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2024-06-18

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共12篇)

1.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一

仙游县教育局文件

仙教﹝2009﹞98号

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局各股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教育系统的2009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 农民负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稳定的政治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从政治、全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真正从维护全党工作大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需要出发,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各项惠农教育政策;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当作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增强自我约束力,小道理服从大道理,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不搞变通,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

二、健全制度,强化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继续坚持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不减弱。县教育局成立仙游县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管。要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

三、落实政策,有效减轻农民教育负担

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生学杂费,免费为学生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按规定为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费。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学生的住宿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除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校服代办费(仅限于城市学校)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按照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标准通知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学费或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涉农恶性事件的发生

县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校,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了解各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及各项惠民教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涉农案件,认真组织核查,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减轻农民负担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办、县减负办。

仙游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

仙游县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宁凡(县教育局局长)副组长:黄福炳(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郑秋洪(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向阳(县教育局副局长)成 员:郭子龙(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叶金尧(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郑捷斌(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林双松(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林津辉(县教育局中教股股长)柯向东(县教育局初幼教股股长)王长生(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张玉新(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蒋启友(县教育局教学设备管理中心主任)林民强(县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郑加树(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黄福炳(兼)

成 员:郭子龙 叶金尧 陈汉其 张志喜 王文美

2.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二

1 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农民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工作, 具有系统性的特点,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遵循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 始终坚持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站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 将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工作的核心所在。农民负担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共同形成的, 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这就造成农民可能会担负较多的隐蔽性负担, 同时这也会进一步增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困难。所以, 必须重视农民隐蔽性负担问题, 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将这一情况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做到及时发现问题, 迅速有效地解决, 从而杜绝农民隐蔽性负担问题的出现。第二, 始终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原则, 严格依照该原则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从而使农村积累不断壮大。第三, 始终坚持民主管理以及民主控制的原则, 以此增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民主性, 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 始终坚持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让领导和农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从而真正减轻农民负担[1]。

2 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

2.1 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征地现象普遍存在, 然而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层出不穷。造成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或企业在征收农村土地过程中存在侵权现象, 使得农民的基本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甚至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农村征地侵权问题的形式主要分为以下方面:征地方案、社会保障、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款分配等。这样的情况, 政府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而针对农村征地侵权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2 有效控制教育收费问题

目前, 许多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教育收费混乱的情况, 使得农民负担进一步增加。“百年大计, 教育为先”, 通过良好的教育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然而教育乱收费情况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同时也使得良好的教育环境遭到破坏, 这样势必会造成更为严重的问题。因此, 政府部门必须重视教育收费问题, 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政策方针, 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 制定并实施合适的教育收费制度, 明确规定收费标准、收费内容。同时加大监督力度, 不仅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 还应接受社会监督。另外, 为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 还应建立并贯彻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例如学校乱收费举报制度、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度等, 通过这样的方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或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2.3 社会保障问题

保障问题与农民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联, 若是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那么必定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所以应重视社会保障问题。因此, 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得非常有必要, 同时要不断完善相关保障制度, 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力度, 让广大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性有清楚的了解和认识, 并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来, 这样才能够真正从源头上减轻农民的负担[2]。

3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要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就必须站在农民的立场上, 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同时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进行科学的、全面的部署, 确保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并充分考虑影响农民利益的各种因素, 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要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之下, 特别是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以后, 减负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要看到农民负担形势的严峻性、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性, 以及减轻农民负担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越是形势发展、改革深化, 就越要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把减轻农民负担放在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看待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统一各级的思想认识。通过上述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的概述, 我们能够得知,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主要在相关机制和体制方面。因而针对这一情况, 采取相应的措施, 将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核心任务, 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减轻农民负担。在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 应严格遵循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 建立符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 并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将以往农民全权自行承担费用模式, 改变为公共财政统一支付模式, 使得农民的负担从根本上得到减轻。

提高农民的收人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 所以, 可建立农民收入保障机制, 以此确保农民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还应制定合理的激励措施。例如在农民收入保障机制中提出按照一定的比例标准逐年增长的措施, 简称为农民增收措施。这样一来还能够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进一步发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真正作用。而农民增收措施的实现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 搭建农业增收平台。农业增收平台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增收平台、农业产业化增收平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平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在农业生产发展中同样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因而应将先进科技应用到农业生产发展中, 不断地进行农业科技研究, 以便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以及农产品价格, 实现农民增收。

第二, 建立投入增长机制。建立投入增长机制, 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能够促使农业增收, 减轻农民负担。投入增长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对农业基础设施方面和农村社会事业方面进行投入扶持。农村社会事业的扶持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加大对农业社会事业的投入为农民增收提供重要保障, 从而为广大农民的增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第三, 建立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民基本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也是层出不穷, 主要表现为农民经济和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因而应建立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机制, 以此为基础依据, 将维护农民权益的重点放在维护好农民的经济和财产权益方面[3]。

4 结语

综上所述, 本文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探讨,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必须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结合我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 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深, 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与农民利益紧密相关的特点。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能够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积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基于此, 本文对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新形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议

参考文献

[1]刘玉霞.新农村建设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研究[J].决策咨询, 2012 (01) :61-63.

[2]钱爱丽, 马耀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J].云南农业, 2012 (10) :55-56.

3.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三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治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农民建房乱收费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摊派。

二是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农民负担项目多且负担任务重、涉农负担信访多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农民承担特殊负担项目且涉及面广量大、减负惠农政策不落实且久拖不决、忽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且有可能引发或已发生涉农负担案(事)件等问题。

三是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积极引导農民出资出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示范区建设;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推动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研究国有农(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的政策措施,尽快配套完善现有灌区工程设施,加强价格管理。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

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纠正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继续加大对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和集资摊派项目,向社会公布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乡镇政府和涉农收费单位应及时公示或更新。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减负惠农政策的相关内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4.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四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财综(2003)40号)

2003年是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年,规范和加强涉农收费管理,是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改革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0号)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认真履行涉农收费管理职责,在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严格审批涉农收费、建立健全涉农收费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规范涉农收费管理,治理农村“三乱”,理顺农村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三乱”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这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引起广大农民不满,而且抵消和侵蚀了农村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减负成果,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农村税费改革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规范涉农收费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 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规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共同全面清理本行政区域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清理的基础上,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逐项审核,提出取消、保留或降低标准的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在清理过程中,要从严掌握政策界限,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符合国家审批权限规定但属于不合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1997年以来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对保留的涉农收费项目,要重新严格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地区,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除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清理外,还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农业部《关于取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的通知》(财规[2000]10号)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清理情况和结果,要在2003年9月30日前报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农业部)备案,同时抄报财政部。

三、深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继续做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和农民进城务工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农业供水、供电、农机管理和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及搭车收费。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要坚持“受益缴费、计量收费”的原则,不得按人头、田亩摊派,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农机服务收费要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要严格执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1]1531号)的规定,对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杂费、借读费、代收课本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困难家庭的农村中小学生应当免费提供教科书,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中小学生实行免收杂费政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执行或拒不执行,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一费制”实施范围。农民进城务工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1]2220号)的规定执行,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四、切实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为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取消、保留、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要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进行重点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及文件依据等。县、乡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在基层的落实工作,采取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对象、批准机关等内容,使涉农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核,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的合法性。

五、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的规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停止审批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过去已经按规定批准并经清理后保留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不得提高征收标准。严禁越权出台政府性基金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集资、摊派项目,也不得在农村进行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验收评比和达标升级活动。

六、加强涉农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票据管理,收费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否则,一律视为乱收费处理。要全面实行涉农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向农民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必须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要从制度上切断涉农收费支出与收入的联系,防止因利益驱动而引发的向农民乱收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强化涉农收费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将日常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定期执法检查与稽查结合起来。对农民反映的乱收费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2]19号)和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03-06-09

5.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五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12〕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法规,工作措施得力,减负成效明显,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由此引发的矛盾大幅减少,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导致农民负担问题的历史性、体制性因素仍将在较长时期内以复杂的形式存在。一些应由政府全部投入和部分补助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出现了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的倾向;一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违规操作,存在变相向农民摊派的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然存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绝不能因为农业税的取消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工作松懈。要积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新的思路和举措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二、切实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

—1—

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实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准确界定适用范围,严格规范议事程序,不得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不得加重农民负担。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一事一议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6个标准工日。筹资或筹劳由农民自主选择,不得要求农民既出资又出劳,不得要求农民按工价折资等形式以资代劳,变相突破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村委会收取农民出资或者安排出劳时,应当向农民开具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凭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要尽快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凭证式样,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印制、管理、免费发放到村。

严格管理涉农收费。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乱收费或摊派费用。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生猪屠宰等领域的收费,严格执行《意见》的规定。在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证件的,实施免费。对依法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各类计划生育证件的农民,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或搭车收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项,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立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备案制度,各级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必须会签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由省发改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具体执收单位完整、准确地公开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电话,方便农民办事。要创新公示形式,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由省农业厅负责,督促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农民负担监督卡内容要及时更新,纳入最新的涉农收费政策和惠农补贴政策,把减负和惠农政策明明白白交给农民。标明举报电话,便于农民监督和反映问

题。强化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由省监察厅负责,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深化农民负担重点治理。继续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修建和维护通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向农民集资摊派的专项治理。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治理重点,强化治理措施,着力解决行业性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问题。深入治理加重村级组织负担问题。在巩固现有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确保村级组织负担问题发现得早、处理得好,切实维护村级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重点治理加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针对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存在的加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新问题,各地要研究治理的新方法、新举措,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明确政策,梳理问题、解决难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中涉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上级政府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检查效果。每年底,省减负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地进行重点抽查。农业、财政、综改部门每年要联合组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规操作,超范围、超限额筹资筹劳的,要责令整改,坚决纠正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所筹资金以及套取、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问题。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切实解决本系统、本部门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四、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坚持政府主要

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和《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减负工作经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凭证、农民负担监督卡印制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专职人员,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农村政策水平,增强其服务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办法,防止苗头性、局部性问题扩大蔓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6.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新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监[2011]38号文件》和新乡市农业局、新乡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农[2011]8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行动,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镇党委书记李书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曹坤栋同志任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民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镇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11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2005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五、培植三大产业园区,完善劳务保障机制,为农民就业提供平台。我镇规划建设有产业集聚区、商贸服务区和高效农业示范区三大产业园区,全镇劳动力可到产业园区就业或到经商,截至目前,集聚区已有28家企业入驻。实现年产值8.7亿元,从业人员4500人。在商贸服务区,目前已有固定商户560户,固定摊位1600多个,从业人员3200余人。目前,全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有16449人,占全镇从业人员的78%。此外,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7.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七

1 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安排部署

驿城区把贯彻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 加强组织领导, 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人事变动情况, 及时调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 明确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区、乡2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年初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门会议, 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 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加强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 做好每年2次集中检查考核。

2 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

坚决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 (事) 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 以及农民负担信访举报制度、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季报制度、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形成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 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的工作机制[2]。坚持完善涉农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 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涉农收费情况进一步进行清理, 要求各部门制定涉农政策文件时, 必须经区农监办审核把关后才能由区领导签字印发。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情况检查力度, 建立完善发放台帐, 确保农民负担监督卡入户率达到100%, 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 加强资金监管, 落实惠农政策

2013年, 驿城区认真抓好督促检查, 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清理, 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抓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一喷三防”补贴等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3,4]。抓好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 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防止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费用。抓好农村教育“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生奖励、农业保险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

4 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日常管理

一是开展半年检查活动。制定检查方案, 细化检查内容。二是坚持经常性明察暗访。区农监办、纠风办联合将明察暗访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常规手段落到实处, 结合实际工作, 分时期对重点领域适时开展明察暗访, 了解政策落实情况, 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专项审计制度。重点审计村级经费是否到位, 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村级招待费是否完全取消;报刊订阅限额是否得到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规范, 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乱收费、乱集资和摊派、搭车收费等现象[5]。

5 深入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下发了《驿城区2013年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纠正和查处了各种损害农民利益行为, 落实了合理合规收费行为, 建立和完善了向农民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 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6 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层层落实责任制, 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6]。二是修订下发了《驿城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 规范了立项程序, 确定了职责任务。三是召开了年初工作会、推进会、现场会等3次大型工作会议, 总结经验, 安排部署。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乡村干部下组入户讲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 让群众了解政策, 让政策深入人心, 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筹资筹劳的积极性。五是利用以会代训、专项培训等方式, 对各乡镇办农业中心主任和财政所长进行深入具体的针对性培训, 使其精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内容和方法。六是加强督促推动, 督促各乡镇办明确分工, 责任到位, 严格按照要求, 统筹安排, 紧上项目[7]。七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 严格议事范围, 准确把握标准, 坚持公示制, 严把公开关。2013年, 全区共审核批复一事一议项目69个, 项目总投资1 429万元, 筹资筹劳总额928万元, 申请财政奖补资金464万元。

摘要:总结了驻马店市驿城区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监管, 落实惠农政策;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日常管理;深入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等方面内容, 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民负担,减负措施,河南驻马店,驿城区

参考文献

[1]魏钊.对固原市原州区减轻农民负担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 2012 (24) :295-296.

[2]钱爱丽, 马耀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J].云南农业, 2012 (10) :55-56.

[3]赵光华.严格执行政策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J].山东农业, 2001 (9) :36-37.

[4]刘红立, 张云慈.新时期商水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 2013 (10) :301, 303.

[5]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J].张掖政报, 2012 (6) :8-10, 1.

[6]甄继军.对西吉县减轻农民负担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 2014 (18) :282.

8.如何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篇八

义务教育小学数学的内容编排较以往适当降低了难度,拓宽了知识面,使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有所减轻。但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如何准确把握教材,使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与提高教学质量相统一,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目的,确实需要教师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在几年来的教学实践中,我主要从以下几点去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改进教法,重视学法

在教学中,我们积极采用引导,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多样化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居于主动。新课之前,我分发给学生课前预习提纲,让他们对所学的知识有一定的初步感知,知道难点是什么,重点是什么,这样有利于让学生带着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进入课堂情境,为新课教学奠定基础。进入新课时,教师对学生的疑点归类、点拨,达到释疑的目的后,再做相配套的练习,使学生获得新知识。课后主要对课本进行拓展训练,目的是学生对所学知识逐步理解、掌握、运用,而教师又可以通过作业反馈及时总结教与学的效果。一般说来,对于新课的教学,我要用“预习、释疑、演练”三步教学程序,在课堂四十分钟的分配上,教师讲的时间控制在十二分钟以内,其他所有时间都留给学生,真正让学生学得主动、练得扎实。同时,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提高,实践环节的加强,学生也有了一定的自学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

二、以教材内容为经,教材特点为纬,严把作业质与量的关

教学中,我仔细钻研教材,针对学生年级特点,有的放矢地布置作业。因为片面追求升学率,“望子成龙”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多年来形成的“题海战术”仍旧存在,各种资料及练习册铺天盖地而来,当然资料及练习册中有可借鉴之处,但大多都大同小异,有的甚至错误百出,小则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大则影响教学质量。学生整日忙于题海,教师案头作业堆积如山,这本身就使师生双重疲惫,同时作业质量(无论是做的质量,还是阅的质量)难以提高。而教材中所配备的习题都是很有目的和针对性的,所以在授课中我主要抓好教材中的习题,做到以下两点:第一,领会编写意图分步完成全部作业:即预习时完成一部分,释疑时完成一部分,课堂巩固时完成一部分。尤其是低年级数学中的习题,都是在边讲边练习中处理。第二,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分二类布置作业,中差生以课本习题为其学习任务,优生适量增选作业让他们练习。这样一来,课本习题学习都能够全部完成,并且大都能在课内处理,师生的“双重疲惫”完全消失,真正达到了学得轻松,教得也轻松。

三、选题精炼准确,练习层次难易适度

学生学习数学的能力是通过练习形成的,但并不能说明任何练习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为了在有效的时间内达到练习的目的要求,我在选择习题和设计练习层次时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习题的目的性

要求明确恰当,让学生触类旁通。例如第一册中,在9加几后出现了半图半文的表格式应用题,这是应用题教学的过渡阶段,从这里开始,要使学生认识“应用题”“条件”和“问题”,并分清题中哪部分是条件,哪部分是问题,根据条件和问题之间的关系,联系加减法含义来确定算法。所以出示习题时应注意不必写单位名称,但可训练口答。

(二)习题的针对性

针对重点、难点、关键,做到重点内容反复练,难点内容着重练,关键内容突出练。例第五册中“已知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求这个数”的应用题是单元重点,我在设计习题时就注意到“已知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求这个数”与“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的数量关系是相同的,只是其中一个已知条件和问题调换了位置,因此要用除法计算编成题让学生多练而突出重点、难点。

(三)习题的趣味性

在课堂教学中,我及时设计恰当的问题,来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教学分数的基本性质时,我在纸上画一个大西瓜,让哥哥、姐姐、弟弟三人分吃,并要求哥哥分得西瓜的1/3,姐姐分得2/6,弟弟分得3/9,你们说这样谁分得多,这个西瓜分完了吗?于是我分别叫了三个学生,扮演这三人,并让他们亲自动手分走西瓜,不等分完,同学们一片欢呼:“分得同样多”“怎么会一样多呢?”学生顿时会因习题的有趣而产生强烈的探究欲望,这样更容易加强对知识的理解、巩固。

在练习层次的设计中,我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㈠鞏固性习题。主要在课前完成,目的是以旧引新。

㈡基本性习题。主要仿照例题设计边讲边练,帮助学生领会理解新知识,初学形成技能。

㈢探究性习题。讲课后进行,目的是进一步巩固新知。帮助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经验、方法探究新知,让学生在探究知识中领悟到一定的学习方法。

㈣综合性习题。在练习课或复习课中完成,目的在于沟通新旧知识,引导学生把新知纳入旧知体系,形成纵横有序的合理网络。

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多方面问题的综合反映,而素质教育强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在教学中我始终探索、总结,认为以上方法可以达到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目的。

9.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篇九

一、上半年工简要回顾

(一)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四五”普法宣传和农业“两法”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以及涉农价格和费投诉举报周活动。三月二十日我们市农业局送法下乡小组一起专程赴仙居县横溪镇设摊宣传印发有关宣传资料xxx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x多人次。各县(市、区)相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三门县涉农价格和费投诉举报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减负办会同县纠风办、县物价局一起现场布摊设点x个设立举报电话x部电视讲话x次分发宣传资料xxxx多份悬挂横幅标语xx条接受群众咨询xxx多人次受案件x起。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去年以来我市x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为了及时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到位情况和农民负担真实状况我们于今年三、四月间深入基层搞调查。调查结果表明xxxx年全市人均税费负担xx.x元亩均税费负担xxx.x元比xxxx年均减少xx%。其中:农民直接承担提留统筹费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人均负担xx.xx元比上年减少了xx.xx元占上年人均入的x.xx%比上年又下降了x.xx个百分点;xxxx年全市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分别为xxx万工和xxx万工比上年减少xxx万工和xxx万工人均两工负担x.xx工比上年减少x.xx工比全省人均两工负担减少x.xx工;xxxx年全市农户承担的社会负担为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x万元下降xx.x%人均为xx.x元比上年减少了x.x元下降xx%。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负担确实得到减轻。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撰写了《对台州市农民负担工的调查思考》的调研分析了现状、特点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供市有关领导参考。同时我们起草并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xxxx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意见》部署和指导面上工。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办案件。今年三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就做好全市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工抽查了黄岩区和温岭市的水电部门和农机部门总体情况比较正常但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超标准费问题进行督促改。今年四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对6个县(市、区)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费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违法违规案件xx起涉及各种乱费金额xxxxxxxx元。些案件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有效制止乱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市减负办、市计委、市纠风办根据浙价检[xxxx]xxx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建房费专项治的通知》的件精神联合下发《关于xxxx年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费违法案件的处意见》给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其改。

(四)及时处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四起x批次xx多人数。查办省减负办转办案(事)件四起其中:仙居一起路桥二起三门一起。些案(事)件大多涉及农民建房过程中的乱费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发生时间较早情况错综复杂所以办结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但我们对农民信访案(事)件均十分慎重动之以情晓之以能按政策落实的尽量做好转办和督办工不能按政策落实的也尽量做好思想说服工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负担的“三乱”现象仍屡见不鲜。尽管几年来我市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有的基层党委、政府和涉农费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顾农民群众承受能力在办学、修路、造桥和基础设施建设中随意设立费项目和抬高费标准面向农民费、资和摊派。如:中央明令取消的农民建房级差排基费我市普遍地方在取;浙价费[xxxx]xx号件规定从xxxx年秋季起对高中择校实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我市在贯彻此件时专门召开听证会并下发台计费[xxxx]xxx号件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择校生实行“三限”办法其中择校生费最高不得超过x万元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新生总人数的xx%。可学校方面仍我行我素不但坚持挤占计划内招生扩大计划外招生甚至将计划外招生扩大到xx%以上而且明显超标准费加重了农民负担;台计费[xxxx]xxx号件规定取消部分县(市、区)自行出台的在生猪屠宰环节的费项目但据屠商和农户反映此件非但没执行有的更加变本加厉;等等。

(二)农民负担工有所放松。我市自去年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直接负担确实得到明显减轻。但从上半年调查情况看各地对农民负担工有所放松没有象以往那么重视了加上上半年“非典”因大家把注意力都中到抗击“非典”上很少顾及农民负担工。

三、下半年工打算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看农村税费改革后虽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政府和部门为了某种需要不顾政策、法律规定不顾农民承受能力仍然搞变相费和抬高费标准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工任重道远。今年下半年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

(一)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工检查。八月份我们争取市财政局一起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尤其要对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使用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重点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同时对村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平调和挪用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费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以巩固减负工成果。

(二)认真清涉及农民负担的费项目。九月份我们争取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计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费项目的重新审核工严格按照国办发[xxxx]xx号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xxxx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农村的各种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清结束后将重新核定应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费项目的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三)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工。十月份我们争取市纠风办、市计委物价所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活动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费和搭车费、农民建房乱费、农村义务教育乱费和农民进城务工乱费进行专项治治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费。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件精神予以处并公开曝光。

(四)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我们要在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费部门工汇报制、涉农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些制度的监管用。

10.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 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和督导工作的通知》(皖农监办[2018]1号)和《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8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农监[2018]5号)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

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 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 万元,受益农户 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 万元,补助农户 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及时将惠农补贴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

镇政府严格执行《安徽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一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起的任何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镇人民政府

11.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篇十一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近些年来, 随着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 可以说直接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断减少, 收费的标准也在相应降低, 农民的负担也因此不断得以减轻, 有些地市农民的人均直接费用负担仅仅占其经济收入的0.01%左右, 可以说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但是, 我们必须要可观认识到, 直接性的收费项目虽然减少了, 但是一些间接的、隐性的和局部的负担依然存在, 尤其是在教育、住房以及就医等方面尤为显著, 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由此可见, 关于“涉农收费监管”的探讨与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2 源于各项收费给农民带来的负担

事实上,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给农民带来较大负担的收费项目主要有:

2.1 教育的乱收费

教育是根本, 是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素质全面提升的关键所在。但是, 对于农民的子女来说, 他们在择校方面, 还是面临着一些不公平的待遇, 如向转校生收取额外的费用等;另外, 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义务教育是免费的, 但是有些学校还是会变相收费, 如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用品、违反规定办补习班等。

2.2 基层政府的乱收费

基层政府的乱收费, 给农民也增添了不少的负担, 例如:基层政府向尚未经过批准就私自建房的农民收取土地使用费或者是所谓的“房屋建设押金”等。

2.3 垄断强势部门的乱收费

有一些部门是相对强势的, 具有一定垄断性的, 例如广电部门, 往往会以开通有线电视的名义, 额外附加收取部分费用等。

3 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

要想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 就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的监管。具体来说,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3.1 要树立先进的理念

理念是先知, 也是行动的先导。只有首先树立了先进的理念, 才能真正做好相关的工作。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和积极意义。因此, 我们一定要充分意识到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性, 进而采取有力措施, 去着手减轻农民的负担, 为进一步发挥其应用的积极效用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为此, 笔者建议, 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不断加强学习, 了解并掌握“减负工作”的本质和内涵, 为今后真正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3.2 要把好关, 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3.2.1 涉农价费监管公示的“政策岗”要把好。

具体来说就是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梳理好涉农的收费项目和相关收费标准, 保证农民能够看得懂、看得清,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像医院、村级卫生室这样的公共服务部门, 建议建立药品价格的公示牌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牌;对于学校, 也要尽快设立收费的公示栏, 保证每一笔费用的收取, 不仅仅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更要保证农民能够随时了解各项相关费用, 如果有疑问, 要拿出文件或者标准, 予以回答, 真正做好“农民明明白白交费, 部门清清楚楚收费”。

3.2.2 农价费整治的“监督哨”务必要放好。

对于农民来说, 农业生产可以说依然对其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积极意义。为此, 一定要对农业生产相关的收费进行严格整顿, 尤其是关于化肥的价格与农药的价格, 一定要统一规范, 坚决不允许以此来谋取暴利收费的现象发生;另外, 就是农民房屋建设、农业生产用水以及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收费也要着手进行整顿, 严禁一切侵害农民亲身利益违价行为的发生, 切实保护农民的积极性。

3.2.3 涉农价费服务的“信息桥”务必要搭好。

相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 做好市场价格的检测工作, 全面了解并掌握畜禽和相关的农副产品的价格动态, 一旦发现不良势头, 务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为此, 笔者建议, 相关部门不仅仅可以通过印刷宣传彩页的方式加大宣传的额力度, 同时还可以展开价格流动服务, 直接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引导和帮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 树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在此基础上, 坚持农本调查和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 预警预报制度, 切实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 提高农民生产效益。

3.2.4 要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进一步实现老百姓对相关项目收费的监督建立一个平台, 通过这个“绿色通道”, 随时可以投诉、举报或者是进行咨询活动。为此, 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加强“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相关人员也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素养, 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 不仅仅要及时予以回答, 同时要做出专业的解答。把农民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收费、农资价格、医疗服务收费等作为检查重点, 严厉打击涉农乱收费, 努力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4 结语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 农村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对于农民来说, 他们的负担也在不断减少。但是, 由于传统因素的影响, 一些不合理的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 一定要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 切实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为进一步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积极效用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杜言军.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 2014, (2) :20-22.

[2]李明辉.加强公共产品供给减轻农民负担[J].新长征, 2010, (1) :37-38.

12.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二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

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 “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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