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税务办理流程

2024-08-11

新公司税务办理流程(共11篇)

1.新公司税务办理流程 篇一

新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营业执照时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好)、法人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单位开户处拿一式三份的表格填写,核实完毕会拿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再去拿到社保证,如果要办理医保,到医保中心取表格。进行了社保登记就可以办理社保了。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5、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职工名册、工资表、到单位所属区域社保局开户。

如何为新员工缴纳社保:

1、除特殊原因,每人只有一个社保账户;

2、进入新公司时,若员工有社保账户的,应到社保局将员工的账户申请报停(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新员工没有社保账户的,要提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给社保局扫描制作医保卡);

4、在职职工社保异动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市外转入(由于每个人只有一个社保账户,所以如果是外地缴纳过社保的员工到另一城市工作且需缴纳社保,就必须将社保账户转入本市)

2.新公司税务办理流程 篇二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又公布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8]2号) , 这些新法规的实施将会对跨区经营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它们的实施是否会增加企业总的税务成本?鉴于此, 相关企业非常有必要对这些新税收法规进行分析研究、税务筹划, 从而调整自己的组织形式。因此, 本文拟就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分公司税务筹划的一些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以期能够对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分公司的形式及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规定

分公司是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 不具有法人资格, 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在国家税收中, 其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 往往难以被视为独立法人主体, 很难享受到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但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统一体中的一部分接受统一管理, 损益共计, 可以平抑自身经济波动, 部分地承担纳税义务。设立分公司无需接受层层审查, 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费用开支比较少。分公司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另一种是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可以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 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包括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 因此, 企业必须研究有关税收法律规定, 分析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税收影响。税法中相关的具体规定为:

(1) 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国税发[2008]2号第十一条规定:“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 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 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第十二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 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从企业所得税看, 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没有业务收入, 不存在利润, 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从流转税上看, 由于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不从事经营活动, 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流转税。

(2) 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国税发[2008]2号第十条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 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 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 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 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 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3) 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国税发[2008]2号第十六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 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 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 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 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 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 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 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第二十三条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 (1~6月份按上上年度, 7~12月份按上年度) 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 +0.35× (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 +0.30×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 当年不作调整。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税务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进行税税申报。”

二、不同性质分公司所得税税务筹划实例分析

其一, 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或小型微利企业。

[例1]总公司A所得税税率为25%, 在外省有分公司B。2008年一季度总公司合并后盈利1000万元, 分公司B按照有关收入、工资和资产计算所得税分配分配比例为0%。总公司A缴纳的所得税=1000×25%=250万元;分公司B应不具有经营性质, 不需要在当地预缴所得税。

其二, 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分支机构, 分析同例1;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分支机构, 见下述分析。

其三, 总公司合并利润处于亏损情况下。

[例2]总公司A, 外省分公司B所得税税率均为25%, 2008年一季度总公司合并后亏损1000万, 分公司B按照有关收入、工资和资产计算所得税分配比例为10%。总公司A预缴的所得税=0×25%×90%=0万元;分公司B分配的预缴所得税额=0×25%×10%=0万元。

其四, 免税期内, 总公司合并利润处于盈利情况下。

[例3]总公司A所得税税率为25%, 2008年仍然处于“两免三减半”期限内.2008年一季度总公司A合并后利润为1000万元。外省分公司B按照有关收入、工资和资产计算所得税分配比例为10%, 因总公司A处于免税期, 在其向分公司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应如下:

利润总额:1000万

税率25%

应纳税额:250万

减免税额:250万

应交所得税额:0

总公司A预缴的所得税=0×90%=0万元;

分公司B分配的预缴所得税额=0×10%=0万元

其五, 免税期满, 总公司合并利润处于盈利情况下。具体分析如下:

(1) 税率相同情况下处理。

[例4]总公司A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外省分公司B在广州交纳增值税。2008年一季度总公司A合并后盈利1000万元, 分公司B按照有关收入、工资和资产计算所得税分配比例为10%。A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其中, A总公司所在的缴纳所得税=250×90%=225万元, B公司在广州的预缴所得税=250×10%=25万元。

(2) 税率不相同情况下处——分公司税率高于总公司。国税发[2008]2号第十六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 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 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 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例5]A公司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外省分公司B交纳增值税, 因A公司仅销售产品, 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一季度总公司A合并后盈利1000万元, 分公司B按照有关收入、工资和资产计算所得税分配比例为10%。其中, A总公司所在的缴纳所得税=1000×90%×15%=135万元, B公司在广州的预缴所得税=1000×10%×25%=25万元。

(3) 税率不相同情况下处理——分公司税率低于总公司。

[例6]A公司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外省分公司B生产新技术产品, 交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08年一季度总公司A合并后盈利1000万元, 分公司B按照有关收入、工资和资产计算所得税分配比例为10%。其中, A总公司所在的缴纳所得税=1000×25%×90%=225万元, B公司在广州的预缴所得税=1000×15%×10%=15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 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不需要在当地承担或预缴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规定没有对其产生影响。具有生产销售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总公司合并利润为亏损或即使有盈利, 如果分公司处于免税期, 新所得税法规实施对其没有影响。免税期满后, 总公司合并利润盈利情况下,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税率相同时, 具有生产销售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新所得税法实施对其没有影响。免税期满后, 总公司合并利润处于盈利情况下, 如果分公司高于总公司税率时, 具有生产销售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预缴所得税会较高, 新所得税法的实施对其一定的有负面影响。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 应考虑减少分公司的生产销售量, 增加总公司的业务, 通过所得税分配比例的调整, 才能从整体上降低整个公司的税负。免税期满后, 总公司合并利润处于盈利情况下, 如果分公司低于总公司税率时, 具有生产销售经营性质的分公司, 分公司预缴所得税会较低, 新所得税法的实施对其有一定的正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应考虑增加分公司的生产销售量, 减少总公司的业务, 通过所得税分配比例的调整, 从整体上降低整个公司的税负。因此, 在设立企业时, 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 做好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再决定设立何种形式的分公司, 以从整体上降低整个公司的所得税成本。

在新税法下, 企业还可以通过选择优惠税率进行筹划。新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小型微利企业为20%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 , 非居民企业 (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为20% (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 .针对企业所得税率的变化, 有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获得优惠政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把握新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92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 掌握企业所得税率临界点的应用。新所得税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时, 从不同角度 (包括税率, 组织形式等) 存在着很多纳税筹划的空间, 企业应该抓住机遇, 根据自身特点仔细考虑, 进行税务筹划。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 东北财大出版社2005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2007年3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

[4]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8]2号) (2008)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1日。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3.办理新公司注册业务的全部流程 篇三

基本步骤

第一步:市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

需要全体股东通过的名称,并签字,到工商局办理预先核准,准备2-3个名称备用,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第二步:会计律师事务所:验资

需要提交的资料:先开验资户,然后银行出具的投资人存款通知单、银行流水单、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三步:工商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如需前置的,先到相关单位办理前置)

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资料: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社区出具的房屋使用权证明原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公司章程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验资报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公安局:备案刻章→指定刻章部:刻章

第五步: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然后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步:办理税务登记

一、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一)办理国税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员工花名册;

8、会计人员身份证、会计证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10、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同国税)

第七步: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

4.新公司税务办理流程 篇四

一、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应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五险一金。

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所属区主管地税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取社保登记证。

(一)我市新成立业户的社保缴费登记随地税设立登记同时办理。如已办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登记)但未办理缴费登记的业户需先补办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办理税务报到手续同时需办理参保险种核定手续。

应参保的险种由地税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可选险种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提交以下资料:

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

(三)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属社保部门管理,有关办理的流程,请您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四)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增员后可在网上进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

电子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 > 资料下载 > 操作手册 > 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指引。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办理的手续。或可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所属区后为您作出指引。

二、广州市2015社保用人单位扣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比例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4958元;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12元,上限为18561元;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缴费基数为6187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26%。个人不缴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187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95元,上限为18561元;单位缴费浮动费率(0.9%、1.2%和1.5%)三档,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95元,上限为18561元;单位缴费浮动费率0.5%,1%和1.5%采用浮动费率,个人不缴费。

5.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篇五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6.公司办理流程1 篇六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内资企业年检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年检的对象:

凡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企业法人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经营单位都应该按时参加年检;

年检的范围:

凡上一以前设立的企业都应该依法参见年检;

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有些企业在3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的内容:

企业年检的内容只要有四个方面:

一、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三、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内资企业年检的程序:

一、企业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1、企业领取《年检报告书》

2、《年检报告书》的填写要求

3、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法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

(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主管机关的公章

其他材料是指年检时,企业因某种情况,须向登记机关说明或报告的材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三、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记或加盖年检戳记

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通过年检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上贴当通过年检的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年检标识分“A级”和“B级”两种。对遵守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胃口良好的企业定为“A级”,对有违反工商企业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定为“B 级”。

四、缴纳年检费,发还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报年检除应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根据本地年检机关的要求,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发起人、股东、出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说明是否已通过上年检;

2、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登记主管机关在必要时,可要求企业附带复印真实有效证明;

3、企业法人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当提交所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

二、前置审批的重新认证材料

在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以及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企业设立或者经营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了登记注册前置审批制度。前置审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许可证,二是批准文件

三、住所、经营场所继续租赁协议

对于租赁期限已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申报年检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继续租赁协议。

7.公司办理三方协议流程 篇七

我们厦门学大有章后需要盖章是一种对应届毕业生的保护。

关于档案问题:

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也就是我们把档案迁过来。看我们公司有没有人事接收权。有的话由我们公司的人事部门保管,没有的话公司帮员工挂到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接收权:我国的人事档案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其事业单位才能接收管理,以前国家所有的企业均为国有,但现在私企、民营、外资等等不是国有企业就不能接收和管理档案。这叫就人事接收权。

关于户口问题:

毕业生的户口是在劳动合同签订后落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是国家公安机关管辖的,任何一个企业都没有处置户口的权利,户口的管理不在于用人单位,户口上在用人单位处,用人单位只是一个集体户口的户主,他只有保管权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也就是我们公司需要申请一个集体户口。然后我们员工把户口迁到我们公司集体户下就可以了。)

民营企业如何申请集体户:

具体可以问问当地所辖公安局(派出所)

给你个深圳的办理例子,可供参考。至于多少钱,多久,基本取决于你们运作的手段。

一.办理集体户口具备条件:

1.单位员工20人以上,其中有6人以上户口须迁入集体户口。

2.单位有专人负责集体户口管理,并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

3.单位有稳定的办公场所或员工宿舍。

二.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签名的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单位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人员名单;

8.公司进出口权办理流程 篇八

一)进出口权办理条件

1、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好在10万以上;

2、个体工商户,需进行资产公证,公证资产最好在10万以上;

3、正规的经营场所(包括有办公室、财务室、仓库)

4、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清单

5、要有完善整齐的账册凭证

6、生产企业还需消防验收书与环评报告

7、要有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

(二)进出口权整套办理项目

一般纳税人整套共需办理以下10个项目:

1、国家商务部进出口权备案

2、镇区外经办进出口权备案

3、工商局进出口权备案

4、市外经贸局进出口权备案

5、黄浦海关进出口权备案

6、市商检局进出口权备案

7、市外管局进出口权备案

8、开立外汇账户

9、中国电子口岸入网办理

10、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三)需要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2、地税登记证正本原件

3、国税登记证正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8、公章

9、设备清单及发票原件

10、验资报告原件

12、场地证明复印件

13、租赁合同复印件

14、社保证原件

15、与外商签的合同原件

16、个别镇区还需要消防验收书与环保报告书

17、有特种经营范围的还需要资格许可证

18、海关六大员身份证原件

19、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20、会计凭证账册报表

(四)规费(工本费)

1、镇外经办工本费

2、市外经贸局工本费

3、市海关工本费

4、市商检局工本费

5、市外管局工本费

6、市国税局工本费

7、市工商局工本费

8、电子口岸入网费

以上费用约共2600元

(五)整套办理时间

整套办理时间15-25天工作日,单办理进出口权资格前五证时间10-15个工作日

(六)整套办理费

整套办理费1500元-3500元

9.成立三级水利公司办理流程方案 篇九

一、工商注册

1、核名(为公司取名字)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30元可以检索5个名字)

2、租房(公司地点)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法人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

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

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户口簿各一份,照片各三张,私章各一枚,简历各一份,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9、去公安局刻公章、财务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公司成立验资报告复印件; 4)、工商局核准通知书; 5)、公章;

所提供资料必须用A4纸复印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名章 3)、《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4)、《代码证书》

二、税务办理

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一)国税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资料: 1)、新办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机; 3)、全国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联营企业协议及各方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8)、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购买发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私营企业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地税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一份)4)、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证明复印件(一份)

5)、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7)、经营场所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三)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

2)、具体操作可到当地受理国税局、地税局咨询或到相关网站上查询了解。

2、申请领购发票

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

三、资质办理

1、初次申办三级企业资质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开户行许可证

8)、信用机构代码证 9)、企业章程 10)、企业验资报告 11)、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12)、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1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企业简介 15)、主要机械设备发票

16)、企业最新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17)、资产评估报告

18)、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局

2、资质办理具体流程

1)、资质申请报告:报送企业管理站(一式二份);

2)、建筑企业申请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法人签署;

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纸制表一份、电子表一份(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主要机械设备购买发票或合同);

4)、验建造师证书,6个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去呼市企管站验证(能否注册); 5)、建委制定地址买企业锁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建造师证);

6)、验职称证书,10名水利中级以上职称、1名以上中级会计师、水利资质申请需要20名助理工程师(不分专业)、1名中级会计师、1名经济师、18名管理类职称或工程技术职称(寻找职称最经济有效的办法是让在当地水利部门领导

收一批单位的职称证件,若找不到50个职称证件可以找扫描件制作假证)按照资质标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及相关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等;

7)、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A类(企业负责人)人员3人、B类(项目负责人)人员6个、C类(专职安全员生产考核证)人员3人。

10.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条件 篇十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将由保监会严格审批。经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应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才可营业,并且还应在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表公告。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

1.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等形式。

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删去原规定的第十二条。】

(2)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员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公司员工人数不得低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具有符合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营业场所。

申请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国保险经纪公司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

(3)申请前连续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一亿美元。

(4)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两年以上。

(5)所在国家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

(6)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7)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除外方合资者应具备上述七条规定外,中方合资者应是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提出申请前连续3年盈利。

(3)提出申请前一年的年末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股东及股本的要求。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应符合保险经纪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以及保险公司不得向保险经纪公司投资入股。

在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单一法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个人股之和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单一个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

3.任职资格。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员应持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持有《资格证书》,并具有经济、金融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外,还应:

(1)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或金融工作10年,或经济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以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或金融工作15年或经济工作20年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金融工作8年或经济工作12年以上。

4.设立程序。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阶段。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和简历、股东意向书及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的文件有:筹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所在国家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文件;最近3年的年报或资产负责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保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在经保监会批准后,应由股东发起单位组织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保险经纪公司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纪活动。

(2)开业阶段。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开业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①开业申请报告。

②公司章程。

③股东名册及其股份额、资信证明和其他有关资料。

④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本金证明,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⑤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资格证明。

⑥公司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件。

⑦公司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⑧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自批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未申请开业或未达成开业标准者,原来的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5.缴存保证金。保险经纪公司接到开业批准后,须按资本金的15%向保监会缴存保证金。

6.申请《保险经纪机构许可证》。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申领《保险经纪机构许可证》,并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方可开业。

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在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保险经纪机构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2015年后保监会明确,保险经纪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延续。中国保监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保险经纪公司前3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批准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决定。决定不予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附件:

【最新保监局消息 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做出取消前置审批的规定】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的修改,“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审批”“保险代理机构动用保证金审批”“保险经纪机构动用保证金审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保险经纪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已无法律依据,“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等2项应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填报立法修法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和依法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函》(审改办函〔2015〕49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和调整上述9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不得受理已取消项目的申请。已经受理的申请,应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二、取消事项及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其后续管理措施,按照《中国保监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措施表》(详见附件1)执行。

11.公司办理流程 篇十一

一、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通俗地说就是成立公司的资金规模,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以上股东,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初步确定名称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其中注册100万元以上的省字头公司到省工商局,其余到市或区工商局办理,下同),根据公司经营性质,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一般应包括行政区划+花名+企业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如:长春市万顺财务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是行政区划,万顺是花名,财务代理是企业经营性质。

三、名称预先核准核名

到省或市工商局领取或自行下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资料,带股东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注册公司以后手续中,均需要用到),报工商局核名。工商局确定企业名称后,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或下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四、前置许可

经营需要办理许可证审批的,根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有的审批部门要对许可收不等的工本费。

五、编写公司章程

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作出约定,要通过公司章程来体现,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六、银行询证函

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

七、注入资本

以货币出资的,所有股东同时带好验资中介机构提供或自行打印的“银行询证函”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公司章程、所有股东的名章、身份证原件、用于验资的资金,到金融部门办理注资手续、开验资户。银行会发给股东缴款单“现金存款凭证”、并在询证函上盖银行的章。根据规定,多数的金融机构将收取200-300元询证费。

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这些实物出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

八、验资报告

仅是货币出资的,长春市万顺财务代理有限公司需要向验资中介机构提供资料不少于以下五项⑴“现金存款凭证”⑵“银行询证函”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⑷公司章程⑸股东证件(自然人的为身份证、公司的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非货币出资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权属证明。验资中介机构将收取注册资金千分之二的验资费。最低验资费500元。

九、注册公司

根据公司性质工商局提供具体的资料要求,一般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⑷公司章程⑸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⑹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⑽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⑾股东出资是非货币的,提交财产转移手续证明⑿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注册地属于商业用途证明或社区不扰民证明、不属于拆迁范围证明、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等。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办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使用,注意保存)工商部门将按注册资本的0.1%收取登记费、工本费等。

十、刻章

根据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字社,去刻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具体刻什么材质的印章,要咨询开户行对预留印鉴的要求,有的开户行要求是防伪印章。在注册公司以后手续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十二、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⑴税务登记表⑵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⑷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⑸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的房地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⑹公司章程原件及其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供可行性报告⑺验资报告或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⑻主管部门批文⑼如属分支机构,长春市万顺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应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⑽如属多方投资组成,应提供投资方的税务登记证件,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只需提供中方投资者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⑾“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复印件⑿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地税将征收注册资本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和帐本、证照印花税等。

十三、银行开基本户

需要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各3份(A4),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十四、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成立的公司是销售或加工修理动产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咨询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十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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