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2024-09-25

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精选7篇)

1.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一

湖北省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高压氧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高压氧治疗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高压氧治疗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高压氧治疗是在高于当地压力的环境中,吸入高于当地大气氧浓度的氧来治疗疾病的方法,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或氧气的,治疗压力不大于0.3MPa(绝对压)的氧舱。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高压氧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

适应。

(二)开展高压氧治疗的单位必须是当地医疗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

(三)高压氧(治疗)科(室)是从事日常缺氧、缺血性及中毒性疾病诊治,并承担急诊救治任务的综合学科,属临床医学学科。

(四)高压氧(治疗)科(室)应设专科门诊。三级医院宜设有专科病房。

(五)高压氧(治疗)科(室)应常备常用急救药物、器械和设备,以方便对患者可能出现的危急情况进行处臵。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医院应合理调整人员配臵,确保高压氧(治疗)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二)高压氧(治疗)科(室)的医师、护士、工程技术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医用高压氧上岗证》和/或《氧舱维护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三)没有专职医师的高压氧(治疗)科(室)不能收治病人。

(四)空气加压舱的工作人员不应少于3 人,氧气加压舱的工作人员不应少于2 人。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场地要求

1、单台氧气加压舱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多台时,每增加一台,场地至少相应增加10平方米),小型空气加压舱(少于12 人)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大型空气加压舱(12人及以上)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2、高压氧舱操作大厅不宜兼作候诊室、诊室和更衣室等。

3、高压氧舱应建造在医院内。

(二)设备要求

1、所使用的高压氧舱及其附属设备必须为具有国家医用高压氧舱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

2、高压氧舱应具有当地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医用氧舱使用证》。

3、空气加压舱必须有过渡舱。

4、在用高压氧舱及其附属设备应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的工作状态。

(三)治疗原则

1、高压氧(治疗)科(室)医师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行高压氧治疗,并制定高压氧综合治疗计划。未经高压氧(治疗)科(室)专职医师检诊的病人不得进行高压氧治疗。

2、高压氧可治疗所有缺氧、缺血性疾病,或由缺氧、缺血引起的疾病,以及病情演变过程中与缺氧、缺血有关的一系列情况等。

3、接受高压氧治疗的患者应签署《施行高压氧治疗知情同意书》。

4、手术后患者,若病情许可,尽量在术后12 小时以上开始治疗。

5、患者及其家属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规定时间治疗。

6、工作人员应教会进舱人员咽鼓管咽口开启的方法;神志不清或不能配合的患者,可给予1%麻黄素(或含抗生素)滴鼻液滴鼻,刺激吞咽,或行鼓膜穿刺术。

(四)高压氧舱操作

1、方案选择

⑴常规高压氧治疗压力一般不超过0.3MPa(绝对压)。

⑵常规高压氧治疗(稳压)吸氧时间不应短于60 分钟。

⑶医师可根据情况安排患者在加压或/和减压时吸氧。

⑷只有高压氧专职医生方有权制定高压氧治疗方案。

2、操作

⑴加压

加压速度以不引起病人耳部和副鼻窦不适为宜,一般为10~20 分钟;如舱里有婴幼儿、肢体不能活动者、神志欠清者等不能主动开启咽鼓管咽口的人员,加压速度可依情况适当调整。

⑵稳压

稳压时间由吸氧时间和吸氧期间休息时间组成。医生可视情况调整稳压时间。

⑶减压

减压速度以不引起病人不适为准,常规高压氧治疗的减压时间不应短于20 分钟。医生可视情况调整减压时间。

⑷在加、减压过程中,若舱内发生特殊情况,操舱者应立即停止加压或减压,待专职医生了解情况后酌情作出停止或继续加、减压的决定。

⑸高压氧治疗过程中,闲杂人员(包括患者家属)不得在操作大厅逗留。

⑹操舱人员不得少于2 人。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仪器、仪表和舱内情况,不得脱岗。

⑺如实做好操作记录。

⑻治疗结束后,检查舱内装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⑼治疗结束后,设备复原。关闭压缩空气气源和氧气气源开关。系统卸压后,关闭进、排气阀。关闭所有有关电源;打开递物筒门和高压氧舱门,使橡胶密封圈处于非受压状态。

(五)卫生管理

1、高压氧舱

每次治疗结束后均应通风、换气;清洁表面及地面,随后用紫外线照射(1.5W/m3)30~60 分钟。高压氧舱内壁、外表面擦拭,至少每周1 次。

2、压缩空气

空气压缩机提供的压缩空气应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要求;病人吸入的氧气应符合GB8982-1998《医用氧》要求。

3、面罩、头盔、氧帐等吸氧用具

面罩每人专用,吸氧头盔、氧帐等用具的消毒,每次使用前、后用清水、消毒棉球擦拭,或在舱外用75%酒精擦拭。参照GB15982-2009《医院消毒标准》。

4、吸氧管

吸、排氧管与三通管应每周消毒,并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建议使用一次性吸、排氧管。

5、舱内使用的痰盂、便盆、垃圾桶每次治疗后均应清洗。

6、高压氧(治疗)科(室)病房采用与其他科室病房相同的卫生标准要求,高压氧舱采用与医院监护室相同的卫生标准要求,定期进行空气培养。

7、入舱人员应换干净拖鞋或穿鞋套。

8、传染病患者应单独开舱治疗;气性坏疽、破伤风、芽胞杆、菌等厌氧菌感染者,不应与有创面的其他患者同时治疗。患者出舱后,高压氧舱及所有相关物品消毒应参照GB15982-1995《医院消毒标准》处理。

(六)治疗安全要求

1、至少每6 个月进行一次防火演练。

2、身着全棉或进行过阻燃处理的衣物。

3、杜绝火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易引起电火花的设备。

4、治疗期间严禁管路、电气部分及高压氧舱维修作业。

5、空气加压舱治疗全程舱内氧浓度不应超过23%。

6、若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在积极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应坚守岗位,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7、医务人员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前提下,对患者于高压氧治疗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进行预测和做出适当处臵准备。

(七)温度要求

环境温度:夏季,≤28℃;冬季,≥16℃。稳压时舱内温度:

18~26℃;加压时舱内温度≤40℃。

(八)相关操作要求

1、胃管

空气加压舱在加压、稳压时可以夹闭,减压时应打开或全程打开;氧气加压舱应全程打开。

2、胸腔闭式引流管

在减压时应打开或全程打开。随时注意引流管放入液面下的深度,避免因压力变化致引流物返流回胸腔;氧气加压舱不宜治疗有胸腔闭式引流的患者。

3、伤口引流管

可采用开放引流的方法;有负压引流装臵的,应保持装臵始终处于负压状态。

4、脑室外引流管

患者有脑室直接外引流管时,为避免颅内感染,一般不宜行高压氧治疗。

5、气囊的处理

使用带气囊的导尿管、气管插管等时,在加压后要将气囊内的气体抽尽,然后按要求重新注入规定量的气体;减压前,也应将气囊内的气体抽尽,减压结束时再重新注入规定量的气体。气囊放气后应密切观察,防止管道移位。

6、其他,如脑室腹腔引流管、静脉(留臵针)穿刺管、腹腔(脏器)引流管等按常规操作。

7、高压氧治疗过程中,更换输液液体时应先换排气针头,再换输液针头。

(九)陪护原则

1、治疗过程中同时需要进行其他治疗或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由医生依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医务人员同时进舱。为避免因病情不清,处臵不当、处臵延误的情况发生,原则上高压氧(治疗)科(室)的病人由本科医务人员负责,它科病人由所在科医务人员负责。

2、进舱医务人员应知晓高气压下输液、注射、吸痰等操作的方法。做好护理、治疗和患者情况记录。

3、高压氧治疗进舱的医务人员,每次按每日基本工资的50%发放进舱补助。

2.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二

近几年来, 荆门市住建委抢抓机遇, 锐意进取, 不断创新, 着力促进荆门建筑业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目前, 全市建筑企业达到213家, 其中一级企业6家, 建筑业从业人数6万余人。荆门建筑业总产值以34%的年均速度实现高位增长, 建筑业的产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 有力地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政策引导, 推动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富民产业。加快建筑业发展, 使建筑业成为荆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是荆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领导的共识。近年来, 荆门市在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 制定完善了建筑业管理相关规定办法, 用政策引导, 推动建筑业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通过考核筛选, 确立了一批重点企业名录, 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 激励企业争先创优, 加快发展。

——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逐步建立起以高素质的企业家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和施工作业队伍, 努力形成建筑业企业的人才优势, 保障企业技术支撑。与华中科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不定期在荆门举办高水平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论坛讲座, 邀请华科大资深教授围绕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等内容进行授课, 组织全市施工及管理人员一同学习, 取得较好效果。

——着力提升建筑工人队伍素质。广泛开展送培训下工地活动, 针对一线工人时间紧、白天工作辛苦、不易集中的特点, 创新培训方式, 主动送知识下工地, 组织业内专家利用夜间歇工时间传授知识, 帮助建筑工人掌握建筑知识, 提高业务素质。近两年, 组织专家下工地30余次, 培训一线工人近5000人次, 为做大做强荆门建筑业, 输送了人才, 受到企业欢迎。这种安全生产现场培训的做法为“全国少有”。

——引进和自主研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鼓励建筑企业特别是一级以上建筑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姻, 自主研发一批建设工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发展市外地域性公司, 加强与省外大型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不断开拓外地市场, 发展外向型经济, 在马来西亚、东帝汶、西藏等地形成了稳定的建筑市场。

——优化服务环境,举全市建筑之力,一对一地实施指导、扶持,鼓励企业在资质上进档升级。近三年来,先后有5家企业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核准为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从而使荆门市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达到6家;15家三级企业成功晋升为二级资质;全市建筑企业从2007年的106家增加到213家;批准成立了44家劳务企业,建立了完备的劳务分包制度。

——扶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创建高水平的精品样板观摩工程,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好经验,不断提高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在建筑企业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党建带工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工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凝聚发展力量,引导建筑企业在创新驱动上争先,在转型升级上领先。出台鼓励建筑企业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创优成绩突出的企业在资质升级、收费和经济奖励上给予政策倾斜,激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助推企业跨越发展。

一份份规定明确、富于感召力、激励力的文件政策出台了,一项项支持引导建筑企业发展、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这些政策措施给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吃了定心丸,搭建了温暖之家、发展之航,为荆门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综合执法,优化建筑市场秩序

严格执法是保证市场秩序的关键,市场的稳定有序促进了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荆门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以联动执法增效力,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服务水平,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稳步好转,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得到规范。

——以宣传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坚持文明执法,坚持普法教育,树立权威友善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针对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市建管处充分发挥机构优势,市场站、检测站稳控商混和检测市场,安全站、质监站、装饰办强抓工地秩序,分片分区,责任到人,执法时一个站(办)执法受阻,其它站(办)全力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全处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强大合力。

——加快建立建筑市场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对市场主体大力实施“红黄绿”三色通道制度,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对长期以来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开通“绿色”通道,在晋级、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执业不规范,出现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黄色”通道,责令限期改正;对管理混乱,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红色”通道,限期停业整顿。整顿不达标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降低或注销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在日常监管中,严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外地企业进荆备案和资质核准”六项行政许可关口严格执法,并结合工程建设涉及环节多、范围广的特点,积极加强与建筑业企业的联系,借力质量检测和商品混凝土供应等手段,合作执法,执法效力大大增强。

——自2009年起,严格落实现场踏勘制度,为确保报建信息真实、准确,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执法人员都会到施工现场,详细踏勘并摄制影像资料,对于未核发施工许可就自行施工的工地,立即责令停工并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未批先建的不法行为。

严抓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面前,严字当头。荆门住建委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着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任。他们坚持科学发展,信守“工程质量,百年大计”的理念,牢记责任与使命,用钢筋水泥铸就对于人民、对于历史的承诺。他们以务实的态度和雪亮的眼睛,让固若金汤的建筑质量成为现实。

——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开展建筑工地钢筋专项突击检查,对“钢筋截面直径、力学性能是否达标,钢筋使用有无偷工减料,在规格上有无以小代大,在数量上有无以少充多”等进行把关,没有发现以小代大、以多代少等偷工减料行为,钢筋直径和力学性能抽检合格率超过99%,检查结果显示荆门在建工程钢筋质量优良。今年6月,对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全市19项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接受检查。检查表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受检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同时,以各类质量安全巡查检查为平台,组织县市区建管部门交叉检查,找盲点,促提高,加强对县市区业务指导,带动全市建筑行业共同进步。

——创造性地建立商品混凝土巡查抽检机制,在商品混凝土生产源头和施工现场实施交叉抽检,将质量抽检结果及时公示,若发现不合格情况,及时责令整改,从源头上保证了工程质量;大力更新信息管理模式,建立了处内信息共享平台,检测站与监督站数据联网,监督员可凭检测数据实时了解施工质量;建立了专门的检测样品收样大厅和样品保管室,以信息代码标识样品、试件,检测全过程严格实施盲样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三年来共出具各类检测报告近10万份。

——积极开展住宅通病防治工作,解决了屋面、厕卫间渗漏、楼层地面起灰起砂、楼梯踏步缺棱掉角、高度超差、墙角烂根等质量通病,2010年共受理并结案质量投诉19起,较2009年80起投诉有较大幅度减少,仅为上年的23%。

——加强建筑节能禁实监管,推进在建工程节能措施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节能专项验收制度,2010年中心城区禁实率达100%,建筑节能施工阶段执行率达99.6%。

——在商砼质量监管方面,通过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加强监管,使荆门商品砼等工程质量源头行业呈现出企业有序竞争、产品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良性发展态势,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打下了基础。同时,建立完善商品砼的质量监督管理立体系统,做到商品砼质量原料进场、现场搅拌、运输过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全过程控管;完善商品砼质量抽检制度,每月对商砼站和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抽检,若发现不合格情况,及时责令整改,落实公示制度,严控商砼质量,从源头上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创新机制,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施工安全关系生命。近年来,荆门建筑主管部门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严守安全生产关口,全力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加大了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并出台《荆门市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着力规范深基坑工程管理。实施专家论证制度,2010年接受企业委托,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工作20余次,为项目解决了施工难点问题近80个,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过千万元。

——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密目网备案准入及清退机制,规范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业队伍管理,全面取缔中心城区单排脚手架,及时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制定卸料平台标准图集,统一使用定型化工具式卸料平台搭设,取消简易吊篮,全面推行整体提升式电动吊篮,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开工核验,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时,将开工核验作为前置条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标准化围墙、工地进出口及主干道全部硬化、按要求建设临时性设施、现场人证相符等要求,对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登记。同时,改变原来的重管轻教的做法,实行教管结合,以“抓典型、树样板”的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每年集中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到汉通·楚天城、吉兴大厦、金象广场等样板工地现场观摩学习,市领导亲临现场并对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防治车辆带泥上路等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参加观摩的企业和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水平明显提升,推进了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临街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中心城区一个项目一个景点”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主要进出口道路和场内主干道、堆料场进行硬化,一改过去施工工地脏乱差的形象。结合荆门市实际,制定临街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挡标准,实现临街装饰工程硬质围挡,封闭作业,美化了市容环境,减少施工扰民,并积极培育示范工程,在全市推广,组织全市装饰企业现场观摩。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团结奋进团队

事业发展的关键在队伍、在人才。荆门建筑主管部门以文化凝聚人心,以忠诚担当道义,以奉献托举社会责任,打造出了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以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为例。该处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员工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快速提升,许多年轻人从一名行业新兵迅速成长为行家里手,效果明显。

——以学习提升素质。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学习。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主动与武汉大学联系,选拔9名专业强,业务精的同志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武大工程硕士。检测站将拓展检测业务范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外出学习,目前该站有40多人具备各类专项检测资格,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

——以制度规范行为。建立了以“人权”、“财权”和“事权”为核心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抓好财务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所有收费全部由建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传递、办结,通过定期工作例会、总支会、民主生活会对当月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防患者于未然。建立政务公开栏,将业务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布于众,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研究,及时办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逢会必讲廉政。2010年两次邀请市纪委和检察院资深专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对全处干部进行集中授课。加强正面引导,与荆门电视台和荆门日报社合作,对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开办了《荆门日报·建管之窗》专栏,编发《荆门建管》简报,创办荆门建管处网站。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以活动凝聚人心。七一建党日带领新老党员到彭墩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八一建军节召开复员军人联谊会;开展交谊舞培训,篮球、羽毛球比赛。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得风生水起。他们以无私奉献的公益活动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后记

春华勤耕耘,秋实硕果丰。

3.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三

必须承认的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下,错案都不可避免。我们能做的是给予被害人最大程度的补偿,恪守认真、严谨的司法精神,不断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与步伐。

反思错案,旨于预防。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以来实行的“倒逼”规范执法机制,也许能给检察预防工作带来一些新的启示与思考。

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在我国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重口供轻证据,重惩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实质轻形式的问题,办案人员在不放过犯罪分子的司法理念作祟下,只要其获取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即使是依靠刑讯逼供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仍然被用作定案的依据,这种观念及做法到了应该反思的时候了。

非法取证、刑讯逼供是“二张”冤案铸成最直接的原因。事实上,过去发生的赵作海案、聂树斌案等错判,也都是刑讯逼供所带来的严重恶果。我国法律如今有了相应的进步,但观念上还存在很大的滞后性,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在很多司法人员脑中已然根深蒂固。现在有些案件,尽管各级检察机关一再强调不能靠口供定罪,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只有口供不能定罪,但是不少冤假错案就是单凭刑讯逼供所取得的口供确定被告人有罪,有的甚至判了重刑或者极刑。时下,为了预防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必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坚决遏制刑讯逼供现象,否则这一问题是很难解决的。

实践证明,基础设施特别是办案工作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给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空间,埋下了隐患。新刑诉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这是防止违法违规办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去年以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先行先试,与省公安厅沟通协商,会签相关文件,在全省97个看守所建设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室,并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办案区域实行全天候、全覆盖视频监控,省、市检察院可以集中控制、监控下辖基层院的办案状态。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为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规定提供了物质保障。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关于“所有提讯室实施强制物理隔离”的要求,湖北省参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在所有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和驻地公安看守所讯问室推行“强制物理隔离”措施,形成办案人员和嫌疑人各自独立的区域,确保讯问人员和被讯问人不进行任何肢体接触,从源头上避免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发生的可能。

同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还明确规定:经省检察院统一检查验收合格的办案工作区,由省检察院统一发牌;对不合格的限期建设整改;申请缓建的要有明确计划、列出时间表;对不符合标准的办案工作区,非经检察长批准,或未落实相关措施,不得申请使用。

执法理念从整治向管理转变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二张”案件是根据DNA鉴定推翻了原审判决的结果,而且把原审判决定案证据中的被告人有罪供述等证据全部纳入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这是新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首次在大案要案中实践,为今后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模本。

该案例警示侦查机关要确保侦查过程中获取的每一份证据都是合法证据,最终都能被法庭采纳,成为定案的依据,否则就会成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这对今后提高侦查机关办案水平、防止刑讯逼供、进一步确立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针对诸多执法不规范问题暴露出的执法管理漏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2012年“强化检察管理年”活动中,把加强执法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在总体思路上,坚持对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努力实现从侧重整治向整治与管理相结合、更加注重管理的转变。在管理模式上,根据检察业务特点,遵循检察工作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管理、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模式。所谓全面管理,就是要全面抓好案件线索、案件受理、办案程序、执法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全方位、全环节、全过程的执法管理体系;分工负责,就是要实行案件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与分别、分散、个别管理相结合,能集中的就集中,该分散的则分散;统筹协调就是要加强执法管理工作的宏观决策和协调运作,负责有关执法管理的情况通报、事项协调、争议处理等工作,统筹各项执法管理工作。在具体措施上,积极加强对执法管理机构、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力度,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执法管理的统筹协调,并在省检察院控申处加挂案件管理办公室牌子,明确相关工作职责。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回看“二张”冤案,至少存在两处“硬伤”。首先,杭州市公安局2003年6月23日作出的《法医学DNA检验报告》,所提取的被害人王某八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DNA谱带,可由死者王某和一名男性DNA谱带混合形成,但排除张辉、张高平与王某混合形成的可能。其次,被害人王某搭乘“二张”车辆去往杭州乃众所周知之实,“二张”在什么主观心态下实施强奸之念不得不令人生疑,虽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必备要件,但事物的发展必须符合一定的逻辑性,特别是在本案直接证据非常匮乏的情况下,当时的公、检、法机关案件承办人员是如何认知“二张”的犯罪动机,令人不解。当本案被改判时,二审检察机关没有提请抗诉,侦查机关没有申请复议,可见当时的司法机关是认定“二张”案证据存在问题的,秉承疑罪从轻的惯例将其改判。

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相互监督制约有利于避免和纠正错误,减少错案发生,达到准确有效执行法律,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本案中,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在一些环节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致使本来可以发现和制止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避免和纠正。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近年来通过持续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一些执法不规范现象,但是部分顽症虽反复强调、长期治理,仍不断反弹、难以根治,突出表现在采用违法手段逼取证言、受利益驱动办案、在办案工作区违法违规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同步录音录像不到位等五个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相互监督制约的相关规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强化驻所检察室的制约职责,制定出台《关于对提讯、提押职务犯罪嫌疑人活动实行内部制约的规定(试行)》,规定驻看守所检察室对办案部门在本看守所提讯、提押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实行内部制约,由驻所检察室严格掌握提讯、提押条件,对提讯开始时间、预定还押时间、实际还押时间、讯问人和被讯问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承担超时预警提示和报告等职责。省院巡视督察组还会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务督察、暗访抽查、案件评查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体系。

编辑:姚培琪 331657113@qq.com

4.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组织、审批和监督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以下简称省局认证中心)承办全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技术审查的组织工作。

第三条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管辖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申请GSP认证的受理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及对通过GSP认证企业(以下称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GSP认证实行GSP检查员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GSP认证检查员库。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 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批发(含法人批发、非法人批发、配送)、零售连锁、零售企业。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营假劣药品问题(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式样见附件1),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㈠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㈡ 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㈢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2,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㈣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3,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㈤ 企业经营场所、仓库等设施、设备情况表(式样见附件4);

㈥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式样见附件5,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㈦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㈧ 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方框图; ㈨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第七条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GSP认证。

第八条 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直接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认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收到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申请及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9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同意受理的将申请及资料转送省局认证中心;不同意受理的,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九条 省局认证中心收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送的企业认证申请及资料之日起25日内组织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省局认证中心应将现场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发到被检查企业,同时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省局认证中心按照《GSP检查员管理办法》,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检查员库随机抽取3名GSP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申请认证企业所在地的检查员应回避。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依照《湖北省GSP认证工作程序》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查。

第十一条 组织现场检查时,省局认证中心可视检查需要派员监督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过程中,企业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选派1名观察员协助工作。

第十二条 制定检查方案时,对企业所属零售门店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30%;连锁门店在100家以内的,抽查30%(至少10家),门店在100家以上的,抽查20%(至少30家)。抽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并事先由省局认证中心在检查方案中明确。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并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如企业对检查结果产生异议,可向检查组提出说明或解释。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检查组应对异议内容予以记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与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送省局认证中心。第十四条 通过现场检查的企业,应针对检查结论中提出的缺陷项目提交整改报告,并于现场检查结束后7日内报至省局认证中心。

第十五条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申请GSP认证参照第八条至第十四条执行;检查员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本辖区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代表省局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市级局将企业申报资料、检查方案、检查报告等资料一并于10日内报省局认证中心。第四章 审批与发证

第十六条 省局认证中心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报告并结合有关情况,在收到报告的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第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省局认证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公示的决定,并在国家局和省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10日。在公示结束后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对批准认证的企业,6日内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未被批准认证的企业,书面通知企业及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省局认证中心。对认证合格的企业,在省局网站公布,其中批发企业应通过国家局政府网站向全国公布。

第十八条 未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属于限期整改的,应在3个月内向省局认证中心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查,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复查申请或经过复查仍未能通过现场检查的,将被确定为认证不合格;认证不合格的,可在通知下发之日6个月后,重新申请GSP认证。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由企业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检查和复审合格的换发证书。检查和复审不合格以及认证证书期满但未重新申请认证的,收回或撤销原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管辖范围内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每年对辖区内认证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对抽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省局认证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认证合格企业在其取得证书后的24个月内,组织一次跟踪检查,跟踪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药品零售企业的跟踪检查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并将跟踪检查情况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省局认证中心。

第二十一条 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果改变了经营规模和范围,或在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等方面以及零售连锁门店数量上发生以下变化,应进行认证检查。㈠ 药品经营企业(总部)的办公、营业场所和仓库迁址或增加仓库; ㈡ 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企业类型的改变;企业增加经营范围;

㈢ 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增加了一定数量,以认证检查时为基数,门店数30家(含30家)以下的每新增加50%或30家以上的每新增加20%,对新增门店按30%比例抽查。第二十二条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GSP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或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中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企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核实后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对撤销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过期失效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和证书失效之日6个月后方可提出。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条中“申请认证企业所在地”指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所在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零售企业所在的县(市、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中“严重违反”一词的含义是指认证合格企业出现过违规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或者存在3项以上(含3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项目》中严重缺陷项目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申请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所属经营单位是指企业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药品批发和零售单位。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指省会城市、地级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五

一、纸张大小与页面设置

实习报告均采用A4纸单面打印,采用word文档默认的页边距,即页面上方、下方留2.54 cm,左侧、右侧留3.17cm。纵向横排,页码从正文开始编写,用小五号字居中标明。左边装订,装订线为3cm。

二、封面样式

封面直接采用我系统一设计的封面(详见附件),可在系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封面空格填写时直接按照封面中原来设置的字体及大小填写即可,要求所填文字居中,美观整齐。封面一律用中文打印,成绩评定一栏由指导老师填写。

三、正文要求

实习报告正文一般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实习时间;第二部分为实习地点;第三部分为实习目的或研究目的;第四部分为实习单位介绍,包括单位背景、规模、经营范围以及组织结构等;第五部分介绍实习工作内容或完成实习的任务,包括工作性质、内容、职位描述、职责范围等以及实习经历概述;第六部分为实习心得或实习体会,主要谈个人从实习中获得的经验及感想,对实习单位的建议以及对将来学习和就业的启发等。实习报告正文文本格式如下:

实习报告题目用三号,黑体,居中。

一 ……(标题,小三号,黑体)(英文:Times New Roman小三,黑体)

(一)……(小标题,小四号,黑体)(英文:Times New Roman 小四号,黑体)(正文内容,小四号)(英文:Times New Roman小四)

(二)…(小标题,小四号,黑体)(英文:Times New Roman 小四号,黑体)(正文内容,小四号)(英文:Times New Roman小四)

四、注意事项

1、内容充实,文句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

2、字数不少于3000字,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3、实习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成绩不及格者不给予相关学分;

4、实习报告装订顺序为:实习报告封面—实习报告正文—实习鉴定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实习起止时间:

6.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六

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建筑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和租赁单位备案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一)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设备购置合同、发票或者能够证明产权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施工单位自制的物料提升机除外)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行编号(编号规则见附件2),3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书,同时在《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表》上填写备案编号、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颁发备案证。备案证作为办理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的凭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1、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2、超过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报废规程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地方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三)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重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四)建筑起重机械属于不予备案情形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对原已备案但后期符合上述

(二)中条件的,应向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五)原已办理注册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向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备案证。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在进行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加节、安装附着)活动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6、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9、安装前基础(基础位置符合相关规范,基础制作符合说明书要求或已经计算并通过相关方审批,基础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见附件3。

10、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二)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告知单》(见附件4),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转场或移位安装后,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一)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4份(见附件5);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3、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1份;

4、安装、使用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的安装验收资料(附件

6、附件

7、附件8)及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6、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8、应对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1份,属于租赁单位的,租赁单位证明要加盖行政公章。

(二)使用登记机关对以上使用登记资料进行审核,自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同时在《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使用登记编号、签署审核意见后盖章,发放登记证标牌和登记标签。使用单位应将领取的登记标签贴在标牌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并应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1、未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的;

2、起重机械已超过使用期限;

3、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规定的;

4、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5、未经安装验收或者经安装验收不合格的。

(四)使用登记机关应当在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手续时,注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

在我省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活动的单位,应当办理告知备案手续。本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到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表见附件9),外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0)。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租赁企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50万以上);

(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备5台以上);

(四)租赁企业人员配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租赁企业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

出租和承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等文件;

(二)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三)使用单位移交的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档案;

(四)安装单位移交的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档案。

五、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及检验检测管理

(一)我省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实行备案制度,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的单位须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我省开展业务。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三)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或顶升(加节)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附件

11、附件12的规定。物料提升机的验收检验,统一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条件》(DB13/888 2007)和建设部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检验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附件13的规定。

六、其他要求

(一)备案证和使用登记证

1、备案证: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是起重机械的工作履历档案,也是起重机械办理安拆告知、验收(检验检测)和使用登记的证件。备案证内容包括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检验检测)、使用、维修、拆除和事故记录。每台起重机械应配备一本备案证,备案证随起重机械档案保存,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等按时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2、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编号方法由使用登记机关简称和年份、序号两组数字组成,每年为一个编号周期。使用登记证由使用单位申请,并将登记证置于或者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例如:石家庄20100309—0006,表示使用登记机关为石家庄市建设局,登记日期为2010年3月9日,2010使用登记顺序号为0006。

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和使用登记证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监制。

(二)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个月的前5日内,将本地上月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情况汇总报表分别以纸制和电子文档(见附件14、15)报送安监办。

7.湖北省项目管理规范 篇七

关键词:作文,中考阅卷,规范,习惯,态度

作为一线语文教师,我有幸参加了2016年中考语文试卷沧州市阅卷工作,负责评阅其中的“作文”部分。此次阅卷经历让我收获了对作文教学更多的审视与思考。

期望我的观察与思考能够引起一线语文教师的共鸣与思索,从不同角度与层面理性关注中考作文试卷,为平时作文教学积累宝贵的实践操作经验,进而找到中学作文教学的有效方法和策略,解决在平时教学中的诸多困惑。

一、2016年中考作文亮点

(一)总的印象

满分作文频出。结构形式新颖简明,写作材料平凡朴实中带有温暖的生活气息,语言表达精美考究,既有生活的淳朴、真实,又有思想的灵动、厚重,或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或真实温暖,或充满哲思,或催人奋进,或娓娓而谈,或柳暗花明、曲径通幽……

(一)闪亮之处

1.拟题新颖,别具一格。如《躲在黑暗中的阳光》《何必惧那时光匆匆》《原来不过如此》《不怕分别最怕忘记》《蒲公英圆舞曲》《菊花开昙花谢》。

2.内容朴实无华,亲切自然。如作文《不怕分别最怕忘记》写的是毕业的分别,回顾与同学相处的点点滴滴。

3.结构紧凑,文章浑然一体。如,开头“困难不可怕”,结尾“困难不可怕,怕的是失去与困难作斗争的勇气”。

4.行文形式新颖,一目了然。如,标题式“初见—兴奋;再见—笑容;离别—泪痕。”

5.描写细腻,令人恍若身临其境。如,“愣什么神?去,赶紧地进教室。”我轻声地答应着:“哦!”

6.语言充满生活的感悟,引人深思、耐人寻味。如,“我们匆匆走过,把炊烟留在后头,那旧日的时光会记住每一个在此逗留的过客,我们乘着蒲公英,随着风,一起流浪……”

当然,除了这些令人欣慰的惊喜,考场作文中的诸多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

二、深度观察:考场作文的那些“痛”

(一)书写不规范

1.字体过大,笔画稀疏,突出格外,旁逸斜出。

字体太小,笔画过紧,偏安一隅,蜷缩一团。

3.字的位置紧贴方格最下一条线,似有遁地之势,而上方却空空如也,比例失调严重。

4、字迹潦草,笔画左连右合,随心所欲,张牙舞爪,俨然一幅“书法作品”。

5.笔画无章无法,随意省略、勾连,致使错字频出。如,“不可怕”中的“可”字,学生把一横和竖钩直接写成横折钩。

6.字体不端正,朝一个方向倾斜或东倒西歪。

7.书写态度不严肃,随意改动较多,且不用作文修改符号,涂抹墨迹斑斑,或黑乎乎一片。

8.标点使用不规范或根本不用标点。如,把中文句号“。”写成英文“.”;通篇只有一个标点;句尾不用标点;双引号只用一半。

9.标点书写位置不美观。字与标点挤在一格之内;写在格的任意位置。

10.把字书写到了切割线以外或密密麻麻地挤在一个角落。

11.错字、别字时有出现。

以上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作文的卷面成绩甚至是整篇作文的成绩。

(二)立意不高远

1.立意平常、肤浅。加之平铺直叙更使作文显得平淡无奇。比如,很多同学直接写“鬼”“狗”不可怕,让人读来过于乏味,没有直击心灵的震撼与感动,没有思想情感的共鸣,深刻的影响更无从谈起。

2.立意偏颇,脱离健康、阳光、向上的正面思想范畴。如,有极力推崇爱情之缠绵,尽诉相思之苦的《爱情不可怕》《相思不可怕》;有狂热于血腥、杀戮、厮杀快感的《战争不可怕》《杀鸡不可怕》。

3.立意模糊。有的学生写的是科幻小说或玄幻穿越时空剧,立意不知所踪,令人费解。

(三)选材不恰切

1.选材平淡、俗套。如,一部分考生选择的材料是关于“鬼、蛇、狗、恐怖片、死人……”,写来津津有味,但读来味如嚼蜡。

2.选材普通、平常,扎堆、雷同现象严重。如以下写作材料:离别、亲情、黑夜、黑暗、困难、挫折、老师、中考……关键是能挖掘出相同素材中的深刻思想的考生却不多,所以大部分考生难以突出重围得到高分。

3.写作材料匮乏,无话可说。如,有的考生只写了半段文字或一段半文字便无以为继。

4.几个写作材料拼在一起,缺失内在逻辑关联,更无表现主题的功用。

(四)拟题不新颖

1.一部分考生以话题“不可怕”为题。

2.一部分考生以“_____不可怕”为题。有些作文的题目实在平淡乏味,如:《鬼不可怕》《狗不可怕》《鬼片不可怕》。

3.有少数考生没有拟题。

4.拟题有严重语病,令人匪夷所思,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如:《坚强不可怕》。

(五)行文不简明

1.行文逻辑混乱,不知所云。

2.拖沓,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作文重现江湖。

3.开头过长,不能点明主题中心、引领下文,甚至有与下文脱节之嫌,更甚者洋洋洒洒百言却不知所云,考验读者的阅读耐心。

4.中间写作材料交代不清,不能很好地表现中心。

5.结尾冗长,意犹未尽,令人感觉悬而未决。更有考生一直写到下面的切割线以外。

6.写作材料臃肿,详略不明,裁剪不当,无法突出重点与亮点。

(六)构思不精巧

1.拟题一蹴而就,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和精雕细琢,造成诸多雷同,归于平庸。

2.同样的材料写不出新意,淹没于众多雷同的作文之中。

3.不认真审视作文要求,仓促下笔,行文无章无法,随心所欲,写哪儿算哪儿。

4.不精于开头结尾的设计,语意平淡,波澜不惊。

(七)表达不到位

1.方言表述习惯;语法不规范,致使表述不清,表意不明,病句频出。如:“一只我家的大狗”。

2.语言不成熟,多有小学生表达的固定模式。如:写时间“有一天、又有一天”;写人名“小明”。

3表达方式不明确,且欠缺表达技巧,景物描写不够细腻,人物描写不够传神。

4.表达平淡无奇、波澜不惊,整篇文章形似流水账,缺情少感,更无思想的深度。

5.语句表述存在语病。

(八)其它问题

1.只写题目。

2.抄写文言选段、记叙文段落、歌词。

3.写诗一首,却令人费解。

4.在答题部分随意涂画。

5.文体四不像。

这是语文教学的尴尬,更是作文教学的痛。

如此重要的中考考场作文,为何出现诸多问题?怎样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呢?

三、规范我们平时写作的教与学,“厚积”与“薄发”的辩证思考

中考是学生平时学习习惯和态度的真实体现,中考作文试卷中出现的问题绝不是偶然的孤立存在的,如何突破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跳出惯常思维的禁锢,有效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呢?——规范平时写作训练,向平时作文要成绩。

(一)规范书写习惯

1.强化书写的态度、字的大小、间距、字迹、速度、正确率等。

2.强调标点的运用。

3.要有专门的书写纸,尤其作文。

4.学会专用的作文修改符号,避免试卷上的随意涂抹、勾划。

(二)规范立意角度

1.加强思想道德、精神品质、价值观、人生观的正确引导,拥有积极、乐观、阳光、健康的心态,传递生活正能量。

2.加大阅读量,教学生学会独立思考、感悟,善于在文本中去挖掘深刻的思想内涵,不断提高理解能力。

(三)规范选材技巧

1.阅历决定眼界的开阔和思想的厚度。多读书积累写作素材,写作时方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困。

2.教会学生如何取舍写作材料,学会甄别与中心有关的极具代表性的写作材料。

3.教会学生主动积累、随时积累的习惯,以充实自己的写作素材储备。

4.多留心观察自己和别人的生活,在生活中寻找写作的灵感,积累写作的素材。

5.学会多角度多层次思考问题,善于在平凡的小事中发掘写作亮点。

(四)规范拟题标准

1.教一些技巧,如怎样巧妙拟好题。

2.讲几点规定,如尽量不用话题为作文题目。

3.多设计几个题目,筛选你认为最合适的一个。

(五)规范行文思路

1.限制段落数量,如,至少设置5个自然段。

2.思路要明晰:明确先写什么、再写什么、最后写什么。

3.列写作提纲,做到心中有数,行文有条不紊,做好写作准备。

4.认真审题,确立写作方向,确定写作思想,端正写作态度,把写作当成一种创作。

5.讲解开头、结尾技巧,发挥各自张本、收束的作用。

(六)规范构思技巧

1.依托课本文章,充分发掘课文的优秀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注意其构思的精巧,以仿写的形式不断增强学生习作的构思能力。

2.引导学生大量阅读,制定阅读计划,拓展阅读视野,从不同体裁、题材、主题的文章中汲取构思的营养,使自己的文章有波澜有文采。

3.规范写作态度,增强“创新”意识,力求构思的新颖、活力,培养“创作习惯”,精心设计文章的立意、拟题、形式、开头、结尾、情节等。

(七)规范表达方式

1.创造良好的语言氛围,潜移默化地去改变学生的表达习惯,使其言语合乎正确的表述语序。

2.教会学生正确运用五种基本表达方式,学会相应的表达技巧。如,细节描写、以小见大、白描手法等。

3.从一字一词一句着手,辨字、遣词、造句严格要求,加强平时的语言表达训练,强调语境、语法的规范,强调表达的准确、连贯、合情合理。

4.强化标点的运用习惯,理解标点的妙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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