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课停课申请

2024-09-02

调课停课申请(精选2篇)

1.调课停课申请 篇一

关于停课、调课的规定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对停课、调课作出如下规定:

一、每个学期根据教学计划编制的各年级、各班的课程教学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

二、任何系(部)、教研室、学生班级或教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凡需停课、调课都必须填写停、串、调课申请单,待系(部)和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因重大活动需要某一学科或全院性停课、调课的,应由系(部)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各系(部)因公需要停课或调课的,在系(部)批准的基础上,一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一在以上三天以内的须报教务处长批准;四天以上由教务处转报主管院长批准。

五、教师因出公差、因病或因急事必须请假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并事先通过系(部)办公室通知所任教的班级。需要调课或补课或请人代课的,二节课之内由系(部)主任批准、作出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到六节课由教务处批准并作出安排。所缺课一定要补上,凡需要事后补课的,具体补课时间、地点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处协商解决,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协商后停课、调课、补课。

六、公共课、选修课教师因故必须停课、调课的,应通过教务处批准并统筹安排解决补课事宜。

七、在课程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抽调学生参加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确因特殊需要,必须通过教务处批准。

八、对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的,按照《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2.中秋节放假期间调课、停课的通知 篇二

根据学校“关于xx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xx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本科生调课、停课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期间调课、停课具体安排:

今年中秋节学校放假的时间确定为9月22日至24日,共3天。其中,9月22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9月23日(星期四)、9月24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

9月22日(星期三)全校停课;9月19日(星期日)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课,9月25日(星期六)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的课程停课。

二、国庆节期间调课、停课具体安排:

今年国庆节学校放假的时间确定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五)、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一)、10月5日(星期二),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四)。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10月1日(星期五)、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全校停课,9月26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课,10月4日(星期一)上10月2日(星期六)的课,10月5日(星期二)上10月3日(星期日)的课,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课。原安排在9月26日(星期日)、10月4日(星期一)、10月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的课程停课。

停课期间,如确有补课需求的院(系)请提前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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