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

2024-08-26

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精选4篇)

1.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 篇一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

一、完善好各种工作制度。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帮扶、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远程会诊、绩效管理、薪酬体系和经济利益分配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安全共享的信息管理机制、全面连续的健康管理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二、合理完善调配医疗专家资源机制制度。卫生院要为常驻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设立诊室。常驻专家要下的去、坐得住,搞好医疗管理、门诊、查房、手术、带教和会诊等工作,要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干满点。若有特殊情况,分别向所在医院和驻值医院请假。

三、开展进修培修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有计划选派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和参加培训。如有常驻专家,则对驻值医院医务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四、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对在我院治疗的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至上级医院。完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五、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等,通过发放宣传单或者到集市义诊等活动,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对专家接诊、会诊、查房、手术、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服务数量、质量、业务收入及患者满意度等内容。

2.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辖区内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辖区内住6个月以下的提供基卫8种项目服务)均可免费享受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二、方案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

(二)《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三)《20xx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20xx年第1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培训要求(另见培训材料)

三、具体目标

20xx年,要大力倡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我区居民健康和人均期望寿命为目标。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目标为:

1、健康档案:确保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档案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真实率100%。居民档案使用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档案使用率90%以上。

2、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正常应诊时间播放影音资料,全年不少于6种。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1个月最少更新1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全年参加健康教育人数不少于辖区人口的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健康教育档案真实率100%,装订合格率90%以上。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预防接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满月体检1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3-6岁儿童每年体检1次。新生儿访视率95%以上,3岁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3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

7、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各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40%以上。开展分类干预,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压一次,一年至少4次。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35%以上。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糖一次,一年至少4次。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其中,管理率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50%。

9、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10、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1、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重点突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四、经费管理

20xx年按照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求,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为5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7元、市财政人均10元)。各卫生院要认真执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xx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给付标准指导意见》(溧卫字〔20xx〕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支出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用于村卫生室的资金不少于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经费拨付方式,按季度考核拨付制,即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综合核拨补助经费。

五、督导培训

3.医共体章程 篇三

一、总则

第一条 性质

本“医疗共同体”是区、乡、村一体化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区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体提高区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区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区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的医改目标。

第二条 宗旨

在深化医改背景下,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及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发挥各自特长,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形成规模发展优势,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

第三条 成员

以**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各民营医院以自愿原则加入;同时成立以***第二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浉河区中医医共体。

二、管理

第四条 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区级医院负责制。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理事长由区级医院的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原则上由区级医院院长和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由医共体内各医机构遴选部分管理、业务专家担任。

理事会在区级医院下设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组织设立

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本院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区级医院成立专门机构(3-5人组成),合理分工,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医共体工作院长负责制,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

第六条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制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推行统一标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布道断马局和功能;

(四)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査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规范各种 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

区级医院:负责联合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科室)对口扶持、人已录员带与训、直验操色通道、临床会诊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旧一解难复族病和发病的论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高组的医疗技术和疗技术,承旧对医共体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业旧导,负直登基同医院上转病人,并及时处置,负贵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受区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

三、任务

第七条 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根据区级医院的优势特点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基础条件、业务特点和群众需要,区级医院与基层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一对多的对口帮扶关系,建立驻医师驻点、科室托管、单病例会诊、远程会诊等多种帮扶机制,实质性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效率

第八条 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建立会诊、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径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 建立业务指导机制。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由区级医院通过专项讲座、查房、临床带教等形式对基层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共同遭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根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科室负责人机制,由区级医院安排相对固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查房、出诊、带教和会诊津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区级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区级医院有计划地、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増强基层医机构自身造血功能

第十条探素建立区域信息联网机制。以电子病历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检验检查系统、医院和村卫牛室管理系统、远程诊断系统等现代信息性技术为基础,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进行改造创新,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域协同医疗共享信息平台。第十一条建立医师执业多地点机制。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第十二条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以建设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将医共体内上下级多家医院构成个“医疗网络”,慢性病患者的医学影像信息可以获得传输和共享,使得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够得到区级医院专家的诊断。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在医共体内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第十三条建立健康管理展务模式。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井进行动态管理,提供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健康状况评估预测,区级医院设计健康指导方案井进行评价.县内居民在区级医院就诊时的检查、报告、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阅。推进区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与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有效街接。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

第十四条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医共体内部积极推广签约服务,制定优惠措施,逐步改变居民就医模式,由居民分散就医调整为选择在医共体定点就医,通过内部的优患液励措施,鼓励基层医务人员主动直传并同居民实现签约,形成“基层首诊、梯度就诊、双向转诊”的新模式。制定井落实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新农合结报的优忠政策描施,以杠杆效应促进患者在医共体医疗机构间双向流动,有效提高区域居民县内就诊率

四、权利及义务

第十五条且级医院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医共体的日常运行,组织制定双向转诊、对口扶持、人员培训、检验绿色通道、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的鼓励措施等工作细则

2、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负责下级医院上转病人的接收及治疗。

3、负责上联三级甲等医院,合理确定县外3~5家三级甲等医院和必要的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我县医保补偿方案和同病同价的原则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4、负责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免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通过合作帮扶进步提高下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乡镇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1、承担辖区内常见多发病论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论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收区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

2、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推广,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居民签约就诊,将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及公共卫生相结合,提高群众防病诊疗意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第十七条实施问责制

1、明确问责对象:“医共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以及医共体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同时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对违反规定造成基金安全受到损害者,将追究一定贵任。

2、明确岗位职责: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制定并明确县、乡、村医疗部门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3、明确责任目标: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依据“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的医改目标。制定相关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4、系统审直制度: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医共体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相关工作顺科推进

5、定期通报及年终決算制度: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密切配合,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及年终決算制度。

五、监管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并报县卫计委批准后生效,区级医院与各成员单位依据章程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并报長卫计委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医共体接受具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监事会监督管理,提请调处纠纷。

六、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

4.无棣县医共体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县医改委领导下和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由无棣县人民医院牵头与鲁北医院等8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室)自愿组建“无棣县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共同体)”,为规范医疗服务共同体的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行原则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 目标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 宗旨 以县医院的资源、技术为支撑,带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快速提升,以合作医疗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为切入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纽带,推进分级诊疗。

第二章 医疗服务共同体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机构组成

组建理事会: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成员单位均为理事,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无棣县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全体理事会议推举产生。设医疗服务共同体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无棣县人民医院,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日常事务管理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协调及资金结算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本院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 医疗服务共同体及成员单位职责

第六条 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在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三)科学合理底确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

(四)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医疗机构管理层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的管理制度;

(六)对医疗服务共同体医疗机构人力资源、资金、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七)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医疗机构物资统一配送体系,实现后勤保障系统资源共享;

(八)统筹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专业学科发展、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及重要人才的引进;

(九)统一组织科研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

(十)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的资源共享,建立各种检验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支部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共享;

(十一)对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

(十二)拟定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

(十三)修改章程,决定医联体其他有关事项等。第七条 无棣县人民医院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实现与成员单位的有效对接,做好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做好医务人员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承担成员单位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验检查绿色和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服务共同体日常工作例会,做好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向县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和县卫计局报送。第八条 成员单位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治疗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上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病人的后续治疗;

(二)负责中心卫生室开展居民签约服务工作的推广,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居民签约就诊,引导患者优先在基层、县内就诊,逐级转诊,确保本区域内病人县域就诊率逐年提高并达到90%左右;

(三)接受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领导、指导、监管和检查,执行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决定,服从理事会纪律,支持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维护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利益,完成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无棣县人民医院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的日常工作运行,组织制定双向转诊、对口扶持、人员培训检验检查绿色通道,建立面向成员单位的会诊、诊断、检查中心,医师多点执业等鼓励措施和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计划;

(二)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努力控制县域住院病人外转,为实现将90%左右住院病人留在县内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成员单位上转病人的接收及治疗,并确保建立上传病人接诊绿色通道,为上转病人提供良好服务;

(三)负责联系上级医院,确定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作为县外转诊定点医院,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做好县内外转诊病人的转诊服务;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四)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医疗机构的后勤化社会服务;

(五)拟定医保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草案,并享有结余资金收益权。第十条 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医疗服务共同体内的资源共享权;

(二)成员单位可增挂“无棣县人民医院XX分院”牌子;

(三)对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享有医保资金结余的收益分配权;

(五)医疗服务共同体赋予的其他权利。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的决议,服从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管理;

(二)维护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声誉和利益;

(三)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之间实行双向转诊;

(四)团结合作,加强沟通,顾全大局;

(五)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问责与监督

第十一条

本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章程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理事会、县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县卫计局监督。

第十二条

本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间发生的有关争议,首先由理事会会议解决,理事会不能解决的争议,提请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县卫计局协调解决。第十三条

问责

(一)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医疗服务共同体各成员单位在县、乡、村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医疗活动中,因工作不协调,不能顾全大局,不服从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管理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侵犯群众利益或违反医保政策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问责。

(三)理事单位发生问责事项的,视情节轻重、损害和影像程度决定问责方式: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当年“医共体”内部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采取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巨大的,向市医共体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提交医共体理事会讨论,责令退出“市中医院医共体”,并按有关法规法律及规章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由理事长提议召开。理事会要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到会的理事必须占全体理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表决时赞同票必须占到会理事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相关决议。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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