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2024-11-29

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精选8篇)

1.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一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 福建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 在职研究生考试成绩查询

★ 重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 的6月acca考试成绩可以查询了吗

★ 云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2.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二

一、报名相关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09:00—6月24日16:30

现场审核时间:2014年6月10日09:00—6月25日16:3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0日09:00—6月26日16:30

二、简易报考流程说明

1、新考生

网上报名(填写资料、上传照片)——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照片(24小时内审核)——照片审核通过的,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根据要求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可以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成功。

注:新考生现场审核属于资格初审,之后材料送至扬州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最后送至江苏省住建厅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通过的考生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复审、资格终审中有问题的,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会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老考生

网上报名(填写资料、上传照片)——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照片(24小时内审核)——照片审核通过的,可以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成功。

三、新考生、老考生如何界定

1、新考生

(1)2014年第一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

(2)往年在江苏省范围内参加过该项考试,2014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三项有一项变动的。

标志:网上报名后,照片通过审核后不能直接缴费,提示需要审核。

2、老考生

往年在江苏省范围内参加过该项考试,且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三项没有变动的。

标志:网上报名后,照片通过审核即可直接缴费。

四、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相关说明

1、工作年限如何认定

(1)全日制学历毕业,工作时间最早从毕业后开始计算。

大专学历,需要2008年12月31日前毕业。

本科学历,需要2010年12月31日前毕业。

注:实习期间不算工作经验,如果能够提供实习期间缴纳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的,工作年限从缴费之日起计算。

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还须单位出具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作证明,才能报考。大专学历,已工作满6年,其中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本科学历,已工作满4年,其中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非全日制学历

A、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中,有“脱产”学习字样的,工作年限从毕业后开始计算。

B、毕业证书中没有“脱产”字样的,学习期间也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C、非全日制学历大专入学时间或毕业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本科入学时间或毕业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前的,参照全日制学历毕业出具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证明即可。

D、大专毕业大专入学时间或毕业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后,本科入学时间或毕业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后的,请提供大专或本科前学历。大专学历,前学历需要2008年12月31日前毕业;本科学历,前学历需要2010年12月31日前毕业。特别说明:前学历为高中学历的,不能从高中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年龄较小的考生(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工作时间。

2、对于考生所学专业能否报考的说明

(1)、本网站公布的《关于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附件2“专业对照表”中所列专业全部都能报考。

(2)、“专业对照表”中没有的专业,请考生提供上学时的“课程表”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需要保管“课程表”的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对学历要求的一些说明

(1)、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必须提供大专以上学历。

(2)、所提供的学历,无论是全日制学历、函授、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民办学历等,只要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学历,都能够用于考试报名。

4、下列考生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1)、从毕业证书上看,工作年限不符合要求,但考生本人认为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的,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2)、根据2013年江苏省住建厅一级建造师考试终审情况,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且是非全日制毕业的,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前学历毕业证书除外)

(3)、现场审核人员根据审核材料另外要求提供的。

5、下列考生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1)、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

(2)、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

(3)、现场审核人员根据审核材料另外要求提供的。

6、新考生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不需要本人到场,可以由他人代为审查,但需要带全所有资料。

(2)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a)网上报名后打印出来的“报名表”,报名表上单位盖章、本人签字、一张两寸彩色证件照贴在报名表左上角。

(b)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d)有效地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参照本网站首页,左下角资料下载区“工作证明范本”)

(e)部分考生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或“电子注册备案表”(详细情况请见上述第4、5条说明)

(3)本次考试共设5个现场资格审核点,各位考生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各审核点地址如下:

(a)扬州市区(市直、邗江、广陵):百祥路6号,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0829371、80829370;

(b)宝应县: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联系电话:88282160;

(c)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二楼职称科,联系电话:80804255;

(d)高邮市:高邮市琵琶路79号,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联系电话:84682190。

(e)仪征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联系电话83440167。

五、异地考生到扬州报考相关说明

1、往年在江苏省其他地市报考,今年到扬州报考的网上报名时,身份证号、姓名、报考专业未改动的,按照老考生报考,网上照片审核通过后直接缴费即可;不能直接缴费,网上提示需要资格审核的,请致电技术支持电话。

2、往年在外省报考,今年到扬州报考的(1)2013年有科目通过,需要保留成绩的请先到去年考试地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转档函,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报考,只需要报考2013年未通过的科目,现场审核时,携带报名表及转档函即可。

(2)2013年没有科目通过的,请按照新考生报考。

六、其他说明

1、现场审核为资格初审,之后还有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和省住建厅资格终审,资格复审和资格终审有问题的,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会电话通知考生本人。省住建厅资格终审结果大约在7月中下旬左右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并经常关注扬州人事考试网。

2、所有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新考生,请准备好社保缴费记录及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之前毕业的考生准备“毕业生登记表”)以备省住建厅终审核查。

3.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三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1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22、23日两天。请各地严格按照《201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

()。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

()。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9月1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账户。

八、其他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二)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

南京万厦建设职业培训中心

基于我中心八年近百期一、二级建造师面授培训经验的不断总结与积累,已形成独特有效的的培训模式和教学方式,对“教师选聘”更有成熟的流程和严格的要求,建立了来源于省内外不同高校的“优秀教师数

据库”,师资力量强大,组织服务细致规范,建立了其他培训机构难以逾越的综合优势。年培训人数和通过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具体如下:

考试报名与培训地点:南京市新街口俞家巷21号建邺区党校422室

联系人: 郭老师、宋老师、胡老师、姚老师、王老师、龚老师

4.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四

根据人事部《关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要求,现将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06年4月15日、16日举行,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为方便各市确认,我中心将提供20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excel电子文档)。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全国共有近2万人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考生同样符合考一科条件,请各地报名时加以注意。

(三)、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三、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生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附件4),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免试材料证明。考一科报考人员仅须填写专用报名表(附件6),已取得资格证书者需附证书复印件。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报名。各市考试中心要请各市建设局参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报考条件与免试条件同去年。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针对该考试参考人数多、专业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考前模板做了如下修改:

(一)、在考试级别中增加了考一科,原有信息(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详见考前模板。

(二)、档案号和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进行如下调整:

1、档案号调整为11位,流水号由4位增加到5位,编排规则为:考试类别(2位)+考试年度(2位)+省市代码(2位)+流水号(5位)。

2、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调整为:考试通过年度(2位)+证书发放省市(2位)+报考专业(2位)+档案号(11位) 。

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 14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仍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请注意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八、考试收费暂参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10元上缴国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其中35元上缴国家)。

九、有关培训、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电话:0311-87908205

网址:http:

十、考试期间要有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中心。

附件: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6、2005年度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专用报名表(考一科)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通知 篇五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2014一级建造师资格报名现已开始,请有意报名的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报考信息一栏中《关于201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待个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年7月9日前向行政人资部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系统内统一彩色照片1寸及2寸照片各一版。

特此通知!

行政人资部

6.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六

关于安徽省2014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的通知

最新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时间出炉,芜湖上元教育发布最新公告,希望广大学员与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错过考试报名,报名后准备学习迎考。

安徽省2014年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日-1月20日 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请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或芜湖上元教育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与照片上传。

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省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2014年5月24日、25日为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建筑、机电、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矿业六个专业)

芜湖上元教育温馨提示:

1、树立一次性通过考试的决心和对策。

2、采用“预习”+“复习”+“考前模拟”的科学学习模式。

3、利用考前进行集中时间学习,应对考试更轻松。

4、上课认真听讲,争取课堂效率最大化,同时,课余时间不能放松温习。

最后,芜湖上元教育预祝广大考生和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取得好成绩!

7.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七

关于组织2012二级建造师、上半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的通知

NLS/QES-D-07-2012-

2公司所属各单位:

接赤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2二级建造师考试及上半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建造师

1、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科;

(二)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6月17日;

(三)考试地点:赤峰。

2、报名条件及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为: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自2008年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后,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3、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3月7日

审核时间:2012年3月8日-3月12日

交费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6日

(二)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者,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有报名条件的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进行报名。没有报考条件的可到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交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报名时务必另附两张近期兰背景免冠一寸照片。待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交纳报考费用。

(三)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考者要真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对于由于报考信息填报错误而无法注册,责任自负。

4、报名收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职称计算机:

1、2012上半年职称计算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交费。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5日。

2、拟开考时间:3月1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费用:报名费20元,每个模块考务费60元。参加三个模块考试的须在一个内全部通过方为有效。

望全体同仁相互转告,迅速报名。特别是已通过一个科目或二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8.天津市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 篇八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4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4月15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月16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1月23日至2月22日。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的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省属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由主管部门汇总,西安市以外的其它地区的考生由设区市建设局汇总,经省建设厅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在陕及西安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在省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省建设厅审查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a座一层107室。联系电话:87449694、87410415。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报考级别为1科的考生,必须按新考生对待。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学历、职称证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工作年限证明、三张近期同版一寸半身免冠照片,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报名信息卡。

四、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5]5号批准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90元、其余3科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按考试年度计算,不以自然年度计算。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1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已经通过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报考1科时,需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认可。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4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仍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ㄓ么鹛饪āsμ嵝芽忌癖刈⒁猓海?)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4、一级建造师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正确填涂报考专业。

5、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在组织报名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资料务必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资格考试报名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摘自《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4]16号)

第七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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