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员工作职责(通用9篇)
1.法制宣传员工作职责 篇一
一、做到一个“勤”字
法制宣传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而是一个潜移默化、点滴渗透、持之以恒的过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必须“勤”字当头, 通过以下措施, 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
1. 勤于学习业务
这里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勤于学习各种法律知识。随着建设法治国家步伐的加快, 我国的立法活动日趋活跃, 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出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担负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有选择的对这些法律、法规苦学深思、努力掌握、融会贯通, 力争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的法律工作者, 夯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同时, 各法制宣传机构也要通过经常性的聘请知名法学家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组织工作人员去高校学习等措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二是勤于学习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理论是实践的指南,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也需要一套科学的理论做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认真研究, 全面掌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史、变迁、方式方法、发展趋势等客观规律, 为开展活生生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促使法制宣传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2. 勤于调查研究
任何工作离开了方案的指导, 都会陷入到经验主义的泥潭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不例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在制定工作方案时不能脱离实际、蜇居书斋、冥思苦想、精心设计, 而是要勤于调查研究。只有通过多次反复的调查研究, 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节约经费、效果显著的工作方案。为此, 宣传教育工作者一是深入群众、深入基层,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走访等形式调查人民群众在法律方面上的所需所想, 为法制宣传选准目的、对象、内容和场地。二是认真研究工作步骤和紧急程度, 为法制宣传工作选准程序和时限。三是虚心借鉴其它单位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作法, 为法制宣传工作选准方式。
3. 勤于开展宣传
认识论表明:经常性、反复性的接受信息刺激是准确认识事物的最佳途径, 法制宣传教育也应该符合这个人类认识规律。所以, 经常性的向受教育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依法治国水平的必需和关键。勤于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经常性的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 并将领导干部学法是否常态化纳入到政绩考核中来, 以此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主动性, 充分发挥他们对其他干部学法的引领、榜样作用。二是经常性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 对他们年度学法的学时作出硬性规定, 并建立奖惩机制, 以此增强他们学法的积极性, 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三是经常性的深入社区、企业、街道、乡村, 开展形式多样的、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 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他们植入法制观念, 提高他们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突出一个“新”字
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的大背景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与时偕行、大力创新。
1. 善于在宣传教育的理念上创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理念创新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基础。以往那种“法制宣传教育无非就是向广大干部、群众灌输法条”的理念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执法者、群众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 更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与良好的法律素养。只有这三个要素齐备了, 由它们有机构成的法制环境就一定是良好的。我们要突破传统思维, 重新定位法制宣传的工作理念:“法制宣传工作的最终目的不但是为受教育者提供法律知识, 更要为他们植入法律意识, 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从而带动整个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
2. 善于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创新
内容创新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本质要求。多年来, 我们在宣传内容的选择上做的很不到位, 往往是一颁布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 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我们在内容的选择上要有所突破:一是注重向全民宣传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完整统一的, 不是割裂分散的。只有帮助公民掌握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 才会培养出合格的执法者和守法公民。二是注重向全民宣传法理知识。实践证明, 公民法理知识掌握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可见, 加强法理知识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三是在宣传上要避免“一刀切”, 紧紧把握住不同阶层、不同收入、不同文化背景的公民的法律需求, 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 做到有的放矢。
3. 善于在宣传教育的形式上创新
形式创新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必然要求。通常, 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习惯采用“一讲一赛、一上一下”的形式。即:讲课、知识竞赛、上街、下基层。这些形式固然有其优点, 但是枯燥无味、缺少互动。我们要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 努力探索新的宣传教育形式:一是在法治中宣传法制。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胜过千百次空洞的说教。我们要努力实现依法行政, 并让公民全程监督行政活动, 还要对司法机关审理的一些行政违法、公务人员失职和渎职、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等百姓关注的案件增加旁听名额, 鼓励公民旁听, 让公民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进行的执法活动和司法活动中受到教育。二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以信息化带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网络、影视、音像等传媒进行宣传, 使干部群众摆脱时间、空间的限制, 随时随地接触到法律知识。三是采用法律文艺演出、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使干部群众在娱乐中学好法。四是采用模拟法庭等活动实现法制宣传由“单向灌输型”到“双向互动型”转变, 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三、实现一个“实”字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事关大局, 需要认认真真的落实好。我们在法制宣传工作中要克服“走过场”的思想, 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出真招、求实效, 促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 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1. 思想认识要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它是建设法治型政府、法治型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我们切不可思想麻痹大意, 要高度重视。只有法制宣传工作做好了, 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才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政府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才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才能用法律武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管好家、服好务。
2. 体系构建要落到实处
法制宣传工作要以体系建设为支撑。只有组织得力、制度健全, 法制宣传工作才能真正有所发展。一是组织建设要落到实处, 各承担法制宣传任务的单位都应组建专门的法制宣传机构, 特别是要建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充分发挥出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协调各方、加强指导的作用, 真正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专门科室负责, 有专人负责。二是制度建设要落到实处, 尽快建立健全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比如干部学法制度、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制度、法制宣传联络点制度、建立宣传基地制度、流动普法室制度等, 以制度建设推动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 保障工作要落到实处
2.法制宣传员工作职责 篇二
1. 农村普法的难点
1.1法律价值观取向不够 由于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阴影难以磨灭,农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深入。受几千年封建传统观念的侵蚀和影响,部分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宗教意识很浓,封建迷信盛行。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五十多年的发展和变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有部分农民的封建思想不易消除,平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普遍存在,遇事凭传统习惯、不能正确运用法律处理。“法”的意识十分淡薄,这给农村普法造成了一定困难。
1.2地理位置的影响 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尽管近几年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乡村道路修了不少,电力、电话、电视等基础设施逐渐兴建和完善,但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现状仍然存在,这对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一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苦于无积极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只得做做表面文章,抓抓而已,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1.3普法队伍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工作既繁杂又琐碎,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上面布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临时抽人“应对”,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的现象。可以说,无人管事,责任不明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1.4宣传形式单一 农村普法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没有新的突破,仍是靠传统的出专栏、设置咨询台、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缺乏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普法措施,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绝大部分村民是通过看资料、听广播了解普法的,年年如此,学不到新东西。
1.5普法对象素质不高 在农村,青壮年大多进城务工,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人,学法处于被动状态。只有遇到问题时,才急着了解法律知识。然而,只有法律条文,没有工具书,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看得不懂,理解不透,似是而非,一旦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相当一部分农村群众仍按照传统习惯或利用宗族势力来解决,而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制约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
2.建议及措施
2.1加强道德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的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一方面,农民感谢党的好政策,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相信党、依靠党、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价值主流。另一方面,农民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和不正之风存在强烈不满,加上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陷入迷茫和困惑之中,造成一些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传统的勤劳、善良、纯朴、厚道、以义制利的传统美德缺乏。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在城市物质文明高消费的诱惑下,在某些社会分配不公现象的刺激下,当代农民在价值目标的取向上更趋功利。不少人把“一切向钱看”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集体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日趋严重,只讲实惠、不讲情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对公益事业漠不关心。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不断引导农民把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爱集体联系起来,要进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做贡献。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的发展,无疑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可以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软件”基础。
2.3建立保障有力的队伍 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是搞好农村普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要从战略的高度,切实抓住三个基本环节:一是认真配备。要求普法工作者必须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配齐、配好这支队伍,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调整、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二是合理使用。要管好用好农村普法工作工作队伍,一方面要在工作上给予关心和支持,让他们大胆工作,另一方面对那些年富力强,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同志要大胆启用;三是精心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和通过各种渠道,对农村普法工作队伍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努力使他们适应农村普法工作的需要;四是要采取“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义务”的办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老师、回乡知识青年的作用,发动他们担任村组宣传员。
2.4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教育载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富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要针对当前农村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从业结构、居住状况、行为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实际出发,多编辑一些由典型案例诠释法律条文、朗朗上口的法制短语等组成的法律手册,制作一些图文并茂的法制挂图、年画,创作一些法制文艺精品节目,建立农村普法网站,在农村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视中开辟“法制栏目”,农村报刊、杂志中设立“法制专栏”等,从方便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2.5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际,适时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结合农村的实际,针对农民的思想反映和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效果。如围绕农村易出现土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房屋拆迁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土地、工商、规划、税务等部门联合起来,到农户家中宣讲《土地法》、《农业法》、《森林法》等,依法解释和处理各种问题。围绕农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一道去做工作,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农民自己明白其中道理,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搞好安全生产。围绕农村易出现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宣传禁赌、禁毒、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总之,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开辟一条“以创新方式求普法实效”的农村普法路子。
摘自《重庆司法行政网》
3.法制宣传股职责 篇三
1、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订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本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的相关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管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
4、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年审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联络。
5、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本系统宣传工作,协助本系统的职业技术教育、技术培训和其它各类培训工作;
7、指导本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
8、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
9、承办《城管情况》简报、丰县城管网。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股股长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草拟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专业培训计划、总结和报告;
2、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培训,搞好法制监督和行风评议工作。定期抓好执法证件审核、验证、换发,规范执法程序,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及时发出通报,做好文字材料、执法文书归档工作。
3、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总结推广学法执法经验;
4、主持召开股务会议,确定内部分工,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 公 室 职 责
1、协助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机关政务督查、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网络管理;
3、负责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目标考核;
4、、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
5、承担帮困扶贫、对外联络、业务接待、办文办会、后勤服务、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机关组织、纪检工作;
7、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作;
8、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和下属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
务工作;
9、指导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 容 股 职 责
1、负责市容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
2、拟制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规划;组织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工作
3、指导各镇、社区市容市貌工作;
4负责所辖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摊点占道、夜间经营、户外广告、光亮工程、非机动车以及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容市貌信访工作;参与市政设施的规划定点、设计审定、竣工验收;
6、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城镇、城区、居民小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指导落实“门前环卫责任区”制度;
7、负责县长信箱和城管热线电话交办和反应情况的督办工作;
8、负责协调、督查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工作;
9、负责及时汇总、梳理、反馈受理及督办的情况;协助做好受理单位工作绩效的考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股职责
负责城管办系统政治思想、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城管政工调研;掌握城管办队伍建设情况,收集、分析、综合有关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负责制定城管办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及学历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招收录用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及其他性质人员,承办城管办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干部任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和干部职工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会、妇女、计生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教股
负责城管执法、城市管理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各中队行政执法案卷的组卷、归档工作;开展城管执法宣传;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年审工作;负责中队执法处罚情况审核及统计考评工作;审核本单位出台及其他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市貌管理股
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城镇、城区、居民小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
落实“门前环卫责任区”制度;
负责各单位及镇卫生评比工作;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工作汇报 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会按照甬普办[]23号《关于开展“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从11月中旬开始,我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我会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成立普法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制定活动方案,把普法宣传工作量化、具体化,使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一是积极营造氛围。在会议室悬挂法治宣传日宣传标语,每周利用电子显示屏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上班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会员工知道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的学习,深入学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努力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责任》演讲活动。此次活动是学法用法的演练,全会有7名同志经过认真准备,登台演讲,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鼓励奖四名,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四是把新招收的两名法律部工作人员派到市中院实习培训,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为日后开展国际贸易仲裁作好充分的准备。
三、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5.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篇五
一、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让开车人明白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闯红灯的法律后果等等,在学习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开车环境打下基础.二、抓重点,切实搞好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
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家庭、社会的作用,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生活,开展针对性、引导性、趣味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为交通事故的减少做坚实的基础!
三、依托现有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力量
深入调查研究,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辖区、深入居民,畅通法制宣传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成效。
四、争优创先,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1.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2.创新普法主体,积极整合力量。利用辖区资源,走普法专业化道路,通过强化专业培训,鼓励和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宣传法律,增加法制宣传的教育深度和广度。抓契机,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日常的宣传教育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引向法律规范的行为,将法制宣传通过宣传、表演作品等形式体现出来,让居民群众在耳染目睹中受到法律熏陶和教
育。
2013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利用志愿者队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利用文艺演出队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选择人群量大的地方.3、积极和社区民警一起到学校周边,通过展板及发宣传单的方式把信息反馈给群众。
4、印发宣传资料,通过宣传资料让群众知法,懂法,了解交通事故的危害性!
5、人民调解员先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在老百姓遇到法律问题时积极回答法律问题!
兴雅社区综治工作小组
6.法制宣传员工作职责 篇六
1 加强法制宣传与促进和谐社会的关系
所谓和谐社会, 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法制宣传与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 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 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而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自觉协调和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二者紧密相联。
法制宣传与民主法治。民主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民主得到发扬, 依法治国方略得到落实, 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调动, 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大幅度降低或减少, 矛盾通过法治渠道得到有效解决, 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而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提高公民素质, 避免矛盾, 减少矛盾, 运用法律规则有效解决矛盾, 实现民主和法治。二者相互依存。
法制宣传与诚信友爱。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 诚实守信, 全体人民平等友爱, 融洽相处。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对法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 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提高公民法律水平, 使整个社会的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 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得到更好的陶冶, 使整个社会逐步依法形成平等友爱、诚实守信的氛围。二者相互联系。
法制宣传与安定有序。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 社会管理完善, 社会秩序良好,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普及, 使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依法管理各项事务, 促进社会稳定。二者相互促进。
法制宣传与充满活力。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 创造活力得到支持, 创造才能得到发挥, 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宣传法治, 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 进一步把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到一定程度, 达到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依法参与、依法监督社会事务的意识, 以此营造人人鼓励干事业、支持干事业的社会氛围。二者相互作用。
法制宣传与人与自然的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 生活富裕, 生态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 为发展生产、保护生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 引导人们依法办理生产生活事务, 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使人类生产、生活与自然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的发展方向。二者相互协调发展。
2 加强法制宣传在促进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法制宣传, 推进了依法治国进程。自改革开放以来, 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 立法步伐加快, 民主政治逐步完善, 公民权利义务得到保障, 法治政府目标正在逐步实现。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社会氛围已基本形成, 依法治国方略稳步推进。
法制宣传, 保持了经济快速发展。传播法律知识, 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促进了社会安定祥和的局面, 有效推动了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物质基础。
法制宣传, 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宣传宪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知识, 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制宣传, 保障了社会稳定。全民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 提高了公共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开辟了一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效途径。
法制宣传, 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摘要:论述了加强法制宣传与促进和谐社会的关系, 介绍了加强法制宣传在促进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7.重视法制宣传 构建和谐校园 篇七
关键词:寻找根源;宣传;落实措施;寻找新方法
一、全面分析,寻找违纪违法根源
我校地处本市西南偏远乡镇,生源来源比较复杂:一部分是邻县附近的乡镇农村的孩子,为求学方便来我校读书,整体素质不高。另一部分是本乡剩余劳力,走向城市打工,每年都小有积蓄,过起了小康生活,但孩子无人照管,素质也可想而知。这两种家庭走出来的孩子,他们的家庭环境不同,而导致他们各自受教育的心态不一样。
1.溺爱放纵型。少数人富了起来,这些家长追求的是子女优秀的学习成绩,而他们自己又绝大多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事业上,所以给孩子零花钱大手大脚,对子女口头上比较严,行动上比较松。由于孩子手头上宽裕,因而很易走进网吧、游戏厅,追求物质享受,更易引起孩子心理的变态,放纵自己的行为。在金钱的影响下形成校园小暴力,甚至因他一人而影响几个孩子。
2.迁就放纵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仅有的农田满足不了机械化的生产操作,大批劳动力闲余,这是开放、科技发展而带来的矛盾,大批农民工走向城市打工也是必然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因这是动态的),我校200名左右学生,有14.2%的家长是在外地打工,根本无时间、无条件教育子女,好点的把子女留给了爷爷奶奶,更有甚者把子女独自一人留校住宿,因而造成了一种教育的隔代“迁就放纵型”。
以上两种类型虽然不是全部,但在我们学校,家长对子女学习要求不严格,对子女不良习气的包容、迁就、放纵却是普遍现象,如果不重视教育,学生违纪行为将会害了学生,害了家庭,害了社会,为此我们十分担忧。
二、全面出动,搭建法制教育宣传班子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仅靠老师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实实在在的配合与支持,真正将齐抓共管落到实处,有效地规范学生的思想行为,防微杜渐,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陶冶青少年的良好情操,使他们初步懂得:知法,懂法,守法,因而我们全面出动。
1.以学校、社会、家庭为单位,成立“三结合”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村村主任任组长、学校校长、分管法制的副校长、老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会办,定期调研,定期活动,定向解决实际问题。
2.学校成立法制領导小组。具体由校长任组长,德育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3.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进行法制讲座。
长期聘用镇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为有效地进行法制讲座,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措施
为了使法制宣传工作真正有实效,我们采取了以学校、社会、家庭联手,请进来作讲座,“引导为主”的教育方法,取得了实效。
(一)学校教育是法制教育主阵地
1.成立学生教育档案。违法违纪的根源找到了,我校以此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学生档案。(1)家庭困难学生档案。(2)单亲家庭学生档案。(3)经常违纪问题学生档案。
2.采用教育的主要方式——“关爱”。(1)单亲家庭学生在校期间,我们老师、同学主动在生活上帮助他们,鼓励他们学会生活自理,自强不息,正确认识社会,我校还成立了心理咨询室,专为这些学生加强心理辅导,使这些学生养成健康的心理品质。(2)对于经常违纪,屡教难改的学生,我校从校长开始,领导班子成员、老师一一建立“谈心”对子即“师生交友”,并建立师生交友档案。如有个学生经常打架,校长主动与其结对子,经常谈心,晓之以理,谈及打架忍不住的后果——那就是违法,并辅导他学习,关心他生活,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该生已成了一个遵纪好学的好学生,并顺利升入高中。
(二)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后力军
从1998年开始,我们先后聘请了镇派出所所长刘立东、张树友两位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他们至少两次到校给学生、给老师、给家长作法制讲座,他们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入浅出的剖析,对大家的教育是刻骨铭心的,给家长敲响了警钟,使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四、全面总结,寻找法制教育新方法
8.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 篇八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自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一五”普法以来,全民普法至今已走过28年的历程。28年来,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发挥最大的效能,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尤其对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不尽满意。今年的人大审议意见以及8月28日黄永祥局长走进南京电视台大型全媒体互动新闻栏目《民声》演播厅与嘉宾、市民互动中,都要求我们要针对各类受众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实效。
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难点问题。对此,我们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本文试从原因分析及工作路径选择的角度,对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现阶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1986年至今,我国已经开展了6次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阶段都确定了不同的任务和目标:“一五”普法是普法学习的启蒙阶段,“二五”普法讲求学用结合,“三五”普法提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四五”普法提倡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五五”普法提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六五”普法注重法律观念意识的养成。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还形成了“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看上去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然而,认真分析现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缺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形式上,没有落在实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不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一般是各级普法办公室,而政府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有的是法制机构,有的是人事教育机构,有的是党委办公室,各自工作出发点、落脚点不一致,工作步伐不协调,缺乏统一领导。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不到位。法制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教育对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地区普法经费、设备设施不到位,甚至十几年未增长,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陈旧单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群众接触互联网、数字多媒体、电子图书的机会越来越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从单纯了解一般法律知识向了解维权途径、诉讼成本和诉讼时效等多层次、综合性需求的转变。而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依然传统单
一、方法简单、手段相对落后,缺乏创新,必然影响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
目前,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普遍定位于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忽视引导其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依法维权。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计普遍性有余但针对性不强,普法活动流于形式,学用脱节,学无所获。
(四)法制宣传效果缺乏科学评价
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把长期存在的人治观念转变为法治观念,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辅之以科学评价机制。然而,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依据一般是领导如何重视、建立了多少制度、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份材料、办了多少期培训班,而不是考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教育对象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
二、影响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的原因分析
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为何总是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究其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形式内容的,也有运行机制的,还有社会执法环境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仅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存在三个错位:
(一)重视错位
在当前行政体制下,要做好一项工作,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的重视非常重要,甚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法制宣传工作来说,形式上各级领导部门都很重视,该发的文发,该讲的话讲,该参加的活动参加,显得都很重视。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面子上的事情做完后,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实际问题难以得到解决,重视停留在了表面上,出现了错位。例如:虽然有庞大的工作机构,但真正干活的却只有几个人;虽然理解普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辛劳,却没有积极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虽说要不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普法工作经费却长期不见增长,甚至开展活动还要靠筹集经费等等。在当今行政运行体制下,出现这样的错位,如何能期望具体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员有力挽狂澜的作为。
(二)供求错位
随着全民普法经历的28年历程,普法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最初的普及法律知识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文化的转变,普法手段也从最初的“挺进报”模式发展到运用全媒体自媒体互动式转变。然而,随着这些转变,我们却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转变,就是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转变。随着二十多年的普法工作的进程,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已经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获取法律知识的层面,而是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年来,我们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运行模式,主仆角色错位导致我们长期主观替人民群众确定需要知道那些法律,要向人民群众普及什么法律,而忽视了广大普法对象对法律的真正需求。特别是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因群体、时期、环境等不同而呈现差别化,其中个体差异尤为明显。这种供求错位致使我们长期以统一的、不变的普法供给应对人民群众千差万别的法律需求,必然导致普法预期效果与实际成效之间的落差。
(三)评价错位
长期以来,对于普法工作的评价一直都是按照自上而下的一套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各级普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这个考评体系开展的。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大都以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工作措施等为评价考核指标,以党委政府研究过多少次普法工作、开展了多少场次普法活动、举办了多少期法制学习讲座、下发了多少文件材料、开展了多少次广场咨询活动、承办了多少次法制培训等为考核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忽略了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满意度这样最重要的评价指标。甚至由于有些指标制定的不科学,造成各级普法工作部门为完成指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这种评价错位也就必然导致普法工作唯上不唯下、忽视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实际需求,普法工作如何能取得良好的实效?
三、切实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的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它是做人的工作,是培养人的意识和观念。要把长期存在的传统“人治”观念,转变为适应建设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观念,需要时间和历程,更需要与时俱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为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各级领导部门要切实从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重视普法工作
法律必须被信仰,司法必须被尊重,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制的力量越来越显现,发挥着保证国家安宁、促进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在现行体制下,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要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群众路线、为民执政上,聚焦关键,准确定位,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制约普法工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转变观念,针对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要树立以人民群众为根本的思想,要从受众者的角度出发考虑普法工作重点,既要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还要考虑“民生”这个工作大局,围绕服务“民生”确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特别要加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宣传,既不能对人民群众进行重义务、轻权利宣传,也要引导人民群众不能只讲权利,不尽义务。二是把主体需要做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宣传内容上,要把人民群众希望知道、了解、掌握的法律内容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要改变行政部门说了算,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采用什么方式,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理念,变被动普法为主动求法,切不可让人民群众“被普法”、“被宣传”。三是要坚决抛弃“向民施舍”的“救世主”观念,真正站在受众的角度,研究他们的心理,选择最适合的载体和形式,不仅在内容上要贴近群众的需求,在形式上也要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的理解和参与,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
近年来,较之于传统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外,出现了诸如网络、手机、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信息传播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趋势。普法工作也要适应这一变化,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普法工作媒体全覆盖。要认真分析研究各类受众群体接受信息的特点,有目的、有重点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实效。如分析机关干部、公务员主要通过党报、政务平台、互联网获取信息;年轻人主要通过网络、手机、微博、微信获取信息;老年人主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获取信息;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广播、书籍资料获取信息等等。要深入调查了解各类群体最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有重点、针对性地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资源优势,放大传播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如与《现代快报》开展的“法律大讲堂”栏目,就是把在有限课堂上所讲授的法制内容通过《现代快报》在南京的近30万发行量,传播到广大市民中,放大讲堂效应;又如南京市中院通过邀请十万群众进法庭旁听真实的庭审活动,力改传统“模拟法庭”宣传模式,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律,监督审判活动,不仅宣传了法律,而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升对司法公信的认同度。要利用电视专访、网络直播等形式,针对社会上法制热点问题,邀请法学专家、专业人士、各界代表等进行专题讨论,会更加有效地提高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除了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发挥普法联络员队伍作用外,还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特殊作用,有效推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热爱普法公益事业、自愿参与、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法制宣传志愿者群体,如我市的“法律人在行动”群体。他们长期扎根基层,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制宣传作贡献。普法志愿者的工作没有条条框框,什么形式受群众欢迎,他们就采用什么形式;什么内容受群众欢迎,他们就宣传什么;因而对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要充分这只队伍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普法志愿者公益工作记录机制,统一纳入社会公益活动纪录,向社会公示,鼓励更多的普法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普法资源。
(五)制定科学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种长期性、复杂性、潜移默化、投入高而短期内不易见到成效的特点,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要坚决摒弃形而上学、不切实际、官僚主义的考评机制,不为考评而考评,特别是要取消那些全凭拍脑袋想象的根本无法确定、无法完成的考核指标,使考评机制更加趋于合理,更加趋于实际,更加有利于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如近期市委政法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涉及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指标是:“表示近两年有参加过普法活动的占24%”。这个指标看似较低,仔细分析却很有成效。这个指标特指亲自参加普法活动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南京有近1000万人口,24%就是240万,即近两年来全市有240万人亲身参加了普法活动,这个数字不小啊,反映了两年来普法的实际工作成效。这个指标远比“普法知晓率”指标更有意义。
9.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篇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隆重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更好宣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法治办对“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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