》等法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接受政府基层司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调解质量,规范工作制度。

2、及时协调各种民间纠纷,防止和化解社会矛盾,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起严重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做好教育疏导,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3、向政府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与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息畅通。防止因信息不畅造成的非正常事故和矛盾激化。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

6、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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