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之就业

2024-09-13

民生之就业(通用8篇)

1.民生之就业 篇一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大学生就业过程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从法律的层面阐述大学生就业权益的内容;寻求权利保护对策,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受侵害现状

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市场中 ,由于就业法律法规不健全、用人单位的观念、就业权益救济渠道不畅等原因 ,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形屡见不鲜。2005年12月,CCTV与智联招聘网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一个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有 74%的求职者遭遇过正当权益被侵害事件。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种表现:

1.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现象

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有户籍歧视,例如,有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中排除外地生源报考。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到的性别歧视,有关调查显示:55.8%的女生认为自己找工作时遭遇了性别歧视,63.7%的女生和47.6%的男生认为当前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是存在着“很歧视”或“比较歧视”女生的现象。另外还有身高歧视、健康状况歧视、婚姻状况歧视、血型歧视等。

2.大学生就业中遭遇合同陷阱现象

有些单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无条件的延长试用期;收取各种名目的押金、培训费;更有甚者毫无资质,招聘大学生搞传销或限制大学生人身自由从事非法活动。

3.用人单位随意违约或不兑现用人协议书的条款

由于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导致随意更改就业协议内容、不实际履行就业协议条款,甚至随意解除就业协议。例如,个别单位对毕业生承诺了很多优惠待遇,但当毕业生上岗后,这些待遇不兑现或不完全兑现,损害了毕业生的权益。再比如,很多企业违反国家规定,不给大学毕业生交“五险一金”,使得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1.大学生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权

平等就业权渊源于我国宪法,是劳动权和平等权共同派生的一个权利,平等就业权综合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人权特征,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重要权利。大学毕业生作为中国公民,享有宪法上规定的基本权利。宪法第 3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 42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两条规定是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依据。我国《劳动法 》第12条对该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因此,当大学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时,完全可以法据理力争。

2.大学生毕业生享有民法上规定的民事权利

大学生毕业生作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作为就业协议书的一方,其权利受民法原则以及《合同法》的保护。民法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对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有重要意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就业协议书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用人单位不能凌驾于毕业生之上,签定带有“霸王条款”的用人协议。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毕业生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必须如实介绍自身的真实状况。就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一经双方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当用人单位违约或不按照合同兑现义务时,毕业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3.大学生毕业生享有就业过程中的受教育权

大学毕业生作为高校的教育对象,理应享有受教育权。这种权利来自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除了传授大学生具有的专业知识外,还有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平等推荐毕业生;积极联系就业信息;保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等义务,以保证大学生

顺利就业。教育部周济部长在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高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当作学校发展的重点问题,当作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因此,作为高校毕业生应该享有获取就业信息权、接受就业指导权、被公平推荐权。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措施

1.建立、健全保护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立法保护。

目前,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中规定得都不够明确,当平等权受到侵犯时,缺乏有效、及时地救济;在我国,对侵犯平等就业权的行为也缺少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监管。因此,平等就业权仍处在应然状态,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8月3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是,纵观全文,笔者认为该法过于原则和笼统,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裁措施,很难使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落实到实处,笔者建议尽快制定《大学生权益法》,把大学生就业权益作为单独章节加以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劳动法》,拓宽其对就业歧视范围规定过于狭隘的状况,使其和国际人权文件接轨;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配套的实施细则。达到充分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权利的目的。

2.国家设立专门的平等就业保障机构。

国外很多国家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纷纷建立起促进就业机会平等的机构。这些机构中,有的是完全的政府机构;有的是完全的非政府组织。1964年美国的《民权法 》(草案)还提出了设立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该委员会成立四十多年来,平均每年处理超过 70万件就业歧视案,至于其为受害人所争取之补偿金额,为数相当可观。笔者认为:在我国,根据我国国情,此机构可以设在劳动人事部门,作为其内部的一个专门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就业歧视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接受就业歧视举报,对实施就业歧视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罚等。

3.高等学校设立专门的大学生维权、服务部门。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职能。也随着高校学生事务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高校应该成立大学生就业权益保障与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权益保护教育、个案咨询、就业权益指导、就业维权等。这必将为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例如,北京联合大学就成立了大学生就业权益服务中心,它是北京地区最早成立的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的学生组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笔者认为,通过在高校内部设立专门的大学生就业维权、服务部门,可以使大学生接受快捷、及时地帮助,极大促进就业权益的保护。

4.大学生就业权益受侵害时,寻求司法救济

英美法国家有句法律格言“无救济则无权利”,司法救济是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根据我国的司法传统,我国没有宪法诉讼,致使很多侵犯平等权的案件得不到受理,使公民的平等权得不到有效保障。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8月3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的颁布实施,使得法院在审理侵犯平等就业权的案件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当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因就业协议产生纠纷时,因为就业协议书具有合同的性质,大学生完全可以根据《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四川大学 98级学生蒋韬状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身高歧视”案,被媒体称为宪法平等权第一案;公民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招录公务员“乙肝歧视 ”案,在全国也引

起较大反响。蒋韬、张先著敢于拿出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就业权利,其勇气可嘉,所以,当大学生就业权益受侵害时,不应选择沉默和逃避,而应该举起法律这一正义之剑。

2.民生之就业 篇二

近日, 宁陵县人社局采取五项措施, 扎实推进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及时救助促就业。该县人社局在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 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对于困难高校毕业生针对性地实施小额贴息贷款,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是优质服务促就业。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通过设立就业、创业咨询窗口, 推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告知、业务导引等服务举措, 及时为全县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人事代理、一站式办公等服务。三是转变观念促就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针对县内人才市场有职无人或有人无职的实际情况, 县就业办人员,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通过典型事例宣传、零距离服务、耐心疏导等举措,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新就业观念, 促其早就业。四是开展活动促就业。及时开展“春风行动”“人才宣传月”“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一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五是主动维权促就业。为使高校毕业生及时接收正确就业信息, 在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对职业介绍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不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全县积极营造和谐的劳动环境。

3.就业:沉重的民生话题 篇三

春节过后,一拨又一拨的打工者陆续离开家乡,节日的喜气在登上列车的那一刻便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眉头紧蹙。

K40次列车徐徐启动,人们的心情也随之沉重起来。在漫长的20多个小时的旅途中,人们不再像往年那样,靠喝酒、打牌、聊天来打发时光,或是昏昏欲睡,或是凝视窗外。这趟发往北京的列车上,大多是外出打工的。他们深知,今年的打工之路要比往年艰难得多。2009年,无论是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就业”都是一个严肃而又沉重的民生话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

在国家层面,能否解决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工作,收入就没有保障,更没法扩大消费,促进就业不仅是改善民生,也是拉动经济的一大任务。

2009年全国“两会”能否为下一步的发展定下良好的基调,老百姓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在老百姓最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调查中,就业问题成为重中之重。

老百姓最关注的,就是政府最需要解决的。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近日呼吁,“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第一工作目标。”他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实体经济方面,而且已经波及到民生,其突出表现是就业形势恶化。“有研究机构认为我国的失业率已经达到9%以上。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失业,数以百万计的大学生就业困难。所以,在这新一轮的就业压力下,2009年将是中国经济最为困难而就业压力最大的一年。”

就业压力自下而上的传导,必然引发自上而下的关注。国务院日前就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重要目标,把新增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就业”也是许多“两会”代表委员提案议案的主题。全国“两会”前夕,各级代表委员在地方“两会”上频频为就业问题建言献策,地方政府在高度重视之余,更是把就业目标具体细化:浙江提出要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上海确定新增就业岗位50万的目标,推出稳定岗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三项特别计划;天津将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并提出全年新增就业38万人的目标;安徽省政府提出2009年要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福建将努力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万人……

对于面临就业困境的求职者来说,这是一份更重要的信心。

就业的关键是稳定农民工

“对于农民工来说,就业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生存问题。”重庆市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认为,一些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破产倒闭,农民工是受冲击最大的弱势群体。因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其纯收入中约占40%,农民工失去了工作,直接带来了农民收入增长的困难。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多次强调:“今年要千方百计确保农民的收入不徘徊,关键是要稳定农民的就业。”

据统计,目前1.3亿外出就业的农民工中,有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现在失去了工作或者没有找到工作而返乡,加上每年新加入到外出打工队伍的农民,今年共有2500万农民工就业面临很大压力。“保就业、保民生就是保农村稳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如此评价今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国家对当前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高度重视,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鼓励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都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去就业,对于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政府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他们参加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回来以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工作可做,家里的承包地还可以保证温饱。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提出了“用创业带动就业”建议,他说,面对危机,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第一工作目标,用创业带动就业。通过给广大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增强创业意识,通过有效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保障农民工创业资本供给,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创建各类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提高农民工创业的组织化程度,使更多的打工者成为创业者,让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引爆农村内需。

在一些地方,“创业带动就业”的思路正落实为具体的措施,但这些措施如何配套和细化,如何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许多农民工期待这次“两会”能给出更好的答案。

大学生是就业的重中之重

2009年2月7日,春节之后北京最大规模的一场招聘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为期两天的招聘会引来4万多求职者,在这股蔚为壮观的求职洪流中,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严峻的就业形势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压力。

庞大的高校毕业生群体是继农民工之后的第二大就业群体,据统计,2009年中国有毕业生610万,加上2008年尚未就业或需二次就业的毕业生,中国需要就业的毕业生高达800万以上。对政府而言,这不仅是压力,更是一个难以消化的课题。

高校毕业生是中国未来的精英,他们的前途关系中国未来的希望。因此,中央多位领导分别以通信、对话等方式对大学生就业问题鼓劲,并提出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4.就业是民生之本论文 篇四

一、当前我国就业形势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国农村仍存在很大规模的剩余劳动力有待转移,城镇失业人口及未就业毕业生逐年积累并有扩大趋势,就业问题将是未来几年我国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从产业结构角度看,第三产业正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主力产业;从所有制角度看,我国就业人口主要集中于非公有制经济;从区域结构角度看,经济发展水平与区域吸纳就业能力正相关。同时,我国就业人口整体素质仍显偏低,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一)我国就业结构现状

就业结构主要体现了社会劳动力在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配置结构,这里主要从就业产业结构、就业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区域结构加以考察。

一是就业的产业结构。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动,我国就业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一系列变化,就业人员开始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第一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年下降。虽然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增幅略高于第二产业,但相对发达国家来说,第三产业发展的速度偏慢,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潜能,仍是我国未来相当长时间的重要任务。

二是就业的所有制结构。近年来,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提高,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吸纳就业人员的数量及所占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成为吸纳劳动力人口的主要渠道。

三是就业的区域结构。从我国就业人员分布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省份,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其吸引就业的能力也相对较弱。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就业情况的重要因素之一,也侧面解释了就业区域结构形成的原因。

(二)我国失业人口现状

目前,我国的失业人口主要分三类:

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口。

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指城镇常住人口中(男16~50岁,女16~45岁),具有劳动能力但未从事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利润的劳动,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的失业者。2010~201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结构转型的影响,城镇登记失业人口规模仍有继续扩大的压力。

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

近些年,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波动较大。但总体看,仍有较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待释放,其在未来将对我国就业形势产生一定冲击。

三是大学毕业生中的实际失业人口。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高校离校但未就业的毕业生人数不断积累,这不仅是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而且日益成为不容忽视的待就业人群。

(三)我国劳动力就业素质现状

据世界银行相关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失业率密切相关:我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总量严重不足,就业人员素质普遍达不到高科技和新兴行业发展的用人要求,不仅不利于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也给未来就业形势带来隐患。

二、当前我国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指在劳动力供求总量基本相当的情况下,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现象,即劳动者难以实现就业的同时,部分企业却出现“招工难”,而这是近些年,也是未来几年我国将会持续存在的重要问题。

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国际需求不振、国内需求尚待提升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大量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生产萎缩或转型升级,导致传统制造业岗位需求显著减少,必然带来大批的失业人员。而这些失业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普遍没有达到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即使有着强烈的就业愿望,也很难在劳动力市场找到相适应的就业岗位,且劳动力素质的提升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

同时,我国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目前面临着人才短缺的困境,这已成为其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必然伴随相对长期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是政府和学术界必须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挑战与机遇并存

近年来,我国高达数千万的农村转出人口流入城市和城镇,这一方面为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区的企业“用工荒”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劳动力缺口。

但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其上的保障制度的差异性,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真正实现市民化困难,不仅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相关政策的效果,而且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边缘化很容易成为城市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续转移,不仅有利于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拐点的压力,为产业转型升级留足空间,也有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尤其是作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动力的新型城市化,重点集中于人的市民化,这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高效转移带来了难得机遇。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大规模的农业人口市民化意味着政府需要承担巨大的转移成本,即使存在足够吸纳劳动力的渠道,初期的转移成本规模仍不容忽视。

而在国家限制部分城市人口规模、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更多进入二级及以下城市的背景下,各级地方城市将面临越来越大的转移成本压力。如何抓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带来的机遇,同时尽量降低转移成本,将成为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近些年,随着地方高校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长,未就业毕业生规模也持续积累。

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素质人才的主要来源,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校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改革滞后,加之高校为求“发展”盲目扩大规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心态不合理,不仅带来普遍的“学用脱钩”现象,更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年积累,形成日益庞大的“高学历”失业大军。如果高校尤其是普通高校没有针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对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进行及时的改革完善,那么未来一段时间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将更加严峻,并会成为我国未来就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人口流动受限、信息不对称和教育滞后是导致就业问题长期存在的主要因素,政府往往通过对这三个因素施加影响,来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但改革开放以来,在人口红利和经济高速发展影响下,就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足够认识。

直到近些年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失业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促进就业才逐渐为各级政府所重视。但由于缺乏相应经验,且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很不完善,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仍仅限于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失业人群,而从长期的、根本性的角度,针对人口流动限制、信息不对称和教育滞后三大因素的全方位改革尚未展开,给未来就业问题的解决留下隐患。

三、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对策

(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因此,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应优先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更好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的前提。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应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第三产业,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把人力资源开发过程变成拉动就业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使人力资源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促进经济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国内外的实践和经验表明,在市场调节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最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也是促进劳动力就业得以实现的重要工具。

第一,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力度,保障就业困难群体的利益。面对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巨大的矛盾,应通过加大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利用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积极筹措失业救济资金、特困群体就业补助及再就业人员的培训费用等,重点保障就业困难群体的利益。同时,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推进就业与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实施积极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并办理城镇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等群体,大多仍然具备较高的再就业需求和能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针对以上群体推出适宜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限额内(每人每年8000元)按四个税种依次减免。对只要自谋职业(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网吧、氧吧等服务业外)或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仍可享受若干年(如3年)免征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以鼓励和帮助以上群体尽早实现再就业。[2] 第三,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为待业人员筹集必要的最基本生活资金的社会保障方式。[3]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费用筹集主要采取“收费”的方式,缺少一定的强制性,导致漏报、冒领及资金挪用现象较为普遍。[4]因此,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以此增强相关费用收支的强制性,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待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功能。同时,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加大财政对失业人员的补贴力度,尤其要积极探索非公经济部门失业人员的救济办法。如,针对离退休不到5年的非公经济部门失业人员,应规定财政和企业分比例继续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和相应的岗位补贴,直至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为止,以此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5] 第四,对于吸纳下岗和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一定企业税减免优惠或信贷优惠,以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贡献力量。

(三)创造良好的创业和就业制度环境

就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就业问题的顺畅解决需要完善的制度环境加以保障。首先,加强就业相关法制建设和宣传力度,以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保障就业的职能。各级政府及就业管理部门应加快多层次的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社会就业问题的妥善解决营造科学严格的制度环境。

同时,加强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应加强失业求职群众的普法教育,倡导公平就业理念,以更好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其次,加快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制度尚不完善,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社会化程度低,劳动就业培训和服务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结构重叠、培训内容雷同、管理不顺、信息提供不及时等问题,加之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财力的制约,已严重阻碍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与合理流动。为此,应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区与行业之间的制度壁垒,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内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和机制,促进劳动力资源在地区间、产业间、行业间的合理有效配置。

同时,完善劳动就业培训与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发挥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效能。再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体系。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直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以及服务功能不足、服务手段匮乏等问题。应探索和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者信息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就业服务配套公共事业的发展,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岗位的考核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再就业培训机制。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强化劳动力就业服务指导功能。

(四)优化经济结构,多渠道扩大社会就业 首先,从产业结构角度看,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创造和带动就业的效应。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机器的普及,传统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渐减弱,其劳动力占比持续下降。相较而言,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潜力巨大。这不仅得益于第三产业更加广泛的产业范围,也得益于第三产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即不断产生新的行业形态,进而不断带来新的就业岗位。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同样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劳动力必然会从第一和第二产业逐渐向第三产业转移和集中。

当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作为承担就业的主渠道,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有望超过就业总数的75%。因此,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以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创造和带动就业的效应。其次,从企业规模角度看,应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更好发挥其带动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中70%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集中在中小企业就业。中小企业已成为安置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重要渠道。为此,应加大对各领域中小型和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通过中小企业的繁荣发展,促进其吸纳就业作用的发挥。再次,从所有制角度看,应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结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为扩大和吸纳就业的主力。但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影响,非公有制经济中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同样面临转型升级压力,导致其吸纳就业能力逐渐减弱。

在公有制经济存在劳动力进入限制及退出制度不足的情况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进而创造更多新的就业岗位,应是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应有之义。对此,应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些新兴产业包括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允许部分非公经济参与社会公用事业建设,充分发挥其灵活、高效的优势,创造更多的有效就业岗位。此外,也可引导部分劳动密集型非公经济进入农村和乡镇,就近参与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助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以此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五)加快发展应用技术教育,以提升劳动者的就业与择业能力

随着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数量和优势日益降低,企业对生产和服务人员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而大量劳动者在短时间内难以胜任这种新变化,导致结构性失业。[7]因此,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应用技术人才,成为现代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劳动者就业和择业能力的重要途径。第一,在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同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应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并推动部分高等院校的转型,促进高等教育由“精英型”向“大众化”转型,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需要,使劳动者具备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应掌握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从而获得体面工作。第二,建立和完善新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持续就业能力。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公共就业培训体系,同时推动构建员工在职就业培训、人职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由于产业结构调整而带来的结构性失业冲击,使劳动者具备更强的持续就业能力。第三,通过多种培训形式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可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特别是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大力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此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的就业能力。第四,在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通过优化教育和培训内容,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一方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型、知识型人才。[8]另一方面,遵循市场机制,根据企业对不同专业求职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毕业前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以此拓宽毕业生的就业门路。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毕业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首先,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世纪9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 25万人预计到1996—21年平均新增1 45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1]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其次,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3年212万,24年达到28万,25年将超过3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2]

第三,社会发展的区域存在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较好回报发展的前景,成为人才输入省。在这些地区人才竞争激烈,很多学生未能有效就业,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愿去西部地区就业。在西部地区,却存在大量的岗位找不到毕业生。

2.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就业难。首先是大学生不合时宜的职业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公认的精英阶层,传统的儒家思想所编制起来的“精英情结”深深的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其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之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在应聘场合紧张、胆怯,不能充分展示自己,从而错过了许多工作机会。另外,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对自己的清晰定位,择业缺乏目的性也导致成功率不高。

解决方案:大学生自身作出调整和努力。其一,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新时期的就业观。大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抛弃“社会精英”的情结,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空闲岗位,小城市、乡村等地急需人才,小企业、私企业等还存在大量的用人要求;大学生还应树立基层意识,事业意识和奋斗意识,到基层锻炼自己,挖掘潜能,还可以将眼光投向西部,到西部地区锻炼成才;逐步树立起“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职业选择策略,从现实出发选择自己的求职道路。其二,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就业主动权。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生个人的素质、能力、专长和团队精神将是主导毕业生择业的重要因素。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体制下的规律,大学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过硬的本领,才能在就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谋取自己理想的职位。其三,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实力解决就业问题。大学生在一定的条件下,找准商机,发挥一技之长,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道路,在解决自己就业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

3.用人单位盲目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动辄要求求职者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许多应届毕业生往往因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难以落实工作。另外,有些用人单位盲目提高选才标准,追求高学历。相当多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重学历而轻视实践的倾向。

4.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大学生就业。一些学校的办学方法和观念落后,没有市场意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大学生所学专业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了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此外,部分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就业工作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就业工作往往毕业前才进行,就业指导仅仅是一种职业介绍,而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脱离实际的泛泛而谈。“调查显示,非常需要职业指导的大学毕业生对本校就业指导机构的了解程度多寡不一,其中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只有1/3的人,有1%的人根本不知道学校有这样的机构。”[4]这说明大学职业指导工作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解决方案:.高校的改革。其一,高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调整专业结构,使之与招生,毕业生的就业趋向相结合,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的学校和专业,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其二,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而不仅仅局限于临近毕业的同学。其三,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推动整个大学生就业工作起着关键作用。这就要求对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吸收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信息学等专长的老师充实到就业指导队伍中来。其四,以就业为导向,加快高校的教育与教学改革。学校内部调整自身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培养模式,开设具有专业特点,实践性强的课程,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关注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5.社会壁垒,就业市场分割的现实加大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近年来,毕业生自主择业已成主流,然而户籍、档案等一些因素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绊脚石。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的都有“非本市户口免谈”的痛苦经历,由于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使大学生与许多好的工作机会失之交臂。

5.倾情服务民生 竭力促进就业 篇五

安仁县就业服务局成立于1982年,全额事业副科级建制。下设办公室、失业保险站、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五个股室。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就业的基本政策,拟定全县劳动就业工作实施计划,做好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失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工作。

201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宗旨,构筑“和谐社会、和谐安仁”为目标,服务于“就业再就业人员”为根本,创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就业政策的落实、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工作,各项工作成绩卓著,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166人,完成年任务的104%,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登记率100%,失业人员职业指导4703人,完成年任务的11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932人。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83人,完成年任务的102.9%。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54.47万元,完成年任务的205%,新增参保人数5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上解省调剂金 14.7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27.82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9万元,组建创业指导服务专家22人,培育创业实体342个,完成年任务的114%,创造就业岗位1292人,开发可选用创业项目40个,建立孵化基地1个,2个创业示范园、8个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单位。

就业民生之本,保障是和谐之基。我们用自己的工作职责

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不断增强服务民生的自觉性,提升改善民生的执行力,诠释服务民生的真实内涵。

理念教育打造真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作为事关民生的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我们始终把民生放在首位,培育亲民情感,弘扬亲民意识。把是否有利于民生作为一切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塑造服务民生的崭新形象。

----通过学习教育强化民本理念。新时期的就业服务工

作,具有服务和谐民生的鲜明特征。为此,我们采取有效的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理念教育,局领导带头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党的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针对在全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优质服务年”及安仁县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要求,我们开展了“让我的优质服务使群众满意”竞赛,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倡导讲大局、讲礼仪、讲团结、讲学习、讲服务、讲创新、讲道德、讲廉洁、讲纪律、讲正气的“十讲”活动;为保证教育长效性,我们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主动、自觉服务民生的责任感显著增强。

为了给办事的群众提供一个方便快捷舒适的服务环境,今年我们花巨资改造了办公场所,建成了一个能够满足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信息

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把每个人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挂上墙以便监督。坚持文明礼貌用语,坚决杜绝忌用语。

惠民实事彰显真情

为了把“民本”理念转化为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我们把着力点放在民生建设的推进落实上,努力打造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和谐局面。

——在惠民实事上狠抓落实。围绕市场需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的用工需求和特点,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好的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安仁培训品牌。对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我们选择一些社会急需、就业前景好较的专业或适合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第三产业的培训项目;针对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乡村组织、多渠道就业”的思路,突出培训特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零距离”的培训,方便了受训群众,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创新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储备式”技能培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训人员就业率在85%以上。我局的就业培训工作,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工作的一个最显亮点,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优秀就业培训中心。

为求职者服务,实现充分就业,提供优质职业介络服务,搭建市场信息平台,夯实服务基础,也是我们工作的主旋律。2008年

至今,我们组织举办了15场(次)招聘会,提供市场营销、餐饮服务、企业管理等20多个职位,3000多个就业岗位,进场求职者达到5000余人次。为广大求职人员提供了充分的就业空间,为用人单位搭建了选拔人才的就业平台,受到求职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有效地缓解了我县的就业压力。

失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在全市年年都是遥遥领先,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2008至2010年,为特困下岗职工发放慰问金100多万元,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有力的作用。

——在服务社会上狠抓落实。坚持服务重心下移、服务关口前置、服务走向终端,树立民本单位的良好形象。主动深入基层,上门服务,把服务触角延伸到社区,全县现已建成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25个,联网率100%,使人民群众不出社区就能获得灵活、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在实现跨越目标上狠抓落实。对照上级的年初目标

任务,我们也提出做出了保证完成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并采取超常措施,强化督办,确保落实,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基金的征缴年年创历史新高。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在市为民办实事中,就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件件名列前茅。

自我突破实现真意

围绕“解放思想、创新创业、追赶跨越”主旋律,我们不断调整视角、科学思维、创新实践,激发改善民生的生机活力。

----在工作制度上勇于创新。我局的工作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在全县都是先进典型。每年初,我们就制定了《安仁县就业服务局目标考核方案》,方案里详细地制定了上下班作息制度,学习制度,奖惩制度等等,不论领导干部和职工,发现有与制度相勃的地方,均按照条例处罚毫不手软。为了服务水平,要求各股室及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服务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在工作作风建设上勇于创优。为认真落实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优质服务窗口”和县委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我们在全局召开了创先争优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创先争创优精神,明确把“争做服务先锋、争当创优表率”作为在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全力打造劳动就业服务品牌。要求全体职工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明确自己的活动任务,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岗位优势,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服务社会民生和优质服务窗口等劳动就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创先争优常效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长久开展。

安仁县就业服务局

6.民生之就业 篇六

一、着力推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些省市围绕提高就业质量开展多项活动,研究系统推进的政策措施。广东、湖北、江苏、上海、天津等地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质量研究和讨论,探索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有效途径;江苏南京市党委政府率先出台提高就业质量的政策文件;上海嘉定、深圳福田等地区着力实施提升就业质量新举措。

二、积极创新就业创业工作模式

一些省市积极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模式,形成新的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推行“六结合”,通过推行培养建设者和中高端人才结合、企业招工与职业教育招生相结合、社区就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等,破解就业难题;浙江金华市通过增强政策、培训、服务、内部“四大推动力”,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长效机制;山东青岛市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建设幸福宜居城市为旗帜,实施“就业政策惠万家”、“家庭服务万人就业”、“万家企业就业联盟”等计划。

三、大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一些省市培育创建促进就业创业的新载体,成为就业新的增 1 长点。浙江省首创将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政策扶持对象;浙江杭州市采用“政府主办+第三方管理”的建设模式,建设网商创业园,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网络创业就业的示范基地;浙江丽水市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拓宽农村青年就业渠道;山东枣庄市以发展文化旅游服务业,促进创业就业;北京市通过“一扩、两加大、全覆盖”全力推进绿色就业工作,优化就业结构;安徽宿州市打造新型乡村工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四、重点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扶持

一些地区努力强化创业扶持,全力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上海市鼓励“新上海人”自主创业,将符合条件的外省市高校毕业生生源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江苏无锡市出台《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更大力度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意见》,鼓励吸引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力度大;广东省推出29条措施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新增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

五、积极创造有利于全民创业创新的环境

一些地区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坚持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区)作为有力抓手,积极营造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良好氛围。江苏镇江市实施“人才特区”政策、国家“千人计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集聚计划,打造“文化引领、两创融合、智力支撑、示范带动、服务创业”等创新创业品牌;山西晋城 市通过打造和谐“创城”平台,2 构建绿色“创城”通道,营造浓厚“创城”氛围,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甘肃、吉林、山东、广东、江西等省联合金融机构、牵手电视媒体通过举办各类创业峰会、创业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创业良好氛围。

六、不断加强职业培训推进素质就业

一些省市着力实施人才强省(市)战略,采取创新举措力促职业培训工作。天津市出台《2013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创新理念,推动新型培训;广东省出台《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突出质与量兼顾、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突出政府制度创新;广西南宁市、桂林市举办“就业杯”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和农民技能大赛,以技能竞赛推动素质就业发展。

七、注重提升就业服务精细化和实现市场信息有效对接 一些地区积极开辟公共就业服务新领域,创新公共就业服务举措,开展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企业用工与就业服务信息对接平台。福建福州市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机制,首创“摇工作”平台,通过手机平台传递就业信息,提高就业信息的匹配;广西自治区首创《校企信息手册》和《毕业生信息手册》为企业用工和就业服务提供参考;安徽合肥市、马鞍山市通过打造人力资源协作圈、开展精细化就业服务等,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广东工程学院构建校园全方位就业服务职业指导新平台,创新大学生就业服务新模式、新文化。

八、务实推进城乡就业创业一体化

一些地区大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成都市构建统筹城乡就业“三大制度”、“六大体系”、“三大格局”,努力消除城乡就业差异,推动实现城乡充分就业;河南焦作市出台《关于建设全省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的实施意见》,实行“四纳入、一扩大”的城乡统一就业创业制度,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

九、健全完善就业工作和失业监测的信息化建设 一些地区采取新举措,促进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江西省以就业信息网和人力资源保障网相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和新农保社会保障卡基础数据相结合、企业用工监测和劳动监察用工年检相结合、大学生实名统计及动态管理和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结合等“一网五点四结合”,实现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创新;重庆市调整完善新开发职业培训及补贴管理、新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开发职业介绍补贴管理、就业信息监测、企业用工监测等五个模块,使就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十、重视发挥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带头引领作用

7.民生之就业 篇七

地址:福安市城阳乡雁塔村大洋坪66号

联系人:高建华

龙岩市金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富商工业园区和安机械小区

联系人:吴金良

南安市荣星石材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 (苏内工业区)

联系人:陈春雷

晋江市顺泰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安海镇上垵村

联系人:许书藏

晋江市祥影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工业区

联系人:李总

连江县苔菉镇通恒海带养殖场

地址:连江县苔菉镇后湾村朝阳路135号

联系人:何可通

福建晋江豪华鞋服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陈埭镇岸兜村南大街37号

联系人:丁新春

晋江市威格宝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永和镇旦厝工业区

联系人:留自愿

泉州天豪苑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南安市大霞美中骏四季康城3栋205

联系人:尤远东

大田县建设镇阿才农业土壤肥料服务部

地址:大田县建设镇街道

联系人:高有才

福建省仙游县五岳泰古典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榜头镇何麓村

联系人:岳明山

福建福宁卫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盐田工业区

联系人:林财瑾

连城县丰海竹木业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朋口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黄亮海

仙游县文华金阁古典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榜头镇象山村桥头

联系人:李文华

南安市罗东新雨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罗东镇新雨亭开发工业区120号

联系人:陈荣生

福建省长汀县宏魁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古城镇轻纺工业园区

联系人:黄发魁

石狮市锦辉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蚶江镇厝仔工业区

联系人:许清源

莆田市双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

8.民生之就业 篇八

对当前扶贫攻坚转移就业脱贫问题的几点思考

第一,从提高认识的角度来看,大量农民滞留在人均耕种面积不断减少的农村,农民收入很难大幅提高。只有逐步把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从土地的缚束中解放出来,他们才可能增收脱贫。

第二,从发展战略角度来看,实现乡镇企业就地升级、二次创业,是转移就业脱贫的关键。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城市对农民就业容量相对处于饱和,助力乡镇企业就地升级、二次创业,依靠乡镇企业就地就业是贫困家庭转移就业脱贫的优先选择。

第三,从疏通城乡就业渠道的角度来看,城市工业的高智能化和高技能化,进军城市高新工业区就业前景不乐观,引导乡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吸附农民就地就业是理性的选择。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粗放低附加值企业逐步淘汰,高智能、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不断涌现,企业的用工呈现高、精、少特点,为此,依据对现代高新企业用工特点判断,短期内将大量贫困农民转移到第二产业就业不现实;相反,以城市为中心的第三产业方兴未艾,为转移就业脱贫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新乡市民生部门对转移就业脱贫工作的探索

第一,加强技能培训,拓宽转移就业脱贫途径。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发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深入村组,对辖区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业富余劳动力资源、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等情况;建立健全农业富余劳动力资源台账,按照一县一策、一村一策的实施方案,制定技能培训计划和转移就业计划,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准确底数;依托122个乡镇和24个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形成辐射全市村居委会的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切实促进全市贫困户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其家庭经济工资性收入,不断拓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渠道。

第二,增加投入,强化人才培养机制,用足用够脱贫扶持政策,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攻坚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适当增加财政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多渠道、全方位对职业教育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农村乡土人才进行开发培养。通过政策上支持和经费投入扶持,加大对职业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适度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技能型人才和乡土人才;通过强化人才培养,精准实施技能扶贫,有效提升城乡劳动者整体素质,提高贫困乡村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适应当前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需要,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强力推进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途径,技工院校和职业中学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载体。人社部门将加强与教育部门、乡镇和各级技工院校、职业学校的协调配合,组织力量深入全市各县区中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让更多城乡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吸引更多初、高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学习知识和技能,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转移就业,逐步改变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和困境。

第四,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使贫困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普遍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等方式,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农村特困户实行不超过3年的就业援助,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采取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综合措施,确保贫困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第五,建立对扶贫对象小额贷款扶持、劳动力输转、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体系等机制。建立辐射贫困县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机构和服务网络;积极帮助贫困县区和贫困村开展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近3年内劳务输出达到50%以上,劳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0%;对贫困县区“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的富余劳动力)实行免试入学,自2016年起每年对15万名以上贫困家庭“两后生”进行2年学历的职业技术教育,力争2020年实现所有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保证每个贫困家庭青壮劳动力至少有1人掌握1门实用技术。

第六,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泛深入发动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努力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力争因养老致贫和因病致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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