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合同清单

2024-09-04

购货合同清单(共11篇)

1.购货合同清单 篇一

购 货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平等的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商品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同类商品价格,不高于甲方所经营区域内的所有竞争店,否则甲方将按照价格差额的1

0-50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可从货款中扣抵,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付。

(二)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供应甲方的商品必须完好无

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三包,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混入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处以全部假冒伪劣商品零售价10倍以上的罚款,并解除本合同。

(三)合作过程中,乙方保证其所供货的所有商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乙方所供货的商家如出现低于成本价销情况,乙方应积极出面干涉,并在出现上述情况三日内采取措施并制止此类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保护甲方利益:

1、甲方将按照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商品零售价降低甲方零售价,并按照降价前毛利率自动降低成本价。乙方保证按照新成本价供货。直至事件结束。降价后,甲方的存货全部按照新成本价结算。

2、甲方有权按照价格差额的10-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可从货款中扣抵,不足部分乙方须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补付。

(四)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免除下列原因引起的责任、费用开支及法律责任:

1、出售给甲方的商品对他人任何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侵犯。

2、因出售给甲方的商品的缺陷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或对造成的其他任何损失。

3、商品和其生产厂商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双方义务:

(一)乙方须在商品入场前提供销售商品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有关证照。

(二)根据市场或销售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向甲方派驻促销员()名,乙方派驻的促

销员严格按照甲方《商贸有限公司促销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遵照执行。乙方保证对所派驻的促销员严格履行《劳动法》及双方事先有关协议,按时给付促销员工资和法定福利待遇,乙方与促销员之间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保障促销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安全,若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乙方商品进场时,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15天与甲方做好商品促销计划。需经甲方

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部门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也应在甲方场地有计划的安排相应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整体大型促销活动并积极配合。

(四)乙方以书面形式授权、派驻的经理人、业务员可到我公司办理相关业务,乙方人员的变动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

甲方并及时委派新人员跟踪服务。如因(未书面通知)乙方授权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一)售前保障措施(甲方收货后,销售前):

乙方承诺甲方因乙方所供商品质量、规格、型号问题提出退货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前往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办理退货手续,相关货款自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二)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要求退、换商品的,甲方可以先行以退、换或当成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三包”。

五、跟踪服务:

〔 〕退货〔 〕换货〔 〕供应商折扣〔 〕报损〔 〕其它

七、合作支持: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如下支持:

1(元)元/月元/月/人

2元(店庆、五

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

3/元

注:

八、付款期及结算方式:

1、〔 〕数期天; 〔 〕月结 〔 〕实销实结;〔 〕铺底月结

〔 〕批结;〔 〕其它(注明):

2、〔 〕现金〔 〕支票〔 〕转帐〔 〕其它(注明):

九、送货要求:

(一)乙方所有与甲方合作的商品,如果同一商品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缺货或者是送货量不够,甲方将向乙方给予书

面警告,如乙方部分产品不再经销,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则不算缺货责任。

(二)商品更改规格,更改包装、更改价格,乙方必须提前15天将商品名称、条码、单价加盖公章通知甲方。

十、购货订单条款和条件:

(一)本合同确定甲方和乙方之间有关出售和购买的整个协议须被授权的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时方可生效。

(二)乙方须提供以下保证:

1、货物将符合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规格,并具有提供给甲方“样品”同等的质量。

2、根据有关适用的现行的法律法规,货物并未掺假、冒牌、作不实虚假标记或作虚假广告宣传、开具虚假发票。

3、货物根据所有适用法律的规定要求。予以标记、广告宣传以及开具:

〔 〕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 〕收据〔 〕其它

4、货物已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了合理并有代表性测试,测试或结果显示货物对人体健康不具有危害性。

5、根据本协议规定所下订单所交付的货物应完好无损。

6、货物没有侵犯任何包括属于其它人权利在内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商业名称。

7、乙方必须确保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货,如有延期,每天按此订单总金额3%对乙

方进行处罚,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货,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方可。

十一、其它

(一)乙方必须根据不同商品类别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复印件。

(二)此合同生效日起凡乙方公司资料和商品资料如变更,必须提前15天将资料加盖公章后,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纠纷诉讼地为甲方注册地。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中山市仲

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未签订新合同,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本合同,未清货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未结清货款甲方有权不作结算。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公司电话:公司电话:

日期(盖章):日期(盖章):

2.购货合同清单 篇二

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与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 所以笔者认为, 非常有必要研究、分析和论证在新版清单计价规范下如何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和策略来做好施工合同价款的形成与控制工作。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当然, 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管理模式的改进, 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管理模式, 更要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等内容进行研究与探析。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大特点是把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 由建设单位给定统一的工程量, 施工企业根据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这种新型计价模式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特点, 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于在工程量清单报价基础上的中标价是合同价的基础, 投标清单上的单价是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承包商递交的工程进度月报进行审核, 确定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后, 建设单位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实际审核的工程量, 以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支付比例, 进行工程款的拨付;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或者索赔相关约定, 也可依据或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合价, 建设单位可以很容易确定工程变更价和处理费用索赔;工程竣工后, 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建设单位委托的结算审计单位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价款的形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价款的形成与确定主要是针对施工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对承包商和建设单位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由于施工招投标形成的中标价是作为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款金额, 因此我们要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必须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做好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应

当遵循公平合理、责权利对等原则, 科学分担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 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建设单位应重视清单编制人员的素质, 提高清单编制质量, 编制的清单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 改变计价依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中, 必须严格约定清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

料、设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 掌握其价格信息, 编制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是总报价的最高限制;第二是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 包括综合单价、合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通过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总价和综合单价的上下浮动幅度, 使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内, 有效维护施工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权益。

3.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合

理、有效的评分标准, 同时还应改善评标方法, 做到商务标与技术标相结合。对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分别进行评标, 设置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另外, 建设单位还要重视评标环节, 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经验丰富、公正敬业、素质高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 应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 提高评标的科学性, 确保评选出施工能力强、水平高、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价款的控制

在前述内容中, 我们探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价款的形成与确定阶段, 即施工招投标阶段, 作为招投标主导的建设单位应该如何采取措施确保选择到合适的中标价。那么, 在施工合同价款的控制阶段, 即施工合同的具体实施阶段, 建设单位又该如何有效地控制施工合同价款呢?

1.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的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采用单价合同的形式, 但最常用的还是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即量的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 由承包商承担, 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通常施工合同价款中的风险范围应包括:除发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出具, 变更须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跟踪审计认可后方有效) 、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以外的政府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 人工工资单价应执行政府规定文件、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

2. 工程变更下工程价款的控制

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要调整时, 可以参照FIDIC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清楚。当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 或者工程变更或其他理由导致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 执行新的价格, 新的单价要经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双方依据现行规范、定额等合理确定。对涉及合同造价调整的变更, 监理、跟踪审计、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均应按统一的变更办理审核程序, 层层把关, 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

3. 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情况下工程价款的控制

建设工程一般具有标大、履行时间长、风险系数高和人工需求多的特点, 而施工合同由于建材、人工、机械等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 必然导致施工承包商生产成本的变化。对因各种建筑产品生产要素价格变化而对原始合同价进行的调整称工程价款价差调整。而在构成综合单价的各个要素中, 材料价格占有很大的比例, 材料价格大幅度异常波动必然引起综合单价的变化。

4. 工程索赔处理

工程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如果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差异较大, 承包人索赔的概率将大大增加: (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清单中工程量错误, 使得承包人有机可乘, 可能会通过不平衡报价获取超额利润, 还可能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索赔; (2)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清单中工程量错误, 发包人将可能处于被动地位, 将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

5. 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下的合同价款控制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发包人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监理方、跟踪审计、发包人、承包人四方确认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已完合格工程量, 按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 经组织验收质量合格后, 结算审计将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 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 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 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四、结束语

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不能满足新的20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需求,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两者相辅相成, 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 我们应该在实际应用中, 重视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 在施工合同招投标阶段和具体实施阶段, 都要将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合同进行有机的、紧密的结合, 确保合理、有效地控制好施工合同价款, 从而把项目投资控制在预期合理的范围内。

摘要:我国推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了新的变革和挑战。本文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优点入手, 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招投标阶段及施工合同具体实施阶段的计价方式、工程变更、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结算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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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货合同清单 篇三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理特点,阐述了这种新计价模式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以客观公正的分析方法,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进行分析。显示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我国建设工程的计价模式改革必要的经历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更具竞争性的模式。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合同管理

引言:

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经被广泛的使用起来,与其配套的一些施工合同竟然是在定额计价的模式下产生的。我国在现阶段仍然广泛的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它是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2000年开始实施的。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建设施工的合同管理其研究步伐却并没有跟上计价模式,计价模式转变了,而施工合同管理去还在转角处。目前,我国没有一套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所配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更显得势在必行了。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原理

(一)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根据图纸的设计说明、图纸的会审记录、项目的自身特点和要求、项目施工图纸等,计算出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并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给定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特征、计算规则等,相应地列出所得到的的清单,这便是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项目在按照工程量清单招标前提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建设工程的报价与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确定;竣工的时候最终的结算、工程款项的支付、调整赔偿和签证、工程进行中的计量,还包括了工程中纠纷的处理等问题都归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使用的最为广泛的计价模式,它能够体现出市场经济下建设企业的水平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力。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通用性。国际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采用的都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所以采用这种模式便与国际接轨,体现出了这种模式的通用性。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用性。在《规范》中,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和特点都被分别的作出了详尽的叙述和描绘。这样,就能够使招标方按照《规范》中的相关内容与实际相结合作出最适合的调整和改变,充分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施工的直接联系,凸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用性。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竞争性。《规范》中除了规定开规费和税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费、其他项目费用等费用都是由工程投标者根据招标者所提供的工程量及相关文件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自主报价。尤其是措施项目费用上,除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外,其它都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来报价的,这里就体现了各企业之间管理水平及施工工艺的水平,更充分展示了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强制性。在08规范中规定:“主要或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就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统一性。08规范中对建设工程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都做了相关规定。就是说,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这五个要素必须反映出来。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一)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施工的合同管理是以《示范文本》作为基础的,这个《示范文本》它是由国家建设部及工程局在1999年联合发布的,在2000开始使用。此文本适用于民用和公用的建筑,也适用于工业建筑。

1、我国的大多数管理人员并不熟悉施工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制度,不懂运用法律法规来保障自己和公司应有的权益。

2、合同的形式不够规范。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以主合同作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就是从合同。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合同只有从合同,却并没有主合同。

3、合同的管理不严格。合同通常都是签订容易,执行起来困难的。主要是由于现在的建筑市场仍然为买方市场,签订合同时,业主无论在现实地位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多少占有一些优势的。有些企业认为书面的合同签订不如后期的口頭协议有效,因此导致了合同管理不严格,履行不顺利。

4、合同的风险承担有失公平。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于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为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如果合同选择的是固定价格合同,然而市场价格发生大变化且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时,这个时候的风险就只能由承包商来承担了。这样合同上的风险承担显得有失公平。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现在执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调查及总结,通过了征求广泛的意见,再不断的修改和审查之后完成的。但是都知道,事物都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不断的修改和完善确是一种进步,但并不表示这其中就没有任何问题存在或者出现了。现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三个: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范跟其他标准间的关系不明确;2、风险的分配不公平;3、竣工结算的程序有待商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施工合同的不适应性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及意义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是合同的双方在进行建设项目的活动时各自行为的一种依据。它的内容涉及到了合同内的双方的责任和权力、拟建工程的规模和需要达到的功能、施工中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工程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工程具体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工程违约与索赔、工程交付后的保修期、工程争议等。在施工的合同中,对承包方规定,其不能讲建设项目进行分包;不能够将主体结构进行转包或者分包。项目是通过招投标确定的施工方,如果中标后施工方又将其转包或分包出去,这就很难保证对于项目的实际施工和其他事宜是否达到招标人要求了。总的来说,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下其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及意义就是它规范了双方的行为,使得建设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且能够使合同内的双方在利益上找出一个平衡点,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因此,我们应该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坚持以施工合同管理作为项目参与方的首要任务,实现项目目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我国在03年才开始规定并且实施的,从03年开始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就逐渐采用了这种模式。为了在此模式下提高项目的目标实现,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

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计价的一种必然趋势,建设项目的管理双方若想要同时得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就必须更加严格的遵循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工程管理。也就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施工合同管理,要求管理的人员不仅要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要熟悉所签订的合同。在认识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后,就能够分析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应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于现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施工合同管理之间的不相适应性提出更好的改善建议,便于今后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能够更加严谨更加高效。

参考文献:

[1]张晓丽,尹贻林,李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效力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2(5):63-67.

[2]刘宏伟.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量清单合同的关系[J].中国市政工程,2010(8):62-63.

4.设备购货合同 篇四

一、合同内容

乙方按本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名称、型号与规格、产地、数量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详细配置见《____购置清单》;乙方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到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质保期内负责指导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按合同要求付给乙方相应的设备货款。

1.器设备购置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与规格

生产商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金额

2.合同总额是指设备到达_____大学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后的价格,其中已包含设备价格、包装运杂费(含保险)、工程费、安装调试费及相关费用。

3.合同总额为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受市场价格的变化和影响,在合同不发生变更时作为付款结算的依据。

二、包装运输要求

仪器设备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航空、铁路或公路运输以及货物装卸要求,保证使用人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到货,货到后_______日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学院(系)指定地点。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合格、全新、未曾使用的、且经过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并颁发了产品准销证的产品。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等同于或优于合同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

3.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

五、技术服务承诺

1.乙方负责提供仪器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

2.人员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

3.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服务响应不得超出24小时。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在检查设备原产地、型号、规格、配置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负责技术验收(乙方协助),验收以国内行业标准或合同文本仪器设备供货配置清单中描述的有关技术要求为准。

2.学校根据最终使用单位技术验收结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设备的最终验收。

七、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全部垫资,待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

2.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委、拖延,24小时未作出服务响应,应接受甲方的合理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以后参加学校竞标。

3.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设备验收以及验收前的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设备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正常情况下应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否则,每超过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5‰的滞纳金。

九、其它事项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方双方对投标文件及承诺所选定的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内容,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 仪器设备技术配置详细清单(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5.购货合同 篇五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各型号、各规格的建筑材料、厨卫用具。甲方承诺每年向乙方进货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乙方承诺以市场优惠价格向甲方供货。

2.付款方式:

在货运到甲方指定仓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金额的100%,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相关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2. 乙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 乙方按合同如期交货给甲方

四、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货款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 )。

5.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6.超市购货合同 篇六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单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证明等,盖公章报价单)。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甲方以同等方式提供给兰州市其它商场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扣除高出部分的货款。

三、乙方交货时,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及证件等随同商品或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供货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包退、包换、包修,退货商品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由乙方收回,否则甲方不负保管责任;若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售予的消费者之经济损失及其它任何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送货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送货清单,有赠品的附赠送品清单。

五、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条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按实际进货额的5%向乙方收取条码费,此款在结算时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代为扣除。

六、包装要求:

七、交货时间:

八、交货地点:

九、验收标准:

十、验货方法:

十一、运输费用:全部由 方承担。

十二、付款方式:

十三、本合同有效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统一。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购销合同附件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品进入乙方卖场,需缴纳入场费 元。

二、甲方商品每年在乙方DM上登录 次,每品每期广告费为 元,由甲方承担。

三、堆头及端架使用期为 天,费用为 元。

四、开业庆典、节庆日,甲方提供给乙方赞助费用 元。

五、其它:

六、所有的费用及返利,乙方有权在结帐时予以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7.购货合同清单 篇七

在我国建筑业,工程造价控制经常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许多发包人乐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大大缩小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让发包人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13) 的颁布实施,总价合同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对发包人来说是不是仍能保持利大于弊的态势呢?

二、合同价格形式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 GF - 1999 -0201) ,通用条款第23. 2条明确了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 第八条规定,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13) ( 以下简称13清单) 7. 1给出了合同价款约定的三种形式: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 - 2013 - 0201) 12. 1把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

三、定额计价模式下发包人选择固定总价合同的优越性

固定总价合同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规范等为依据,双方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协商认可一个固定总价,该价款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除因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施工单价和施工量都不可调整。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定额计价模式下发包人选择固定总价合同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发包人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发包人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

2. 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于发包人而言,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发包人高价发包工程的风险几乎不存在。对承包商来说,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投标时工程量的漏算、错算,询价、报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政策变化以及价格上涨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

3. 承包商很少有机会索赔

发包人往往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明确只有发包人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除此之外,承包商基本没有索赔的机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这样一来发包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发包人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四、清单计价模式下选择总价合同的可行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自主进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投保报价是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我国于2003年出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03) 来规范清单计价活动,于2008年、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最早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050 - 2003) 对合同价格形式没有进行明确。为体现清单招标的本质含义,即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的原则,许多地市出台相关文件,主张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由于没有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文本,许多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大多是以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为基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 - 1999 - 0201) 有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因此许多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仍以固定总价形式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08) 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也未被禁止。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做出的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08) 有关问题的解释答疑第一批第23问的回答是: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订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订合同价。”第25问对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只能采用单价合同的问题,做出了明确回答: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 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

13清单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计量8. 3. 1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应按照本规范第8. 2节的规定计算。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招标后也可以签订总价合同。

五、13 清单下发包人选择总价合同的弊与利

修订后的13清单把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为使合同文本更适合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 - 2013 - 0201) 也把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包含成本加酬金合同及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无论是单价合同或是总价合同均取消了原来“固定”字眼,淡化了合同价格的固定性,体现了价格可调、风险合理分担的公平原则。

1. 13 清单下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 1) 完全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13 清单规定,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应由发包人承担: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二是对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三对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四是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

五是变更类风险。

( 2) 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合理分担的风险

13清单规定,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合理分担:

第一,市场物价波动;

第二,不可抗力发生;

第三,工程量偏差。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上述八项风险,除变更类风险外,其他几乎全部由承包商承担。这样的合同虽然对发包人十分有利,但因其严重背离了合同的公平性原则,造成纠纷不断,竣工结算长期拖延,承包商苦不堪言。正是因为此种现象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大量存在,13清单强制规定: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2. 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

既然在13清单下发包人需要承担那么大的风险,发包人选择总价合同是不是完全失去了优越性呢? 笔者认为也不尽然。只要严格遵循总价合同的适用性原则,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详细订立与不断完善来规避风险,把可调价因素和变更项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样可以达到有利的效果。

第一,工程规模小,风险总额相对较小,在发承包双方可承受范围内;

第二,工期较短,预计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政策、物价等变动因素变化不大;

第三,施工图设计具备足够深度,各专业图纸齐全,可以准确完整地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且施工图设计已经过审查批准,避免或减少施工中发生变更;

第四,工程结构简单,技术难度较低,施工工艺成熟;

第五,投标时间充裕,符合招标法规定。承包商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市场调研、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使投标报价更趋合理;

第六,工作内容及工程范围能够清晰的明确与界定。

3. 13清单下发包人选择总价合同的优越性

在满足上述所示条件的情况下选择总价合同,发包人可以取得如下良好效果:

第一,工程造价易于控制;

第二,竣工结算方便办理;

第三,合同双方避免纠纷,合同履行更加完善;

第四,施工管理工作重点集中在质量与进度,工程质量与工期更有保障。

六、结 语

8.购货合同清单 篇八

我家是蔬菜种植户。通过朋友的介绍,我从3年前开始在福建泉州某农资公司购买农药、化肥等,在近两年内,每次都是提前将货款打到该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曲某个人的银行账户上(这样可以有一定的优惠),然后由曲某派车把我所要的农药、化肥等送过来。据我了解,我所在地区购买该公司农药、化肥的其他农户也是如此办理的。2008年10月中旬,我又将2万元打入曲某的个人银行卡上,并与他约定在2008年10月20日送货。但曲某这次却没有在约定时间将货送来。后来我得知曲某出国不回来了。我要求曲某所在公司给我送货或者返还我交的2万元货款,公司领导却说公司没有收到钱,那是曲某个人所为,与公司无关。请问,向公司的销售人员个人账户打款购买货物,公司是否该负责?我该怎么办?

读者毛新奎

毛新奎读者:

公司是否应当对曲某接收你的2万元钱的行为负责,关键是要弄清楚该行为是他的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曲某接收你这2万元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自然就属于法律上所说的经营活动,公司自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给你送货或者把钱返还给你。你主张曲某接收你2万元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必须由你承担举证责任:除了要证明你确实将2万元打选曲某的个人银行卡上,而曲某没有给你送货外,还要证明你此前近两年时间内一直是这样交易的,并且还要证明你所知道的其他人向该公司购买农药、化肥等时也是如此办理的。这样,就可以说明将货款打进作为销售部副经理曲某的个人账户是与该公司交易的一种交易习惯,曲某个人收取客户金钱的做法是代表公司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可将该公司诉讼至法院,以取得法律支持。

9.国际购货合同 篇九

国际购货合同正文: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购货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 产 地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价格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起,全部发运应在____个月内完成。 第六条 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卖方提出凭证,买方可向卖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第七条 保险:由买方办理。 第八条 包装:用________________予以免费包装。 第九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买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1] [2] [3] 下一页

10.购货合同范本(改) 篇十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方由于生产需要,需从乙方购得,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交换企业及产品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原件仅供查看,复印件用于留存。)

(一)企业所需提供的资质有: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产品所需要提供的资质有:

1.产品营业执照;

2.产品生产许可证;

3.产品卫生许可证;

4.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条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货款: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货款以双方实际约定为主。

第三条 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如: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即2011年8月25日至31日结算上月货款。

第四条 货物运输及费用

货物由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六条 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通常包装,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或因包装不适导致产品变质。

第七条 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该甲方的要求或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乙方应当提供给甲方。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照甲方的要求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甲方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与乙方取得联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做好相关准备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交付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及质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不足,甲方可以在货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先经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未尽事由,双方应当事先友好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材料,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税号:

单位地址:

年月日

11.购货合同清单 篇十一

1 研究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的意义

1)研究基于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有利于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的需要,更好的规范建设各方行为。2)研究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对于完善我国项目管理、加强工程的风险管理有重要的作用。3)研究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是建筑业适应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2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的业主方风险分析

2.1 来自业主自身的风险

1)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不足导致业主日后承担较大的风险。

当前,工程合同往往与招标文件同时编制、一起发布,并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首先对合同做出承诺,待确定中标人后公示3 d即正式转入合同签订阶段。从这一角度来讲,招标投标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合同价款、工期、质量等的确认过程。然而,有些业主单位对上述准备工作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措词含糊、前后矛盾、数据不准,对合同中实施不同专业工程的前后顺序缺乏衔接和预见,有的不具备项目招标条件,如初步设计未经审查或批复就匆匆忙忙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等,诸如此类的现象导致业主本身的信誉降低,被列入“黑名单”,这些都会影响业主后续工程合同的签订。另外,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业主方要承担工程量计算失误的风险,工程估算不当有可能出现承包商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技巧获得额外收益的结果。

2)工程合同体系不能很好协调造成业主合同管理困难的风险。

目前在我国中大型工程越来越多,业主为了成功的实现工程目标,必须签订许多主合同;承包商为了完成他的承包责任也必须订立许多分合同。在这个合同体系中,相关的同级合同之间以及主合同和分合同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对它们进行协调是十分重要的,业主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做出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在实际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这几方面的不协调而造成的工程失误是很普遍的。

3)履行合同差强人意致使业主合同控制风险高。

首先,在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中,由于业主缺乏管理经验,经招标确定的合同价形同虚设,一些投标人为了拿到项目,不惜压价竞争,中标工程实施后通过出设计变更联系单,致使结算价高于合同价,继而导致工程总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概算的现象较为严重。其次,设计、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有待完善。最后,由于业主执行合同不严,怕“麻烦”,致使有些承包商在投标活动中信誓旦旦,但一旦中标后在执行合同时却“变了脸”,达不到合同双方当初所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4)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由业主和承包商分别承担,表面看似公平合理,但是实际在执行过程中,大部分现场的材料甲供,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材料的损失几乎完全由业主方承担。另外,不可抗力摧毁或损坏的现场,日后的现场清理费由业主方承担,这笔费用也都将成为业主的风险因子。

2.2 来自承包商的风险

1)承包商中标单价过高的风险。业主往往不是工程技术经济专家,而承包商由于报价经验相对丰富,可能存在报价陷阱,对于某些工程量可能存在增加的项目可能采取不平衡报价,而业主只注重工程总价的高低,没有注意单个项目的单价,导致以后在某个单项上支付资金额度比预算额较大。2)承包商所获工程款不用于工程建设的风险。在工程开工7日前,业主单位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拨付承包商工程预付款,根据目前的建筑市场来看,承包商拿到的预付款真正能用于本工程的不多,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预付款用于其他工程的周转或用于单位管理费用周转,导致材料采购不及时,等到材料价格上涨时就开始想尽一切办法办理工程签证,要求增加工程款,在材料价格降低时则按照原价计入工程结算价款。

3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业主方风险防范对策探讨

3.1 对来自业主自身风险的防范

1)强化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业主应该改变单纯凭经验管理,依靠行政协调的习惯,培养依靠合同进行工程管理的意识,学习国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合同管理纳入建章立制行列,严格执行工程管理的办法和有关规定。根据业主单位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专业知识的学习,既可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脱产学习,也可进行在职学习,方法多种多样。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作为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要遵守有关法律、诚实信用、讲究协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的策划、评审、谈判、签订、流转、学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要由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综合机构和专项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要独立设置法律顾问,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3)采取风险预防和风险降低的措施。在合同签订前,业主要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和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这也是业主进行风险控制的前提。在工程项目立项决策时,认真分析风险,对于风险发生频率高、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项目不予批准,或采用其他替代方案。对已发现的风险苗头采取及时的预防措施。通过修改原设计方案,或增加合作者和入股人来降低和分散风险。

3.2对来自承包商风险的防范

1)进行合同签订前的总体策划。在签订合同以前,业主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和自己所追求的目标,对承包商的选择、合同的形式和种类、合同条件的选择、重要的合同条款以及某些重要的战略性问题等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在考虑可能存在索赔的情况下,提出合同的整体结构,力争在合同签订的前期将风险降到最低。2)全面分析自己的需求,把握合同签订的主导地位。业主要全面分析自己的需求,特别注意用系统论的方法和从整个项目系统的寿命周期角度出发保证自己利益的实现。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业主的需求通常不能在合同中得到全面的反映,业主要利用自己在签署合同时的主导地位,将自己所了解的项目和所应有的功能指标(如系统的性能指标、环境指标、能源指标、产出指标等)都写进合同中。从整个项目系统的寿命周期方面考虑,业主的需求包括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要求,但归根到底是经济方面的要求,技术方面的要求是实现经济指标的基础。业主方应该注重工程经济专家的培养和锻炼,尽量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计算不漏项,分部分项工程价格要把握准确。3)实施全过程、系统、动态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贯穿合同履行过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4)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对于不易控制的来自承包商的风险,业主方可采用购买工程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出去,由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来承担合同风险。即使对合同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但总是有一部分风险是不可预见的,因而业主方对这种自留风险只有采用在预算中自留风险费的方法来应付不测事件。

4结语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业主方的风险分析及对策的研究是伴随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发展起来的,对于其中风险的研究应涉及到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价、控制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而现在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开发比较薄弱,合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缺乏高端的控制能力,我的研究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健.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在我国应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建筑经济,2003(7):43-44.

[2]曹文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DE手段和承包人的防范措施[J].建筑经济,2004(4):70.

[3]苟伯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5.

[4]张水波,何伯森.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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